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_KNT07-2020食品工业用(含复合主剂)洗涤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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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食品用洗涤剂原料名单》解读

10-30《食品用洗涤剂原料名单》解读

《食品用洗涤剂原料名单》解读一、制定背景和意义(制定《名单》的目的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行政许可管理规定》,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是指用于食品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的新材料、新原料或新添加剂。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用洗涤剂新品种安全性审查工作,以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安全风险的因素为重点,同时考虑环境保护需要及政府安全监管的可行性,制定《食品用洗涤剂原料(成分)名单》(以下简称《名单》)。

二、起草原则和依据(制定《名单》遵循什么原则和依据?)(一)《名单》是用于洗涤食品(包括果蔬、食品原料和食品半成品等)的洗涤剂原料,也可用于洗涤餐饮具和食品工业设备的洗涤剂,共计124种。

(二)经安全性评估并在国内已作为食品用洗涤剂原料使用的物质列入《名单》。

(三)经安全性评估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的物质禁止列入《名单》。

如国内外已知的致癌物质和高风险物质,或国内食品相关法规标准中规定禁止使用的,或化妆品禁用物质等。

(四)考虑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如节能节水)或环境健康等因素,已经在国外淘汰的物质不列入《名单》。

(五)对尚未列入该《名单》的食品用洗涤剂的新原料按照《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行政许可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主要内容(《名单》适用范围与包含内容有哪些?)(一)《名单》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洗涤剂》(GB14930.1)有效衔接,该标准中,根据产品使用对象和用途的不同分为A、B两类,本《名单》适用于A类,B类产品也可以使用。

(二)《名单》由序号、中文名称、CAS号、英文名称和通用名称5部分组成,其收录的信息以环境保护部《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中英文名称、美国化学文摘号(CAS号)或流水号,以及行业内广泛应用的通用名称为依据。

(三)《名单》所列物质按照《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 GB9685)方式排序,即中文名称按照字符、数字、英文字母及汉语拼音首字母的音序顺序排序。

食品用洗涤剂的执行标准

食品用洗涤剂的执行标准

食品用洗涤剂的执行标准洗涤剂在日常生活中被广泛使用,除了用于清洁衣物和家居用品外,还有一类特殊的洗涤剂被用于食品加工和生产过程中的清洁和消毒。

食品用洗涤剂具有特殊的执行标准,以确保洗涤剂对食品的清洁和消毒达到安全、卫生的要求。

食品用洗涤剂的执行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原料要求:食品用洗涤剂的原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不能含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如重金属、过量添加剂等。

原料应具有良好的清洁性能,对食品具有良好的去污、去油和杀菌消毒作用。

2. 清洁性能:食品用洗涤剂应具有良好的清洁性能,能够有效去除食品表面的油脂、污渍和残留物。

清洁过程中,食品用洗涤剂不能产生有害物质,不能对食品的质量和安全造成损害。

3. 杀菌消毒性能:食品用洗涤剂在清洁过程中应具有一定的杀菌消毒作用,能够有效杀灭常见的细菌、病毒和真菌。

杀菌消毒性能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确保食品在清洁过程中得到有效的消毒处理。

4. 清洗残留物:食品用洗涤剂在清洗结束后,应能够完全被食品表面冲洗干净,不留下任何残留物。

残留物的存在可能对食品的质量和安全产生不良影响,因此清洗残留物的限制应被明确规定。

5. 使用指导:食品用洗涤剂的包装上应有清晰明确的使用指导,包括使用方法、使用剂量、操作步骤等。

使用者应按照使用指导正确使用洗涤剂,以确保清洗效果和使用安全。

此外,在生产和销售过程中,食品用洗涤剂还应符合相关的质量管理和产品标识要求。

生产商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质量管理,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和可靠。

产品标识应包括产品名称、厂家信息、生产批次、生产日期、使用期限等必要信息。

综上所述,食品用洗涤剂的执行标准涉及原料要求、清洁性能、杀菌消毒性能、清洗残留物、使用指导等多个方面。

执行标准的制定旨在确保食品用洗涤剂的安全、卫生和有效清洁作用,为食品加工和生产提供良好的卫生条件和保障。

国家食品安全洗涤剂b类标准

国家食品安全洗涤剂b类标准

国家食品安全洗涤剂B类标准
一、原料要求
1.1洗涤剂的主要原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不得使用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质。

