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一些思考(财政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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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个人所得税改革

浅议个人所得税改革

浅议个人所得税改革引言个人所得税是一项重要的财政政策,特点之一是可以通过调整税率和税基来实现分配调节和公平性的目标。

近年来,中国政府一直致力于个人所得税改革,以适应国家经济发展的需要和税制改革趋势。

本文将以浅议个人所得税改革为主题,探讨改革的动机和可能的影响。

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动机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动机可以从多个角度来考虑。

以下是几个可能的动机:1. 促进社会公平个人所得税是一种重要的财富再分配工具,可以通过调整税率和税基来实现社会公平的目标。

根据个人所得税改革的需要,政府可以调整不同收入层次的税率,以减轻低收入群体的税负,提高高收入群体的税负。

这样可以促进贫富差距的缩小,实现社会公平。

2. 适应国家经济发展的需要随着国家经济发展的不断推进,人们的收入水平也在不断提高。

个人所得税改革可以通过调整税率和税基来适应这一变化。

适当调高税率可以提高税收收入,增加政府的财政资源,用于投资和社会福利。

同时,适当调整税基可以缩小税制间隙,提高税制的适应性和公平性。

3. 优化税收体制个人所得税改革也是一项优化税收体制的重要举措。

在当前税收体制中,存在税种之间的交叉和重复,导致税收管理复杂和税负过重。

个人所得税改革可以通过调整税率和税基,减少税种之间的交叉和重复,简化征税程序,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透明度。

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可能影响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实施可能对个人和社会产生不同的影响。

以下是几个可能的影响:1. 个人税负的变化个人所得税改革的首要目标是减轻低收入群体的税负,提高高收入群体的税负。

这将导致不同收入层次的个人税负的变化。

低收入群体的税负减轻可以增加其可支配收入,改善生活质量。

而高收入群体的税负增加可能降低其可支配收入,影响其消费和投资行为。

2. 财政收入的变化个人所得税改革对财政收入也会产生影响。

根据改革的具体措施,个人所得税的税收收入可能增加或减少。

如果税率调高,税收收入将增加,为财政提供更多的资源。

这将有利于政府的投资和社会福利支出。

(财政学专业论文)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问题研究

(财政学专业论文)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问题研究

河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问题研究姓名:***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财政学指导教师:***2011-05摘 要个人所得税作为直接税的一种,是对个人应税所得课征税收的一种税,具有“社会经济稳定器”的美名。

随着我国居民收入的不断攀升,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个人所得税逐渐成为了大多数人群关注的一个税种。

特别是近几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平均每年都以超过10%的速度增长,财政收入大幅攀升,个人所得税收入也在逐年增长。

虽然个人所得税在增加财政收入,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稳定社会经济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与此同时,地域之间、行业之间、城镇与农村之间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教育、医疗、就业、住房等方面问题日渐突出,这些问题归根到底仍旧是收入分配问题。

而个人所得税在我国税收总收入中的比重仍然较小,存在着税制模式不科学、税率设计不合理、费用扣除制度不健全、征管方式有诸多漏洞等问题。

所以我国个人所得税在实际当中,并未充分发挥其应有职能。

笔者通过阐述个所得税理论内容,叙述我国及美国、英国个人所得税发展历程、模式制度、发展现状,采用对比分析的方法,借鉴英美两国个人所得税税制,指出了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当中存在几点问题,针对这些的存在问题,结合我国实际国情,按照西方发达国家个人所得税改革发展的内在规律,以“拓宽税基、减低税率、减少档次、简化税制”为基本方向,提出了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一些建议,旨在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提高个人所得税在我国税收收入中的比重以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的功能作用,为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设计提供了一些参考思路。

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导论,一是阐述了我国当前经济发展状况下,研究个人所得税的背景和意义。

二是国外文献综述部分,主要对西方功利主义理论、最优课税理论、财政交换理论、机制设计理论的一些研究成果进行总结,对近些年来西方学者关于个人所得税研究的结论进行列举。

