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制管理办法
导师制管理办法

导师制管理办法导师制是一种高校教育管理模式,旨在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学术指导和个性化培养。
为了优化导师制的效果,各高校制定了相应的导师制管理办法。
本文将从导师选拔、培养计划、指导要求等方面讨论导师制的管理办法。
一、导师选拔为了确保导师具备专业知识、教学经验和良好的导师品质,高校在导师选拔中通常设置一系列的要求和评估标准。
首先,导师应具备高水平的学术研究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其次,导师需具备较高的教学水平和指导能力,能够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和需求给予个性化指导。
最后,导师还应具备良好的师德和职业操守。
对于导师的选拔,高校会组织相关评审委员会,由该委员会对导师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估,并进行面试和教学演示。
只有符合要求的申请者才能成为导师。
二、培养计划导师制下,高校会制定详细的学生培养计划,以确保学生能够得到全面的学习和指导。
培养计划应包括学生的课程设置、科研项目安排以及实践环节等。
在制定培养计划时,高校应充分考虑学生的个人发展需求和兴趣爱好,根据学生的特点给予个性化的指导。
三、指导要求导师制下,高校要求导师在教学和指导中遵循一定的要求。
首先,导师应与学生保持良好的沟通和互动,定期召开导师与学生会面,了解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
其次,导师应根据学生的学业水平和需求,制定个性化的学习计划,并推荐适合学生发展的科研项目和实践机会。
同时,导师还应及时给予学生反馈和评价,帮助学生不断进步。
四、评估机制为了保证导师制的有效运行,高校需要建立相应的评估机制。
评估机制可以通过学生满意度调查、学术成果等来评估导师的指导效果。
同时,高校应定期评估导师的教学和指导水平,根据评估结果对导师进行奖励或约束。
五、学生权利保障导师制管理办法还需要重视学生的权利保障。
对于导师不当行为或学生反映的问题,高校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确保学生权益不受损害。
此外,高校还应建立学生的投诉渠道,以便学生能够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问题。
导师制管理办法的实施对于提升高校教育质量和培养学生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导师制管理办法

导师制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充分发挥优秀员工在人才培养中的引领和指导作用,帮助新员工尽快适应工作环境,提升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促进公司人才队伍的建设和发展,特制定本导师制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新入职员工,包括实习生、试用期员工和转正后未满一年的员工。
三、导师的选拔与职责(一)导师的选拔条件1、在公司工作满X年,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
2、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责任心。
3、工作业绩突出,在所在领域有一定的影响力。
(二)导师的职责1、帮助新员工了解公司文化、价值观和规章制度。
2、为新员工制定个性化的培养计划,明确培养目标和阶段性任务。
3、指导新员工熟悉工作流程和业务知识,传授工作方法和技巧。
4、定期与新员工进行沟通,了解其工作进展和遇到的问题,给予及时的支持和帮助。
5、对新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和反馈,提出改进建议。
四、新员工的权利与义务(一)新员工的权利1、有权选择自己的导师,但需在公司规定的范围内。
2、有权向导师提出合理的学习需求和建议。
3、有权对导师的指导工作进行评价和反馈。
(二)新员工的义务1、尊重导师,积极配合导师的指导工作。
2、按照培养计划认真学习,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3、定期向导师汇报工作进展和学习情况。
4、保守公司机密,不泄露导师传授的工作经验和技术秘密。
五、导师与新员工的匹配(一)匹配原则1、专业对口原则:导师的专业领域应与新员工的工作岗位相关。
2、自愿原则: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尊重导师和新员工的意愿。
3、合理搭配原则:考虑导师和新员工的性格特点、工作风格等因素,进行合理搭配。
(二)匹配流程1、人力资源部门发布导师选拔通知,符合条件的员工自愿报名。
2、新员工入职后,填写导师选择意向表。
3、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匹配原则,为新员工确定导师,并征求双方意见。
4、导师和新员工双方确认后,正式建立导师关系。
六、培养计划的制定与实施(一)培养计划的制定1、导师在新员工入职后的一周内,与新员工进行沟通,了解其基本情况和发展需求。
导师制管理办法

