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及申请学位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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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学历学位证明

全日制学历学位证明

全日制学历学位证明
对于学历学位证明,一般需要向学校或教育机构申请。

以下是申请全日制学历学位证明的一般步骤:
1.获取申请表格:联系学校或教育机构的学籍管理部门,索取学历学位证明申请表格。

2.填写申请表格: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格,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学号、入学日
期、毕业日期等。

3.提供相关材料:根据学校或教育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毕
业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成绩单复印件等。

4.缴纳申请费用:有些学校或教育机构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申请费用,确保按照要求缴纳
费用。

5.提交申请材料: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格和相关材料一并提交给学校或教育机构的学籍管
理部门。

6.等待处理:一般情况下,学校或教育机构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和核实,可能需要一定的时
间来处理申请。

7.领取证明文件:一旦申请被批准,您可以前往学校或教育机构的学籍管理部门领取学历
学位证明文件。

请注意,不同的学校或教育机构可能有不同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建议您联系相关学校或教育机构获取准确的申请信息。

硕士生答辩及学位申请流程

硕士生答辩及学位申请流程

硕士生答辩及学位申请流程说明一、硕士完成学位论文评阅后,方可申请答辩。

学生登陆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简称“系统”),在“学位论文答辩管理”,根据右上角“说明”点击“申请”填写相关申请信息。

二、导师登陆系统在“论文答辩信息审核”中“答辩信息”处,指定答辩秘书,及答辩委员会成员(或由指定的答辩秘书录入);在“导师评语”处输入导师评语。

并完成审核。

三、硕士下载以下答辩材料。

(1)“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

填写完成后交学院秘书审核并盖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将该表交学院秘书,学院收齐后交学位办审核盖章。

学院领取非全日制研究生人事档案袋发给学生。

(2)“答辩表决票”,下载打印每位答辩委员会成员一份。

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盖章。

(3)“学位申请及评定书”。

四、学院管理员在“答辩申请信息审核”处完成审核工作。

五、答辩完成后,答辩秘书登录系统在“答辩申请信息管理”处,录入答辩记录及决议。

在“答辩结果信息管理”处录入答辩结果。

六、学院管理员在“答辩结果审核管理”处完成审核工作。

七、答辩通过后,硕士方可申请学位。

学生登陆系统,点击学位“申请”填写申请信息。

并上传实名学位论文,供查重使用。

八、导师登陆系统查看学生学位申请,设定是否同意申请学位,并完成审核。

九、学院管理员审核学位申请信息。

并将查重结果导入系统。

十、硕士按照文件要求提交答辩档案材料至学院秘书处。

并上传匿名学位论文-pdf版至系统。

非全日制研究生同时提交人事档案袋给学院研究生秘书。

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

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

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以下简称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工作,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学位[XXXX]54号)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学位[XXXX]36号),以及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调的意见》(教研[XXXX]1号)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我校有权授予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并具备以下条件,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开展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工作:(一)参照本学科、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结合在职人员培养的特殊规律,制定出本学科、专业接受同等学历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考试科目;(二)提供考试科目的内容简介、主要教材及参考书目;(三)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

第三条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要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 的原则,严格执行各项规定。

每年接受申请的人数应适当控制,以保证校内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凡遵守我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达到我校学位授予标准的人员,均可依据本细则,向我校申请硕士学位。

第二章申请人资格审查第五条申请人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且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满三年,或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在国(境)外获得学位的,其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申请人所修外国语语种须符合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相关专业外国语语种。

申请人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一定成绩。

第六条符合第五条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可在每年3月或9月向我校学位管理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申请。

浙江农林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修订) 浙农林大〔〕156号

浙江农林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修订) 浙农林大〔〕156号

浙江农林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修订) 浙农林大〔〕156号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日常培养管理与学位授予工作,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部分培养过程管理一、师生互选(一)师生互选一般在新生入学后第一个月内完成。

(二)师生互选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布置,学院组织,学科实施,结果报研究生院备案。

(三)未确定导师的研究生,可由所在学科指导其选修必要的课程,在开题报告前还不能选定导师者,终止对其培养。

二、个人培养计划(一)培养方案培养计划是研究生制定培养计划和实施培养全过程的指导性文件,包括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学分要求、实践环节、学位论文、毕业和学位授予等。

