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的消防 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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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人口流动的增加,出租房屋作为城市居住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消防安全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切实加强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一、明确整治目标本次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目标是:全面加强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完善消防设施,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确保出租房屋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落实主体责任出租房屋业主或使用单位应作为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房屋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制定并执行房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人员职责,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有序开展。

与承租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和义务。

三、加强隐患排查定期开展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电气线路、燃气管道、消防通道、消防设施等。

对发现的隐患进行登记造册,及时整改,确保消除火灾隐患。

建立隐患整改销号制度,对整改完成的隐患进行验收并销号,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四、完善消防设施出租房屋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烟雾报警器等。

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建立消防设施档案,记录设施的检查、维护和使用情况。

五、强化宣传教育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制作并发放消防安全宣传资料,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利用社区广播、电视、网络等渠道,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六、严格执法监管加强对出租房屋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出租房屋业主或使用单位,依法采取行政处罚措施。

建立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黑名单制度,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公示。

七、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长期规划,明确未来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建立出租房屋消防安全工作考核机制,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

租户防火安全责任书(升级版)

租户防火安全责任书(升级版)

租户防火安全责任书(升级版)一、租户在租赁期间应当积极采取措施,确保房屋的防火安全。

租户应当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电线、插座和开关等是否正常运行,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房东或物业管理方进行维修。

二、租户应当按照规定使用明火。

禁止在室内使用明火烹饪或点燃蜡烛、香炉等物品。

如需使用明火,应在设有专门的厨房或指定区域,并采取防火措施,确保明火不会引发火灾。

三、租户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过载插座或长时间使用损坏的电器。

租户应当合理使用电器设备,不得滥用电力资源,避免电线过热、短路等情况的发生。

四、租户应当妥善保管易燃物品,如油漆、酒精、气雾剂等,避免将其放置于高温或明火附近。

在使用易燃物品时,应当注意防火、通风,并妥善存放。

五、租户应当定期清理房屋内的垃圾,确保垃圾不会引发火灾。

禁止将烟蒂、火柴等易燃物品乱丢乱扔,特别是不能将其抛向楼道或公共区域。

六、在发生火灾或发现火灾隐患时,租户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向房东或物业管理方报告。

租户不得擅自疏散或使用电梯逃生,应当按照安全通道和楼梯疏散,并协助其他租户疏散。

七、租户应当配合房东或物业管理方的防火检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和配合检查人员的工作。

对于发现的防火隐患,租户应积极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

八、租户违反本责任书规定,导致火灾事故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租户应赔偿因其过失或违反规定所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请租户务必遵守以上规定,加强对防火安全的重视和管理,以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对于违反规定的情况,房东或物业管理方有权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终止租赁合同等。

感谢您的合作与支持。

[签名][日期]。

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租住人员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出租屋,包括住宅、公寓、宿舍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出租屋消防安全工作的总体规划和组织实施。

2.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出租屋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包括防火巡查、消防设施维护、消防宣传教育等。

3. 租户:遵守消防安全规定,积极配合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四、消防安全要求1. 出租屋内部装修应采用不燃、难燃材料,确保火灾发生时不易蔓延。

2. 出租屋应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等,并保持完好有效。

3. 出租屋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汽油、酒精、烟花爆竹等。

4. 出租屋内电气线路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敷设,不得私拉乱接电线。

5. 出租屋内燃气管道应定期检查,确保无泄漏,并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器具。

6. 出租屋应设置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保持畅通无阻,不得堆放杂物。

7. 出租屋内应配备烟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等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查、维护。

8. 出租屋内禁止使用电热毯、电热器等大功率电器。

9. 出租屋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蜡烛等明火。

10. 出租屋内禁止违规使用电动车,不得在室内充电。

五、消防安全管理措施1. 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防火巡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2. 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完好有效。

3. 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提高租户消防安全意识。

4. 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租户进行消防演练,提高租户火灾应急处理能力。

5. 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向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报告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六、奖惩措施1. 对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3. 对发生火灾事故的出租屋,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商业门面租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商业门面租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商业门面租赁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安全责任制1. 商业门面租赁双方应共同承担消防安全责任,明确双方在消防安全管理中的权利和义务。

2. 出租方负责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租赁场所,并确保消防设施设备齐全、完好。

3. 承租方负责使用期间消防安全管理,确保租赁场所消防安全。

三、消防安全教育培训1. 承租方应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 出租方应配合承租方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教育培训质量。

