2020版药典微生物变更细则
中国药典2020微生物限度检查法

我国药典2020微生物限度检查法1.引言我国药典2020版本中,微生物限度检查法是保证药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工具。
微生物限度指的是药品中的微生物数量的限定,包括细菌、酵母和霉菌等。
微生物限度检查法的执行对于药品的生产和使用至关重要,它能够保证药品在生产、存储和使用过程中不受到微生物污染,从而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2.微生物限度检查法的内容和流程微生物限度检查法主要包括取样、制备试液、接种培养和菌落计数等步骤。
首先要进行取样,从样品中取得代表性的样品;然后是制备试液,将取得的样品溶解或稀释;接下来是接种培养,将制备好的试液接种到适当的培养基上培养;最后是菌落计数,根据培养后的菌落数量来确定微生物的限度。
3.微生物限度检查法的意义微生物限度检查法的实施,可以有效地控制药品中微生物数量的合理范围内,防止药品在生产、储存和使用过程中因微生物污染而导致药品变质、降解或产生毒性。
采用微生物限度检查法,可以杜绝因微生物污染而引起的医源性感染,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4.对我国药典2020微生物限度检查法的个人观点和理解微生物限度检查法是药品质量控制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用药安全和药品的治疗效果。
我国药典2020版本对微生物限度检查法做了全面更新和完善,包括对检查方法、标准和限度值的详细规定和说明,这对于药品的生产企业和监管部门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在日常生产和监管中,执行我国药典2020版的微生物限度检查法,将有助于提高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水平,保护患者的用药权益,为人民健康事业做出贡献。
5.总结我国药典2020版本中的微生物限度检查法,是药品质量控制中的重要环节。
通过严格执行微生物限度检查法,可以有效地控制药品中微生物数量,防止药品因微生物污染而造成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
我国药典2020版的微生物限度检查法的更新和完善,将为药品生产和监管提供科学的依据和指导。
在实践中要严格执行微生物限度检查法,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保障患者的用药权益。
2020版药典微生物变更细则

控制菌检查
• 供试品检查
• 阳性对照试验 供试品进行控制菌检查时,应做阳
性对照试验。取阳性对照菌于相应选择性培养基
平皿上划线接种,按供试品的控制菌检查方法培
养,观察菌落生长情况。阳性对照试验应检出相
应的控制菌。
100μl
• 阴性对照试验 取增菌液0.1ml,照相应控制菌检
查法检查,作为阴性对照。阴性对照应无菌生长
• 保管菌毒种应有严格的登记制度,建立详 细的总账及分类账。收到菌毒种后应立即 进行编号登记,详细记录菌毒种的学名、 株名、历史、来源、特性、用途、批号、 传代冻干日期和数量。在保管过程中,凡 传代、冻干及分发,记录均应清晰,可追 溯,并定期核对库存数量。
• 收到菌毒种后一般应及时进行检定。用培 养基保存的菌种应立即检定
志贺菌、沙门菌
项目
供试品检查中志贺 菌、沙门菌结果判 定及下一步鉴定指 导
2015版药典
2020版药典
供试品平皿培养24 若有疑似菌落生长, 小时、48小时各观 应进行分离、纯化 察结果1次,若未 及适宜的鉴定试验, 见菌落生长,判供 确证是否为志贺菌、 试品未检出志贺菌、沙门菌或制品中的 沙门菌;若有菌落 目的菌;若平皿上 生长,应与阳性对 未见菌落生长,或 照的菌落比较,并 虽有菌落生长但鉴 做革兰氏染色镜检 定结果为非控制菌, 等适宜的鉴定试验,判供试品未检出志 鉴别是否为制品中 贺菌、沙门菌 的目的菌或志贺菌、 沙门菌。
排除目的菌干扰的
• 因供试品为活菌制品,应选用能抑制目的 菌生长的选择性培养基进行检查。除另有 规定外,营养琼脂培养基用于非致病性杂 菌的计数,玫瑰红钠琼脂培养基用于真菌 计数。
也可采用其它经验 证的培养基
真菌计数
2020年药典中药饮片微生物限度检查法

2020年药典中药饮片微生物限度检查法在当今社会,中药饮片作为一种传统的中华医药制剂形式,其应用与研究已经历了漫长的历史。
为了确保中药饮片的质量安全,不仅需要对其有效成分进行分析检测,还需要对微生物限度进行检查。
而在2020年的药典中,围绕中药饮片微生物限度的检查法进行了更新和完善。
