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服务型政府1
(完整版)建设服务型政府举措

“建设服务型政府”背景:近年来,“政务超市”、“行政审批大厅”、“一站式服务”等政府便民行动,有如春风拂面,细雨润田,给群众带来了很多便利。
涉及民生的一些重要决策由政府组织听证会;搞企业的,觉得红头文件少了,行政审批环节少了;市民要反映生活问题,有“市长电话”、有“市长电子信箱”等等。
很多人认为,这就是建设服务型政府。
其实,虽然这些做法确实是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方面,但不能看作是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全部内容。
并不是政府为公民做了多少好事,多提供一些服务,多开设几个服务大厅,就是服务型政府了。
那么,到底什么是服务型政府呢?一、服务型政府是以人为本的政府。
政府的权力来自人民,必须服务于人民,接受人民的监督。
过去,由于长期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一些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往往更多的是从“官本位”的角度来看待手中的权力,来对待群众,不同程度地存在重权力轻责任、重管理轻服务的现象。
其实,服务型政府从本质上更应该是一个“服务员”角色。
在政府这艘大船的航程中,是人民的意志而不是政府的意志决定着航向,怎样提供服务、提供什么样的服务以及什么时候提供服务都是由人民来决定。
政府出台的每一项政策,制定的每一个举措,都应该尊重人民意愿,体现人民要求,为人民利益服务;衡量政府一切工作的尺度,都要看人民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
只有时刻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的政府,才是服务型政府。
二、服务型政府是透明政府。
经历过非典等各类灾难事件后,人们发现,在这个社会生活深刻变革、各种矛盾相互交织的时代,只有政务公开透明才能进一步实现政府与民心、民意、民情的联动,保障人民政府为人民服务。
近年来,我国在政务公开方面确实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比如,我国的立法法、行政许可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80多部法律、行政法规等对相关政府信息的公开做了规定,使政务更公开更透明。
其实,人民的政府,没有自己的利益,只有人民的利益,行使权力时就应当是透明的。
怎样建设服务型政府

怎样建设服务型政府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
那么,怎样建设服务型政府呢?在我国现阶段,建设服务型政府应把握以下几个基本方面。
根本出发点:从公共利益出发。
这是服务型政府的根本标志,也是政府公务人员的行为准则。
从公共利益出发,强调的是“公共的、公用的、公众的”。
当前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少数政府部门不同程度存在着部门利益化的现象,行使职权并不完全是从公共利益出发,而是从部门利益出发。
这是与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相背离的。
老子在《道德经》里讲:“我无欲,而民自朴。
”这里的“我”,指的就是执政者。
其意思是说,执政者如果没有私欲,老百姓自然就会淳朴;否则,就会败坏社会风气。
另一个问题是,在社会利益多元化的今天,怎样把握公共利益?或者说,公共利益在哪里?就在多元利益关系的那个“均衡点”。
代表公共利益的政府,应在多元利益关系表达和博弈的基础上,寻求社会多元利益关系的均衡点。
职能定位: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
建设服务型政府,前提是要明确政府应当承担什么职能。
党的十六大对政府职能作了四项界定: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
党的十七大要求“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进一步强调了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
我国在过去相当长时期,政府基本上是“经济建设型”政府,主要精力用在了参与或干预微观经济活动而不是公共服务上。
时至今日,这种惯性依然存在,有些地方和部门的政府职能还没有转到公共服务上来。
针对这个问题,中央强调,各级政府抓经济发展,主要是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不能包办企业投资决策,不能代替企业招商引资,不能直接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这“三不”,是力求摆脱过去干预经济的惯性羁绊、真正转变政府职能的具体要求。
服务内容:建立健全符合国情、切实有效的公共服务体系。
从世界范围看,上世纪三四十年代以前,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基本特征是“有限的公共服务体系”。
二战以来,一些国家建立了比较成型的公共服务体系。
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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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业的总 目标 和行动 纲领 。 因此 , 习 当前 经 济社 会发 展 中的 突 出问题 或 矛 学
加 快 公 共 服 务 体 系 建 设 是 构 建 社会 主义 和 谐社 会 的 现 实 要 求
加 快公 共 服务 体 系建设 足 党的 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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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建设 。 因此 ,加 快公 共服 务体 系建 设 ,既是社 会 发展 到一 定阶 段 的必然 要求 ,也 是构 建社 会主 义和 谐社 会 的 重 要 内容 。 公共服务需求增长是社会发展进入 新阶段的重要标志 人类 社会 发展 足 一 个需 求 不断拓 展 和得 到满 足 的过 程 。这 一过 程 反映 在 经济 结构 方面 的 变化 ,就 是伴 随技 术进 步 和 物 质 产 品供 给 能 力 的提 升 , 服务 业快 速发 展并 超过 物 质产 品的 生 产。特 别 是伴 随着 物质 产 品生 产及其 相 关 服务 业的 发展 ,公 共服 务 的需求 和 供给 扩张 日益成 为经 济 乃至社 会发
创新公共服务体系 建设服务型政府

创新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服务型政府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
这对于新时期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具有方向性的指导意义。
