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签证洽商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与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与签证管理办法1. 目的:确认合理的工程变更与签证程序,严格控制工程变更与签证的费用。
2.范围:适用于所有新建、扩建、改造工程的工程变更及签证项目。
3.职责:3.1.工程部是签证实施的见证部门。
3.1.1.工程主管对变更及签证实施的工程量进行确认及说明原因。
3.1.2.部门经理负责变更及签证工程量的审查。
3.2.计划部是签证及变更的审核部门。
3.2.1.预算员对变更及签证进行费用核算。
3.2.2.部门经理负责变更及签证费用的审查。
3.3.公司主管副总负责变更及签证的最后审批。
3.4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变更及签证费用调整财务概预算。
2. 程序:4.1.工程变更4.1.1.工程部对施工图纸中存在的较大设计问题,及时上报公司主管副总,由副总召集设计、工程、预算、财务等人员,分析问题原因并确定变更措施。
为第一时间解决问题,在公司规定的费用以内,对一般性问题,工程部可以直接确定变更措施。
4.1.2.工程部委托设计院出设计变更或发出工程变更指令。
4.1.3.主管副总审核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指令,并下发给工程部和计划部。
4.1.4.预算员根据变更单确定核实变更费用,经部门经理审查后,将结果制定汇总表送财务部和主管副总。
4.1.5.主管副总对计划部提供的变更汇总表进行最后审批。
4.1.6.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变更费用调整财务概预算。
4.2.签证4.2.1.签证项目发生后,工程主管要及时进行确认,认真核实签证工程量及详细说明施工工艺及实施情况。
4.2.2.签证单一式五份由监理、工程主管及部门经理三人共同签认,并加盖部门公章确认。
4.2.3.点工签认4.2.3.1.在工程签证中原则上不认点工形式出现。
如有特殊原因需发生点工且数量较大时,必须由主管副总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4.2.3.2.点工计价参照当时当地定额站人工价规定,若按定额站规定进行施工有难度,经部门经理认可,以书面形式在签证单上写明原因、工作内容,由预算员、工程部及乙方三方人员共同商定单价。
变更签证洽商管理办法

一:关于对甲方的变更、工程洽商的管理办法为了更好的完成项目部成本管理目标,规范变更、工程洽商管理程序、提高全员成本管理意识,结合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精神,指定本办法。
项目施工过程中,凡出现技术变更、工程洽商及索赔事宜时,项目部均按以下流程进行管理。
(一)、发生设计变更、洽商:工程室、技术室、预算室会审,对其经济性、操作性、技术性进行分析;2.会审完毕后总工程师确定如何编制设计变更、洽商技术内容;3.由技术室办理相关的技术变更、洽商文件(签字齐全),并将有效力的文件交存资料室:4.资料室收到变更、洽商文件后及时下发给预算室,涉及专业同时发专业工程师;5.预算室及专业工程师收到变更、洽商文件后对因此发生的经济费用进行计算,三天之内完成预算书的编制6.形成变更、洽商费用确认单报项目成本经理审核;7.成本经理审核后报项目经理审核;8.审核完预算室将变更、洽商费用确认单上报监理、甲方(确保收到变更7日内预算书上报甲方);9.预算室负责向监理、甲方催批《设计变更、洽商费用确认单》。
10。
甲方签字批准后将有效文件存档,同时通知工程室实施变更。
二:工程签证管理办法1:需办理签证的主要工程项目需要办理签证的主要工程项目包括:甲方委托项目、设计变更项目、设备缺陷处理项目、图纸中不函的项目、甲方改变设计标准的项目、非我方原因重复施工的项目、按甲方要求进行的超出文明施工标准而进行的文明施工项目、按甲方要求发生的零星用工项目、非我方原因造成的设备二次以上倒运项目、非我方原因造成赶工及窝工的情况、非我方原因造成工期增加的情况等实际发生但是不在我方合同范围内全部项目。
2:办理签证的基本要求2。
1签证的办理要及时:对于已施工完成且需要办理签证的项目,技术人员要做好现场记录,留存现场照片等证据便于签证及时办理;2。
2签证内容要全面:能绘制图纸的尽量画出图纸,现场实量的内容工程量要准确,文字描述要明确.签证在文字描述上一定要把事情的因由完全描述清楚,计列的工程量或者人工、材料、机械等要全面,预算人员要认真查看保证签证的工程量能够计算费用。
工程变更、工程洽商和现场签证管理措施

工程变更、工程洽商和现场签证管理措施一、目的与范围本管理措施旨在明确工程变更、工程洽商和现场签证的管理职责、流程和要求,确保工程顺利进行,控制工程成本,提高工程质量。
本管理措施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工程项目的变更、洽商和签证管理。