1. 背景及重要性:中药饮片是中华传统医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为一种应用广泛的中药剂型,一直受到人们的青睐。
然而,由于中药饮片的原料和制剂过程相对复杂,很容易受到环境和操作等因素的影响,从而导致微生物的污染和滋生。
如果这些微生物超出了一定的限度,将对中药饮片的质量和安全造成不可忽视的影响,严重时可能对人体造成危害。
制定并完善中药饮片微生物限度检查法,对于保证中药饮片的质量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2. 检查项目及标准:2020年药典中关于中药饮片微生物限度检查法的更新,将主要针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严格的检查:大肠菌群、霉菌和酵母菌。
这些微生物对中药饮片的污染可能性较高,因此对其限度的检查也显得尤为重要。
大肠菌群是指以大肠埃希菌为代表的一类微生物,其数量的增加可能会导致中毒等严重后果;而霉菌和酵母菌则会对中药饮片的有效成分造成破坏,同时也可能对使用者的健康带来风险。
根据2020年药典,对这些微生物的限度进行了更为严格的规定,以保证中药饮片的质量安全。
3. 检查方法及要求: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中药饮片微生物限度的检查方法也在不断更新和完善。
目前,常用的检查方法主要包括菌落总数法和培养方法。
菌落总数法是指通过将中药饮片放入培养基中,培养一定时间后观察菌落的数量来判断其中微生物的含量;而培养方法则是指通过将中药饮片制成悬浊液,然后通过不同的培养基培养显微生物,进而得到微生物的数量和种类。
这些方法在有效检查微生物限度的也要求操作人员需严格掌握检查方法和操作规程,确保检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 作者个人观点:作为一名从事中药研究的从业者,笔者深切地理解并赞同2020年药典中对中药饮片微生物限度检查法的更新和完善。
中国药典2020版二部纯化水微生物检查

中国药典2020版二部纯化水微生物检查
【原创实用版】
目录
1.概述
2.纯化水的微生物检查标准
3.微生物检查的方法
4.微生物检查的注意事项
5.总结
正文
1.概述
在中国药典 2020 版二部中,对于纯化水的微生物检查有严格的标准和要求。
纯化水是制药过程中常用的一种水源,其微生物质量直接关系到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因此,对纯化水的微生物检查是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
2.纯化水的微生物检查标准
根据中国药典 2020 版二部的规定,纯化水的微生物检查需要符合以下标准:
- 菌落总数:≤10cfu/ml
- 大肠埃希菌:不得检出
- 铜绿假单胞菌:不得检出
- 霉菌和酵母:≤1cfu/ml
3.微生物检查的方法
微生物检查通常采用以下方法:
- 菌落计数法:通过在培养基上培养,观察形成的菌落数来计算菌落总数。
- 试管法:将纯化水分别注入试管,然后在一定条件下培养,观察是否有微生物生长。
- 薄膜过滤法:将纯化水通过薄膜过滤器,然后将滤膜在培养基上培养,观察是否有微生物生长。
4.微生物检查的注意事项
在进行微生物检查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 采样:采样时应遵循无菌操作,避免污染。
- 培养条件:培养时应根据不同微生物的生长要求,设置合适的温度、湿度和时间。
- 结果判断:判断结果时应以菌落总数、大肠埃希菌、铜绿假单胞菌和霉菌酵母的检出情况为主要依据。
5.总结
中国药典 2020 版二部对纯化水的微生物检查有严格的标准和要求,微生物检查的方法有多种,但都需要遵循无菌操作和合适的培养条件。
《中国药典》2020版修订内容.docx

三十一、生物制品的标签及说明书应符合“生物制品包装规程”的规定。疫苗制品的说明书应符合本版药典“人用疫苗总论”的相关原则性要求。疫苗制品的说明书应符合《中国药典》相关品种“使用说明”项下通用模板的原则要求,生产企业应依据注册申报的临床试验结果和同品种上市后监测情况等资料确定和及时更新“【不良反应】” “【禁忌】” “【注意
外源因子污染情况。
近交系(Inbred Strain)
新增
在一个动物群体中,任何个体基因组中 99%以上的等位
位点为纯合时定义为近交系。
并后再分装至一定数量细胞培养容器的一批细胞。
对 照 细 胞 (Vaccine Production Control Cell)
新增
取用于疫苗生产的同一细胞批的细胞,按一定比例留取样品,不接种目标病毒,与接种目标病毒的其他细胞采用相同的培养基成分,并在同一培养温度பைடு நூலகம்培养场地下,平行培养至规定的时间。采用规定的方法,通过对对照细胞系外源因子检测情况的判定,评估该细胞批的