实现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目标,关键在于加快改革创新,建立健全政府公共服务体系,为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体制上的保障。
本文从五个方面提出加快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创新的思考和建议,以期进一步推进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一、创建公共服务分工合理的政府职责体系提供公共服务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核心职能,这一职能不是某一级政府可以独自完成的,而是通过不同层级政府的分工合作来共同完成的。
这就需要根据各种公共服务的属性和特点,合理界定各级政府的职责范围,健全公共服务职责分工体系,从整体上提高政府公共服务的能力。
只有明确了政府间职责划分,才能为各级政府的收支划分和组织机构设置提供客观依据。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其主要内涵就包括健全政府公共服务职责分工体系。
建立政府公共服务职责分工体系,应遵循中央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地方主动性和积极性的原则,并根据受益原则、效率原则、公平原则、溢出效应原则与财力相匹配原则,对各级政府的职责范围作出明确合理的界定。
其基本框架是:中央政府的职责范围是提供全国性公共服务;地方各级政府的职责范围是提供地方性公共服务;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共有职责范围是提供跨区域性公共服务。
二、创建与强化公共服务相适应的财政体系提供公共服务需要有相应的财力支撑,财政支出就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成本。
可以说,财政支出结构是衡量政府公共服务情况的最量化、最客观的指标。
政府提供了什么服务,提供了多少服务,都将在财政支出结构上有所体现。
从实际情况看,目前各级财政对公共服务的投入不足等问题仍然普遍存在,尚未形成与强化公共服务相匹配的财政体系,需要加快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建立适应公共服务要求的财政体系。
第一,按照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使财政从市场可以发挥作用的领域退出,增加各级政府对公共服务的支出比重,使政府支出主要用于提供基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公共基础设施、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等基本公共服务。
建设服务型政府

建设服务型政府一、重要论述推进政府自身建设,提高驾驭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能力过去一年,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取得了新的成绩,但与人民的期待仍有不小差距。
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行政效率有待提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比较突出,腐败现象在一些地方、部门和领域比较严重。
这些问题必须下大气力解决。
要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个大局,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坚持依法行政。
规范行政行为,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
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特别要减少投资审批、项目核准,落实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
促进公平竞争,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组织调动各种社会资源,促进经济增长。
通过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增强企业投资的信心,增强社会消费的信心,增强人民群众对国家发展的信心。
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各项决策都要做到程序依法规范、过程民主公开、结果科学公正。
政府重大决策的形成和执行都要加强调查研究,做到察民情、听民意、聚民智,尊重客观规律,提高决策的预见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要推进政务公开,增加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人民群众知道政府在想什么、做什么,赢得人民群众的充分理解、广泛支持和积极参与。
今年政府投资力度大、新上项目多,要确保监管到位,绝不能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绝不允许利用扩大公共投资为单位和个人谋取私利。
各级政府都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强化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做到行政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落实到哪里,财政资金运用到哪里,审计就跟进到哪里。
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各级政府要坚定地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使中央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领导干部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为群众排忧解难。
我国倡导的服务型政府的意义与途径

我国服务型政府及其构建路径20世纪70年代以来,政府再造运动风起云涌,西方各国相继倡导和实现政府由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
在全球化和信息化的新形势下,正确认识服务型政府的必要性和现实意义,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运行机制,改变工作方式,对推进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一、服务型政府的内涵服务型政府是我国政府回应国际国内行政改革环境,借鉴西方发达国家政府再造的经验,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需要而提出的一种新型的政府治理模式。
建设服务型政府既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又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建设服务型政府是深化各项改革,体现执政为民的理念,推进社会主义民主进程的必由之路。
