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文件
常抓不懈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常抓不懈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作者:陈土木来源:《汉字文化(教学卷)》2015年第12期为全面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福建省中小学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学校建设的通知》,福建省漳州市浦南中心小学大力开展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学校申报活动,进一步提高全校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和水平,取得明显成效。
一、学校概况浦南中心小学现有学生265人,教学班10个,教师23人,全部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中级职称12人,市级骨干教师1人,区级骨干教师7人,学历合格率100%,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22人,占99%,本科10人,占44%。
学校现代教育设施齐备,班班有多媒体电教设备,实验室、计算机室、音乐室、美术室、心理咨询室、图书室等用室一应俱全。
学校办学特色明显,剪纸、灯谜校本课程的开发成效显著,每天十五分钟的写字课教学坚持不懈,校园网建设和使用常态化,校园环境幽雅,教学质量优异。
学校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福建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精神,积极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把说普通话、写规范字融入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中,使全校师生的用语用字更加规范。
二、扎实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一)组织机构健全,保障语言文字工作有序开展学校成立了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直接领导创建工作,廖永忠校长助理分管并具体负责各项活动的开展,设立语言文字工作专职人员一名、兼职人员两名。
学校每学期都召开多次语言文字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和总结语言文字工作,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中长期和学期工作计划,有专项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了“学校、各处室、语文教师(班主任)、班级、学生”五级管理网络机制,层层把关落实,确保责任到人。
分管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廖永忠校长助理熟悉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制定的“推普”计划具体,过程管理细致,措施落实到位,督查有力。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通过校园网、校园广播站以及日常的课程教学和各项活动,覆盖校内各条线,深入各教学班。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06.05.26•【字号】闽常[2006]7号•【施行日期】2006.07.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语言文字工作正文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颁布施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公告(闽常[2006]7号)《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已由福建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6年5月26日通过,现予公告,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6年5月26日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2006年5月26日福建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的管理,促进经济文化交流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第三条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负责指导、协调、管理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同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
省人民政府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制定和组织实施全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活动;指导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应用的培训和水平测试工作;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负责管理和监督本单位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
下列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进行管理和监督。
福建省教育厅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统计表【模板】

22
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标准(试行)
闽教发〔2007〕113号
23
关于印发《福建省普通初中教育技术装备标准Ⅱ(试行)》和《福建省完全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Ⅱ(试行)》的通知
闽教基〔2007〕81号
24
关于严禁组织有偿补课的通知
闽教监〔2007〕9号
25
关于做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教育师范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37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高校督导专员委派及管理办法的通知
闽教发〔2008〕27号
38
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成人高等医学教育管理的通知》
闽教高〔2008〕23号
39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自编教材质量管理的通知
闽教高〔2008〕93号
40
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通知
闽教语〔2005〕3号
11
福建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增列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专业审核办法》的通知
闽学位〔2005〕29号
12
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通知
闽教财〔2006〕125号
13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国家助学贷款财政贴息及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有关结算事项的通知
闽教人〔2008〕63号
49
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育收费规程(试行)》的通知
闽教财〔2009〕152号
50
关于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意见的通知
闽教财〔2009〕7号
51
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管理工作的通知
