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社会婚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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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婚姻制度演变史

中国婚姻制度演变史

中国婚姻制度演变史中国婚姻制度演变史婚姻制度是一个社会的根基,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的婚姻制度经历了漫长的历史变迁,犹如一部跌宕起伏的大河,包含了丰富多彩的文化内涵和社会意义。

本文将分析中国婚姻制度的演变历程,探讨其变化原因及影响,以期全面理解中国婚姻制度的发展脉络。

一、原始社会婚姻制度中国的原始社会婚姻制度主要表现为部落氏族制度。

原始社会婚姻制度的特点是群居一起的氏族成员可以进行自由婚姻,不存在固定的男女关系与群居关系。

当时的婚姻制度非常松散,没有明确的法律和规定,实际上是一种近似于“自由恋爱”模式的婚姻。

这一时期的婚姻关系主要是通过多妻制的方式来体现,一夫多妻的现象相对较为常见。

二、奴隶社会婚姻制度中国进入奴隶社会后,婚姻制度发生了显著变化。

奴隶社会婚姻制度的特点是婚姻关系逐渐固化,开始出现世袭家族制度和婚姻制度的规范化。

这一时期,中国的婚姻制度逐渐由自由婚姻转变为包办婚姻。

家长代表子女进行婚姻的安排,主要考虑的是家族的利益和地位,强调门当户对,禁止通婚。

另外,婚姻制度中的妇女地位下降,女性被视为丈夫的财产,缺乏权利和地位保障。

三、封建社会婚姻制度中国进入封建社会后,婚姻制度进一步发展。

封建社会婚姻制度的特点是父母、长辈和宗族的婚姻权威逐渐加强,男尊女卑的思想观念进一步深化。

这一时期,中国的婚姻制度呈现出一夫一妻制的特点,多妻制逐渐被禁止。

而且,随着宗法制度的形成,禁止了近亲结婚,规定了禁忌婚姻的范围。

同时,中国封建社会的实行了行宫制,这种制度使得女性的地位进一步下降,女性成为男性的附属物。

四、民主革命时期婚姻制度20世纪初的中国,民主革命的思潮进一步加剧了婚姻制度的改革。

这一时期,中国开始倡导平等婚姻,强调男女平等和婚姻自由。

晚清以后,开始兴起民主婚姻运动,呼吁废除封建家族制度和宗法制度,提倡自由婚姻。

1912年的辛亥革命后,中国开始实行了民法典,明确规定了男女平等和自由婚姻的原则。

中国古代婚姻与家庭制度的演变

中国古代婚姻与家庭制度的演变

中国古代婚姻与家庭制度的演变引言:婚姻与家庭制度是一个社会的基本组织形式,它在长期的历史变迁中不断演变,并受到种种因素的影响。

中国古代婚姻与家庭制度的演变,经历了远古时期的原始婚姻制度、周代的宗法婚姻制度、秦汉时期的均田制婚姻制度、唐宋时期的封建婚姻制度等不同的阶段。

本文将从这些不同的阶段入手,详细探讨中国古代婚姻与家庭制度的演变。

一、远古时期的原始婚姻制度在远古时期的中国社会,人们生活在原始社会的阶段。

这个时期,婚姻制度还十分原始,常常以部落和氏族为单位,通过原始的婚姻方式进行联姻,以达到巩固族群和部落的力量。

1. 单配制度在这个时期,由于氏族的力量主导社会,婚姻制度采用的是一夫一妻的单配制度。

即一个男性只能与一个女性结合,不允许同时娶妻或纳妾。

这是因为当时的社会力量相对较小,需要通过这种方式来确保资源的适度分配。

2. 母系氏族制度在远古时期,婚姻制度还常常与氏族制度相结合,以母系氏族制度为主。

这意味着家族的血缘关系主要通过母亲而确定,婚姻中女性地位相对较高,而男性则以娶妻的方式来加入女性的氏族。

3. 宗法婚姻制度的形成在后期的远古时期,由于人口的增长和资源的竞争加剧,氏族之间的联系难以维持。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宗法婚姻制度逐渐形成。

