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所业务范围

合集下载

基层法律服务所业务范围及有关工作流程

基层法律服务所业务范围及有关工作流程

基层法律服务所业务范围及有关工作流程一、担任法律顾问法律工作者受乡镇法律所的指派,可接受聘请,担任本辖区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各行政管理部门,村民委员会、乡镇企业、事业单位,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组织以及公民的法律顾问,协助聘请方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依法办事。

聘请法律顾问,由聘请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乡镇法律服务所提出,并提供有关证件和基本情况;乡镇法律服务所接到聘请后,根据聘请方的情况和本所的情况,决定是否应聘。

乡镇法律服务所决定应聘的,应当指派一至两名乡镇法律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聘请方对法律顾问有指名要求的,应尽可能予以满足。

乡镇法律服务所独自应聘有困难的,可以商请当地律师事务所联合应聘。

乡镇法律服务所与聘请方应当协商订立法律顾问聘应合同。

聘应合同采用书面形式。

聘应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双方名称,法律顾问的人数和姓名;(二)法律顾问的具体任务、职责范围和工作方式;(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法律顾问报酬数额及给付方式;(五)违约责任;(六)合同生效日期和有效期限;(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担任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各行政管理部门、村民委员会的法律顾问,办理下列法律服务业务:(一)就较重大的行政、经济决策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意见;(二)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拟定从法律角度提出修改、补充建议;(三)协助修改、审查经济合同、协议、章程等重要法律事务文书;(四)参与处理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经济、行政纠纷和其他较重大的纠纷;(五)代理参加行政、经济案件的调解、仲裁和诉讼活动;(六)协助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七)提供有关法律、法规资料和信息,对依法行政、建章立制方面的问题提出建议;(八)受托办理的其他法律服务业务。

担任乡镇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组织以及公民的法律顾问,办理下列法律服务业务:(一)参与生产、经营活动决策,就其中较重大的问题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意见;(二)协助起草、审查、订立经济合同等法律事务文书,代理参与经济法律事务谈判;(三)协助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特别是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四)参与处理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经济、行政纠纷和其他较重大的纠纷;(五)代理参加行政、经济、民事纠纷、案件的调解、仲裁和诉讼活动;(六)代理工商登记、联营、租赁、承包、担保、税务、信贷、保险等业务活动中的法律事务;(七)协助对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八)受托办理的其他法律服务业务。

法律服务所上墙内容

法律服务所上墙内容

法律服务所业务范围1、解答法律询问;2、代写法律事务文书;3、代理参加民事,行政诉讼活动;4、代理非诉讼法律服务;5、应聘担任法律顾问;6、主持调解纠纷;7、协办公证和办理见证事项;8、协助司法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其他有关业务工作。

法律服务工作者公示栏姓名:执业证号:姓名:执业证号:姓名:执业证号:法律服务工作者职责1、服从党的领导,维护国家法律尊严。

2、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恪尽职守,依法履行职责。

3、恪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竭诚为当事人服务,不损害本所和委托人合法利益。

4、保守国家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5、廉洁服务、克己奉公,不得接受吃请、受贿,不得唆使当事人向法官请客送礼,不得私自收费和收取额外报酬。

6、尊重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遵守审判仲裁和调解的正常程序,遵守本所各项规章制度。

7、开拓服务领域,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

8、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主管部门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基层法律服务所服务承诺1、工作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对纠纷当事人做到热情接待,竭诚服务,在调解纠纷中做到公平、公正、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守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3、清廉行政,不接受当事人的宴请、礼金和馈赠,在工作中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4、受理的纠纷属法律援助范围的,依据规定为纠纷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

5、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着落。

6、调解纠纷,在受理后一个月内处理终结,如需延长的,应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法律服务所章程模板

法律服务所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法律服务所的组织与行为,保障法律服务工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所名称为 [法律服务所名称],以下简称“本所”。

第三条本所住所位于 [详细地址]。

第四条本所的性质为 [法律服务所性质,如:合伙制、有限责任公司等]。

第五条本所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所业务范围包括:(一)接受当事人委托,代理民事、经济、行政、刑事等诉讼案件;(二)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起草、审查、修改、见证等;(三)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培训、法律宣传等服务;(四)接受委托担任法律顾问;(五)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六)其他依法开展的法律服务。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七条本所设立以下组织机构:(一)合伙人会议或股东会;(二)理事会;(三)监事会;(四)主任(所长)办公会议。