1.2洗涤剂中添加的辅助原料,如香精、色素等,应符合相关规定,不得对人体造成危害。

二、微生物指标
2.1洗涤剂中的微生物指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不得含有对人体有害的微生物。

2.2洗涤剂在生产过程中应进行严格的消毒和灭菌处理,确保产品无菌。

三、毒理学要求
3.1洗涤剂的毒理学指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对人体造成危害。

3.2洗涤剂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不得对人体造成危害,如皮肤刺激、眼睛刺激等。

四、稳定性要求
4.1洗涤剂应具有良好的稳定性,能够在不同的环境条件下保持其性能和品质。

4.2洗涤剂应具有较长的保质期,并在保质期内保持其性能和品质。

五、使用说明
5.1洗涤剂的使用说明应清晰明了,包括使用方法、使用量、注意
事项等,以指导消费者正确使用产品。

5.2洗涤剂的使用说明应根据不同洗涤对象和用途进行差异化描述。

六、标签标识
6.1洗涤剂的标签标识应清晰、准确、易读,包括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信息。

6.2标签标识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不得虚假标注或误导消费者。

七、储存和运输
7.1洗涤剂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应保持干燥、通风良好,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环境。

7.2洗涤剂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应避免与有毒有害物质混放,防止交叉污染。

关于食品用洗涤剂原料成分名单第一批编制说明

关于食品用洗涤剂原料成分名单第一批编制说明

附件2关于《食品用洗涤剂原料(成分)名单(第一批)》编制说明一、背景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我委负责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安全性审查工作。

按照《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行政许可管理规定》,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是指用于食品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的新材料、新原料或新添加剂。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用洗涤剂新品种安全性审查工作,我委组织制定了《食品用洗涤剂原料(成分)名单(第一批)》,为可用于洗涤食品(包括果蔬、食品原料和食品半成品等)、餐饮具和食品工业设备的洗涤剂原料。

二、制定过程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中心受我委委托,会同食品风险评估中心、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洗涤用品协会以及国际化学品制造商协会等有关单位,成立了工作组,经多次专家研究论证,并组织对国内生产销售的食品用洗涤剂配方原则、工艺构成、原料用途、生产销售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共收集到上万个原料成分信息,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的大小将食品用洗涤剂原料进行分类处理。

第一类可用于洗涤食品(包括果蔬、食品原料和食品半成品等)、餐饮具和食品工业设备的洗涤剂原料;第二类仅限用于洗涤餐饮具和食品工业设备的洗涤剂原料;第三类仅限用于食品工业设备的洗涤剂原料。

三、制定原则《食品用洗涤剂原料(成分)名单(第一批)》,即可用于洗涤食品(包括果蔬、食品原料和食品半成品等)、餐饮具和食品工业设备的洗涤剂原料制定原则:(一)经安全性评估并在国内已作为食品用洗涤剂原料使用的物质列入名单。

(二)经安全性评估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的禁止列入名单。

如国内外已知的致癌物质和高风险物质,或国内食品相关法规标准中规定禁止使用的,或化妆品禁用物质等。

(三)考虑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如节能节水)或环境健康等因素已经在国外淘汰的不列入名单。

(四)对尚未列入该名单的食品用洗涤剂新的原料按照《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行政许可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具体内容可用于洗涤食品(包括果蔬、食品原料和食品半成品等)、餐饮具和食品工业设备的洗涤剂原料,共计121种。

食品工业用洗涤剂酸性清洗剂产品技术要求标准2023年

食品工业用洗涤剂酸性清洗剂产品技术要求标准2023年

酸性清洗剂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品工业用酸性清洗剂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包括所有的修改单)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337.2工业硝酸稀硝酸GB9985手洗餐具用洗涤剂GB1493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洗涤剂GB/T30795食品用洗涤剂试验方法甲醇的测定GB/T30796食品用洗涤剂试验方法甲醛的测定GB/T30797食品用洗涤剂试验方法总砷的测定GB/T30799食品用洗涤剂试验方法重金属的测定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T6368表面活性剂水溶液pH值的测定电位法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检总局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技术要求3.1感官指标3.1.1外观无色或浅黄色均相液体,产品不分层,无悬浮物或沉淀。

