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综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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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精选)

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精选)

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精选)1. 管理目的和依据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和统一企业内部的劳动合同管理,确保劳动合同的签订、执行和解除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保障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本规章制度的制定依据是《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规定。

2. 劳动合同的签订与管理2.1 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并由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前阅读并确认合同内容。

•劳动合同中应包含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工作岗位、工资待遇、工作时间、休假制度等必要的条款。

•劳动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归档妥善保存,并留存备查。

2.2 劳动合同的执行•双方当事人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和要求履行各自的义务。

•员工须按时上下班,完成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务。

•公司应按时支付员工工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

•如需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手续。

2.3 劳动合同的解除–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到期自然解除;–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一方提前通知解除;–违反劳动合同约定导致解除。

•劳动合同解除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解除手续。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劳动合同解除可能涉及赔偿、经济补偿等问题,应按照法律要求进行处理。

3. 劳动合同管理的责任与义务3.1 公司的责任与义务•公司应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并及时更新与完善。

•公司应向员工详细解释劳动合同的内容和相应权益,确保员工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应按时支付员工工资,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

•公司应妥善保管劳动合同和相关资料,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实施归档和备案。

3.2 员工的责任与义务•员工应按时履行合同约定的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

•员工应保守公司机密信息和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外部。

•员工应遵守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

4. 监督与违约处理4.1 监督机制•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的劳动合同监督机制,确保劳动合同的履行情况得到有效管理和监督。

综合部管理制度规定

综合部管理制度规定

综合部管理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综合部是公司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内部各项综合管理工作的协调和推动。

第二条综合部的任务是:制定公司的综合管理制度和规范,协助公司各部门开展工作,提高公司的综合管理水平。

第三条综合部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和规范,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合作,解决公司内部各种管理问题。

第四条综合部的工作原则是:依法合规、服务先行、科学管理、创新发展。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综合部设综合部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科长若干人,职员若干人。

第六条综合部主任由公司领导任命,负责综合部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综合部副主任由综合部主任任命,协助综合部主任处理工作。

第八条综合部科长由综合部主任任命,负责综合部内部管理。

第九条综合部职员由综合部主任任命,具体岗位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条综合部主任负责以下工作:(一)制定公司综合管理制度和规范;(二)协调公司各部门之间的合作;(三)解决公司内部各种管理问题。

第十一条综合部副主任负责以下工作:(一)协助综合部主任处理工作;(二)协调综合部内部人员的协作。

第十二条综合部科长负责以下工作:(一)负责综合部内部管理;(二)协助综合部主任处理工作。

第十三条综合部职员负责以下工作:(一)协助综合部主任、副主任、科长处理工作;(二)独立完成综合部交代的工作任务。

第四章工作制度第十四条综合部的工作时间为每周五天,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

第十五条综合部人员在工作中应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范,不得违反公司的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综合部人员在工作中应积极主动,勇于挑战,发扬团队合作精神。

第十七条综合部人员应提高自身综合管理水平,不断学习和提升。

第五章管理流程第十八条综合部在协调公司各部门之间的合作中,应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及时反馈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第十九条综合部人员在解决公司内部各种管理问题时,应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目标,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第二十条综合部应积极参与公司各项管理决策,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劳动合同的日常管理制度

劳动合同的日常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公司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管理工作,保障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及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临时工、实习生等。

三、管理职责1. 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劳动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负责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解除和终止等工作;(2)负责劳动合同的归档、管理、统计和报送工作;(3)负责劳动合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和咨询工作;(4)负责劳动合同纠纷的处理和协调工作。

2. 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负责组织本部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2)负责监督本部门员工的劳动合同履行情况;(3)负责协助人力资源部处理本部门员工的劳动合同纠纷。

3. 员工:遵守劳动合同相关规定,按时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四、管理内容1. 劳动合同的签订:(1)公司应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内容应包括双方的基本信息、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等条款;(3)劳动合同文本应由人力资源部统一提供,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2. 劳动合同的履行:(1)员工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认真履行工作职责;(2)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3)双方应共同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3. 劳动合同的变更:(1)劳动合同的变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2)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应重新签订,并归档管理。

4.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1)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需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不得违反法律规定;(2)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员工,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3)员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公司,并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相关手续。

劳动合同制用工管理制度

劳动合同制用工管理制度

劳动合同制用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劳动用工制度,加强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劳动用工行为,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综合管理部根据各部门经理的要求对劳动合同制员工(以下简称合同员工)统一计划招聘,对合同员工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对合同员工的劳动合同(见附件一)的签订、续订、变更、解除和终止进行统一归口管理。

第三条劳动合同制用工是指公司因主营业务经营管理岗位上的工作需要而建立的一种全日制用工形式。

第四条合同员工是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在公司全日制用工岗位上工作,并由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的员工。

第五条劳动合同是公司与合同员工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责任和义务的协议。

第六条公司在劳动合同制用工岗位上有人员需求时,按照公司的规定公开招聘和录用。

因完成某项专业技术性较强的工作任务,需短期聘用合同员工时,可采取资质审查的方式择优聘用。

第七条公司与合同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后,按照资质认证、绩效考评、双向选择、优化劳动组合等方式竞争上岗。

