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路径工作管理制度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进一步规范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提高患者诊疗效果,有效控制医疗费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此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所有临床科室的临床路径管理工作。
三、临床路径的定义临床路径是针对某种疾病或手术治疗的标准化、规范化的诊疗流程,涵盖了预防、诊断、治疗、康复、护理等各个环节,以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费用为目的,是临床医学与管理学的结合。
四、管理机构医院成立专门的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由医院管理人员、有关专家和科室主任组成,负责制定、推广、监督执行临床路径。
五、制定临床路径的原则1. 根据疾病特点和治疗技术性质。
2. 以临床实践为基础。
3. 科学、规范、可行,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
4. 强调团队协作和整体推进。
5. 对科室和医护人员依据临床路径治疗要求给予奖励和处罚。
6. 每年对临床路径进行一次修订。
六、临床路径执行流程1. 临床路径制定:医务人员成立临床路径组,收集疾病相关资料,与病人及家属进行沟通,最终制定标准化的治疗方案。
2. 临床路径审核:由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组成专家审核临床路径,决定是否通过。
3. 临床路径宣教:科室主任或治疗医师向病人及家属宣传临床路径的重要性、流程和可能遇到的问题。
4. 临床路径实施:根据临床路径规范,执行各项检查和治疗,期间要时刻记录各项治疗措施和病人状况及预期目标。
5. 临床路径记录:科室医护人员负责对病人的治疗过程进行记录,进行后续分析比对。
6. 临床路径总结:对病人的实际治疗状况与临床路径制定时预期效果进行比对总结。
七、补充规定1. 科室应当建立24小时值班循环制。
2. 病人的诊疗方案具有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3. 完善患者知情同意制度。
4. 依据诊疗过程的变化及时进行临床路径修订和改进。
5. 对违反临床路径制定要求的医务人员要给予必要的处理和奖励。
6. 检查、治疗和护理的过程要准确、详细地记录在病历中。
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医院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各临床科室及医技科室,所有医务人员均应遵守。
第三条临床路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患者为中心,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二)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效率;(三)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四)加强监督,确保临床路径实施效果。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负责临床路径的制定、实施、监督和评价工作。
第五条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组成:(一)主任:由医院院长担任;(二)副主任:由分管医疗工作的副院长担任;(三)委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临床科室主任、医技科室主任、护士长等组成。
第六条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职责:(一)制定和修订临床路径管理制度;(二)组织临床路径的制定、实施、监督和评价;(三)协调解决临床路径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四)对临床路径实施效果进行评价,提出改进措施。
第七条成立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小组,负责临床路径的实施、监督和评价工作。
第八条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小组组成:(一)组长:由分管医疗工作的副院长担任;(二)成员:由医务部、护理部、财务部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九条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小组职责:(一)制定临床路径实施计划;(二)对临床路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三)对临床路径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四)对临床路径实施效果进行评价,提出改进意见。
第三章临床路径的制定与实施第十条临床路径的制定:(一)以循证医学证据和疾病诊疗指南为指导;(二)由相关专业的诊疗小组人员共同制定;(三)制定过程应充分考虑患者的实际情况和医院的技术水平。
第十一条临床路径的实施:(一)各临床科室应严格按照临床路径执行诊疗工作;(二)医务人员应熟悉临床路径的内容,确保诊疗行为符合规范;(三)患者及家属应了解临床路径的相关内容,积极配合治疗。
医院临床路径工作制度

医院临床路径工作制度为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规范医疗行为,降低医疗费用,提高医疗服务效率,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临床路径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临床路径是指以患者为中心,依据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为依据,制定标准化诊疗流程,通过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费用,提升患者就医体验。
第二条临床路径工作制度旨在规范我院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明确各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确保临床路径的顺利实施。
二、组织架构第三条成立临床路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临床路径工作的组织领导、决策协调和监督指导。
第四条临床路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医疗、护理、财务、信息等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等人员担任成员。
第五条临床路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临床路径管理办公室,负责临床路径的具体组织实施、培训、督导、评估和数据统计分析等工作。