(二)培养计划培养计划是对研究生学习期间的课程学习、研究方向、实习实践、学位论文要求、时间安排等进行规划或说明。

培养计划应根据学位点的培养计划、选题方向和个人学术背景,在导师(组)的指导下,在入学后一个月内完成,经学科审核,报学院和研究生院备案。

因客观原因不能执行或不能完全执行的培养计划,需经导师同意后修改,学科审核,学院审批备案。

三、课程管理(一)课程组织管理1.课程实施校、院两级管理。

校级公共课程由研究生院安排,其他课程由学院、学科安排。

2.研究生院、学院须对课程任课教师进行审核,确保各学位点教学评价优秀的任课教师比例,保证教学质量。

3.任课教师应按照课程表确定的时间、地点履行教学任务,不得随意更改。

确需调整上课时间或地点的,校级公共课程报研究生院审批,其它课程报学院审批。

4.研究生院、学院组织教学督查组,对教学质量进行督查,并组织学生评教,督查和评教结果与承担教学任务、课时酬金挂钩。

(二)课程学习1 .实行学分制管理,严格按照培养方案取得学位学分。

2.研究生应根据既定的培养计划选课,如确实需要调整课程,应在第一学年内,向导师、学科和学院提出申请,修改课程修业计划,并报研究生院审批备案。

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第一外国语(英语)免修免考,该门课程成绩按照年级平均成绩计。

学位申请安排工作程序及相关表格

学位申请安排工作程序及相关表格

XXX大学关于做好20xx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本学期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学院、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按照安排,完成本次工作。

附件:一、20xx年上半年学位申请安排工作程序表二、XXX大学盲审抽检学位论文封面样式三、《独创性声明》和《学位论文版权授权书》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授予情况汇总表五、XXX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情况表六、XXX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情况表七、XXX大学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申请学位情况表八、XXX大学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情况表九、XXX大学学位分委员会会议纪要十、XXX大学学位申请材料报送登记表十一、《毕业研究生发表论文统计表》十二、《毕业研究生信息汇总表》附件一:20xx年上半年学位申请安排工作程序表附件二:编号:论文题目专业、领域名称:专业代码:种类(在相应方框内打√):统招博士□统招硕士□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专业学位□附件三: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本人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研究成果。

据我所知,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论文中不包含其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也不包含为获得XXX大学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学位或证书而使用过的材料。

与我一同工作的同志对本研究所做的任何贡献均已在论文中作了明确的说明并表示谢意。

学位论文作者签名(手写):签字日期:年月日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本学位论文作者完全了解XXX大学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有权保留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磁盘,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

本人授权XXX大学可以将学位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扫描等复制手段保存、汇编本学位论文。

同时授权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和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将本学位论文收录到《中国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和《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全文发表,并通过网络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规范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规范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规范2015年4月1、全日制法学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流程2、全日制法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程序及规范3、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开题、答辩流程4、在职法律硕士毕业论文开题程序及规范5、在职法律硕士申请学位工作日程安排表6、关于法学类研究生(含法律硕士)开题报告撰写的几点说明7、江西财经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范本8、硕士论文写作中的常见问题9、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10、江西财经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1、全日制法学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流程基本程序研究生管理部门申请资格与办法下载表格管理部门工作职责下载表格毕业研究生电子注册照相(11月左右)毕业生根据研究生部学位办的通知,核对个人信息。

拍照当天应按要求着装,并且缴纳一定费用《毕业生个人信息统计表》学位办、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组织毕业研究生电子注册照相,并向省主管部门报毕业生名单及数据《毕业生信息汇总表》提交学位论文定稿(3月底)1.向指导教师提交学位论文定稿。

论文应体现足够的工作量2.严格按照《法学院法学硕士学位论文写作规范》的要求和格式排版,抽查不合格的不予以送审,取消答辩资格《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指导老师、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1.指导教师按硕士学位论文的要求对提交的学位论文进行认真审查,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意见。

2.研究生办公室填写《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汇总表》1.《学历硕士研究生学位档案目录》清单2.《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汇总表》学位论文文字重复比电子检测(3月底、4月初)指导老师和研究生按照国家教委学位办有关学位论文的规定认真撰写和修改学位论文定稿,提供研究生院学位科学位论文电子稿进行文字复制比检测(15%以内)。

通过检测者论文进行送审。

学位科、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指导老师和学生认真检查,如重复率超过15%视为不合格,15%-50%以内可以修改再检测一次(费用自理)。

