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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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房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北京住房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北京住房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北京住房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是为了贯彻落实《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京住权〔2024〕2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住房保障水平的提高而颁布的。

下面将对北京住房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进行详细介绍,共计1200字以上。

缴存章节对职工应缴存公积金的比例、缴存基数、缴存期限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本市职工月薪和缴存基数,按照3%到12%的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

同时,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60%,不得高于本市最高工资标准的300%。

对于在职期间缴存基数发生变化的职工,应及时重新申报缴存基数,并从下个月起调整缴存比例。

提取章节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提取范围和提取金额限制等进行了具体规定。

包括职工购买住房提取、住房改造提取、租房提取、还贷提取、非购房模式提取等。

对于购房提取,职工本人至少要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且累计缴存时间不少于12个月;对于租房提取,职工本人至少要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并提供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贷款章节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额度和利率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市职工购房贷款最高额度不能超过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的30倍,并且不能超过住房总价值的70%。

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5年。

利率则按照市场利率浮动,最低执行1.1倍基准利率。

以上是北京住房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介绍,通过细则的贯彻执行,能够更好地保障职工的住房权益,提高住房保障水平。

当然,这只是一个大致的概括,具体的内容还需要详细阅读实施细则的具体条款。

北京公积金贷款额度

北京公积金贷款额度

北京公积金贷款额度2、贷款额度不再根据个人信誉等级上浮。

3、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贷款额度=(月个人缴存额/缴存比例最低生活保障金额)/对应贷款年限的'月均还款额系数。

4、市民详细能贷款多少,可登录公积金中心网站,通过贷款计算器查询。

多年来持续的市管公积金贷款评级、最高只能贷款104万元的天花板最终被打破。

12月31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借款申请人购置政策性住房或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120万元。

额度突破104万在北京,公积金主要分为“市管”和“国管”两种,12月31日进行调整的为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说,为进一步支持缴存职工利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置自住住房,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调整了贷款政策。

(新政策详情:北京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住房公积金在保证缴存职工提取的前提下,优先满意购置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需求。

借款申请人购置政策性住房或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120万元,购置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非政策性住房或其次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仍为80万元。

经计算,假如缴存职工未婚,无住房记录、无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无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记录,假设购置建筑面积60平方米的商品房,房屋单价3万元/平方米,房屋总价为180万元。

如符合上例中的各项贷款条件,其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个人部分只要在840元之上,即可申请到120万元的贷款。

贷款取消评级以前,购房人假如想利用市管公积金贷款,首先要做的就是提交材料评级,进行个人信誉评级。

市管公积金中心网站显示,一般来说,A级对应的是最高80万元;AA级对应的是最高92万元;AAA级对应的是最高104万元。

而在新政中,贷款额度不再根据个人信誉等级上浮。

相关负责人说,这是管理中心在连续执行贷款差异化政策的前提下,支持缴存职工购置政策性住房和中小户型首套自住住房,调整贷款最高额度,提高缴存职工住房消费力量,满意职工基本住房的贷款需求。

北京公积金贷款年限规定

北京公积金贷款年限规定

北京公积金贷款年限规定北京市公积金贷款的年限规定根据贷款的具体种类和用途不同而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公积金贷款的年限在10至30年之间,具体年限取决于贷款人的还款能力和需求。

首先,购房公积金贷款的年限一般为20至30年。

购房贷款是公积金贷款的主要用途之一,对于购房者来说,长期贷款可减轻一次性支出的压力,使购房更加便捷。

然而,贷款的年限不能超过贷款人的退休年龄,因此贷款人需结合自己的年龄和工作稳定性来确定贷款的年限。

其次,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年限一般为10至25年。

个人住房贷款包括购买二手房、自建房、大修房等,贷款的年限相对较短,需要贷款人具备较好的还款能力。

同时,根据贷款金额的不同,也会有不同的还款年限。

例如,贷款额度在200万元以下的,年限一般为10至20年;而贷款额度在200万元以上的,年限可延长至25年。

此外,公积金职工个人住房贷款又分为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两种方式。

商业贷款是由银行提供的贷款,贷款年限一般为5至30年,根据贷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贷款金额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公积金贷款则是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贷款,贷款年限方面较为灵活,可根据贷款人的还款能力和需求进行调整。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国家政策的调整和各地不同的具体情况,公积金贷款的年限规定也会有所变化。

