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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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传染病管理制度

医院传染病管理制度

医院传染病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实施办法》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制定疫情报告制度等相关制度,并切实落实。

二、责任疫情报告人在发现传染病疫情,按要求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登记本,在规定时间内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疫情,由网络直报人员按规定时限网络报告疫情。

三、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责任疫情报告人应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时限网络报告疫情。

四、医院相关科室和服务站要做好访视记录、不漏报,各项内容填写齐全,妥善保管传染病访视记录卡。

五、发现甲类传染病或乙类传染病中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和脊髓灰质炎的病人或疑似病人,需转诊至专门医院,转院时应当将病人的病历复印件随同病人一并交付转入的医疗机构,认真办理交接手续。

当发现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时,转诊时应开具转诊手续,一式三份,病人联由病人保管,接收医院联由医生转交。

转诊存根相关科室设专门档案保存。

六、疫源地及时处理,做好消毒隔离指导,杜绝续发病例,
做好预防知识宣传工作。

七、根据不同季节传染病预防知识,根据传染病流行情况做好应急预防宣传教育工作。

八、传染病管理小组主管领导组织组织人员,每月进行一次传染病报告情况调查,做好检查记录,根据检查结果进行奖惩。

九、传染病疫情管理相关资料分类、归档保存。

十、疫情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转让或泄露信息报告系统操作帐号和密码。

十一、对疫情信息资料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密。

传染病管理实施细则

传染病管理实施细则

传染病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传染病的防控工作,提高公众的健康水平,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传染病防控工作。

第三条传染病管理实施细则的基本原则是公众健康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

第四条传染病防控工作应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原则,形成组织合力。

第五条传染病防控工作应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提高防控能力和水平。

第六条各级政府应加大对传染病防控的投入力度,确保资源到位、工作有序开展。

第二章预防传染病的基本要求第七条预防传染病的基本要求是强化公众教育宣传,加强传染病的监测和报告,提高传染病预防控制能力。

第八条各级政府应加强对传染病的宣传工作,普及预防知识,提高公众的健康意识和卫生习惯。

第九条传染病的监测和报告工作应当健全,确保传染病的发现和报告及时准确。

第十条加强对传染病的疫情分析,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指导社会公众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第三章传染病的分类和控制措施第十一条按传染源的不同,传染病可分为人传人型、动物传人型、环境传人型。

第十二条传染病的控制措施包括预防接触、预防传染源和预防传播途径。

第十三条针对不同类型的传染病,应采取相应的传染病控制措施。

第十四条人传人型传染病的控制措施包括隔离、消毒、个人防护等。

第十五条动物传人型传染病的控制措施包括动物检疫、禁止食用野生动物、限制活禽交易等。

第十六条环境传人型传染病的控制措施包括加强环境卫生管理、水质监测和治理等。

第四章传染病的应急处理第十七条发生传染病疫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展开防控工作。

第十八条各级政府应保证应急物资的供应,做好疫点的隔离和封控工作。

第十九条加强疫情监测和数据报送,确保疫情信息的及时共享和汇总。

第二十条卫生部门应加强对疑似病例的筛查和检测,确保及时诊疗、隔离和治疗。

第二十一条政府部门应加强社会稳定工作,防止谣言传播和社会恐慌。

第五章监督和评估第二十二条加强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024年传染病管理制度(四篇)

2024年传染病管理制度(四篇)

2024年传染病管理制度一、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在法定报告时限内,以最快速度向本市病控制与预防中心(简称疾控中心,下同)报告。

二、实行传染病首诊负责制。

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及时转入传染病定点收治医疗机构。

三、建立传染病个案登盲目产,按照卡片登记项目填写齐全,不得漏项。

掌握其动态情况,做好追踪随访。

四、做好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应急救治、转院治疗等。

必要时对病人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进行预防性消毒;对病人接触者,实行医学观察;密切接触预防性用药。

五、协助疾控中心开展传染病症候群(如发热、腹泻、因病缺勤、缺课等)监测工作。

建立监测资料档案,开展监测分析。

六、加强对结核病传染源扫现与报告,配合疾控中心做好辖区内恢复期结核病病人的送药和访视工作。

七、建立健全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制度,开展防治知识宣传,高危人群行为干预、咨询、检测、转诊服务;协助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医学随记、医疗救助;妥善保管工和档案,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八、对传染病预防、治疗管理中,发生传染病疫情缓报、漏报、谎报、隐瞒不报,造成疫情扩大或传染病暴发流行的部门和责任人,应严格追究责任。

2024年传染病管理制度(二)为认真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保证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传染病的科学管理,特制定传染病管理制度。