第六条临床路径管理办公室设在医务处,设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工作人员若干名。
三、职责分工第七条临床路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临床路径管理工作计划,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人员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对临床路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评估。
第八条临床路径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临床路径实施方案,组织培训相关人员,对临床路径实施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和数据分析,及时解决临床路径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第九条临床科室负责本科室临床路径的实施,包括病例选择、诊疗流程、质量控制、数据填报等工作。
第十条护理部门负责协助临床科室开展临床路径实施,包括护理措施的落实、患者教育和沟通等工作。
第十一条财务部门负责临床路径实施过程中的费用控制和成本分析工作。
第十二条信息部门负责临床路径信息系统的维护和数据支持工作。
四、临床路径实施第十三条临床路径实施分为试点阶段和全面实施阶段。
试点阶段应在临床路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选择具有代表性的病种进行试点,总结经验后逐步扩大实施范围。
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临床路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临床路径管理是指针对某一疾病建立一套标准化治疗模式与治疗程序,是一个有关临床治疗的综合模式,以循证医学证据和指南为指导来促进治疗组织和疾病管理的方法,最终起到规范医疗行为,减少变异,降低成本,提高质量的作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涉及临床路径的医疗活动,所有医务人员应遵守本制度,确保患者获得连续、规范的医疗服务。
第二章临床路径的制定第四条临床路径的制定应基于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临床诊疗指南和临床路径标准,结合医院实际情况进行。
第五条临床路径的制定应邀请多学科专家参与,确保路径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第六条临床路径应明确列出疾病诊断、治疗、检查、用药、护理、康复等各个环节的标准流程和时限要求。
第七条临床路径应根据医学进步和临床实践经验的积累进行定期修订和完善。
第三章临床路径的实施第八条医务人员在临床工作中应按照临床路径的要求进行诊疗活动,确保患者得到规范、及时、有效的治疗。
第九条患者在入院时应被告知临床路径的相关信息,包括诊断、治疗计划、预期效果等,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第十条医院应建立临床路径管理信息系统,对临床路径执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分析、评价和反馈。
第十一条医务人员应根据临床路径执行情况及时调整诊疗方案,确保患者的治疗安全与有效。
第四章临床路径的监督与考核第十二条医院应建立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负责临床路径的监督与考核工作。
第十三条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对临床路径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第十四条医院应将临床路径管理纳入医疗质量管理和绩效考核体系,对临床路径执行情况进行奖惩。
第十五条医院应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临床路径培训和教育,提高医务人员对临床路径管理的认识和执行能力。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医院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一、引言临床路径管理是医疗机构为提高医疗质量、提高医疗效率而采用的一种管理方法。
临床路径是指在一定时间内,按照一定的诊疗程序和标准,给予某种疾病患者的连续、系统、规范的治疗过程。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是指为了保证临床路径管理的有效进行,制定的一系列有关工作流程、标准、责任、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目的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临床路径管理的实施,提高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和效率,提升患者的满意度。
三、范围本工作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相关部门和人员。
四、工作流程1. 制定临床路径临床路径的制定应该以循证医学为基础,参考最新的临床指南和临床实践,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制定临床路径应该有专业的临床路径制定组组成,并征求相关科室、医生、护士等专业人员的意见。
2. 应用临床路径科室应根据临床路径为患者制定个性化的治疗计划,并在患者入院之后立即执行。
治疗过程中应及时记录患者的相关信息和治疗效果,并及时调整治疗计划。
3. 监测临床路径医疗机构应建立监测系统,监测临床路径的执行情况和患者的治疗效果。
监测系统应该包括临床路径执行情况的登记、统计和分析,以及对临床路径效果的评估和改进。
监测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相关科室和医生,并进行持续的督促和指导。
4. 总结改进临床路径根据监测结果和患者的治疗效果,医疗机构应定期召开总结会议,总结临床路径的优点和不足,并提出改进建议。
改进措施应该经过科室的认可和落实,并进行后续的监测和评估。
五、工作标准1. 临床路径的制定应遵循循证医学的原则,且应有明确的治疗目标和流程。
2. 临床路径的执行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和操作流程进行。
3. 监测系统的登记、统计和分析应准确、全面,并及时反馈给相关科室和医生。
4. 总结改进会议应定期召开,且应有明确的议程和改进措施。
5. 制定临床路径、应用临床路径、监测临床路径和总结改进临床路径的负责人应明确,并落实相应的责任和权力。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加强临床路径管理,持续改进和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临床路径是以循证医学证据和疾病诊疗指南为指导,由相关专业的诊疗小组人员共同针对某一疾病的诊断、治疗、护理、康复等建立一套具有严格的工作顺序和目的、准确的时间要求、能够被大部分患者所接受的标准化治疗模式与治疗程序,是一个有关临床诊疗的综合模式,最终起到规范医疗行为,减少变异,降低成本,提高质量的作用。
