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论文)_0401
浅谈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改革和完善(论文)

浅谈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山东财经大学2013级财政税务班,学号姓名:李*2016年5月1日,国家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营改增”后,国民对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个人所得税改革迫在眉睫,结合所学财政税务知识,浅谈一下在个人所得税方面自己的粗浅认识。
一、明晰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发展历程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即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它不仅能缩小个人收入差距,缓解社会分配不公的矛盾,而且在调节社会经济发展速度,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等方面都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我国个人所得税发展速度一直较快,且其地位在不断上升。
目前,个人所得税已成为最具潜力、最有发展前途的税种之一。
回首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发展的30年历程,我们不难看到这一税制正在不断走向完善。
在1986年9月,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这是新中国成立后制定的第一部个人所得税法,至今个税法已经进行了数次修改,在其中,特别是我们非常关注的个税起征点自1980年确定为800元后历经了三次调整:2006年提高到1600元,2008年提高到2000元,2011年提高到目前的3500元。
目前,我国采用的是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
其中对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所得实行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
对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以来,成为了调节公民收入的重要经济杠杆,它有效的缓解了社会分配不公的矛盾,抑制了通货膨胀,促进了社会安定团结,保障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
二、正视现阶段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的问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改革开放不断深化,产业结构调整合理, 经济成分逐渐呈现多元趋势,国家公民的收入也越来越多样化,并且收入差距明显拉大,高收入者人群不断地分散和扩大、收入来源更加多样和隐蔽。
论个人所得税的改革

论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引言个人所得税是指居民个人因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和财产租赁所得等而应纳税的税种。
在中国,个人所得税一直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个人收入的增加,现有的个人所得税制度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急需进行改革。
本文将首先回顾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的问题,然后探讨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意义,最后提出一些建议。
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的问题1. 高税负压力当前个人所得税税率较高,起征点偏低,使得中低收入群体面临较大的税负压力。
尤其是在一线城市,高昂的生活成本已经让很多人觉得生活困难,个人所得税的高税负更是雪上加霜。
2. 非透明度和缺乏公平性个人所得税的计算规则繁杂,不透明度相对较高,公众对税收计算和使用缺乏了解,容易引发不满情绪。
另外,税收分配不公平也是一个问题,高收入人群往往可以通过各种途径规避纳税,而低收入人群难以避免。
3. 缺乏激励效应现行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偏重于从收入中抽取财富,对个人努力和创造性工作的激励不足。
在一些行业中,高收入的工作更有吸引力,从而加剧了人才流失。
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意义1. 减轻中低收入者负担个人所得税改革的首要目标是减轻中低收入者的负担。
通过提高起征点、调整税率结构等措施,可以降低中低收入者的个税负担,提高他们的可支配收入,促进消费和经济增长。
2. 增加税收公平性个人所得税改革应该注重增加税收的公平性。
通过简化税收计算规则,提高透明度,减少税收漏洞,确保所有纳税人都能公平地承担税收责任,避免富人和穷人之间的财富差距进一步扩大。
3. 激发人才创新和创业活力个人所得税改革还应该关注如何更好地激发人才创新和创业活力。
通过引入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鼓励人才从事科技创新、研发等高附加值工作,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和可持续发展。
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建议1. 提高起征点目前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偏低,导致较低收入的纳税人也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_乱改革(2篇)

第1篇一、引言个人所得税,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对调节社会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近年来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备受争议,被称为“乱改革”。
本文将从个人所得税改革现状、影响以及对策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二、个人所得税改革现状1. 改革背景自1980年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以来,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经历了多次改革。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个人所得税改革呼声越来越高。
