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水环境功能区划
广西水环境功能区汇总表分析

否
26
HA3035
百色
那者河
明浪~那定
9
否
农业、景观
景观
景观娱乐用水区
Ⅲ
否
27
百色
那音水库
否
饮用、农业
饮用水源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Ⅱ
否
28
HA3075
百色
岜蒙水库
否
农业
农业
农业用水
Ⅲ
否
29
HA3075
百色
鉴河
源头~德饮用水源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Ⅱ
否
龙须河上游
30
HA3075
百色
龙须河
自然保护区
Ⅱ
否
又称乔建河,龙虎山自然保护区为自治区级
34
南宁地区
渌水江
底隘~龙床
33
乔建镇
否
景观
Ⅱ
景观
景观娱乐用水区
Ⅲ
否
35
HA30A4
南宁地区
平而河
凭祥市平而~浦责取水点上游4km
6.5
景观
Ⅲ
景观
景观娱乐用水区
Ⅲ
平而
国控
否
国界河流
36
南宁地区
平而河
浦责取水点上游4km~上游1km
3
凭祥市
否
景观
Ⅲ
饮用水源
3.5
那堪
否
饮用
Ⅲ
饮用水源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Ⅲ
否
51
南宁地区
明江
那堪~海渊
27.4
否
景观
Ⅲ
景观
景观娱乐用水区
Ⅲ
否
52
桂林会仙生态湿地概念规划

2015年第8期现代园艺1区位概述会仙喀斯特湿地位于我国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县,是我国最大的岩溶湿地,地处漓江谷地,东经110°09'50〃~110°14'30〃,北纬25°05'20〃~25°06'45〃,属亚热带季风气候,是中国最大的岩溶湿地,亦是中国面积广大的内陆型湖泊湿地。
其地域范围内有相思江、良丰河、唐代开凿的桂柳运河(又称相思埭运河)及睦洞湖等河流湖泊,占地面积12km 2。
2方案构思2.1设计理念根据会仙湿地的地理位置与自然现状,设计以“自然印象,幽静野趣”为主题,结合湿地现有的景观结构、动植物生态群落,营造一个“湖、林、田”完美结合的湿地景观。
发挥其综合生态效益,提高旅游文化价值,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湿地公园,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和谐发展。
2.2设计原则2.2.1生态多样性原则。
会仙湿地设计应首先满足生态多样性原则,充分保障生物的生息场所,建立重点保护区,减少人类对动植物的干扰。
生态湿地规划实际上应该用人类的科学规划能力实现生态保护宗旨,修复自然生态功能破损的过程。
2.2.2保护优先合理利用。
生态湿地规划与城市一般规划不同,应以保护优先、合理利用为原则。
首先应保护湿地现有的生态系统安全,保持湿地景观生态系统的完整性、连通性,然后考虑为人类的经济、旅游提供服务。
正确处理资源保护与旅游活动、近期建设与远期利用的矛盾。
2.2.3尊重地域文化特色。
会仙湿地位于广西桂林旅游文化圈,每一块土地都包含了丰富的历史文化背景,这是场所自身特有的信息,设计必须尊重其地域文化特征,挖掘出新的时代内涵,不可将其抹杀与忽视。
3总体规划设计根据会仙湿地的自然资源、社会经济现状,划分保护范围与功能分区,确定保护区域与措施、规划游览线路、管理区域等。
规划将会仙湿地分为4个区域:重点保护区、湿地展示区、游览活动区、服务管理区。
3.1生态保育区生态保育区划定的范围为湿地生态系统完整、湿地生态过程显著、生态多样性较为丰富的区域,为各种动植物提供栖息地与迁徙通道。
历史地段型水系规划保护思路探讨——以桂林市两江四湖历史水系整治规划为例

