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委员会工作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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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委员会章程

公司管理委员会章程

有限公司管理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提升公司重大决策过程中的效率、民主性与科学性,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公司设立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公司期间。

第二章管委会性质第一条管委会系公司设立的(临时性/常设性)机构。

第二条管委会系公司机构,负责。

第三条管委会与股东会之间的关系:管委会根据股东会决议设立,根据股东会决议解散,其设立期间对股东会负责。

第四条管委会与董事会或执行董事之间的关系:。

第五条管委会与监事会或监事的关系:管委会应接受监事会或监事监督。

第三章管委会构成第一条管委会由奇数成员数组成。

管委会委员由股东提名,股东会选聘。

设管委会主任名,从管委会委员中产生,由股东会任命。

第二条首届管委会委员名。

其中,公司外聘的委员名;公司内部人员名。

首届管委会主任由担任。

第三条管委会成员任期为年,可连选连任。

第四章委员任免与考评第一条委员任免(一)股东提名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候选委员,经股东会通过、聘任。

(二)委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股东会决议,予以免职:1. 委员提前1个月主动提出辞职的;2. 任职期间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的;3. 不再符合委员任职资格的;4. 任期届满;5. 实施有损公司或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6. 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7. 股东会认为不适合任职者。

委员免职的,应根据主任要求向管委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其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及保密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

第二条委员权利(一)参加管委会会议;(二)提案权利;(三)表决的权利。

主任委员每人票表决权、非主任委员每人票表决权,享有对所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的权利;(四)公司章程、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委员义务(一)遵守法律规定,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忠实履行管委会决议,不利用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二)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勤勉敬业,谨慎决策,并承担相应的决策风险和责任;(三)如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汇报工作内容;(四)执行管委会的各项决议,接受其他委员监督;(五)全面履行保密义务;(六)忠实于公司;(七)公司章程、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义务。

经营管理委员会章程

经营管理委员会章程

经营管理委员会章程一、总则经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为了有效管理和监督企业经营活动而设立的机构。

本章程旨在规范委员会的组成、职责、权力和运作方式,确保委员会的高效运转和对企业的有效管理。

二、组成1. 委员会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成员包括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关键职位的代表。

2. 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为两年,可连任,但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3. 委员会设主席一人,由委员会成员互选产生,主席的任期与委员会成员一致。

三、职责1. 制定企业经营管理的总体战略和目标,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2. 审议和决策重大经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计划、合作伙伴选择、财务预算和业绩评估等。

3. 监督企业经营活动的合规性,确保企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

4. 负责企业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运行。

5. 提出对企业经营活动的改进意见和建议,推动企业的创新与发展。

四、权力1. 委员会有权要求企业各部门提供与经营管理相关的信息和数据,并对其进行审查和分析。

2. 委员会有权召开例会和特别会议,讨论和决策相关事项。

3. 委员会有权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风险评估和合规检查等。

4. 委员会有权向董事会提出解散或改组的建议,以确保委员会的有效运作。

五、运作方式1. 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例会,由主席主持。

例会可以通过线上会议或实体会议的形式进行。

2. 委员会成员应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并在会议上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

3. 委员会成员应保持高度的机密性和责任感,不得泄露企业的商业机密和敏感信息。

4. 委员会成员应遵守企业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以身作则,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六、变更和解释本章程的任何变更和解释均需经董事会批准,并及时通知委员会成员。

如有争议,应以董事会的决定为准。

七、附则本章程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同时废止以前的相关规定。

如本章程与其他规章制度存在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以上为经营管理委员会章程的内容,旨在确保委员会的组成、职责、权力和运作方式的规范化,以实现对企业经营活动的有效管理和监督。

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委员工作章程

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委员工作章程

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委员工作章程第一条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委员会在医院法人代表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对医院绩效考核目标值实施有效评估。

第二条绩效考核管理委员会组织结构1、坚持公开、公平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和规范管理原则,有效落实绩效考核标的,促进医院内部管理持续、健康发展。