《中国药典》2020版凡例增修订内容
序号
2020 版拟修订
1
十六、生产过程中抗生素和防腐剂使用的相关要求
2. 防腐剂的使用
(2)单剂量注射用冻干制剂中不得添加任何防腐剂;除另有规定外,单剂量注射液不得添加防腐剂;供静脉用的注射液不得添加任何防腐剂。
2
十七、生产及检定用动物
1、用于制备注射用活疫苗的原代动物细胞应来源于无特定病原体(SPF 级)动物;用于制备口服疫苗和灭活疫苗的原代动物细胞应来自清洁级或清洁级以上动物。其他动物组织来源的制品应符合各论的要求。所用动物应符合“生物制品实验动物质量控制”实验动物微生物学和寄生虫学检测要求(通则36013602与通则3603)的相关规定。
微生物需氧菌菌数报告规则解析

微生物需氧菌菌数报告规则解析
在《2020版中国药典》中,微生物限度检查是为了确保药品在生产、加工、储存等过程中不受到微生物的污染。
需氧菌是指在空气中生长繁殖的微生物,这类微生物需要氧气作为呼吸过程中的电子受体。
根据《2020版中国药典》的规定,需氧菌总数测定时,应选择平均菌落数小于300cfu的稀释级进行报告。
这意味着在实验过程中,会将样品进行一系列的稀释,然后在每个稀释级别上进行平板培养,以计数生长出的菌落数。
选择平均菌落数小于300cfu的稀释级作为报告的依据,可以保证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在进行霉菌和酵母菌总数测定时,药典规定应选取平均菌落数小于100cfu的稀释级进行报告。
同样,这也是为了保证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在报告菌数时,药典规定取最高的平均菌落数,并计算1g、1ml或10cm供试品中所含的微生物数,取两位有效数字报告。
举例来说,如果需氧菌的结果为1160cfu/g,则报告数可以写成1.2x10^6cfu/g或1200cfu/g。
这样的报告方式既简洁明了,又能准确反映微生物的数量。
如果各稀释级的平板均无菌落生长,或仅最低稀释级的平板有菌落生长,但平均菌落数小于1时,药典规定以<1乘以最低稀释倍数的值报告菌数。
这样的规定也是为了确保结果的
准确性。
总的来说,《2020版中国药典》中的微生物限度检查规则,旨在通过科学、严谨的实验和报告方式,确保药品的微生物质量达到规定标准,从而保障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2020版药典微生物变更细则

沙门氏菌检验:采用增菌培养和分离培养进行检验,以分离培养为主。
03
需氧菌总数限度标准变更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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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2015版药典相比,需氧菌总数限度标准有所提高,对药品质量的控制更加严格。
2020版药典规定需氧菌总数不得超过100cfu/g或100cfu/ml。
需氧菌总数限度标准的变更有助于提高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实施监督: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违规处理:对未按照规定实施变更的药品生产企业和研发机构,将依法予以处罚
监督和检查机制的建立
药典微生物变更细则的实施和监督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建立完善的监督检查机制,对药典微生物变更细则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加强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监督,确保药典微生物变更细则的有效实施
制药企业应加强生产过程中的微生物控制,确保药品的微生物限度符合2020版药典的规定。
霉菌和酵母菌总数限度标准变更
霉菌和酵母菌总数限度标准由原来的100cfu/g调整为50cfu/g。
霉菌和酵母菌总数限度标准变更后,对药品的微生物限度要求更加严格。
变更后的标准将更好地保障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微生物限度标准变更后,药品生产企业和检验机构需要按照新标准进行检测和评估。
变更细则适用于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微生物控制。
02
