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圃管理办法制度_管理办法
苗圃管理办法

苗圃管理办法为加强和改善苗圃的经营管理,提高苗圃的生产水平,坚持科学办圃的原则,充分发挥其作用,适应绿化工作的发展需要,特制订本办法。
圃容圃貌管理1、坚持文明生产,保证圃容圃貌整齐、美观、卫生。
2、土地平整疏松,及时施肥,保持土壤肥力。
3、提高圃地的利用率,无边角空闲地,倒茬地不得超过7%。
4、苗木、花卉要及时修剪,整形、定干,缩短苗木、花卉出圃周期。
5、圃地排、蓄、灌统筹,设施齐全,保证土壤墒情良好。
仓库管理(一)工具管理对工具进行科学合理的管理,有利于控制成本。
仓管人员需对进出的机械设备及物品进行详细登记,对报废的工具进行以旧换新,并做好记录。
(二)苗木管理1、苗木到苗场后苗圃人员应根据清单上所列的名称、数量进行核对、清点,经验收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对入库物资核对、清点后,库管员及时填写入库单。
2、苗木出库时,应认真填写苗木出库单,并做好相应的包装,以提高苗木的成活率3、每月定期对苗木进行盘点,发现问题及时追查。
日常养护管理(一)浇水1、遵循浇水原则“不干不浇,浇则浇透” ,保持树木的水分。
2、对新种的树木先浇定根水,定根水一定要浇透;种植后保持其周围环境的湿润,特别是树干,根据具体情况对其采取喷雾式洒水。
定期抽查土壤水分,不够水的给予补水,但要控制好湿度。
(二)施肥1、新种植的树发芽后定期追施叶面肥,以促进其发根。
2、乔木、灌木每年冬季施基肥,春季施追肥各一次。
(三)松土透气1、新种植的树木要勤松土,保持其透气,以利于其发根。
2、新种树木不宜种太深,否则不利于根的透气,阻止其发根。
3、松土不宜太深,防治伤害树木的根部。
(四)修剪1、新种植的树发芽后要修剪其徒长枝、没必要的侧枝,有利于其正常生长。
2、常规的修剪要保持树木的整形美观,形态完美,提高其经济价值。
(五)除草应在每次灌溉或降雨后进行除草、松土。
除草要掌握“除早、除小、除了”的原则。
定期对树木周边的杂草进行清除,保证树头下无杂草,减少病虫害的发生(六)病虫害防治1、要贯彻“以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发现虫害及时处理。
苗圃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苗圃安全管理,保障苗圃生产、生活秩序,预防安全事故发生,保障苗圃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苗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安全管理组织1. 成立苗圃安全管理工作小组,负责苗圃安全管理的全面工作。
2. 安全管理工作小组由苗圃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组成。
三、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责任制(1)苗圃负责人对本苗圃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2)各部门应明确岗位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
2. 安全教育培训(1)苗圃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2)新员工在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安全生产检查(1)苗圃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2)各部门应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应急预案(1)苗圃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应急措施、应急物资等。
(2)应急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5. 设备安全(1)苗圃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2)设备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性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6. 交通安全(1)苗圃内部交通秩序应由专人负责,确保交通安全。
(2)车辆出入苗圃应遵守相关规定,不得超速、逆行、酒驾等。
7. 用电安全(1)苗圃用电设备应定期检查,确保安全用电。
(2)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非标准电器。
8. 消防安全(1)苗圃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2)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火灾扑救和逃生能力。
四、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个人和集体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
五、附则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规定由苗圃安全管理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3.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苗圃管理规章制度

苗圃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1.为加强苗圃管理,提高苗木质量,确保苗木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2.本规章制度适用于苗圃的全体工作人员。
3.本规章制度是苗圃管理的基本依据,工作人员应熟知并严格遵守。
二、苗木收购1.苗木应从正规的苗木供应商处购买,购买前应核实供应商的合法资质。
2.苗木质量应符合苗木质量标准,不得购买有病虫害、有污染或其它质量问题的苗木。
3.收购的苗木应有相应的收据或合同,应详细记录苗木的编号、数量、价格等信息。
三、苗木管理1.苗木应按照种类、规格、株龄等进行分类存放,不同种类的苗木不得混淆存放。
2.苗木应保持清洁,定期清理苗圃周围的杂草和垃圾。
4.苗木定植应按照规定的间距和深度进行,保证苗木的生长和成活率。
四、病虫害防治1.定期检查苗木,发现病虫害应及时处理。
2.使用农药时应注意安全,按照正确的使用方法使用,并注意药物的储存和使用期限。
3.对于存在严重病虫害的苗木,应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隔离和处理。
