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开发整理与农民土地持有产权的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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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背景下土地整治转型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路径探讨

乡村振兴背景下土地整治转型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路径探讨

乡村振兴背景下土地整治转型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路径探讨摘要:长期以来,三农问题一直对我国的发展产生着巨大的影响,土地作为农民生产的主要场所以及经济来源的主要基础,土地资源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促进乡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开展土地整治工作能够治理土地问题,推动乡村经济发展,促进和保障生态和谐。

基于此,本文主要探讨乡村振兴背景下如何落实土地整治及综合治理工作。

关键词:乡村振兴;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生态功能引言:乡村振兴是我国十九大报告中的重要战略任务之一,为了推动乡村经济能够实现稳定快速的发展,全面改善乡村环境,提升农民的生活水平,使得农民能够获得更多的经济收益,必须做好土地整治以及土地规划工作,以落实土地资源保护以利用工作,切实维护农村生产生活重要战略资源。

一、乡村振兴的内涵与外延在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经济发展的速度加快,乡村经济发展也取得了巨大经济成果。

基于提升经济发展质量,保持经济稳定增长,经济增速全面放缓的经济发展战略下,乡村振兴战略开始实行。

乡村振兴战略涵盖多个线程任务,包括了乡村发展,农产品经济,乡村环境,乡村精神文明等等。

而土地整治及规划工作是乡村振兴项目的战略资源,如何利用土地资源,保护环境,合理规划,降低土地污染、土地资源浪费等现象,对于乡村发展工作具有重大影响。

对于乡村土地整治工作必须融入生态学、环境学、美学等理论基础,基于提升乡村土地经济价值的基础上来促进乡村经济的转型升级和发展,从而更好地落实振兴发展战略工作。

目前,虽然乡村振兴工作在推行过程中取得了不少成就,但是由于一些基层干部的思想文化意识不高,导致在土地整治及综合治理工作过程中,出现工作完成度不高、土地权益管理混乱、开发模式单一、资金匮乏等问题。

这些问题严重地阻碍了乡村振兴工作的开展,使得乡村土地整治及建设工作无法真正振兴乡村。

基于此,需要全面创新改革土地整治工作方法,科学规划土地整治工作,基于乡村振兴以及乡村发展的前提下,合理听取村民意见,提升土地整治工作的科学性,促进乡村经济的可持续、绿色发展[1]。

国土空间开发规划与乡村振兴

国土空间开发规划与乡村振兴

国土空间开发规划与乡村振兴近年来,中国政府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旨在推动农村地区的发展,实现农民增收致富。

乡村振兴离不开国土空间开发规划的指导和支持,有序的城乡规划和合理的土地利用是推动乡村振兴的基础。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国土空间开发规划对乡村振兴的影响。

一、促进农村土地集约利用国土空间开发规划可以提供科学合理的土地利用方案,促进农村土地集约利用。

传统农村存在土地碎片化的问题,资源利用率低下。

通过国土空间开发规划,可以科学地规划土地用途,并合理规划农田、耕地、农村建设用地等,实现农村土地资源的集约化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二、优化农村人居环境国土空间开发规划可以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村居民的居住条件。

通过规划村庄建设区域和农田联片区域,可以避免农田与建设用地混杂,保护农田资源。

同时,规划还可以合理布局农村经济建设、村庄功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构建宜居农村。

三、推动乡村产业转型升级国土空间开发规划可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产业发展的空间支撑。

通过规划农田和农村建设用地,可以指导产业布局,促进农村产业的转型升级。

例如,规划中可以安排农业产业集聚区,推动农业从传统的单一耕种向现代化、标准化、生态化的高效农业转变。

四、保护生态环境国土空间开发规划有助于保护乡村的生态环境。

通过科学规划,可以划定生态保护区和生态修复区,保护农田、水源地、重要生态功能区等。

规划还可以推动农村生态环境的改善,例如推动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提高农田的环境质量。

五、推进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国土空间开发规划可以促进乡村基础设施的建设。

根据规划,可以合理布局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改善农村交通条件,提高农田的灌溉条件,提供可靠的电力供应,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六、鼓励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国土空间开发规划有助于鼓励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