第三条临床路径管理应坚持以下原则:(一)以患者为中心,保证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为第一原则;(二)临床工作标准化原则,责任落实到人;(三)院科两级管理原则,多部门分层次监管;(四)持续改进原则,管理工作有记录、有书面文件。
第二章临床路径的组织管理制度第四条临床路径管理组织为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小组和临床路径实施小组。
第五条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院长和分管医疗工作的副院长分别担任正、副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临床专家任成员,负责临床路径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六条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小组由分管医疗工作的院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成员,负责对临床路径的实施进行督导、检查、评比、考核并提供技术指导。
第七条临床路径实施小组由各临床科室主任任组长,该临床科室医疗、护理人员和相关科室人员任成员,负责本科室临床路径的具体实施及管理工作。
第八条各科室临床路径实施小组设立个案管理员,由各科室高年资医师及以上职称的医师担任。
第三章临床路径的制定与实施制度第九条临床路径的制定应依据国家卫计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疗机构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和相关疾病诊疗指南、专家共识等,结合医院实际情况进行。
第十条临床路径的制定应充分征求相关科室及患者的意见,确保路径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十一条临床路径的实施应严格按照制定的路径进行,确保患者在诊疗过程中获得最佳的医疗效果。
第十二条临床路径实施小组应定期对本科室临床路径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和改进。
临床路径管理制度与实施与方案

临床路径管理制度与实施与方案临床路径管理制度与实施方案一、引言临床路径作为一种标准化的医疗护理模式,对于提高医疗质量、控制医疗成本、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地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与实施方案。
二、临床路径管理制度(一)组织管理成立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负责临床路径的制定、审核、评价和改进工作。
委员会成员包括医疗、护理、药学、医技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和专家。
(二)职责分工1、医疗部门负责制定临床路径的诊疗方案,评估诊疗效果。
2、护理部门负责制定临床路径的护理计划,实施护理措施。
3、药学部门负责临床路径中药物的合理使用和监测。
4、医技部门负责临床路径中相关检查和检验项目的规范执行和质量控制。
(三)制定与修订1、依据循证医学和临床实践经验,选择常见疾病和多发病,制定临床路径。
2、定期对临床路径进行评估和修订,以适应医疗技术的发展和患者需求的变化。
(四)培训与教育1、对医务人员进行临床路径相关知识的培训,使其熟悉临床路径的内容和操作流程。
2、加强对患者的教育,使其了解临床路径的意义和作用,提高患者的依从性。
(五)质量控制1、建立临床路径质量监测指标,如平均住院日、医疗费用、治愈率等。
2、定期对临床路径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三、临床路径实施方案(一)纳入标准明确适合纳入临床路径管理的患者标准,如疾病诊断明确、治疗方案相对稳定、病情相对单纯等。
(二)实施流程1、患者入院后,经评估符合临床路径纳入标准的,按照相应的临床路径进行诊疗。
2、医务人员严格按照临床路径表单中的诊疗流程和时间节点进行操作,记录诊疗过程和变异情况。
3、对于出现的变异情况,及时进行分析和处理,并记录在案。
(三)医疗护理协同1、医疗和护理人员密切配合,共同完成临床路径中的各项任务。
2、定期召开医、护、患沟通会,及时解决诊疗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患者知情同意1、在患者纳入临床路径前,充分告知患者临床路径的目的、流程和可能的风险,取得患者的知情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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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的第九条规定如下:
1.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应与医院的整体管理体系相结合,遵守医院相关制度和政策,确保临床路径管理的顺利进行。
2.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应由专门的管理团队负责,包括临床路径管理专家、医生、护士和相关技术人员。
管理团队应定期进行培训和学习,提升临床路径管理的水平。
3.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应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建立临床路径管理系统,实现对临床路径执行情况的实时监测和分析,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4.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应注重质量评价和绩效考核,通过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和考核制度,提高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的效果和质量。
5.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应注重沟通与合作,包括医患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医疗团队之间的沟通和合作,以及与其他部门和机构的沟通和合作,共同推动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的实施和改进。
6.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应注重经济效益,通过合理优化资源配置和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实现医疗服务的效益最大化。
7.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应注重风险防控,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临床路径管理中的问题和风险,确保患者的安全和权益。
8.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应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临床路径执行情况的记录和保存,为相关研究和改进提供依据。