第八条合伙人会议或股东会是本所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本所的重大事项。

第九条理事会是本所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合伙人会议或股东会的决议,处理本所的日常事务。

第十条监事会是本所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本所的财务状况、业务执行情况等。

第十一条主任(所长)办公会议负责处理本所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人员管理第十二条本所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三)具有相应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执业资格;(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

第十三条本所工作人员的招聘、录用、考核、晋升、辞退等事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所规章制度执行。

第五章经费管理第十四条本所经费来源包括:(一)业务收入;(二)政府拨款;(三)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五条本所经费的使用应当遵循合法、合规、节约、高效的原则。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章程经合伙人会议或股东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律师事务所的主要营业活动

律师事务所的主要营业活动

律师事务所的主要营业活动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专门提供法律服务的机构,其主要营业活动是为客户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起草合同等法律事务的支持。

律师事务所的工作范围广泛,涉及到各个领域的法律事务,如民事、刑事、商事、劳动等。

作为律师事务所的核心业务,法律咨询是其最为重要的一环。

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拥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经验,能够为客户解答法律问题、提供专业意见。

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可能在日常生活中或经营中遇到各种法律问题,而律师事务所就是他们寻求帮助的首选。

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会通过电话、电子邮件、面对面等方式与客户沟通,充分了解客户的需求,并给出具体的指导和建议。

除了法律咨询,律师事务所还承担着代理诉讼的工作。

当客户面临法律纠纷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会代表客户出庭,提供法律支持。

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制定合适的诉讼策略,代表客户进行法律辩护,并协助客户争取合法权益。

通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能够为客户提供有效的法律援助,保障客户的利益。

律师事务所还会为客户提供起草合同、代理谈判等服务。

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在经营、合作或交易中都需要签署合同。

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可以根据客户的需求,起草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并在谈判中代表客户争取最有利的条件。

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在合同起草和谈判中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将为客户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律师事务所的主要营业活动包括法律咨询、代理诉讼、起草合同等。

通过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和服务,律师事务所能够帮助客户解决法律问题,维护合法权益。

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将始终以客户的利益为重,竭诚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最详细的律师事务所业务范围介绍

最详细的律师事务所业务范围介绍

律师事务所业务范围介绍一、企业法律顾问领域(一)日常法律事务1、就顾问单位的重大决策,向决策层提供法律论证意见;2、建立和完善顾问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文书;3、受托参与经济合同及有关项目的谈判和签约;4、受托为顾问单位重大项目对外出具法律意见书;5、协助顾问单位引进人才、资金、设备、项目和技术;6、代理顾问单位办理有关房地产、商业保险和环保法律事务;7、协助顾问单位保护商业秘密;8、代理顾问单位发律师函向债务人或担保人追款;9、代理顾问单位办理见证或公证等法律事务;10、就顾问单位发生的重大事故提供法律意见;11、代理顾问单位办理有关股份制改造、股份公司设立以及股票发行上市等法律事务;12、受托在新闻媒体上发表律师声明;13、协助顾问单位处理内部劳动关系;14、对顾问单位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15、办理顾问单位其他必要的法律事务。

(二)专项法律事务1、接受顾问单位单位委托,代理顾问单位进行民事、经济纠纷的调解、和解、仲裁和诉讼。

2、为顾问单位进行有关的企业资信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

3、为顾问单位的法律行为出具律师见证书。

4、为顾问单位的企业设立、股权转让、增资减资、招标投标、合并分立、清算注销、资产重组、改制上市、改制、拍卖、清算等全面提供法律服务。

5、代理顾问单位办理商标、专利的申请、注册、转让及版权登记、备案业务。

6、代理顾问单位办理工商、税务、海关登记、注册和报批手续。

7、代理顾问单位办理信贷、抵押贷款、商业贷款、专案融资、融资租赁及其它筹资事宜的法律事务。

8、代理顾问单位办理房地产开发、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一、二手楼宇买卖、楼宇按揭、租赁抵押、产权登记过户等房地产业务涉及的有关手续。

9、代理顾问单位办理进出口贸易、保险信托、海商海事、海外投资、国际运输、技术转让涉及的法律事务。

10、根据顾问单位提供的财务资料,对企业债权进行分析,对不良资产提出相应的处理方案,清理债权债务。

律所主要业务范围

律所主要业务范围

律所主要业务范围
律师事务所的主要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 法律咨询与顾问服务:为客户提供法律咨询和顾问服务,解答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协助客户了解法律法规,参与合同起草与谈判等。