通过规划土地用途和农业产业布局,可以明确土地的经营方向,为农民提供流转土地的依据。

规划中还可以建立土地流转市场和交易机制,支持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

土地整理与新农村建设耦合关系:理论基础与研究框架

土地整理与新农村建设耦合关系:理论基础与研究框架

【 收稿 日期 】0 0— 9— 7 2 1 0 2
【 基金项 目 山东 省 软 科 学研 究 计划 项 目“ 】 土地 整理 与新 农村 建 设 耦 合 关 系及 共模 式创 新 研 究” 项 目编 号 : (
20 理关键技 术评价研 究” 项 09 K 22 ; (
目编 号 :08 A 3 B 6一o ) 20B B 80 1。
【 作者单位】 . 1 山东农业 大学报社 , 山东 泰安 , 11 ;. 2 082 山东农 业大学资源与环境 学院, 7 山东 泰安 , 11 2 08 7 【 作者简介】 明秀(9 1 ) 男, 高 17 一 , 山东 青州人 , 博士 , 副编 审, 主要研究土地 资源 与农村发展 等; 赵庚星( 94一 ) 16 ,
农 村建 设 的三个 基本 要素 之 间所 形成 的各 种关
耦合 关系的 内涵
耦合本 来是 一 个 物 理 学概 念 , 两个 或 两 指 个 以上 的体 系或 运动 形式 通过 各种相 互作 用而 彼 此影 响 的现象 。系 统耦合 最初 也来 源 于物理 学, 指两 个 或 两个 以上性 质 相 近 的 系统 相互 作
用 、 此影 响和 融合 , 彼 进而形 成新 的更 高一 级结
系 的总和 ( 1 。土地整 理与新 农村 建 设诸 要 图 ) 素相 互 作 用 、 相互 反 馈 的过 程 就 是二 者 交互 耦 合 的过 程 , 由于土 地 整理 与 新 农村 建 设 之 间 的
相互作用和影响并不都是正向的, 因此 , 土地整 理与新 农村 建设 交互耦 合 的结果 可 能是正 向 的 也 可 能 是逆 向的 , 最 高形 态 是 土地 整理 与新 其
要意 义

土地利用转型与乡村转型发展耦合研究进展及展望

土地利用转型与乡村转型发展耦合研究进展及展望

土地利用转型与乡村转型发展耦合研究进展及展望一、本文概述随着全球化和工业化的深入推进,土地利用转型已成为乡村转型发展的重要驱动力。

在这一过程中,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与乡村经济、社会、生态等多个方面的转型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形成了复杂的耦合关系。

本文旨在综述土地利用转型与乡村转型发展之间的耦合研究进展,分析当前研究的主要成果与不足,并在此基础上展望未来的研究方向。

本文将首先回顾土地利用转型与乡村转型发展的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明确研究的核心内容和边界。

通过对国内外相关文献的梳理和评价,总结土地利用转型与乡村转型发展耦合研究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在此基础上,本文将深入探讨土地利用转型对乡村经济、社会、生态等方面的影响机制,以及乡村转型发展对土地利用转型的响应与反馈。

本文将对未来的研究方向进行展望,以期为推动土地利用转型与乡村转型发展耦合研究的深入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

二、土地利用转型的概念及驱动力分析土地利用转型是指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土地利用方式、结构和功能发生的空间和时间上的变化。

这种转型不仅涉及土地利用的物理形态,更包括其经济、社会和生态功能的转变。

从概念上讲,土地利用转型是一个综合性的过程,它反映了人类对土地资源利用方式的深刻变革。

土地利用转型的驱动力是多元且复杂的。

其中,经济发展是最主要的驱动力之一。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对土地资源的需求和利用方式也在不断变化。

例如,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速了农村向城市的转变,大量农用地被转化为建设用地,从而改变了土地利用的结构和功能。

政策和制度也是影响土地利用转型的重要因素。

政府通过制定土地政策、规划和管理制度等手段,引导和调控土地利用的方向和速度。

这些政策和制度往往与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紧密相关,对土地利用转型产生深远的影响。

技术进步也对土地利用转型产生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新的农业技术、工程技术和信息技术等的应用,提高了土地利用的效率和效益,推动了土地利用方式的变革。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管理资料]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管理资料]

TD/T1012─2000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前言为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以下简称“规划设计”)工作,提高规划设计的科学性以及更好地实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制定本标准的补充规定,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补充规定不得与本标准相抵触。

