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货管理规定
串货管理制度

串货管理制度公司为了维护正当的竞争秩序,保护合法客户权益,并严肃处理串货行为,制定了以下的串货管理制度。
一、定义1.1 串货是指销售人员将公司商品或服务以低于规定价格对外销售,违反公司的销售政策和价格设定标准,从而导致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行为。
1.2 串货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公司内部销售行为,确保销售团队遵守公司的销售政策和价格设定标准,防止串货行为对公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
二、责任及义务2.1 公司的管理层有责任制定合理的销售政策和价格设定标准,并及时对其进行调整和优化。
2.2 销售团队负责遵守公司的销售政策和价格设定标准,不得进行串货行为。
2.3 相关部门负责监督和审查销售行为,发现串货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罚和整改。
三、串货监控措施为了及时识别和监控串货行为,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3.1 设立内部监察部门,负责串货行为的监控和调查工作。
3.2 销售团队需要定期向监察部门报告销售情况,包括销售数量、销售额等,并配合监察部门的调查工作。
3.3 销售系统将设置串货监控模块,能够及时识别出销售行为中的异常情况,并提示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四、处罚措施4.1 销售人员发现串货行为,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同时停止相关销售活动,积极配合监察部门的调查工作。
4.2 一旦查实某一销售人员存在串货行为,公司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 暂停或取消销售人员的激励计划;- 追究法律责任。
4.3 公司将建立串货行为举报机制,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并对举报人进行保密。
五、培训和教育为了确保销售团队充分了解公司的销售政策和价格设定标准,公司将定期组织相关培训和教育活动,包括但不限于:5.1 新员工入职培训,将串货管理制度纳入培训内容。
5.2 定期组织销售政策和价格设定标准的培训,提高销售人员对公司政策的理解和执行能力。
六、奖励制度为了鼓励遵守公司销售政策和价格设定标准的销售人员,公司将实行奖励制度,包括但不限于:6.1 达成销售目标的销售人员将获得相应的奖金和奖励。
销售串货管理制度范本

销售串货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销售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企业品牌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销售渠道和销售区域的销售管理,包括经销商、代理商、分销商等。
第三条公司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销售串货行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进行管理,对违反本制度的销售行为将予以严厉查处。
第二章销售管理第四条公司对销售区域进行划分,明确各区域的销售权限和责任。
销售区域内的销售活动由该区域的经销商、代理商、分销商等负责。
第五条销售人员应严格遵守销售区域划分,不得跨区域销售。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跨区域销售,必须提前向公司申请,经公司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六条公司制定统一的市场零售价格,销售人员需按照公司规定价格销售产品,不得擅自降低价格或进行价格战。
第七条销售人员应按照公司的销售政策和促销活动进行销售,不得擅自更改促销内容和条件。
第八条公司对销售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法律法规意识,确保销售人员遵守公司制度和法律法规。
第三章串货管理第九条销售串货是指销售人员违反销售区域划分,将产品销售给非所在区域的经销商、代理商、分销商等行为。
第十条公司建立销售串货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销售串货行为,均有权向公司举报。
第十一条对涉嫌销售串货的销售人员,公司将会进行调查核实。
经查实存在销售串货行为的,公司将依据本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销售串货行为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职、解除劳动合同等。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三条对积极举报销售串货行为,经查实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将给予奖励。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制度的销售人员,公司将依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第十六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串货管理制度

串货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在商业领域中,串货是指通过非正常渠道获取商品并进行转卖的行为。
这种行为不仅对企业的声誉造成损害,还可能导致销售数据失真、利润减少等问题。