这个制度通过以男性的姓氏为血统传承的基础,确立了父系氏族的地位,同时也限制了婚配的自由。

二、周代的宗法婚姻制度周代是中国古代历史上重要的一个时期,宗法婚姻制度在这个时期达到了高度发展。

1. 宗法婚姻的特点在周代,宗法婚姻制度具有以下几个特点:首先,男性的婚姻自由权受到限制,需要遵循社会的阶层和等级规定;其次,女性在婚姻中的地位得到进一步的低下,从此被视为男性的附属品;第三,婚姻成为一种政治手段,用于巩固国家和社会的利益。

2. 周公制定的婚姻制度周公制定的婚姻制度规定,王室成员和贵族只能娶亲族之间的女性,这种婚姻制度被称为姻亲制。

通过这种制度,周王朝对贵族家族的控制得以进一步加强,同时也确保了贵族之间的联系和亲和。

婚姻制度的演变

婚姻制度的演变

(简述题)原始社会人类婚姻形态是怎样演变的?原始社会最初的婚姻形态是乱婚,即群内所有兄弟姊妹之间都互为夫妻。

不排斥长幼辈之间的婚姻关系,这种婚姻关系不构成家庭。

而人类的第一种家庭形态是血缘家族,在血缘家族内部实行内婚制,其与乱婚制最大的不同在于它排除了不同行辈间的通婚。

这种婚姻制大约存在于旧石器时代早期和中期。

到旧石器时代晚期,人类的婚姻形态由血缘婚转入族外群婚。

族外群婚不但不同行辈之间的通婚,而且也禁止同一集团内兄弟姊妹,乃至母方最远的旁系亲属之间的婚姻关系。

在新石器时代,族外婚逐渐为对偶婚所代替。

族外婚是以妇女为主体,可以轻易解除婚姻关系的个体婚。

初期是以丈夫采取访问妻子的形式,夜赴晨归(望门居);后来随着对偶婚的巩固和发展,丈夫迁往妻方氏族居住,于是形成居妇制(从妇居)。

这是一种向一夫一妻制过渡的婚姻形态。

对偶婚形成对偶家庭,其由一对较为确定的夫妻构成,但结合并不牢固,容易离散。

对偶不构成独立的经济单位,生产资料属母系氏族,所生子女留在母方氏族内。

进入金属器时代后,伴随着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畜牧业从农业中分离出来,男性劳动力在农业生产和放牧管理牲畜的生产中逐渐占据主导地位,而妇女转而从事无足轻重的家务劳动。

由此男子取得支配全部剩余产品的权利。

而对偶婚下的从妇居到此时已与男子拥有的经济和社会地位不可调和。

私有制的萌芽和个人财富的日益增加,促使男子要求改变旧地传统,打破原有的婚姻秩序,把他的妻子带到家中居住,以便自己的亲生子女能够继承自己的财产,这样对偶婚的“从妇居”转变为“从夫居”。

此后家事的发展,要求夫妻间的持久结合,不稳定的对偶婚逐渐过渡为一夫一妻制。

在此期间,家族也发生变化,母系氏族彻底转变为父系家族,并由此产生了父系大家族,其是对偶家庭向个体家庭的中间过渡环节,是现代家庭的萌芽,其主要特征是:家长之下包括一夫所生的几代子孙及妻室和奴隶。