因此,在申请贷款前,贷款人需要详细了解当地的政策规定,以便做出合理的贷款选择。

另外,贷款人在选择贷款年限时,也需要根据自己的财务状况和未来还款能力进行理性判断,确保能够按时还贷,避免因还款压力过大造成经济困境。

总之,北京市公积金贷款的年限规定根据不同贷款种类和用途的不同而有所不同,贷款人需要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选择合适的贷款年限,同时根据当地政策规定做出合理的贷款决策。

朝阳公积金

朝阳公积金

朝阳公积金1. 什么是公积金?公积金,全称为住房公积金,是指由职工及其单位每月按一定比例提取工资缴存到公积金账户中,以供将来在购买、修建、维修住房等方面使用的一种储蓄制度。

公积金是国家对住房领域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也是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重要途径。

2. 朝阳公积金政策概述朝阳区是北京市的一个行政区域,拥有较为完善的公积金政策体系。

根据朝阳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规定,朝阳区公积金政策主要包括缴存比例、缴存基数、贷款政策、提取政策等内容。

以下将详细介绍这些政策。

3. 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根据朝阳区的规定,职工和单位的公积金缴存比例为每月工资的12%,其中职工缴存部分为10%,单位缴存部分为2%。

职工的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其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倍以内。

4. 公积金贷款政策朝阳区对于符合条件的职工提供低息贷款,帮助他们解决购房问题。

根据政策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职工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1)在朝阳区缴存公积金满3年;2)在朝阳区有稳定的工作;3)拥有合法的住房合同或产权证明;4)能够提供足够的还款能力证明。

贷款金额根据职工缴存时间和个人还款能力来决定。

5. 公积金提取政策职工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提取公积金,包括购房提取、建造提取、大病医疗提取、教育提取、退休提取等。

购房提取是最常见的一种提取方式,职工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购买自住住房,条件为在朝阳区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年,并且没有在朝阳区有住房。

6. 朝阳公积金管理中心朝阳区公积金管理中心是负责管理朝阳区公积金的机构。

该中心负责参与制定公积金政策、管理公积金收支、办理公积金贷款和提取等业务。

职工可以通过该中心的网站或线下办公点了解公积金政策,办理各类业务。

7. 公积金的重要性和优势公积金作为国家推行的储蓄制度之一,对于职工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公积金是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重要途径,可以用于购买、修建或维修住房。

其次,公积金是一种强制性缴存制度,可以帮助职工形成储蓄习惯。

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实施细则

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实施细则

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实施细则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实施细则第一,放宽首套房认定的标准,即在北京市住建委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无房的借款申请人,均执行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政策,此前借款申请人是否进行商品房买卖记录不再考虑,且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

第二,取消首套房面积标准,北京公积金贷款原来有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6月起取消首套房面积标准的认定,通俗的说,就是只要是首付套房,不管买多大面积的房子,贷款比例最低为二成。

第三,在北京市住建委房屋交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含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的借款申请人,执行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首付款最低比例为三成,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

第四,放宽二套房贷的现有住房面积认定,不审现有住房面积。

原来政策购买第二套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31.31平方米(不含)的家庭,才能申请公积金二套房贷,6月起不再限于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的职工家庭,有改善型住宅需求的职工都可以使用公积金。

1、租房提取过公积金按首套房贷款计算公积金贷款的审核中,一户家庭此前以租房名义提取过公积金,购房按首套房计算。

2、外地房不影响北京首套房认定王女士有北京户口,只是一直没有买房。

最近听闻新政实施,因此有了申请公积金的念头。

不过在此之前父母曾经在外地以她的名义购买过住房,她名下的异地住房会影响首套房的认定吗?新政已经放宽了对于首套房认定的标准。

只要是在北京市住建委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无房的借款申请人,即便名下有尚未还完的商贷,也不影响其在北京以首套房名义贷款公积金。

可以执行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政策,其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

3、公积金新政“认房不认贷”林先生近日想要换房,他购买第一套住房时曾经进行过公积金贷款,目前贷款已经还清,这是否会影响到他的首套房买房认定?按照新政规定,目前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只认名下在京是否有住宅,而对于此前是否曾支取过公积金并无要求。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是由北京市政府设立的一项公共福利制度,旨在帮助北京市民解决住房问题。