三是国内文献综述部分,从不同的切入点对我国学者的基本观点进行分类列举,大体上有关于税制模式选择、关于免征额是否升降、关于税率设计三个切入点。

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探索与思考分析

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探索与思考分析

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探索与思考分析个人所得税是指国家对个人的工资、薪金和稿/酬所征收的一种税收制度,是一种重要的税收制度。

在大多数国家,个人所得税是财政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税收的主要来源之一。

而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改革一直是各国财政政策的重要议题之一。

针对当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的问题,我们需要深入探讨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思路和方向,以促进公平、增加税制稳定性并促进经济发展。

一、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必要性当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一些问题。

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属于阶梯性计税制度,采用超额累进税率的方式征收,导致高收入人群负担较重,中低收入者负担较轻。

这导致了收入分配不公平的问题。

我国目前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较低,且各地区差异较大,这使得中低收入群体也需要承担一定的税收压力。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应税项较多,征收较为复杂,容易导致偷税漏税等问题。

当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需要进行改革,以解决其存在的问题,在促进社会公平的提高税制的稳定性,刺激经济增长。

1. 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针对我国目前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较低的问题,应该适当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减轻中低收入群体的税收负担。

还可以考虑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对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进行差异化调整,以更好地适应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成本。

2. 税率调整我国可以考虑优化个人所得税的超额累进税率,降低高收入人群的税收负担,提高中低收入者的税负比例,从而实现收入分配的公平。

还可以考虑对工薪所得和财产收益所得采取不同的税率,以更好地体现税收的公平。

3. 简化税收征收程序当前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应税项较多,征收程序复杂,容易导致偷税漏税等问题。

应该采取措施简化税收征收程序,减少税收征收的难度,提高税收征收的效率,从而减少偷税漏税的情况。

4. 加强税收征管为了更好地保障税收的公平和效率,应该加强对个人所得税的征管,提高税收征收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可以通过建立更加完善的税收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对纳税人的监督管理,防止偷税漏税的发生。

对个人所得税深度改革的思考与建议

对个人所得税深度改革的思考与建议

对个人所得税深度改革的思考与建议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个人从事生产经营、提供劳务所得获得收入征税的一种税收制度。

个人所得税,作为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更是对社会公平、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重要保障。

近年来,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结合国内外实践,对个人所得税深度改革做一些思考,并提出一些建议。

一、个人所得税改革的背景和现状个人所得税是国家税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改革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降低经济发展成本、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保障人民生活的必然要求。

当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改革已经取得了一些进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调整税制框架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在2018年进行了全面调整,主要包括提高起征点、调整税率结构、增加专项附加扣除等方面。

这一系列改革措施,使得个人所得税制度更加公平合理,有助于减轻中低收入群体的税收负担。

2.加大税收征管力度随着税收征管技术的不断提升,税务部门可以更加精确地掌握纳税人的收入情况,进一步加大了对高收入群体的征税力度。

这有助于提高税收的公平性和有效性,促进税收的规范征收。

3.拓宽税收征收范围个人所得税改革还着力于拓宽税收征收范围,将更多的纳税人纳入到征税体系中,实现全民税收,增加税收总量。

这有助于提高国家财政收入,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财政支持。

尽管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税制框架尚未完全健全,税率结构仍然不够合理,扣除标准不够完善,特别是在对高收入群体的征税力度还有待加大。

税收征管的精准度和全面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税收征收的公平性和有效性还需要不断加强。

对个人所得税进行深度改革是当前的重要任务。

对个人所得税进行深度改革,需要在实践中进行探索和思考,结合我国的国情和税收制度的特点,总结出一些可以参考和借鉴的经验。

1. 提高起征点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起征点是决定个人纳税的起点,起征点的高低会直接影响中低收入人群的税收负担。

对个人所得税制改革的思考

对个人所得税制改革的思考

对个人所得税制改革的思考•引言•个人所得税制现状分析•个人所得税制改革方案设计•个人所得税制改革的影响评估•个人所得税制改革的配套措施•个人所得税制改革的实施路径与建议•结论与展望目录研究背景与意义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现有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需求,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税制改革的重要性为了促进社会公平、提高税收效率、促进经济增长,个人所得税制改革势在必行。