本标准从2000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

本标准协作单位:浙江省国土管理局、浙江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向军、范树印、吴次芳、叶艳妹、叶剑平、胡江、吴昌洋、童菊儿、梁进社、张占录、彭群、王爱民。

本标准由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目录1 范围2 引用标准3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规划总则规划编制程序农用地及村镇用地整理项目规划建设用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土地开发项目规划土地复垦项目规划建设用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规划成果4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设计基本规定农田平整工程设计农田水利设施工程设计排灌电气工程设计农村道路工程设计农田生态防护林设计园地整理工程设计牧草地整理工程设计养殖水面用地整理工程设计林地整理工程设计水土保持工程设计城市、村镇用地整理工程设计土地复垦工程设计土地开发工程设计设计成果附录 A附录 B附录 C附录 D条目说明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的总则、内容、程序、方法及成果的基本要求和项目设计的原则、内容及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的编制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设计,并作为与设计有关的概预算、审批等方面的依据。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土地集约利用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耦合协调及障碍度分析——以环长株潭城市群为例

土地集约利用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耦合协调及障碍度分析——以环长株潭城市群为例

69--农业经济与管理 引用格式: 陈艺元. 土地集约利用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耦合协调及障碍度分析:以环长株潭城市群为例[J]. 湖南农业科学,2024(3):69-76. DOI:10.16498/ki.hnnykx.2024.003.016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关键时期的主要目标任务之一就是“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突破”[1]。

城市群作为推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引擎,是实现我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承载体[2]。

土地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空间载体,在我国大多数地区,尤其是经济比较发达的城市群地区,各项经济建设活动引起了对土地需求的大幅上升,而土地作为不可再生资源,其面积具有有限性,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二者之间的矛盾越发凸显[3],由此导致的土地利用结构不合理、土地利用效率低下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城市群经济社会的发展。

土地集约利用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相互促进,彼此影响。

一方面,随着土地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的增强,城市群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相应得到提升,同时也会促进城市群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土地粗放、低效利用会加剧土地供需矛盾,降低经济发展质量,不利于经济可持续发展。

因此,研究城市群土地集 土地集约利用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耦合协调及障碍度分析——以环长株潭城市群为例 陈艺元 (湖南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湖南 长沙 410000)摘要: 基于多因素综合评价法对环长株潭城市群8个城市的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与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进行了评价,在此基础上采用耦合协调度模型、相对发展度模型探讨二者耦合协调关系的时空演变特征,并引入障碍度模型分析障碍因子。

结果表明:(1)研究期内各市的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及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均呈上升趋势,但各市之间发展差距不断扩大;(2)城市群土地集约利用与经济高质量发展耦合协调性趋向优化,发展状态由失调衰退阶段进入基本协调阶段,且同步发展型城市数量不断增加,两大子系统明显得到改善;(3)人均建设用地面积、人均旅游外汇收入、每万人国际互联网户数、货物进出口总额占GDP 比重是阻碍城市群土地利用与经济发展协调性的主要障碍因素。

安徽土地开整理工程建设标准

安徽土地开整理工程建设标准安徽土地开整理工程建设标准一、引言安徽土地开整理工程建设标准是指对安徽省境内的土地资源进行合理利用和开发整理的一系列标准体系。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已成为社会发展的重要议题。

在这一背景下,安徽省积极推进土地开整理工程建设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旨在通过规范土地开发行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的角度,对安徽土地开整理工程建设标准进行全面评估和探讨,以期为您深入理解这一重要议题提供帮助。

二、基本概念1. 安徽土地资源安徽是中国人口大省和资源大省,拥有丰富的土地资源。

然而,随着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土地资源的利用和管理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安徽的土地资源主要包括耕地、林地、草地、水域和城镇建设用地等,而这些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对于维护生态平衡和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2. 开整理工程土地开整理工程是指对土地资源进行合理分布、优化配置、综合治理和有效保护的一种综合性工程。

通过对土地资源进行整理,可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生态平衡,实现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3. 建设标准建设标准是指在进行土地整理工程建设时,所需遵循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

这些标准旨在规范土地开发行为,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对土地开整理工程的质量和效益有着重要的影响。

三、安徽土地开整理工程建设标准的内容和要求1.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安徽省制定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明确了各类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方向和空间布局。

