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山东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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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征用土地亩产值和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征用土地亩产值和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征用土地亩产值和地面附者物补偿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1999]314号省土地管理局:你局《关于调整征用土地年产值和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报告》(鲁土用安[1999]14号)收悉。

随着农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农作物种植结构的改良、农作物单位面积产量增长和农作物收购价格提高,农作物单位面积产值发生了较大变化,需要对1992年制定的征用土地年产值和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做适当调整。

根据《山东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我省农业生产发展变化情况,现将征用土地年产值标准和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调整如下:一、征用土地年产值(包括主、副产品)标准:1、耕地(1)粮食作物田平原地区:10500—19500元/公顷(700—1300元/亩),山区丘陵:9000—15000元/公顷(600—1000元/亩);(2)粮、棉、油、烟、菜等混合作物田平原地区:15000—25500元/公顷(1000—1700元/亩),山区丘陵:12000—18000元/公顷(800—1200元/亩);(3)菜地(常年种植):18000—30000元/公顷(1200—2000元/亩),最高不超过36000元/公顷(240 0元/亩)。

温室、大棚补偿另计。

2、果园地:参照邻近耕地(粮食作物田)确定,树木补偿另计。

3、林地:参照邻近耕地(粮食作物田)确定,树木补偿另计。

4、鱼塘、藕塘:参照邻近耕地(粮食作物田)确定,土石方工程及全苗、藕秧损失另计。

5、其他土地年产值参照邻近耕地(粮食作物田)确定。

二、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具体补偿标准见附表。

表中未列出的,1、苗圃苗木,根据苗木树种及培育期,移栽及损失费30000—90000元/公顷(2000—6000元/亩)。

2、鱼塘,根据建造标准,土方石工程及鱼苗损失费60000—150000元/公顷(4000—10000元/亩)。

3、藕塘,土石方工程及藕秧损失费45000—90000元/公顷(3000—6000元/亩)。

最新泰安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最新泰安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You don't have that many viewers, don't be so tired.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泰安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一类区片区片范围:环山路以南、灵山大街以北、长城路以东、唐訾路、白凤路以西。

补偿标准:区片价:70000元/亩;基本农田:84000元/亩;建设用地:70000元/亩;未利用地:56000元/亩。

征收土地涉及到的面是非常广的,工作过程中稍不注意就有可能激发矛盾,导致征地工作很难进行下去,解决这一切都需要一个合理的征收标准。

泰安市地方政府为了确保泰安征地工作的顺利开展,出台了泰安征地补偿标准,让泰安的征地工作得以顺利的开展,对于补偿标准感兴趣的,可以到本文进行深入了解。

一、泰安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山东省泰安市区土地共有三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环山路以南、灵山大街以北、长城路以东、唐訾路、白凤路以西。

补偿标准:区片价:70000元/亩;基本农田:84000元/亩;建设用地:70000元/亩;未利用地:560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货场路以东、灵山大街以南、泮河大街以北、泰明路以西。

补偿标准:区片价:65000元/亩;基本农田:78000元/亩;建设用地:65000元/亩;未利用地:5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一类、二类区片和景区以外的市驻地辖区范围。

补偿标准:区片价:60000元/亩;基本农田:7元/亩;建设用地:60000元/亩;未利用地:480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二、征地补偿计算(一)土地补偿计算公式1、土地补偿费=被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2、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需要安置的人数=被征地数÷征地前人均分配耕地数(二)青苗补偿费计算公式青苗补偿费是指农作物正处于生长期未能收获,因征用土地需要及时让出土地,致使农作物不能收获而使农民造成损失,所给予土地承包经营或者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

泰安站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泰安站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泰安站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泰安市是山东省地级市,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多少会占用到农村的土地。

农民失去土地,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收入,这样政府部门要给予一定补偿。

那么,泰安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根据当地政策,征地补偿分为四级,每亩地三万左右,下面我们具体了解下相关知识。

泰安市是山东省地级市,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多少会占用到农村的土地。

农民失去土地,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收入,这样政府部门要给予一定补偿。

那么,泰安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根据当地政策,征地补偿分为四级,每亩地三万左右,下面我们具体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泰安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分别为一类区38750元/亩、二类区37750元/亩、三类区36750元/亩、四类区35750元/亩。

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报省人民政府价格、财政、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同意后执行。

因征收土地拆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房屋,影响其居住的,应当保障其居住条件。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法落实土地征收相关费用。

土地征收相关费用包括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被征收土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政府补贴部分等。

▲二、泰安市征地程序是怎样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统筹安排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征收工作。

拟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发布征收土地公告。

征收土地公告应当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用途、补偿标准等内容。

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本级人民政府发布的征收土地公告,组织勘测定界,并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及用地单位,与村民委员会、承包户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面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进行现场调查、清点、核实,填写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