通过对现有个人所得税制的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革建议,以促进税收制度的完善和经济发展。

研究目的采用文献资料分析、案例研究、数据分析等方法,对个人所得税制进行深入研究,提出改革思路和建议。

研究方法研究目的与方法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分类所得税制,而国外一些国家实行综合所得税制或混合所得税制。

税制模式我国个人所得税采用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而国外一些国家则采用比例税率或累进税率。

税率结构我国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主要针对特定人群和特定所得,而国外一些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则更加普遍和多样化。

税收优惠国内外个人所得税制比较税收征管效率低下我国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效率低下,存在偷逃税现象,导致国家税收流失。

税负不公我国个人所得税按照所得来源划分,对于一些多次取得不同来源所得的纳税人来说,可能会出现税负不公的情况。

缺乏透明度我国个人所得税制缺乏透明度,纳税人缺乏参与感和监督权。

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存在的问题将个人所得分为劳动所得和资本所得,分别规定不同的税率和税收优惠。

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分类综合所得税制将个人全年各项所得汇总后,统一按规定的税率进行征税。

将个人所得分为劳动所得和资本所得,并对劳动所得实行综合征收,对资本所得分类征收。

030201税制模式选择采用生物识别技术、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对纳税人进行精确识别,防止税收逃漏。

建立完善的纳税人识别体系推行电子申报、网上缴税等便捷的征管方式,提高征管效率。

优化征管模式纳税人识别与征管模式优化降低低收入人群的税负,适当提高高收入人群的税负,实现税负公平。

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探索与思考分析

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探索与思考分析

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探索与思考分析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个人所得税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热点问题。

当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已经有一定历史积累,但随着时代变迁和经济发展,原有的税制模式已经难以适应社会经济的需求。

个人所得税改革成为了迫在眉睫的任务。

本文将从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的问题着手,分析国际上的相关税制模式,构思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方向和思路,以期为个人所得税改革提供一些有益的思考和建议。

一、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的问题1. 高额的起征点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起征点较高,许多低收入群体不纳入个税征收范围。

这导致高收入群体负担过重,低收入群体负担过轻,不利于财富的公平分配。

2. 税率结构不合理现行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分为七级,税率较高,税负较重。

这对高收入者而言,是一种严重的财务损失,对中低收入者而言,则是严重的不公平。

高税率和低起征点的组合使得纳税人不得不忍受沉重的税收负担,丧失了纳税人的积极性。

3. 抵扣项目单一目前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抵扣项目单一,只包括基本生活支出和教育支出等,而很多其他支出如住房贷款、医疗费用等并未纳入抵扣范围。

这导致了许多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受损。

二、国际上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探索与借鉴1. 提高起征点、合理和适度降低税率大部分国家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起征点较低,这使得更多的纳税人能够纳税,也有利于财富的公平分配。

国际上有不少国家针对中低收入者实行适度的税率优惠政策,这有利于减轻纳税人的经济压力,提高他们的积极性。

美国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递进式,高收入者税率较高,低收入者税率相对较低。

这种税制模式使得纳税人的负担更为合理。

2. 扩大抵扣项目范围国际上有些国家对抵扣项目的范围比较广,不仅包括基本生活支出和教育支出,还包括住房贷款、医疗费用等,这使得纳税人的权益得到了更好的保障。

当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相对较高,使得很多低收入群体不纳入征税范围。

应适当提高起征点,让更多的低收入群体能够纳税,以实现财富的公平分配。

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探索与思考分析

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探索与思考分析

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探索与思考分析个人所得税改革是当前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一个热点问题。

随着国家经济的不断发展,个人所得税制度也需要不断改革,以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本文将从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现状和问题出发,对个人所得税改革进行探索与思考分析。

一、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现状和问题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居民个人收入水平也在不断提高。

但是与此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

现行个人所得税税率过高,对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较重。

税收起征点偏低,导致较低收入者也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制度不够完善,存在一些征管上的漏洞和不公平现象。

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在适应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利益等方面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进行改革。

二、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思路与探索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和现状,对于个人所得税改革,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思考和探索:1. 降低税率、提高起征点针对现行税率过高和起征点偏低的问题,应该逐步降低个人所得税税率,并提高起征点,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

