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公司股权激励方案
公司股权激励方案

3.虚拟股权激励:激励周期为1年。
八、激励价格
1.限制性股票激励:激励价格为公司股票授予日前20个交易日平均收盘价的50%;
2.股票期权激励:激励价格为公司股票授予日前20个交易日平均收盘价的100%;
3.虚拟股权激励:激励价格为公司股票授予日前20个交易日平均收盘价。
十、权益处置
1.激励对象在激励周期内离职,已解锁或行权的权益按照公司规定处理;
2.激励对象在激励周期内违纪违法,公司有权取消其激励权益;
3.激励对象在激励周期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已解锁或行权的权益不受影响。
十一、信息披露
1.公司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前,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2.公司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过程中,需定期披露激励对象的权益变动情况。
2.激励对象在激励周期内违纪违法,公司有权取消其激励权益;
3.激励对象在激励周期内达到退休年龄,已解锁或行权的权益不受影响。
十一、信息披露
1.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前,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2.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过程中,需定期披露激励对象的权益变动情况。
十二、监督管理
1.公司设立股权激励管理委员会,负责股权激励方案的制定、实施和监督管理;
一、引言
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构建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的激励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股权激励方案。
二、激励目标
1.增强公司核心团队的凝聚力,提升公司竞争力;
2.激发员工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公司经营效益;
3.建立长期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三、激励对象
本方案激励对象包括:
北交所与新三板股权激励政策

北交所与新三板股权激励政策
北交所(北京金融街交易所)与新三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股权激励政策旨在提供创新性的激励机制,吸引更多的中小企业参与创业投资。
这些政策的实施对于促进企业发展、增加创业投资者的投资回报率和激发创新精神具有重要意义。
北交所作为国内领先的新三板市场运营平台,对于股权激励政策的制定起着积极作用。
股权激励政策的主要目标是通过股权激励工具,如股票期权、股票分红等方式,激励中小企业的管理层和员工积极工作,提高企业的整体业绩和竞争力。
首先,股权激励政策提供了一种具有较高激励效果的激励机制。
新三板企业采用股权激励政策可以让员工与企业利益的增长直接相关联,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这种激励机制可以帮助企业留住人才,提高员工的忠诚度和士气。
其次,股权激励政策有助于吸引更多的创业投资者。
通过股权激励,企业可以向投资者展示未来发展的潜力和回报。
这种激励机制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创业投资,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和资源。
此外,股权激励政策也为中小企业提供了一种良性的激励竞争机制。
通过股权激励,企业之间可以进行积极的竞争,并通过创新和不断提高来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这种机制可以促进企业之间的合作和交流,推动整个市场的发展和壮大。
总的来说,北交所与新三板股权激励政策的实施对于促进企业发展和激发创新精神具有积极作用。
通过提供具有激励效果的机制,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创业投资,为中小企业的成长提供更多的支持和机会。
这些政策的实施有助于推动整个市场的繁荣和发展。
最新新三板股权激励案例整理(参考)

最新新三板股权激励案例整理以下案例的整理,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为“股转系统”)官网“信息披露”中以关键词“股权激励”进行搜索获取,通过逐个分析得出以下案例归纳表格,因部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名称的特殊性未能检索到,故以下表格并未能容纳新三板挂牌企业所有实施股权激励的案例:如无特别备注,上述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均为公司向激励对象或持股平台定向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均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经统计,上述激励模式为限制性股权的挂牌企业共36个,约占47%,为挂牌企业中实施股权激励最主要的模式;激励模式为股票期权的挂牌企业21个,约占27%;其中明确同时使用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权两种激励模式进行激励的企业有两家,为夏阳检测、百华悦邦;虚拟股权目前仍只有精冶源一家企业,股票增值权的激励模式在新三板挂牌企业中还未得到运用;其中一部分激励计划其实质为一次无任何限制条件、无任何等待期的股权转让或定向发行股份,不具有股权激励的约束性质。
新三板股权激励模式之比较在整理并分析股转系统披露的所有新三板股权激励方案过程中,可发现新三板挂牌企业的股权激励方案相比较上市企业而言,无论从实施条件、激励模式还是股票的来源等,其形式都更为灵活且丰富。
其中主流的激励模式主要为股票期权、限制性股权、股票增值权、虚拟股权等,这些模式或被单一使用,或被混合使用。
对于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基金等其他激励模式,或被主流激励模式所包含、或不具有股权激励的性质,本文便不再铺开赘述。
1、股票期权股票期权指股份公司赋予激励对象购买本公司股票的选择权,具有这种选择权的人,可以在规定的时期内以事先确定的价格(行权价)和条件购买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也可以放弃购买股票的权利,但股票期权本身不可转让、抵押、质押、担保和偿还债务。
案例分析:截至目前,上海仁会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仁会生物”,代码:830931)仍是唯一一家挂牌前开始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而后成功挂牌的新三板企业。
股权激励公司高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最新版】

