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线上会审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各市“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各市“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布日期】2016.09.27•【字号】•【施行日期】2016.09.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关于各市“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各市机关事务局、聊城市节能办:为全面客观评价“十二五”期间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成效,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节能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236号)和《关于开展“十二五”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的通知》(鲁事管发〔2016〕15号)要求, 6月20日至7月1日,省机关事务局会同省政府节能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环保厅等单位,组成4个考核组对各市“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了现场考核评价。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各市“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情况“十二五”期间,各市认真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坚持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为主线,以降低能源资源消费、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为目标,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015年全省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用水量比2010年分别下降16.70%、15.63%、16.07%,超额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充分发挥了公共机构节能的示范引领作用。
17市全部圆满完成了“十二五”节能目标,经综合评定,得分前五名的是济南、青岛、东营、临沂、烟台。
(一)强化组织领导,管理体系更加健全。
各市领导高度重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成立了市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
17市全部成立了专门的公共机构节能科(处)室,县(市、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基本实现了组织到位,责任到人。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山东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山东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布日期】2020.04.21•【字号】•【施行日期】2020.04.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印发《2020年山东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省直各部门、各单位,各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全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国管局《关于2020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的通知》(国管节能〔2020〕56号)精神和全省“重点工作攻坚年”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了《2020年山东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4月21日2020年山东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节能规划的收官之年,全省各级公共机构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五大发展理念,以能源资源降耗增效为目标,以节约型机关创建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完成今年及“十三五”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用水量分别下降1.7%、1.5%、2.4%及11%、10%、15%的强度目标,促进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一、健全完善制度标准体系全面组织实施《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推进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举措》,逐步构建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相适应的制度体系。
结合《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贯彻落实情况,进一步梳理制度建设需求,完善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配套政策和制度,重点加强节约型机关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等方面制度标准建设。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关于推进山东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关于推进山东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山东省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7.28•【字号】•【施行日期】2016.07.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关于推进山东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各市机关事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经济和信息化委、节能办,省直各部门、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国管节能〔2015〕579号)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切实推进山东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发展,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结合全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公共机构自身建设的内在要求。
全省各级公共机构要按照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充分认识节约能源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以建设节约型、绿色化公共机构为主线,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能源资源,为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公共机构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与节能工作相结合,大力实施节能改造,积极采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不断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要与节约型机关建设相结合,加强办公用房、各类资产、办公用品的节约集约使用,努力降低行政成本;要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践行绿色文明的生活方式,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的通知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布日期】2017.10.09•【字号】•【施行日期】2017.10.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能源及能源工业综合规定正文关于贯彻实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的通知各市机关事务局、聊城市节能办,省直各部门、各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国家统计局关于部门统计调查制度的要求,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重新修订印发了《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国管节能〔2017〕316号,以下简称《统计制度》)。
