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南京市水环境保护条例(2017年修订)

【法规标题】南京市水环境保护条例(2017年修订)【发布部门】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文字号】【适用区域】南京市【发布时间】2017-07-21【生效时间】2017-07-21【关键词】环境,环境许可及管理,环境质量与基础,水及废水管理【有效性】有效【更替信息】取代了南京市水环境保护条例(2012年发布)【注:此文档于2018年12月由一点通平台导出】南京市水环境保护条例(2011年12月28日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制定 2012年1月12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根据2017年6月27日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2017年7月21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南京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十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水污染控制第三章水污染治理第四章饮用水水源地与特殊水体保护第五章水生态保护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水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水污染控制和治理、水资源保护和利用、饮用水水源地等特殊水体保护、水生态保护和修复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水环境保护应当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控源截污、综合治理,分级保护、分类管理,严格控制并削减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推进水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预防、控制和减少水污染和水生态破坏,改善水环境质量。
第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水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水环境保护目标和年度计划,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资金投入和保障机制;建立水环境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水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水环境保护工作。
南京市水环境保护条例范文

南京市水环境保护条例(2011年12月28日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制定2012年1月12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水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水污染控制和治理、水资源保护和利用、饮用水水源地等特殊水体保护、水生态保护和修复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水环境保护应当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控源截污、综合治理,分级保护、分类管理,严格控制并削减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推进水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预防、控制和减少水污染和水生态破坏,改善水环境质量。
第四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水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水环境保护目标和年度计划,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资金投入和保障机制;建立水环境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水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水环境保护工作。
市、县(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水环境质量负责,其主要负责人对实现水环境保护任期责任目标负主要责任。
实行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责任制和行政区界水体断面水质交接责任制,并纳入政府水环境保护任期责任目标。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水污染物排放单位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
第五条市、县(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水环境保护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水行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水资源保护,河道、湖泊、水库管理和综合整治,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综合利用,以及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方面工作。
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规划、国土资源、旅游园林、交通运输、监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做好水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开发区、工业园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所在地县、区人民政府的要求,开展水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江苏省】(苏政复〔2016〕106号)江苏省地表水功能区划南京市部分

06100110193013 06100120193013 06100130192000 06100140192000
320100FB01 0101
九乡河农业用 水区
农业用水区
320100FB01 0102
七乡河农业用 水区
农业用水区
溧水河二干河 溧水保留区
农业用水区
溧水河三干河 溧水保留区
农业用水区
长江南京栖霞 渔业、农业用 水区(右岸)
渔业用水区
南京
06100012602000
320100FB01 0103
长江南京营防 保留区
渔业用水区
南京 南京 南京
06100080204000
320123FB35 0504
滁河皖苏缓冲 区
农业用水区
06100080302000
320122FB35 2501
320100FB01 0103
长江江浦保留 区
渔业用水区
南京 南京 南京 南京
06100012403011
320100FB01 0103
长江南京浦口 饮用、渔业用 水区(左岸)
饮用水水源 保护区
06100012403024 06100012403032
长江南京浦口
320100FB01 0103
渔业、农业用 水区(左岸北
子矶镇
工业用水 水质控制断
面
Ⅱ
16
南京
06100012403102
320100FB01 0103
长江南京燕子 矶工业、渔业 用水区(右岸)
渔业用水区
长江
长江下游干 流
长江
南京
南京
南京燕子矶 镇—南京九
乡河口
南京水资源分析评价