该制度要求在职职工和用人单位按一定比例缴纳公积金,个人账户的资金可供购买住房、还贷款等用途。

下面将介绍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和操作流程。

首先,缴纳公积金是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共同责任。

按照规定,职工的公积金缴存比例为月工资的12%,用人单位也需要缴纳12%的资金作为配套资金。

这些缴纳的资金将分别存入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和用人单位公积金账户。

职工在办理住房相关业务时可以全额或部分提取个人公积金,例如购房、租房、大修等。

其次,公积金的使用范围比较广泛。

除了用于购房需求外,公积金还可以用于租房、大修住房、购买商业保险、购买贷款保险等。

在购房中,职工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享受较低的利率和较长的贷款期限。

同时,公积金还可以配合商业贷款一起使用,提高购房的贷款额度,降低购房压力。

再次,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操作流程。

职工在办理公积金业务时,需要提供一些必要的材料,例如身份证、户口本、最近连续6个月的工资流水等。

根据不同的个人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例如结婚证、购房合同等。

一般来说,职工需要先在本人所在单位办理公积金开户手续,然后可以通过自助机或网上办理各类公积金业务。

在提取公积金时,职工需要填写相应的提取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单位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同意申请。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的政策和操作流程可能随时发生变化。

职工在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时,需要及时了解最新的政策和办理流程,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同时,职工也要合理规划自己的公积金使用,将其用于切实解决住房问题,提高生活质量。

总之,北京市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和用人单位提供了重要的住房保障,是促进城市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北京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2023

北京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2023

北京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2023北京公积金贷款利率2023当前北京公积金贷款首套利率为3.1%,二套利率为3.575%,公积金首套房贷最高额度为120万元(部分区域购买城六区之外的住房略有区别),二套最高贷款额度仅有60万元。

公积金商业贷款利率-现行贷款利率对比表五年以下(含五年):公积金利率2.6 商贷利率4.75 利差2.15 五年以上:公积金利率3.1 商贷利率4.9 利差1.8北京历年公积金贷款利率明细表历年公积金贷款利率明细表利率调整年份利率调整时间1-5年贷款利率6-30年贷款利率20022002.02.21 3.6 4.0520042004.10.29 3.78 4.2320052005.03.17 3.96 4.4120062006.05.08 4.14 4.5920072007.03.18 4.32 4.772007.05.19 4.41 4.862007.07.21 4.5 4.95 2007.08.22 4.59 5.04 2007.09.15 4.77 5.2220082008.09.16 4.59 5.13 2008.10.09 4.32 4.86 2008.10.27 4.05 4.59 2008.11.27 3.51 4.05 2008.12.23 3.33 3.8720102010.10.20 3.5 4.052010.12.26 3.75 4.320112011.02.09 4.0 4.5 2011.04.06 4.2 4.7 2011.07.07 4.45 4.920122012.06.08 4.2 4.72012.07.06 4.0 4.5 20142014.11.22 3.75 4.2520152015.03.01 3.5 4.0 2015.05.11 3.25 3.75 2015.06.28 3.0 3.5 2015.08.26 2.75 3.2520232023.10.01 2.6(首套) 3.1(首套)具备何种条件可以申请北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应符合以下条件:(1)借款申请人申请时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含)以上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离退休人员,离退休前曾经缴存过住房公积金;(2)借款申请人须具有北京市购房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付所购住房的房款;(3)借款申请人夫妻名下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含政策性贴息贷款);(4)借款申请人夫妻名下已有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含政策性贴息贷款)记录及本市住房情况,应符合下表要求;同时,对于离婚日期为2017年3月24日(含)以后的借款申请人,在离婚一年内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按二套房贷款政策执行。

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多少

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多少

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多少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多少1、公积金贷款新政实行贷款额度与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年限挂钩。

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元,缴存年限不够1整年的,按1整年计算,最高可贷120万元。

如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核算贷款额度以夫妻双方中缴存年限较长的一方计算。

2、另外,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有关要求,实行差异化贷款额度。

借款申请人户籍均在北京市东城区或西城区的,购置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区以外的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20万元。

3、对于不属于前一种状况,但借款申请人的户籍均在城六区的,购置城六区以外的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10万元;不属于前述两种状况的,购置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

4、借款申请人户籍均在北京市东城区或西城区的,购置城六区以外的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至140万元等。

拓展:一、贷款条件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应符合如下条件:1、借款申请人申请借款时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含)以上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2、离退休人员,离退休前曾经缴存过住房公积金;3、借款申请人须具有北京市购房资格;4、申请贷款支付所购住房的房款。

5、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下同)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且在本市无住房的,按首套房贷款政策办理;6、凡不属于首套房情形,被核定为是二套房的,按二套房贷款政策办理。