为抓好《统计制度》的贯彻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计制度》修订内容《统计制度》中删除了“邮政编码”“传真号码”“电子信箱”“煤炭热值”等4个指标;增设了“液化石油气”“充电桩数量”指标和“采暖面积”其中项指标;将“组织机构代码”指标调整为“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将“用地面积”指标从基1表调整到基2表;将“编制人数”调整为单独指标。
二、职责分工全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在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的统一部署下,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省直各部门、各单位及各级系统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结合全省公共机构名录库建设情况,加强对尚未开展能耗统计工作公共机构的指导和督促,将所辖(属)各级各类公共机构全部纳入统计调查范围。
(一)各市、县(市、区)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包括制定实施方案、部署相关工作、开展培训、组织经验交流、建立数据质量抽查和会审机制、定期开展统计分析、编制统计工作报告并报送上级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等。
(二)省直各部门、各单位在做好机关本级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的基础上,负责所属公共机构(包括派驻地方的公共机构)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包括制定本部门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实施方案、审核汇总数据、定期开展统计分析、编制统计工作报告并按要求报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17年全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的通知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17年全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布日期】2017.03.06•【字号】•【施行日期】2017.03.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关于2017年全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的通知各市机关事务局、聊城市节能办,省直各部门、各单位:2017年,全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和杨晶国务委员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建设节约型公共机构为主线,围绕六大绿色行动和八大重点工程,完善制度标准体系,夯实工作基础,抓好重点领域,努力完成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用水量同比分别下降2.5%、2.2%和3.5%的年度目标。
一、深入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按照国管局的安排部署,开展第三批国家级和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推进示范单位动态管理和节能效果评价复核。
根据《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及能效领跑者评价标准》,修订《山东省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标准》,并做好能效领跑者的遴选工作。
各市也要积极推进市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力争早日实现“县县有示范”的目标。
采取多种方式宣传推广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发挥好引领带动作用。
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节水型单位和节水标杆单位创建。
大力推广应用节水技术,全面普及节水器具,推行合同节水管理,鼓励开展中水回用和雨水收集。
二、大力开展节能宣传培训推进绿色文化建设,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节约能源资源宣传教育,采用报告会、现场会、展览展示会等形式,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中国水周等主题宣传活动。
深入开展日常节能宣传,引导干部职工关注生态环保、参与节能减排、践行绿色生活,养成绿色消费行为习惯。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的通知(2013年修订)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的通知(2013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矿产资源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07.23•【文号】国管节能[2013]258号•【施行日期】2013.07.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能源及能源工业综合规定正文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的通知(国管节能〔2013〕258号)我局对2011年印发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以下简称《统计制度》),已报经国家统计局批准,现印发给你们,并就贯彻实施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编制《统计制度》实施方案《统计制度》是规范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的部门统计调查制度,调查内容和方法、统计指标设置、报表形式、调查对象和职责分工等都经过统计部门审核批准,已纳入国家统计调查体系。
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编制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细化本地区、本部门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分工和职责,进一步明确管理范围内各级各类公共机构有关报表的填报周期、上报方式及时限等;要将本制度逐级转发至所辖(属)的每一个公共机构,并指导做好实施方案制定工作,落实相关要求,努力提升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水平。
二、确保统计调查覆盖面《统计制度》规定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采取全面调查方法,调查对象为所辖(属)的全部公共机构,调查内容包括公共机构的基本信息和使用的煤、燃气、燃油、电、热力、水等各种能源资源消费信息。
目前,部分地区和部门还存在调查对象不全、报表指标填报不完整等问题,影响了对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状况的分析评价。
为此,请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公共机构名录库建设,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将本地区、本部门各级各类公共机构全部纳入统计调查范围。
三、切实做好冬季采暖和数据中心机房能耗情况调查北方地区公共机构冬季采暖能耗在公共机构能耗总量中占比一直较大,部分南方地区冬季采暖需求也逐年增加;同时,随着公共机构办公信息化水平提高,数据中心机房能耗也呈快速增长趋势。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试点的意见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试点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布日期】2019.05.24•【字号】•【施行日期】2019.05.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能源及能源工业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开展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试点的意见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为全面贯彻全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会精神,在全省推广章丘区合同能源管理经验,按照《关于开展县(区)集中统一组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试点的通知》(国管办发〔2019〕1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就开展合同能源管理试点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意义合同能源管理是发达国家普遍推行、运用市场手段促进节能的服务机制。