二、职责与分工1.项目管理部:负责制定和监督执行本管理措施,对项目变更、洽商和签证进行审核和批准,确保工程变更、洽商和签证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2.设计单位:负责提出设计变更方案,对设计变更进行技术评估和经济分析,并提交项目管理部审核。
3.施工单位:负责提出施工洽商方案,按照项目管理部的要求进行实施,并提交相关资料。
4.现场签证负责人:负责办理现场签证手续,核实签证内容,及时上报项目管理部审批。
三、变更申请与评估1.施工单位应提前向项目管理部提交变更申请,说明变更原因、影响范围、技术方案和成本预算。
2.设计单位应对设计变更进行技术评估和经济分析,评估其对工程进度、质量和成本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3.项目管理部应对申请进行审核,评估变更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并决定是否批准。
四、洽商记录与审批1.施工单位应详细记录施工洽商内容,包括洽商原因、方案、实施过程和结果等,并及时提交给项目管理部。
2.项目管理部应对施工洽商记录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3.重要或重大洽商应报请公司领导审批。
五、现场签证办理流程1.现场签证应在发生前向项目管理部提出申请,填写相应表格,并附上必要的证明材料。
2.项目管理部应对现场签证申请进行审核,核实其真实性、必要性和合理性。
3.经批准的现场签证应由签证负责人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按照公司规定进行费用结算。
4.如有特殊情况需事后补办现场签证手续的,施工单位应及时向项目管理部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补办相关手续。
5.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现场签证申请,项目管理部有权不予批准,并要求施工单位按要求重新办理。
六、变更实施与跟踪1.经批准的工程变更、洽商和签证应由施工单位负责实施,并确保实施质量符合要求。
工程签证、洽商管理规定

工程签证、洽商管理规定为明确工程签证做法,规范工程签证及洽商,规避签证纠纷,特制定本签证、没命商管理规定。
1、现场增加工作内容签证。
现场施工超出图纸标示范围、内容、超出合同承包范围而产生额外工作量,因甲方、监理方要求,因不可抗力原因增加工作量,因外部单位要求而改变原已审批的方案而增加工作,等其他非施工方原因引起的,原则上施工方在实施前必须与我司现场管理人员或监理方及时沟通,现场管理人员或监理员初步作出判断是否给予签证,同时告知工程部经理,工程部经理根据相关文件、合同内容,作出是否给予签证判断,由现场管理人员及时通知成控部、质安部、监理方到达现场,对现场具体实况,成控部、监理方负责对现场进行拍照保存,所拍照片尽可能的真实反映现场签证情况,不论对签证是否应给予,各方都必须做好现场尺寸、部位记录,做好原始记录数据,以防证据灭失,原始数据各方人员必须签字确认,原始数据的保存,成控部、工程部、监理方、施工方各存一份,作为随后办理签证审批依据。
现场数据记录后7个工作日内,施工方必须办理好一式4份签证单,并附上原始记录,递交至监理处,监理签字确认后转至施工员,施工员签字确认后转至工程部经理处,工程部经理签字确认后,转至质安部,质安部签字确认后转至成控部,成控部签字后转至公司领导处,最终以公司领导意见为准。
2、施工方工艺签证管理。
原则上在施工之前,施工方必须提供相关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我司及监理方审核批准,施工方按审批同意的方案实施,施工方为保证质量、工期、便于施工而超出方案范围而采取的其他措施,增加费用不同意办理签证;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为保证工程质量而采取措施增加费用,套取定额漏洞办理工艺签证的,原则上不给予办理签证,但需进行内部审批,以内部审批意见为准。
施工方不按已审批方案施工,而采取其他方法的,为规避施工方把问题复杂化套取我司费用,若增加施工成本的,不同意办理签证,若节约施工成本的,现场管理人员及工程部经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断,按施工方施工方法重新办理方案审批,对有关费用进行相应减除。
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管理规定一、前言项目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对于建设项目来说,是常见的管理活动。
设计变更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与设计文件不符合或不满足实际施工要求的情况,需要对设计文件进行修改的活动。
工程洽商是指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合同各方对工程进展和技术问题进行交流和协商的活动。
