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收购储备工作流程图
土地收储入库出库流程

土地收储入库出库流程一、土地收储入库流程。
1. 计划制定。
这就像是一场旅行前做规划一样。
相关部门呢,得先根据城市发展的需求呀,经济发展的方向啦,还有老百姓的生活需求之类的,去确定哪些土地是需要收储的。
比如说,要是某个地方要建个大型商场,周边的一些零散小地块就可能被纳入收储计划。
这得做大量的调查研究呢,就像找宝藏之前先得在地图上标记可能的地点一样。
2. 权属核查。
这一步可重要啦。
要把土地的主人搞清楚,就像交朋友得知道对方是谁一样。
看看这块土地到底是属于哪个单位或者个人的。
要翻各种资料,查看证件什么的,可不能弄错了。
要是弄错了,那就像认错了人,会出大麻烦的。
而且这个过程中,还得和土地权属人好好沟通,不能上来就说要收人家地,得客客气气地说明情况,就像去朋友家借东西,得礼貌点儿。
3. 土地丈量与评估。
土地有多大,价值多少,这就得靠丈量和评估啦。
就像卖东西得先知道自己东西值多少钱一样。
工作人员会到现场去,拿着各种测量工具,仔仔细细地量土地的面积。
评估呢,就要考虑这块土地的位置、用途、市场行情等等好多因素。
这时候土地就像一个等待被估价的宝贝,大家都在研究它到底有多值钱。
4. 签订收储协议。
当前面的工作都做好了,就可以签订收储协议啦。
这就好比是和土地权属人达成了一个约定。
协议里会写清楚土地怎么收,多少钱收,什么时候收等等各种细节。
这个协议可是很严肃的东西,双方都得按照协议来办事。
在签协议的时候,大家也会和和气气的,毕竟这是一个对城市发展都有好处的事儿。
5. 土地入库。
土地就像被接回了家一样,进入了土地储备库。
相关部门会对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把它的各种信息都记录下来,就像给它建立了一个小档案。
这样以后要是用到这块土地,就可以很方便地找到它的各种信息了。
二、土地收储出库流程。
1. 项目需求确定。
有地方需要土地啦,不管是要盖房子、建公园还是修马路,得先确定这个需求。
就像你饿了知道自己想吃什么一样。
相关部门会根据城市规划、民生需求等因素,确定哪些土地适合这个项目。
土地收储的一般程序

土地收储的一般程序原土地使用权人向土地收储交易中心提出土地储备申请,填写《国有土地使用权储备申请书》后,连同以下材料交国土储备交易中心:1)权属证明文件:法人代表证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土地使用权证或土地申报材料、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使用权证明);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无争议、无抵押、无法院查封等他项权利限制声明);(类似于土地具结书)3)地形现状图;4)主管部门意见。
申请单位是企业的还应提交市主管局与国有资产决策委员会研究意见;5)国有土地收储申请书。
2、权属核实对申请人提供的土地和地上物的权属、土地及地上物面积、土地四至范围、土地用途等情况进行实际调查和审核,对权属无争议、事实清楚准确的地块,委托有关部门做出测量定界,出具《拨地定桩报告》。
3、征询意见审查并丈量定界后,土地收储交易中心将申请储备土地的有关资料送市规划、市国土资源等部门,由上述部门对申请储备土地提出以下意见:1)工程扶植规划前提要点;2)地价评估结果;3)综合开发费收取标准等。
4、评估测算根据调查和征求意见情况,对申请储备土地进行土地收购、拆迁安置及补偿等费用的测算;预测出让底价、盈亏数额等。
5、报批根据调查及测算情况,拟定收购储备方案,形成区政府同意收储会议纪要。
6、签订协议储备方案经批准后,土地收储交易中心与原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和谈》。
7、支付收购费用土地收储交易中心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和谈》商定的限期、数额和方式,向原土地使用权人支付土地收购定金或收购费用。
完成拆迁本钱审计敷陈与相干部门的审批意见,并提供审计本钱费用。
8、权属变更土地收储交易中心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协议》支付收购费用后,原土地使用权人与土地收储交易中心向市XXX、市房产管理局申办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经市国土局、市房管局审核同意后,直接向国有土地收储交易中心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使用权)证明,原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使用证(不含住宅房屋)同时予以注销。
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职权运行流程图