一、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为传染病责任报告人。

二、门诊医生诊治病人,必须登记门诊日志,要求登记项目准确、完整、字体清楚。

三、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以及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肺炎、肺炭疽、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时,____小时内填写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疫情网络直报,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发现乙类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和丙类传染病____小时内通过疫情网络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四、责任报告人发观麻疹、白喉、百日咳、脊灰、流脑、乙脑、伤寒及副伤寒、钩体、疟疾、出血热等我市重点管理的传染病及疑似病人,以最快方式报告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配合检诊。

传染病管理制度范本(5篇)

传染病管理制度范本(5篇)

传染病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保障公众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各类传染病的防控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的实施目标是做好传染病的防控工作,降低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风险。

第四条传染病防控工作包括传染病的监测预警、传染病的诊断治疗、传染病的疫情报告和传染病的防治宣传等方面。

第五条本制度的执行责任单位为本单位的卫生健康部门。

第二章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第六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传染病预防与控制机制。

第七条本单位应加强传染病的监测预警工作,及时发现和报告传染病疫情。

第八条本单位应落实传染病的防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保证水质安全、加强个人卫生教育等。

第九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传染病的诊断治疗体系,确保患者可以及时得到诊断和治疗。

第十条本单位应加强传染病疫情的报告工作,及时向上级卫生健康部门、社区等报告传染病的疫情情况。

第十一条本单位应开展传染病的防治宣传,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认识和防控意识。

第三章传染病的应急处理第十二条本单位应制定传染病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流程和责任人。

第十三条本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保障传染病应急处理的需要。

第十四条本单位应进行定期的传染病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五条本单位应及时报告传染病的疫情情况,确保上级部门可以及时做出应对措施。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对于故意隐瞒、虚假报告传染病疫情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对于不按照本制度要求进行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给予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单位的卫生健康部门所有。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替代之前的相关制度。

第二十条其他未尽事宜可根据需要制定补充规定,并报请上级卫生健康部门备案。

传染病管理制度范本(2)一、目的与适用范围1.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传染病的管理,保护公众健康,预防传染病的传播和流行。

2.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社区和公共场所等。

医院传染病各项管理制度

医院传染病各项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传播和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传染病责任报告人1. 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为传染病责任报告人。

2. 责任报告人应熟悉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掌握传染病防治知识,具备传染病诊断、报告和处理能力。

三、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1. 责任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时,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络直报或电话报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 发现甲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传染病时,应在2小时内报告。

3. 责任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立即采取隔离、消毒等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四、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1. 门诊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台,对疑似传染病病人进行初步筛查,确保传染病病人得到及时隔离治疗。

2. 预检分诊人员应熟悉传染病防治知识,掌握传染病诊断标准,对疑似传染病病人进行正确分诊。

五、传染病消毒隔离制度1. 传染病病人与非传染病病人应分开安置,同类传染病病人相对集中,特殊感染病人单独安置。

2. 传染病病人所在病室应定时通风换气,每周空气消毒一次,地面应湿式清扫,遇污染时即刻消毒,每月大扫除一次。

3. 病人床单位、医疗器械、物品等应按规定进行消毒处理。

六、传染病病人管理1. 传染病病人应严格执行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2. 传染病病人出院、转科或死亡后,床单位须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3. 加强传染病病人心理护理,做好健康教育,提高病人自我防护意识。

七、传染病宣传教育1. 定期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传染病防治水平。

2. 利用宣传栏、网络等多种形式,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

八、传染病资料管理1. 传染病资料应妥善保管,确保资料完整、准确、安全。

2. 传染病资料应按规定期限保存,定期进行整理归档。

传染病质量管理制度

传染病质量管理制度

传染病质量管理制度传染病是由各种病原体引起的能在人与人、动物与动物或人与动物之间相互传播的一类疾病。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传染病质量管理制度。

一、传染病预防管理制度1、加强健康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如宣传栏、宣传册、讲座等,向公众普及传染病的预防知识,包括传播途径、症状、预防措施等,提高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2、环境卫生管理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定期对公共场所进行消毒、通风,减少病原体的滋生和传播。

加强对水源、食品的卫生管理,防止污染。

3、免疫接种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组织开展疫苗接种工作,提高人群的免疫水平,预防相应传染病的发生。

4、疫情监测建立健全传染病监测体系,及时收集、分析、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

医疗机构要加强预检分诊工作,对发热、腹泻等症状的患者进行筛查和诊断。

二、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1、责任报告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均为责任报告单位;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和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2、报告病种法定传染病(甲类、乙类、丙类)、其他传染病(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等重点监测疾病。

3、报告程序与方式责任报告人发现传染病患者、疑似患者和病原携带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向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报告方式包括网络直报、电话报告等。

4、报告时限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患者或疑似患者,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 2 小时内报告;其他乙、丙类传染病患者、疑似患者和病原携带者应在 24 小时内报告。

三、传染病控制管理制度1、医疗机构控制措施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对患者、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对疑似患者,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对医疗机构内的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传染病管理制度(6篇)