股权激励公司高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有恒产者有恒心”,随着现代公司制度的不断发展,股权激励变得越来越普遍,尤其是在新三板企业中,大部分都有员工股权激励政策。
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兴起,传统的公司-雇员的形式,逐渐被平台-合伙人的形式取代,人事制度也从考核为主,发展到激励和共享的形式。
那么,常见的股权激励方式都有哪些呢?(一)股权激励的方式一、直接持股:属于最简单直接的激励方式,主要形式一般是大股东低价转让股份给高管人员,或者由高管人员作为新进股东对公司进行增资。
直接持股激励程度最强,时效最长。
因为员工真正成为了公司的所有者之一,他的努力可以很大程度上转变为自己的利益。
对于被激励的高管,如果想要在此有所长远发展,直接持股无疑是最为适当的。
通常而言,直接持股也要进行相关协议条款的约束,完善退出机制,参与了激励但后来离职的人员应当将其股份以适当的价格退出。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来说,直接持股需要进行工商变更登记,需要有股东会的决策程序。
直接持股的缺点也很明显:高管成为股东后是否难以管理;新加盟的高管或公司引进的高管的激励股权来源问题;用于股权激励的股权比例不能过大,不能导致实际控制权的转移;退出时的回购、转让价格的确定等问题。
二、间接持股:指的是设立持股平台,这个平台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是有限合伙企业,由这个平台法人对目标公司进行持股,而在平台法人股东层面进行股权激励,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可以通过适当的股权设置,以51%股权控制该法人,或者直接作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在这种前提下,该法人下的全部股权的投票权仍然归属于实际控制人,对实际控制人的控制权没有稀释,而另一方面,如果被激励者出现变动、纠纷的话,只需要在平台法人层面进行处理,不会波及实体公司的正常经营运行,也减去了频繁股权变动登记的麻烦。
三、代持股份:一般是指在初创公司时,由高管出资一定数额的金钱,占有或购买公司的股权,但是该部分股权是由实际控制人代为持有的形式,即双方签订《股权代持协议》约定股份占有比例,而不在公司工商登记信息明示。
三板股权激励操作要点

三板股权激励操作要点目前新三板市场正在快速发展,即使目前暂时短期流动性不足,但很明显新三板股票市场的流动性正在逐渐增强,因股权激励一般需要2年至5年不等的限制期限,因解除限制的时候也应是新三板市场活跃的时候,故目前正是新三板企业推出中长期激励计划的最佳时期。
新三板市场的各项制度正在逐步完善,最终也将建设成为一个真正市场化运作的交易市场。
金无足赤,股权激励是把双刃剑,运用得好可“刃迎缕解”,运用得不好即是“刃树剑山”。
因股转公司暂未出台关于股权激励的相关具体规定,故新三板挂牌企业均参照上市公司的标准予以执行,以确保股权结构清晰和治理结构完善,以下操作要点仅供参考:(一)股权的来源1、定向发行从整理股转系统目前披露的所有股权激励计划来看,新三板挂牌企业股权激励的股权来源85%以上都是通过定向发行股票。
如企业选择定向发行股票,则须注意几个要点:定向发行后股东累计不超过200人的,证监会豁免核准;超过200人的须申请核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45条)经证监会核准后,公司须在3个月内首期发行且不少于总发行额50%,剩余部分12个月内发行完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44条,无须证监会核准的可不遵守此条)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其他定向增发的股票并无限售要求;每次定向发行除公司股东之外的其他合格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35人。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39条)2、股权转让根据《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规定,股东不得直接向激励对象赠予(或转让)股份。
股东拟提供股份的,应当先将股份赠予(或转让)上市公司,并视为上市公司以零价格(或特定价格)向这部分股东定向回购股份。
所以新三板挂牌企业为了规范治理,大多未采取该种方式获得激励的股份。
股权激励机制方案