2018年,我国对个人所得税进行了较大幅度的改革,主要内容包括:(1)提高起征点:将起征点从3500元/月调整为5000元/月。
(2)优化税率结构:将原来的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调整为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同时调整了部分税率级距。
(3)新增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2. 改革问题尽管个人所得税改革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中低收入群体的税负,但仍存在以下问题:(1)改革不够彻底:虽然提高了起征点,但税率结构和专项附加扣除仍存在不合理之处。
(2)征管手段落后: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手段相对落后,难以有效监管高收入人群偷逃税款。
(3)地方财政收入受损:个人所得税改革导致地方财政收入减少,影响地方政府支出。
三、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影响1. 对居民收入的影响个人所得税改革有利于提高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降低其税负。
然而,改革也存在一定程度的收入分配不均现象,如高收入人群的税负减轻幅度较大,而中低收入群体税负减轻幅度较小。
2. 对企业的影响个人所得税改革对企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企业成本增加:个人所得税改革导致员工税负减轻,企业需承担更高的工资成本。
(2)企业税收负担加重:个人所得税改革导致地方财政收入减少,企业面临更高的税收负担。
3. 对国家财政的影响个人所得税改革对国家财政收入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财政收入减少:个人所得税改革导致地方财政收入减少,影响国家财政支出。
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论文(全文)

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论文近日,在GJ税务总局公布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中,明确要求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要自行报税的规定,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应该说,这项规定的出台,仅仅是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改革过程不断前行中的重要一步。
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进展和法制建设的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的改革还将不断深入,直使其既能充分发挥税收调节力度、缓解分配不均的作用,又能在相关法规内容紧密结合ZG具体国情的同时,逐步完成与国际个人所得税法的接轨。
XX的作出的《****ZY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关于全面加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和谐社会的建立必须以法治为中心,构建一个秩序井然、公平公正、RM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人人能够安居乐业、和睦相处的社会,确保社会和谐稳定、GJ长治久安、RM享有殷实安康的生活。
只有坚持科学进展、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才能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
那么如何在构建和谐社会背景下,合理地推进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呢?我认为以下几点问题值得思考:一、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目标选择个人所得税是政府组织财政收入,公平社会财富和调节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虽开征较晚,却一直伴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进展一并前行。
从1993年开始制定具体税则,到历经十多年后的今天,个人所得税已成为我国第四大税种。
但随着社会经济和个人所得税收入规模的高增长,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税制与目前总体经济进展状况相较,已明显地暴露出了滞后的一面,这就使个人所得税的改革迫在眉睫。
然而,个人所得税改革是直接影响民众利益、是民众最为敏感的改革,从世界范围来看,寻找对个人所得进行合理纳税的有效方法一直是国际性的难题,它不但需随着社会经济的进展变化而变化,而且还应充分地结合本国国情,这就意味着个人所得税的改革不可能是一步到位的。
借鉴欧美GJ已经改革和实行了两百多年的个人所得税法,结合我国社会经济进展的趋势,把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个人所得税税制作为改革的总体目标和指导方针是至关重要的。
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研究毕业论文

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研究毕业论文目录第一章个人所得税改革背景 (1)第二章相关概念分析 (2)2.1什么是个人所得税 (2)2.2个人所得税的起源与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发展历史 (2)2.3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现状 (3)第三章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 (5)3.1个人所得税的流失现象严重 (5)3.2税率结构复杂,边际税率过高 (5)第四章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和建议 (8)4.1建立合理的征收管理办法,防止税源流失 (8)4.2进行税制改革,建立恰当的税制 (9)4.3规费用扣除标准 (10)4.4减少累进级次,降低边际税率水平 (11)结论 (12)参考文献 (13)第一章个人所得税改革背景关于税收的这个话题,最近炒得最热的莫过于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方案讨论。