细菌总数检验方法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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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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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药典中细菌总数的检验方法更改为滤膜法
旧版药典中细菌总数的检验方法为平板计数法
变更原因:提高检验效率和准确性
滤膜法的优点:操作简便、快速、准确度高
2020版药典微生物变更细则

按本总论附录2方法测定每克制品中的活菌数,应符合规 定。多价制品应分别测定各单价活菌数。
4. 杂菌检查
方法和结果判断与半成品的“杂菌检查”项相同。
5. 安全试验(新版已删除)
附录2 微生态活菌制品活菌数测定法
• 无菌称取3.0g制品或菌粉(胶囊取内容物),加入27.0ml 稀释液中,充分摇匀,做10倍系列稀释(最终稀释度根据 不同的指标要求而定)。取最终稀释度的菌液100μl,滴 入选择性琼脂培养基平皿上,共做3个平皿,并以玻棒涂 布均匀,置适宜条件下培养,到期观察每个平皿菌落生长 情况,并计数。当平皿菌落数小于10或大于300时,应调 整最终稀释度,重新测定。
基本要求: 微生态活菌制品的制备方法、工艺应能保证
成品含有足够的活菌数量,保持其稳定性,同 时应防止外源因子的污染。生产和检定用设施、 原材料及辅料、水、器具、动物等应符合“凡 例”的有关要求。
生产用菌种
生产用菌种应符合“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菌 毒种管理规程”的有关规定
• 名称及来源; • 种子批的建立:三级种子批应分别冻干,置适宜温度保存;种子批
微生物检测用菌来源: CMCC:中国医学细菌保藏管理中心 CICC:中国工业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中心 ATCC:美国微生物菌株保藏中心
• 生物制品生产用菌毒种应采用种子批系统 。每批主种子批和工作种子批均应按各论 要求保管、检定和使用。
• 菌毒种的传代及检定实验室应符合国家生 物安全的相关规定。
• 各生产单位质量管理部门对本单位的菌毒 种施行统一管理。
2020版药典
供试品平皿上若 有疑似菌落生 长,取菌落分 离、纯化后采用 氧化酶试验及适 宜的鉴定试验, 确证是否为制品 中的目的菌或铜 绿假单胞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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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本总论附录2方法测定每克制品中的活菌数,应符合规 定。多价制品应分别测定各单价活菌数。
4. 杂菌检查
方法和结果判断与半成品的“杂菌检查”项相同。
5. 安全试验(新版已删除)
附录2 微生态活菌制品活菌数测定法
• 无菌称取3.0g制品或菌粉(胶囊取内容物),加入27.0ml 稀释液中,充分摇匀,做10倍系列稀释(最终稀释度根据 不同的指标要求而定)。取最终稀释度的菌液100μl,滴 入选择性琼脂培养基平皿上,共做3个平皿,并以玻棒涂 布均匀,置适宜条件下培养,到期观察每个平皿菌落生长 情况,并计数。当平皿菌落数小于10或大于300时,应调 整最终稀释度,重新测定。
新版药典变更解读
——微生物相关
分析质检中心微生物组 2020年05月
-1-
涉及内容
药典三部: • 生物制品通则:《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菌
毒种管理规程》 • 总论:《微生态活菌制品总论》(变更)
通则
• 1101 《无菌检查法》(变更) • 1105 《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
数法》 • 1106 《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控制菌检
பைடு நூலகம்
• 保管菌毒种应有严格的登记制度,建立详 细的总账及分类账。收到菌毒种后应立即 进行编号登记,详细记录菌毒种的学名、 株名、历史、来源、特性、用途、批号、 传代冻干日期和数量。在保管过程中,凡 传代、冻干及分发,记录均应清晰,可追 溯,并定期核对库存数量。
• 收到菌毒种后一般应及时进行检定。用培 养基保存的菌种应立即检定
基本要求: 微生态活菌制品的制备方法、工艺应能保证
成品含有足够的活菌数量,保持其稳定性,同 时应防止外源因子的污染。生产和检定用设施、 原材料及辅料、水、器具、动物等应符合“凡 例”的有关要求。