该规划不仅要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发展战略,还要充分考虑土地资源的保护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

2. 土地开发标准安徽省对于不同类型的土地资源,制定了相应的开发标准。

耕地要求符合耕地质量等级,林地要求进行合理的林木选择和种植密度控制,城镇建设用地要求严格控制建设强度和用地布局等。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及其经营模式 王斐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及其经营模式王斐摘要:土地开发整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它不仅在实际操作中涉及工程测量,还要包括经济与法律对这项工作的影响,同时行政与管理在项目的开展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该项目的基本立足点是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科学的土地开发整理能够促进区域生态环境改善和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在推进农村经济发展,提升农业增加值方面发挥着特殊作用。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实施对于确立合理的开发经营模式,提升土地开发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等方面也发挥着重大作用。

关键词: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经营模式引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推进,为了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推动农业竞争力,促进农村发展,土地开发整理越来越受到重视,尤其是其中的权属管理问题。

土地开发整理是目前实现耕地总量的平衡、促进农业、经济发展的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动态平衡,能够有效解决三农问题。

而权属管理主要是指在土地开发整理中的权属重新调整与登记的管理行为。

1 对土地项目开发整理绩效评价的简要阐述在土地项目的开发整理过程之中进行绩效评价,其本质也就是在进行土地建设项目开发整理之后的一段时间里,为了对该土建项目的效益进行准确的权衡以及评价,来在对该建设项目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期建设前景的预测工作,并借此来指导该建设项目来进行土地开发时的的方式。

通常情况下在进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绩效评价过程中需要考虑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以及社会效益这三个方面,通常情况下,多是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进行土地建设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1)效益评价:该部分工作期主要目的在于就该建设项目所能够为企业而带来的而在具体经济效益以及社会效益进行评价,其中经济效益指的是该项目是否达到了预期的兽医,而向社会效益则指的是该项目是否达到了预期的效益。

(2)财务评价:该部分的绩效评价目的在于考察该土地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其资金的使用状况以及管理状况,通过财务评价工作的合理运用,也能够为建设资金的合理分配提供一定的数据支持。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土地是人类主要社会经济活动的空间载体。

乡村振兴和发展的重点是土地。

不同的农村发展阶段对土地资源模式有不同的需求。

乡村振兴下的土地综合管理,其本质不仅是优化土地权属和格局,提高土地生产力效率,更要强调土地资源的多功能,兼顾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住区布局、生态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生态保护等,历史文化传承等因素与村落发展演变规律相适应,科学布局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分类推进村庄发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助推乡村振兴内在机理可从系统管理、全面覆盖、区域发展出发梳理。

关键词: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存在问题整治对策引言土地综合整理是土地整理新的转型方向。

与以往单一开发用地要素不同,综合土地整理是指以乡镇为基准单元的整理区域。

该地区涵盖的一系列农村发展要素共同构建了综合土地整理体系。

基于土地整理的发展过程和农村发展要素,农村发展要素的主导要素作为全域土地综合整理的核心要素尤为关键。

在不同的迭代阶段,有不同的序列和优化方法,主要包括粮食安全资源开发要素的培育阶段、以重点解决农村“三农”问题的产业型发展要素提升阶段、以提升乡村“三生”协调发展的各主导发展要素显化阶段、以打造城乡融合发展的全要素耦合阶段。

1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土地综合整理是在传统土地整理基础上提出的一个“新命题”,包含两个基本内涵:修复区域的整体性和内容的综合性。

区域全能是指从全域角度统筹安排农用地整治、农村建设用地整治、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等各项活动,将原来分散孤立的土地整治项目转变为集中统一的综合整治项目;内容的全面性体现在区域内所有资源要素的综合开发和利用,包括农用地、农村建设用地、低效工矿用地、未利用地等,以及全面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提升、农田水利建设、生态环境治理以及传统村落历史文化保护。

与传统土地整理模式相比,土地综合整理具有以下显著优势:一是可以承担土地整理转型升级的历史使命,实现从土地整理向规划控制和空间治理的转变;二是解决农村土地利用的碎片化、无序化、低效化问题,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率;三是积极响应基层对土地管理和开发、土地利用和政策的需求,激活宝贵的土地资源;四是可以成为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平台和政策工具。