闽教财〔2009〕8号
52
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族中学少数民族中学学生助学金发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福州市教育局、福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福州市关于开展第17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福州市教育局、福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福州市关于开展第17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教育局,福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7.31•【字号】榕教综[2014]213号•【施行日期】2014.07.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语言文字工作正文福州市教育局、福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福州市关于开展第17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榕教综〔2014〕213号)各县(市)区教育局、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及新闻单位,市属学校:根据教育部、中宣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化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等九部委以及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等九厅(部)局有关开展第17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福州市开展第17届推普周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一、指导思想第17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时间为:9月15日至9月21日。
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尊重语言文字发展规律,提高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共筑语言文字中国梦。
二、宣传主题习总书记提出:构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宏伟目标,确定了语言文字工作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改革发展方向。
语言文字中国梦就是增强国家语言实力,切实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普及和应用水平,构筑和谐语言生活。
每年9月的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本届推普周宣传主题为:“说好普通话,圆梦你我他”。
三、活动要求1.加强对推普周活动的领导和协调。
成立福州市开展第17届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统一协调组织我市推普周活动。
领导小组由市教育局局长郑勇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新局、市公务员局、市广电局、团市委、福州日报社等单位分管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上述单位具体实施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
中小学汉字规范书写现状调查

中小学汉字规范书写现状调查【摘要】教育部出台的2002年8号文件《教育部关于在中小学加强写字教学的若干意见》中指出,重视写字教学,提高学生基本文学素养。
规范、端正、整洁地书写汉字是有效进行书面交流的基本保证,也是学生学习语文和其它课程,形成终身学习能力的基础。
书写规范汉字不仅是语文课程标准要求之一,同时也是个人综合素质的表现之一。
当前宁德市许多中小学校并不重视对规范汉字的教育,许多中小学生在汉字规范书写方面还存在较大的不足之处。
本文以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通过调查问卷所取得的实际数值作为本文的参考依据,指出当前宁德市中小学汉字规范书写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系列对策以供有关部门作语言文字方面的决策。
【关键词】中小学;汉字书写;现状;策略为了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宁德市中小学汉字书写规范现状,课题组随机抽取了宁德十个县(市区)各两所学校作为调查点,其中小学和中学各一所,具体的年级也是随机抽取,为了确保数据涉及面更加广泛和准确,本课题组力求达到年级数的相对平衡。
此次问卷,本次课题组共发出调查问卷1200份,共收回有效问卷944份,其中小学526份,中学418份。
根据此次调查的目的,设计了宁德市中小学汉字书写规范现状调查问卷。
调查问卷涉及学生对于汉字书写的认知、态度、造成不规范书写的问题以及具体典型的作答等问题。
为了获取更多更为准确的信息资料,此次的调查采取调查问卷、现场采访、咨询宁德市语言文字委员会等方式。
一、当前的总体状况(一)学生对于汉字规范书写情况不了解通过调查发现,对于汉字书写有深入了解的学生只占14.5%,而有了解一些的同学占了一半过,为632人,占了调查总人数的67%,同样不了解的要求的较有深入了解的同学多4个百分点,为18.5%;从单列数据来看,小学方面的情况比中学情况稍好,有深入了解的同学比中学多了两个百分点,有深入了解的比中学多了27个百分点,但是综合情况上,当前汉字规范方面的形式较为严峻。
【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档案完整版4.1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档案完整版(宣传普及)第一项:法律宣传【新】幼儿园语言文字政策法规百题知识问答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是什么时间颁布的?于何时实施?答: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01年1月1日起实施。
2.《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何时通过?何时施行?答:该办法由福建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6年5月26日通过,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3.什么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
4.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当遵循哪三个“有利于”?答: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应当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有利于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5.我国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实施怎样的政策?答:国家颁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管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支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教学研究,促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丰富和发展。
6.国家对各民族语言实施怎样的政策?答:各民族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
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依据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实施。
7.在我国56个民族中,解放前后使用文字的民族各有多少种?答:解放前在我国56个民族中,使用文字的民族有21个,文字24种。
