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金钱是不是万恶之源
01-金钱是不是万恶之源-视频分析

2001年国际大专辩论赛决赛金钱是不是万恶之源正方武汉大学一辩蒋舸二辨袁丁三辩余磊四辩周玄毅反方马来亚大学一辩陈勋亮二辨陈锦添三辩陈政泓四辩胡渐彪胜方(反)马来亚大学最佳辩手(正)余磊注:视频中有明显的删节,自由辩论的原稿找到但陈词稿删节后不完整,逻辑中很多地方很奇怪正一立论设立大前提,人之为恶不是本性,是因为外在诱惑让人迷失了良知,而在复杂的外在诱惑中,钱是万恶之源。
反驳人的恶性是外在来的么?没有钱就没有恶么?第一钱可以合法等价交换有无限效应-----激起人的无限贪欲钱的占有是有限的------无限欲望不能满足总之效用无限和占有有限的矛盾使它能激起人们心中的欲望逻辑链:钱一能换到无限的东西,能有无限的效应,所以能激起人的无限贪欲二但人对钱的占有是有限的,与无限的贪欲向违背三因此钱能更多的激起人的欲望,成为万恶之源反驳一钱是否能换到所有的东西,真的有所有的效应吗二钱能有无限效应就一定能激起人的无限的贪欲吗?三人对钱的占有是有限的,人就一定会滋生出无限的贪欲么?第二钱是可以使非商品也商品化,也是精神筹码能颠倒是非,所以能使人性良心贞洁名誉等都被钱左右所以钱能激起很多恶种类繁复数量极多的罪恶逻辑链:钱一能在非商品领域也有无限的效应,是一种精神筹码二所以钱能在金钱领域激起人的恶的贪欲,滋生出种类繁复数量极多的罪恶三所以钱是万恶之源反驳一钱能在精神领域达到那种高度么?二钱一定能腐蚀人性么?三种类繁多等于万恶么?第三钱异化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钱本是促进社会发展的工具但而今成了人们最追求的目的,人的自由精神,人性迷失,良知丧失,人生价值,人性尊严被拜金主义所取代逻辑链:钱一虽然本身是人类发展的一种工具,但是而今成为了一种人追求的目的二因为钱是目的,所以钱让人的自由精神良知人性尊严等等都被拜金主义所取代了三钱是万恶之源反驳:一钱一定是一种目的吗二是目的就能是万恶之源么?三钱能有这种种之恶就是万恶之源么?总反驳:最薄弱的几个点一种类多的恶就是万恶么?二钱的效用大就一定是万恶之源么?三钱一定能成为工具腐蚀人心么?反一立论反驳了两个点第一,今天按照对方的逻辑钱是目的,钱就是万恶之源,那么今天一个人去奉公守法的追求钱,钱也会是万恶之源吗?(反驳第三个观点)第二,今天对方认为法律制约赚钱所以钱才不是万恶之源的,可今天法律是制约我们行为的准则,所以钱不是万恶之源。
浅析“2001国际大专辩论赛总决赛试题”——钱是否万恶之源

浅析“2001国际大专辩论赛总决赛试题”——钱是否万恶之源展开全文辩论“钱是/否万恶之源”这是2001年国际大专辩论赛总决赛的辩题,参赛双方分别是武大(正方)和马来西亚大学(反方)。
首先,先谈谈两只队伍在对辩题词义理解上的小交锋。
正方认为“万恶之源”的“万”字并不是指一切,因此这道题变成了只要证明“钱足以产生一万种恶”就算赢了。
虽然这是小道,而且说的也不是很令人信服,但是这个防守反击的点还是可以的。
可以这么说,一切辩题在开始的第一步都要先看看是否可以对题目进行转化。
至于反方,和我们所有人的理解一样,“万恶之源”应当指的就是所有、一切的恶。
我先来思考一下,假如我是正方,我会用什么办法证明自己是正确的?首先,世上因为金钱产生的罪恶数不胜数,举出各种相关的事实是一个有力的佐证。
谋财害命、烧杀抢虐……历史和新闻是最重要的两个环节。
那么我该如何从逻辑上证明金钱是万恶之源呢?现在再来看看正方的立论:正方立论并无新意,一谈金钱污染人心,泯灭良知,二谈金钱将一切商品化,颠倒是非,三谈金钱异化了人与钱的关系。
但恰恰是看到这里我才发现这是一个大问题,异化人与钱的关系真的可以归罪给金钱而不是人自身?你们什么时候听过在一段关系里,有生命的反而被无生命的给异化了?就好似我持刀杀人,狡辩称“非我之罪也,刀也”。
再来看反方的立论:反方其实攻讦点颇多,但是可惜在立论的时候逻辑分类不清。
第一,反方刚开始关于题目辨析的挺好,钱是不具备主观善恶属性的工具,恶是专属于人类的道德判断,因此二者要在逻辑上发生关联,就必须承认是“人”赋予了钱恶的属性,这从一方面直接否定了钱的根源性,也从另一方面直接抛出一个难题:恶钱如何产生善果?可惜一辩太着急了,没有明确指出这点。