土地开发整理包含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土地开发三项内容

土地整理土地整理是指通过采取各种措施,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态条件和生态环境的行为。

广义土地整理一般可分为两大类,即农地整理与市地整理。

根据我国国情,现阶段土地整理的重点在农村地区。

土地整理的主要内容包括:(1)调整农地结构,归并零散地块;(2)平整土地,改良土壤;(3)道路、林网、沟渠等综合建设;(4)归并农村居民点、乡镇工业用地等;(5)复垦废弃土地;(6)划定地界,确定权属;(7)改善环境,维护生态平衡。

狭义土地整理指农地整理,土地整理包含土地开发、土地复垦。

即在一定地域范围内,按照土地利用计划和土地利用的要求,采取行政,经济,法律和工程技术手段,调整土地利用和社会经济关系,改善土地利用结构,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增加可利用土地数量,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确保经济、社会、环境三大效率的良性循环。

“土地开发整理”包含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土地开发三项内容。

这三项内容的分类主要是依据其实施的侧重点不同,下面进行简单描述。

土地整理是指采用工程、生物等措施,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质量和利用效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活动。

土地复垦是指采用工程、生物等措施,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造成破坏、废弃的土地和自然灾害造成破坏、废弃的土地进行整治,恢复利用的活动。

土地开发是指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采用工程、生物等措施,将未利用土地资源开发成宜农地的活动,本文中指开发成农用地,如旱土、水田等。

2、三者的区别与联系联系:均是通过一定手段挖掘土地的固有潜力,扩大土地利用空间与利用深度。

土地开发侧重于对未利用土地的开发。

土地复垦侧重于使因各种自然和人为因素造成破坏的土地使其恢复到可利用状态的活动,是综合性的利用和技术过程。

土地整理它是一项对土地权属和土地的用途,布局、结构等进行全面调整的综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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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开发整理与农民土地持有产权的耦合:参与模式与利益重组徐汉明2013-01-16 12:10:01 来源:《商业研究》2012年3月一、引言土地作为一种特殊的物——不动产,具有较强的社会效应和政治效应,其并不能像动产一样仅靠自由市场买卖即可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必须依靠国家权力的适当干预,才能使土地资源得到有效利用。

纵观各国土地制度,充斥着对于私人土地权益的强有力干预。

其中土地开发整理即为国家调控土地经营模式的重要制度规范。

为了实现我国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粮食安全,土地开发整理制度构建和实践推进实为必要。

为此,国土资源部于2003年发布《全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2001-2010)》,明确了“土地开发整理”包含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土地开发三项内容。

目前实施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程,带有一定的政治色彩,但是其宗旨为惠农惠民。

即便如此,强制推进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缺少与农民的有效互动,土地开发整理的质量和绩效将难以实现最优化。

农民积极参与到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制定和实施过程当中,不仅有助于农民自身意愿的有效表达,减少项目实施中的阻力,还可有效抑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中权力失范行为。

另外,鉴于我国目前农地流转机制不健全,农地流转市场缺失,土地开发整理制度及农民的有效参与以建立土地规模化经营替代模式为效应,将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土地流转难的缺憾。

但现行土地开发整理制度并没有为农民的有效参与提供有力的保障,农民的参与程序和应有权利未得到明确。

土地开发整理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故而疏通农民的参与渠道,建构农民意愿表达平台,建立健全参与权的激励约束机制,是为当下新农村建设不可忽视的重要课题。

二、土地开发整理与农民土地持有产权的耦合(一)土地开发整理与农民土地持有产权耦合理论耦合关系源自物理学,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体系或运动形式通过各种相互作用而彼此影响的现象。

系统耦合最初亦源自物理学,指两个或两个以上性质相近的系统相互作用、彼此影响和融合,进而形成新的更高一级结构——功能统一体的状态和过程,它既是一种状态,又是一种过程。

随着耦合概念内涵的不断扩展,其应用逐渐渗透到生物学、农学、地理学、环境经济学等各个领域。

[1]土地开发整理和农民土地持有产权都属动态系统,土地开发整理与农民土地持有产权之间的耦合是指二者各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彼此影响的现象。

土地开发整理,是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通过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地块物理形态改变和产权结构的调整,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以及土地利用结构和利用方式的改变,达到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土地有效利用面积的工程技术手段和相应的政策措施,是土地利用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客观要求,也是高效利用农地资源,保障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2]现行国家投资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采用的多是自上而下的政府主导型运作模式。