四、消防设施设备管理1. 承租方应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不得擅自改动、拆除或遮挡。

2. 承租方应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发现故障及时报修。

3. 出租方应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五、用火、用电、用气管理1. 承租方应严格遵守用火、用电、用气规定,不得擅自改动电气线路、燃气管道。

2. 用火作业需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 严禁在店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六、火灾隐患排查1. 承租方应定期对租赁场所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2. 出租方应协助承租方开展火灾隐患排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七、火灾事故应急处理1. 发生火灾事故时,承租方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并拨打119报警。

2. 出租方应积极配合承租方开展火灾事故应急处理,提供必要的协助。

3. 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承租方和出租方应共同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八、监督检查1. 公安消防部门将对商业门面租赁消防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2. 承租方和出租方应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共同遵守,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责任。

出租房消防安全知识

出租房消防安全知识
6.相关问题:消防培训效果不明显,实际操作能力不足。
解决办法:开展实操性强的消防培训,如灭火演练、逃生演练等,提高承租人的实际操作能力。
4.2吸烟时应使用烟灰缸,禁止在床上、沙发上吸烟。烟蒂应确保熄灭后丢弃。
4.3燃气设备应安装合格,定期检查,发现泄漏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关闭阀门,打开门窗通风,并及时报修。
五、紧急疏散
5.1出租房应制定紧急疏散预案,明确疏散路线、安全出口、集合地点等。
5.2出租房内应设置明显的安全出口标识,保持疏散通道畅通,禁止堆放杂物。
特殊应用场合及增加的条款:
1.高层出租房
-条款:高层出租房应配备逃生缓降器或逃生梯,并在显著位置设置逃生路线图。
-说明:高层出租房在火灾发生时,疏散难度较大。增加逃生设施和明确的逃生路线图,有助于提高承租人生存几率。
2.学生出租房
-条款:学生出租房应增加用电安全培训,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
3.1出租房内电线、电缆应采用合格产品,不得私拉乱接,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电器。
3.2用电设备应按照规定功率使用,不得超负荷运行。大功率电器使用时应避免长时间连续使用,防止引发火灾。
3.3电气线路应定期检查,发现老化、破损等情况应及时更换。禁止在电气线路附近堆放易燃物品。
四、用火安全
4.1出租房内禁止使用明火,如需使用蜡烛、炉火等,应采取安全措施,确保火源远离可燃物。
-说明:学生群体用电安全意识相对较弱,易因不当使用电器引发火灾。加强用电安全教育,降低火灾风险。
3.老年人出租房
-条款:老年人出租房应配备紧急呼叫设备,定期开展消防安全上门服务。
-说明:老年人行动不便,火灾发生时逃生困难。紧急呼叫设备和上门服务有助于提高老年人的消防安全。

出租房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

出租房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

一、管理制度1. 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1)出租房屋的建筑、消防设施、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规定,危险和违章建筑的房屋不得出租。

(2)出租房屋内不得私拉乱接电源,使用明火、大功率电器等,防止发生事故。

(3)出租房屋内必须配备灭火器、消防水带等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查其完好性。

(4)出租房屋的承租人和从业人员应定期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2. 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1)出租人在向承租人出租房屋时,要清楚承租人的来历,对没有合法证件、来历不明的人,不得向其出租。

(2)承租人在租赁房屋后,必须持个人身份证件,按规定由出租人带到社区警务室登记。

(3)承租人不得个人承租多人轮流居住或私留人员,不得在出租房屋内进行非法活动。

(4)出租房屋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枪支、弹药、剧毒、放射性危险物品等。

3. 出租房屋的卫生管理(1)出租房屋内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防止疾病传播。

(2)出租房屋内的卫生间、厨房等设施应保持完好,确保使用安全。

二、应急预案1. 消防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发现火灾时,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并迅速组织人员疏散。

(2)启动应急疏散预案,组织人员按照预定路线迅速撤离。

(3)使用灭火器、消防水带等消防设施进行初期火灾扑救。

(4)协助消防部门进行火灾扑救和事故调查。

2. 治安事故应急预案(1)发现治安事故时,立即报警并协助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2)启动应急疏散预案,组织人员按照预定路线迅速撤离。

(3)保护现场,协助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取证。

(4)对受伤人员及时进行救治。

3. 卫生事故应急预案(1)发现卫生事故时,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防止疾病传播。

