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签证管理办法流程及实施细则

建筑工程签证管理办法流程及实施细则
建筑工程签证管理办法流程及实施细则

建筑工程签证管理办法流程及实施细

建设项目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试行)

二0一一年一月

目录

1.总则 (2)

2.工程签证内容 (3)

3.工程签证管理职责 (4)

3.1承包单位职责 (4)

3.2监理单位职责 (4)

3.3指挥部各职能部门职责 (5)

4.工程签证申请与审批流程 (6)

5.工程签证资料规定 (9)

6.附表及附图 (12)

1总则

1.1为加强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规范工程签证申请、审批流程及费用管理,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合法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建设项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建设的所有工程项目。

1.3参与工程签证的人员须遵守“守法、公正、科学”的准则,签证内容必须真实反映事实,工程签证的计量计价须严格按合同及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1.4工程签证的支持材料必须合法有效、内容完整、记录真实、说明详

尽、文字表述无异议、图示尺寸准确。

1.5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审批经过的工程签证费用,可作为办理工程进度款计量支付的依据,具体计量支付还须符合相关合同规定;只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工程签证费用才能纳入工程结算内容。工程签证费用的最终审定以政府广发行结算审核终审部门审定为准。

1.6工程变更: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对部分或全部工程在材料、工艺、功能、构造、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及施工方法等方面做出的改变。工程变更的内容包括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和其它变更。

1.7工程签证:在工程变更执行过程中,由于非承包单位原因引起费用增减而发生的,且在竣工图中无法反映,经监理单位和指挥部确认的工程(作)量,按规定办理的凭证。

1.8工程签证必须要“一事一签、随发生随签”,承包单位须在本办法

规定时间内报送工程签证,逾期报送的,指挥部有权不予受理。

1.9指挥部工程管理部是工程签证的归口管理部门,本办法在执行过程中若有未尽之处,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处理。

2工程签证内容

2.1可办理工程签证的内容

2.1.1因施工现场条件与合同条款及招标文件的约定不符,或合同及招标文件约定必须由承包单位承担的费用(风险)以外而发生的工作内容。

2.1.2承包单位已按原施工图纸施工,因设计变更引起的拆除、返工、修改的工程(作)量,且在竣工图中无法反映原施工情况的工作内容。对设计变更中属于新增且又能在竣工图中反映的项目,则不属于签证范围。

2.1.3指挥部指令承包单位实施且属于合同及招标文件约定必须由承包单位承担的费用(风险)以外而发生的临时工程(作)量。

2.1.4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环境及条件限制,或指挥部施工总体部署要求等原因,其它承包单位在严格按照经指挥部、监理单位审批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时,不可避免造成承包单位已完工序发生修补、返工、废弃的工作内容应办理签证。除上述原因外,应办理索赔确认和索赔工程签证手续后,由指挥部在责任方的工程价款中扣除转付给索赔方。

2.1.5其它需要办理工程签证的内容。

2.2不得办理工程签证的内容

2.2.1工程量清单内及清单外的工程量增减。

2.2.2招标文件、施工合同中已包含的项目与费用。

2.2.3因承包单位责任或非业主责任而增加的费用。

2.2.4其它不得办理工程签证的内容。

3工程签证管理职责

3.1 承包单位职责

3.1.1承包单位须按本办法规定,如实并及时填写《工作联系单》、《工程量签证表》和《工程签证费用审批表》,同时须附上此项签证有关的详细支持材料(包括《合同》相关条款及设计说明等)后报监理单位和指挥部,并根据监理单位和指挥部的审核意见实施。

3.1.2施工过程中承包单位必须严格“按图施工、按合同施工”。因承包单位擅自不按设计、不按合同规定所施工的项目,导致工程费用增加或工期延误,由承包单位承担。

3.1.3施工过程中因其它承包单位(被索赔方)施工不当造成本单位(索赔方)的损失时,由索赔方按索赔签证规定的程序提出索赔,具体

按《索赔签证工程量及费用确认表》执行。

3.1.4施工过程中承包单位必须建立工程签证台帐表,按规定与监理单位和指挥部进行核对。

3.1.5从施工总体部署考虑,为满足总体进度和工程质量及投资控制,承包单位对指挥部下达的指令应无条件执行。

3.2.监理单位职责

3.2.1监理单位须依据委托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对工程签证按规定并及时签署意见,监督工程签证的实施。及时发现、解决工程签证中的问题,并认真落实指挥部对工程签证的工作要求。

3.2.2监理单位负责核实签证的所有支持材料、工程量及费用,审核人员必须按合同、招标文件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监理单位对签证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签证资料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

责任。

3.2.3监理单位须建立工程签证台帐表,每月末与承包单位、指挥部工程管理部进行核对,确保工程签证台帐及时、准确和完整。

3.3 广发金融中心建设项目指挥部各职能部门职责

3.3.1工程管理部是指挥部工程签证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工程建设中发生签证的实施情况。对签证事项的合法性,真实性,签证资料的完整性及有效性,工程量准确性,签证费用进行全面审核,并对签证事项的真实性、工程量准确性负责。

3.3.2指挥部工程管理部每月末组织工程管理部、采购合同部、财务审价部对工程签证台账进行核对,并将校对情况(如签证原因、各部门审批工程签证的及时性,工程签证费用增减情况,工程签证增减费用占合同价的百分比情况等)书面通报各部门并抄报办领导,以便严格控制工

程签证,严格控制工程投资。

3.3.3采购合同部负责依据合同及招标文件规定对工程签证事项是否成立进行审核并对此负责。

3.3.4财务审价部是指挥部内部工程签证的最终审核部门;负责对签证事项的工程量及各类单价计算的合规性及合理性进行最终审核,确定工程签证费用。

4工程签证申请与审批流程

工作联系单工程量签证表工程签证费用审批表。

4.1《工作联系单》申请与审批流程(详见附图1)

4.1.1《工作联系单》是对可能发生的签证事件及其原因进行确认的凭证,承包单位在提出《工作联系单》申请时应附签证事件由来的证明材料,如:设计变更、施工图纸、指挥部文件、会议纪要、监理联系单、

监理指令等相关支持材料。若为监理单位或指挥部口头指令时则在《工作联系单》内详细说明。

4.1.2承包单位须在实施工程签证内容前三天内,将签证意向以《工作联系单》的形式一式十二份报监理单位,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指挥部工程管理部审批。

4.1.3监理单位在收到承包单位的《工作联系单》后1日内审核完毕,现场监理人员应立即到现场核实情况,确认签证事件原因的真实性,并将现场情况记录备忘。

4.1.4承包单位须在《工作联系单》经指挥部工程管理部和指挥部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但对于影响工程进度或施工安全的紧急事件在征得监理单位和指挥部工程管理部副总指挥口头同意后即可实施。《工作联系单》审批权限规定如下:

4.1.4.1工程签证费用估算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下的,由指挥部总指

挥审批,但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工程管理部审核签名后先执行,事后由总指挥补签。