万方数据 万方数据物类型,如特色花卉、特色树种及具有象征意义的地方植物等。
(5)独特的文化传统和习俗。
临水居民由于与水接近,在风俗、社会结构、宗教信仰等方面都有独特之处,加之一些与水相关的神话传说与历史典故,从而产生了滨水区的独特文化传统和习俗。
对这些多样化的风俗的研究,可以进一步发掘地方历史文化的独特}生,为历史地段型水系增加富有特色的内容,并进一步体现出当地人对周围自然环境的认识和适应生活的过程和历史。
2.3整治规划的难点根据历史地段型水系整治规划的要点内容,归纳出以下四个方面的难点:(1)历史形态和格局的延续。
历史地段型水系水体的传统形态和格局构成了滨水空间的基本构架,应严格保护并要加强其历史形态和格局。
但是一些重要的具有特殊历史意义的水体格局往往已经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坏,采取何种思路进行保护或恢复以延续历史的形态和格局是规划研究需要面对的难点。
(2)传统水系景观要素与现代社会生活的衔接。
水体、街道及建筑之间的空间构成关系是水系景观要素最重要的组合关系。
水体、街道和建筑三要素之间的组合关系因所处历史地段的不同,形式也不同。
对历史地段型水系而言传统的要素组合形式能够体现历史上人与水的有机生活环境。
但是传统水系景观要素的组合在规划研究上都必须面对如何与现代社会生活相衔接的问题,必须在适应现代人的行为方式需要的同时,依然保持景观多样、历史风韵犹存的典型水系空间环境。
(3)历史地段型水系的可识别性。
历史地段型水系的可识别性在于空间的整体I生更在于空间节点的可识别性。
对于水系周边区域的空间组织关系上的关键点,如~些控制空间或连接空间的点,以及视觉上的焦点或重要的转折点,如何体现景观的特色及环境的历史真实性很值得规划深入研究。
(4)水体污染的治理。
相当—部分历史地段型水系由于周边城市街区基础设施的匮缺,往往成为天然的排水接纳地,成为城市污水的蓄纳场所,造成水质的严重污染,水体的自净能力严重弱化或丧失。
解决水体污染的问题、形成良好的水循环生态系统关系到更大区域城市环境的改善,也是历史地段型水系水环境治理的前提。
广西水功能区划报告 - 广西水利信息网

1.1.2
(1)社会经济现状与产业布局
广西现行区划为14个地市,其中5个地区,9个地级市。下分为10个县级市,59个县,12个民族自治县,26个市辖区,3个市郊区。1998年末全区总人口为4622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806万人,占人口的17.4%,不足全国城镇人口比重36%的一半,即广西城市化水平较低。1998年全区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903亿元,比上年增长9.1%,人均GDP为4117元,其中以柳江区和桂贺江区人均GDP较高,分别为5277元和5273元,为广西人均的1.28倍,以红河区百都河及南盘江区人均GDP较低,分别为978元和1358元,仅为广西人均GDP的23.8%和33%。1998年全区工农业总产值为2593.6亿元,其中工业总产值为1727.7亿元(包括城镇工业和农村工业),占工农业总产值的66.6%。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经济的调节作用,广西已初步形成较为合理的产业结构和发展布局:如桂西和桂西北的左右江、红水河、龙江等流域,以矿业、水电、制糖、淀粉和水果生产为龙头,建成了平果铝一期工程,红水河梯级水电站、左江的制糖业和右江河谷的亚热带水果基地等;桂中的柳江中下游、红水河下游及黔江流域,以柳州市工业为中心,以汽车、机械、冶金、日用化工、制糖、造纸、建材等行业为重点,带动其他相关行业的发展;桂南的郁江及沿海诸河流域,以南宁为中心,将带动“南北钦防”经济区的发展,以冶金、制糖、造纸、建材、食品、电子等产业为支柱,逐步形成较大规模的区域性商贸中心和高新技术开发中心;桂东的浔江、桂江、贺江流域则以高新技术、现代农业、乡镇工业及外向型经济为发展重点;桂东北的漓江、融江等流域则以旅游和农林为发展重点。
水环境功能区类别和标准分级是