反而是疯狂分层,框架太大,就犹如没有框架。
第二,立论指出钱不具备两个特性:一是不具备完备性,万恶实在太多,钱产生的恶只是一部分,只要我能证明有些恶不是钱产生的就赢了。
二是不具备根本性,在这里竟然又分出四大疑问,真是作死啊。
金钱不是万恶之源

将金钱视为这些行为的根源
相反,金钱也可以成为一种积极的力量。金钱可以帮助我们实现梦想和追求幸福。例如,一位成功的
4
商人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赚取大量的金钱,从而为家人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和教育资源。又例如,一 个人可以通过投资和理财来增加自己的财富,从而为自己的退休和未来提供更好的保障。因此,我们
不能简单地将金钱视为恶源,而应该看到它的积极作用
2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点:金钱是一种工具,它的存在是为了方便人们进行交易和交换。金钱并没有 自己的价值观,它只是根据人们的需求和价值观来进行交换。因此,我们不能将金钱视为恶源
其次,贪婪、欺诈和虚伪等不良行为并不是由金钱引起的,而是由我们自身的欲望和不良行为导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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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婪是因为我们想要得到更多,而欺诈和虚伪则是因为我们想要隐藏自己的真实意图或欺骗他人。这 些行为与金钱无关,它们可以在任何情况下发生,例如在感情、友谊、职业等领域。因此,我们不能
良行为的发生
总之,金钱不是万恶 之源
只有这样,我们 才能真正发挥金 钱的积极作用, 为自己和他人创 造更美好的未来
同时,我们也应 该从自身出发, 克服内心的恶念
和不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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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不是万 恶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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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不是万恶之源
目录
金钱不是万恶之源
在我们的社会中,金钱常常被视为万恶之源。人们普遍认为,金钱是导致人们产生贪婪、欺诈和虚伪
1 等不良行为的根源。然而,这种观点并不正确。金钱本身并不是恶源,它只是一种交换媒介和财富的
象征。事实上,真正的恶源是我们自身的欲望和不良行为,而不是金钱
金钱是一种价值符号
金钱只是一种价值符号,它代表 着人们的劳动成果、智慧创造和 财富积累。金钱本身并没有任何 道德属性,它既不善良也不邪恶, 只是作为一种价值交换的工具。 因此,我们不能将金钱视为恶源
2001年国际大专辩论赛辩词

2001钱是万恶之源/ 钱不是万恶之源(第五届国际大专辩论会)周玄毅:对方三辩刚才谈“贪”,请问“贪”字怎么写?上面一个“今”,下面一个“贝”。
“贝”是什么意思?还是钱嘛!(我请问对方辩友一个你也很熟悉的问题,所以请不要回避。
请问印尼前总统苏哈托,是什么力量使他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不可以两全的呢?胡渐彪:是他个人的贪念。
我想苏哈托却不会说,由于是钱的诱惑,我个人无罪吧。
)我倒是对对方一辩提出的整个立论架构很有兴趣。
她说今天人为恶不是本性使然,是钱诱惑他的。
那我想请问对方辩友,那钱还没发明之前,世界上有没有万恶呢?余磊:原始社会到底有没有恶,伦理学上有争议。