4.1.4.2工程签证费用估算在1万元以上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由指挥部总指挥审批,但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副总指挥审核签名后先执行,事后由总指挥补签。

4.1.4.3工程签证费用估算在10万元以上,由指挥部总指挥审批。

4.1.5如果签证事件持续进行,承包单位须按监理单位要求的时间间隔(以七天为间隔),向监理单位提交有关此项签证事件详细进展的工作联系单。

4.2《工程量签证表》申请与审批流程(详见附图2)

4.2.1《工程量签证表》是在《工作联系单》工作内容完成后,对签证工程量进行核实确认的凭证。《工程量签证表》应附详细的工程量计算书(必要时附计算简图)和经指挥部工程管理部批复的《工作联系单》及

其它支持材料。

4.2.2承包单位须在《工作联系单》工作内容完成后3天内,提交《工程量签证表》及支持材料一式十份报监理单位审核,否则监理单位有权拒绝审批。

4.2.3监理单位应在2天内对《工程量签证表》审核完毕后报指挥部工程管理部审批。

4.2.4监理单位应跟踪签证事件的全过程,及时检查签证工作内容的完成情况,对《工程量签证表》中的工程量应认真、严格的审核。对签证工程量中有回收使用价值的材料设备应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

4.2.5指挥部工程管理部在收到监理单位报送的《工程量签证表》2天内审核完毕,必要时对现场情况进行检查,涉及到重大且具有回收使用价值的材料设备指挥部技术管理部需参与并提出处理意见。经指挥部工程管理部审核确认的签证工程量才能作为工程签证费用审批表的依据。

4.3《工程签证费用审批表》申请与审批流程(详见附图3)

4.3.1《工程签证费用审批表》是对经广发金融中心工程管理部审核确认的签证工程量进行计价,明确签证费用的凭证。承包单位申报《工程签证费用审批表》时应附详细的签证费用计算书,所采用单价的计算依据和经审核的《工程量签证表》、经批复的《工作联系单》及相应的支持材料。

4.3.2承包单位须在收到经指挥部工程管理部审批的《工程量签证表》后3天内,提交《工程签证费用审批表》及相应支持材料一式八份报监理单位和指挥部工程管理部审批,否则监理单位有权拒绝审批。

4.3.3监理单位应在2天内审核完毕,提出明确的审核意见。

4.3.4指挥部工程管理部应在2天内审核完毕,加具部门意见后转采购合同部。

4.3.5指挥部采购合同部应在2天内审核完毕,加具部门意见后转财务

审价部。

4.3.6指挥部财务审价部应在3天内审核完毕,《工程签证费用审批表》审批权限规定如下:(详见4.1.4.1)

4.3.6.1一类签证即工程签证费用在10万元以上:由财务审价部上报办指挥长审核,指挥长审批后转工程管理部发往监理、承包单位。

4.3.6.2二类签证即工程签证费用在1万元至10万元以内(不含10万元):由财务审价部审核后报总工审批后转工程管理部发往监理、承包单位。

4.3.6.3三类签证即工程签证费用在1万元以内(含1万元):由财务审价部审批后转工程管理部发往监理、承包单位,指挥部根据合同约定不额外支付。

5工程签证资料规定

5.1工程签证事项在符合合同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经指挥部确认成立时,承包单位须按本办法的规定提供签证资料, 所提供的资料应能够相互解释、不存在分歧。

5.2承包单位在报送《工程签证费用审批表》时,其资料应列明清单目录并按如下顺序装订成册,所提供资料均需按顺序编制页码,一式八份:5.2.1《工程签证费用审批表》;

5.2.2工程签证费用计算说明及计算过程、合同外换算/新增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乙供材料/设备定价资料等支持工程签证费用计算的资料。

5.2.3《工程量签证表》及支持材料(已审批的原件)。

5.2.4《工作联系单》及支持材料(已审批的原件)。

5.2.5相关支持材料:提供经监理单位及指挥部确认的与《工作联系

单》即签证事项是否成立有关资料有:设计变更、施工图纸、有关会议纪要、指挥部文件、监理工作联系单、监理指令等。与《工程量签证表》即签证工程量有关的资料有:经监理单位及指挥部确认的反映原始地形地貌测量记录,批准的施工方案,现场照片,试验资料、地质勘察资料及施工记录等。发生以下工程签证内容时,其签证支持材料还需满足以下规定:

5.2.5.1土石方工程

所有涉及土石方工程签证须提供经监理单位、指挥部确认的签证事件发生前及结束时方格网图或纵横断面图(路基土方)或基坑断面图(基坑土方);图上应标注土质成份和实际的土石分界线。

5.2.5.2发生不可抗力事件

须提供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发布的资料,而且有相关资料证明该灾害影响到工程的顺利实施,或者影响工程质量需要返工或部分废弃。

5.2.5.3设计变更

(1)因设计变更造成的废弃工程,应提供经监理单位、指挥部工程管理部对已按图施工又需拆除或迁改的工程量签证表,同时应附拆除或迁改的照片,照片内容应能够反映时间、拆改部位、参加现场确认的三方人员。

(2)提供设计变更前及变更后的施工图纸或设计变更单(对局部复印图纸无签章或签章不全时,须经监理单位、指挥部工程管理部确认后盖章),并在变更前的施工图上标明拆除或迁改的部位。

(3)对废弃工程中有使用价值的材料设备,监理单位及指挥部工程管理部应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5.2.5.4业主指令的临时工程(作)量

(1)当发生实物量工程(作)量时,有业主下发图纸的需附图纸;无图的由承包单位绘图,经监理单位、指挥部工程管理部对图纸进行确

认。依据图纸计算工程(作)量,无法按图计算的,由承包单位、监理单位、指挥部工程管理部现场测量确定。

(2)当发生计日工、机械台班时,必须经监理单位、指挥部工程管理部一日一签,同时应提供计日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机械设备照片。

5.2.5.5其它承包单位的影响

应提供其它承包单位影响的部位、照片及实施情况的说明,按索赔签证处理的应列明原因,并填报“索赔签证工程量及费用确认表”,索赔签证办理程序及要求同工程签证。

5.2.5.6停工

(1)省市人民政府、上级主管部门、指挥部下发的停工指令。

(2)提供发生停工与承包单位自身无关的证明材料。

(3)提供停工期间施工现场留守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停滞的大型机械设备照片(吊车、塔吊、挖掘机等);同时提供经监理单位、指挥部