对资质认证、绩效考评不合格,优化劳动组合未组合上岗的员工予以辞退处理。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与变更第八条公司与合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并采用书面形式订立。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履行劳动合同的约定。

第九条公司与新聘合同员工在工作之日起一个星期之内签订劳动合同。

在合同员工正式上班的三日内,综合管理部内勤将劳动合同文本及本制度送达合同员工本人,让合同员工有充分的时间了解劳动合同的全部内容并咨询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方便(合同员工愿意当即签订的除外)。

第十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公司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2.合同员工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方面规章制度

劳动合同方面规章制度

劳动合同方面规章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的劳动合同管理,保障员工权益,提高企业管理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本企业工作的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和临时员工。

第三条:员工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等。

第四条:员工应遵守劳动合同规定的工作时间,如需加班应提前向部门经理请示,并经同意后报备人力资源部门。

第五条:员工应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离岗或违反规章制度。

第六条:员工应保护企业的商业机密,不得泄露或利用企业的商业秘密谋取个人利益。

第七条:企业应保障员工的劳动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按时发放工资、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等。

第八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时也要求员工严格遵守规章制度。

第九条:员工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遇到劳动纠纷可向企业人力资源部门投诉,企业应及时处理并解决问题。

第十条:企业应对员工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员工自身素质和专业技能,以提高企业整体竞争力。

第十一条:员工应积极参与企业的各项活动,提高团队凝聚力和协作能力,共同为企业发展贡献力量。

第十二条:企业应定期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根据表现情况调整工资待遇和晋升机会。

第十三条:员工在企业工作期间如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企业有权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检查等。

第十四条:员工在离职前需提前一个月向企业提交离职申请,并完成交接工作,企业应全力配合员工完成离职手续。

第十五条:企业应建立员工档案管理制度,对员工的工作表现、培训记录、绩效评估等进行详细记录,为企业管理和人才选拔提供依据。

第十六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所有,如有任何疑问或争议应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进行解释并最终确定。

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改或调整,将提前向员工进行通知并做出相应调整。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紧要法律文件,为加强公司劳动合同管理,规范用工行为,保护劳动双方合法权益,特订立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部劳动合同管理工作,包含合同订立、更改、解除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管理。

三、管理标准1.合同订立:–用人单位必需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对劳动合同内容进行认真说明和解释。

–劳动合同应明确规定工作内容、工作地方、工作时间、劳动酬劳、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紧要条款。

2.合同更改:–合同更改必需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劳动者同意。

–更改事项包含但不限于工作岗位更改、薪酬调整、工作地方更改等。

3.合同解除:–合同解除情况包含到期解除、双方协商解除、违约解除等。

–合同解除应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商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确保合法合规。

4.合同履行:–用人单位应依照合同商定支出劳动者工资、福利和相关社会保险费用,确保劳动者权益。

–劳动者应依照合同商定履行工作职责,保守公司商业机密,维护公司利益。

四、考核标准1.合同签订率:–考核合同签订率指完成合同签订的数量占应签订合同的数量的比例。

–实在考核方法:依据每季度签订的合同数量,计算合同签订率得分。

2.合同履行情况:–考核合同履行情况指劳动合同期限到期前劳动者辞职、违约、解除合同等情况的发生情况。

–实在考核方法:依据每季度合同解除、违约等情况的数量,计算合同履行得分。

3.合同更改情况:–考核合同更改情况指合同期限内工作岗位更改、薪酬调整等合同更改情况的发生情况。

–实在考核方法:依据每季度合同更改的数量,计算合同更改得分。

4.合同纠纷率:–考核合同纠纷率指劳动合同期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或法律诉讼等情况的发生情况。

–实在考核方法:依据每季度合同纠纷的数量,计算合同纠纷得分。

五、责任与惩罚1.责任:–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劳动合同的管理,监督各部门合同管理工作的落实。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确保合同的合法合规。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5篇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5篇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5篇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

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欢迎大家阅读。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篇11 目的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劳动合同签订及管理,促进劳动合同依法履行,保障集团及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地劳动法规并结合集团公司相关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单位(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

3 文件换版说明本制度为第一版。

4 相关部门/人员职责4.1人力资源部职责4.1.1负责集团劳动合同及相关制度的起草、修订、完善、监督执行及解释工作。

4.1.2负责集团各单位(公司)劳动合同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终止和解除。

4.1.3负责集团总监级以上及协议工资人员劳动合同的组织签订。

4.1.4对集团各单位劳动合同管理提供指导与培训。

4.2各用人单位第一负责人职责4.2.1全面负责本单位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

4.2.2全面负责本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及管理工作运行的规范性与有效性。

4.2.3负责本单位劳动合同续签审批工作。

4.3 各单位劳动合同管理人员职责4.3.1各单位应设置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4.3.2负责本单位人员劳动合同签订的组织、管理、运行、续签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4.3.3负责对本单位员工的基本情况、工作年限、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条款等进行动态管理,并记录员工履行劳动合同情况。