父系大家族解体后,婚姻关系转变为一夫一妻制。

婚姻家庭发展简史

婚姻家庭发展简史

婚姻家庭发展简史婚姻家庭历史可以追溯到古代社会,社会随着时间的变迁,婚姻家庭也随之发展。

下面我们将对婚姻家庭发展简史进行介绍。

第一步:原始社会原始社会的人们没有明确的婚姻制度。

他们是通过采集者和狩猎者的方式获得生存,小圈子直接依赖,不需要大范围维护。

因为他们没有固定的居住地点,也没有私人财产的概念。

因此,原始社会的人们可以自由地在各个家庭之间移动,并建立无数的性关系。

第二步:农业社会随着人类的农业时代的到来,人们开始了解种植和饲养。

私人财产成为存在的事物,人们往往希望通过婚姻来维护他们的财产权益。

因此,婚姻制度逐渐形成。

在农业社会中,家庭的重要性得到了显著提高。

一个家庭由父母和孩子组成,其地位在社会中有很大影响。

妻子受男性支配,因为她们被视为家庭的附属品。

此时男性的社会地位得到提高,女性的地位却下降。

第三步:工业社会随着工业化的到来,人们的生活条件得到很大的改善。

同时,也带来了家庭结构和婚姻模式的变革。

在这一时期,随着妇女的解放和经济独立,女性开始拥有更多的自主权。

这也意味着人们对于家庭价值观念的重新审视。

家庭结构多样化,离婚率逐渐上升,父亲作为一个家庭领导者的形象逐步消失,共同经营家庭成为这个时期的一大趋势。

第四步:当代社会在当代社会中,人们对于婚姻家庭的重视有所增加,家庭成为主要的单位。

同性恋婚姻的合法化在全球范围内的争议也不断升温,反映了当今社会人们对于婚姻和家庭观念的重新定义。

在当代社会中,婚姻等同于真正的爱情结合,成为过渡至更美好生活阶段的标志,因此它更加重要。

对夫妻双方的平等思想得到更多的重视,女性地位得到了历史性的提高。

同时,改革开放、经济发展浪潮为婚姻家庭的未来发展提供了着眼点。

总的来说,婚姻家庭发展历程持续的演进流程,总是在不断的变化之中不断发展。

因此,我们必须认真审视历史,掌握它的精髓,提炼出现代社会中婚姻家庭需要的精华。

只有真正理解其中影响因素的变化,我们才能更好地建立和维护健康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二讲 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

第二讲  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
1
然要遭到男子反对。
• 男子逐渐要求让子女归本氏族,私有财产由自己的子女继承。 • 男宿女家的旧俗过渡到男娶女嫁的新俗。 • 这样,母系社会就转化为父系社会了。 • 由于男子要把财产传给亲子,不再允许配偶与兄弟(包括族兄弟)发生性关系。 • 从此,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就宣告诞生了。
父权制的胜利
• 一夫一妻制的产生,意味着母权制的被推翻和父权制的胜利。 • 恩格斯说这是一场革命,是“人类所经历过的最激进的革命之一”。
2. 义绝
• 义绝是一种强制离婚制度。 • 夫妻之间、夫与妻的亲属之间或妻与夫的亲属之间、夫妻双方的亲属之间,发生了法律所指
明的事件,如殴打、杀害、奸情等,不论夫和妻的意愿如何,必须离异,违者要受刑事处罚。
• 这种官方强制离婚,反映了封建统治阶级对人们婚姻关系的直接干预。
3. 和离
• 所谓和离就是夫妻双方合意离婚。 • 唐代以前,已有和离现象,但用法律规定和离,则自唐朝开始。 • 唐律规定:“若夫妇不相安偕而和离者,不坐。”
1.什么是族外婚和对偶婚
• 亚血族婚,也称族外婚。 • 所谓族外婚就是不同氏族的兄弟姐妹之间互相通婚。
对偶婚
• 所谓对偶婚就是不同氏族的同辈男女之间一对一的配偶,在或长或短的时期内实行同居,它
是族外婚配偶范围的缩小和配偶对象的相对固定。 2.族外婚和对偶婚的特点
• 在亚血族群婚阶段,男女婚配仅仅是纯粹的性关系,彼此既不结成固定夫妻和家庭,也没有
聘娶婚
• 所谓聘娶婚就是由男方家长通过媒人向女方求亲,并向女方赠送聘礼。 • 人们通常说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就是这种婚姻的特点。
聘娶婚形成的原因
• 《白虎通·嫁娶 》说:“男不自专娶,女不自专嫁,必由父母 ,须媒妁何?远耻防淫泆也。” • 更重要的原因是对政治、经济利益的考虑。主婚权的基础是家长权和家长对家庭财产的支配

原始部落的婚姻制度

原始部落的婚姻制度

原始部落的婚姻制度一、前婚姻时代的血缘团体在原始部落的前婚姻时代,人们生活在一个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团体中。

这个血缘团体通常由一个共同祖先的若干后代组成,他们在一起生活、狩猎、祭祀和繁殖。

这个时代的人们相信,部落成员的血液中流淌着神灵的祝福和力量,因此血缘团体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对于部落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