传染病管理制度(6篇)

传染病管理制度一、传染病报告(1)根据病种,依法填写传染病报告卡,送防保科网上直报。

____和乙类按照甲类管理传染病应立即报告防保科,在____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

乙类传染病中除乙类按照甲类管理传染病按____时限外,其余均不得超过____小时。

丙类传染病报告时限均不得超过____小时。

如超过以上各时限,即为迟报。

(2)双休日、节假日期间由防保科安排人员负责传染病报告值班,以确保工作日以外时间传染病报告的及时性。

二、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1)门诊日志至少包括就诊日期、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现住址、工作单位(学生填写学校班级、幼托儿童填写幼儿园班级)、联系电话、病名(初步诊断)、发病日期、初诊或复诊(2)出入院登记至少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现住址、工作单位(学生填写学校班级、幼托儿童填写幼儿园班级)、联系电话、入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转归情况(如果死亡,还应填写死亡原因和死亡日期)三、检验、影像科室登记及反馈(1)检验科室登记项目包括送检科室和医生、病人姓名、性别、年龄、检验结果和检验日期;影像科室(含放射科、b超室等)检查登记包括开单科室和医生、病人姓名、性别、年龄、检查结果和检查日期。

检验师或影像医师在登记病人检查信息时不得漏登或项目缺漏。

(2)对门诊和住院部门送检或开单的病人检出异常检验或检查结果,特别是对于传染病诊断有确诊或临床诊断意义的病原学、血清学、临检指标和病理影像,应在出具检验、检查结果后,除将报告单交予病人外,应在两小时内将异常检验或检查结果报告单送达送检(开单)科室或医生,并做书面反馈记录或由送检(开单)医生签字接交。

四、传染病培训考核每年对全院职工以及新进人员分别____开展一次传染病培训。

培训内容应包括《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规范》、____部下发的部分传染病诊断防治相关文件等。

培训结束后,统一进行培训效果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限期再次受考核,如仍不合格,脱岗学习一周,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再上岗。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定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定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做好传染病的监测和控制工作,及时掌握传染病的发病情况和传播趋势,确保公众的健康和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信息报告的范围1.传染病病例报告:各级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应当及时向上一级卫生主管部门报告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并汇总报送至上级卫生主管部门。

2.传染病疫情报告:各级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向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报告传染病的疫情情况。

3.传染病监测报告:各级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定期进行传染病监测,并将监测结果报告给上级卫生主管部门。

三、信息报告的内容1.传染病病例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1)患者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2)患者的病情情况,包括症状、就诊医院、确诊时间等。

(3)患者的接触史,包括是否与其他传染病病例有接触等。

2.传染病疫情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1)各类传染病的疫情统计数据,包括发病人数、死亡人数等。

(2)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和传播趋势分析。

(3)传染病的防控措施和效果评估。

3.传染病监测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1)各类传染病的监测数据,包括发病率、死亡率等。

(2)传染病的变异情况和感染源分析。

(3)传染病的病原学研究和预测分析。

四、信息报告的时间要求1.传染病病例报告应当自发现之日起24小时内报告。

2.传染病疫情报告应当根据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定期报告。

3.传染病监测报告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定期报告。

五、信息报告的方式2.传染病疫情报告应当以书面形式报送至上级卫生主管部门。

3.传染病监测报告应当通过电子邮件、网络平台等方式报送至上级卫生主管部门。

六、信息报告的保密1.传染病信息报告涉及个体的隐私问题,各级卫生主管部门和医疗机构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传染病报告信息的保密性。

2.传染病信息报告仅用于传染病的监测和控制工作,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七、信息报告的监督和管理1.各级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其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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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管理规定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JIEK MA on December 15th, 2012.
传染病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保证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传染病的科学管理,特制定传染病管理制度。

一、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为传染病责任报告人。

二、门诊医生诊治病人,必须登记门诊日志,要求登记项目准确、完整、字体清楚。

三、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种染性非典肺炎以及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的病人、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时,城镇6小时内、农村于1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防疫站报告,并同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发现乙类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城镇12小时内农村于24小时内、丙类传染病24小时内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四、责任报告人发观麻疹、白喉、百日咳、脊灰、流脑、乙脑、伤寒及副伤寒、钩体、疟疾、出血热等我市重点管理的传染病及疑似病人,以最快方式报告防疫站并配合检诊。

五、责任报告人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应准确、完整、字体清楚,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交医院指定的疫情管理人员。

六、诊治传染病病人时,要按规定作好消毒、隔离施。

七、疫情管理人员要按规定作好疫情的收集报告工作,每月一次传染病漏报自查,做好门诊日志、疫情旬报、传染病花名册、自查统计、奖惩情况等资料并存档。

八、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人、医院负责人不履行职责,违反以上规定,按《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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