工程签证书写要求

关于工程(设计)变更、联系单、洽商、签证等有关问题的 说明 一、定义及适用范围 1、工程签证单可视为补充协议,如增加额外工作、额外费用支出的补偿、工程变更、材料替换或代用等,应具有与协议书同等的优先解释权,包括:(1)零星用工。施工现场发生的与主体工程施工无关的用工,如定额费用以外的搬运拆除用工等。 (2)零星工程。 (3)临时设施增补项目。 (4)隐蔽工程签证。 (5)窝工、非施工单位原因停工造成的人员、机械经济损失。如停水、停电,业主材料不足或不及时,设计图纸修改等。 (6)其它需要签证的费用。 2、工程联系单可视为对某事、某措施可行与否、变更替换或代替等的请求函件。甲、乙双方的联系单反映出一个工程的进展过程,是结算等的强有力的证明材料。 3、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 4、工程洽商记录主要是指施工企业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包含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洽商。 二、原则 (1)真实性。必须是在实施合同过程中确定存在和发生的,必须完全反映实际情况,能经得住推敲。 (2)全面性。所提供的证据应能说明事件的全过程。对涉及的发生理由、事件过程、影响、工程量等都应有相应说明,不能零乱和支离破碎。 (3)关联性。所提供的数据、描述过程应当能够互相说明,相互具有关联性,不能互相矛盾。

(4)及时性。应当及时,符合合同约定。 (5)逻辑性。不能与招标文件、合同、定额发生冲突,有发生的必要,不发生则影响工程工期、进度、质量。 三、增加费用所需证据的种类: (1)招标文件、工程合同、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图纸、技术规范等。 (2)工程各项有关的设计交底记录、变更图纸、变更施工指令等。 (3)工程各项经发包人或合同中约定的发包人现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签认的签证。 (4)工程各项往来信件、指令、信函、通知、答复等。 (5)工程各项会议纪要。 (6)施工计划及现场实施情况记录。 (7)施工日报及工长工作日志、备忘录。 (8)工程送电、送水、道路开通、封闭的日期及数量记录。 (9)工程停电、停水和干扰事件影响的日期及恢复施工的日期记录。 (10)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拨付的数额及日期记录。 (11)工程图纸、图纸变更、交底记录的送达份数及日期记录。 (12)工程有关施工部位的照片及录像等。 (13)工程现场气候记录,如有关天气的温度、风力、雨雪等。 (14)工程验收报告及各项技术鉴定报告等。 (15)工程材料采购、订货、运输、进场、验收、使用等方面的凭据。 (16)国家和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有关影响工程造价、工期的文件、规定等。 四、洽商、签证书写要求 至 1、原因:根据×××××指令或×××××纪要、通知、委托单、工程实际需要(详细描述,发生的的必要性),××时间、地点 2、工程概况描述

工程现场签证的九大技巧

工程现场签证的九大技巧,施工方必看!现场签证,不包含在施工合同和图纸中,也不像设计变更文件有一定的程序和正式手续。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难免会遇到需要签证的工程量。那么,施工企业该如何做,才能处理好工程签证,顺利拿到钱呢?一定要注意这九大技巧! 一、现场签证的主要内容 1、现场经济签证包括: (1) 零星用工。施工现场发生的与主体工程施工无关的用工,如定额费用以外的搬运、拆除用工 等。 (2) 零星工程。 (3) 临时设施增补项目。 (4) 隐蔽工程签证。 (5) 窝工,非施工单位原因停工造成的人员、机械经济损失。如停水、停电,业主材料不足或不及时,设计图纸修改等。 (6) 议价材料价格认价单。结算资料汇编规定允许计取议价价差的材料,需要在施工前确定材料价格。 (7) 其它需要签证的费用。 2 、工期签证包括:停水、停电签证;非施工单位原因停工造成的工期拖延。 二、现场签证的重要作用. 工程结算主要依据有: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图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定额以及阶段资料汇编等法规性文件,而现场签证以书面的形式记录了施工现场发生的特殊费用,直接关系到业主和施工单位的切身利益,是工程 结算的重要依据。 特别是对一些投标报价包死的工程,结算时更是对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进行调整。 现场签证是记录现场发生情况的第一手资料。通过对现场签证的分析、审核,可作为索赔事件的处理提供依 据,并依据正确的计算索赔费用。 三、工程签证目前存在的问题

现场签证的处理是工程施工中最容易引起争议的部分。产生问题的原因一方面由于建筑市场的不规范,另一方面是参加建设的各方(包括业主、监理、施工单位)不够重视。总的来说有以下几个 方面的问题: 1、应当签证的未签证,如零星工程,零星用工等,发生的时候应当及时办理。很多业主在施工中随意性较大,施工中长改变一些部位,既无设计变更,也不办现场签证,待结算时发生补签困难,引起纠纷。 2、有一些施工单位不清楚哪些费用需要签证,缺少签证意识,进行不规范的现场签证。一般情况下,现场签证需要业主、监理、施工单位三方共同签字才能生效,缺少任何一方都属于不规范的签证,不能作为结算和索赔的依据。 3、违反规定的签证,有些现场管理人员不了解合同当中工程造价发生的有关规定,产生了一些违反规定的签证,这类签证是不能被认可的 四、把好现场签证关是一项重要工作 作为一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熟悉合同,应特别注意有关成本控制的条款。因为在很多合同中,业主会根据自身的条件和要求约定一些特殊条款,比如,有一个项目要求合同和现场签证必须有总监签字才能生效,无总监签字的现场签证是不能作为结算和索赔的依据。 2、及时处理,一方面由于工程建设自身的特点,很多工序会被下一道工序覆盖,如基础土方工 程,还有一些在施工过程中拆除,如临时设施。另一方面参加建设的各方人员都有可能变动此,现场签证应做到一事一签,一次一签,及时处理、及时审核,并填签证费用审核表,计算费用,上报业主,和业主多沟通,当好业主的参谋。 3、严格签证,这是施工管理人员必须履行的职责。利用我们的专业知识,严格分析现场签证就能避免违反规定的签证出现,该签证的就签证,不该签证的就不签证。应当有监理工程师的签字,并熟悉定额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从专业的角度审核签证是否合理、正确,以免最后浪费精力和成本。 五、工程量签证要把握好总体原则

建设工程现场签证管理规定

**************企业标准 现场签证管理规定 Q/SDJG -2015 1 目的 为了规范现场签证管理,建立健全现场签证审批程序,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江苏*******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现场签证管理。 3 部门与职责 3.1 基建/安装工程部负责督促按规定程序办理、监督、审核现场签证。 3.2 造价管理部参与、审核现场签证。 3.3 监理单位负责组织组织工程量现场签认;监督现场签证的实施;审核现场 签证文件。 3.4 施工单位负责提出现场签证;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现场签证文件; 3.5 稽察室负责现场签证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参与工程量现场会签。 4 现场签证范围 4.1 施工图纸不能准确计算工程量的;图纸中未标明按规范必须施工的;图纸 图示尺寸未标注或标注有误的工程内容; 4.2 设计内容不完善的工程内容;土石方工程;甲方原因增加的工作内容;4.3 按照经批准的施工方案对实际实施情况的确认; 4.4 施工合同中规定的以及其他需要办理签证的内容; 4.5 严禁同一工程内容重复办理签证; 4.6 本规定与施工合同冲突的以施工合同为准。 5 现场签证报批程序 5.1 现场签证分为措施性签证和实体性签证。措施性签证按《工程变更管理规 定》报批,实体性签证按本条5.2至5.11款执行。 5.1.1 实体性签证:形成合同工程实体的签证;