解放后,以汉语拼音为少数民族创制和改革文字的基础,使我国各民族现行文字增加到40种。
8.实现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的意义?答:语言文字的运用是否合乎规范、标准,往往反映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文明程度。
语言文字是人们的交际工具,是信息的载体。
加强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对社会的发展,科学的进步与交流和文化教育水平的提高,都有重要意义。
9.哪些特定对象的汉字应用水平应当符合国家相应的规定?答: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医务人员、编辑、记者、汉字字幕制作人员、校对人员、学生以及从事印章、牌匾、广告制作等工作的文案人员的汉字应用水平应当符合国家相应的规定。
出版物上汉字字形不规范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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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国语言文字工作要点

2024年全国语言文字工作要点
一、强化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
1.制定和修订一批国家和行业语言文字规范标准,推动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
化信息化建设。
2.完善和推广汉语普通话水平测试标准和规范,提高测试的信度和效度。
3.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建设,促进各民族语言文字的和谐发展。
二、推进语言文字信息化建设与资源建设
1.加快推进语言文字信息化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提升语言文字信息化服务
能力。
2.建设一批高质量的语言文字教学资源库,满足不同领域和层次的语言学习
需求。
3.加强语言文字信息资源共享与交流,推动优质资源的普及和推广。
三、加强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建设
1.推进各级各类学校语言文字教育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加强社会语言文字教育,提高全民语言文字素养和应用能力。
3.开展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探索语言文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途径。
四、加大语言文字工作宣传力度
1.组织开展全国性的语言文字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对语言文字工作的认识
和支持。
2.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宣传语言文字工作成果和典型经验,增强全社会语言
文字规范化意识。
3.推动语言文字宣传工作创新,提升宣传效果和影响力。
五、完善语言文字工作机制
1.建立健全各级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
2.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语言文字事业发展。
3.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推动中国语言文字工作国际化
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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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文件
闽语…2009‟25号
关于公布2009年福建省经典诵读和
诗词歌赋创作大赛评选结果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语委,各高等学校:
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语言文字应用水平,2009年6月,省教育厅、省语委、省委文明办联合发出《关于开展2009年福建省经典诵读和诗词歌赋创作大赛的通知》(闽教语…2009‟5号),在我省开展“中华诵〃2009福建省经典诵读大赛”和“中华赞〃乡土情2009福建省诗词歌赋创作大赛”。
本次活动得到了我省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的积极响应。
经专家评审,共评出“中华诵〃2009福建省经典诵读大赛”公务员组一等奖空缺、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教师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29名,大学生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23名,高校港澳台侨学生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2名,留学生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综合组一等奖空缺、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厦门大学等25个单位获“中华诵〃2009福建省经典诵读大赛”优秀组织奖。
评出“中华赞〃乡土情2009福建省诗词歌赋创作大赛”古
体诗组一等奖7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3名、优秀奖15名,现代诗组一等奖2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7名、优秀奖19名,散文组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29名、优秀奖48名,儿童诗组一等奖10名、二等奖19名、三等奖17名、优秀奖27名;福州市语委办等7个单位获“中华赞〃乡土情2009福建省诗词歌赋创作大赛”优秀组织奖。
现将获奖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对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优秀组织奖获奖单位颁发奖牌。
希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在教育教学中,不断开展经典诵读和诗词歌赋创作活动,对广大青少年进行热爱祖国语言文字、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教育,取得更大成绩。
附件:1.“中华诵〃2009福建省经典诵读大赛”获奖名单
2.“中华诵〃2009福建省经典诵读大赛”优秀组织奖获奖名单
3.“中华赞〃乡土情2009福建省诗词歌赋创作大赛”获奖名单
4.“中华赞〃乡土情2009福建省诗词歌赋创作大赛”优秀组织奖获奖名单
福建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二○○九年十二月五日
主题词:教育语言文字评选结果通知
抄送:省图书馆、省档案馆
福建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12月7日印发
附件1
“中华诵·2009福建省经典诵读大赛”获奖名单
公务员组
教师组
大学生组
高校港澳台侨学生组
留学生组
综合组
附件2
“中华诵·2009福建省经典诵读大赛”
优秀组织奖获奖名单
厦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
集美大学闽江学院
龙岩学院泉州师范学院
漳州师范学院福建工程学院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福州教育学院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漳州卫生职业学院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
福州市语委办厦门市语委办
漳州市语委办泉州市语委办
莆田市语委办三明市语委办
南平市语委办龙岩市语委办
宁德市语委办
附件3
“中华赞·乡土情2009福建省诗词歌赋创作大赛”
获奖名单
古体诗
现代诗
散文
儿童诗
附件4
“中华赞·乡土情2009福建省诗词歌赋创作大赛”
优秀组织奖获奖名单
福州市语委办
厦门市语委办
福建师范大学
福建师范大学附中
厦门一中
厦门实验小学
云霄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