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流程图1、市土地储备中心制订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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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土地储备中心地块储备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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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市土地储备中心“四类”经营性(储备)用地上市流程示意图
4、市土地储备中心城中村和危旧房(棚户区)改造流程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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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市土地储备中心储备地块“三项评估”及测绘工程招标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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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市土地储备中心对年度经费收支预算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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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市土地储备中心财务支配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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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市土地储备中心对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内有关人员的录用、调动、任免、奖惩流程图
9、市土地储备中心内部人员任职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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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市土地储备中心内部人员考核奖励流程图
11、市土地储备中心党员发展流程图
12、市土地储备中心会议安排流程图
13、市土地储备中心对外接待流程图
14、市土地储备中心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的采购分配流程图。
土地储备流程

土地储备办理流程一、土地储备范围:(一)为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由政府依法收回的土地;(二)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申请续期或申请续期未获批准被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三)依法收回的荒芜、闲置的土地;(四)依法没收的土地;(五)改变原批准用途用于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项目的土地;(六)因单位搬迁、解散、撤销、破产、产业结构调整或者其它原因调整出的原划拨国有土地;(七)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无力继续开发、又不具备转让条件由土地使用者申请交回政府的土地;(八)因实施城市规划需要由政府指令收购的土地;(九)依法征用用于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项目的新增建设用地;(十)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政府行使优先购买权收购的土地;(十一)无主土地;(十二)其它需要进行储备的国有土地。
二、申请土地收购储备提交的资料:1、土地转让申请(原件1件);2、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土地转让的批文(原件1份);3、职工代表大会(或董事会)决议(原件1份);4、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5、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原件;6、1:2000地形图、宗地图原件各4份;7、地籍测量资料1份;8、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书各1份。
三、土地收购储备补偿方式:1、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根据划拨土地原使用条件进行评估,技评估价给予补偿;2、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根据土地剩余使用年限和土地使用者对土地的实际投入给予适当补偿;3、涉及城市房屋拆迁的,依据城市房屋拆迁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给予补偿;4、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按照土地转让申报价格给予补偿。
四、办事原则及注意事项:1、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和土地收购计划对纳入政府土地储备范围的土地实施储备。
2、符合《武汉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规定的储备条件的国有土地,用地单位或主管部门应提前申报。
土地收购储备业务程序

土地收(征)购储备、交易业务流程及标准天津市塘沽区土地储备开发中心二00四年六月十六日土地储备中心业务程序及标准一、土地收购储备业务标准及业务程序根据《塘沽区土地储备暂行办法》及《塘沽区地产开发中心工作章程》制订本标准。
收购业务件由中心分管主任核准进件,经批准后转储备部,储备部部长分配办理。
一、土地收购报审标准(1)报局审批资料及要求1、土地收购补偿方案:格式规范,测算合理。
2、土地收购补偿协议(附收购范围图):格式规范。
3、土地开发补偿协议:格式规范,测算合理。
(2)报件要求1、报局审批前须先经中心业务会讨论通过。
2、经办人意见明确,签名必须手签,其他为电子文件,标点符号使用准确。
签报要将收购地做简要说明,包括用地面积,坐落四至等情况,并注明建议收购补偿费金额及相关需注意的问题及建议。
(3)附件评判标准1、土地收购申请书:由申请人填写,内容填写准确,申请单位须加盖公章,上级单位须有明确批示意见(并加盖上级公章)。
无上级单位的须注明本单位可自行处置。
2、土地现状调查表:由经办人经现场调查后填写,明确意见。
填写内容和现场情况必须一致,申请单位要加盖调查内容属实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检验营业执照是否在有效期(有工商局防伪标志)。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营业执照内容一致,并加盖公章。
5、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6、收购可行性分析报告和土地开发补偿费审批表。
7、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要在有效期内。
8、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内容齐全,加盖公章。
9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内容齐全,加盖公章。
10、协议签订时,原申请人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收回,原件丢失的须有省级报纸刊载的复印件。
11、职代会决议:内容明确,加盖工会委员会公章,不需开职代会的需说明原因并有相关替代文件。
12、涉及他项权利的他项权利证必须注销或他项权利人出据明确的书面意见。
13、涉及法院查封的须有查封法院的解封函复印件。
大连市土地储备交易流程图二至流程十一

流程二 险房拆迁程序
流程三 规划选址许可程序(规划部门:20个工作日)
流程四 储备用地规划批复许可程序(规划部门:5个工作日) 由其他用地部门办理转接手续,并支付动拆迁费用
在综合地价中列支动拆迁费用,待用地出让后支付。
流程五国有土地使用权储备用地批复许可程序(土地部门:10个工作日)
流程六储备用地拆迁许可程序(房产部门:10个工作日)
流程七储备拆迁涉及城建管理许可程序(城建部门)
流程八储备拆迁综合执法流程(综合执法部门)
流程九储备用地登记备案程序(土地部门:25个工作日)
流程十详细规划组织编制审核流程
流程十一土地出让金上缴程序
备注:
1、《缴纳土地出让金通知单》简称《通知单》,《土地出让金专用票据》简称《专用票据》,《一般缴款书》简称《缴款书》,《土地出让金缴库认定书》简称《认定书》;
2、市场部和财务部为储备中心下设部,国库处和土地收益处为财政局下设处。
办理耕地储备指标交易流程图