2、通过不断修订、完善医院绩效考核制度,进一步加强绩效考核的实效工作,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

第三条绩效考核管理委员会组成结构1、主任委员:医院法人代表。

2、副主任委员:医院党委书记3、委员:院级副职行政领导、医务部、护理部、财务科、质控核算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医院感染管理科、科教部、药学部、纪检监察等线管部门的负责人。

4、受法人代表委托,绩效考核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协调事务由承担绩效考核行政职能的部门(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四条绩效考核管理委员会的主要工作任务1、建立、健全医院绩效考核管理体系,对相关部门提出的绩效考核项目与标准进行审议。

2、补充、修订、完善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标的目标值3、跟踪并评估科室绩效情况,指导科室改进管理缺陷,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改正措施或惩戒意见。

4、建立个人绩效考核档案,追踪并评估个人绩效考核情况并作为奖惩、职务晋升和年度考核的依据。

5、对有争议的绩效考核项目及管理等相关事宜进行审议,确定考核方式,不断提高绩效考核管理效率。

第五条绩效考核管理委员会采取民主集中制工作制度第六条召开绩效考核管理委员会会议,实际参会人数不应少于应到会人数的2/3,会议决议方为有效。

第七条绩效考核管理委员会,根据需要讨论的问题,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原则上每一次。

第八条绩效考核管理委员会的重要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以文件形式作为绩效考核管理的执行依据。

第九条在本工作章程(试用)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遇未尽事宜,可由人力资源部提交绩效考核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

第十条本文件自下达之日起实施,原有关规定与本文件不符的,按本文件规定执行。

管理委员会工作章程

管理委员会工作章程

管理委员会工作章程1.0目的为了确保公司管理升级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卓芬管理委员会,并制定本章程以规范管理委员会工作。

2.0 范围管理委员会所有成员。

3.0 管理委员会成员3.1主任:3.2副主任:3.3干事:3.4委员:3.5主任:负责管理委员会的全面工作;3.6副主任:负责协助主任处理管理委员会工作,督促、检查委员会的具体事务;3.7干事:筹备管理委员会会议、记录、决议具体跟进。

3.8委员:按时出席管理委员会会议,就会议讨论事项发表意见;提出会议讨论的议题;执行委员会的决议。

4.0 职责4.1 管理委员会职责4.1.1、审议、通过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经营方针和年度计划;4.1.2、审议、通过公司内部的机构设置、调整、职责划分;4.1.3、审议、通过公司的薪金、奖罚方案、内部管理制度和员工福利方案;4.1.4、审议、通过公司新发展项目、更新改造项目;4.1.5、讨论、决定各业务部门负责人的年度工作责任指标;4.1.6、协调、处理各业务部门之间的纠纷和冲突;4.1.7、讨论、决定经营管理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4.2成员权责4.2.1 管理委员会主任权责:在提交诊断报告及实施方案后,根据企业现状及未来发展战略需要,对计划任务书进行审核,必要时与总经理进行交流与沟通,最终批准管理升级计划书,当管理委员会研讨达不成共识时,最后由管理委员会主任确立方案,并且是最终全体服从的方案。

4.2.2 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权责:全力协助主任完成管理升级工作;当主任外出时代理主任履行职责,代表卓芬公司对委员会工作进行确认。

4.2.3 管理委员会成员权责:参与各项制度拟订、下发、推行,参与流程研讨、推行、运行的整个过程,并严格按照制度、流程进行运作。

5.0 工作内容:5.1 签收、宣导、推行、执行、监督、检查、跟进、落实管理升级任务书。

5.2 全体成员应积极配合、全力支持管理升级,对管理升级各项措施的实施开展起到带头作用。

经营管理委员会章程

经营管理委员会章程

经营管理委员会章程一、目的和职责经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目的是为了有效管理和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确保公司的长期发展和利益最大化。