二、群婚制随着原始部落的发展,出现了群婚制。

群婚制是指一群男子和一群女子互为夫妻,但并不固定在同一对夫妻之间。

这种婚姻制度的特点是,夫妻关系并不稳定,且没有严格的规则和约束。

在群婚制下,部落成员可以根据需要自由地与部落内的其他成员发生性关系,而无需经过繁琐的仪式或得到许可。

群婚制的出现,使得部落成员之间的血缘关系变得更加复杂。

由于没有固定的夫妻关系,子女无法确定自己的父亲或母亲,从而使得血缘团体的延续变得更加困难。

然而,这种婚姻制度也使得部落成员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彼此更加信任和依赖。

三、对偶婚制在对偶婚制下,部落成员开始逐渐形成一对一的夫妻关系。

这种关系通常是由两个年轻男女组成,他们通过交换礼物、举行仪式等方式确立夫妻关系。

对偶婚制的出现,使得夫妻关系变得更加稳定,子女可以确定自己的父亲和母亲,从而有助于血缘团体的延续。

与群婚制相比,对偶婚制具有更加明显的特点。

首先,对偶婚制有一对一的夫妻关系,这种关系通常比较稳定。

其次,对偶婚制下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更加明确,丈夫有保护妻子和子女的责任,而妻子则有为丈夫生儿育女的义务。

最后,对偶婚制下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也更加清晰,丈夫通常拥有家庭的主要财产,而妻子则负责家务和照顾子女。

四、总结原始部落的婚姻制度经历了前婚姻时代的血缘团体、群婚制和对偶婚制等阶段。

这些婚姻制度的出现和发展,反映了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前婚姻时代的血缘团体是为了维护部落的稳定性和延续性;群婚制的出现使得部落成员之间的关系更加紧密;而对偶婚制的出现则使得夫妻关系变得更加稳定,有助于血缘团体的延续。

古今婚姻制度简析

古今婚姻制度简析

古今婚姻制度简析家庭是社会组成的有机体,是社会的细胞;而婚姻关系是家庭关系中最重要的关系之一。

中华民族历经五千年的发展,婚姻制度也随之经历了风雨,不断变化发展着。

一、原始社会时期的婚姻制度猿人时期:那个时期个体的力量是微不足道的,只有依靠群体的智慧和力量才能勉强生存。

在原始群团里盛行原始的杂乱性交。

血缘家族时期:人们有意无意地在原本无序性交的关系中形成一定的规则,开始排出不同班背之间的杂交关系,而只允许年龄相仿的同辈男女通婚,同一背的男女既是兄妹又是夫妻。

古人阶段:血缘家族有了进一步的发展,逐渐的排斥同一家族内同胞兄弟姐妹之间的杂交状态,进而又逐渐的排除了由近及远的旁系亲属间的婚姻关系,即后代一度相当盛行的族外婚。

母系氏族公社时期:(1)前期:盛行族外婚,即一个十足的一群青年男子集体“出嫁”到另一个氏族中与一群青年女子互为夫妻,男女双方关系不确定,子女只能确认生母而不能确认生父。

(2)后期:由于氏族对血缘间婚姻禁忌的日益复杂,婚姻范围更加缩小等原因,导致族外婚中男女稳定的结合,形成了对偶婚。

对偶婚制下的夫妻关系松弛,双方那个始终没有形成独立的经济单位。

父系氏族公社时期:改变了群婚形态下的对偶婚从妇居的传统,转变为从夫居,并且夫妻间建立起较为巩固和持久的结合,对偶婚被一夫一妻制所取代。

二、夏、商、周三代的婚姻制度婚姻上,夏、商、周三代均实行一夫一妻多妾制。

所谓一妻,指的是嫡妻(正妻)只许一个。

除嫡妻以外,男子还可以合法地拥有数量不等的侧室,即"妾"。

《礼记.曲礼》记载:"天子有后,有夫人,有世妇,有嫔,有妻,有妾"。

但是,按照宗法制度的要求,嫡妻只能有一个。

嫡妻所生,是为"嫡系",其他妾媵所出,是为"庶出"。

嫡(正)妻及其子女,与妾滕及其子女,在家庭中有着明显不同的地位.这种嫡庶之分,是为了保证家族延续和维持正常家庭关系的需要,对于维护和延续宗法制度有着重要的意义。

人类婚姻家庭制度经历了

人类婚姻家庭制度经历了

人类婚姻家庭制度经历了远古时期,原始社会的人类以采集、狩猎为生,没有固定的居所和私人财产。

婚姻制度也比较简陋,通常是自由联姻,男女双方没有明确的义务和责任。

然而,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人们渐渐建立了私人财产和家庭观念,婚姻制度开始发生变化。