可以适当加大高收入者的税收压力,实现税收的分配公平。

2. 完善征管制度、提高税收征管效率针对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不够完善的问题,应该建立起更加完善的税收征管制度,加强对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力度,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减少征管上的漏洞和不公平现象。

这样可以有效提高税收的征收效率,保障税收的公平与公正。

3. 推进税收改革、建立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制度针对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不够明显的问题,应该加快推进税收改革,建立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制度,确保税收对于社会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和保障作用。

这样可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利益,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

关于个税调节的财政学思考

关于个税调节的财政学思考

关于个税调节的财政学思考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李飞 09020103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3月1日主持召开常务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个税法草案,会议决定加强税收对收入的调节作用,进一步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有必要对个人所得税方法进行修改,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标准,调整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级次级距,并相应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

从而缓和社会的收入分配的差距。

因此,从财政学的角度分析,大致可以产生以下的影响。

一.有力的调节了居民可支配收入问题,缓和了社会的收入差距。

收入分配公平主要包括经济公平和社会公平两个层次,经济公平才能使得每个劳动者享有社会发展的成果,从而实现其社会公平的认可度和幸福的满足感,达到社会公平。

但要实现必须首先解决的问题是收入分配的不均问题。

假设其他情况(税率级次级距等)不变,估计如果个税免征额从2,000元提高到3,000元,大约可以直接增加居民税后可支配收入870-1,250亿元。

提高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最直接的效应是增加税后居民可支配收入。

这方面实际上有直接和间接两个因素。

最直接的是税低了,税后收入自然增加,这是容易理解的影响。

不很直观的是降税对税前收入也有影响,因为低税率可能导致人们更多工作。

从而提高工作的积极性,促使社会充分就业。

这个将在下面提到。

就个人而言,收入的不公平,严重的影响到社会的不公平,就不同地区和不同的和行业以及不同的职务之间差距太大,总之而言,这种趋势有愈演愈烈的态势,东部工资水平远远高于西部,外企国企远远的高于私企等,高层管理的薪酬甚至是普通员工的上百倍……提高这个税起征点使得这种形式得到有效的缓解,多收入者多纳税,少收入者少纳税,从达到社会公平和共同富裕都有深远的影响。

二.有力的促使经济稳定和又好又快的发展。

经济稳定不仅包括充分就业物价稳定,最主要的是经济能否又好又快的发展,提高个税的起征点,它不仅在直接的方面影响了个人的可支配收入,但同时影响到的是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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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一些思考姓名:邹亚男学号:1110970 专业:环境工程摘要:我国自开征个人所得税以来,个人所得税在调节个人收入、缓解社会分配不公方面起到了一定作用,但从整体上看,现行个人所得税制仍存在个人所得税税款流失现象严重等问题。

同时,个人所得税是新税制改革以来收入增长最为强劲的税种之一,尽管其在我国组织财政收入调节个人分配方面的职能作用逐步增强,但个人所得税在我国税收总体中的比重仍然偏小,在调节社会收入分配中作用发挥仍存在较大差距。

所以改革个人所得税制势在必行,本文就存在的问题及改革的建议提出一些思考。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改革问题建议一、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起源及发展1、1950年,政务院发布了新中国税制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全国税政实施要则》,其中涉及对个人所得征税的主要是薪给报酬所得税和存款利息所得税,但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没有开征。

2、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至此方始建立。

3、1986年9月,针对我国国内个人收入发生很大变化的情况,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规定对本国公民的个人收入统一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

4、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的修正案,规定不分内、外,所有中国居民和有来源于中国所得的非居民,均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5、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把个税法第四条第二款“储蓄存款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项目删去,而开征了《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6、2002年1月1日,个人所得税收入实行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享。

7、2003年7月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公布了一份名为《我国居民收入分配状况及财税调节政策》的报告,建议改革现行的个人所得税税制,适度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同时对中等收入阶层采取低税率政策。

二、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涵义1、个人所得税定义个人所得税为法律规定,自然人应向政府上缴的收入的一部分。