9.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应不断进行改进和创新,通过与国内外相关领域的交流和合作,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方法,提高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的水平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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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路径工作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控制医疗成本,提高患者满意度,根据卫生部《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临床路径是指由医疗、护理和相关专业的人员针对某个诊断或某种手术指定的具有科学性(或合理性)和时间顺序性的患者照顾计划。
二、各临床科室、相关科室应当参照本制度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工作。
三、成立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和临床路径管理指导评价小组(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和“指导评价小组”),工作开展在医院管理委员会指导下,由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实施小组(以下简称“科室实施小组”)具体实施,院长任管理委员会主任,科室主任为科室实施小组第一责任人。
四、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全院的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组织对相关临床与医技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对院内各部门统一协调、督导并定期检查各科室临床路径执行情况。
五、管理委员会应定期(每季度)组织召开由院领导主持,医疗、护理、质控主管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定期组织召开医疗、护理、医技、药房等部门的协调会;定期组织相关专家及相关委员会,对本院临床路径实施效果的评估与分析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临床路径实施科室。
六、科室实施小组应定期(每月)召开临床路径总结评估会议,根据本科室临床路径执行情况及时进行相应调整和改进,对试点疾病的质量、费用及成本进行分析评估,并上报医教科。
总结影响试点疾病质量监控的问题,对管理委员
会的反馈意见及时落实,采取措施,持续改进。
七、临床路径管理表单的制定应根据卫生部颁发的临床路径管理病种和文本,结合本院实际情况进行本土化,严格按照卫生部临床路径管理要求,对于符合准入标准的,按照临床路径确定的诊疗流程实施诊疗。
八、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在患者入院时向其详细介绍临床路径的目的、意义、以及相应的诊疗项目等,并将患者评估结果和实施方案通知相关护理组。
九、经治医师应根据当天诊疗项目完成情况以及病情的变化,对当日的变异情况进行分析、处理,并做好记录。
十、诊治过程中出现变异的,应当及时将变异情况记录在临床路径表单中,并对变异情况定期进行分析总结。
对于较普通的变异,可通过科内讨论或查阅相关文献资料探索解决或修正变异的方法,找出变异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讨论情况应写入病程记录;对于较复杂而特殊的变异,应上报管理委员会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重点讨论。
十一、对于因各种情况必须退出临床路径管理的患者,应进行告知,根据患者情况,按相关诊疗常规实施后续治疗,患者退出情况应有记录并定期分析总结。
十二、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科室,要建立相应的临床路径登记本,详细记录患者进入、离开临床路径的时间,离开原因等相关信息;
十三、临床路径管理患者出院时应填写《住院患者临床路径管理满意度调查表》,科内留档。
十四、加强医务人员培训。
(一)管理委员会和指导评价小组定期对委员会成员进行培训。
(二)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对临床科室人员临床路径知识进行培训。
参加人员要有学习记录。
(三)各临床科室每月开展本科室的临床路径学习和讨论,学习要有记录。
十五、相关职能科室工作职责医院各相关职能科室在开展临床路径实行工作中的工作职责如下:
医教科:负责组织临床科室临床医师路径的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临床路径管理的考评工作。
护理部:负责组织临床护理路径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病案信息科:负责相关病案的信息收集、统计工作;以及信息技术保障工作。
财务科:负责合规收费的实时监控工作。
十六、评价和处罚。
(一)对临床路径开展比较好的科室进行奖励:
1.实施并完成临床路径管理的患者住院费用不再纳入科室药品比例控制范围。
2.医院季度组织一次评估,本季度科室开展临床路径管理的患者完成数量占本季度科室出院患者的50%,奖励实施小组个案管理员和科室第一责任人各20元/例;
本季度科室开展临床路径管理的患者完成数量占本季度科室出院患者的30-50%,奖励实施小组个案管理员和科室第一责任人各40元/例;
本季度科室开展临床路径管理的患者完成数量占本季度科室出院患者的70%以上,奖励实施小组个案管理员和科室第一责任人各50元/例。
3.每一年组织一次院内评估,医院将根据考核情况对在科室临床路径工作开展优异的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
(二)对临床路径开展不到位的科室进行处罚:
参照卫生部发布的临床专业范围,依据我院临床路径工作要求的临床专业科室,应严格按照要求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对临床路径管理实施过程中,不按照要求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的个人和科室,将进行院内通报批评,并同时与科主任的干部考核、岗位设置等挂钩,与医师个人的职称晋升、评优选先等挂钩。
科室开展临床路径管理的患者完成数量达不到科室出院患者的40%(以每个季度计算),扣除实施小组个案管理员200元,科室第一责任人400元,并全院通报。
对于医院要求开展临床路径的科室,未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的科室,院内通报批评,实施小组个案管理员和科室第一责任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优,每人处罚500元,科室综合目标考核不合格。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开始实施,由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说明。
额敏县人民医院 2012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