5.1.2 措施性签证:不形成合同工程实体的签证;或形成合同工程实体但是因 施工安全或施工技术要求的签证。 5.2 实体性签证工作流程(如图4). 5.3 施工单位提出并填写工程签证单附表1:《工程签证单》、附表2:《工程量 计算书》(一式二份)。 5.4 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基建/安装工程部(专业工程师通知造价、稽查 部门)会审或现场会签工程量; 5.5 施工单位编制、报审现场签证文件(包括工程量计算书和工程量计算支持 文件)(一式二份); 5.6 监理审核现场签证,同意并签字确认;或补充资料重新申报; 5.7 基建或安装工程部审核现场签证,同意并签字确认,交付造价管理部;或 通过监理要求施工单位补充资料重新申报; 5.8 造价管理部接收资料,审核现场签证并返回基建或安装工程部;或通过监 理要求施工单位补充资料或重新申报; 5.9 基建或安装工程部根据管理权限报批现场签证; 5.9.1 属权限外签证项目,基建或安装工程部填报附表3-1:《现场签证费用审 批表》(权限外),报集团审核。审核通过,批准文件返回基建/安装部; 或退回,要求基建/安装部通过监理通知施工单位补充资料或重新申报,或否决签证,基建/安装部通知监理不予签证; 5.9.2 属权限内签证项目,基建或安装工程部填报附表3-2:《现场签证费用审 批表》(权限内),报石化核心层审核。审核通过,基建/安装工程部报集团备案,并接受备案文件;或退回,要求基建/安装工程部通过监理通知施工单位补充资料或重新申报,或否决签证,基建/安装工程部通知监理不予签证; 5.10 基建/安装工程部将现场签证批准文件通过监理返回至施工单位。 5.11 签证项目实施完成,需按本条第5.3款、5.4款办理工程量现场会签手续。 6 现场签证办理时效 6.1 各单位报送、审核、审批现场签证必须在7日内完成;第“5.4”款的现场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

建设项目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试行) 二0一一年一月 目录 1.总则 (2) 2.工程签证内容 (3) 3.工程签证管理职责 (4) 3.1承包单位职责 (4) 3.2监理单位职责 (4) 3.3指挥部各职能部门职责 (5) 4.工程签证申请与审批流程 (6) 5.工程签证资料规定 (9) 6.附表及附图 (12)

1总则 1.1为加强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规范工程签证申请、审批流程及费用管理,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合法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建设项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建设的所有工程项目。 1.3参与工程签证的人员须遵守“守法、公正、科学”的准则,签证内容必须真实反映事实,工程签证的计量计价须严格按合同及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1.4工程签证的支持材料必须合法有效、内容完整、记录真实、说明详尽、文字表述无异议、图示尺寸准确。 1.5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审批通过的工程签证费用,可作为办理工程进度款计量支付的依据,具体计量支付还须符合相关合同规定;只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工程签证费用才能纳入工程结算内容。工程签证费用的最终审定以政府广发行结算审核终审部门审定为准。 1.6工程变更: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对部分或全部工程在材料、工艺、功能、构造、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及施工方法等方面做出的改变。工程变更的内容包括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和其他变更。 1.7工程签证:在工程变更执行过程中,由于非承包单位原因引起费用增减而

发生的,且在竣工图中无法反映,经监理单位和指挥部确认的工程(作)量,按规定办理的凭证。 1.8工程签证必须要“一事一签、随发生随签”,承包单位须在本办法规定时间内报送工程签证,逾期报送的,指挥部有权不予受理。 1.9指挥部工程管理部是工程签证的归口管理部门,本办法在执行过程中若有未尽之处,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处理。 2工程签证内容 2.1可办理工程签证的内容 2.1.1因施工现场条件与合同条款及招标文件的约定不符,或合同及招标文件约定必须由承包单位承担的费用(风险)以外而发生的工作内容。 2.1.2承包单位已按原施工图纸施工,因设计变更引起的拆除、返工、修改的工程(作)量,且在竣工图中无法反映原施工情况的工作内容。对设计变更中属于新增且又能在竣工图中反映的项目,则不属于签证范围。 2.1.3指挥部指令承包单位实施且属于合同及招标文件约定必须由承包单位承担的费用(风险)以外而发生的临时工程(作)量。 2.1.4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环境及条件限制,或指挥部施工总体部署要求等原因,其他承包单位在严格按照经指挥部、监理单位审批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时,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为了造价咨询项目组,做好施工现场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加强施工现场签证审核工作,规范我公司签证工作的行为,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现场签证的内容 现场签证:主要是指在工程建设的施工过程中,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完成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施工合同内容以外的额外工作及其产生的费用,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所办理的书面签字凭证。 二、现场签证的主要类型 1、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等)导致工程量增减,材料变换,隐蔽工程签证等; 2、因设计变更引起的拆除、地下障碍的清除迁移; 3、合同规定,需要实测实量的工作项目; 4、在施工合同之外,以现场签证确认工程量的零星工程; 5、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不包括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各种技术处理措施; 6、红线外施工道路的修补(红线内的施工道路修补已在合同中);临时设施增补项目、现场简易通道的搭建、临时用工等; 7、窝工,非施工单位原因停工造成的人员、机械经济损失。如停水、停电,发包人所供材料不足或不及时、设计图纸修改等; 8、施工中材料的变更;议价材料价格认价单等; 9、承包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

费用增加而要求发包人给予补偿损失的索赔。 10、因其它原因引起必须的签证。 三、现场签证的审批 1、监理工程师接到施工单位现场签证申请的当日内,需到现场对工程变化情况进行调查,审核现场签证内容,并签署意见。 2、项目部工程师核实其中核实签证的原因、事项及工程量,并签署意见。 3、现场工程造价人员对签证工程量和费用进行审核。 4、工程造价人员审核完成后,填报《现场签证审批单》,根据签证的审批权限,对签证进行审核。 四、现场签证单填写要求 1、所有工程量必须经现场测量后填写,到场人员必须当场在现场签证单上签字或当场在记录的原始数据上签字后补签签证单。 2、现场签证单一式五份,甲方工程部、代建公司、监理单位、造价跟踪单位、乙方各留一份,现场签证单必须在一个星期内四方签字盖章完毕,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顺延一个星期,否则签证单视同无效. 3、由乙方的原因造成签证单需要设计院或其他有关部门签字盖章,乙方负责办理。 4、签证原则上不允许签计时工,如有特殊临时用工情况,必须列明用工人数及用工时间。 五、现场签证的流程 1、监理工程师接到施工单位的签证后,在签证前必须认真核对