从理论上来讲,服务型政府是与管制型政府相对的概念。
服务型政府即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其主要特征是强调“公民本位、权利本位、社会本位”的价值理念,综合利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以为公民提供满意的服务为根本宗旨,主要职责是确保市场竞争的有效性,并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与传统的管制型政府相比较,服务型政府突出了公民本位和权利本位的价值理念,强调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寓管理于服务,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满意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
(一)以民为本的行政理念。
服务型政府的目的是为了公民利益的实现,而不是自身利益的实现,即政府始终将公民利益作为自己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社会大众和广大人民谋利益,改进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充分体现公民本位的行政理念。
服务型政府目标模式就是以民为本,为公众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人民过得更幸福,更有尊严。
就现阶段而言,服务型政府还意味着关注弱势群体的利益,集中解决各项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使人民群众真正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受惠于政府的政策和管理。
服务型政府还意味着注重并建立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表达机制,承认不同的社会群体追求自己利益的合法性并保护其权利,全方面多层次地保护人民群众的权利和利益。
建设服务型政府 举措

“建设服务型政府”背景:近年来,“政务超市”、“行政审批大厅”、“一站式服务”等政府便民行动,有如春风拂面,细雨润田,给群众带来了很多便利。
涉及民生的一些重要决策由政府组织听证会;搞企业的,觉得红头文件少了,行政审批环节少了;市民要反映生活问题,有“市长电话”、有“市长电子信箱”等等。
很多人认为,这就是建设服务型政府。
其实,虽然这些做法确实是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方面,但不能看作是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全部内容。
并不是政府为公民做了多少好事,多提供一些服务,多开设几个服务大厅,就是服务型政府了。
那么,到底什么是服务型政府呢?一、服务型政府是以人为本的政府。
政府的权力来自人民,必须服务于人民,接受人民的监督。
过去,由于长期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一些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往往更多的是从“官本位”的角度来看待手中的权力,来对待群众,不同程度地存在重权力轻责任、重管理轻服务的现象。
其实,服务型政府从本质上更应该是一个“服务员”角色。
在政府这艘大船的航程中,是人民的意志而不是政府的意志决定着航向,怎样提供服务、提供什么样的服务以及什么时候提供服务都是由人民来决定。
政府出台的每一项政策,制定的每一个举措,都应该尊重人民意愿,体现人民要求,为人民利益服务;衡量政府一切工作的尺度,都要看人民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
只有时刻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的政府,才是服务型政府。
二、服务型政府是透明政府。
经历过非典等各类灾难事件后,人们发现,在这个社会生活深刻变革、各种矛盾相互交织的时代,只有政务公开透明才能进一步实现政府与民心、民意、民情的联动,保障人民政府为人民服务。
近年来,我国在政务公开方面确实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比如,我国的立法法、行政许可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80多部法律、行政法规等对相关政府信息的公开做了规定,使政务更公开更透明。
其实,人民的政府,没有自己的利益,只有人民的利益,行使权力时就应当是透明的。
服务型政府

服务型政府就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是以提供公共服务、满足公共需要为导向的政府。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责权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
‛因此建设服务型政府是政府自我完善的体现,也是顺应国际国内形势的需要,更是我们构建和谐社会奋斗目标的要求。
建设服务型政府同样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政绩观的必然要求。
一、服务型政府的内涵及其特征(一)服务型政府的内涵就服务型政府的内涵而言,国内外学者提出了自己不同的观点,其代表性的观点包括:有的学者认为,所谓公共服务型政府,就是‚为全社会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产品和有效的公共服务,以不断满足广大社会成员日益增长的公共需求和公共利益诉求,在此基础上形成政府治理的制度安排‛1。
然而有的学者认为,服务型政府是针对‚管制型政府存在的弊端‛2而提出的1[美]乔治、费雷德里克森:《公共行政的精神》,张成福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5页。
2[美]科恩:《论民主》,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15页。
新概念,提出以人为本的发展观;执政为民的政绩观;依法行政的法治观;科学民主的决策观;从严治政的责任观。
‚服务型政府‛是政府治理模式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以民为本的政府、职能有限的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民主参与的政府。
1服务型政府是‚以民为本‛的政府‚以民为本‛是指政府的行政活动要以实现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充分彰显政府的人性关怀和人文关怀,以实现经济社会和人民的全面发展为基本目标。
2服务型政府是法治政府所谓‚法治‛,就是以自由和公正为核心的法律理念和法律秩序。
建立服务型政府,核心是政府必须尊重宪法精神。
法治的本身就是对政府活动的规范和行政权力的限制。