南京水资源分析评价摘要:随着南京的进一步发展,南京的水资源利用和保护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水安全问题也日益严重,为了能更好的了解南京水质状况。
我们将进行系统的分析。
南京水水资源概况南京地区平原圩区占24.0%,低山占15.7%,丘陵占48.9%,水面占11.4%。
境内共有大小河道120条,分属两江(长江、青弋江—水阳江)、两湖(固城湖、石臼湖)、两河(滁河、秦淮河),以跨省、市的流域划分水系,可划分为长江南京段、滁河、秦淮河、青弋江—水阳江四大水系。
南京本地水资源。
多年平均降水量1073.8mm。
年平均水资源总量25.6亿立方米,人均占有量480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18.6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7亿立方米。
南京过境水资源。
年平均水资源总量可达9222亿立方米,是南京市本地区水资源总量的360倍,其中从长江过境的水资源总量年平均9200亿立方米,从水阳江过境的水资源总量年平均12亿立方米,从滁河过境的水资源总量年平均10亿立方米。
水库蓄水动态。
根据全市12座中型水库的统计资料:2004年年初蓄水总量为1.5342亿m3,年末蓄水总量为1.2147亿m3,全年减少20.8%。
全市最大的两座水库金牛山水库和方便水库年末蓄水量分别为0.495亿m3、0.118亿m3,分别占全市年末蓄水总量的40.75和9.71%。
水资源利用。
2004年全市实际用水总量59.06亿m3,其中工业用水34.73亿m3、农业用水(包括林牧渔业用水)17.16亿m3、生活用水7.17亿m3。
水资源的开发利用1、水资源量降水量:多年平均降雨量1068.8mm;本地水资源量:多年平均总水资源量26.62亿m3,其中,地表水19.7亿m3,地下水6.92亿m3,人均水资源量仅为全国人均的四分之一,产水系数0.393,产水模数40.45万m3/km2;客水资源量:我市地处两江两河下游,过境水丰富,多年平均径流量9000多亿m3,2000年过境客水资源总量为9311亿m3,其中长江客水9266亿m3,占99%,水阳江客水29.57亿m3,滁河上、中游及支流客水8.4亿m3。
南京水资源状况

一、水资源概况南京地区平原圩区占24.0%,低山占15.7%,丘陵占48.9%,水面占11.4%。
境内共有大小河道120条,分属两江(长江、青弋江—水阳江)、两湖(固城湖、石臼湖)、两河(滁河、秦淮河),以跨省、市的流域划分水系,可划分为长江南京段、滁河、秦淮河、青弋江—水阳江四大水系。
1、南京本地水资源。
多年平均降水量1073.8mm。
年平均水资源总量25.6亿立方米,人均占有量480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18.6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7亿立方米。
2、南京过境水资源。
年平均水资源总量可达9222亿立方米,是南京市本地区水资源总量的360倍,其中从长江过境的水资源总量年平均9200亿立方米,从水阳江过境的水资源总量年平均12亿立方米,从滁河过境的水资源总量年平均10亿立方米。
3、2004年全市水资源情况。
2004年全市平均降水量958.3mm,折合降水总量63.22亿m3,比多年平均值少10.8%,比2003年少33.83%,属降水偏少年份。
2004年全市本地水资源总量22.36亿m3, 比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少26.16%,相当于年降水总量的35.37%。
其中地表水资源量16.12亿m3, 折合年径流深244.4mm,比2003年地表水资源量少60.68%。
地下水资源量6.24亿m3。
全市共有深层开采井约178眼,合计年开采量约为0.14亿m3。
2004年过境客水资源总量为7905.52亿m3,比2003年少15.07%,其中长江过境的客水量为7883.8亿m3,水阳江的客水量为16.49亿m3,滁河的客水量为5.23亿m3。
水库蓄水动态。
根据全市12座中型水库的统计资料:2004年年初蓄水总量为1.5342亿m3,年末蓄水总量为1.2147亿m3,全年减少20.8%。
全市最大的两座水库金牛山水库和方便水库年末蓄水量分别为0.495亿m3、0.118亿m3,分别占全市年末蓄水总量的40.75和9.71%。
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农业用水区
淮河 沂河
沂河
华沂闸至骆 马湖
新沂市
华沂闸至骆马湖
15.0 农业用水 堰头桥
Ⅲ
徐州 05060450201000 320381L30901
骆马湖调水保护区
渔业用水区
淮河 沂河
骆马湖 骆马湖湖区
新沂市入骆马湖口~宿 豫县嶂山闸
375km2(徐 州部分)
渔业用水, 农业用水
新沂市,湖中
Ⅲ
徐州 05060750404000 320382EB270501 白马河鲁苏缓冲区
泰州05041250203321284ec100502泰东河海陵姜堰渔业用水区景观娱乐用水区淮河里下河泰东河泰州海陵市水功能水环境水功能水环境流域水系或分区河流湖库河段新通扬运河龙叉港285渔业用水工业用水农业用水控制重点城镇起始终止位置长度km面积km2功能区排序控制断面名称2010年2020年备注
320621EC100501
串场河海安工业、农业 用水区
05042200293022
320621EC200504
北凌河海安工业、农业 用水区'
05030750403206 320324EA410501 徐沙河睢宁过渡区 05050550402000 320321EB160506 复新河上游丰县保留区
05050550603107 320321EB160506 复新河丰县排污控制区
05050550603203 320321EB160506 复新河丰县农业用水区
丰县夹河闸~沛县龙固 42.1 农业用水 夹河闸
Ⅲ
渔业用水区 农业用水区 农业用水区 农业用水区 农业用水区
淮河 淮河 淮河 淮河 淮河
农业用水区
淮河
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Ⅳ Ⅳ Ⅳ
Ⅲ Ⅳ Ⅲ
Ⅳ
Ⅳ
Ⅳ
Ⅳ
Ⅳ
Ⅳ
Ⅲ
Ⅲ
苏州 苏州 苏州 苏州 苏州 苏州 苏州 苏州 苏州
07030050103022 320501FK280501 07030050103035 320501FK280502 07030050103015 320583FK280503
娄江苏州工业、农业用 水区 娄江昆山景观娱乐、工 业用水区
湖区 武澄锡虞 阳澄淀泖 阳澄淀泖 阳澄淀泖 杭嘉湖 阳澄淀泖 阳澄淀泖 杭嘉湖 阳澄淀泖 杭嘉湖
浒光运河 华妙河 黄埭塘 急水港 江南运河 江南运河 江南运河 江南运河 新江南运 河 傀儡湖 新江南运 河(含澜 溪塘、白 马塘) 浪港 苏州老运 河 里塘河
苏州 苏州 苏州 苏州 苏州 苏州 吴江 苏州 苏州 苏州 苏州
阳澄淀泖 阳澄淀泖 阳澄淀泖
苏州 苏州 苏州
太仓 苏州市区 苏州市区
9 3 6.8
苏州
07030050103042 320585FK280502
工业用水区
太湖
阳澄淀泖
浏河
苏州
新镇
7.8
苏州
07030050103055 320585FK280502
浏河太仓景观娱乐、工 业用水区
工业用水区
太湖
阳澄淀泖
浏河
12.0
工业用水, 浪港闸,东方 农业用水 红桥 觅渡桥、吴县 景观娱乐 农科所、泰让 桥、 工业用水, 里东大桥,中 农业用水 星桥 浏河水闸、振 工业用水, 东渡口、陆渡 农业用水 桥、南门桥、 广子桥 浏河闸(上) 、城南桥、太 景观娱乐, 仓姜家村、陆 工业用水, 渡大桥、 浏 农业用水 河水闸、振东 渡口、南门桥 浏河水闸、振 工业用水, 东渡口、陆渡 农业用水 桥、南门桥、 徐家河交叉口 渔业用水, 浏河水闸,振 工业用水, 东渡口,陆渡 农业用水 桥,南门桥
江苏省地表水功能区划