地方国土资源部门认为辖区内有可行的土地开发整理区域,便向国土资源厅或者国土资源部递交可行性报告,申请省级的抑或国家级项目,项目一旦被审批即进入规划设计阶段,计划完成并获通过即可具体实施土地开发整理。

整个过程均由政府主导,公众尤其是整理区域内土地财产权人——农民的参与权被受忽视。

这与农民作为市场主体参与生产管理的理念相悖,容易导致失地农民的排异,不利于土地开发整理积极效应的实现和提升。

土地开发整理在实现国家土地利用整体规划这一政治目标的同时,也实现了对土地财产权人合法权益的归并再造。

目前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结构有失健全,现行制度所设置的权利类型多为静态的土地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类型,缺乏土地动态有序流转的程序规范。

农民土地持有产权的建构,为最大化地实现农民土地财产权益提供了一套崭新的规则,在坚持土地公有制的前提下,赋予农民对土地资源动态利用一种产权制度。

所谓农民土地持有产权,是指农民在一定年限内对集体所有土地依法承受、持有利用、收益分配、有序流转的结构性关系权利。

它是在农民集体土地终极保有的基础上,对集体土地在一定年限内动态利用的实现形式,同集体土地所有权处在一个对应关系的层面,其实质是公有土地产权新的实现形式的一种制度创新。

[3]土地开发整理是对集体土地的归并和重新分配,涉及到农地产权的变动,包括农地产权的取得、变更和终止。

其中包括农民土地用益权的取得、有序流转等权利结构,这是农民土地持有产权的核心要素。

土地开发整理一般不涉及到所有权的变更,多属集体土地内部的归并,所以规范农地用益物权成为农地整理的关键环节。

农民土地持有产权作为规范农民土地权益的结构性关系权利,为保障农民土地财产权架构了较为有效的保障机制。

土地开发整理的有效推进依赖于土地财产权人的积极参与,而农民参与土地开发整理的激励因素来自于制度和实践对其所属土地持有产权的有效保障。

农民土地持有产权制度确立了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保障了农民以理性“经济人”为主体进行生产活动,提高了农民参与市场生产和管理活动的积极性。

土地开发整理活动与农民土地持有产权的运行相互影响、不可分割,二者以土地效益的最大化实现为共生界面,一则以社会公共利益为宗旨,一则以土地私有财产权为目的。

(二)土地开发整理与农民土地持有产权耦合关系土地开发整理与农民土地持有产权之间存在耦合关系,源于二者同属动态系统。

土地开发整理系统是指人们整理土地的内容及其对象的所有要素相互联系、相互制约而构成的具有特定功能的有机结合体。

以整理内容为标准划分,一个完整的土地开发整理系统包含土地整理系统、土地复垦系统、土地开发系统三大子系统。

土地整理系统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确定的目标和用途,对土地利用状况进行调整、改造、综合整治,旨在提高土地利用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

土地整理子系统的内容最为宽泛,整理过程包括对农地的归并、再造等项目,涉及到农民对被整理土地产权的取得、变更和终止。

土地复垦子系统是指对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而废弃的土地,采取一定措施,使其恢复到可利用的状况。

该系统主要涉及农民对土地收益分配权的变动,表现在收益的积极增加。

土地开发子系统是指对未利用过但具有利用潜力和开发价值的土地,采取工程或其他措施,对荒山、荒地、荒水和荒滩等改造为可供利用的土地。

该系统主要涉及农民对土地产权的取得。

农民土地持有产权系统是指农民对其持有土地实施依法承受、持有利用、收益分配、有序流转所形成的有机统一体。

[4]以权利内容为标准划分,一个完整的土地持有产权系统包含农民对土地的承受系统(即对土地的取得)、持有利用系统、收益分配系统和有序流转四大系统。

农民对土地的承受系统是指农民依法取得土地产权的动态过程,包括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个方面,前者如复垦,后者如继承等。