现场签证是指在施工现场对于设计文件的变更进行确认和登记的活动。
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施工质量的达标,有必要对项目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和现场签证进行管理规范。
二、项目设计变更管理规定1.变更管理程序(1)变更需求提出:由项目经理或其他相关负责人提出变更需求,并以书面形式向总包单位提出。
(2)可行性分析:总包单位应对于变更需求进行可行性分析,并评估变更对工期、造价和质量的影响。
(3)变更评审:总包单位应召开相关人员评审变更需求,分析各项影响因素,并确定是否需要进行设计变更。
(4)设计变更编制:总包单位根据评审结果,编制变更设计文件,并向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审批。
2.变更管理原则(1)合理性原则:设计变更应在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进行。
(2)效益原则:设计变更应在保证施工效益的前提下进行,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
(4)特殊性原则:设计变更应根据具体项目的特殊性进行,避免盲目变更和不必要的设计修改。
三、工程洽商管理规定1.应洽商事项范围(1)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和方案制定。
(2)工程进度的调整和变更。
(3)工程造价的调整和变更。
(4)合同履行中的其他问题。
2.洽商方式(1)召开工程洽商会议:由总包单位组织召开,邀请各方参会,并在会议上就相关问题进行协商和讨论。
(2)书面洽商:一些问题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进行洽商和沟通,各方在书面文件上签字确认。
3.洽商结果确认(1)洽商结果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各方在文件上签字确认。
(2)洽商结果反映到合同变更或补充协议中,并进行合同的修改和注册。
1.现场签证程序(1)需求提出:由项目经理或其他相关负责人提出变更需求,并书面向总包单位提出。
设计变更、技术洽商、现场签证管理规定

设计变更、技术洽商、现场签证管理规定(三方)设计变更、技术洽商、现场签证管理规定第一条:分包人对于发包人正式发出的变更、洽商、签证,应及时、完整地执行,并保证满足工程质量和进度的要求;发包人应按照变更、洽商、签证的内容及其完成情况,及时确认变更、洽商、签证结算资料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分包人变更、洽商、签证的价款。
第二条:设计变更、技术洽商、现场签证定义(一)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提出的对已经交付给发包人的施工图纸进行的补充、完善、优化以及根据我公司要求的功能改变所做出的相应变更。
(二)技术洽商:由非设计单位(即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根据工程情况对已经接收的施工图纸及非设计原因进行的补充、完善、优化、做法确认以及根据功能改变所做的相应变更。
(三)现场签证:分为经济签证和见证签证,其中1)经济签证:是指由于施工现场的某种特殊原因而造成合同范围以外的工作内容的增加,对增加的工作内容、工程量等由双方共同签字认可的文件,包括签字认可的合同界面遗漏或施工界面调整签证、非合同项目用工签证、机械台班签证、样板点评或开放日后新增工作内容签证、新增零星工程签证等。
费用大于5万元时应转成补充协议或签订合同。
2)见证签证:对合同范围内的、须现场确认工程量的工作内容所做的签认证明。
(属于因设计变更、技术洽商造成现场工作增加的,如拆除原已完成的施工内容,按照变更、洽商规定的内容重新实施的,应归属于对应的设计变更、技术洽商中,在签署设计变更、技术洽商时应将需拆除的原已完成的施工内容附图并清楚标示拆除范围。
)第三条:关于变更、洽商、签证办理的约定(一)发包人发出的变更、洽商、签证通知单,以本合同指定的发包人代表签字生效,否则分包人可以不接受。
需纳入竣工备案的变更、洽商将在竣工备案时由发包人统一补盖发包人公章。
(二)合同履约中,双方填制的变更、洽商、签证单都应使用标准表格,否则发包人可以不予审核费用,分包人可以不予接受。
(三)双方均应对变更、洽商、签证通知单分专业连续编号、妥善保存;双方都应设置变更、洽商、签证事项的单据交付记录,交付对方单据时应要求对方签收,接受方不得拒签。
建设工程变更洽商签证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变更洽商签证管理制度9.1 目的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管理,明确管理责任,制定本管理规定。
9.2 适用范围公司所属子公司及各项目,应当遵守本办法。