江苏省地表水功能区划江苏省,位于长江三角洲地带,拥有着丰富的水资源。
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水资源面临着日益严峻的挑战。
为了更好地保护和管理江苏省的水资源,江苏省政府制定了一套地表水功能区划方案。
一、区划背景江苏省地表水功能区划是在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江苏省实际情况而制定的。
该区划旨在合理规划地表水资源,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用水、农业灌溉、工业生产等需求,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区划原则1、科学性原则:根据水文地质、水资源分布、水质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分地表水功能区。
2、实用性原则:结合实际需求,考虑不同区域的用水特点和发展需要,制定实用可行的区划方案。
3、可操作性原则:确保区划方案易于实施和管理,充分考虑当地实际情况和政府管理能力。
4、保护性原则:以保护水资源、防止水污染为前提,确保地表水功能区的可持续发展。
三、区划方案根据江苏省地表水的实际情况,将全省划分为三大类地表水功能区:生活用水区、生产用水区和自然生态保护区。
1、生活用水区:该区域主要分布在城市和人口密集地区,以满足当地居民生活用水需求为主。
该区域应确保水质优良,满足国家相关标准。
2、生产用水区:该区域主要涉及农业生产、工业生产等用水需求,包括农田灌溉区、工业用水区等。
该区域应确保水量充足,满足生产需求。
3、自然生态保护区:该区域主要涉及重要的水生态系统,如湿地、河流源头等。
该区域应严格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水污染,保障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四、实施措施1、加强监管:加强对地表水功能区的监管力度,严格控制污染源,确保水质达到标准。
2、提高公众意识:通过宣传教育等方式,提高公众对水资源保护的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3、强化政策引导: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和个人积极参与水资源保护工作,推动绿色发展。
4、建立联动机制:加强政府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联动机制,确保地表水功能区划的实施效果。
5、定期评估调整:定期对地表水功能区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确保区划方案的可行性和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