年初温家宝总理在和网友作交流的时候就承诺讨论进行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提高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的免征额。
于是国务院便于今年3月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但是在递交人大表决时却遭到了否决,其中最具争议的是的关于免征额的确定问题,相当多的民众代表觉得以3000元为免征额太低了,应该定为5000元。
于是,《中华人民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二审。
二审之前,全国人大在人大网上公开征求民众意见,其民众参与之广,属历史罕见。
中国人大网今年4月25日16时至5月31日24时期间向社会征求对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的意见,共收到82707位网民的237684条意见、181封群众来信、11位专家和16位社会公众的意见。
网上共有82536人对这条发表意见。
其中赞成以3000元作为起征点的有12313人,占15%;要求修改的39675人,占48%;反对的28985人,占35%;持其他意见的1563人,占2%。
(新闻网,2011-6-16)对于民众呼声最高的关于免征额提高到5000元的问题并未得到回应。
其中财政部财政研究所所长贾康研讨会上一开始就使用了大量生动的图表介绍了本次上调起征点的影响。
浅议个人所得税改革(一)

浅议个人所得税改革(一)论文关键词:个人所得税改革思考论文摘要:个人所得税是我国税收中的重要税种,但目前的个税征收办法仍不完善。
因此个人所得税改革可以从规范费用扣除制度出发,参照以往经验,通过科学测算,健全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制度,选择以家庭为纳税单位,力争做到相同收入的家庭纳各自相当的税,更好地体现税收的公平原则。
个人所得税作为实现税收公平分配职能的首在税种,对社会收入分配调节起来着重要作用,但目前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仍不健全,其调整节力度和效果不尽人意。
个人所得税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有两大基本功能,即财政收入功能和收入调节功能,学界基本的观点是前者属于主要功能而后者属于辅助功能,但就两个功能的重要性来说是随着经济发展水平而不断变化的,原因很简单,存在问题的功能将成为主要矛盾而必须面临改革,我国1980年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主要是为了维护国家税收主权而对外籍人员增收购的一种税种,1994年在将“三税”合并的基础上正式颁布个人所得税法,从其功能上来看主要是调节个人收入。
1个人所得税的基本状况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
对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和在中国境内有所住所而再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可以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汇率变化情况确定符合减费用,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和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但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义务人境外所得依照本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历经了三次重要的变化:(1)1980年9月,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个人所得税法。
简论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

论文题目:简论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要求:1.对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行简要概述2.结合我国税收征管体制分析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的可能性3.不要求摘要、关键词,但请按照已设定字体和间距规范行文4.请注意论点要明确,按照条理有逻辑的论述,并独立完成(引用按照毕业论文格式以脚注形式注释)5.全文字数控制在3000至6000字简论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个税是以个人取得的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
它一般采用累进税率,体现对高收入者多征税,对低收入者少征税,从而达到公平收入分配的目的。
每当人们的收入水平产生相对的变化时,个税便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正是由于个税关系人们的切身利益,关于个税改革问题就尤其值得探讨和研究。
一、我国现行税制存在的问题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由于起步较晚,同国外先进税制存在一定差距。
现行个人所得税存在的突出问题是税收制度不完善,征收管理漏洞大,收入调节能力弱。
l、对收入的调节功能有限。
个人所得税的收入调节功能,主要是通过对综合收入实行累进税率征税体现出来。
在分类税制模式下,却只能对不同收入差异化征税。
累进税率涵盖的所得范围窄,调节能力有限,不能充分体现个人所得税的量能负担原则,收入分配的调节功能弱化,难以满足个人所得税在实现社会公平方面的需要。
2、征税范围设定狭窄(1)列举式征税范围确定方式使征税范围狭窄。
个人所得税采用列举的方式确定征税范围,虽然列举了10类具体应税所得,但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的收入来源会越来越多致使列举方式不可能列举所有。
(2)过多的税收减免税、税收优惠使征税范围狭窄。
个人所得税税法中除直接规定14种免税所得和3种减征规定外.还有数十种暂免征税规定,这使得原本就狭小的范围变得更加局促。
(3)纳税人税前费用扣除因素考虑不足。
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不合理,突出表现在各项目扣除的依据或标准过于简单化,考虑不周。
不同的地域经济条件也会有所不同,然而现行税制并没有将其考虑在内。
关于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改革研究论文