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审议和批准公司的经营策略和计划,并确保其与公司的长期目标一致;2. 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包括财务状况、业务运营、风险管理等方面;3. 提供战略指导和决策支持,协助公司高层管理层制定和执行战略计划;4. 监督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公司的运作合规和风险管理;5. 审议和批准重大投资、并购和合作事项;6. 评估和监督公司高层管理层的绩效,并确保公司的治理结构有效运作。

二、组成和任命委员会由公司董事会任命,成员由董事会从公司内部和外部独立董事中选聘。

委员会成员应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专业知识和独立判断力。

委员会由一名主席和若干名成员组成,主席由董事会任命。

三、会议和决策1. 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会议的召开时间和地点由委员会主席确定。

委员会主席应提前通知所有委员会成员,并提供会议议程和相关资料。

2. 委员会会议应以多数成员出席为基础进行决策。

会议决议应以简单多数通过,并在会议纪要中记录。

3. 委员会成员应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并就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

四、保密和利益冲突委员会成员应严守保密义务,不得将委员会讨论的内容透露给外部人员。

委员会成员应遵守公司的利益冲突政策,并在发生利益冲突时及时向委员会主席和董事会报告。

五、报告和沟通委员会应向董事会报告其工作情况和决策结果。

委员会主席应与公司高层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问题,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

六、评估和改进委员会应定期评估其自身的绩效和有效性,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必要的改进和调整。

委员会成员应积极参与评估过程,并提供反馈意见和建议。

七、章程修订对于本章程的任何修改和修订,应经过董事会的批准,并及时通知所有委员会成员。

八、附则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任何争议或疑问,应由董事会做出最终决定。

学校自管会管理章程模板

学校自管会管理章程模板

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管会)的组织和运作,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自管会是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由学生工作部直接管理的学生自治组织,是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自管会的工作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维护学生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营造和谐校园。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自管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下设办公室、宣传部、活动部、纪检部、生活部、文体部等职能部门。

第五条自管会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2. 热爱集体,关心同学,具有奉献精神;3. 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4.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较高的综合素质。

第六条自管会成员的产生和任期:1. 自管会成员由学生自愿报名,经选拔、考核后产生;2. 自管会成员任期一年,可连任。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七条自管会主任职责:1. 领导自管会全面工作,制定工作计划;2. 协调各部门关系,确保工作顺利进行;3. 向学校汇报工作情况,接受学校领导;4. 代表自管会参加学校有关会议和活动。

第八条各部门职责:1. 办公室:负责自管会文件的起草、印发、归档等工作;2. 宣传部:负责自管会活动的宣传、报道和对外联络;3. 活动部:负责策划、组织、实施各类校园文化活动;4. 纪检部:负责监督学校纪律,维护学生权益;5. 生活部:负责关注学生生活,解决学生实际问题;6. 文体部:负责组织各类文体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

第四章工作制度第九条自管会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总结工作经验,分析问题,研究工作计划。

第十条自管会成员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发挥自身特长,为学校建设贡献力量。

第十一条自管会成员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形象。

第十二条自管会成员应保持良好的团队精神,相互支持、相互学习,共同进步。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章程由自管会负责解释。

药事管理委员会章程

药事管理委员会章程

药事管理委员会章程一、总则药事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负责药事管理的专门机构。

本章程旨在明确委员会的组织结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等内容,以确保委员会的正常运行和药事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组织结构1. 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等组成,主任由药事管理部门指定,副主任由主任推荐并药事管理部门任命,委员由药事管理部门指定或者推荐。

2. 委员会设立办公室,负责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由主任任命办公室主任及工作人员。

3. 委员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专门工作组,由委员会成员组成,负责具体的工作任务。

三、职责权限1. 制定和修订药事管理政策、规章制度,提出药事管理的发展方向和目标。

2. 审议和决定药品注册、上市、生产、流通等相关事项。

3. 监督和检查药事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4. 组织开展药事管理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提高药事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