三、激励对象与范围
1.激励对象:公司核心员工,包括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研发人员、市场营销骨干等。
2.激励范围:涵盖公司全体员工,但以下人员不得参与股权激励:
(1)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中的非核心人员;
股权激励机制方案旨在激发员工潜能,助力公司实现长期发展战略。公司应充分运用股权激励这一工具,持续优化人才激励机制,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第2篇
股权激励机制方案
一、背景与目的
股权激励机制是一种通过授予员工公司股权的形式,实现员工与公司利益绑定,激发员工积极性与创造性的重要手段。本方案旨在建立一套科学、合理、有效的股权激励机制,以吸引和留住关键人才,提升公司竞争力,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股权激励机制方案
第1篇
股权激励机制方案
一、引言
股权激励机制是企业为了吸引、激励和留住优秀人才,提高员工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企业长期发展战略的重要手段。本方案旨在建立合法合规的股权激励机制,以充分发挥股权激励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二、股权激励机制的设计原则
1.公平公正:确保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激励额度与贡献程度相对应,体现内部公平性。
七、附则
1.本方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2.本方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3.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调整,按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2.长期导向:强调股权激励与企业长期发展目标相结合,引导员工关注企业长远利益。
3.激励约束并重:设置合理的激励与约束条件,确保激励对象在享有股权权益的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与风险。
股权激励方案模板

股权激励方案模板股权激励方案模板一、背景和目的随着公司的发展壮大,为了激励和留住核心人才,以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公司决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本方案旨在通过股权激励,进一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团队合作精神,实现公司与员工的利益共享。
二、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实施原则1. 公平公正:按照员工岗位、工作表现、贡献程度等因素给予激励,确保激励机制公平公正。
2. 长期激励:激励计划以长期效果为目标,促使员工长期投入工作,并与公司的发展目标相一致。
3. 风险共担:员工获得股权后,享有相应的权益和利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4. 合理规划: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和业绩状况,合理规划激励计划的内容和比例。
四、激励方式1. 股权期权:员工按照规定条件获得公司股票购买权,可以按照特定价格购买公司股票的权利。
2. 股份分红:员工持有公司股权后,享有相应的股权收益和分红权益。
3. 股权回购:公司设定一定的股权回购机制,员工可以在特定时机将所持有的股权卖回公司。
五、激励计划实施1. 激励对象确定:根据员工岗位、级别、绩效表现和贡献程度等因素,确定激励对象。
2. 激励比例确定: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和员工的绩效情况,确定激励比例。
3. 条件设定:设定员工获得股权的条件,如入职时间、服务年限、绩效要求等。
4. 股权授予:根据激励计划确定的条件,授予符合条件的员工相应数量的股权。
5. 股权行权:员工获得股权后,可以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行使股权,享受相应的权益和利益。
六、激励计划监督和调整1. 监督机制:设立专门的激励计划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激励计划的执行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汇报。
2. 调整机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业绩表现,对激励计划进行调整和优化,以确保激励机制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七、其他事项1. 本方案的实施需要董事会的批准,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本方案的具体细节以及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情况将由公司管理层进行具体规定和监督。
新三板精选层股权分配方案