关于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改革研究【摘要】: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和提高,但与此同时我国居民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日益突出。
收入差距明显扩大。
收入差距不合理,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正产生越来越明显的不利影响,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据权威统计数据表明目前我国居民收入水平的贫富差距已接近甚至超过了国际警戒线这不仅影响了我国投资与消费规模的不断扩大,而且也正在成为我国社会稳定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隐患。
税收是市场经济中各国政府最常用的、最主要的、最规的宏观调控政策工具,在调节收入分配的过程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而我国现行的税收制度对个人收入分配差距的调节作用却仅得到了有限的发挥,未能起到其在收入分配格局形成中所应有的作用。
本文阐述了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发展历程,对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诸如税率结构、征税围、税前扣除等方面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改革和完善的建议,使之真正起到调节个人收入分配、增加财政收入的作用。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收入税率税制模式公平税收征管改革Personal income tax system reform research in china 【abstract】 : Individual income tax on individuals (natural) won for the taxable income tax levied object a tax, is the social wealth quadratic assignment important means one, is the key problem in tax reform. Because our country started late, personal income tax law system still is not perfected, along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market economy, the tax increases and expanded object plan impose individual income tax system design, the hysteresis and malpractice gradually revealed. How to reform the existing personal income tax system that makes it more scientific and reasonable, accord with international practices, is the inevitablerequirement of developing market economy in China, in the current construction of "harmonious society" is particularly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significance. This paper expounds the basic concept, the personal income tax system development course, function and goal, to the current personal income tax system present situation and the existence of such as tax rate structure, levy limits, issues such as tax deduction in-depth analysis, and put forward the reform and perfect recommendations, and constantly improve the personal income tax system, make real rise to adjust personal income distribution, increase the fiscal revenue effect. 【keywords】personal income tax income Tax rate Tax system model fair tax collection and management reform目录1.个人所得税概述 (1)1.1个人所得税的概念 (1)1.2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发展历程 (1)1.3个人所得税的功能和目标 (1)1.3.1个人所得税的功能 (1)1.3.2个人所得税的目标 (1)2.我国个人所得税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2.1税制模式问题 (2)2.2课税标准问题 (2)2.3税前费用扣除标准 (3)2.4税率问题 (3)2.5起征点问题 (3)2.6征税围问题 (3)2.7征管手段和力度存在问题 (4)2.8公民的纳税意识薄弱 (4)3.改革和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的政策建议 (4)3.1强化个人所得税功能定位的舆论导向 (4)3.2建立综合征收和分项征收相结合的税制模式 (4)3.3适当调整费用扣除标准 (5)3.4适当降低边际税率,调整级距 (5)3.5拓宽税基,扩大课税围 (5)3.6完善税收征管制度 (6)3.6.1锁定高收入人群,明确个人所得税的管理重点 (6)3.6.2要求扣缴义务人办理全员全额明细申报 (6)3.6.3健全个人所得税的税源监管 (6)3.6.4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的对策 (6)结论 (6)参考文献 (8)致 (13)关于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改革研究1.个人所得税概述1.1个人所得税的概念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课税对象,并对取得的应税所得的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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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浅析中国个人所得税法改革专业:姓名:准考证号:考试地区: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目录摘要┉┉┉┉┉┉┉┉┉┉┉┉┉┉┉┉┉┉┉┉┉┉┉┉ 2 关键词┉┉┉┉┉┉┉┉┉┉┉┉┉┉┉┉┉┉┉┉┉┉┉┉ 2正文┉┉┉┉┉┉┉┉┉┉┉┉┉┉┉┉┉┉┉┉┉┉┉┉ 3 1.