3.1.2气味无色或略有刺激性气味。

3.1.3稳定性稳定性(液体产品)于-3℃〜-10℃的冰箱中放置24h,取出恢复至室温时观察无结晶,无沉淀;(40±1)℃的保温箱中放置24h,取出立即观察不分层,不混浊,且不改变气味。

3.2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要求。

3.3微生物指标项目限量检验方法菌落总数/(CFU/g或CFU/mL)≤10GB4789.2大肠菌群/(CFU/g或CFU/mL)≤10GB4789.33.4净含量要求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第75号令。

4试验方法4.1外观取样品在非阳光直射下进行目测。

4.2气味用嗅觉进行辨别。

4.3pH值的测定按GB/T6368-2008的规定执行。

4.4有效成分的测定4.4.1酸性产品按GB/T337.2-2014中6.3的规定进行。

天津市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公告

天津市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公告

天津市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1.22•【字号】津市场监管质监〔2020〕3号•【施行日期】2020.0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公告津市场监管质监〔2020〕3号日前,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在流通领域对食品相关产品等商品进行了监督抽查,现将监督抽查情况通报如下:一、食品用洗涤剂对标称河南、山西、山东、安徽、河北、天津等6个省及直辖市的10家企业生产的10批次食品用洗涤剂商品开展质量监督抽查。

依据国家标准GB 4806.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1493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洗涤剂》、GB/T 9985《手洗餐具用洗涤剂》和商品明示质量标准,重点检测了总活性物含量、pH、去污力、荧光增白剂、甲醇、甲醛、砷、重金属、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10项指标。

检测结果,合格8批次,不合格2批次。

不合格项目主要涉及总活性物含量、去污力等。

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对标称河北、浙江、广东、湖北、北京、天津、上海、深圳、山东、江苏、四川、安徽、河南、广东、福建等15个省及直辖市的55家企业生产的55批次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商品开展质量监督抽查。

依据国家标准GB 4806.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T18006.1-2009《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GB/T 10457-1989《聚乙烯自粘保鲜膜》和商品明示质量标准,重点检测了感官要求、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水(60℃,2h)、重金属(以Pb计)/4%乙酸(体积分数)(60℃,2h)、脱色试验等5项指标。

受检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质量指标全部通过此次质量监督抽查。

三、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对标称浙江、河北、北京、天津、广东、福建、山东、辽宁、四川、陕西、安徽、湖南等12个省及直辖市的36家企业生产的41个批次食品用纸容器开展质量监督抽查。

各种餐具洗涤剂配方

各种餐具洗涤剂配方

各种餐具洗涤剂配方手洗洗涤剂手工洗碟剂配方1组分w/% 组分w/%C12烷基苯磺酸钠10~20,染料、香精、防腐剂适量,乙醇5~10 椰油脂肪酸二乙醇酰胺3~5 ,壬基酚(EO)9醚5~10 ,水余量配方2组分w/% 组分w/%焦磷酸四钾(60%溶液)20 ,氢氧化钾(45%溶液)35 ,Kasil硅酸钾30 水10 ,高氯酸钠(15%溶液)5配方3组分w/% 组分w/%十二烷基苯磺酸钠(45%溶液) 51.00 ,柠檬酸(50%溶液,加到pH值7.5) 0.25 ,十二烷基苯磺酸钠(60%溶液) 20.00,水余量,氧化二甲基十四烷基胺 6.00手洗餐具洗涤剂配方1组分w/% 组分w/%烷基硫酸盐30,烷基聚苷 5 ,C12~14脂肪酸N-甲基葡糖酰胺5.0 ,枯烯磺酸钠3 ,C12烷基二甲基氧化胺3,乙醇 4 ,氯化镁1.5 ,水+添加剂余量说明本品含有多羟基脂肪酸酰胺和泡沫增强剂,适用于洗涤餐具,具有良好的清洁和发泡性能。