9.3 定义9.3.1设计变更: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客观原因,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经协商一致须变更原有施工图等设计文件资料,由设计单位发出并由前述四方共同签字确认的设计文件。
9.3.2 工程洽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客观原因,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经协商一致调整原施工合同中的非设计文件事项,在无需另签订施工合同或补充协议的情况下,根据建设单位的书面指示,由施工单位发出并由前述四方共同签字确认的备忘文件。
9.3.3 现场签证: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已按施工图纸完成了施工内容,且工程质量合格,但建设单位又发生了设计变更,导致实际施工现场已完工程拆除,根据设计变更或建设单位的书面指示,由施工单位发出并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核实现场后共同签字确认的备忘文件。
9.4 内容要求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内容要求9.4.1 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内容的描述要客观、真实、准确。
9.4.2 工程洽商、现场签证要附上简图,标明部位、项目、作法,标明几何尺寸,并且附图需建设单位专业工程师确认。
现场签证内容首选示意图、简图或草图,其次用计算公式表述。
确实不适合采用示意图及公式时,用实测数据加文字说明予以表述,但监理及建设单位专业工程师需明确实测数据已现场核实。
9.4.3 工程洽商、现场签证涉及材料设备的需注明材质、规格型号、品牌、产地,涉及机械运输需注明运距、车型、载重或载荷体积,涉及人工搬运需注明难易程度、运距。
9.4.4 工程洽商、现场签证涉及零星用工,除按合同约定及有关定额含量核定实际用工量外,还应注明用工类别及人工工日标准。
9.4.5 工程洽商、现场签证应量价分离。
工程洽商、现场签证发生时,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和成本管理人员共同确认现场的工程项目、内容、工程完成的形象进度,由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在《工程洽商记录》《现场签证记录》中签字确认,并及时督促监理、业主签字确认。
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签证管理制度

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签证管理制度前言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签证工作是工程施工管理中很重要的一项内容,内容广泛,构成原因复杂,规律性较差,发生的时间长,成本控制难。
重视和做好这项工作是我公司正确确定工程造价、控制投资的依据。
由于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而调整的工程造价,占整个单位工程竣工结算的比例较高,所以加强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签证的管理是项目成本管理的重要内容。
第一章总则1、为规范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签证管理工作,有效降低工程成本,明确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签证的办理程序、内容及其文件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凡本公司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以合同方式约定的工程范围、工程内容、工程特征、合同价款发生变更均须按照本管理制度办理相关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签证文件,并与工程合同基础文件共同作为工程管理、施工、监理、结算的依据。
第二章适用范围1、修正图纸错误,补充设计缺项,优化完善设计。
2、建设单位改变设计图纸、建设标准、使用功能,调整施工范围和工程内容导致施工图内容产生变更。
3、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确定或改变材料、设备从而导致施工图内容产生变更。
4、施工图设计无法满足施工方案或施工工艺要求导致施工图内容产生变更。
5、施工、监理、建设单位施工过程中,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或其它技术措施等导致施工图内容产生变更。
6、已施工部位不可更改,导致施工图内容产生变更。