水环境功能区类别和标准分级是依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按功能高低依次划分为五类:Ⅰ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Ⅲ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Ⅳ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Ⅴ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对应地表水上述五类水域功能,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分为五类,不同功能类别分别执行相应类别的标准值。
水功能区划和水环境功能区划具体的区别在哪1 分类方法不同水功能区划采用两级体系,一级功能区分四类,包括保护区、保留区、开发利用区、缓冲区;二级功能区对一级功能区中的保护区和开发利用区进行再分类,将保护区再细分为源头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大型水库水源保护区、调水保护区,又将开发利用区细分为饮用水源区、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渔业用水区、景观娱乐用水区、过渡区和排污区;水环境功能区则分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渔业用水区、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景观娱乐用水区等。
2、划分范围不同水环境功能区划分范围要比水功能区划分范围大且细3、功能区定义不同水功能区划定义的水功能区名称是从利用的角度,如工业用水区是指该区域的水可以被工业企业所利用,因此将许多水库定义为“饮用水源、工业用水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定义的水环境功能区名称是从排放的角度,故其工业用水区是指可以排污,因此将水库排除在工业用水区以外。
4、执行标准不同水功能区划中的保护区执行Ⅰ、Ⅱ类标准均可,景观娱乐用水区执行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参照地表水Ⅲ类标准,城区最低执行Ⅳ类标准;水环境功能区中的保护区执行Ⅰ类标准,景观娱乐用水区执行Ⅲ-Ⅴ类标准。
5、水质的阶段性目标不同水功能区划中分近期与远期执行目标,且执行标准类别有范围幅度(如Ⅱ~Ⅳ类);水环境功能区划在水体的主导功能及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不调整的情况下进行,而且只有一个水质目标,无范围幅度。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漓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漓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植被保护第三章水资源保护第四章自然景观保护第五章开发利用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立法目的] 为了保护桂林漓江生态环境,规范漓江流域资源开发利用,促进人与自然与谐相处,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在桂林漓江流域从事植被、水资源、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开发建设、旅游观光、生产生活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桂林漓江生态环境保护范围由桂林市人民政府确定,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第三条 [保护原则] 漓江生态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科学规划、严格管理、开发服从保护的原则。
第四条 [保护体制] 漓江生态环境保护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保护体制。
漓江流域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漓江生态环境保护的组织、协调与监督。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漓江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管理责任制] 漓江生态环境保护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
漓江流域市、县、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签定责任状,将漓江生态环境保护内容纳入绩效考核,与奖惩挂钩,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
第六条 [协调机制] 自治区建立漓江生态环境保护协调机制,解决漓江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资金投入、项目建设等重大问题。
第七条 [综合执法] 漓江流域市、县人民政府能够依法在流域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与行政处罚权,实行综合执法。
第八条 [保护规划] 桂林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漓江流域县级人民政府根据该总体规划,负责组织编制本辖区漓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漓江流域城乡规划与其他有关规划应当服从漓江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
第九条 [政策支持] 自治区从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支持漓江生态环境保护。
自治区设立漓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建立漓江生态环境保护补偿机制。
漓江流域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安排并落实漓江生态环境保护资金。
地理环境的整体性桂林山水

桂林山水地区的自然景观不仅具有美学价值,还提供了重要的生态服务功能,如净化空气、调节气候、保持生物多样性等。 这些功能的发挥得益于地理环境整体性的维持,使得自然景观能够持续地为人类提供生态服务。
促进文化传承和发展 地理环境整体性还对桂林山水的文化传承和发展产生了影响。当地居民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形成 了独特的民俗文化和山水文化,这些文化与自然景观相互融合,丰富了人们的文化生活,促进了文化的 传承和发展。
REPORTING
地
理
环
境
山 水
的
整 体
性
桂 处添加正文,请言简意赅的阐述观点。
桂林山水的地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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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山水地理环境的整体性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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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环境整体性对桂林山水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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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属于亚热带湿润气候区, 四季分明,雨量充沛,年平均 气温约19℃,夏季炎热潮湿, 冬季寒冷干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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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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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境内有漓江、桂江、柳 江等河流,水系发达,水资源 丰富,为农业和旅游业提供了
重要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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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
土壤与植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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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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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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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土壤类型多样,以红壤 和黄壤为主,肥力中等,适宜
多种农作物生长。
单击此处添加小标题
桂林市植被覆盖率高,以亚热 带常绿阔叶林为主,其中以杉 木、松树、竹林等为主要树种。
自然资源
矿产资源
02 单击此处添加小标题
桂林市矿产资源丰富,主要有铜、铁、锰、锌、煤 等。
全国水环境功能区划汇总工作指南