3服务型政府是职能有限的政府由于服务型政府将公民意志臵于了公共管理的决定性地位,因此,服务型政府将是政府权力受限制最大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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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服务型政府党的十七大把“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作为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中央《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
这抓住了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关键环节,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重大的历史意义。
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的现实要求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改善民生、加快社会建设的任务,如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就业和收入分配等,都离不开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
公共服务需求增长是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的重要标志。
人类社会发展是一个需求不断拓展和逐步得到满足的过程。
伴随着技术进步和物质产品供给能力的提升,公共服务需求不断增长、服务业快速发展成为当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特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公共服务需求增长呈现逐步加速的趋势,标志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一个新阶段。
如何使公共服务供给与需求相适应,将是我们在较长时期面临的重要任务。
公共服务供给滞后是当前社会问题的焦点。
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物质生活水平有了显著提高,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也取得较快进展,但公共服务供给与需求之间依然存在较大差距。
特别是在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和收入分配等领域,结构性矛盾十分突出。
公共服务供给不足有社会发展阶段的制约因素,但也存在资源配置和分享不平衡等问题。
特别是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相当部分的中低收入群体还没有被完全纳入服务对象。
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
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校正社会财富初次分配的不平衡,并对初次分配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缓解和抑制利益分化进程及其引发的社会矛盾。
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使公共服务逐步扩展到整个社会,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消除公共服务领域存在的不公平现象。
同时,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为促进社会公平和权利平等提供强大的基础平台,有利于振奋社会成员的精神,提高社会总体效率。
当前公共服务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公共支出结构不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
虽然公共服务并不完全由政府直接提供,但政府公共支出的规模和结构是反映社会公共服务供给与需求状况适应与否的重要方面。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公共支出总量规模一直呈快速增长趋势,从1978年的1100多亿元增长到2005年的33000多亿元,但公共支出中经济建设支出比重偏大、公共服务支出比重偏小。
20世纪90年代以来,居民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个人承担的费用迅速上涨。
这虽然是多种因素造成的,但公共服务支出水平严重不足是一个重要因素。
公共资源配置不均衡导致社会分享公共服务不均衡。
我国公共资源配置不均衡源于计划经济体制的行政性配置,突出表现是城乡分割和基本公共服务的不均衡。
城乡差距、地区差距乃至个人收入分配差距,在很大程度上与公共资源配置不均衡相关。
从城乡差距看,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基本以满足城镇居民需求为主,农村居民分享财政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水平极低。
从地区差距看,由于我国公共财政转型尚处于起步阶段,公共资源的均衡配置依然受到体制方面的制约。
在目前的财政体制下,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税收返还依然是主要的公共资源配置方式,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比例还很低。
这种配置方式意味着经济总量越大、增长速度越快的地区税收返还越多、公共服务能力越强,其结果往往是扩大而不是缩小了地区间公共服务的差距。
近年来,中央通过实施西部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等战略以及专项支持,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经济落后地区的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但从长期可持续的角度看,还难以熨平不同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的财力差距。
垄断供给抑制了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在某些方面有了相当程度的提高,但与社会日益增长的需求相比依然有较大差距。
公共产品和服务价格持续上涨,而质量并没有同步提高。
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就体制而言,主要是垄断性供给体制特别是行政性垄断。
公共服务领域的腐败造成了公共资源的浪费和流失。
公共服务的供给过程在很大程度上是公共权力和社会资源的运用过程,因而公共服务领域的腐败实质就是滥用公共权力和社会资源谋取私利。
这种腐败所影响和侵害的对象往往具有广泛性和社会性的特点。
首先,公共服务领域的腐败转嫁或加重了社会负担,导致公共服务价格攀升、质量下降,甚至危害公众安全和健康。