工程项目签证规范要求

工程项目签证管理规范要求 为加强现场工程签证管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做到管理有规章,签认有约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审批部门要求,结合实际,就现场签证内容完整性、真实性和时效性,制定本签证规范要求。 本规范要求适用于福建所属(控股)企业及二级签证活动,并作为检查、考核二级及所属(控股)企业签证管理活动的依据。 一、编制现场签证形式要求 (一)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签证单》应包含以下内容:工程签证审批表编号、工作联系单编号、工程名称、发生时间、发生部位或范围、发生的真实原因、现场签证内容、增减的工程量、相关图纸说明、经项目业主、BT投资方(若有)和监理单位等审批通过后的施工方案和签证发生前的照片及完工后的照片(要求有参照物)等相关资料。各子所属(控股)企业需要在相关方案、图纸和照片上等附件签字予以确认; (二)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必须在现场签证单上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后报送各子所属(控股)企业审核,各子所属(控股)企业在合格的《施工现场签证单》上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

(三)同一时段同一项工程内容不得拆分成若干现场签证,避免重复签证情况出现; (四)所有《施工现场签证单》必须一式柒份原件(BT 项目应为玖份),其中业主叁份、 BT投资方贰份、监理单位壹份、施工单位叁份。 二、现场签证流程 各子所属(控股)企业在《施工现场签证单》签署意见并盖章前必须依据管理体系内部流程,填写《工程签证审批表》后按表格要求进行审批。《工程签证审批表》必须为规范化的标准表格,需明确以下内容:工程签证审批表编号、施工现场签证单编号、工作联系单编号、工程名称、发生时间、发生部位或范围、发生的真实原因、现场签证内容、增减的工程量、相关图纸说明,表中签证事项和事由内容必须与施工现场签证单上的业主确认情况相符。 (一)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第9.14.2条规定,各子所属(控股)企业应在接到现场签证报告后的48小时内对报告内容进行核实,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二)签证工程实施完毕并验收合格7个工作日内施工单位应向各子所属(控股)企业报送完整的《施工现场签证单》及相关资料(含预算书及其电子版)。各子所属(控股)企业接到《施工现场签证单》后,必须严格把关,认真审核

工程建设签证技巧

工程建设签证技巧

————————————————————————————————作者:————————————————————————————————日期: 2

- 1 - 1 工程建设签证&技术联系单 签证的技巧 综合起来,个人认为就工程签证,有几个方面要注意: 1、施工前期签定总承包合同时,总承包合同中的多数条款都涉及工程造价,因此合同条款的签订是工程成本的重要环节。在签订过程中,既要按招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办事,又要对招标文件和设计中不明确不具体的内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通过谈判,争取到合理的合同条款。预测在施工过程中可能索赔和反索赔的因素,对在何种情况下可以避免责任的条款应研究透彻,并在条款申明确,力求在合同中限制风险和转化风险;尽量避免在合同中出现发展商“开脱责任条款”,对发展商指定的分包项目应明确双方职责,以此约束其违约行为;在合同中加进不可预见因素条款和双方约束条款;总之在合同中应为今后合同外签证和索赔建立理论根据。 2、施工过程中及时办理签证。由于工程工艺复杂或使用方、业主对装修标准、布局等方面经常变更,导致合同承包范围、工程包干造价随之发生变化,而许多业主在变更时,不是在口头上就是会议上要求变更,往往很少发出书面通知,项目部应主动将其间发生的工程变更从自身角度出发,写出核定单,逐项列表汇总,每隔15天送发展商一次签认,并纳入当月工程款计收。对由于发展商的原因,造成工程延误及损失,项目部应作书面统计送交发展商确认,作为工程竣工工期核验依据,把双方可能引起争议的空间压减到最低。在实际操作中不能只顾埋头苦干,而缺乏书面签字确认意识,克服“服从甲方,不办签证”、“分包违约,没有追偿”等弊端。 3、在竣工决算阶段,项目部有关施工、材料部门必须积极配合预算部门,将有关资料汇总、递交至预算部门,预算部门将中标预算、材料实耗清单、人工费发生额进行分析、比较,查寻决算的漏项,以确保决算的正确性、完整性;与此同时,将合同规定的“开口”项目,作为增加决算收入的重要方面。一般来说普通项目必须受定额的制约,很少有灵活伸缩的余地,而“开口”项目的取费则有较大的潜力,对一些定额缺项的项目,可参照相近定额,进行换算。在换算过程中,可根据已签证的施工工艺 (方法),充分发挥自己的业务技能,提出合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伍家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明确变更、签证的权限范围,加强现场施工管理,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及质量要求,同时为工程结算提供客观、真实、准确的依据,认真做好现场签证及有效控制签证流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现场签证的原则:1)准确计算原则;2)实事求是原则;3)及时处理原则;4)避免重复原则; 5)现场跟踪原则;6)授权适度原则。 第三条现场签证的基本要求:1)真实性;2)合理性;3)准确性。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协助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对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的管理与实施;负责判断签证内容是否属签证范畴,负责权衡、分析是否予以签证,得出结论上报甲方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 第五条公司授权派驻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负责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的协调管理与实施;负责判断监理签证内容是否属签证范畴,负责权衡、分析是否予以签证,得出结论上报工程部。 第六条工程部负责审查签证内容,签证范畴是否属于合同约定承包范围以外的工作,对是否予以签证得出结论,会同

法务部对予以签证的费用进行经济性评审。 第七条工程施工方(简称乙方)负责对甲方或监理下达的指令及需由乙方签证的工作内容进行签证,并对签证的及时性、真实性负责。 第三章现场签证内容及权限 第八条现场签证的内容 1、工程量清单范围以外工作内容的。 2、合同约定承包范围以外的工程的。 3、施工图和设计变更造成工程量增减的。 4、甲方确定的必须通过签证才予确认的。 5、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必须签证的。 6、法律、法规及现行有效标准规定必须签证的。 第九条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全权负责签证的工程量投资估算不超过5万元,若签证的工程量投资估算超过5万元,需责任方提出设计变更或工作联系单后,建设单位相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协同甲方专业工程师、甲方造价管理人员共同审核批复后再实施。 第四章现场签证参加人员 第十条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公司专业工程师、造价工程师、乙方代表、监理单位代表。根据签证的权限,确定参加签证的人数,参加签证单人员最少不少于3人,即现场代表、监理单位代表、乙方代表。

_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一、工程签证界定: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对超出合同范围或超出施工图纸以外的工程量及工作量增减进行现场记录、确认、审核、形成书面记录,为办理补充预算、工程付款、工程结算提供依据。 工程签证包括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特急零星项目。 二、现场签证流程: 1、施工单位(或甲方工程部)书面申报工程签证附件。 2、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部三方现场审核、确认增减工程量,在附件上三方签字。 3、由工程部专业主管工程师填报工程签证会签单。 4、预算部复核。 5、总工及分管副总审批。并在附件上签署最终审定意见。 6、将签署最终审定意见的附件返回给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部、预算部,作为结算及付款依据。由预算部将签证纳入项目成本预警系统。 7、工程签证会签单原件留预算部,复印件留工程部备查。 三、签证权限: 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加盖公章。