2. 诉讼与仲裁服务:代表客户在诉讼、仲裁和其他争议解决程序中提供法律代理服务,包括代理诉讼案件、仲裁案件、调解和和解谈判等。

3. 合同与文件起草:协助客户起草和审核合同、协议、文件等法律文件,并确保其合法合规性,保护客户的权益。

4. 公司与商业法律服务:为客户提供公司设立、股权结构设计、合并与收购、公司治理、商业合同等公司和商业法律服务。

5. 知识产权保护:协助客户申请、维护和保护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并为客户提供相应的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

6. 不动产与房地产法律服务:为客户提供不动产和房地产方面的法律服务,包括房地产交易、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开发与管理等。

7. 劳动法和雇佣法:包括劳工纠纷、雇佣合同、劳工法律合规、劳工仲裁等劳动法律事务。

8. 税务法律事务:包括税务规划、税务争议解决、税务诉讼和税务合规等税务法律事务。

9. 环境法和能源法:包括环境法律合规、环境污染诉讼、能源项目审批和合同等环境和能源法律事务。

10. 国际贸易和海关法:包括国际贸易合同、关税和海关法规合规、贸易争端解决等国际贸易和海关法律事务。

11. 婚姻家庭法:包括离婚、抚养权、财产分割、继承和遗产规划等婚姻家庭法律事务。

法律服务所的性质及各种制度

法律服务所的性质及各种制度

辽源市龙山区北寿街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主任:李占华副主任:周世瑛高级顾问:张毅成法律工作者:李华宋淑荣郑文琦法律工作者助理:丁婧竹肖聪财务:(会计)杨振娟违纪监察员:李华档案员:肖聪微机管理员:丁婧竹安全防火员:宋淑荣法律服务所的性质基层法律服务所是设立在乡镇和城市街道的法律服务中介组织,是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机构。

法律服务所是由国家机关设立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社会服务性组织。

法律服务所业务范围一、接受企业、事业单位、行政管理部门、社会团体、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组织及其他组织、公民聘请担任法律顾问。

二、代理民事、商事、行政、刑事附带民事等各类诉讼和非诉讼业务,提供人身损害、交通事故、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医疗事故纠纷、消费纠纷、保险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婚姻家庭纠纷、房地产纠纷、网络电子商务电信纠纷等法律咨询、代理、代办业务。

三、代写各种诉讼及非诉讼文书等。

法律服务所会议制度一、所会议由全体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行使下列职权:㈠制定所的发展计划和年度计划;㈡指定所的管理规章制度;㈢审议所的年度工作总结报告;㈣审议所的年度预决算报告和重大财务开支项目;㈤审议对所法律工作者和辅助工作人员的奖励和处分;㈥其他需要提交审议的重要事项。

二、会议决定对所从业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聘用、调离、辞退。

三、会议决定多所从业的法律服务工作者加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业务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方案,加强执业活动的检查、监督,建立岗位责任、定期考核、奖励处分、辞退等管理制度制定。

政治、业务学习制度一、认真学习十七大精神,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好法律服务工作。

二、法律工作者必须养成自学习惯,结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改、修订及时认真学习;结合铬镍钢做实际系统学习,提高自身政治素质,提高业务水平和理论水平。

三、不定期组织全体工作人员,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全面分析, 进一步找准办案的切入点,做到准确及时。

基层法律服务所业务范围及有关工作流程

基层法律服务所业务范围及有关工作流程

基层法律服务所业务范围及有关工作流程1. 引言基层法律服务所是为了满足广大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解决基层居民在日常生活中面临的法律问题而设立的。

本文将介绍基层法律服务所的业务范围以及相关的工作流程,并对其重要性进行探讨。

2. 业务范围基层法律服务所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2.1 法律咨询基层法律服务所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群众提供法律问题咨询、法律知识普及、法律政策解读等服务。

法律咨询可以通过电话、网络平台或者实地咨询方式进行,以方便群众随时获取法律帮助。

2.2 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所为符合条件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法律援助包括为贫困群众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帮助他们解决诉讼、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等法律问题,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同时,基层法律服务所也会为其他群体提供低收费或者优惠的法律援助。

2.3 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帮助纠纷双方进行调解,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人民调解是一种快速、灵活的解决纠纷的方式,基层法律服务所将调解员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协商,推动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2.4 法律宣传教育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法律宣传教育包括举办法律讲座、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发放法律知识手册等,旨在提高基层群众对法律的认知,增强法律素质。

3. 工作流程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工作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环节:3.1 接待与登记群众来到基层法律服务所后,首先进行接待,了解他们的需求,并进行登记。