附件 1:
耕地贮备指标交易先期审察流程图
一、清远市领土资源局办理流程:
市领土资源局
销售方
窗口收件
规保科受理、审察
(3 个工作日内)
土地整理中心会
审(3 个工作日内)
拟办建议
领导审察
出具审察建议
(抄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销售方
二、销售方凭市领土资源局出具的审察建议,拜托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耕地贮备指标交易,并附上该次交易的
最低交易价钱。
三、销售方向市领土资源局窗口申请资料清单以下:
1、销售方出具的销售申请书(主要包含:申请增补耕
地指标销售或购置的依照或原因,拟转让的增补耕地项目名
称、面积、地点、查收确认文号及项目存案号等资料);
2、耕地贮备指标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赞同销售耕地贮
备指标的文件 ;
3、耕地贮备指标的省级抽查反应建议以及市级查收确
认函 ;
4、耕地贮备指标所在地领土部门出具的销售耕地贮备
指注明细表及耕地质量等级数据表 ;
5、耕地贮备指标所在地领土部门出具的踏勘报告、土
壤化验报告和耕地贮备指标现场照片;
6、项目实行前后 1: 10000 标准土地利用现状标准分幅图,并用红线注明地点和范围、项目范围实测图件(完工图)。
储备入库工作流程

拟征土地 调查资料 受理复函
上报农用地转用方案
上报补充耕地方案 上报征收土地方案
取得用地批文
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权属核查 宗地测绘 宗地评估 费用测算
经批准后
发 布 征 地 公 告
根据土地权属调查和补偿费用测算 结果拟定土地回收方案
方案报批
经批准后
征 地 补 偿 登 记
经批准后
签订土地回收合同
签 订 征 地 协 议
徐闻县土地征用储备服务中心土地储备经营工作流程图
申报材料不齐全
更正或补充
申办单位和个人提出 申请
材料符合条件
不属于职能范围的
不予受理
拟定土地征用计划
受理材料
1.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 4.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 5.土地使用者合法证件 6.房屋所有权合法证件 7.主管部门意见 8.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履行协议 兑现补偿
权属变更
土地入库
会审上报 经批准后
设定用地规划条件
宗地评估
成交后 土地出让
拟定出让方案
土地确权Βιβλιοθήκ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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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收购储备工作流程图
内
土地收购储备工作流程图
容
编制收购储备计划、报区政府
储备中心
审批
宗地调查储备中心、地籍股
成本测算
征询意见、拟订收储方案
报人民政府批准
储备中心、耕保、
规划、用地、地产等。
下达储备通知
签订收购储备合同
结算补偿、交接资产
储备中心、交易大
变更权属
厅
建立储备台账储备中心
土地储备工作流程
土地储备是指储备中心根据土地储备计划,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不同形式将其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的行为。
分为以下三种形式:
1、收购储备。
凡市区范围内符合《常德市土地储备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国有土地,均可由土地储备中心进行收购。
其基本操作程序见下图:
→
①受理申请:对土地使用权人提出的收购申请,土地储备中心在认定符合收购条件后,正式予以受理。
受理须要求申请人提交收购申请书、法人资格证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土地使用权合法证明、房屋使用权合法凭证、宗地图纸、单位主管部门意见等相关资料。
②前期调查:受理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后,搞好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与附着物权属、土地与房屋面积、四至范围、土地现状及用途、收购所需费用等方面的调查。
③拟制方案:根据调查的情况,国土资源储备中心在征求规划部门意见并搞好评估测算的基础上,拟制收购方案。
④上报会审:将收购方案及土地收购审批表上报市国土资源局集体会审讨论通过。
对特殊地块的收购,报市土地储备委员会批准。
⑤测图确权:方案批准后,由国土资源储备中心会同市国土资源局有关科室进行实地勘测、绘图,明确土地权属。
⑥签订合同:在完成以上程序后,与原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
合同主要内容包括宗地位置、面积、用途及权属依据,土地收购补偿费用及其支付方式与期限,交付土地的期限与方式,违约责任与纠纷处理方式等。
⑦合同履行:按照合同约定,双方履行各自的权利与义务。
主要包括收购补偿费的支付,土地及地上附属物权属的变更、土地交付等。
⑧入库管理: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交付后,土地储备中心将其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填写《储备土地入库登记表》,并按《储备土地地块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
2、收回储备。
收回储备是指土地储备中心将法律规定应当收回或土地使用权人暂无开发能力申请收回,或城市建设发展调整规划需要收回的地块依法收回,使之进入政府土地储备库的行为。
其基本操作程序见下图:
→
①前期调查:对应当收回或申请收回的土地,由国土资
源储备中心会同市国土资源局相关科室对拟收回地块进行
实地调查取证。
调查内容主要有:土地利用现状、地上附着
物情况、土地使用权人意见、收回的理由及该宗土地的资料
图纸等。
②拟制方案:根据调查的情况,中心会同市国土局相关
科室拟制具体的收回方案。
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土地利用现
状、收回方式及依据、补偿方案等。
③上报会审:将收回方案上报市国土资源局集体会审,
并按照批准权限,上报上级有权机关审批。
④下达决定。
方案批准后,市国土资源局根据政府和上
级国土部门授权,向土地使用人下达土地使用权收回的决
定。
对无偿收回的土地,由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监察部门按行
政处罚程序办理。
⑤支付补偿:对有偿收回的土地,由国土资源储备中心
向原土地使用权人支付补偿费。
⑥变更权属:土地收回后,市国土资源局注销该地块的
土地使用权证,国土资源储备中心将其纳入政府土地储备
库,并对外公告。
⑦入库管理:对入库后的土地,填写《土地入库登记表》,
由土地储备中心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3、征用土地(新增建设用地)