各地政府在不同时期对个人应纳税收入的定义和征收的百分比不尽相同,有时还分稿费收入、工资收入以及偶然所得(例如彩票中奖)等等情况分别纳税。

2、纳税对象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一、工资、薪金所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五、稿酬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八、财产租赁所得;九、财产转让所得;十、偶然所得;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4、个人所得税的特点实行分类征收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费用扣除额较宽采用源泉扣缴和自行申报两种征收方法。

三、个人所得税税制存在的问题1、税制模式不公平个人所得税税制包括分类税制、综合税制和混合所得税制三种模式我国个人所得税采用的是分类所得税征收模式,即对纳税人的不同应税项目分别按规定税率计算征收这种模式,虽然能对纳税人的不同应税项目分别进行源泉扣缴,提高个人所得税征收效率,但是难以掌握纳税人的总体收入水平和负担能力,那些从多渠道取得收入应纳税所得额较大但分属若干应税项目的纳税人会承担相对较轻的税负,而使那些收入渠道单一应纳税所得额较小的纳税人税负相对偏重,难以真正实现税负公平。

如一人每月工资收入2800,另一人则每月有2000元工资和800元的劳务报酬前者需要纳税,后者则无需纳税。

这种模式就会迫使纳税人将收入化整为零,或偷税漏税以减轻负担,寻求公平。

当前,处于中间的、收入来源主要依工资薪金的阶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占全部个人所得税收入的46.4% 而应作为个人所得税缴纳主要群体的上层阶层(包括在改革开放中发家致富的民营老板、歌星、影星、球星及建筑承包商等名副其实的富人群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只占个人所得税收入总额的5%左右。

甚至不少名列榜首的富豪却没有缴纳个人所得税。

特别是凭借勤劳和才智所获得收入的个人所得税远远高于那些非勤劳所得,不仅挫伤了人们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影响国民经济健康稳定发展,还有可能激化社会矛盾,引起社会不稳定。

2、税种、税率、税基“年久失修”税种多而繁,却又存在严重的缺失。

目前应缴个人所得税的项目达11类之多,但由于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型期,收入分配渠道不规范,金融系统发展滞后,导致现实生活中个人收入的货币化程度较低,现金交易频繁,且由于税法本身对各项收入的界定缺乏科学性,从而在实际中产生大量的“隐形收入”(或称“灰色收入”)。

也正因为其隐形,才显得无从监管。

税率设置在当前的情况下,不具备科学性和实用性。

低税率的税距小,高税率形同虚设。

低税率的设置,目前的主要征收对象已基本上是处于中等收入的工薪阶层;而高税率的适用对象极为稀少。

这一种税率的设置,无疑不能倡导良好社会风尚、鼓励勤劳致富、限制不劳而获或非劳动所得的主旨,实质上形成了对勤劳所得的税收惩罚,因此是极不公平的。

同时这种税率的设置,使个人所得税成为普遍课征的“大众税”,中低收入者也成为纳税人,势必造成税务机关为维护税法的严肃性在小额税收上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付出很高的征收成本,甚至可能出现征收成本超过收到的税款的得不偿失的情况。

从而降低了相关的行政效率、经济效率和社会效率。

税基的涵盖面仍相对较小,对国家的税收增长未能起到良好的保证作用。

目前,如个人证券交易所得、个人股票转让所得、资本利得等均未纳入综合所得之中;附加福利仍无法计价并予以课税;对个体工商户或个体专营种植业、养殖业、捕捞业等高收入者并未从法律上征收个人所得税。

3、交纳个税后不开具完税证明税务部门在征收个人所得税时却不给完税凭证,即完税证明。

政府欠了纳税人一张税票,这是一种无法回避的事实。

人们说:“我们无法证明自己是纳税人,也无法证实自己到底交了多少税—因为我们从来没有拿到过一张完税凭证。

”长期以来,个人所得税都是实行“代缴代扣”的征收办法。

也就是由发工资的单位统一从工资中扣除,工资条当中也专门设有“个税代扣”这一项,问题是扣完税之后,税务局并不会给纳税人一张完税发票,而是给纳税人单位开具一张总的完税票证,缴税人对当月缴了多少税或者累计缴了多少还是一头雾水。