新三板精选层股权分配方案新三板精选层股权分配方案一、背景介绍新三板是中国证券市场的一个板块,旨在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渠道。
为了进一步激励公司的经营与发展,新三板设立了精选层,要求公司通过更加规范的运营和财务管理,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和市场透明度。
股权分配是公司治理的核心环节之一,本文将针对新三板精选层公司的股权分配方案进行详细讨论。
二、股权分配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股权分配应基于公司价值和贡献以及投资者的投入和风险承担进行,应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为每一个投资者创造平等的机会和权益。
2. 激励导向原则股权分配应旨在激励公司员工和管理层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做出贡献,提高公司的绩效和竞争力。
3. 稳定性原则股权分配应具备一定的稳定性,以保持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并防止股权频繁转让带来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4. 透明公开原则股权分配应公开透明,向全体投资者和利益相关方提供充分的信息,使其了解公司的股权结构和分配原则。
三、股权分配方案1. 员工持股计划为了激励员工积极工作和参与公司的经营,可以设立员工持股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可设立股权期权、股权激励等形式,通过使员工享有公司发展的红利,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团队合作精神。
2. 高级管理团队持股公司的高级管理团队是公司发展的核心力量,为了激励他们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做出贡献,可设立特殊股权激励计划,将一定比例的股权分配给高级管理团队,使其与公司利益相密切联系,共同分享公司成果。
3. 战略投资者持股公司可以引入战略投资者来提升公司的资金实力和市场竞争力。
战略投资者可以通过认购新股或者购买原有股份的方式,获得公司的一定股权,从而参与公司的经营和管理,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支持和帮助。
4. 市场化股权分配为了增加公司的流通性和市场化程度,一定比例的股权可以通过公开市场的方式进行分配,允许合格投资者通过交易市场进行股权的买卖。
四、实施措施1. 设立专业团队公司应设立专业团队负责股权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并通过专业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估值,以确保股权分配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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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挂牌新三板公司
股权激励方案设计构架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探索和建立股权激励机制。
一、公司股权结构现状
公司现有注册资本2500万元,股权结构如下:
二、股权激励时点的选择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在尚未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之前,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或者增资的方式实现。
建议股权激励的时点一般选择在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前,或者是公司新三板挂牌以前。
由于新三板的具体挂牌及交易制度的特点,参照目前相关规则及实践,如果在新三板挂牌后再实施股权激励,则只能通过定向增资的形式进行,并且定向增资不能仅针对其在册股东及公司员工,还必须有其他外部投资者参与,因此,在此时实施股权激励相较于挂牌前存
在一定的限制。
在企业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至挂牌前阶段,也可以通过股权转让及增资的方式进行股权激励。
但是如果在此阶段采取股权转让方式转让股份,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因此,如果未在上述场所转让股份,其股权转让的效力本身就存在争议。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通常建议采取的方式是在股权交易双方各自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后,修改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及所持股份的相关规定,然后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报工商管理部门备案,通过工商登记的公示效力来补正其股权转让本身的效力瑕疵。
三、股权激励对象的股份来源:
包括向激励对象增资扩股、老股东转让股份等方式。
具体方式如下:
第一种方式:通过激励对象增资扩股。
公司通过接受激励对象现金出资的方式增资扩股,这种方式可以使企业通过增资扩股来增加资本金,但也存在需要股东会的批准,需要解决股权频繁变动与公司股东人数限制的法律障碍。
第二种方式:实际控制人股份转让
如果公司不想增资扩股,可采用实际控制人转让股权方式,在转让过程中,按照出资对象职务级别、工作年限、贡献大小,给予一定的优惠比例。
通过转让过程完成买股与配送的过程。
第三种方式:实际控制人股份赠与配送
根据我公司实际,为了调动激励对象现金出资的积极性,实际控制人可对现金出资者给子一定的股权配送,可以按照职务级别、工作年限、贡献大小,按100%至5%的配送比例对现金出资者配送股份。
四、激励对象出资的资金来源
激励对象出资的来源主要通过如下几种方式获得:
1、完全由激励对象自筹现金解决;
2、从支付给激励对象的薪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以认购股份。
3、从公司公益金中划出一部分作为专项资金,无息贷给激励对象认购股份,然后从激励对象的薪金中定期扣还。
第一种方式则由激励对象自筹资金购买,后两种方式实际上都属于延后支付奖金的形式,如完全采用第一种方式,则在激励对象自有资金不足时将无法认股,后果可能是激励者因无资金认股而放弃股份.激励效果可能打折扣。
为保证激励对象有充足的资金认购股份,可考虑几种方式相结合的办法。
五、关于激励对象范围和人数问题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对象范围及内容应满足以下条件:
1、本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包括: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2)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3)公司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2、参与股权激励总人数不超过公司法规定的股东人数限制。
3、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权,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六、对股权激励对象转让股份的限制
由于股权激励的目标是为了吸引人才、留住人才,而公司在新三板挂牌后,其股权的价值可能会有所提升,此时,部分股东为取得股权的增值价值或者离职而转让股权,使得股权激励不能实现预期目的。
因此,在进行股权激励的时候,应当对激励对象所获股权作出一定的限制。
我们通常建议的方式是对激励对象取得的公司股权从转让对象和转让时间上进行合理、合法的限制。
如果因交易制度、交易规则的规定无法限制转让对象,则可以通过协议约定激励对象转让股份所获收益的处分原则。
本方案只是一个粗略的股权激励方案构架,仅代表个人意见,请审阅修改后,再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