第三章术语和定义1、设计变更:指对施工图本身的变更、修改、补充,由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提出并由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变更的文件。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设计错误和遗漏;(2)使用功能的改变;(3)不可预见的地下条件的发现及处理;(4)业主对已完工程实体提出修改;(5)设计认为有必要的修改及补充。
2、现场签证:指甲方在施工合同之外,委托乙方施工的零星工程。
3、工程洽商:指施工企业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包含的,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书面说明。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关于对甲方的变更、工程洽商的管理办法为了更好的完成项目部成本管理目标,规范变更、工程洽商管理程序、提高全员成本管理意识,结合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精神,指定本办法。
项目施工过程中,凡出现技术变更、工程洽商及索赔事宜时,项目部均按以下流程进行管理。
(一)、发生设计变更、洽商:1.当甲方、监理提出设计变更、洽商时,技术室及时反映给项目各科室,并组织工程室、技术室、预算室会审,对其经济性、操作性、技术性进行分析;2.会审完毕后总工程师确定如何编制设计变更、洽商技术内容;3.由技术室办理相关的技术变更、洽商文件(签字齐全),并将有效力的文件交存资料室:4.资料室收到变更、洽商文件后及时下发给预算室,涉及专业同时发专业工程师;5.预算室及专业工程师收到变更、洽商文件后对因此发生的经济费用进行计算,三天之内完成预算书的编制6.形成变更、洽商费用确认单报项目成本经理审核;7.成本经理审核后报项目经理审核;8.审核完预算室将变更、洽商费用确认单上报监理、甲方(确保收到变更7日内预算书上报甲方);9.预算室负责向监理、甲方催批《设计变更、洽商费用确认单》。
10.甲方签字批准后将有效文件存档,同时通知工程室实施变更。
二:工程签证管理办法1:需办理签证的主要工程项目需要办理签证的主要工程项目包括:甲方委托项目、设计变更项目、设备缺陷处理项目、图纸中不函的项目、甲方改变设计标准的项目、非我方原因重复施工的项目、按甲方要求进行的超出文明施工标准而进行的文明施工项目、按甲方要求发生的零星用工项目、非我方原因造成的设备二次以上倒运项目、非我方原因造成赶工及窝工的情况、非我方原因造成工期增加的情况等实际发生但是不在我方合同范围内全部项目。
2:办理签证的基本要求2.1签证的办理要及时:对于已施工完成且需要办理签证的项目,技术人员要做好现场记录,留存现场照片等证据便于签证及时办理;2.2签证内容要全面:能绘制图纸的尽量画出图纸,现场实量的内容工程量要准确,文字描述要明确。
签证在文字描述上一定要把事情的因由完全描述清楚,计列的工程量或者人工、材料、机械等要全面,预算人员要认真查看保证签证的工程量能够计算费用。
所填写的签证内容应使不在现场的人员通过看签证单也能知道具体事件发生的内容,不会给别人造成模糊概念。
在编制签证之前,首先要熟悉合同的有关约定,针对重点问题展开签证理由。
同时,应当站在对方的角度来考虑陈述理由和罗列签证内容,这样既容易获得签证,又使签证人感觉不用承担风险。
2.3要及时跟踪签证的办理情况,及时与相关各方进行沟通,有问题及时反映,保证签证能够及时办理。
3办理签证需注意事项3.1签证单因某些单据发生的(如委托单、缺陷单、工程联系单、工程技术核定单等)要写清楚相关单据单号,做好工程联系单的闭环工作。
3.2签证单若是由设计变更等引起的,应尽量回避此类字眼,可以写成“应甲方要求”等等。
3.3单据中若涉及到乙供材料,要求在工程计量签证中明确写出,即使此项材料在合同中已说明为乙供,也必须写明,以免结算时发生争议。
3.4签证单中对图纸图号、图纸名称要尽量写清,同时对使用材料的型号、规格、材质、数量等要注意描述清楚,以免产生疑议。
3.5对于某项工程施工已完毕或正在进行中甲方又提出的修改单据,要在签证单上明确注明,拆除、安装多少工程量要写清楚。
3.6签证单中如涉及责任划分的问题,应避免将责任归类到多方原因的可能,如设备的二次倒运等。
3.7专业人员在填写签证单时,要与预算人员沟通协商,保证我们签证内容的完整、准确、可计费。
要求签证单的经办人要由专业人员和预算人员双方签字。
5.3.8签证的填写要有利于计价,方便结算。
签证的工程量要尽量围绕计价依据(如定额)的计算规则办理:按照合同相应价款计价的要与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量单位及方式统;零星项目按照工程量计价不足或无法计算工程量的(如零星用工、缺陷处理),要签成人、材、机的形式,即按照实际施工所投入的人工数量、材料数量、机械数量进行签证。
3.9监理及甲方专业工程师在签署意见时要签署清楚明白。
如尽量签成“工程量属实”而不要签成“情况属实”。
签证中有几项内容的,如果对某项内容提出修改或不予确认,在写明修改或不同意见的同时要将其他几项的内容给予进行确认,可写为“第3项不予确认,其他各项工程量属实”或“第2项工程量为**”,其他各项工程量属实。
