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定价的税务管理
我国转让定价的税务管理现状及对策研究

我国转让定价的税务管理现状及对策研究滨海县国家税务局第七税务分局缪翔摘要:跨国关联企业为了实现其全球战略目标,赚取最大利润,通常都利用企业间的转让定价来规避税收。
关联企业转让定价问题一直是国际上关注的热点。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和我国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入,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不断发展壮大。
如何有效控制这些企业利用转让定价避税,建立和完善我国现行的转让定价税制成为我国税收征管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从转让定价定义及其危害入手,结合我国实际情况,阐述了我国现行转让定价税务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对我国转让定价税务管理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转让定价税务管理预约定价转让定价是指关联企业之间在销售货物、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等时制定的价格。
在跨国经济活动中,利用关联企业之间的转让定价进行避税已成为一种常见的税收逃避方法。
其一般做法是:高税国企业向其低税国关联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时制定低价;低税国企业向其高税国关联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时制定高价。
这样,利润就从高税国转移到低税国,从而达到最大限度减轻其税负的目的。
到目前为止,我国已经基本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备的转让定价税务管理制度,在实践中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转让定价税务管理还处于初级阶段,无论是在法规的制定方面,还是在管理的经验、效果方面,都存在较大差距。
面对我国外贸经济迅速发展、外商投资大量增加、外资企业亏损面却居高不下的不正常现象,我们必须加强对转让定价问题的研究,不断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加强转让定价税务管理,以堵塞税收漏洞,更好地维护我国的税收利益。
一、我国转让定价税务管理工作概况(一)反避税法律制度不断完善自1987年11月深圳市人民政府在全国率先发布了《深圳经济特区外商投资企业与关联公司交易业务税务管理的暂行办法》以来,国家税务总局连续印发《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国税发[1998]59号)、《涉外税务审计规程》(国税发[1997]74号)、《税收情报交换管理规程(试行)》(国税发[2001]3号)、《涉外企业联合税务审计暂行办法》(国税发[2004]38号)、《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预约定价实施规则(试行)》(国税发[2004]118号)、《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2009]2号)等一系列文件,推动我国转让定价税务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程序化、科学化的轨道。
税务毕业论文 完善我国转让定价税务管理的建议

税务毕业论文完善我国转让定价税务管理的建议完善我国转让定价税务管理的建议税务领域是一个国家重要的财政管理领域,其中转让定价税务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税收政策,关系到国家税收收入的稳定和公平性。
然而,在我国税收体制中,转让定价税务管理仍存在一些问题。
本论文旨在就当前我国转让定价税务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
一、问题分析1.1 转让定价税务管理现状我国的转让定价税务管理主要依据“关联交易原则”和“公平原则”进行核查和调整。
然而,由于我国税务制度的复杂性和制度执行过程中的不足,转让定价税务管理面临着以下问题:1.1.1 不透明性问题由于涉及企业内部的交易和资金流动,转让定价往往难以被外部监管机构完全掌握和了解,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
这使得转让定价税务管理的公平性和有效性受到一定的影响。
1.1.2 法律法规不完善目前,我国的转让定价税收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缺乏明确的指导性文件和具体操作细则,导致税务主管部门和纳税人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和难度。
1.1.3 多重税收风险问题在跨国企业的转让定价中,存在着不同国家税收政策和原则的差异,可能导致转让定价涉及到的企业面临多个税收主权国的税收风险,增加了企业的管理成本和风险。
二、完善转让定价税务管理的建议针对上述问题和现状,本文提出以下建议,以完善我国的转让定价税务管理。
2.1 增加信息披露与合作为了提高转让定价税务管理的公平性和透明度,税务部门应要求企业对涉及到的转让定价进行信息披露,如涉及价款、交易性质、关联方及其关系等,并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使税务部门能获取相关数据,从而更好地进行税务调查和核查工作。
同时,税务部门应与其他国家税务机构开展合作,分享信息、加强监管,以减少跨国企业间的税收风险。
2.2 完善法律法规与操作细则为了明确转让定价的原则和标准,税务部门应加强对转让定价税收政策的研究和制定,完善税收法律法规,提供更明确的指导性文件。
[税务,建议,我国]完善我国转让定价税务管理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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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国转让定价税务管理的建议转让定价如今已是全球经济领域最为复杂的问题之一,同时也经常被跨国企业用来进行纳税筹划。
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会给投资所在国带来一定的经济利益,但是跨国公司会通过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操纵,使其不按照国际市场供求关系转而通过内部交易来进行利润的转移,从而成为对相关国家的新的经济侵略。
面对我国外商投资大量增加、外资经济迅速发展、外资企业亏损却居高不下的不正常现象,加强转让定价问题的研究,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转让定价税务管理,显得更加迫切。
一、转让定价概述转让定价是关联企业在所属成员之间转让商品、劳务与无形资产的内部定价机制,又称之为转移价格或转让价格。
转让价格本来只是反映关联企业内部的一种定价原则,但如今,关联企业主要利用它来进行税收筹划从而达到规避税收甚至是逃税的目的。
在跨国经济活动中,利用关联企业之间的转让定价进行税收规划已经成为一种常见的税收逃避方法。
其具体的做法一般包括:高税国企业向其低税国关联企业销售货物、转让无形资产、提供劳务时制定高价。
这样,利润就从高税国转移到低税国,从而使跨国企业最大限度的减轻其自身的税负。
转让定价行为有利有弊,但是总的来说是弊大于利,首先,会损害有关国家的税收利益,减少经营所在国的财政收入;其次,扰乱经济秩序,影响资源的合理配置;最后,还会降低对外商投资的吸引力,影响国家经济的发展。
二、我国转让定价税务管理现状我国已经形成了一套相对来说比较完备的转让定价税务管理制度,出台了一系列转让定价税务管理法律法规,并且在实践中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但是,从法规的制定方面,以及实践管理的经验、效果方面,我国与发达国家都存在着较大的差距。
1987年11月,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布了《深圳经济特区外商投资企业与关联公司交易业务税务管理的暂行办法》,自此后,我国的反避税法律制度不断完善;其次,《预约定价协议》的逐步推行、以及《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颁布及实行,也使预约定价方法的应用得到了推广;最后,在与国外的交流实践中,相关部门的涉外税务审计能力也不断提高,我国的转让定价管理初见成效。
第6章转让定价的税务管理