4.尽量采用生物防治的方法控制病虫害,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五、苗木销售1.出售苗木时应提供完整的证明文件,包括苗木合格证、出售发票等。
2.出售苗木前应对苗木质量进行检查,确保苗木符合质量要求。
3.出售的苗木应有准确的规格、数量和价格等信息记录。
六、设备使用与维护1.使用苗木管理的相关设备时,应注意安全,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应做到位,定期检查和清洁设备。
3.对于设备的故障和损坏应及时报修,不得擅自修理或使用。
七、责任和监督1.苗圃负责人应负责苗圃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指导和监督。
2.苗圃工作人员应依法依规履行工作职责,如有违规行为应承担相应责任。
3.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应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八、附则1.对于本规章制度未涉及的问题,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管理。
2.对于苗圃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和紧急情况,应及时报告苗圃负责人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国有苗圃经营管理办法

国有苗圃经营管理办法1. 前言为了规范国有苗圃的经营管理活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苗木产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总则2.1 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国有苗圃的经营管理活动。
2.2 定义•国有苗圃:指由政府或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兴建、管理和经营的苗木生产基地。
•经营者:指经国有苗圃管理机构批准、在国有苗圃内经营的单位或个人。
•生态环境:指自然生态环境和人工营造的生态环境。
•苗木: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可用于绿化、造林、农业生产等用途的树木和其他植物的幼苗。
3. 经营管理3.1 经营范围国有苗圃可以生产、销售、储存苗木以及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3.2 经营管理要求1.国有苗圃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加强苗木生产、销售和管理等各环节的质量控制。
2.国有苗圃应当建立科学的苗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苗木的生产计划和销售计划,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3.国有苗圃应当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严格控制化肥、农药等有害物质的使用量,促进苗木生产的绿色环保。
4.国有苗圃应当建立健全苗木质量检测体系,保证苗木品种的真实性和质量稳定性。
5.经营者应当遵守国有苗圃各项管理规定,依法经营,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活动。
6.国有苗圃应当对经营者进行必要的信息登记和管理,确保经营者的资质和经营行为合法合规。
3.3 经营行为规范1.生产、销售苗木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标准要求。
2.经营者应当保证销售苗木的数量、价格和质量等信息真实、准确,不得散布虚假信息。
3.国有苗圃应当开展各类苗木技术培训和推广活动,提高苗木生产和管理的水平。
4.经营者应当对所销售的苗木进行质量保证,如出现质量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和维护消费者利益。
4. 管理机构4.1 管理形式国有苗圃的管理机构可以是由政府设立的专业管理机构或者由国有企事业单位设立的管理机构。
4.2 管理职责1.制定国有苗圃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
2.组织开展苗木生产、销售及技术管理等各项工作。
苗圃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苗圃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确保苗圃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苗圃经理为苗圃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苗圃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
3. 员工应自觉遵守本制度,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有权制止。
三、安全管理措施1. 安全教育培训1.1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1.2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1.3 特殊工种员工需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2. 安全设施与设备管理2.1 定期检查和维护安全设施与设备,确保其完好、有效。
2.2 新购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3 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测、维修和保养,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3. 安全操作规程3.1 制定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明确操作步骤、注意事项和应急处置措施。
3.2 员工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变操作流程。
3.3 定期对操作规程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其符合实际生产需求。
4. 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4.1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4.2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分级、限时整改。