3.10签证单有附件的,要求监理及甲方专业工程师也要在附件上进行签字确以。
4办理签证的流程工程、技术人员编写签证,预算人员配合技术人员核实措词是否利于工程量的计算,工程经理、成本经理总工程师审批确认无误后,经资料室上报给监理、甲方进行审核确认。
签证返还资料室后预算人员根据签证审核情况编制预算并登记台帐归档,最终与业主进行核对并结算。
重大签证,项目领导协调办理。
5附件工程签证办理流程图附件1.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工程室提出现场签证,并协调技术室形成《现场签证单》;2.工程、技术室组织项目各科室现场签证进行会审,完成《现场签证单》(一式四份)我方内容,上报监理单位、甲方;3.工程室协助技术室跟踪监理、甲方完成《现场签证单》,必须要有监理工程师,甲方现场工程师、工程负责人签字,将有效文件交存资料室;4.资料室及时下发预算部门;5.预算室及水、电专业工程师根据《现场签证单》中内容编制预算书,两天内确定现场签证的总价或单价形成《现场签证费用确认单》;6.形成的预算书报项目成本经理审核。
7.成本经理审核后报项目经理审核;8.审核完预算室将资料存档,并上报监理、甲方(确保收到变更7日内预算书 上报甲方);9.预算室与甲方成本部确认《现场签证费用确认单》中的结算价款,并催 分管副总签字《现场签证费用确认单》。
10.当甲方分管副总签完字,预算室将有效文件存档,同时通知工程室实施签证;11.对于不具备条件需要施工完成后办理的签证,工程技术人员留存照片按照上述3-10条实施;12.工程室跟踪签证实施全过程,做好相应的记录,记录下我方实际施工部位,如相对于先前的办理的签证文件工作内容增加,按上述1-10条实施;三、项目内部临杂工管理流程、办法:本工程原则上不产生合同外零杂工,但由于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各个工种的相互配合,且由于建筑施工的特性,过程中不可预见的情况较多,这就导致在施工过程中将不可避免地产生合同范围之外的零星工作,即合同外用工。
如何管理好合同外用工也是施工成本管理的重点,如果对合同外工作不进行精细化管理,日积月累项目成本在不经意间增大,到最后可能到达无法收拾的地步。
为了减少、控制合同外用工的发生和数量,本项目制订了现场临杂工管理流程和相应的管理办法:项目内部临杂工管理流程:内部临杂工管理办法:经项目部研究决定,各分包及劳务队伍合同范围之外用工及材料使用等费用签认及结算按如下管理办法执行:1、派工程序:所有的零杂用工均由工程经理起草派工单,安排派工任务。
派工单起草完毕后,交成本经理审核确认,审核后的派工单经项目经理签字生效后交分包方执行。
执行完毕的派工单必须在派工任务完成当天交成本经理,由成本经理审核费用,经项目经理签字认可后计入当月劳务分包结算,报分公司造价管理审批。
项目其它部门负责人因工作需要需临时派遣施工人员完成部分工作时,联系工程经理,由工程经理负责统一办理派工手续。
如遇特殊情况当天不能返回成本室,在派工人员口头说明情况后可后延几天,但是,如果在当月的月结月清开始准备时还没有交给成本室,根据公司文件,所签的一切零杂工成本室不再认可,发生的一切经济矛盾由派工人私人解决。
2、项目任何人员未经授权不得签署杂工。
3、项目工程部人员在无法辨认某项具体工作内容的归属或是否属于杂工范围时,由成本经理根据劳务合同负责解释。
杂工签认标准:1.0-1.5工日/8小时(净工作时间)。
4、所有零杂用工当天填写派工单,当天验收,当天办理完手续。
5、派工单应填写派工原因、工程数量、派工人数、任务完成起始时间,派工数量及人数需采用大写及小写相结合。
6、处罚措施:凡违反上述规定签认的任何工天均属无效,项目部不予结算。
因杂工签认引起的所有责任及后果由责任人承担,由此导致损失的,提请集团公司决定从责任人风险抵押金或工资奖金中扣款弥补损失。
7、零杂用工的申报:零杂用工当天填写派工单,当天验收,当天办理完手续。
8、零杂用工的结算:零杂用工每月23日结算,下月作废。
9、临时零杂工用工单由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
工程技术由总工和工程经理签字,材料由材料主任签字,成本室由成本经理签字,签字人员必须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签认工程量,并对所签认工程量的准确性负责。
对可量取计算的工作应签认实际测量工程量,对无法通过面积、体积等计算的零杂工按照每工日8小时计算,不足8小时按照比例计算,项目部针对施工人员出工不出力的情况可以酌情折扣工日。
10、如项目部使用各队伍材料,双方应对材料的数量及单价做好登记,单价由材料室与各队伍协商确定,但原则上不应超过项目部购买价格。
双方签字的登记记录作为此类材料款结算凭证。
11、经上述程序确认的费用由项目成本室每月结算一次,结算需经过项目经理审核为准,双方签认后当月办理结算审批单。
12、此通知从签发之日起生效,望项目部各部门、施工队严格执行!13、特别注意:本工程原则上不产生零工,项目管理人员应对自己所签认零工的合理性和准确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