这几乎成了一种惯例。

存在自然有其存在的理由。

地税部门的解释是,如果每个人都开具完税票据有些浪费。

一是多数人用不上这些凭证,二是地税却还要打印这些凭证。

当然,纳税人“较真”一张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凭证并非仅仅为确认自己是纳税人的身份,问题的实质是,这种传统征税手段的落后,对纳税人存在着信息不透明、手续不完善的弊端,同样也存着个人所得税流失较严重的现象,因此受到众人的质疑也是一种必然。

从某种意义上讲,税收手段的滞后给偷漏税款者“创造”了可乘之机。

4、对违法者的处罚不到位个人所得税的处罚是和其违章违法行为联系在一起的,而其违章违法行为主要表现在偷逃税问题上。

我国个人所得税偷逃税问题,虽然近几年的执法环境对个人所得税征管有了一定改善,部分偷逃税行为也遭到了一定打击。

但从整体上,个人所得税征管还是“富人争相偷逃税、工资薪金万万税”。

且不说因为偷逃个人所得税而被判刑的个例少之又少,似乎对个人的前途私毫无关,甚至连对当事人的诚信和公信力的影响几乎没有。

5、违法者的评价体系缺失现在个税偷逃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社会评价体系有问题。

有人一方面为社会捐款捐物,另一方面又在大肆偷逃税。

因为社会和个人似乎都认为捐赠比纳税更有价值和意义;另外社会不觉得偷税可耻,别人也并不因此视你的诚信记录不好,不与你交往,或与你断绝交易。

而在国外偷税就是天塌下来的大事,只要你有偷逃税行为,不但你在经营上会因此受阻,而且你的行为会受到公众的鄙视。

这是我们评价体系的偏差。

四、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建议1、进一步加强对高收入人群的税收管理要实现个人所得税调节社会收入分配的政策目标,就应加强对高收入人群个人所得税的征管。

各级税务机关应继续把高收入行业和高收入人群作为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重点,在自行申报、建立档案、代扣代缴、专项检查、等各个环节中,针对性地制定不同的管理办法,提高管理质量。

此外,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中外经济往来及人员交往正在大量增加,税务机关应主动利用与协定缔约国情报交换的有利条件,核查中国居民在境外取得的收入,监督其在国内的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以维护我国合法的税收权益。

2、完善外部配套措施配合实行分类综合所得税制及相关改革,为营造有效的税收征管环境,应相应研究并着力推进相关的配套改革措施,包括借鉴国际经验,建立全国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以此建立个人所得税信息管理和信息共享制度,构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登记申报稽核和监控的信息化体系进一步限制现金交易,加快推广信用卡和个人支票的使用,在实行银行储蓄存款实名制的基础上,增强个人财产收入的透明度一是加强现金管理充分发挥银行结算功能,对法人和个人提取现金数量进行严格限制,各种经济往来必须通过银行进行转账,减少社会现金流通量这不仅有利于个人所得税征管,同时也有利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建立个人财产登记制完善个人储蓄存款及其他财产的实名制度每一个有收入的纳税人,必须在银行开设存款实名账户,所有收入都纳入银行实行账户管理同时,对个人存量财产如金融资产房地产汽车等实行实名登记制三是进一步完善劳动人事管理制度,逐步实现收入完全货币化改革工资发放制度,把所有的补贴津贴列入工资表,做到收入工资化工资货币化同时,把工资外发放的各类实物有价证券等福利项目货币化后列入工资表四是适时开征遗产税赠与税和社会保险税在对个人收入进行多环节多渠道调节的同时,保证低收入者维持基本生活需要五是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和完善税务与其他部门工作协作机制,实行经常联系制度,构建完善的个人收入监督体系。

3、宽税基宽税基,将一切能够给纳税人带来经济利益的货币和非货币收益全部纳入个人所得税的课税范围。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相对于世界发达国家来说,目前尚处于发展的初步阶段。

资料显示,2000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仅占各税收入的5.38%,而同年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总额的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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