6.1 转让定价税务管理法规 转让定价税务管理法规
6.1.2 关联企业的判定
转让定价法规针对的是跨国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作 价。正确运用转让定价法规进行反避税,首先就要 准确地判定交易双方是否是关联企业 。 关联企业
6.1 转让定价税务管理法规 转让定价税务管理法规
构成跨国关联企业的关联关系条件: 构成跨国关联企业的关联关系条件:
价格,但是低于第三方的交易价,即使税务对此产生质疑,企业也可
以就以上因素向税务部门进行解释。
6.2 转让定价审核、调整的原则与方法 转让定价审核、
可比性因素: 可比性因素:
(1)购销或转让过程的可比性; (2)购销或转让环节的可比性; (3)购销或转让货物的可比性; (4)购销或转让环境的可比性;
指毛利,即 (销售收 入—生产成 本)
6.2 转让定价审核、调整的原则与方法 转让定价审核、
2、使用成本加成法应注意两个问题: 、使用成本加成法应注意两个问题:
一是成本的口径和范围要符合本国会计制度的规定, 同时要求税务部门能获得企业准确的成本信息; 二是加成率的选择必须合理,应优先选取被调查 的受控方与非受控方进行可比交易使用的加成率。
注:间接持股比例的计算
转让定价审核、 6.2 转让定价审核、调整的原则与方法
6.2.1 跨国关联企业间收入和费用分配原则 6.2.2 转让定价的审核和调整方法 6.2.3 转让定价调整中的国际重复征税问题
6.2 转让定价审核、调整的原则与方法 转让定价审核、
6.2.1 跨国关联企业间收入和费用分配的原则
1)各国关于正常定价原则的认识不一致; 2)审核工作量加重,相应费用增加; 3)对税务征管人员的业务水平及人数都有较高的要求;
6.2 转让定价审核、调整的原则与方法 转让定价审核、
转让定价的税务管理 人大版课件

4.其他合理方法
可比利润法 即在可比情况下,以非受控企业之间从事相同经营活动所 取得的利润水平为参照,确定受控企业的交易成果。 交易净利润法 是指按照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各方进行相同或者类似业 务往来取得的净利润水平确定利润的方法。
利润分割法 是指将企业与其关联方的合并利润或者亏损在各方之间 采用合理标准进行分配的方法。
批产品未作任何加工,又以150万美元的价格销售给无关联关系的 第三方,B公司当地同类产品的销售利润率为20%。
A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在不考虑汇率及关税的条件下,试分析内地主管税务机关对A公司 的这两笔业务应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1)由可比非受控价12万美元判断, A公司从B公司购进原 材料的价格20万美元偏高,应按可比非受控价调整为12万 美元,应调增应税利润 20-12=8(万美元); (2)根据再销售价格法,X公司对Y公司该批产品的正常销 售价格应该为:150×(1-20%)=120(万美元),由此判 断,A公司销售给B公司的产品价格100万美元偏低,应调 增应税利润 120-100=20(万美元)。 A公司的这两笔业务共调增应税利润28万美元,因此,应 补缴所得税 28×25%=7(万美元)。
正常(公平)交易价格= 再销售给非关联方的价格×(1可比非关联交易毛利率)
计算要素:
再销售给非关联方的价格
交易毛利率:(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收入*100%
再销售价格法
案例
甲国母公司以1.8万美元的转让价格向乙国子公司销售一批 产品,乙国子公司再以3万美元的市场价格在当地销售出去。 乙国当地同类产品的销售毛利率为20%。 请用再销售价格法计算母子公司关联交易的正常定价。 如果甲国当地企业所得税为25%,则需补征多少税额。
转让定价的税务管理课程