但是没有争议的是什么呢?是钱产生之后,恶的种类,恶的形式是一日千里,突飞猛进,犹如“黄河之水滔滔来,奔流到海不复还”哪!(掌声)陈政鞃:对方认为在原始社会钱还没有出现的时候,那种伦理还有争议。
真的是有争议吗?难道肚子饿了就杀掉同类;看到性欲起来就侵犯女性,这种罪恶还叫作有争议啊?袁丁:这叫作动物性,根本就不是人的善恶嘛。
(对方同学刚才对苏哈托的问题,告诉我们是贪念,贪什么呢?贪钱。
)我再请问您,又是什么力量使得色情网站如洪水猛兽一样打击东方各国原本纯朴的本土文化的呢?请正面告诉大家吧。
(掌声)陈勋亮:所以其实对方辩友是告诉我,人在钱还没有出现之前,是兽性。
也就是钱还没出现之前,人根本就不是人,人是动物。
这样的逻辑大家可以信服吗?(掌声)(蒋舸:对方没有回答我方二辩的问题。
那我还要请问您一个熟悉的问题了,是什么力量使得马来西亚的球员在联赛中愿意把球往自己的球门里面踢呢?胡渐彪:一场辩论赛,我们说要讲事实,摆道理。
对方辩友空摆事实,不讲道理。
您的立论明明告诉我们说,人的本性根本没有恶这一回事,那是你的立论基础,为什么你又告诉我,人有动物性这种恶的本因呢?)余磊:动物性等于恶吗?请大家想一下。
对方辩友看到一只老虎吃兔子,会告诉大家这个老虎多么的恶。
这个恶是我们社会评判的标准吗?对方辩友善恶的观念根本就是界定错误嘛。
国辩经典“金钱是不是万恶之源”评析

2001年国际大专辩论会大决赛辩题:金钱是万恶之源/金钱不是万恶之源正方:武汉大学反方:马来亚大学这个辩题其实引申出去就是恶是不是来源于对财富的追求。
这个辩题和昨天的生之恩&养之恩不同,它可以用大量的例子来补充己方的论点。
然后,这个辩题本身就已经是价值性的辩题,所以很难升华。
如果要准备的话,正方首先需要将钱抽象成财富与利益的象征,然后通过“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来论证万恶的起源都是金钱。
双方体系:正方:反方:前提:人性本善,人之所以有恶性,金钱:人类文明发展的产物,是一种不是外在的诱惑使然。
具主动性的交易媒介。
金钱:被抽象为外在诱惑的总体。
恶:价值、行为上的破坏。
万:不是指所有,而是很多。
万:所有的。
论点发展:论点发展:1.金钱超越了它一般等价物的基本价值 1.单一的钱不能涵盖所有的恶。
而成了财富的象征,于是激起了人类心 2.恶的起源错综复杂,不能单纯用钱解中的贪欲。
但同时人类对于财富的占有释。
是有限的,于是在追逐金钱的道路上, 3.人具有自由意志,有选择的权利。
因恶就产生了。
此,钱不是万恶之源,人的选择才是。
2.金钱不但能够购买物质,还能够使精 4.其实是3的补充,有人用万恶之源行神层面的东西被待价而沽。
这种颠倒黑善,因此由钱不能推导出恶。
白,混淆是非的能力滋生了种类繁复的罪恶。
一二三辩陈词环节,战场主要在两个地方:一是万到底指所有的还是说像正方所说指很多;二是人性本善还是人性本恶==(又是一个经典辩题...如果是我们在辩的话,估计还没到自由辩就狂偏了....)反三还提出了一个论点:恶的出现在前而钱的出现在后。
因此,在钱出现前的那些恶就不算恶了吗?而正方基本上都在举例子,从历史角度还有各个领域,反驳对方也基本上是把对方举的例子论证成是钱的因素在作怪。
而正方所有的例子被反方用一句话给概括了:这些例子都是贪钱的例子,那除了这些贪钱的例子呢?言下之意是正方无法将例子举穷举尽。
金钱是不是万恶之源 辩论

金钱是不是万恶之源辩论
正方:金钱是万恶之源。
反方:金钱不是万恶之源。
作为正方,我方论点为:
1,人性非善非恶,金钱诱导堕落
2,金钱作为物质非善非恶,但金钱的社会的属性导致落后的分配方式诱导社会的恶,包括分配不均和阶级矛盾
作为反方,我方论点为:
1:追求钱不一定是为了不好的目的,正当的追求钱的时候钱也是目的。
2:法律是约束人行为的准则,是制约人而不是制约钱。
反方总结;
第一他告诉我们,今天所谓的“万”不指全部但是对方辩友这一种用《辞海》断章取义,只看一个“万”字,不看“万恶之源”这四个字,是不是有点离题之嫌呢?
对方辩友的第二个假定是告诉我们,今天人本身是没有恶性的。
这个恶是从哪里来呢?是外在诱惑我出来,然后他们就告诉我们说,钱以后怎么重要,怎么诱惑我做恶事我想请问各位,真的是人没有恶的本性?