为了规范和管理串货问题,确保企业的正常经营秩序,采取一套完善的串货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制度目标1. 确保产品来源合法合规,杜绝串货现象的发生;2. 提高销售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3. 加强对销售渠道的管控,防范经销商及员工利用串货行为谋取不当利益;4. 保护企业品牌形象和知识产权。
三、制度内容1. 供应链管理(1)建立和完善供应商管理制度,确保供应商的合法经营以及产品的质量;(2)制定严格的供货合同,明确供货要求、价格、数量等细节,严禁供应商私自转售产品。
2. 渠道管理(1)选择有良好信誉和诚信经营的经销商和代理商;(2)与经销商签署明确的分销协议,明确禁止经销商从非授权渠道采购商品;(3)定期对经销商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其销售行为的合规性。
3. 员工管理(1)建立健全员工招聘和培训机制,加强员工道德教育和职业道德约束;(2)对员工进行定期的岗位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其对串货问题的识别能力;(3)建立举报制度,鼓励员工对串货行为进行举报,并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4. 监控与检查(1)建立串货风险监控机制,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对销售数据进行实时监控;(2)定期进行库存盘点和销售数据的比对,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核查;(3)建立内部稽查部门,负责对员工、经销商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调查和检查。
四、制度执行1. 建立责任体系,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和权限;2. 开展定期的内部培训,提高员工对串货管理制度的理解和遵守程度;3. 设立奖惩机制,对执行制度良好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反制度的个人和机构进行纪律处分;4. 定期评估和改进制度的执行效果,及时完善制度内容和执行方式。
五、制度宣传1. 制定宣传计划,通过公司内部媒体、员工培训和会议等方式,将制度内容广泛传达给所有员工;2. 利用公开透明的渠道,向供应商、经销商及合作伙伴介绍和解释制度内容,确保他们的知情权;3. 定期组织宣传活动,加强员工对公司及品牌形象的认同感和荣誉感。
医药公司串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药公司经营行为,加强药品流通环节管理,防止串货现象发生,确保药品质量和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司所有药品经营环节,包括采购、储存、配送、销售、售后等全过程。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规范;2. 维护公司利益,保障消费者权益;3. 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4. 严肃查处串货行为,确保市场秩序。
第二章串货的定义与危害第四条串货是指同一药品在不同区域、不同渠道、不同销售对象之间进行交叉销售的行为。
第五条串货的危害:1. 打乱市场秩序,影响正常经营;2. 降低药品价格,损害消费者利益;3. 质量难以保证,存在安全隐患;4. 影响公司声誉,损害品牌形象。
第三章预防措施第六条严格采购管理:1. 采购部门应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信誉良好的供应商;2. 采购合同中明确约定药品来源、销售区域等条款;3. 对采购的药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符合国家标准。
第七条规范销售管理:1. 销售人员应遵守公司规定,不得擅自变更销售区域;2. 严格审查客户资质,确保客户符合销售要求;3. 销售过程中,如发现串货行为,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
第八条加强仓储管理:1. 仓库应按照药品分类、储存条件等进行分区存放;2. 严格执行出入库管理制度,确保药品数量、品种、批号等准确无误;3. 定期检查库存药品,确保在保质期内。
第九条优化配送管理:1. 配送部门应按照订单要求,确保药品安全、及时送达;2. 配送车辆应保持清洁,防止污染药品;3. 配送过程中,如发现串货行为,应立即停止配送,并报告上级领导。
第四章惩处措施第十条对违反本制度,涉嫌串货的员工,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罚:1. 警告、记过、降职、降薪等行政处分;2. 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涉嫌串货的供应商,公司将终止合作关系。
销售窜货管理制度

销售窜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销售业务,保障公司合法权益,强化销售队伍管理,防范串货风险,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销售串货定义销售串货是指销售人员在接受订单后,通过调包、挪货、私下协商等方式擅自改变订单信息,或在销售过程中以低于市场价出售产品等行为。
第三章销售串货管理职责1. 公司销售总监负责销售串货管理工作,并制定相关制度和规定;2. 销售经理负责具体执行销售串货管理工作,监督销售人员的销售行为;3. 销售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司销售制度,不得串货行为,如发现串货行为应及时举报。
第四章销售串货工作流程1. 销售订单接受:销售人员接受订单后,应核实订单信息,与客户确认,务必与客户签订正规销售合同;2. 销售订单处理:销售人员应及时将订单信息录入系统,派发相关部门办理,并按规定时间完成订单处理;3. 销售回访:销售人员应及时回访客户,确认订单信息,及时反馈客户需求,确保订单顺利进行;4. 销售结算:销售人员应按照合同约定完成结算,不得擅自将款项挪作他用。