配方2组分w/% 组分w/%葡糖单癸酸酯10.0,乙醇 2.0,月桂酸二乙醇酰胺10.0,水余量说明本品对皮肤温和,不发黏,可用于餐具和其他家用洗涤剂。

配方3组分w/% 组分w/%烷基硫酸钠11.5,磺化丁二酸钾 2.6,烷基(EO)3,醚硫酸钠14.0 ,膨润土2.5,椰油酸单乙醇酰胺5.0 ,乙醇9.5,单乙醇胺3.0 ,焦磷酸钾1.0 ,亚硫酸钠12.5 ,碳酸钾0.1 ,氮川三乙酸钠5.0,水余量说明亚硫酸钠还原剂和单乙醇胺蛋白变性剂在手洗餐具洗涤剂中,在浸泡餐具时能迅速除去蛋白质和糖类污垢。

配方4组分w/% 组分w/%C12烷基(EO)3醚硫酸钠,15.0 二辛基氧化胺(EO)2,化合物10.0 ,乙醇5.0 ,水余量说明本品渗透性好,去污力强。

配方5组分w/% 组分w/%碳酸钠10.0 ,三聚磷酸钠40.0 ,淀粉酶1.0 ,焦硅酸钠12.0 ,蛋白酶 1.0 ,硫酸钠10.0 ,DTA 2.0 ,烷基聚氧乙烯醚1.5 ,过硼酸钠四水合物15.0 ,氯化钠0.1,稳定剂0.4 ,水余量配方6组分w/% 组分w/%椰油脂肪酸单乙醇酰胺(EO)10 8.0 ,椰油脂肪酸二乙醇酰胺8.0 ,月桂基二甲基氧化胺3.0 ,水余量说明本品对皮肤无刺激性,去污力强,泡沫多。

食品用洗涤剂的执行标准

食品用洗涤剂的执行标准

食品用洗涤剂的执行标准摘要:1.食品用洗涤剂的标准概述2.食品用洗涤剂与非食品用洗涤剂的区别3.食品用洗涤剂的执行标准4.如何办理厨房油垢清洗剂执行标准5.综合类洗涤剂的执行标准6.洗碗机用的洗涤剂及其执行标准7.玻璃清洗剂的执行标准正文:食品用洗涤剂是指用于清洗食品、餐具、厨房设备等与食品接触的物品的洗涤剂。

在我国,食品用洗涤剂的执行标准是GB 14930.1-2015,而非食品用洗涤剂的执行标准是GB 9985-2000。

这两者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食品用洗涤剂的安全性和环保性要求更高。

食品用洗涤剂与非食品用洗涤剂的区别在于,食品用洗涤剂在清洗食品时,不会对食品产生毒性残留,也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然而,非食品用洗涤剂可能会在清洗过程中产生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

如何办理厨房油垢清洗剂执行标准呢?首先,需要了解的是,厨房油垢清洗剂目前还没有统一的国家标准。

因此,可以考虑办理企业标准。

企业标准的办理周期一般为2 天,所需的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手机号和产品名称。

综合类洗涤剂的执行标准也是存在的,比如HJ 458-2009《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家用洗涤剂》。

这个标准规定了洗涤剂在生产过程中需要达到的环保要求,但并不能代表综合类洗涤剂的具体执行标准。

因此,如果需要使用综合类洗涤剂,建议根据产品特点由企业编制专门的企业标准。

洗碗机用的洗涤剂包括洗碗粉、洗碗块、亮碟漂洗剂和洗碗机专用软化盐等。

这些洗涤剂在使用过程中需要遵循相应的执行标准,以确保清洗效果和安全性。

玻璃清洗剂的执行标准则主要关注其对皮肤的腐蚀性。

一般来说,玻璃清洗剂的主要成分是含有氟离子的物质和银氨溶液,这些成分可能会对皮肤产生腐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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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KNT 中山科宁特清洁用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KNT 07-2020食品工业用(含复合主剂)洗涤剂
2020-1-13发布2020-1-13实施
中山科宁特清洁用品有限公司发布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要求 (1)
4 试验方法 (2)
5检验规则 (3)
6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4)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山科宁特清洁用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俊豪、袁晓燕。