接待人员会根据群众的需求,将其引导至相应的工作岗位。

3.2 案件分配与处理基层法律服务所根据不同的业务需求,将来访群众的案件进行分类,并分配给相应的法律服务人员进行处理。

法律服务人员负责咨询、处理和解决群众的法律问题。

3.3 调解与解决对于需要调解的案件,基层法律服务所会派出调解员与当事人进行沟通、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调解员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和调解技巧,确保调解工作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应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当事人委托,代理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活动;
三、接受当事人委托,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
四、负责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事务文书;
五、在本地区公证处的指导下,协助办理公证事项;
六、办理见证即应当事人申请,对一些内容单一、权责明确、标的额小、履行期短的协议和合同给予审查和证明,并监督协议或合同的履行;
七、主持调解纠纷;
八、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九、协助基层司法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其他有关业务工作。

一、组织全体人员及时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下达的文件决定等;
二、负责本所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工作,提高全体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三、主持本所日常工作,负责管理本所行政事务;
四、组织本所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学习、经验交流及重大疑难案件的讨论;
五、聘任业务部门负责人,聘任与辞退辅助工作人员;
六、负责本所的财务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所各种会议决议的履行,并与全体法律工作者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

一、严格遵守《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做合格的法律服务工作者,坚持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
二、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学习,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努力钻研业务知识,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三、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案,杜绝办错案、办假案、办人情案,维护法律尊严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四、努力开拓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热情服务,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加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坚持依法办案;
六、认真做好法律宣传、咨询工作,不断提高全民知法、守法意识;
七、努力完成主任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

内勤人员职责
一、负责本所文件、信件的收发、登记、管理工作,协助主任做好上级下达工作;
二、负责函件、委托书、介绍信的统一管理;
三、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对各类案件应统一装订,登记归档;
四、做好统计工作,按月按季做好各类报表报送工作;
五、负责日常接待工作,解答当事人咨询,做好各种会议记录,电话记录;
六、负责办公用品的统一购置,集中管理,负责报刊、杂志的发放工作,负责有关材料的打印、发放工作;
七、建立健全本所人员档案。

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一、法律服务所各类业务案卷材料的收集、管理和归档,由具体承办该项业务的法律服务工作者负责;
二、办理法律事项后,应检查和整理全部材料,及时补齐和补办遗漏的材料和手续,修补或复制破损的材料,去掉无关和重复的材料,并在一月之内进行装卷和归档工作,并向档案管理人员移交案卷,不得私自保管;
三、承办人在立卷归档过程中,严格按照《乡镇法律服务归档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各类业务案卷的收集、管理、排列顺序和立卷编目及装订工作;
四、档案管理人员在接受案卷时,认真检查案卷质量,对符合要求的予以接受,对不符合立档规定的一律退回,承办人员应重新整理装订;
五、档案管理人员对接受归档的案卷,应当根据业务范围和承办的法律事项,不同类别,分别立卷归档,担任法律顾问的业务材料要每单位一卷。

代理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案件,办理非行政诉讼法律事务,调解纠纷的业务材料要一案一卷,按年度保管期限的原则归档;
六、对本法律服务所档案的查阅,需说明情况并履行有关登记手续,而对国家机关因工作需要要求查阅的,应出具正式介绍信,经过主任审批后,方可办理查阅手续;
七、凡涉及到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的法律事务档案以及当事人要求保密的法律事务档案,不得借给他人借阅和复制,档案管理人员不得违反制度,向任何人提供档案或扩大范围,不得向他人泄露档案的内容。

服务承诺六要六不准
一、要坚持原则,联系群众,遵纪守法,不准徇私舞弊,以权谋私;
二、要依法办案,文明执业,热情服务,不准冷横硬推,吃拿卡要;
三、要公平公正,诚实守信,耐心细致,不准偏听偏信,倚权压人;
四、要沟通上下,协调左右,办事公开,不准急事缓办,激化矛盾;
五、要有询必答有案必接,有求必应,不准搪塞扯皮,上交矛盾;
六、要严格程序,严谨作风,坚守岗位,不准混淆是非,擅离职守
法律服务所会议制度
一、由主任定期召开所务会议,专人记录,学习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民主讨论决定本所重大事务;
二、制定本所的管理规章制度;
三、审议本所的年度预、决算报表和重大财务开支项目;
四、研究决定本所法律服务工作者和辅助人员的奖励和处分;
五、其他需要决定的重要事项。

法律服务站法律咨询登记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