第五章销售串货风险防范1. 加强销售人员培训,提高销售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业务素养,规范销售行为;2. 定期进行销售业绩核查,对业绩异常的销售人员进行全面调查,并对串货行为进行严肃处理;3. 建立销售串货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内部审计,及时发现串货问题,迅速处置;4. 加强对销售环节的监督,建立举报机制,鼓励员工揭发串货行为,确保公平竞争。
第六章销售串货惩罚措施1. 对发生串货行为的销售人员,首次给予口头警告,并进行记录;2. 对重复发生串货行为的销售人员,给予书面警告,并扣除相关绩效奖金;3. 对严重串货行为的销售人员,给予停职、降级、开除等处分。
第七章销售串货管理制度执行1. 公司销售总监负责监督销售串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定期进行评估;2. 销售经理负责具体执行销售串货管理制度,监督销售人员的销售行为;3. 销售人员对销售串货管理制度有异议或建议,可向公司销售总监反映,或通过公司内部渠道反馈。
销售串货管理制度

销售串货管理制度一、总则串货是指销售人员在销售产品时,将不符合要求或过期的产品混在其中出售,以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串货不仅伤害消费者的利益,也会损害企业品牌和形象,严重影响企业长期发展。
为了规范销售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提高企业竞争力,制定本销售串货管理制度。
二、串货定义1. 串货是指销售人员在销售产品过程中,故意混入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过期或已损坏的产品进行销售的行为。
2. 串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将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混入销售产品中;(2)将过期产品混入销售产品中;(3)将已损坏产品修复后混入销售产品中;(4)以低价销售欺骗消费者。
三、串货管理原则1. 依法合规。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销售串货等违法违规行为。
2. 诚实守信。
保证销售产品的质量和真实性,不得故意欺骗消费者。
3. 保护消费者权益。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销售产品进行真实有效的宣传和说明。
4. 严肃处理。
对于发现的串货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并给予合适的处罚。
四、串货管理措施1. 加强培训。
定期开展销售人员关于串货管理的培训,提高销售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
2. 设立监督机制。
建立串货举报系统,鼓励消费者和员工积极举报串货行为,对举报者进行保护。
3. 强化销售管理。
建立健全的销售管理制度,明确销售程序和责任分工,规范销售行为。
4. 加强监督检查。
定期对销售产品进行检查,监督销售流程,及时发现和处理串货行为。
5. 加强惩处措施。
对串货行为严重的销售人员,给予相应的惩处,包括警告、处罚甚至解雇。
六、串货处理流程1. 接到串货举报后,由销售部门负责收集相关证据,并核实串货行为。
2. 如果确认存在串货行为,销售部门应立即停止该销售人员的上岗工作,并进行内部调查。
3. 内部调查结果应及时上报公司高层管理,制定相应处理措施。
4. 对于串货行为严重的销售人员,公司可以对其进行警告、处罚甚至解雇等处理措施。
5. 对于串货行为造成的损失,公司应及时赔偿受害消费者,并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串货处罚管理制度
串货处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
第三条串货行为是指员工违反公司规定,通过私下渠道或其他途径销售公司产品或信息,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获取经济利益的行为。
第四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员工行为,加强对串货行为的监管,严肃处理串货行为。
第五条根据公司规定,对串货行为将采取一定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处分、开除等。
第二章串货行为的界定第六条下列行为构成串货行为:(一)员工私自销售公司产品或信息,获取非法利益;(二)员工未经许可,将公司产品或信息泄露给他人,牟取私利;(三)员工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泄露公司内部机密信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
第七条对于其他不符合公司规定的员工行为,如擅自外借公司资产、滥用职权等,同样将被视为串货行为。
第三章处罚措施第八条对于第六条规定的串货行为,公司将采取以下处罚措施:(一)轻度串货行为,首次给予口头警告,再次发现将给予书面警告;(二)严重串货行为,将进行调查核实并报领导审批,依照公司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自行离职或开除。
第九条对于串货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条公司将建立串货行为档案,用于记录员工的违规情况,以便今后查处。
第四章诚信教育第十一条公司将定期开展员工诚信教育宣传活动,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