生产用菌种
生产用菌种应符合“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菌 毒种管理规程”的有关规定
• 名称及来源; • 种子批的建立:三级种子批应分别冻干,置适宜温度保存;种子批
指导原则》(变更)
新增
• 灭菌用生物指示剂指导原则(新增) • 生物指示剂耐受性检查法指导原则(新增) • 细菌 DNA 特征序列鉴定法(新增)
一、《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菌毒种管理规程》
• 菌毒种,系指直接用于制造和检定生物制品的细 菌、支原体、立克次体或病毒等
• 生产和检定用菌毒种,来源途径应合法,并经国 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2015版药典
10000级下的局部 洁净度100级 30-37℃
20-28℃
2020版药典
不低于D级背景下 的B级 30-35℃
20-25℃
附录3 微生态活菌制品杂菌检查法
新增:
由于供试品本身含有大量活菌,可能在杂菌检查所用的培养基上生长,干扰杂 菌回收或结果判断,在建立或修订方法时应考虑其适用性,充分了解供试品活 菌在杂菌检查培养基上的生长特性。除本附录收载的杂菌检查用培养基之外, 亦可采用其他经验证的培养基。
4. 干燥失重 5. 活菌数测定
。 测定每克菌粉中含有的活菌数量。方法见本总论附录2
半成品的检定
• 半成品须做杂菌检查,根据用药途径确定 杂菌检查的质控指标。方法和结果判断见 本总论附录3。
成品检定
1. 鉴别试验
检查成品中所含的目的菌是否符合生产用菌种的特性。即按上述“ 种子批的检定”方法进行生长特性、染色镜检和生化反应检查,应符合 规定。
微生物检测用菌来源: CMCC:中国医学细菌保藏管理中心 CICC:中国工业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中心 ATCC:美国微生物菌株保藏中心
• 生物制品生产用菌毒种应采用种子批系统 。每批主种子批和工作种子批均应按各论 要求保管、检定和使用。
• 菌毒种的传代及检定实验室应符合国家生 物安全的相关规定。
• 各生产单位质量管理部门对本单位的菌毒 种施行统一管理。
传代应限定传代次数,原始种子批和主种子批启开后传代次数不得 超过10代,工作种子批启开后至发酵培养传代次数不得超过5代。
生产用菌种
• 种子批的检定:应依据最新版伯杰氏细菌 系统鉴定手册和伯杰氏细菌命名手册的有 关规定进行,形态、生长代谢特性检查。 原始种子或主种子还应做遗传特性和抗生 素敏感性等检查。
• 活菌数(CFU/g)=3个平皿菌落数之和/3*10*最终稀释度
附录3 微生态活菌制品杂菌检查法
• 微生态活菌制品杂菌检查法系检查微生态活菌制品的菌粉 、半成品及成品受外源微生物污染程度的方法。检查项目 包括控制菌检查,非致病性杂菌、真菌计数。
变更:
项目 杂菌检查环境要求
细菌培养温度 真菌培养温度
三级种子批常规检查包括以下3 项: (1) 培养特性及染色镜检; (2) 生化反应; (3) 毒性试验
生产用菌种 • 原始种子或主种子批还需进行以下检查 (1) 细菌代谢产物——脂肪酸测定 (2) 遗传特性分析 (3) 抗生素敏感性试验 (4) 稳定性试验
原始种子和主种子应冻干保存于8℃以下,工作种子应置于适宜温度保存
生产用菌毒种应按各论要求进行检定
销毁四类菌毒 种须经单位领 导批准。销毁 后应在账上注 销,作出专项 记录,写明销 毁原因、方式 和日期。
二、微生态活菌制品总论
• 微生态活菌制品必须由非致病的活细菌组成,无 论在生产过程、制品贮存和使用期间均应保持稳 定的活菌状态。它可由一株、多株或几种细菌制 成单价或多价联合制剂。根据其不同的使用途径 和方法可制备成片剂、胶囊颗粒剂或散剂等多种 剂型。
检定
• 微生态活菌制品质量检定应包括菌粉检定 、半成品检定和成品检定
菌粉检定
1. 外观 2. 目的菌检查
取少量菌粉加入适量灭菌生理氯化钠溶液或其他适宜稀释液后,涂布 在适宜琼脂平皿上,在适宜条件下培养,其培养物的生长特性和染色镜 检的特征应符合生产用菌种特征 。
3. 杂菌检查
方法和结果判断见本总论附录3。如不符合规定应废弃。
查法》 • 1107 《非无菌药品微生物限度标准》 • 3605 《细菌生化反应培养基》 • 1421 《灭菌法 》
通则
• 9202 《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指导原 则》
• 9203 《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质量管理指导原 则》
• 9204 《微生物鉴定指导原则》(变更) • 9205 《药品洁净实验室微生物监测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