山东省物价局征地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

山东省物价局征地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

山东省物价局征地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济南等三市调整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
鲁价费发〔2008〕178号
二00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济南、济宁、德州市物价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
你们关于调整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请示均收悉,现批复如下: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征地年产值和补偿标准的通知》(鲁政办发〔2004〕51号)规定,同意你们上报的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在国家征地拆迁过程中,要严格按规定进行补偿,切实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

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济南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2、济宁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3、德州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1、本表内容未表述详细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或以相关业务部门的规定执行。

2、青苗补偿标准,按被征地一季作物的产值计算。

3、表中未列出的地面附着物,参照表中相近情况补偿。

不能参照的,报市物价局另行确定补偿标准。

在补偿标准幅度以内,征地和被征地双方对具体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具有价格鉴定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确定。

泰安市青苗补偿标准

泰安市青苗补偿标准

泰安市青苗补偿标准
泰安市青苗补偿标准是指对因城市建设、农田水利、交通枢纽等建设项目影响
到农田青苗的补偿标准。

泰安市政府为了保护农田资源,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制定了相关的青苗补偿标准,以保障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泰安市政府制定了《泰安市青苗补偿标准》,明确了对农田青苗的补偿范围、补偿标准和补偿程序等内容。

首先,补偿范围包括受到建设项目影响的农田青苗。

具体包括因城市建设、农
田水利、交通枢纽等建设项目需要征用土地或者占用土地,导致农田青苗受到破坏或者无法继续种植的情况。

对于这些受影响的农田青苗,相关部门将进行核实和评估,并依据《泰安市青苗补偿标准》进行合理补偿。

其次,补偿标准根据青苗的种类、数量、受损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确定。

对于不同种类的青苗,采取不同的补偿标准,以保证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同时,补偿标准还将考虑青苗的生长期、市场价格等因素,确保补偿金额合理、公正。

最后,补偿程序包括农民提出补偿申请、相关部门进行核实评估、协商确定补
偿金额、签订补偿协议、支付补偿款项等环节。

在整个补偿过程中,相关部门将与农民进行充分沟通,保障其知情权和参与权,确保补偿程序公开、公平、公正。

总体来说,泰安市青苗补偿标准的制定,对于保护农田资源、维护农民权益具
有重要意义。

通过明确补偿范围、补偿标准和补偿程序,有效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城乡一体化发展,推动了农业现代化进程。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严格执行《泰安市青苗补偿标准》,确保农民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为泰安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山东泰安最新征地青苗补偿标准

山东泰安最新征地青苗补偿标准

⼭东泰安最新征地青苗补偿标准青苗补偿标准,按被征⽤⼟地⼀季作物的产值计算。

耕地年产值标准:泰⼭区、岱岳区不低于1600元/亩;肥城、新泰不低于1400元/亩;东平、宁阳不低于1200元/亩。

国家在征收⼟地时候,对于⼟地上正在⽣长的农作物,也应给于⼟地使⽤承包者⼀定的经济补偿,⼭东省泰安市结合当地农作物的种类,以及国家⼟地管理办法相关条例,制定了⼭东泰安最新青苗补偿标准,接下来⼩编就来介绍⼀下该补偿标准的相关内容。

泰安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第⼀章 总则第⼀条为了保证各项建设的顺利进⾏,切实做好⼯作,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地管理法》、《⼭东省⼟地管理实施办法》、《泰安市市建设⽤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条本标准适⽤于本⾏政区域内各项建设征⽤集体所有⼟地的青苗、附着物(含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下同)补偿。

第三条凡青苗、附着物属个⼈所有的,补偿给个⼈,属镇、村、社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补偿给集体经济组织,属国家投⼊部门的补偿交区农业⾏政主管部门⽤于相关项⽬建设的再投⼊。

第四条凡在征⽤⼟地范围内的公共、公益事业建筑、个⼈建筑物应持《乡村证》、《建设⽤地使⽤证》登记补偿。

违法建(构)筑物⼀律不予补偿。

从市或区国⼟局《征地预办通知书》下达之⽇起,凡抢栽抢种的树、⽵、果树、花卉及抢建的建(构)筑物⼀律不予补偿。

第五条各类补偿费除属于个⼈的应付给个⼈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不得私分、平调、挪⽤、截留。