全国水环境功能区划汇总工作指南水环境功能区划是水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目前,全国大部分省市已经完成水环境功能区划工作,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履行国务院“三定”方案赋予国家环保总局的职责,加强水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国家环保总局决定在各省市水环境功能区划工作的基础上,委托中国环境规划院统一规范各省市水环境功能区划,开展全国水环境功能区划汇总工作,编制完成全国水环境功能区划。
水环境功能区是水环境分级管理工作和环境管理目标责任制的基石,是科学确定和实施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基本单元,是正确实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进行水质评价的基础。
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环境功能区划的基础上,进行汇总分析,形成全国水环境功能区划方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工作目标全国水环境功能区划汇总全部工作将在11月30日之前完成,具体包括二个层次的成果:1、国家层次。
具体包括全国水环境功能区划、国控断面和省界断面所在的水环境功能区、分流域或水资源区水环境功能区划,31个省级的水环境功能区划等。
2、重点城市层次。
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城区内水环境功能区划,以体现环境保护部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特色。
基本成果为全国水环境功能区划图(彩色)、数据表(包括汇总表、编码表、登记表)以及相关的说明分析报告。
同时,将提交基于地理信息系统的全国水环境功能区划计算机系统,该系统可以通过点击形式弹出重点城市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重点城市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规定格式的成果:2002年7月15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提交统一格式的水环境功能区划数据表(汇总表、编码表、登记表)、汇总分析报告、彩图,上述3份文件以纸版和电子版2种形式报送,功能区划图形应以彩图形式输出。
电子文档应提交刻录光盘。
8月31日完成重点城市水环境功能区划工作编制和报送,格式同上。
具体格式要求可以参见技术要求。
另外,各地还应积极进行水环境功能区划方案的报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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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是为了防治地表水环境污染,保护水资源,保障人民生产生活用水质量,而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地表水域制定的环境保护管理目标。
为了明确我市各主要地表水域的环境管理目标,促进地表水污染防治,提高水环境质量,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区划。
一、区划范围
桂林市2.8万平方公里区域内的主要江、河、湖、库等地表水域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周围一定范围内的陆域。
二、区划依据
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㈢、《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㈣、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行跨地、市河流边界水质达标管理的通知》(桂政发[1997]62号)
㈤、《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HZB1—1999)
㈥、《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
㈦、《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
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㈨、国家环保局、卫生部、建设部、水利部、地质矿产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1989年7月10日)
三、区划的技术原则
㈠、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优先保护
㈡、从全局着眼,局部服从整体,兼顾各专业用水要求和上下游对水质的要求,同一水域具有多种功能的,依最高功能划分类别。
㈢、不能随意降低现有区划功能
㈣、合理利用水环境容量为经济建设服务
㈤、兼顾区域水环境功能现状与区域中长期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地进行水环境功能区划,使区划结果易于管理,实用可行。
四、水环境功能区划分
本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对桂林市辖区内的主要河流、湖库、桂林市城区的重要风景湖塘等主要地表水域划分为五种水域功能类型,132个水域环境功能区,详细的功能区划分见表1。
所划分的五种水域功能类型如下:
Ⅰ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贵鱼类保护区、鱼虾产卵场等;
Ⅲ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
Ⅳ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Ⅴ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同一水域兼有多类功能类别的,依高类别功能划分。
除表1的功能区划分外,分布在漓江、桂江、湘江、资江、洛清江、寻江以及它们的主要支流上的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取水点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的区域为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HZB1—1999)中的Ⅱ类标准。
表1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注:Ⅰ、Ⅱ、Ⅲ、Ⅳ、Ⅴ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HZB1—1999)中的Ⅰ、Ⅱ、Ⅲ、Ⅳ、Ⅴ类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