7、被核定为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贷款。

二、贷款流程步骤一:贷款用户先向对应的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询问,提交所需资料。

步骤二: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初步的评审。

评审的.时候,需要两方面的,一方面是信誉评估,一方面是抵押物评估。

对担保中心的担保资格进行审核。

步骤三:双方当面签定合同。

步骤四:把全部的资料,转到经办的银行。

步骤五:具备贷款条件的,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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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汇总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指由北京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托付银行向购买、建筑、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贷款。

贷款须由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符合北京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要求的担保。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期限、额度规定如下:目前,1~5年期限贷款年利率为3.50%,6~30年期限贷款年利率为4.00%。

借款人的贷款期限最长能够运算到借款人70周岁,同时不得超过30年。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借款人公积金缴存额、申请借款年限、首付款金额、所购房屋建筑面积都有关系。

自2019年1月1日起,借款申请人购买政策性住房或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120万元,购买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非政策性住房或第二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

贷款额度不再依据个人信用等级上浮。

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范性文件要紧有:1、《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方法》2、《关于实施〈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方法〉有关问题的通知》3、住房公积贷款操作流程4、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操作流程5、其他相关文件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方法京房公积金管委会〔2006〕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建立政策性住房信贷体系,支持北京城镇居民购买、建筑、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支持都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证体系建设,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治理,爱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益,依照《住房公积金治理条例》、《国务院关于修改< 住房公积金治理条例> 的决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治理的通知》、《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治理条例〉若干规定》、《贷款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指由北京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托付银行向购买、建筑、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贷款。

第三条贷款须由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符合北京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要求的担保。

第四条贷款的办理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本方法中的有关各方:托付人:北京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含分中心);受托人:承办贷款业务的银行;借款人:申请贷款的自然人;抵押人:为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的借款人或第三人;抵押权人:受托人或托付人认可的第三人;出质人:为贷款提供质押担保的借款人或第三人;质权人:受托人;保证人:为贷款提供保证担保的第三人。

第二章贷款对象和条件第六条贷款对象。

在北京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或其他符合北京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而确认的借款人。

第七条贷款条件。

借款人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合法有效身份;(二)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三)具有稳固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四)购买、建筑、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五)具有购买、建筑、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六)符合托付人规定的有关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七)提供托付人认可的担保;(八)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九)符合托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贷款金额、期限、利率第八条贷款金额。

贷款实行限额治理。

每笔贷款金额应当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一)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一定比例;(二)不得超过单笔贷款最高限额。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中的比例与单笔贷款最高限额由托付人公布。

具体贷款金额依照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及信用等级确定。

第九条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由托付人和借款人商定,最长不得超过30 年。

第十条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贷款程序第十一条贷款程序。

贷款实行逐笔审批方式。

差不多贷款程序:(一)借款申请人向托付人或托付人指定的机构提出申请;(二)托付人及其指定的机构对借款申请人进行审查;(三)填写并签订相关合同、单据;(四)发放贷款。

具体贷款程序由托付人制定。

第五章个人信用评估和抵押物评估第十二条个人信用评估。

按照托付人规定,需要对借款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人须向托付人认可的个人信用评估机构申请个人信用评估,并由其出具个人信用评估报告。

第十三条抵押物评估。

按照托付人规定,需要对借款人申请贷款所购和拟抵押房屋进行评估的,借款人应向托付人认可的评估机构申请评估,并由其出具抵押物评估报告。

第六章贷款担保第十四条贷款能够采取保证、抵押、质押、抵押加保证、抵押加保险等担保方式。

托付人应依照借款人情形确定贷款担保的具体方式。

第十五条保证。

(一)保证人应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提供保证担保的其他法定条件同时应该通过托付人认可;(二)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的贷款担保为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托付人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三)保证期间自债务履行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两年。

托付人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四)办理完毕保证担保的有关手续及相关贷款手续后方可发放贷款;(五)受托人与保证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

保证人发生变更或撤销等情形时,保证人应及时通知托付人,托付人认为需要提供新的担保的,借款人须提供新的担保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六条抵押。

(一)抵押人能够是借款人,也能够是第三人(包括法人、自然人);(二)抵押的财产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抵押财产1 、抵押人所有的房屋;2 、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

(三)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抵押物的价值;(四)借款人以其贷款所购房屋抵押的,应当以该房屋价值全额作贷款抵押;(五)抵押物的剩余土地使用年限应高于贷款期限三年(含)以上;(六)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到房地产行政治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七)抵押登记办理完成并办理完毕相关贷款手续后,方可办理贷款发放手续;(八)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