4.3.4 随时对本单位合同到期员工进行跟踪管理,及时做好续签的相关准备工作。

4.3.5负责监督管理本单位人员劳动合同执行情况,对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指导纠正,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难以解决的问题。

4.3.6负责向集团劳动合同管理部门汇报本单位劳动合同管理执行情况、信息接洽等日常事务。

劳动合同的管理制度(优秀5篇)

劳动合同的管理制度(优秀5篇)

劳动合同的管理制度(优秀5篇)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篇一台账管理第一条为保证合同台账资料完整、统一,规范企业各类合同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均应由合同管理人员依照本办法建立合同台账,并向公关法务部备案。

第三条合同管理人员为签订合同的联系人和法务联络员,负责合同台账的登记、资料的收集、保管等工作。

第四条合同管理人员应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三日内建立合同台账,并对重大合同进行备案审查,协助法务部对合同管理的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第五条合同台账采用表格式,一份合同填写一张表格,建立一份档案。

第六条合同台帐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合同名称;(二)合同主体;(三)合同内容(含标的、数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及其他须注明的事项);(四)合同履行情况(有无违约、争议、诉讼等情况及合同履行完毕的时间);(五)合同所附资料;(六)其他应当记载的重要内容。

第七条合同台帐应附以下资料:1、合同正本或副本;2、对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明等资料的复印件;3、对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4、补充合同、会议纪要、往来函电;5、有关的重要资料。

第八条合同台帐管理人员,有权对合同及所附资料进行审查,发现程序不符、内容有误或资料不全等问题时,应及时要求合同签订人员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或补充资料,以保证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合法有效。

第九条使用或借用合同台帐资料,应当办理使用或借用手续,使用人或借用人应妥善保管合同资料,不得损坏或遗失,更不得擅自涂改或更换;办理结束后,应及时将使用或借用的合同资料归还合同台帐管理人员。

若违反前款规定给企业造成不良后果,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十条本办法由法务部制定并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档案管理为进一步规范合同文档管理工作,提高合同管理水平,逐步实现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的合同档案是公司在业务经营中形成的各种协议、合同文本(不包含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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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目的
为确立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规范人事管理行为,稳定员工队伍,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

根据2012年《劳动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2.0 适用范围
公司在册的员工
3.0 管理办法
3.1 签订劳动合同
3.1.1 必须贯彻“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3.1.2公司所有在册员工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

所有在册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书面劳
动合同,劳动合同文本以杭州市劳动局印制的有效文本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准。

3.1.3 新聘用的员工报到时必须出具与原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以及能
证明该员工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方可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
同。

3.1.4 若新进人员在报到之日未办妥相关手续,则不能签订正式合同。

3.1.5 劳动合同以员工和公司双方签字(盖章)为准,缺失一方则合同自始至终视为无
效。

3.1.6 公司为已签订合同的正式员工办理社会保险事宜。

3.2 劳动合同期限
3.2.1 公司部长级(包括副部级)和部长以上级别员工,劳动合同签订年限为3年;
3.2.2 公司主管级、科级(包括副科级)员工,劳动合同签订年限为2年;
3.2.3 从事技术工作、财务工作的员工,劳动合同签订年限2年;
3.2.4 应届毕业生在公司首签劳动合同年限为2-3年(因试用期为3-6个月);
3.2.5 公司其他员工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为3年
3.2.6试用期根据签定期限的长短适当的调整。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同一岗
位续订劳动合同无试用期。

3.3劳动合同鉴证
综合管理部将签订完毕的劳动合同送往劳动部门进行鉴证。

鉴证后公司存一份;员工本人留存一份。

3.4 续签劳动合同
3.4.1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两个月,综合管理部将《员工评价表》送达相关部门领导。

部门领导对下属员工在合同期内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并对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及续签合同期限提出意见。

3.4.2 各部门在两周内按照公司规定的审批权限签字后,将此表返还综合管理部。

3.4.3 综合管理部就部门是否续签劳动合同与员工本人进行沟通和确认。

3.4.4 综合管理部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办理续签手续。

3.5 终止劳动合同
3.5.1 对于合同期满部门提出不续签的员工,综合管理部应提前一个月向员工提出终
止的书面意向,签发《终止合同通知书》一式二份,交员工一份,综合管理部
一份。

3.5.2 如员工本人提出不与公司续签合同应提前一个月向综合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
待工作移交完毕后终止劳动关系。

3.6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3.6.1 公司与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非因员工过失解除劳动合同,如公司结构调整,
编制改变等。

3.6.1.1 公司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3.6.1.2 公司执行杭州市相关劳动政策给予经济补偿:已服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3.6.1.3 员工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条款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

3.6.2 员工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3.6.2.1 员工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3.6.2.2如员工违反约定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相关劳动政策赔偿公司招聘、
培训等费用;并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3.7 劳动合同变更
由以下原因引起劳动合同条款变更的,双方就变更事项重新做出约定,并重新签定劳动合同。

3.7.1 由于公司外派引起劳动合同期限和违约责任的变更;
3.7.2 由于工作内容变换引起的岗位、职务的变更;
3.7.3 工作地点的变更;
3.7.4 劳动合同其他条款的变更;
4.0 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5.0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终止(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劳动合同签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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