导师制管理办法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导师制逐渐成为大学中的一种重要的管理方式。
导师制是指学生在大学期间由一位教师担任导师,对学生进行指导和帮助,提供学业、生活等方面的支持。
本文将探讨导师制的管理办法,并分析其在大学教育中的重要性。
一、导师制的基本原则导师制在大学教育中具有一定的原则和基本规范,旨在确保学生能够得到全面的帮助和指导。
以下是导师制的基本原则:1. 学生导向:导师制的目标是以学生为中心,关注学生的发展和成长,提供针对性的指导和支持。
2. 个性化辅导:根据学生的特点和需求,导师应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的辅导服务,满足学生的学业和生涯发展需求。
3. 知识导向:导师应具备专业知识和教育经验,能够向学生传授学科知识,并提供学习方法和技巧的指导。
4. 综合指导:导师除了关注学术发展外,还应关心学生的综合素质提升,包括个人品质、社交能力等。
5. 及时反馈:导师应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并提供恰当的反馈和建议,帮助学生改进学习方法和策略。
二、导师选拔和培训为了确保导师制的有效实施,高校需要制定相应的导师选拔和培训机制。
1. 导师选拔:高校应根据导师的专业背景和教育经验等条件,通过面试、考核等方式进行导师的选拔。
2. 导师培训:导师应接受导师培训,提升教育教学能力和辅导技巧,使其具备更好地指导学生的能力。
三、导师制的实施步骤导师制的实施需要经过一系列的步骤,以保证学生能够得到有效的指导和帮助。
1. 学生导师配对:高校应根据学生的专业、兴趣等情况,合理进行学生导师的配对,确保学生能够得到专业的指导。
2. 学期目标设定:每学期开始前,导师应与学生共同制定学期目标,明确学习和发展计划,并确定相应的辅导方式和时间安排。
3. 学习辅导和交流:导师应定期与学生进行面对面的学术指导和交流,提供学习方法和学术建议。
同时,导师也应关注学生的生活状况,提供生活上的支持和帮助。
4. 学业评估和反馈:导师应定期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评估,并及时反馈学生的学习成绩和进展情况,提供改进建议。
导师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1.有效缩短新入职员工、转岗员工、轮岗员工的文化融入期与工作磨合期,提升工作效率与效果,加速人才成长。
2.造就一批既有专业技能又有指导、辅导能力的导师,形成团队领导人才的后备力量。
3.通过“传帮带”,传递公司文化,强化知识分享,形成学习与分享的文化氛围。
第二条原则1. 择优选拔,注重品德;2. 过程监控,注重实效;3. 辅导为主,兼顾选才。
第三条学员及辅导期1. 新入职员工,辅导期为3个月;2. 转岗员工,辅导期为2个月;3. 轮岗员工,辅导期按照轮岗目标确定。
4. 公司认定需要配备导师的员工,辅导期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第四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五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职责1. 负责导师制体系建设及方案的具体实施;2. 跟踪导师制运行情况,推动导师制与员工任职资格能力的结合;3. 跟踪日常辅导工作,组织导师及学员交流会,组织导师培训;4. 每个辅导期结束后,组织对导师和学员的考核评定;5. 组织导师年度评比,发掘储备人才。
第六条导师的职责1. 根据岗位工作要求及员工特点,制订辅导计划;2. 帮助学员熟悉公司环境、企业文化、规章制度、部门职能等,使学员尽快融入公司/部门;3. 实施辅导计划,对学员进行工作方法、岗位技能等方面的指导,规范流程操作,使学员尽快掌握本岗位的工作技能与必备的知识,提高任职能力;4. 解答员工提出的与工作有关的其他疑问;5. 每月定期对学员掌握的工作技能、企业文化、公司制度等情况进行沟通验证,并针对过程中的问题进行记录,以便于有针对性的进行指导;6. 了解学员的思想动态,恰当地进行沟通交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7. 根据学员的表现,在辅导期结束后,对其进行客观评价,并对员工的转正、提拔具有建议权;8. 辅导期间学员离职的,导师负责提报离职分析,总结问题并提出改善建议;9.推动公司导师辅导制度的运作,提出改进的方法和建议。
第八条学员的职责1. 根据导师制订的辅导计划进行企业文化、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学习,了解公司的发展历程与价值观,熟悉公司的业务流程,明确了解本岗位的工作职责,深入掌握所需的岗位技能;2. 辅导期间,每满一个月,学员需撰写月度总结提交至导师,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及学习心得,以便导师有针对性地进行辅导;3. 配合公司对导师进行考核。
导师制管理办法