2、监理单位:总监(或总监代表),加盖公章。 3、工程部:专业主管工程师,工程部经理。 4、预算部:主管工程师,预算部经理。 5、高管:总工、分管副总审批。 非以上人员签字均为无效签证。签证流程经办人为工程部专业主管工程师。在签证过程中实行量价分离原则,工程部确认发生的工程量,预算部负责工程量的计算和套价。 四、签证时效: 工程签证严禁事后补办,施工单位必须在隐蔽工程隐蔽之前提交签证附件,非隐蔽工程完成3日内提交签证附件,监理单位和工程部接到签证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预算部接到签证在2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公司高管3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若施工单位不按规定的时间提交签证单视为放弃签证,逾期不予办理。 五、设计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图纸有问题,必须上报公司分管副总,并会同设计院研究,由设计院出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施工前经四级审核:监理、工程部、预算部、公司高管。最后由公司副总在设计变更上签署意见,下发实施。 若由施工单位或甲方提出设计变更,均由提出方出方案,按以上流程审核。 六、特急零星项目:

工程签证要求及标准

工程签证 工程签证按承发包合同约定,一般由承发包双方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价款之外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注:目前一般以技术核定单和业务联系单的形式反映者居多)。 通俗的解释工程签证是指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发包双方根据合同的约定,就合同价款之外的费用补偿、工期顺延以及因各种原因造成的损失赔偿达成的补充协议。 依据承发包合同约定 分类 现场经济签证 包括: (1)零星用工。施工现场发生的与主体工程施工无关的用工,如定额费用以外的搬运拆除用工等。 (2)零星工程。 (3)临时设施增补项目。 (4)隐蔽工程签证。 (5)窝工、非施工单位原因停工造成的人员、机械经济损失。如停水、停电,业主材料不足或不及时,设计图纸修改等。

(6)议价材料价格认价单。结算资料汇编规定允许计取议价材差的材料,需要在施工前确定材料价格。 (7)其它需要签证的费用。 工期签证包括 停水、停电签证;非施工单位原因停工造成的工期拖延。 注意事项 及时办理现场签证。凡涉及经济费用支出的停工、窝工、用工签证、机械台班签证等,一定要在第一时间找现场代表核实后签证,如果现场代表拒签,可退一步请他签认事实情况,及工期顺延。并且要马上向你的领导汇报办理情况。不适合以签证形式出现的如议价项目、材料价格等,应在合同中约定而合同中没约定的,应由有关管理人员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 签证七原则 1 、准确计算原则:如工程量签证要尽可能做到详细、准确计算工程量,凡是可明 确计算工程量套综合单价(或定额单价)的内容,一般只能签工程量而不能签人工工日和机械台班数量。 2 、实事求是原则:如无法套用综合单价(或定额单价)计算工程量的内容,可只 签所发生的人工工日或机械台班数量,但应严格把握,实际发生多少签多少,不得将其他因素考虑进去以增大数量进行补偿。

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编号:SM-ZD-67111 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总则 1.为加强基建工程现场签证的管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结合《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招标管理办法(B版)、《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基建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A 版)》、监理合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2.现场签证是施工合同管理的核心内容,是合同结算的重要依据。 3.对现场签证实行分级授权管理,本办法明确和规范了现场签证的内容、范围以及现场签证人员的资格、责任和权限及签发的程序。 4、设立了现场签证相应的监督、复核机构。凡违背签证管理规定的,追究签证人员的责任并给予处罚。 5、施工承包商应在签证事件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签证申请,否则视为主动放弃,将不再给予签证。 6、现场签证的管理分为现场见证和费用签证两个环节。

施工现场签证内容

施工现场签证内容 在竣工决算时,往往要补办签证,例如马镫筋,决算时才补办,马镫筋的规格、形状、分布,还有哪些是属于现场签证的? 答:1、现场签证主要是指施工企业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包含而施工过程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签证。它是施工过程中所遇到的某些特殊情况实施的书面依据,由此发生的价款也成为工程造价的组成部分。 现场签证的方式及注意点:现场签证的方式包括工程技术、工程经济、工程工期及工程隐蔽等几种,无论哪一种其最终都会直接或间接地发生现场签证价款,影响整个工程造价,现分述如下: (1)工程技术签证它是业主与承包商对某一施工环节技术要求或具体施工方法进行联系确定的一种方式,包括技术联系单,是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具体化和有效补充,因其有时涉及的价款数额较大,故不可忽视。对一些重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技术措施的临时修改,应征求设计人员的意见,必要时应组织论证,使之尽可能地安全适用和经济。 (2)工程经济签证它是指在工程施工期间由于场地变化、业主要求、环境变化等可能造成工程实际造价与合同造价产生差额的各类签证,主要包括业主违约、非承包商引起的工程变更及工程环境变化、合同缺陷等。因其涉及面广,项目繁多复杂,要切实把握好有关定额、文件规定,尤其要严格控制签证范围和内容,现举例如下: a.设计变更或施工图有错误,而承包商已经开工、下料或购料。此类签证只需签变更项目或修正项目,原图纸不变的不要重复签证,已下料或购料的,要签写清楚材料的名称、半成品或成品、规格、数量、变更日期、是否运到施工现场、有无回收或代用价值等。 b.停工损失,包括由非承包商责任造成的停工或停水、停电超过间接费规定的范围。如停工造成的工人、机械、模板、脚手架等停滞的损失;临时停水、停电超过定额规定的时间;由于业主资金不到位,长时间中断停工,大型机械不能撤离而造成的损失。当发生停工时,双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签认停工的起始日期、现场实际停工工人的数量、现场停滞机械的型号、数量、规格、已购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等。对于间接费定额已明确规定的,不要再另行签证。对于定额没有规定的,如停工模板、支撑、脚手架等停滞损失如何界定和补偿,是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应根据不同的工程实际情况来作出补偿。双方均应实事求是地根据工程的具体实际情况,参考有关定额和规定,尽可能合理地办理签证。 c.建筑材料单价的签证。建筑材料的价格是影响工程造价的重要因素之一,在工程结算造价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随着建设事业的发展和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建筑材料价格也因市场产、供、销变化和国家政策影响而不断升降,从而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的升降。因此,建筑材料单价的签证价款控制尤其重要。在办理建筑材料单价的签证时,应注意弄清哪些材料需要办理签证以及如何办好,因为并不是所有的建筑材料都要办理签证。如笔者所在的湛江市,从1992年10月开始实行指导价,对于文件规定需调超指导价的主要材料或某些特殊材料,可以给予签证,但一些辅助材料,如铁钉、油漆、周转材、石灰等则不需办理签证。对于所签证的建筑材料单价,如已包含采保运杂费的应注明,避免结算时重复计算。不要把建筑工程主要材料的单价签证列入直接费,应只作调价差处理。对于需办签证的材料单价,最好双方一起作市场调查,如