第十二条公司将建立诚信行为奖励制度,激励员工守法经营,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
第十三条公司将加强对员工的监督管理,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公司的经营规范和稳定。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对于过去已发生的串货行为,也将依照本制度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对于本制度中未涉及的问题,可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第十七条本制度经经理层批准后正式公布施行,如有需要修改,须经经理层批准后生效。
《串货管理制度》
串货管理制度1. 背景和目的1.1 背景为了维护公司的商业声誉,保障公司的利益,规范市场秩序,防止串货现象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2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公司内部的货物流转程序,确保货物的合法合规流通,并避免货物被非法转移或者流向黑市。
同时,本制度还旨在加强对供应商、经销商和销售渠道的管理,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2. 合用范围本制度合用于公司所有涉及货物流转的环节,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仓库、物流、销售等部门。
同时,本制度还合用于公司与供应商、经销商、销售渠道之间的合作关系。
3. 主要内容3.1 采购管理3.1.1 供应商审核公司对供应商进行严格审核,审核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资质、信誉度、合法性等方面。
3.1.2 合同签订公司与供应商签订合法合规的采购合同,明确商品名称、数量、价格、交付方式等具体事项。
3.1.3 采购记录公司应当建立完整的采购记录,记录商品名称、数量、价格、来源等信息,并加盖公章和财务专用章。
3.2 仓库管理3.2.1 建立档案公司应当建立供应商档案、物流运输单据档案和仓库货物档案等,明确货物的来源和去向。
3.2.2 货物入库所有货物必须经过验收并记录入库,同时在财务系统上进行相应的存货管理。
3.2.3 库存盘点定期对仓库进行库存盘点,核实实际库存与账面库存的一致性,并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3.3 物流管理3.3.1 运输管理公司应当选择正规合法的物流运输公司进行运输,同时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完整。
3.3.2 配载管理公司应当严格按照配载计划进行装车,以免货物过多或者过少而引起损失。
3.4 销售管理3.4.1 客户审核公司应当对销售客户进行审核,确保客户资质、信誉度、合法性等方面符合要求。
3.4.2 合同签订公司与客户签订合法合规的销售合同,明确商品名称、数量、价格、交付方式等具体事项。
3.4.3 销售记录公司应当建立完整的销售记录,记录商品名称、数量、价格、去向等信息,并加盖公章和财务专用章。
串货管理规定
窜货管理制度本着谁开发谁收益的总体思想意识,在保证公司整体企业利益的前提下,有效地预防各区域间物流冲突,保护各区域市场利益,激发各地域的整体开发、维护、管理市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现拟定窜货管理制度如下:1.区域间不参与窜货.各区域应在本区域范围内销售产品,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跨区域销售,否则视为窜货.异地连锁配送将不视为串货,并配合好所辖区域的地总和终端经理的销售工作开展市场零售价统一,店宣活动,产品推广等工作事宜.连锁串货定义:连锁业务总部在异地,必由异地同事将供销业务关系确定,并覆盖连锁店进行市场销售和其他业务活动的产生将不视为串货.反之跨区域去联系异地连锁业务总部产生的异地销售则视为主动串货,公司将给予重罚.2.各地总终端经理应加强对自我区域市场的监控,随时掌握本区域终端销量态势,结合终端销量分析客户月销售状况.对不正常的销售现象,及时提出异议,查出根源,及时解决.3.在所辖区域发现非本区域货物销售,由区域地总盒终端经理将非本区域之货购进,并收集好小票作为凭据,核定确认批号、小号、规格、单价、数量、金额及进货渠道,形成书面材料,报省办;由省办调查核实,提出书面处罚意见.报总经理签署处罚文书,责成相关责任人执行.并将窜货事件通报全省所属各区域,以示警醒.4.处罚原则:对态度诚恳,积极配合公司调查,主动、积极收集和提供窜货行为的有关原始凭据、材料,配合公司开展反窜货工作、并及时采取措施堵塞漏洞,纠正错误、数量极少的、经本人申请、由省办督查协调、经双方同意达成意愿后、自行方式处理、督查部记录在案经双方签字、公司免以追究此类处理方法必须经被窜货方自愿同意.5.处罚准则:A.按查获数量以一个批号、小号三盒以上按整件计货单位核算令窜货方零售价买回,同时当月销售额并计入被窜方,并罚款同等金额70%给被窜货方,做为对市场的补偿费,拿出30%奖励举报人,余30%做为处理此事的费用.B.情节严重数额巨大一件货以上,除上述A条处罚外,公司将追加处罚----将本人上交的市场金全额罚没,并有权解除一切合同关系与一切业务关系.C.根据地总的责任大小,适当进行处罚.对有意参与者,将给予处罚,直至降级、辞退.并处于罚款同等金额30%的罚款.D.对知情不举、或参与此事,按上述A、B、C、节处罚外,另加罚款500---1000元处理.6.窜货处理程序:终端经理报地总,地总报省办,省办查实,按相关处罚条例执行.7.各省级地级营销人员、在下到本地区工作时,与当地的商业公司/医药连锁/营销公司/等商品流通领域,签订合同时必须注明串货事宜的相关约束和处罚条款,并切要密切关注,所在地区的所有商品流向包括批发售出的药品、物流走向等.2016年01月15日。
串货管理制度
串货管理制度为了保障公司的正常运作和经营利益,有效防止串货等不法行为的发生,我公司特制定了一套严格的串货管理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所有员工遵守公司的规定,保护公司的利益,并促进公司与客户之间的诚信合作。