中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概念、地位以与历史沿革┉┉┉┉┉┉ 3 2.中国个税法律实践面临的问题┉┉┉┉┉┉┉┉┉┉┉┉┉ 52.1分项所得税制不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2.2税率设计不合理,工薪族成为纳税主体2.3累进税率级数过多,最高边际税率过高2.4起征点设定不合理2.5个人所得税征收、监管手段落后3.国外个税改革特征与经验┉┉┉┉┉┉┉┉┉┉┉┉┉┉┉ 83.1由分类所得税制向综合所得税制转换3.2扩大个人所得税税基3.3降低最高税率,减少税率分级3.4缩减个人所得税扣除政策3.5个人所得税指数化4.中国个税法律改革的取向┉┉┉┉┉┉┉┉┉┉┉┉┉┉┉ 104.1选择和确立合理的个人所得税制模式4.2降低个人所得税最高边际税率,减少税率档次4.3在个人所得税减免、扣除政策的规范与统一上,也应该有更合理的设计4.4建立操作性强,且行之有效的税收征管方注释┉┉┉┉┉┉┉┉┉┉┉┉┉┉┉┉┉┉┉┉┉┉┉┉ 14摘要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由于立法之初的经验、条件所限,个人所得税立法与征收等方面很多深层次的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渐暴露出来,本文从中国个人所得税立法的概念和发展沿革入手,剖析了当前中国个人所得税法所面临问题,并在分析国外个人最新所得税改革经验基础上,提出有关中国个人所得税改革取向的一些建设性意见。
关键字个人所得税,个税改革,综合税制,个税起征点,个税征管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 取得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全民收入水平的提升,个人所得税在中国经济发展中所扮演的角色也愈发重要——来自国家税务总局的信息显示,2004年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收入已经达到1737亿元,成为第四大税种——因此建立一套公平合理、行之有效的个人所得税法律体系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中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概念、地位与历史沿革个人所得税及其相关法律在新中国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在发展中不断认识、不断完善的过程。
作为税法体系重要组成部分,个人所得税法既具有税法的基本特征,又具有自身的特点。
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使国家及纳税人依法证税、依法纳税的行为准则,其目的是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
按照税法征收对象的不同,税法可分为四类。
第一类是对流转额课税的税法,其特点是与商品生产、流通、消费有密切联系,这类法律主要涉及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等。
第二类是对所得额课税得税法,其特点是可以直接调节纳税人的收入,在公平税负调整分配关系方面发挥很重要的作用,这其中包括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类是对财产、行为课税的税法,主要是对财产的价值或某重行为课税,包括房产税、印花税等。
第四类是对自然资源课税的税法,这是针对为了保护和合理使用国家自然资源而课征的税,如资源税、土地使用税等。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税法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首先它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法律保障;其次税法是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法律手段;第三,税法对维护经济秩序有重要的作用;再有,税法有效地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最后,税法是维护国家利益、促进国家经济交往的可靠保证。
个人所得税起源于1799年的英国,目前已经成为在全球范围内广泛开征的一个重要税种。
在今天各国的经济发展中,个人所得税发挥着两个重要的作用:一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二是收入调节、减少贫富差距。
个人所得税法与其他税法相比具有以下一些突出的特征。
一是其纳税义务人为自然人,因此牵涉范围广,社会影响面大;二是税源复杂、纳税主体分散,对于税收监管水平和社会纳税意识要求比较高;三是由于个人所得税是对自然人的收入进行调控,调控作用直接,因此对税法制订合理性和执行效果比较敏感。
所以,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必须从纳税义务人、税源、税率,以及征收监管等各个方面综合考虑。
新中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立法实践可以追溯到1950年,当时由政务院颁布的《全国税政实施要则》中, 曾设置薪金报酬所得税, 但未能开征。
1950 年曾对个人的存款利息所得、公债和其他证券利息所得以及其他利息所得征收开征过利息所得税, 但此税已于1959 年停征。
改革开放后, 随经济发展,全国人大、国务院于1980 年后通过《个人所得税》、《城乡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和《个人收入调节税》等法律法规开始向个人征收收入所得税。
但三个税种在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不能回避问题,如由于税制和税法不统一, 使不同税种的纳税主体之间的纳税差距加大。
因此我国于1994年进行了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全面改革,将原来按照纳税人类型分别设立的个人所得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合并为统一的个人所得税,并从纳税人、征税项目、税率、费用扣除等方面加以完善,从而形成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比较完善的、统一的和符合我国国情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1994年1月1日,“三税合一”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正式开始实施。