转让定价税务管理 有助于维护公平的 市场竞争环境,防 止不正当竞争。
转让定价税务管理发展历程
01
02
03
初步探索阶段
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 代初,我国开始对转让定 价进行初步探索。
逐步发展阶段
20世纪90年代中期至21 世纪初,我国开始逐步建 立和完善转让定价税制。
不断完善阶段
21世纪初至今,我国不 断加强对转让定价的监管 和管理,不断完善转让定 价税制。
02
转让定价税务管理基础知 识
转让定价税务管理相关法规
国内法规
国内转让定价税务管理法 规的主要内容、适用范围 及目的。
国际法规
国际间转让定价税务管理 法规的协调与合作。
法规更新
转让定价税务管理法规的 修订及补充,以及新法规 对转让定价税务管理的影 响。
转让定价税务管理基本流程
转让定价方法选择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合适 的转让定价方法,如可比非受 控价格法、再销售价格法等。
转让定价既非法律行为,也非经济利润调节行为,而是以经济行为的外形出现的、一种人 为的价格。
转让定价是集团内部一种价格,价格水平既不取决于市场供求关系,也不受税收原则的影 响,而是人为确定的。
转让定价税务管理意义
转让定价税务管理 有助于保障国家税 收收入,防止税收 流失。
转让定价税务管理 有助于提高企业的 经营管理水平,增 强企业的竞争力。
财务状况等。
参考外部因素
同时,企业还应参考外部因素 ,如市场动态、行业趋势以及
税务政策等。
转让定价调整与争议解决
遵循法定程序
企业在调整转让定价时,应遵循相关的法定程序 ,如事先与税务机关沟通并获得批准。
及时解决争议
转让定价的税务管理(ppt 45页)

(4)利润指标的范围不同。 (5)美国的可比利润法要求使用四分位点数值域(interquartile
range),即其范围应在最高值的25%和最低值的25%之间。
二版) 朱青 编著
二版) 朱青 编著
6.1 转让定价法规
构成跨国关联企业的关联关系条件:
1. 缔约国一方企业直接或间接参与缔约国另 一方企业的管理、控制或资本
2. 同一人直接或间接参与缔约国一方企业和 缔约国另一方企业的管理、控制或资本
二版) 朱青 编著
6.1 转让定价法规
根据控股比例标准判定关联企业案例
6.2 转让定价审核、调整的原则与方法
6.2.4 转让定价调整中的国际重复征税问题
在实践中,解决转让定价调整中国际重复征税 问题的办法之一,是有关国家在双边税收协定 中承担在对方国家对转让定价做初次调整后进 行相应调整的义务。
二版) 朱青 编著
6.3 预约定价协议(APA)
6.3.1 什么是预约定价协议 6.3.2 预约定价协议(APA)产生的历史背景 6.3.3 预约定价协议的主要目标 6.3.4 预约定价协议给各方带来的利益 6.3.5 什么样的企业适合于申请预约定价协议 6.3.6 纳税人签订预约定价协议的法律限制 6.3.7 预约定价协议的谈签程序 6.3.8 预约定价协议的局限性
首先,美国《国内收入法典》第482节的内容经过 一系列的修订虽然更加强化了税务部门对跨国公司 转让定价的管理,但新的转让定价法规仍然不能解 决所有有关转让定价的争议。
另外,国与国之间在转让定价问题上矛盾不断激化 ,从而要求有关国家尽快达成双边或多边预约定价 协议。
转让定价与税务管理