节能服务公司与用户签订能源管理合同,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造等服务,并以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可以大大降低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资金和技术风险,充分调动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积极性,是行之有效的节能措施。
济南市章丘区集中统一组织实施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的做法,为全省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提供了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在全省公共机构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是利用市场机制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生态环保的重要措施,是减少政府投资、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加强机关自身建设的内在要求,是推进我省新旧动能转换,发展节能服务产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客观需要。
各级公共机构要充分认识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重要意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促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切实发挥公共机构节能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开展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试点,总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坚持“市场运作、政府引导、统一组织、分类实施”,以分享节能效益为基础,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强政策扶持和引导,加快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通过试点,逐步建立起规范有序的节能服务市场和完善的节能服务体系,使合同能源管理成为公共机构实施节能改造的主要形式,并在我省公共机构得到全面推广应用。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在 实 施 能 源 审 计 1 0 个 工 作 日
前 , 应 书 面 通 知被 审计公 共机 构 准 备好 相
关 资 料 ;
二 (
)
能 源 审计 工 作周 期 不 超 过 1 年 ,
计 累
作 超 过 工 日 不
天 4 5
。
第 八 条 能 源 审计服 务 机构 须具 有 独
《 山 东省行政程序规定 》
( 省政 府 令
第 号 2 3 8
)
第 五十三条规 定 ,
现 对 《 山 东 省 公 共机 构 能源 审计 管理 暂行 办法 》
重 新 登
记 、 编 制 登记 号 、 公 布 , 请 遵 照 执行 。
山 东 省 机 关事 务 管 理M
年 月 2 0 1 8
立 法 人 资 格 , 具备 履 行 能 源 审 计 工 作 所 必 须 的 检 验 、 测 试等 专 业 技 术 能力 , 具备 相 关领域认证 资 质 或 实 验 室 认 可 资 质 。 鼓 励 具备采 用合 同 能 源 管理方式提 供 节 能 服 务 经 验 的 企 业 承 担 能 源 审 计服务 工作 。
合 工 作 实 际 , 委 托 能 源 审 计服 务 机 构 , 组
织 开 展 能 源 审计 :
一
(
)
年 能 源 消 费 总 量 占 本级 公 共机
构能源消 费 比重排前 1 0% 的 ;
二 (
)
与 上 一 年 度 相 比 年 度 能 源 消 费
量 增 长 超 过 2 0 % 的 ;
能 改 造 、 合 同 能 源 管 理 、 用 能 标 准 制 定 等
工 作 相衔 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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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线上会审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公布日期】2020.03.11
•【字号】
•【施行日期】2020.03.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能源及能源工业综合规定
正文
关于开展全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线上会审
工作的通知
各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
为做好我省2019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审核汇总工作,科学分析能耗变化趋势,把握公共机构节能“十三五”目标任务完成进度,进一步提高能耗统计工作水平,根据《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线上会审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审时间
时间:2020年3月23日—27日。
二、会审形式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为最大限度减少传播风险,此次会审采用线上会审的形式,各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结对互审市直部门、县(市、区)的报表,核算各市2019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主要指标量及节能目标完成情况。
三、会审内容
1、审核各市2019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包括报表的完整性、数据的匹配性和合理性等;
2、核算各市2019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主要指标量及节能目标完成情况;
3、核算各市“十三五”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总量目标控制情况和强度目标完成进度,提出2020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强度目标。
四、工作要求
(一)数据会审对于全面真实准确掌握能耗情况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是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重要技术支撑手段。
我省历来高度重视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会审工作,已经坚持开展多年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各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线上会审工作的重要意义,安排认真负责、经验丰富的统计人员参加线上会审,严肃工作纪律,保质保量完成数据审核工作。
(二)各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线上数据会审的准备工作,完成本市2019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的初审、汇总等工作,并于3月18日前将参加线上会审人员名单报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处。
(三)在互审过程中,各市参加线上会审人员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数据会审注意事项,根据结对互审分组情况,加强同互审地市统计员沟通,及时反馈审核情况,并于3月27日前按要求填报《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数据审核情况表》。
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处。
(四)各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根据结对互审情况,对本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数据进行补充、修正,核算主要指标,并于3月31日前将2019年度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报表、统计分析报告及2020年度强度目标报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处。
联系人:邵青
联系电话:*************(兼传真)
电子邮箱:***************
附件:1.2020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线上会审注意事项
2.2020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线上会审各市结对互审分组表
3.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数据审核情况表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