4.3 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5. 应急管理5.1 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职责和应急处置程序。
5.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5.3 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四、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给予相应处罚。
五、附则1. 本制度由苗圃经理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苗圃安全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加强苗圃安全管理,确保苗圃安全生产,为我国苗木产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苗圃日常管护实施方案

苗圃日常管护实施方案一、土壤管理。
1. 合理施肥,根据作物品种和生长期,科学施用有机肥和化肥,保持土壤肥力平衡,提高作物产量和品质。
2. 土壤翻耕,定期进行土壤翻耕,促进土壤通气透水,改善土壤结构,有利于根系生长和养分吸收。
二、水源管理。
1. 合理浇水,根据作物生长需要和气候条件,科学浇水,避免水分过多或过少造成作物生长不良。
2. 水质管理,定期清理水源,保持水质清洁,避免病虫害传播,保障作物生长的健康。
三、病虫害防治。
1. 定期巡查,定期对苗圃进行病虫害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病虫害,防止其扩散。
2. 合理防治,采用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和化学防治相结合的方法,合理使用农药,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四、作物管理。
1. 及时修剪,定期对作物进行修剪,促进作物生长,保持作物形态美观。
2. 调节密度,根据作物品种和生长情况,合理调节作物密度,保证作物生长空间和养分供应。
五、环境管理。
1. 清理杂草,定期清理苗圃内的杂草,减少病虫害滋生的环境,保持苗圃整洁。
2. 环境保护,加强环境保护意识,合理利用农药和化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六、安全管理。
1. 安全防范,加强苗圃内的安全防范意识,定期检查设施设备,确保安全生产。
2. 应急预案,制定苗圃日常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理准备工作,保障人员和作物的安全。
七、人员管理。
1. 培训教育,定期对苗圃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工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2. 团队协作,加强团队协作,做好分工合作,提高工作效率。
总结,苗圃日常管护实施方案是苗圃管理的重要内容,只有做好苗圃的日常管护工作,才能保证作物的健康生长和高产高质。
希望全体工作人员能够严格按照该实施方案进行操作,共同努力,确保苗圃的顺利运营和作物的良好生长。
苗圃管理规章制度

苗圃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1. 为了加强苗圃的管理,提高苗木质量,保障林业生态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类苗圃的管理活动。
二、苗圃建设1. 苗圃建设应符合国家林业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坚持科学选址,合理布局。
2. 苗圃建设应遵循生态优先、环境保护的原则,确保苗圃建设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3. 苗圃建设应满足苗木繁育、科研、示范、观赏等多功能需求。
三、苗木繁育1. 苗圃应根据林业发展需求,选择适宜的树种进行繁育。
2. 苗圃应采用科学的育苗技术,提高苗木质量和产量。
3. 苗圃应加强苗木病虫害防治工作,确保苗木健康成长。
四、苗木经营与销售1. 苗圃应建立健全苗木销售制度,公开销售信息,公平交易。
2. 苗圃应依法办理苗木运输手续,保证苗木运输安全。
3. 苗圃应加强苗木市场开拓,提高苗木竞争力。
五、生态环境保护1. 苗圃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不得破坏原有生态环境。
2. 苗圃应合理利用水资源,防止水污染。
3. 苗圃应实施绿化,提高绿化覆盖率。
六、安全生产1. 苗圃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分工。
2. 苗圃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
3. 苗圃应加强防火、防盗、防虫、防病等工作,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七、管理制度1. 苗圃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苗木繁育管理、销售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
2. 苗圃应定期对各项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以适应实际情况。
3. 苗圃应加强对员工的考核和评价,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林业部门。
3. 林业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园林苗圃日常管理制度

园林苗圃日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园林苗圃的日常管理工作,提高苗圃生产效率,保障苗圃生产和经营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园林苗圃的日常管理工作。
园林苗圃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园林苗圃日常管理应当坚持“科学、规范、创新、高效”的原则,加强管理,不断提高苗圃生产的品质和效益。
第四条园林苗圃日常管理应当注重员工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技术水平。
第五条园林苗圃应当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工作责任制,明确各项管理工作的责任人和责任范围。