一、定义和范围1. 串货定义:指员工将公司的货物私自转卖给其他公司或个人,以获取个人利益的行为。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无论其在公司内部还是外部。
二、责任和义务1. 公司的责任和义务:a) 提供必要的员工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和理解串货的严重性以及对公司的损害。
b) 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和监督机制,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和监督。
c) 对发现串货行为的员工,进行严肃处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2. 员工的责任和义务:a) 绝对遵守公司制定的串货管理制度,严禁从事串货等不法行为。
b) 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不得泄露给任何外部人士或机构。
c) 如有发现或怀疑他人从事串货行为,应立即向上级或公司监督部门报告。
三、预防和监测1. 员工培训:公司将定期组织串货管理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意识和警惕性,加强公司与员工之间的沟通和信任。
2. 内部监测:公司将建立和完善内部监控机制,通过审计、巡检和随机抽查等方式,发现和查处串货行为。
3. 外部协助:公司将与相关执法机构、行业协会等建立合作关系,共同打击串货等违法行为,维护行业和公司的正常秩序。
四、处罚和补偿1. 处罚措施:对于从事串货行为的员工,公司将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解雇等。
2. 赔偿责任:如发生串货行为导致公司遭受经济损失,责任员工需对公司进行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制度的执行和监督1. 制度执行: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对本制度的执行负有直接责任,应监督员工的遵守,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2. 制度监督:公司将委派专人负责制度的监督和执行情况的定期报告,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六、附则1.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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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货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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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窜货管理制度》
本着谁开发谁收益的总体思想意识,在保证公司整体企业利益的前提下,有效地预防各区域间物流冲突,保护各区域市场利益,激发各地域的整体开发、维护、管理市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现拟定《窜货管理制度》如下:
1.区域间不参与窜货。
各区域应在本区域范围内销售产品,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跨区域销售,否则视为窜货。
异地连锁配送将不视为串货,并配合好所辖区域的地总和终端经理的销售工作开展(市场零售价统一,店宣活动,产品推广等工作事宜)。
连锁串货定义:连锁业务总部在异地,必由异地同事将供销业务关系确定,并覆盖连锁店进行市场销售和其他业务活动的产生将不视为串货。
反之跨区域去联系异地连锁业务总部产生的异地销售则视为主动串货,公司将给予重罚。
2.各地总终端经理应加强对自我区域市场的监控,随时掌握本区域终端销量态势,结合终端销量分析客户月销售状况。
对不正常的销售现象,及时提出异议,查出根源,及时解决。
3.在所辖区域发现非本区域货物销售,由区域地总盒终端经理将非本区域之货购进,并收集好小票作为凭据,核定确认批号、小号、规格、单价、数量、金额及进货渠道,形成书面材料,报省办;由省办调查核实,提出书面处罚意见。
报总经理签署处罚文书,责成相关责任人执行。
并将窜货事件通报全省所属各区域,以示警醒。
4.处罚原则:
对态度诚恳,积极配合公司调查,主动、积极收集和提供窜货行为的有关原始凭据、材料,配合公司开展反窜货工作、并及时采取措施堵塞漏洞,纠正错误、数量极少的、经本人申请、由省办督查协调、经双方同意达成意愿后、自行方式处理、督查部记录在案经双方签字、公司免以追究(此类处理方法必须经被窜货方自愿同意)。
5.处罚准则:
A.按查获数量(以一个批号、小号三盒以上按整件计货单位核算)令窜货方零售价买回,同时当月销售额并计入被窜方,并罚款同等金额70%给被窜货方,做为对市场的补偿费,拿出30%奖励举报人,余30%做为处理此事的费用。
B.情节严重数额巨大一件货以上,除上述(A条)处罚外,公司将追加处罚----将本人上交的市场金全额罚没,并有权解除一切合同关系与一切业务关系。
C.根据地总的责任大小,适当进行处罚。
对有意参与者,将给予处罚,直至降级、辞退。
并处于罚款同等金额30%的罚款。
D.对知情不举、或参与此事,按上述A、B、C、节处罚外,另加罚款500---1000元处理。
6.窜货处理程序:终端经理报地总,地总报省办,省办查实,按相关处罚条例执行。
7.各省级地级营销人员、在下到本地区工作时,与当地的商业公司/医药连锁/营销公司/等商品流通领域,签订合同时必须注明串货事宜的
相关约束和处罚条款,并切要密切关注,所在地区的所有商品流向(包括批发售出的药品)、物流走向等。
2016年0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