其后,《个人所得税法》经过多次完善,如1999 年10 月起对居民储蓄存款开征利息税;2000 年1月起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由征收企业所得税改为征收个人所得税;最近的一次重要修订发生在2005年,国家根据经济发展的实际,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由800元提高到1600元。
尽管如此,由于立法之初的经验、条件所限,个人所得税立法与征收等方面很多深层次的问题还没有被解决,同时中国经济快速持续的发展也使得个人所得税法“立法置后”的矛盾日益突出。
因此有必要全面审视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的不适之处,并找到相应的改进对策。
中国个税法律实践面临的问题近年来,有关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探讨一直没有停止。
实际上我们也可以看到,2005年国家对于二十年未变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调整,已经揭开了新形式下个税改革的序幕。
综合来看,未来个税改革所需要解决的问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分项所得税制不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当前世界各国采用的个人所得税税制分为分项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合混合所得税制。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采用的十分项所得税制,即对各项应税所的分别规定扣除标准和税率,分别进行征税。
这种方式具有源泉课征、操作简便的特点。
这种税制在我国经济起飞初期,曾经在加强税源管理、缓解社会分配不公、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分项所得税制的缺陷逐渐显现出来。
首先,分项所得税制容易造成税款流失。
现行所得税法所列举的应税所得项目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得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全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等。
一方面,随着经济得发展现有应税项目分类可能无法覆盖新出现的收入种类,如股票转让所得等资本性收益所得就没有包括在内,这势必影响个税税基的扩大;另一方面,由于各项应税所得分别按照不同的税率和扣除标准计税,纳税人很有可能将收入从扣除额低的项目转移至扣除数高的项目,或者将税率高的项目转移至税率低的项目,造成税款的流失。
其次,分项所得税制会造成税负的不公平。
这是因为按照现行的税制,收入相同的纳税人,因为收入来源的不同,税收的负担也会不同,这样实际上违背了“受益和税负相当”的基本原则。
而且这种不公平,也会进一步刺激纳税人避税和逃漏税的动机,为税收监管带来更大的难度。
二、税率设计不合理,工薪族成为纳税主体。
我国现行所得税法在税率设计上采用超额累进税制和比率税制两种形式。
具体来讲就是:对于工薪所得实行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对于收入所得普遍较高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实行5%-35%的五级累进超额累进税率;对于利息、股息、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等实行20%的比例税率。
这种设计倾向于重课工薪阶层的勤劳所得,而对于资本拥有者的资本所得却没有起到更有力的调节作用。
而目前中国经济发展的现实是,贫富差距不断扩大,2004年基尼系数已经达到0.45,这意味着中国已经跨入居民收入很不平等的国际行列;而同时,2004年的个人所得税总额中有65%来自工薪阶层。
而与美国相比,其1999财政年度中的个人所得税中,对收入最高的5%的人群的征税额占到了个税总额的50%,而低收入的50%人群所交纳的所得税只占到总税额的4%。
由此可见,中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在收入调节方面的作用并不显著。
三、累进税率级数过多,最高边际税率过高。
与其他国家相比,中国个人所得税的累进税率级数过多,对于工薪所得的累进税率级数有九级,而英国、美国、日本等国家都为五级。
与累进税率级数相拌生的,是最高边际税率过高——工薪所得最高税率达到了45%。
这对于税收和国家的经济发展都会造成负面影响:一是过高的边际税率不利于我国民间投资资本的积累;二是税率阶梯设计过于繁杂, 操作难度大, 不适应我国现有的征管水平;三是级次过多的边际税率,会使许多人为了降低边际税率档次而想方设法隐瞒各项所得, 从某种意义上讲, 它强化了纳税人的偷逃税意识;四是在现行税收制度和税收征管水平下, 真正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处于中下收入水平的工薪阶层, 这从某种意义上更加剧了纵向不公平。
四、起征点设定不合理。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是取得的收入减去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的余额。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分别规定了工资薪金、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以及劳五报酬等各分项所得的费用扣除标准。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持续高速的增长,执行了二十年的针对工薪收入的800元的起征标准,成为近年来人们争论最多的焦点。
尽管2005年对于个人所得税法的修订,将起征点提高到1600元,但有关个人所得税对于扣除费用定义的探讨并没有结束,新的修订案,实际上也没有给出一个能够更科学的、禁得住时间考验的扣除费用定义。
目前这种“一视同仁”的起征点设定,至少会在两各方面遇到挑战:一方面,中国不同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性决定了起征点的设定不能搞“一刀切”;另一方面,对于扣除费用的估计没有考虑到纳税人的自然状况,如婚姻状况、年龄大小、健康状况、有无赡养老人及子女数量等等,因此在不考虑纳税人家庭情况的前提下设定的费用扣除额,影响了个人所得税的真正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五,个人所得税征收、监管手段落后。
由于当前计算机税务数据网络仍未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税收征管手段还比较落后,对于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情况也没有详细的登记,这直接导致了个人所得税征管上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