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管理办法(2015版)

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2015版) (2015年1月28日总经办会审核通过)

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管理流程 监理单位承包单位项目部项目公司/集团 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管理流程草拟《甲方通知 单》并完成内部审 批 根据审批意见修改通知单,编号、签 字、盖章 收发文档根据《甲方通知 单》发起《签证申 请单》收发文档、审核核实申请内容,发起签证申请审批签证申请明源审批 根据签证申请审批结果完成《签证申请单》建设单位意 见、签字、盖章、 编号 收发文档,编号签证实施监督实施 实施完成,发起签 证验收,《现场签 证验收单》现场验 收人员签字,承包 单位签章签证确认明源审批根据签证确认审批,完成建设单位意见、签字、盖章等内容收发文档,编号接收文档根据签证验收填报 《现场签证计价 单》 审核审核,发起现场签证确认审批流程,上传《现场签证验收单》 审核,上传《现场签证计价单》审核

1目的 加强现场签证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提高现场签证的结算效率,有效地控制项目成本。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开发的项目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因发生超出合同范围而出现的有关费用、工期等变动情况。 3重要说明 3.1.现场签证未经审批不得实施 对于工程实施过程中,因发生超出合同范围而出现的有关费用、工期等变动情况,在符合合同约定以及本规定的条件下,要求承包人必须通过有效的申报(即:《现场签证申请单》)并获得我司流程审批和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未经审批擅自实施的属于无效行为。签证经审批实施后必须及时办理确认审批手续后,方能办理相关结算、付款。 3.2.签证验收 当变更、签证的工作内容完成之后,承包人必须在验收时提交工程量确认文件(即:《现场签证验收单》),并在完工后最迟不超过7日内完成监理及发包人签字确认,否则项目公司应不予审核和支付费用。 3.3.隐蔽工程 对于隐蔽工程和事后无法计算工程量的变更和签证,要求承包人必须在覆盖或拆除前,会同监理人,我司现场工程师及成本人员共同完成工程量的确认和费用谈判,否则项目公司应不予支付费用。 3.4.停工、窝工 对于停工、窝工类事件,在停工、窝工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及时提出现场签

最新现场签证管理办法资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现场管理、工作流程。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现场签证应严格执行以下原则 第二条权利限制原则:对现场签证管理实行严格的权限规定,不在权限范围之内的签字一律无效。 第三条时间限制原则:对现场签证及其结算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禁止事后补办。 第四条一单一算原则:一个现场签证单应编制一份结算单,且对应一个工程合同。 第五条完工确认原则:现场签证完工后,甲方现场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完工后5日内履行相关手续后签字确认,如属隐蔽工程,必须在其覆盖之前签字确认。 第六条原件结算原则:现场签证的结算必须要有齐备的、有效的原件作为结算的依据。总包单位应汇总上月已完工且手续完备的设计变革及现场签证,核清造价并签字(相关各方)确认。 第七条标准表格原则:所有现场签证单都必须使用甲方规定的标准表格。 第八条50万元以上的工程合同,甲方与承包单位签署工程合同的同时,应与承包单位另行签订《关于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协议》作为合同的补充协议,供双方执行。50万以下的工程合同应有符合本办法的相应条款。

第三章现场签证类型 现场签证是指对施工管理中发生的零星事件的确认,例如:因涉及变更引起的拆除、地下障碍的清除迁移、临时用工等。现场签证的主要类型有: 第九条因设计变更导致已施工的部位需要拆除(需注明设计变更编号); 第十条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等)变化,导致工程量增减,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第十一条合同规定需要实测工程量的工作项目。 第四章现场签证的一般办理流程(附件1)第十二条项目监理、造价咨询及甲方职能部门、现场工程师在签证前必须认真核对签证工程的施工时间、工作内容、发生原因、发生的工程量、工日数、机械台班数以及签证所发生的费用应由何方负担等。特别是对发生的原因及责任单位的交代应详细、明确。 第十三条监理工程师、甲方预算合约现场工程师、甲方现场工程师应避免签署类似“情况属实”或“工程量属实”等模糊性内容,而必须实度实量后签字确认完成或未完成的事实或者工程量、材料材质和规格、工日数、机械台班等。原则上监理工程师不应直接在签证签认有关单价或总价。所有的确认和签证单都需经甲方负责人核准后方为有效。 第十四条签证单一般应附有交工图纸,项目监理及甲方职能部

施工单位填写工程签证单的技巧

施工单位填写工程签证单的技巧 建筑管理2011-03-24 14:20:00 阅读40 评论0 字号:大中小订阅 本文引用自wuhelo100《施工单位填写工程签证单的技巧》 涉及费用签证的填写要有利于计价,方便结算。不同计价模式下填列的内容要注意:如果有签证结算协议,填列内容要与协议约定的计价口径一致;如无签证协议,按原合同计价条款或参考原协议计价方式计价,另外签证的方式要尽量围绕计价依据(如定额)的计算规则办理。 各种合同类型的签证内容。可调价格合同至少要签到量,固定价格合同至少要签到量、单价;成本加酬金合同至少要签到工、料(材料规格要注明)、机(机械台班配合人工费用)、费。如能附图的尽量附图。另外签证中还要注明税前造价或税后造价。 同时注意以下填写内容的优先次序: 1、能直接签总价的最好不要签单价;(金额特别大的除外) 2、能够直接签单价的最好不要签工程量; 3、能够直接签结果的(包括直接签工程量的)最好不要签事实; 4、能够签文字说明的最好不要附图; 其它需要填列的内容。主要有:何时、何地、何因;工作内容;组织设计(人工、机械);工程量(有数量和计算式必要时附图);有无甲供材料。签证的描述要求客观、准确,隐蔽签证要以图纸为依据,标明被隐蔽部位、项目和工艺、质量完成情况,如果被隐蔽部位工程量在图纸上不确定,还要标明几何尺寸,并附上简图。施工以外的现场签证,必须写明时间、地点、事由、几何尺寸和原始数据,不能笼统的签注工程量和工程造价。签证发生后应根据合同规定及时处理,审核应严格执行国 家定额及相关规定。 签证单要分日期和编号分别列入结算。非一事一签的签证或图纸会审纪要,一张资料中涉及到多个事项,在编制此单结算时,还要注明“第X条”以便清楚。 低价中标后必须注意勤签证;当发生诸如合同变更,合同中没有具体约定,合同约定前后矛盾,对方违约等情况时,需要及时办理费用签证、工期签证或费用加工期签证。 如何对待业主拒签。乙方所填写的签证内容貌应使不在现场的人员能过看签证也能知道具体事件发生的内容,最好使其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不会给人造成模糊概念。在编制签证之前,首先要熟悉合同的有关约定,针对重点问题展开签证理由。同时,应当站在对方角度来考虑陈述理由和罗列签证内容,这样既容易获得签证,又使签证人感觉不用承担风险,只有这样,对方才容易接受并签证,否则,对方会不原意接受而拒签,如果遇到对方有意的不讲道理的拒签,实践中可以采取收发文的型式传达甲方(叫一般工作人员去办理)。不需要强迫甲方在签证单上签字,只需要在收发文本上签字,这样就可以证明业主已收到我方的发文,即使甲方不在签证单上签字,也会因超过法定时间,而签证 自动生效。 建筑工程识图、审图要点 工程开工之前,需识图、审图,再进行图纸会审工作。如果有识图、审图经验,掌握一些要点,则事半功倍。现谈谈本人的识图、审图经验,供参考。-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暂行办法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暂行办法 为规范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处于受控状态,特制定本办法。 一、职责分工 1、公司授权派驻工地工程师(简称甲方代表)负责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的管理与实施。 2、工程施工方(简称乙方)负责对甲方下达的指令或需由乙方签证的文件的签证。 3、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施工场所签证的测量及核实。 二、签证工作内容 1、基础开挖超出设计要求时,必须进行签证确认。 2、合同以外的土方工程。 3、施工图和设计变更以外的工程内容。 4、甲方确定的必须通过签证才予以确认的。 5、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必须签认的。 6、法律、法规及现行有效标准规定必须签证的。 三.现场签证参加人员 甲方代表、甲方预算员、乙方代表、监理单位代表。 四.现场签证单填写要求 所有工程量必须经现场测量后填写,到场人员必须当场在现场签证单上签字或当场在记录的原始数据上签字,后补签签证单。现场签证单一式四份,甲方工程部、财务部、监理单位、乙方各留一份,现场签证单必须在一个星期之内四方签字盖章完毕,否则签证单视同无效。在工程签证中原则上不得以点工形式出现。如有特殊原因需发生点工且数量较大时,必须由主办人员所在的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五.现场签证程序 1、乙方提出签证申请甲方、监理单位同意进行签证甲方代表组织相关人员现场进行工程量测量、签字确认。 2、乙方填写现场签证单(现场签证单必须使用国家统一标准规范表格)各单位必须签字盖章并留存乙方对签证单做一份完整预算作为结算依据。