食品工业用(含复合主剂)洗涤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工业用(含复合主剂)洗涤剂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氢氧化钠、酸、溶剂、助洗剂、络合剂、表面活性剂等为主要原材料配制而成的食品工业用(含复合主剂)洗涤剂(以下简称“洗涤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
GB/T 9985-2000 手洗餐具用洗涤剂
GB/T13173-2008 表面活性剂洗涤剂试验方法
QB/T 4313 食品工具和工业设备用酸性清洗剂
QB/T 4314 食品工具和工业设备用碱性清洗剂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 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要求
3.1 分类
按产品中活性成分不同分为酸性洗涤剂、中性洗涤剂和碱性洗涤剂。

3.2 外观
液体产品不分层,无悬浮物或沉淀;粉状产品均匀无杂质,不结块。

3.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理化指标
表1 理化指标(续)
3.4 微生物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微生物指标
3.5 净含量
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的规定。

4 试验方法 4.1 外观
目测。

4.2 总酸含量的测定
按QB/T 4313-2012标准中6.4方法进行。

计算公式按下式计算:
总酸含量(以硝酸计,%)=
100063
.0⨯⨯⨯M
V C (1)
式中:
C ——氢氧化钠标准溶液的浓度,mol/L ;
V ——滴定样品消耗的氢氧化钠标准溶液的体积,mL ; 0.063——硝酸的毫摩尔质量,单位为克每毫摩,g/mmol ; M ——试样的质量,g 。

4.3 总碱含量的测定
按QB/T 4314-2012标准中6.4方法进行。

4.4 总活性物含量的测定
按QB/T 13173-2008标准中7.5.1方法进行。

4.5 腐蚀率的测定
按QB/T 4313-2012标准中6.9方法附录B进行。

4.6 去污力的测定
酸性洗涤剂按QB/T 4313-2012标准中6.8方法附录A进行。

碱性洗涤剂按QB/T 4314-2012标准中6.8方法附录A进行。

4.7 砷的测定
按GB/T 9985-2000中4.9的方法进行。

4.8 重金属的测定
按GB/T 9985-2000中4.10的方法进行。

4.9 荧光增白剂的测定
按GB/T 9985-2000中4.6的方法进行。

4.10 甲醛含量的测定
按GB /T 9985-2000中4.8的方法进行。

4.11 甲醇含量的测定
按按GB/T 9985-2000中4.7的方法进行。

4.12 细菌总数的测定
按GB/T 4789.2中的方法进行。

4.13 大肠菌群的测定
按GB/T 4789.3中的方法进行。

4.14 净含量
按JJF 1070中规定的进行。

5 检验规则
5.1 组批
以同一配制缸生产的产品为一批。

5.2 抽样
从每批产品随机抽样3瓶(罐)进行检验。

5.3 出厂检验
5.3.1 产品应经公司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5.3.2 出厂检验项目为外观、总酸含量、总碱含量、活性物含量、净含量。

5.4 型式检验
5.4.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产鉴定;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比较大的改变,且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停产三个月以上,重新恢复生产时;
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e)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

5.4.2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要求的全部项目。

5.5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如有不合格,允许加倍抽样复检不合格项目,如仍有一项不合格,则判定该次型式检验不合格。

6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6.1 标志
6.1.1 包装瓶上应有下列标志:产品名称、厂址、厂名及邮编、产品标准号、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号、商标、产品使用说明、主要有效成分、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危险品标志、安全标签。

6.1.2 包装纸箱上应有下列标志: 产品名称、产品商标、产品标准号、内装瓶数与净含量、生产厂名、厂址、装箱日期、批号、轻装轻放、瓶口朝上等标志。

6.2 包装
6.2.1 产品采用塑料瓶(罐)包装,包装要清洁,干净,不得渗漏。

6.2.2 外包装采用瓦楞纸箱,包装要牢固,字体要清晰。

6.3 运输
装卸时应轻拿轻放,运输时要严防雨淋、日晒,不得露天堆放。

6.4 贮存
产品应贮放于常温下干燥通风的仓库,严禁重压,堆高不超过3层,严防潮湿与曝晒。

在符合规定的运输与贮存条件下,产品在包装完整和未经启封的情况下,自生产之日起,质量保证期为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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