5. 推动药事管理科技创新,促进药事管理工作的现代化和信息化。

6. 听取和处理药事管理工作中的投诉和意见建议。

四、工作程序1. 委员会每年召开常务会议,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

2. 委员会根据需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解决具体问题。

3. 委员会成员应当积极参加会议,按时提交工作报告和意见建议。

4. 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协调会议的准备工作,起草会议记要和决议。

五、工作机制1. 委员会实行集体决策制度,决议由全体委员投票通过。

2. 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3. 委员会成员应当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态度,维护委员会的权威和形象。

六、附则1.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委员会所有,如有需要,可进行修订和补充。

2.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是药事管理委员会章程的详细内容,旨在确保委员会的组织结构和工作程序的规范化,以提高药事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委员会将依法履行职责,推动药事管理工作的发展,保障药品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促进人民健康事业的发展。

药事管理委员会章程

药事管理委员会章程

药事管理委员会章程一、总则药事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为了加强药事管理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而设立的专门机构。

本章程旨在规范委员会的组织结构、职责权限、成员选举及工作程序等相关事宜。

二、组织结构1. 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组成。

主任委员由医院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医院副院长担任。

委员由医院相关科室负责人和专家学者担任。

2. 主任委员负责主持委员会的工作,副主任委员协助主任委员完成工作任务。

3. 委员会设立秘书处,由医院药事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工作。

三、职责权限1. 制定和修订药事管理制度、规范和标准,确保医院药事管理工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

2. 负责药品采购、配送、储存和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3. 开展药物治疗的临床药学监测,提供合理用药指导,提高患者用药效果。

4. 组织药学教育培训,提升医务人员的药学知识和技能水平。

5. 推动药学科研和学术交流,提高医院药学科研水平。

6. 协助医院相关部门处理药品不良反应和药物事故,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7. 审查医院新药临床试验申请,确保临床试验符合伦理和法律要求。

8. 建立和完善药事信息管理系统,提高药事管理的科学性和效率。

四、成员选举1. 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由医院院长任命,任期与院长相同。

2. 委员由医院相关科室负责人和专家学者推荐,经委员会讨论决定,任期为两年,可连任。

五、工作程序1. 委员会每月召开例会,讨论并决定重大事项。

2. 委员会每年制定工作计划,按照计划开展工作。

3. 委员会成员应积极参加委员会组织的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提高专业水平。

4. 委员会应定期向医院领导报告工作情况,接受监督和指导。

六、附则1. 本章程经委员会讨论通过,由医院院长签署并生效。

2. 对本章程的修改和解释权归委员会所有,修改和解释应经过委员会讨论通过。

3.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废止以前的相关规定。

以上是药事管理委员会章程的详细内容,旨在规范委员会的组织结构、职责权限、成员选举及工作程序等方面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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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委员会工作章程
1.0目的
为了确保公司管理升级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卓芬管理委员会,并制定本章程以规范管理委员会工作。

2.0 范围
管理委员会所有成员。

3.0 管理委员会成员
3.1主任:
3.2副主任:
3.3干事:
3.4委员:
3.5主任:负责管理委员会的全面工作;
3.6副主任:负责协助主任处理管理委员会工作,督促、检查委员会的具体事务;
3.7干事:筹备管理委员会会议、记录、决议具体跟进。

3.8委员:按时出席管理委员会会议,就会议讨论事项发表意见;提出会议讨论
的议题;执行委员会的决议。

4.0 职责
4.1 管理委员会职责
4.1.1、审议、通过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经营方针和年度计划;
4.1.2、审议、通过公司内部的机构设置、调整、职责划分;
4.1.3、审议、通过公司的薪金、奖罚方案、内部管理制度和员工福利方案;
4.1.4、审议、通过公司新发展项目、更新改造项目;
4.1.5、讨论、决定各业务部门负责人的年度工作责任指标;
4.1.6、协调、处理各业务部门之间的纠纷和冲突;
4.1.7、讨论、决定经营管理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4.2成员权责
4.2.1 管理委员会主任权责:在提交诊断报告及实施方案后,根据企业现状及
未来发展战略需要,对计划任务书进行审核,必要时与总经理进行交流
与沟通,最终批准管理升级计划书,当管理委员会研讨达不成共识时,
最后由管理委员会主任确立方案,并且是最终全体服从的方案。