六、签证的效力 1、乙方应予提报签证的文件,但未经甲方签证的,均属无效。已实施未经签证所产生的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对甲方的指令确有异议(拒签),在甲方坚持要求执行时,乙方应予以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拒不执行指令而造成的损失则由乙方承担。 2、凡签证责任人未按法律、法规、现行有效标准及合同约定时间内对对方提出的文件予以签证或签复的,应视为要求已被确认,由此产生的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3、本办法为甲乙双方在合作中的经济或法律责任界定的依据,包括返工、返修、停工损失、延误的工期及其他经济损失。 七.例外处置 1、必要时,甲方可发出口头指令,施工方对甲方的口头指令应予以执行。但乙方应在48小时内提出书面文件,甲方必须签证确认。 2、在特殊情况下,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下达指令的要求,并将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48小时内不予下达或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及顺延的工期,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 八、附则 本办法自行文之日起执行。

工程施工签证规定及流程

工程施工签证规定及流程 一、工程施工签证的适用范围 1、对在施工图或竣工图或设计变更中都不能表示的增减工作量的确认; 2、对合同约定或行业法规规定所需的签证确认; 3、对合同范围外的零星工作量的确认。 二、工程施工签证事件 以下事件统称为签证事件,必须进行签证确认: 1、A类:设计变更引起的拆除、改造等在施工图或竣工图或设计变更中都不 能表示的增减工作量(施工图或竣工图或设计变更中已表示或可以表示的 不得计入签证); 2、B类: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施工措施增减项目; 3、C类:按合同规定或行业法规或定额规定需签证确认的项目或费用(如土 石比例及类别、运距等); 4、D类:合同约定需签证确认的现场计时工项目或费用。 5、E类:合同承包范围以外的零星工程或零星费用; 三、工程施工签证的分类 按签证实施过程是否使签证对象的状态发生改变划分为一次签证与二次签 证两类: 1、状态改变的,需作二次签证:先对签证事件的现状、实施方案进行签证 确认,再实施,实施完成后对完成情况签证确认; 2、状态不变的,只需作一次签证,确认事实即可。 四、工程施工签证流程 按后附“工程签证审批流程”及相关表格执行。 办理签证流程时必须附上签证依据和签证原因说明、签证范围和内容、实施方案、验收记录等,附有反映现场状况、尺寸等的图纸、照片等,附 上预结算书、工程量清单、工程量计算书等全部相关资料,必要时进行签 证事件分析与实施方案论证。

签证事件实施方案审批单(附表1-1)

2、本表及其相关资料仅为实施方案的依据,不能作为结算依据。经实施完成并通过了《签证事件完成验收及结算确认单》审批的《签证事件完成验收及结算确认单》及其相关资料才是结算依据。 3、本表适用于仅确认工程量,暂不提交工程预算的情况。 签证事件实施方案审批单(附表1-2)

工程签证单

工程名称:新昌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镜岭镇下潘村) 建设单位新昌县镜岭镇人民政府施工单位大有环境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浙江景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施工部位下潘村管网 由于施工的需要,施工时对原有水渠产生的影响,村民一直要求对原有过水渠进行修复,经三方同意所以进行如下修复。 变更内容: 1.下潘村#57--#59-#68管网采用混凝土包管,并沿水渠一边修起水坎。长度 为26.7m,宽40mm,高50mm。 2.#61--#65管网采用混凝土包管,并沿水渠一边修起水坎。长度为24.9m, 宽40mm,高60mm。 建设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监理单位: 总/专监(签字): 年月日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签字): 年月日 由施工单位填报一式三份,审核后建设、施工单位各保留一份。

工程名称:新昌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镜岭镇下潘村) 建设单位新昌县镜岭镇人民政府施工单位大有环境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浙江景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施工部位 下潘村终端建设 由于终端建设的需要,新建一挡土墙用于提高水池水位。 变更内容: 新建的浆砌挡土墙长3.0m,高1.1m,下底宽1.0m,上底宽0.3m。详见下图 建设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监理单位: 总/专监(签字): 年月日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签字): 年月日 由施工单位填报一式三份,审核后建设、施工单位各保留一份。

工程名称:新昌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镜岭镇下潘村) 建设单位新昌县镜岭镇人民政府施工单位大有环境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浙江景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施工部位下潘村管网 由于施工的需要,施工时对原有水渠产生的影响,村民一直要求对原有过水渠进行修复,经三方同意所以进行如下修复。 变更内容: 1、下潘村#143--#147管网采用混凝土包管,并沿水渠一边修起水坎。长度为38.5m,宽0.4m,高0.7m。 建设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监理单位: 总/专监(签字): 年月日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签字): 年月日 由施工单位填报一式三份,审核后建设、施工单位各保留一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