(2)对污染区域进行消毒,确保卫生安全。

(3)对受伤人员及时进行救治。

(4)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三、总结出租房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提高出租房屋的安全管理水平,保障租户的生命财产安全。

各出租房屋经营者和承租人应认真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出租房屋的安全稳定。

租房消防管理制度

租房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保障租户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区域内所有出租房屋,包括住宅、商业、办公等用途的出租房屋。

第三条租房消防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各出租房屋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租户和物业服务企业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消防安全。

第二章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第五条出租房屋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承担以下消防安全责任:(一)确保出租房屋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对出租房屋进行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维修和更换,确保其正常运行;(二)对出租房屋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提高租户消防安全意识;(三)在出租房屋明显位置设置消防安全警示标志,提醒租户注意消防安全;(四)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第六条租户应承担以下消防安全责任:(一)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自觉维护消防安全;(二)不得在出租房屋内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三)不得在出租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四)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向出租房屋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物业服务企业报告。

第七条物业服务企业应承担以下消防安全责任:(一)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出租房屋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二)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提高租户消防安全意识;(三)制定应急预案,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四)协助出租房屋所有权人、使用权人进行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章消防安全检查第八条出租房屋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定期对出租房屋进行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一)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三)电气线路是否老化、破损;(四)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规定存放;(五)其他可能存在的火灾隐患。

第九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定期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出租房屋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案。

个人出租房屋消防安全责任书

个人出租房屋消防安全责任书

个人出租房屋消防安全责任书一、基本要求作为房屋的业主,我承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建筑消防安全要求,对我所拥有的并出租的房屋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管理。

同时,我也会积极主动地做好与房屋租赁有关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租房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消防设备1. 我将确保房屋内的消防设备齐全、完好,并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定期维护和检验。

2. 房屋内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器、消防栓、疏散指示等消防设备将保持畅通、有效,不得随意更改或损坏。

三、火灾防控1. 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电气设备将符合相关消防安全标准,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 我将确保房屋内的火源和易燃物品得到有效控制,避免因为火源和易燃物品的存在导致火灾发生。

3. 我将确保房屋内的明火用具使用规范,并且将加强对租房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火灾防控意识。

4.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火灾演练,确保租房人员能够正确、迅速地疏散到安全地点。

四、疏散通道及出口1. 我将确保房屋内的疏散通道和出口畅通,不得堆放杂物、障碍物等,以免影响火灾时的安全疏散。

2. 确保房屋内的疏散指示和标识清晰可见,方便租房人员在火灾发生时正确疏散。

五、安全维护1. 我将确保房屋内的电气设备安全可靠,定期进行漏电保护器等电气设备的检查。

2. 确保房屋内的易燃物品、易爆物品等具有隐患的物品得到妥善保存和管理,避免引发火灾事故。

3. 定期对房屋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处理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六、租房人员教育我将定期向租房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消防安全意识,并且告知他们如何正确使用、保养消防设备,以及如何在火灾发生时正确疏散和报警。

七、紧急救援1. 如发生火灾事故,我将第一时间报警并组织疏散,并积极配合消防、公安等相关部门的工作,做好紧急救援工作。

2. 在火灾发生后,我将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积极参与火灾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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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根据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八条“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的规定,在我公司实施承租的单位(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二、综合管理部是出租房屋(场地)的防火安全管理责任部门。

房屋出租时应按以上规定,根据承租方的租房(场地)用途,应使出租房屋达到消防安全要求,必要时需经过消防安全验收。

三、综合管理部应按照61号令的规定,在房屋(场地)出租合同中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包括灭火器材的配备、老化线路的更换等),与承租方签定安全协议,并进行造册登记,报送安全保卫部。

四、房屋出租合同中必须在明确房屋(场地)用途的同时,规定承租方不得随意增大设备负荷,不得随意对线路、房屋结构等变更改造,否则,发生火灾事故的责任应有承租方承担。

五、承租方若因需要改变租赁房屋(场地)的用途或增大设备负荷、对线路、房屋结构进行改造时,必须首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并且必须保证出租房屋(场地)用途等改变后,仍能达到消防安全要求。

六、不准将房屋(场地)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和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
险物品的承租人。

七、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嫌疑的,主管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安全保卫部并积极配合进行查处。

八、主管部门负责对出租房屋(场地)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证承租方的安全。

九、房屋停止租赁时,应及时到安全保卫部办理注销手续,不得冒名顶替出租转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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