正方总结;
开始还在谈万的定义,然后指出人性本源,对之前一直回避的人性问题作出了反驳指出正是金钱这种外在诱惑使人性变质,点出其成为万恶之源的原因。
111116 2001年国际大专辩论赛辩词_金钱是万恶之源吗?

2001钱是万恶之源/ 钱不是万恶之源(第五届国际大专辩论会)辩题:(正方)钱是万恶之源(反方)钱不是万恶之源正方:武汉大学反方:马来亚大学主席:蔡萦首先有请正方一辩蒋舸同学发言,时间是3分钟,请。
(掌声)蒋舸:谢谢主席。
各位评委,各位观众,大家晚上好。
《圣经》中“失乐园”的故事和中国先贤孟子的教诲都说明了人之为恶并非本性使然,而是外在的诱惑使人迷失了自己的良知。
那么,外在诱惑如此之多,为什么偏偏是钱成为了万恶之源呢?第一,钱具有与任何商品进行等价交换的现实合法性。
一方面,钱既是财富的象征,又是一般等价物。
它具有无限的效力,因此能煽起人的无穷贪欲。
但是另一方面,每个人对于金钱的占有又都是有限的,无限的欲望根本不可能得到满足。
正是金钱这种效用无限性和占有有限性之间的矛盾,使它比其他任何物品都更能激起人心中的非分之想,从而使人迷失良知,堕人邪恶。
第二,钱不仅可以在商品领域呼风唤雨,而且可以使非商品也商品化。
它不仅是物质财富的象征,而且成为了精神价值的筹码。
权力、地位可以用钱购买,贞洁、名誉可以公开出售,人性、尊严被待价而沽,甚至天理、良心也染上了铜臭之气。
莎士比亚早就揭露道:金钱可以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错的变成对的,卑贱的变成尊贵的。
正因为金钱具有如此混淆是非,颠倒乾坤的无边法力,它才成为了滋生种类繁复,数量极多的罪恶肆意蔓延的深刻根源。
第三,人对钱的崇拜还异化了人与钱之间的关系。
钱本应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一种工具,但在现实中,却被人们当作了顶礼膜拜的上帝。
因为钱,人们迷失于这光怪陆离的物欲世界;因为钱,人们丧失了内在良知却还浑然不觉;还是因为钱,人生价值和人性尊严都被当作了牺牲品(时间警示)供奉到了拜金主义的祭坛之上。
(人创造了金钱,却又对自己的创造物顶礼膜拜。
当钱从手段上上升为目的的时候,人却从主人沦落为了奴隶。
诚然,是有人能在金钱面前保持清醒,但是这是因为他们主观上有道德良知的呼唤,客观上又受到社会规范的约束。
辩题:反方:金钱不是万恶之源

辩题:反方:金钱不是万恶之源金钱不是万恶之源。
尊敬的评委、各位观众,大家好。
今天我们聚集在这里,就一个备受争议的话
题展开激烈的辩论,金钱是否是万恶之源。
作为反方代表,我要坚定地说,金钱并不是万恶之源。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金钱的本质。
金钱只是一种交换工具,它本身并没有善恶
之分。
它可以用于购买食物、衣物、住房等生活必需品,也可以用于慈善捐赠、支持教育事业。
如果没有金钱,我们将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更无法支持社会的发展。
因此,金钱本身并不是万恶之源,而是我们使用金钱的方式和动机决定了它的善恶。
其次,金钱并非导致罪恶行为的唯一原因。
如果金钱是万恶之源,那么我们就
应该将所有的罪恶行为都归咎于金钱。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人类的罪恶行为往往是由于贪婪、自私、欲望等心理因素导致的,而并非单纯因为金钱的存在。
如果没有金钱,人类同样会因其他物质或权力而产生罪恶行为。
因此,金钱并不是导致罪恶行为的唯一原因,它只是其中之一。
最后,金钱也可以成为善的源泉。
许多慈善家和慈善组织都是依靠金钱来支持
他们的慈善事业。
许多医疗、教育、环保等公益项目都需要金钱的支持才能够顺利进行。
如果没有金钱,这些善举将无法实现,社会的进步也将受到阻碍。
因此,金钱并不是万恶之源,它也可以成为善的源泉。
综上所述,金钱并非万恶之源。
它只是一种工具,取决于我们如何使用它。
我
们应该正确看待金钱,用它来促进社会的发展,帮助他人,而不是将其简单地归为万恶之源。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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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是不是万恶之源
金钱效用无限性,占有有限性之间的矛盾,人堕入邪恶
钱迷失丧失良知人生价值人性尊严
万不是一切
人经历了一切困难男女
读书人理想学程文武艺,货与帝王家
三辩狡辩
陈圆圆权不是钱
万不是全
钱不是一切恶的源头家庭暴力种族大屠杀
人君子取之有道小人求财喜欢偷盗
用万恶之源行善恶缘如何接善行
道德的追求无线,占有有限健康爱情
不忠不孝不仁和钱无关
形容词副词万万不可万全之策万物之灵adj 全部/有例外
恶在贪钱吗?人还贪吃贪睡难倒吃睡也是万恶之源?