在古代社会,特别是在农耕文明的发展过程中,为了维护家族的利益和传承财产,逐渐出现了家族制度和婚姻制度的结合。

这种制度下,婚姻成了家族合作和交流的一种手段,通常是由家长或长辈来安排,高度重视血统和门第。

在古代世界的许多文明中,婚姻也与宗教关系密切。

例如,古埃及的法老往往要与自己的姐妹或兄弟结婚,以保持王室的血统纯正。

同时,许多宗教中都有关于婚姻的规定和仪式,婚姻成为一种神圣的承诺和契约。

到了中世纪,基督教对婚姻家庭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基督教强调婚姻是神赐予的圣约,夫妻之间应忠诚于一夫一妻制,并建立家庭、生养子女。

婚姻成为一种宗教仪式和法律契约,纳入到教会和国家的监管之下。

现代婚姻家庭制度的形成主要源于近代工业革命的发展。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工业化的兴起,人们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工业社会大量的工作机会吸引了人们迁移到城市,从农村到城市的大规模迁徙使得家庭的结构发生了扭曲。

传统的大家庭模式逐渐崩溃,被核心家庭模式取而代之。

这意味着家庭以核心家庭为单位,仅由夫妻和他们未成年的子女组成。

这种形势造成了社会的城市化,即人们不再在同一个地方生活,并且父母离家去上班。

这为家庭生活和婚姻关系带来了新的挑战。

此外,近年来,随着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扩大,传统的一夫一妻制也受到了挑战。

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开始承认同性婚姻的合法性,使得传统婚姻家庭模式的定义和界限变得模糊不清。