征用土地储备是指国土资源储备中心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市场需求,为强化政府土地资本营运后劲而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集体土地,统一征为国有并将其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的活动。
其基本操作程序见下图:
→
①拟制方案:国土资源储备中心会同市规划部门对拟征用的集体土地进行现场查看,明确拟征土地位置及用途。
根据规划部门的选址意见,由国土资源储备中心拟制统一征地方案。
②前期调查: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会同市国土资源局及相关科室对土地进行实地勘测、明确土地权属、对所征用土地的现状及地类、征地拆迁基本情况进行调查,
③上报会审:将征地方案提市国土资源局集体会审并讨论通过。
④资料准备: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会同市国土资源局相关科室准备报批图件资料。
⑤上报审批: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会同市国土资源局相关科室,依据征地审批权限,将征地报批资料报有权机关批准。
重建基地用地资料一并报批。
征地过程中的各项税费项目,由国土资源储备中心一并缴纳。
⑥上缴有关税费: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按照审批要求,及时上缴征地相关税费。
⑦征地拆迁补偿:根据审批文件,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委托市征地拆迁事务处对被征用地块进行土地、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拆迁补偿和劳动力安置补偿。
补偿费由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按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征地拆迁项目预决算进行统一支付。
⑧入库管理:征地拆迁补偿完毕后,征地拆迁事务处将被征用土地交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进入政府土地储备库,由国土资源储备中心填写《土地入库登记表》,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二00八年三月三日
安庆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收储工作流程
(1)确定地块。
根据《安庆市土地储备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确定拟收回、收购的地块。
(2)权属核查。
对拟收回、收购土地的权属、面积、四至范围、土地用途以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权属、面积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和核实。
(3)征询意见:根据实地调查的情况,向国土资源、城市规划等管理部门征询意见。
(4)费用测算:根据权属调查、地籍测量、土地和房产评估结果和本办法规定的土地收回、收购储备补偿标准,测算土地补偿费用。
(5)方案报批: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拟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收购方案,经由市发展改革、国土资源、规划、房地产、财政、监察等部门和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参加的土地收储业务会审小组(以下简称会审小组)会审同意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土地使用权收回方案需要依法举行听证的,由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举行听证。
(6)下达土地使用权收回通知或签订收购合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方案批准后,由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向土地使用权人下达土地使用权收回通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购方案批准后,由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与原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购合同。
(7)实施补偿:以有偿方式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应当自土地使用权收回通知下达后30日内,根据土地交付情况,将补偿费用支付给土地使用权人或者与其签订土地使用权补偿协议;收购土地使用权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应当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购合同约定的金额、期限和方式,向土地使用权人支付土地收购费用。
(8)注销登记。
注销土地使用权登记由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办理:对无偿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在下达土地使用权收回通知的同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对有偿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在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将补偿费用全额支付给土地使用权人或者与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土地使用权补偿协议后,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对收购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人在收到土地收购的定金或者约定费用后15日内,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手续,逾期不申请的,由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后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注销房屋所有权登记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房屋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9)交付土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原土地使用权人向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交付土地以及地上、地下建筑物、其他附着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