钱未必倒出恶性在于追求的方法和手段
恶为何结出善其实是人的行为决定了钱的善恶
恶比钱先出现
色情的罪恶是不是万恶之源
毒贩有罪还是钱有罪
人难道没有恶性吗?完全是钱诱惑的吗
恶有很多种
钱是中性体有善有恶
金钱不等于贪念
——————————华丽丽的分割线——————————————————
第一次看这个视屏的时候,其实感觉正反双方水平差不多,都是高水平表现,但在第二三次再次看后,我略略记下了其中有用的点,发现反方马来亚的点明显多于正方。
仔细看后,发现,在很多问题上,当马来亚提出后,武汉大学都只给了一个在我看来有点所谓的理由的理由,又通过精美华丽的词语进行包装,这一点在三辩余磊身上很明显,真不明白为什末要选他为为最佳。
我感觉其实马来亚的四辩就很好。
在这场辩论中最后马来亚提出,钱不是万恶之源,而贪钱才是万恶之源。
他们举出了新加坡政府经济腾飞,人们用钱做善行等例子。
钱只是一般等价物,其实他并没有邪念。
正方提出的人的生来性善论本就不太站住脚,再加上后面所说的是钱诱惑人姓恶的也就更站不住脚了。
钱是钱也可诱惑人行善,就新加坡政府的例子就可以了。
人们为了吧新加坡建设的更加
强大,所以努力赚钱,所以,说到底,钱不是万恶之源,万恶之源是贪。
正是贪色,所以强奸。
正是因为贪钱,所以XXXX。
感觉正是马来亚抓住了贪这一点,所以取得了胜利。
马来亚其实感觉在最开始也在打这一点,但打的的十分模糊,到最后才一下子打开,让武汉毫无招架之力。
还有万的定义,看比赛之前,我其实更偏向武汉大学的定义。
但看完比赛后,我却更偏向马来亚的定义了。
对方你万万不可同意我方的观点,是不是说你大部分时候不要同意,偶尔也要同意一下呢?而这时武汉就说什么形容词,副词之类的,又加了一大堆修饰的华美的词。
感觉真的很牵强。
作为非汉语方面的专业人士,我真的不明白形容词的万和副词的有什么区别,其实感觉武汉应该不这一点说明白了,应该是一个比较好的还击。
但很可惜。
而后,正是因为武汉大学回击不利,马来亚又提出了万万不可,万全之策,万物之灵等,虽然武汉大学用美丽的辞藻掩饰过去了,但还是能感觉出来。
还有,家庭暴力的恶之源是什么,是钱吗?可能是,因为妻子花钱过度。
是贪吗?可能是,又好像不是。
家庭暴力的恶之源。
是什么?从调查分析情况看,产生家庭暴力的原因有诸多方面,归纳起来,主要体现在:1、观念错位。
贪恋婚外情在外与“二奶”长期非法同居,生儿育女。
家则对妻子“横挑鼻子竖挑眼”、使妻子“左右不是”2、一些人性格扭曲、品行不端。
常常无端怀疑配偶生活作风不检点,不许配偶和异性说话,不许配偶贴补家用外出打工赚钱,配偶若有反抗,就会遭到家庭暴力;一些年轻男女沾染上不良习惯,整天贪于玩乐,游手好闲,在外赌博、酗酒、嫖娼无所不为,3、严重的男尊思想或女尊思想作祟引发家庭暴力。
许多公民没有意识到家庭暴力是侵权行为,是违法行为,而社会舆论对此采取宽容态度而未能给予及时的、大张旗鼓谴责,对致暴者没有威慑作用。
........所以,家庭暴力的源是多方面的。
不是贪就可以概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