依法承受系统是农民土地持有产权的先导性权利和根源性权利。

持有利用系统是农民对土地的开发使用过程。

收益分配系统是农民对土地的收益获取过程,具有直接的激励-约束功效。

有序流转系统是农民依法转让土地财产权,使得一定范围内的土地产权在农户之间发生变更的动态过程。

根据上述分析,可以绘制土地开发整理系统与农民土地持有产权系统之间的耦合关系图,如图1所示:图1:土地开发整理系统与土地持有产权系统耦合关系示意图如图1所示,土地开发整理系统之土地整理子系统与农民土地持有产权系统的四个子系统土地承受系统、持有利用系统、收益分配系统和有序流转系统均有耦合关系;土地复垦子系统与持有利用系统和收益分配系统存在耦合关系;土地开发利用系统与土地依法承受系统存在耦合关系。

三、农民参与土地开发整理的正当性:必要且可行分析土地开发整理系统和农民土地持有产权系统的耦合关系,可知土地开发整理系统的各个环节都关涉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利,土地开发整理系统与农民土地持有产权系统两相渗透。

故而作为农民土地持有产权系统的主导者——农民参与到土地开发整理系统当中,不仅成为必要,而且颇为可行。

(一)农民参与土地开发整理的必要性公众参与方法是通过一系列的措施和手段,促使事物(项目等)的相关群体积极地、全面地介入事物过程(决策、实施、管理和利益分享等)的一种方式方法。

通过这些措施的运用,使当地人和外来者(专家等)一起对当地的社会、经济、文化、自然资源进行分析评价,对所面临的问题和机遇进行分析,从而做出计划以及制定实施方案并对计划和实施方案做出监测评价,最终使当地人从项目中得到收益。

[5]公众参与最早源于美国的城市规划,国外城市规划的历史发展经历了从物质建设规划、数理模型规划到社会发展规划等几个阶段,公众参与也随之从“象征性的参与”向“有实权的参与”转变。

[6]20世纪60年代以后,公众参与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各项规划逐渐从政府本位向公众本位转变,[7]国外的土地整理也开始重视公众参与,如在联邦德国的乡村土地整理中,产权调整、田块合并及规划编制都引入了公众参与机制。

[8]公众参与土地开发整理,在我国主要指农民参与土地开发整理,无论是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规划制定、实施、反馈和修正等过程,农民都应该享有成分的参与权、知情权、表达诉愿权及救济权等政治权利,另外还应该享有相应的依法承受、持有利用、收益分配和有序流转等私人财产权利。

政府自上而下单方面推行的土地开发整理过程农民参与缺失的结果是整理管理权公信力的削弱和民众支持度的降低,一旦触及农民土地持有产权的核心权能,将引发政府与民众的利益冲突,易发群体性暴力事件,不利于农村社会的稳定。

避免政府土地开发整理外部性发生的有效机制是吸纳农民有效参与其中。

农民的抗争是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推进的最大阻力,因为土地开发整理对农民土地财产权权益的整合,将对农民产生最直接的激励约束功效,而农民自身对政府施以的土地整理项目的支持抑或反抗声亦将最为强劲。

土地开发整理中农民参与的积极性是整理程序有效推进的关键动因。

土地开发整理的宏观宗旨是实现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最终解决困扰中国的“三农”问题。

土地开发整理的直接结果是提高农业生产硬件设施的配置,如土壤质地、灌溉设施等。

上述目标的实现均需以农民增收为物质载体,这是土地开发整理绩效评估的关键指标,也是农民积极参与土地开发整理的根本动因。

依托于农民增收的土地开发整理,固然需要农民在各个整理环节都能充分地表达自己的认知,这是农民市场主体地位受到尊重的表现。

与此同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推进过程中的诸多阻力将被消除,而整理结果也将更契合农民从事农业生产对土地的真正需求。

(二)农民参与土地开发整理的模式依照土地开发整理系统与农民土地持有产权系统耦合关系图,以土地开发整理系统为轴心,可将农民参与土地开发整理的路径疏通为三条,每条参与路径分别有各自的参与主体、参与内容和参与时段,详情如表1所示:在土地整理项目中,土地原持有产权人和通过法律行为继受取得土地持有产权的人均享有依法承受、持有利用、收益分配和有序流转权利,只是按照土地整理项目的进展情况,继受取得土地持有产权的人在参与时段上较原土地持有产权人存有时滞性,即一般不参与到土地整理规划制定当中,只有当土地整理项目实施到一定的阶段,才有主体愿意继受取得土地持有产权,而这一动力来自于土地收益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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