第六条园林苗圃应当加强对苗圃生产线的管理,确保苗圃生产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七条园林苗圃应当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工作的档案管理制度,对苗圃的管理工作进行档案记录和归档。
第八条园林苗圃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及时了解和掌握苗圃生产和经营的动态情况。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九条园林苗圃应当建立健全员工管理制度,对苗圃的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和日常培训。
第十条园林苗圃应当对苗圃的员工进行综合考核和评定,激励优秀员工,对不合格员工进行适当的处罚和调整。
第十一条园林苗圃应当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员工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第十二条园林苗圃应当建立健全员工考勤制度和考勤管理制度,对员工的工作时间进行严格管理和监督。
第十三条园林苗圃应当建立健全员工激励和奖惩制度,对优秀员工进行奖励,对不合格员工进行处罚和改进。
第十四条园林苗圃应当建立健全员工安全管理制度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五条园林苗圃应当对苗圃的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化培训和管理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能力。
第三章设备管理第十六条园林苗圃应当建立健全苗圃设备管理制度,对苗圃的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十七条园林苗圃应当对苗圃的设备进行清洁和消毒,确保设备的干净卫生。
第十八条园林苗圃应当对苗圃的设备进行定期更新和更换,保障苗圃的生产需要。
第十九条园林苗圃应当加强对苗圃设备的使用和操作培训,提高员工对设备的操作水平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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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圃管理办法制度_管理办法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国有苗圃是县属事业单位,行政上接受县林业局的领导,业务上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按照《国有林场苗圃管理条例》的规定,国有苗圃应坚持“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原则;国有苗圃以编制国有苗圃规划计划,林木种苗生产供应,护林防炎,林木良种德育与新技术推广,苗圃职工培训管理,林木种苗调剂和林业住处服务为主要业务,开展多种经营;生产经营管理:以培育园林绿化良种苗木为主,实行“统一经营,岗位承包,联产计酬,工效挂钩”的办法,生产达成一定效益程度,按照国家核定的从业人员工资基数,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物资管理:苗圃生产必用的工具,办公用品,实行统一购置,专人管理,一律不外借,对苗圃管理办法制度进行讲述。
其中,主要包括:人事管理:原则上服从县林业局人事安排,苗圃有人事管理权,在生产达成一定规模,产生一定经营效益,能够承受一定财力的情况下,苗圃可适当安排县林业系统分流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接收具备园林苗圃经营管理专业技术的大中专毕业生,今后一律不再接受退伍兵和临时工。
凡县林业局在档管理的人员,苗圃予以缴纳养老保险金,发放退休金,其他打工人员不与苗圃发生任何劳动关系,干一天,发一天的小工费,具体材料请详见:
一、国有苗圃是县属事业单位,行政上接受县林业局的领导,业务上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
二、按照《国有林场苗圃管理条例》的规定,国有苗圃应坚持“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原则。
三、以“管理国有苗圃,促进林业发展"为宗旨,生产培育优质良种壮苗,满足社会造林绿化的需要.
四、国有苗圃以编制国有苗圃规划计划,林木种苗生产供应,护林防炎,林木良种德育与新技术推广,苗圃职工培训管理,林木种苗调剂和林业住处服务为主要业务,开展多种经营。
五、土地经营管理:苗圃土地属于林地,归国家所有,不经省林业局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
在满足国家林业项目和苗圃生产自身用地的情况下,部分土地向社会招标租赁,以弥补苗圃生产资金的短缺.
六、生产经营管理:以培育园林绿化良种苗木为主,实行“统一经营,岗位承包,联产计酬,工效挂钩”的办法,生产达成一定效益程度,按照国家核定的从业人员工资基数,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
七、人事管理:原则上服从县林业局人事安排,苗圃有人事管理权,在生产达成一定规模,产生一定经营效益,能够承受一定财力的情况下,苗圃可适当安排县林业系统分流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接收具备园林苗圃经营管理专业技术的大中专毕业生,今后一律不再接受退伍兵和临时工。
凡县林业局在档管理的人员,苗圃予以缴纳养老保险金,发放退休金,其他打工人员不与苗圃发生任何劳动关系,干一天,发一天的小工费。
八、物资管理:苗圃生产必用的工具,办公用品,实行统一购置,专人管理,一律不外借。
九、水电管理:节约用电,节约用水,实行水电有偿使用,不论职工个人和租地居住户,按照国家征收标准收取水电费和房租.
十、财务管理:实行单独核算,企业化管理,财政定额(或全额)补贴。
接受上级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一般生产性开支由苗圃自主决定,重大项目和非生产性专业报请县林业局审批;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用苗圃项目和生产经费;征收的土地租金在保证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前提下,用于职工工资,生产经营性收入主要用于在
职职工工资补助和工效挂钩奖励,一部分用于扩大再生产投入.实行定期报帐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