这反映了社会对性别和性取向的认知和接纳不断演化的态势。

总而言之,人类婚姻家庭制度经历了漫长的历史演变,从原始社会的自由联姻到以家族、宗教和法律为依据的制度安排,再到现代社会的核心家庭模式和同性婚姻合法化,婚姻家庭制度一直在不断适应社会变迁和人类需求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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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殉葬
3.特点
(1).夫妻之间又相当牢固的关系,轻易不可以 也不会分裂 (2).男权确立,女权处于附属地位 (3).男子对妇女贞操得不尽情理得苛求 (4).资本主义前的一夫一妻制形式保留了一 夫多妻制
思考题:
原始婚姻制度经历了哪击中变化?变化的经 济原因是什么? 婚姻制度变化的趋势又哪些? 中国的封建社会有没有真正实行过严格得 一夫一妻制?
2.概况
旧石器时代早期和中期的社会组织是“血缘家族”。马克 思曾经指出:“血缘家族是第一个‘社会组织形式’。” 在这种社会组织里,婚姻是按照班辈来划分的,“所有祖 父和祖母,都互为夫妻;他们的子女,即父亲和母亲,也 是如此;同样,后者的子女,构成第三个共同夫妻圈子。 而他们的子女,即第一个集团的曾孙子女们,又构成第四 个圈子”。这种家族形式排除了祖先和子孙之间,双亲和 子女之间互为夫妻的权利和义务,而所有的兄弟姊妹,包 括从兄弟姊妹之间都可以互为夫妻。一个血缘家族就是一 个公社、一个集团。在集团内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平 等的,人们集体生产,共同消费。在那时,没有人剥削人 的现象。
1.父权制家庭与女性地位得下降 生产力发展_男性在生产种占主要地位_剩 余产品出现_财产继承与血统纯正 2.实例 古代墓葬反映女子地位得下降 古罗马十二铜表法 唐代后宫内管制度
古罗马十二铜表法 (The Low of Twelve Table):
父亲对其配偶和子女有终身的管制权利。他可以监禁 或鞭打他们,也可以把他们用锁链绑缚在田间劳动, 让他们出外做苦工赚钱,甚至可以把他们作为奴隶贩 卖或杀戮,即使这些子女在国家身居高位也不例外; 妻子与他人通奸,可以亲手杀死。
1.定义:对偶婚是从群婚制向一夫一妻制过 渡的形态 2.概况:在亚血缘群婚得基础上,成对得男女 长期或短期在一起同居。一个男子有一个 正妻,一个女子有一个主夫。 3.实例:云南纳西族摩梭人“阿肖婚”:如 果一个人一生只有一个阿肖,就好比乌鸦 受死狗——没出息。
阿肖婚
五.一夫一妻制家庭
三.亚血缘家族(普那路亚婚)
1.定义:排除了兄弟姐妹间的结合。只有这 一血缘系统的一群男子与另一血缘系统的 一群女子才能互相发生性关系。 “普那路亚”是夏威夷土著语,意为“亲 密的伙伴” 巴特勒《夏威夷传教简史》:“土著的羞 耻心与动物无几,丈夫多妻,妻子多夫, 而且任意交换”
四.对偶婚
经济生活条件的发展,从而随着古代共产制的瓦解和 人口密度增大,而失去朴素的原始的性质,就愈使妇 女感到屈辱和难堪。妇女也就越迫切地要求取得保持 贞操。暂时地或长久地同一个男子结婚的权利作为解 救的办法。这个进步决不可能发展在男子方面。这完 全是由于男子从来不会想到甚至直到今天也不会想到 要放弃事实上的群婚的便利。只有在由妇女实现了向 对偶婚的过渡以后,男子才能实行严格的一夫一妻制 ――自然,这种一夫一妻制只是对妇女而言。”
原始社会婚姻制度
主要形态
杂婚制(群婚制)_血缘家庭_亚血缘家庭 (普那路亚婚)_对偶婚_一夫一妻制
1、杂婚时代
生产力水平低下,寿命很短,被迫群居。婚姻关系无任何 血统、辈分方面的限制。 《吕氏春秋· 恃君览》:“其民聚生 群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 夫妇男女之别。”
班克罗夫特《北美太平洋沿岸各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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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土著民族》(1875年):白令海峡
沿岸的加惟基人、阿拉斯加的科迪亚克人、北美 内地的提纳人。
勒土尔诺《婚姻和家庭的进化》(1888年):智利的库
库人、加勒比人,印度支那半岛的克伦人。
杂婚的危害
(1)老夫少妻、老妻少夫生殖不繁。
顾炎武纳妾
天下兴亡,匹夫 有责!
二.血缘家族
1.定义:
人类的第一个社会组织形式是血缘家族。 在血缘家族中,婚姻是按照班辈来划分的。 所有的兄弟姊妹,包括从兄弟姊妹之间都可以互为夫妻, 而祖先和子孙之间、父母和子女之间则排斥了互为 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和原始群的杂交相比,这种婚姻形态无疑是一大进步。
《礼记· 曲礼》:“天子有六宫、三夫
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 诸侯有九女;大夫一妻二妾;士一妻一 妾。”
皇 后夫 人 四 人 Nhomakorabea嫔
婕 妤 九 人
美 人 九 人
才 人 九 人
宝 林
二 十 七 人
御 女
二 十 七 人
采 女
二 十 七 人
唐 代 后 宫 内 官 制 度
一 人
九 人
正 一 品
正 二 品
3.实例
海南黎族民间传说 台湾高山族传说 汉族女娲与伏羲 古埃及的法老与他的姐妹
古代埃及的法老与姐妹;新罗、安息国的风俗。
埃及古王国第四王朝 第五个法老门考拉和 他的王妃 闪绿色粘板岩雕刻, 高约142 厘米,约创 作于公元前2600年, 现收藏于美国波士顿 博物馆。
恩格斯:“古代遗传下来的两性间关系,愈是随着
恩格斯:“一夫一妻制的产生是由于大量财富集中于一
人之手,并且是男子之手,而且这种财富必须传给这一男 子的子女,而不是传给其他任何人的子女。为此,需要妻 子方面的一夫一妻制,而不是丈夫方面的一夫一妻制。” 片面的一夫一妻制是奴隶主压迫妇女的结果,是要求女子 保持贞操的强制措施。中国古代连形式上的一夫一妻制度 也未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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