第⼆章 青苗、农房补偿类别及标准第六条青苗补偿。

1、蔬菜地(多经地、⾃留地、鱼塘地、鱼⽥地)1300-1500元 ̄亩。

2、粮⾷地(饲料地)800 ̄1000元/亩。

第七条拆除农房不需易地还建的按下列标准补偿:1、砖墙预制盖90元/平⽅⽶2、砖、⽚⽯墙⽡盖①⽊檩80元/平⽅⽶②⽊⽵檩75元/平⽅⽶③⽵檩70元/平⽅⽶3、⼟墙①⽊檩75元/平⽅⽶②⽊⽵檩70元/平⽅⽶③⽵檩65元/平⽅⽶4、砖、⽚⽯、⼟墙、玻纤⽡(或⽯棉⽡):①⽊檩60元/平⽅⽶②⽊⽵檩55元/平⽅⽶③⽵檩50元/平⽅⽶5、砖、⽚⽯墙、⼟墙油毡盖35元/平⽅⽶上列各类正房的要求:①四壁完整,檐⾼2⽶以上(含2⽶),借墙偏房按同类房补偿标准降低5元/平⽅⽶进⾏补偿。

山东省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山东省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山东省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山东省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是指在土地征收、征用、占用和补偿中,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进行合理补偿的标准和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征收与补偿条例》,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应当合理、公正、透明,并且要充分尊重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他们的生活和生产。

下面将就山东省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对于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山东省规定按照附着物的种类、数量、质量以及实际损失情况进行评估,合理确定补偿标准。

一般来说,地上附着物包括房屋、棚屋、粪肥、农具、果树、蔬菜、麦秸、玉米秸、豆秸等,这些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应当充分考虑其实际价值和使用价值,确保农民在土地征收、征用、占用过程中得到合理补偿。

其次,对于青苗的补偿标准,山东省规定按照青苗的种类、数量、质量以及实际损失情况进行评估,合理确定补偿标准。

青苗包括小麦、玉米、大豆、蔬菜等农作物,这些青苗的补偿标准应当充分考虑其生长期、产量、市场价格等因素,确保农民在土地征收、征用、占用过程中得到合理补偿。

总之,山东省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实践中,相关部门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评估和补偿,确保补偿标准合理、公正、透明。

同时,要加强对补偿标准的宣传和解释,提高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度,促进土地征收、征用、占用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综上所述,山东省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补偿标准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其合理、公正、透明,切实维护农民的利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202309-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泰安市)

202309-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泰安市)

环山路以南、灵山大街以北、长城路以东、唐訾路、白凤路以西
泰山风景区西边界及货场路以东、泰山风景区北边界线以南、泮河大街以北、泰山风景区 东边界及泰明路以西(除属于一级区片的区域)
Ⅰ、Ⅱ级区片和景区以外的市驻地辖区范围
城市市区,近郊区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具体界 线:新泰市行政区域北边界—青云街道办事处西边界—翟镇镇域西边界—西张庄镇镇域内 的迈莱河西边界(不含前高佐村、后高佐村)--小协镇镇域西边界—光明水库以西(含刘 杜镇的荻子峪村、光明中村、光明南村、新华村、围山村)--新汶森林公园南边界(含刘 杜镇镇域南边界,东都镇的栾庄村、徐庄村、下炭峪村、黄崖村及东都镇镇域东边界,不 含岳家庄乡的马头庄村、角山庄村)--京沪高速公路汶南段(含吴山村、重兴庄村、果庄 村、朝阳村、两桥庄村)--莱新高速公路汶南段(含庄家庄村、分水岭村、公家庄村、涝 坡村、洼子村、双山村、柳子沟村)--青云湖分景区东边界(含汶南镇的杨家河村、岙山 东村,龙延镇的南河庄村、黄崖村、小栗村、平子村、赵家庄村、迎丰庄村、崇本庄村) --莱新高速公路青云段(含龙埠村、小驻马村、高峪铺村)--新泰市行政区域北边界;此 边界以内的区域。
Ⅰ区片以西的新泰行政辖区的区域
Ⅱ-2 6.1
91.5
16847 Ⅰ区片以东的新泰行政辖区的区域
Ⅱ-3 6.1
91.5
366.24 汶南镇周家沟村和盘古庄村
1
县(市、 区片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区) 编号 万元/亩 万元/公顷

6.7
肥城市
100.5

6.1
91.5

6.7
宁阳县
100.5

6.1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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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山东物价局
附件:
泰安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说明:
1、青苗补偿标准,按被征用土地一季作物的产值计算。

耕地年产值标准:泰山区、岱岳区不低于1600元/亩;肥城、新泰不低于1400元/亩;东平、宁阳不低于1200元/亩。

2、表中未列出的地面附着物,参照表中相近情况补偿。

不能参照的,
报泰安市物价局另行确定补偿标准。

在补偿标准幅度以内,征地和被征地双方对具体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具备资质的价格鉴证机构进行评估认定。

3、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改造,按《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执行;搬迁压煤建筑物的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煤炭工业局等部门关于做好全省煤炭矿区农村住房建设和压煤村庄搬迁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鲁政办发[2010]40 号)规定,执行泰安市征收城市规划区外集体土地的房屋补偿标准。

4、新标准出台前征地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仍按省物价局、财政厅、国
土资源厅《关于聊城等五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2008]40号)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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