转让定价与税务管理黄董良一、关联方关系(关联企业)与关联交易(一)关联方关系(关联企业)1.《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规定本准则涉及的关联方关系要紧指:(1)直接或者间接地操纵其他企业或者受其他企业操纵,与同受某一企业操纵的两个或者多个企业(比如:母公司、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操纵的子公司之间);(2)合营企业(指按合同规定经营活动由投资双方或者若干方共同操纵的企业);(3)联营企业(指投资者对其具有重大影响,但不是投资者的子公司或者合营企业的企业);(4)要紧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者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5)受要紧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者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操纵的其他企业。
2.《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规定税收征管法第三十六条所称关联企业,是指有下列关系之一的公司、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1) 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者间接的拥有或者者操纵关系;(2) 直接或者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者者操纵;(3) 在利益上具有有关联的其他关系。
3.《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修订)规定企业与另一公司、企业与其它经济组织(下列统称另一企业)有下列之一关系的,即构成关联企业:(1)相互间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总与达到 25%或者以上的;(2)直接或者间接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者操纵股份达到 25%或者以上的;(3)企业与另一企业之间借贷资金占企业自有资金 50%或者以上,或者企业借贷资金总额的10%或者以上是由另一企业担保的;(4)企业的董事或者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一半以上或者有一名以上(含一名)常务董事是由另一企业所委派的;(5)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务必由另一企业提供的特许权利(包含工业产权、专业技术等)才能正常进行的;(6)企业生产经营购进的原材料、零部件等(包含价格及交易条件等)是由另一企业所供应并操纵的;(7)企业生产的产品或者商品的销售(包含价格及交易条件等)是由另一企业所操纵的;(8)对企业生产经营、交易具有实际操纵、或者在利益上具有有关联的其它关系,包含家族、亲属关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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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定价的税务管理
转让定价是指企业将其在境内或境外的资产、应收账款、股权或其他权益转让给外部方时确定的价格。
税务管理在转让定价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可以确保企业和税务机关之间的合法权益和税收利益。
税务管理在转让定价中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税务管理应确保转让定价的合理性。
合理定价是指在没有特定关系的情况下,将资产或权益以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转让给外部方。
税务管理机构应对转让定价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市场原则,避免因过高或过低的定价导致的税收风险和纳税义务的缺失。
其次,税务管理应强化信息披露和备案要求。
企业在进行转让定价时应主动向税务管理机关提供相关信息,如转让资产的性质、交易对方、定价依据等,并按照要求进行备案。
税务管理机关可以通过信息披露和备案制度加强对转让定价的监管,提高管理效能和透明度,减少潜在的税务风险。
第三,税务管理应关注跨境转让定价的税收风险。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跨境转让定价越来越常见。
税务管理机关应关注企业的国际交易和跨境转让定价,加强与国际税收规则的对接,防范企业利用跨境转让定价进行避税或税收优惠的行为,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税收公平。
最后,税务管理应加强税务稽查和风险防范。
税务管理机关应
建立完善的税务稽查制度,对企业的转让定价进行监测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企业的合规经营和税收纳入。
同时,税务管理机关还应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加强对高风险企业的重点关注和管理,防范潜在的税务风险。
综上所述,税务管理在转让定价中具有重要作用,通过合理定价、强化信息披露和备案、关注跨境转让定价的税收风险,以及加强税务稽查和风险防范等方式,可以有效保护企业和税务机关的权益,促进税收的公平公正。
税务管理在转让定价中的作用是为了确保企业和税务机关的合法权益和税收利益。
在国际商业活动中,转让定价通常是由企业自主决定的,这给税务管理带来了挑战。
因此,税务管理机构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管理和监管转让定价,从而确保税收公平和税基的保护。
首先,税务管理应加强转让定价的审查和调查。
企业在进行转让定价时,应向税务管理机关提供相关的资料和信息,以证明其定价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税务管理机关应对企业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和调查,确保转让定价符合市场原则,并未违反相关法律和法规。
通过严格的审查和调查,税务管理机关可以排除不公正的定价行为,减少税收漏税和避税的风险。
其次,税务管理应建立和完善转让定价的信息披露和备案制度。
税务管理机关可以要求企业在进行转让定价时,主动向其提供相关的信息和资料,包括转让资产的估值依据、交易对方的背景和关联关系等。
税务管理机关可以根据企业提供的信息进行备案,以便日后进行监管和审计。
信息披露和备案制度的建立可以增加税务管理机关对企业转让定价的了解和监管,提高税
务风险的识别和防范能力。
第三,税务管理应加强对跨境转让定价的监管。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剧,跨境转让定价的问题越来越突出。
税务管理机关应与国际税收组织和其他国家的税务机关加强合作交流,共同制定和推广国际转让定价准则。
税务管理机关还可以建立和完善跨境转让定价的信息交换机制,及时获取和分享相关的信息,以便更好地监管和防范跨境转让定价的税务风险。
最后,税务管理应加强税务稽查和风险防范。
税务管理机关可以通过加大对企业的税务稽查力度,发现和查处违反转让定价原则和法规的行为。
税务管理机关还可以通过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对高风险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和管理,及时识别和防范潜在的税务风险。
总而言之,税务管理在转让定价中的作用十分重要,可以确保税收的公平和税基的保护。
税务管理机关可以通过加强审查和调查、建立信息披露和备案制度、加强对跨境转让定价的监管,以及加强税务稽查和风险防范等方式,管理和监管转让定价,防范税务风险,维护税收公平和国家税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