其次,从近年来处理的腐败案件看,公共服务领域的腐败集中发生在公共投资活动中,所造成的公共资源浪费和损失是巨大的。
第三,公共服务领域的腐败对政府的信誉和公信力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推进政府转型,加快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公共服务不可能完全由市场自发提供,它是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应该由政府来直接提供,与不同社会的体制、文化等因素相关。
然而,公共服务日益成为政府的重要责任和核心职能,则是现代社会发展的一般趋势。
政府转型是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的制度基础。
一般来说,政府转型总是通过政府职能的变化得到反映。
政府转型的基本趋势是公共服务职能不断发展并成为重要职能。
而政府转型的核心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使政府和市场能够有效克服各自的缺陷,发挥彼此不能或难以相互替代的功能,实现政府与市场功能的良性互动。
这是现代公共服务体系赖以形成的基本前提和制度基础。
经过30年改革开放,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形成,政府职能发生重大变化,但在不少方面依然滞后,政府职能“越位”、“缺位”、“错位”的现象依然存在。
从政府公共支出结构看,经济建设仍占有主导性地位,成为制约公共服务供给的重要因素。
从经济运行状况看,行政性垄断广泛存在,既导致不公平竞争,也抑制市场活力,增加了社会公共服务成本。
从体制方面看,政府在许多领域依然承担着决策者、生产者、监控者等多种角色,集裁判员与运动员于一身,制约了政府职能向公共服务转型的进程。
政府转型的核心,就是在科学、合理界定政府与市场边界的基础上,确立以公共服务为主体的政府职能。
政府转型必须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
政府转型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解决当前社会矛盾的关键环节。
维护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进步的基本价值取向,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
社会发展中的公平与效率,不是非此即彼的选择问题,只是随着社会矛盾的变化侧重点有所不同,最终是要实现二者平衡,推动社会进步与和谐。
需要明确的是,政府与市场的功能是不同的。
市场运行必然以效率为取向,这是市场机制的本质属性。
市场运行也要求公平,如竞争规则和秩序的公平,但市场本身并不能完全提供这种公平。
政府虽然在促进效率方面有重要作用,但这种作用主要通过市场环境的改善而间接实现,不是政府直接追求微观效率。
政府在价值取向上必须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是政府作为公共权力受托者的本质属性。
政府转型必须坚持科学的功能定位。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利益是各类主体通过分工与合作来共同维护的。
政府转型不仅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而且要处理好政府与社会、公有产权与非公有产权的关系。
这就要求高度重视政府功能的科学定位问题。
政府功能的科学定位,首先取决于政府转型的方向——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当然,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期的政府依然具有一些特殊的发展职能,这是政府功能界定必须考虑的。
然而,更需要论证的是:政府哪些职能是现阶段所必需但长远是要退出的,哪些职能无论现阶段还是长远都是要退出的,哪些职能现阶段很弱而长远是需要加强的,哪些职能现阶段和长远都是必需的。
回答了这些问题,政府功能的科学界定才有可能,政府转型才能切实推进。
完善公共财政体制。
公共财政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政府(国家)财政。
从体制转型角度看,公共财政既是政府转型的重要内容,也是政府转型的必然结果和重要标志。
与计划经济时期的财政不同,公共财政的运行范围不局限于国有制或全民所有制,而是面向整个社会;同时,公共财政的运行机制也不是封闭性的,而是受到社会的广泛监督和制约。
完善公共财政体制,首先应进一步调整公共支出结构,加大公共服务支出比重,提高公民的基本权益保障和福利水平。
其次,完善和规范转移支付制度,逐步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减少专项拨款比重。
第三,完善税制,促进社会公平。
第四,提高财政运行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加强社会监督。
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
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的改革思路,为今后政府机构改革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指明了方向。
所谓大部门体制,就是在政府的部门设置中,将那些职能相近、业务范围雷同的事项相对集中,由一个部门统一管理,最大限度地避免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从而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政府在经济社会管理微观方面的职能逐步由市场和社会来承担,政府职能更加宏观化与间接化,这就为大部门体制的实行提供了现实条件。
需要注意的是,改革政府机构设置必须以政府职能的科学界定为前提。
同时,政府机构改革应结合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以及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来进行。
建立有效的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
在体制转轨过程中,行政性分权和市场机制作用的扩大,不仅使政府及其部门之间具有了相对独立的利益,而且使权力与市场“交换”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政府职能转变意味着政府大幅度减少直接配置资源和控制市场运行的权力,同时也意味着利益损失。
在这种情况下,推进政府转型的关键是要建立和完善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机制。
首先,在权力运行中贯彻法治原则,坚持依法行政。
其次,坚持行政公开,避免暗箱操作。
包括建立和完善公开办事制度、公共决策听证制度以及推进“电子政府”建设等。
第三,在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专门机关职能监督的同时,建立广泛的社会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