研究生培养流程.ppt

研究生培养流程.ppt
课程教学大纲、考试题、成绩单教学秘书应 长期存档(以备评估检查)
研究生课程考试答卷装入个人学籍档案袋(存 档四年以备评估检查)。
博士生综合考试(一)
学习年限为3-6年的博士生,在入学后的第二学 期末之前或在第三学期初,进行学科综合考试。 学习年限为5-7年的硕博连读生或提前攻博生, 在入学后第四学期末之前进行学科综合考试。逾 期未考者,一般按不合格处理。
论文答辩
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毕业论文答辩可合并进行。 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通过者,可获得博士学位和毕业证书。如学位论 文未通过,可申请毕业论文答辩,通过毕业论文 答辩者,经学校批准后,可获得博士或硕士研究 生毕业证书。
毕业论文答辩相关手续在培养办办理(毕业论文 评阅二人,答辩委员会3-5人组成)
教学秘书在mis系统内维护本学院(所、中 心)各类研究生各学科专业培养方案 (复制,修订等)
研究生入学报到
教学秘书制作新生报到签名册,学生 凭入学通知书报到,领取学生证,再凭学 生证在财务处交纳培养费后,发放研究生 手册、课程表等 ,引导学生购买教材,组 织新生参加开学典礼,组织学习各学科培 养方案、相关培养工作规定及学籍管理等, 告知培养的基本要求。
教学秘书在mis系统内给考试委员会主席赋权编号,并在 MIS系统内提交考试成绩和考试记录,考试主席审核后 打印纸字本材料一式一份,装入个人学籍档案袋
注:祥细要求请见各学科培养方案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
选题报告
按二级学科组织成立若干开题报告审查小 组,审查小组由具有研究生培养经验、高 级职称的3-5人组成,对研究生学位论文选 题情况进行审核。具体时间、地点、专家 组成由学院(所、中心)组织
组织学生在mis系统内提交相关开题信息, 导师审核后打印纸字本材料一式一份,交 所在学院,装入个人学籍档案袋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及申请学位工作流程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及申请学位工作流程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及申请学位工作流程↓(学生申请)达到学位论文答辩要求者,将表1、表2中材料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每年3月或9月具体时间参照通知要求)↓(审核确定答辩资格)学科、培养单位汇总表1、表2中材料,审核确定申请人的答辩资格。

培养单位将表2材料报送学位办。

(盲评抽签前1周结束)学位办汇总复核组织盲评抽签和论文盲评。

培养单位领取空白学位材料。

学位办组织论文检测。

培养单位组织论文评阅。

表3:本环节形成以下材料:学位办、培养单位组织审核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表4:本环节有关工作内容:↓(组织答辩))培养单位组织将学位论文送交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前2周)↓(组织答辩)培养单位安排学位论文答辩日程并报学位办(答辩前1周)培养单位组织学位论文答辩(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前2周结束)。

学生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修改学位论文、定稿。

↓(收集毕业、学位信息)培养单位汇总、复核毕业电子注册信息、学位授予信息、电子注册照片报学位办(答辩结束后)表7: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提交申请学位的有关材料。

学科、培养单位须审核及整理的有关材料。

表8:↓(院学位委员会审议、公示建议名单)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推荐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公示(1周)审议结果↓(材料汇总与审核)培养单位填写审核意见并将有关材料报送校学位办↓(学校审批)学位办汇总公示情况及有关材料,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网上公示授予名单)学位办公示授予学位人员名单↓(证书盖章、领取学位材料)培养单位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粘贴与电子注册使用的电子照片同一底版的2寸彩色免冠照片,加盖公章;领取《学位证明》2份及学位申请材料;↓(档案存档)培养单位按照《研究生档案材料一览表(全日制)》(见下载材料包)整理档案存档↓(学历、学位信息注册)学位办组织培养单位再次复核毕业、学位注册信息,上报省学位办完成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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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及申请学位工作流程
↓(学生申请)
达到学位论文答辩要求者,将表1、表2中材料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每年3月或9月具体时间参照通知要求)
↓(审核确定答辩资格)
学科、培养单位汇总表1、表2中材料,审核确定申请人的答辩资格。

培养单位将表2材料报送学位办。

(盲评抽签前1周结束)
学位办汇总复核组织盲评抽签和论文盲评。

培养单位领取空白学位材料。

学位办组织论文检测。

培养单位组织论文评阅。

表3:本环节形成以下材料:
学位办、培养单位组织审核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表4:本环节有关工作内容:
↓(组织答辩))
培养单位组织将学位论文送交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前2周)
↓(组织答辩)
培养单位安排学位论文答辩日程并报学位办(答辩前1周)
培养单位组织学位论文答辩(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前2周结束)。

学生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修改学位论文、定稿。

↓(收集毕业、学位信息)
培养单位汇总、复核毕业电子注册信息、学位授予信息、电子注册照片报学位办(答辩结束后)
表7:
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提交申请学位的有关材料。

学科、培养单位须审核及整理的有关材料。

表8:
↓(院学位委员会审议、公示建议名单)
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推荐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公示(1周)审议结果
↓(材料汇总与审核)
培养单位填写审核意见并将有关材料报送校学位办
↓(学校审批)
学位办汇总公示情况及有关材料,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网上公示授予名单)
学位办公示授予学位人员名单
↓(证书盖章、领取学位材料)
培养单位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粘贴与电子注册使用的电子照片同一底版的2寸彩色免冠照片,加盖公章;
领取《学位证明》2份及学位申请材料;
↓(档案存档)
培养单位按照《研究生档案材料一览表(全日制)》(见下载材料包)整理档案存档
↓(学历、学位信息注册)
学位办组织培养单位再次复核毕业、学位注册信息,上报省学位办完成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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