4.2.2 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权责:全力协助主任完成管理升级工作;当主任外出
时代理主任履行职责,代表卓芬公司对委员会工作进行确认。

4.2.3 管理委员会成员权责:参与各项制度拟订、下发、推行,参与流程研讨、
推行、运行的整个过程,并严格按照制度、流程进行运作。

5.0 工作内容:
5.1 签收、宣导、推行、执行、监督、检查、跟进、落实管理升级任务书。

5.2 全体成员应积极配合、全力支持管理升级,对管理升级各项措施的实施开展起
到带头作用。

5.3 确定企业管理模式的调整以及在现有基础上进行改进完善,或制定标准流程。

5.3.1 企业管理委员会讨论现有的工厂体系运作状况,探讨更适合企业发展
及企业运作的管理模式。

5.3.2 根据实际运作的情况,找出各个部门在体系运作中的失控点,然后讨
论确定作为战略提升的方案。

5.3.3 根据确立的各部门战略提升方案,具体布署,任务落实到个人,共享
资源,由主任统筹管理。

5.4 管理委员会主任负责签发委员会制定的管理升级项目总任务书。

5.4.1 由委员会依据进程表制定项目总任务书、部门任务书等。

5.4.2 管理委员会主任签发管理升级项目任务书后,负责将任务书责任到人。

5.4.3 干事实时对任务书实施情况进行跟进,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管理委
员会成员与管理人员共同解决,未完成任务进行相关处罚。

5.4.4 如任务书内容有调整,由管理委员会商讨确定。

5.4.5 管理委员会例会定于每月二十八号(节假日顺延)下午16:30-18:00。

各成员参与重要事项研讨并接收任务书。

所有管委会成员必须参加,如
有变化时应事先通知专员并指定代理人。

5.5 管理委员会主任也可根据公司工作的需要,临时召集管理委员会会议。

6.0 工作要求
6.1 管理委员会应全力服从总经理办公会的工作安排,当自身工作与总经理办公会
工作要求有冲突时,以总经理办公会工作为主。

特殊情况要求说明原因,并承诺完成时间。

6.2 委员会主持召开的会议,组织的培训及其它活动,要求参加的人员必须全部参
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人员必须书面请假,经管委会主任批准后方可生效。

6.3 为实现管理升级目标,要求每个部门、每个人必须严格按制度、按流程规范化
工作。

各种制度、流程在研讨期间,大家应踊跃提出意见和建议,正式运行,必须严格执行。

6.4对管理升级工作如果有什么意见、建议、不满请直接与主任或副主任沟通,不
得私下议论、传播,一经查实参照7.0相关条款处罚。

6.5 所有在管理委员会上讨论研究的问题,在会上如果达不成共识,最后由管理委
员主任确立方案,并作为最终生效方案。

6.6 所有工作须按规定时间完成,做到言而有信、言必行、行必果。

7.0奖惩办法
7.1管理委员会全体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章程,凡违反本章程的,对责任人处以罚
绩效分4分/次的处罚。

7.2 管理委员会定期下任务给管理委员会成员,管委会成员完成一项任务加4分绩
效分。

没完成一项扣2分绩效分。

7.3管理委员会干事要让被奖/罚人在责任单签字后,交责任人上司及管委会主任
签字,再交由人事行政中心存档并随当月稽核通报奖罚情况,然后由人事行政中心在当月的绩效考核中奖罚相对应的分值。

7.4被奖罚人对奖罚分事实不认同的,可向自己直接上司或主任副主任申诉,由主
任安排调查核对,核对后认为事实仍然成立的,维持原奖罚,核对后认为事实不成立的取消奖罚。

7.5管理升级过程中,被罚款人不服拒绝签字的,由管委会专员将处罚单交给其上
级签字并强制执行。

8.0 本章程未尽事宜将逐步完善。

9.0 本章程自签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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