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复原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九)抵押权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消灭。

第十七条质押。

(一)本方法所称质押为权益质押。

出质人能够是借款人,也能够是第三人(包括法人、自然人);(二)用于质押的权益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相关规定。

出质的权益的范畴限于:1 、银行定期存单且限定于此项贷款受托人签发的且不自动转存的银行存款单;2 、凭证式国债且限定于此项贷款受托人代理发行并兑付的国家债券;3 、托付人认可的其他权益。

(三)权益凭证载明的兑现日不得先于贷款到期日;(四)质权设定并办理完毕相关贷款手续后方可发放贷款;(五)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办理移交权益凭证手续。

移交的权益凭证为银行定期存单的,受托人应当核押;(六)质权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消灭。

第十八条抵押加保证。

(一)抵押加保证的两种方式:1 、抵押加时期性连带责任保证。

抵押加时期性连带责任保证指抵押登记完成前,以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作为贷款的担保,在抵押登记完成后,保证责任解除,以抵押作为贷款担保的分时期担保方式;2 、抵押加一样保证。

抵押加一样保证指在抵押登记完成前,以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作为贷款的担保,在抵押登记完成后,以抵押作为贷款的担保,同时保证人对处置抵押物不足清偿债权的部分承担一样保证责任的共同担保方式。

(二)保证与抵押按本方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六项除外)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抵押加保险。

(一)抵押加保险指抵押登记办理完成前,由借款人购买符合托付人要求的保险,在抵押登记完成后,以抵押作为贷款担保的方式;(二)抵押按本方法第十六条(第六项除外)规定执行;(三)采取抵押加保险的,保险合同生效并办理完毕相关贷款手续后方可发放贷款。

第七章贷款偿还与回收第二十条借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还款打算、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贷款的偿还采纳先还利息,后还本金的原则。

第二十一条贷款的偿还方式为:(一)等额均还方式。

贷款期间,借款人每月均以相等的偿还额足额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运算公其中:R —月还款额;P —贷款本金;I —贷款月利率;n —贷款年限(年)。

(二)等额本金方式。

贷款期间,借款人每月偿还相等的贷款本金,利息逐月递减。

运算公式如下:每月还款额=P/ (n ×12 )+ 剩余贷款总额×I其中:P —贷款本金;I —贷款月利率;n —贷款年限(年)。

(三)自由还款方式:自由还款方式是指托付人在与借款人协商确定贷款金额、期限后,确定贷款每期的最低还款额度,借款人在不低于最低还款额度情形下自由选择每月的还款额度。

月最低还款额的运算公式:1 、贷款期限在五年(含)以内的月最低还款额运算公式:其中:R —月最低还款额( 保留到元,全部向上取整) ;P —贷款本金;I —贷款月利率;n —贷款年限(年)。

2 、贷款期限在五年(不含)以上的月最低还款额运算公式:借款人月最低还款额=贷款到期日(不含)前至少应偿还的贷款本金按照等额月均还款方式每月还款额+ 最后一期应偿还的贷款本金每期产生的利息其中:R —月最低还款额( 保留到元,全部向上取整) ;P —贷款本金;P 0 —依照房屋折旧情形,最后一期前应偿还的贷款本金;I —贷款的月利率(该利率在运算月最低还款额时使用);n —贷款年限(年)。

注:P 0 是在综合考虑房屋折旧率、贷款风险度、利率风险等几项因素基础上确定的。

第二十二条借款人未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期限、额度偿还贷款本息的,对逾期部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托付人的有关规定计收罚息。

第二十三条借款人能够在借款合同约定的到期还款日前提早还款,但应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通知托付人,并办理提早还款手续。

提早偿还的部分按原贷款期限的利率和实际贷款的时刻计息。

第二十四条贷款偿还,原则上采取托付代扣的方式划收。

第八章借款合同第二十五条借款人须与受托人签订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十六条借款合同的内容应包括:借款种类、金额、利率、期限、用途、担保方式、还款方式、合同的变更和解除、违约责任等事项。

担保条款能够并入借款合同,或单独制定担保合同。

第二十七条借款合同签订后,合同各方应当认真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当依法进行并签订相关协议。

第二十八条借款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后,借款合同各方权益义务终止。

担保权益义务终止,担保当事人应当办理权益凭证返还、解除核押或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第九章贷款资产治理第二十九条本方法所称的贷款资产包括受托人发放的贷款及形成的担保债权、担保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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