导师制管理办法导师制是一种指导学生学习、提供帮助和支持的教育机制。
为了确保高效的导师制度的运行,学校需要制定和实施导师制管理办法。
本文将探讨导师制管理办法的重要性以及其中的具体内容。
一、导师制管理办法的重要性导师制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学校和学生社区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导师制管理办法可以加强学生与导师之间的沟通与联系,提供更为个性化的学术指导;其次,导师制可以促进学生之间的合作和交流,构建良好的学术环境;第三,导师制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业表现和个人发展,增强他们的专业能力和领导才能。
二、导师制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1. 导师选择与配对:学校应设置明确的导师选拔、筛选和评估机制,确保导师具备丰富的学术经验和教学能力。
导师与学生的配对应基于学生的兴趣、发展需求和导师的专业背景,以实现最佳的学术指导效果。
2. 导师培训与评估:学校应定期举办导师培训活动,提高导师的指导和辅导能力,包括教学方法、学术研究以及人际沟通技巧等方面。
学校还应定期评估导师的工作表现,确保他们履行导师职责的质量和效果。
3. 学生选择与申请:学校应建立学生选择导师的机制,并向学生提供选择的机会和指导。
学生应基于自身的学术兴趣和发展需求选择适合自己的导师,并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
4. 导师指导与监督:学校应要求导师与学生进行定期的学术指导、面谈和讨论,确保学生在学习和科研方面得到支持和帮助。
同时,学校应建立监督机制,定期评估导师的指导质量和学生的学术进展。
5. 学术资源支持:学校应提供充足的学术资源,包括图书馆、实验室和学术数据库等,以支持学生的学术研究和创新活动。
学校还应建立学术交流与合作平台,促进学生之间以及导师与学生之间的学术合作与交流。
6. 家长参与与支持:学校应鼓励家长参与导师制度,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并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帮助。
学校可以举办家长会议、座谈会和讲座等活动,增强家长对学生学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
三、总结导师制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学校和学生社区的发展至关重要。
公司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导师制”管理办法

公司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导师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对青年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工作,强化人才培养中的传帮带效应,活跃技术交流气氛,使老同志老专家的才智和经验得到继承,使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得到弘扬,促进年轻同志尽快成长,更好地为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发展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一)本办法适用于院本部,各单位可参照本办法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二)本办法适用的主要对象是各专业所和院本部驻地项目团队的新入职员工和发生转岗、岗位调动的员工。
第三条导师制的培养原则(一)业务技能、职业素养并重原则(二)公开、平等、协商、自愿原则(三)培养与考核评价相结合原则第四条组织管理院人力资源部为实施导师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导师制度和方案。
各专业所和院本部驻地项目团队负责人对落实本制度负有直接责任,应把推行导师制度当作激励骨干员工、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在导师任职期间合理分配其工作,并进行指导、检查和日常管理。
第二章导师第五条导师的条件(一)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思想品德端正。
(二)具有较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较丰富的工作实践经验和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有能力对培养对象进行思想引导,善于听取意见,并为他人解决问题。
(三)现担任专家序列专家层级及以上岗位,并在本岗位工作两年以上。
第六条导师的职责(一)注重爱岗敬业教育和思想意识引导,帮助培养对象深化对设计院职业发展特点及其个性特征的认识,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追求事业的态度。
(二)了解培养对象的专业特长和工作能力,根据部门领导的人才培养规划要求,指导培养对象确定培养发展方向,制订有针对性的培养计划和目标。
(三)全程监督、指导培养对象开展专业技术工作,了解和熟悉所从事专业的设计规范和相关技术规定,认真传授专业技术工作的思路、方法和经验,解决培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定期检查培养对象的工作、学习情况,结合实际适时调整培养计划,保证培养目标的实现,协助相关部门对培养对象进行考核评价。
导师制管理办法

导师制管理办法尊敬的师生们:大家好!今天我将为大家介绍导师制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学生与导师之间的关系,促进学生成长和发展。
一、导师制的定义和目的导师制,顾名思义,是指学生在学业和生活方面由一位老师负责指导和辅导的一种制度。
其目的在于帮助学生解决学习和个人成长过程中的问题,提供全面的指导和支持,并鼓励学生发挥自己的潜力和才能。
二、导师的职责和义务1. 学术指导:导师应与学生共同制定学习计划,指导学生进行学术研究,提供专业知识和方法论的指导。
2. 生活指导:导师应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状况,提供生活上的支持和指导,帮助调适学业和社交压力。
3. 职业指导:导师应帮助学生了解就业市场、规划职业发展,提供实习和就业机会的信息,并引导学生制定个人职业规划。
4. 紧急援助:导师应在学生遇到重大困难或紧急情况时提供及时援助,包括心理辅导和帮助解决个人危机。
三、学生的权利和义务1. 主动沟通:学生应主动与导师进行交流,及时向导师汇报学习和生活情况,寻求帮助和建议。
2. 尊重导师:学生应尊重导师的意见和教诲,认真对待导师的建议和批评。
3. 独立思考:学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培养独立思考和创新能力,自主解决问题。
4. 维护学术诚信:学生应坚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校的学术规范,杜绝抄袭等不道德行为。
四、导师制的运行机制和管理1. 导师分配:学校应根据学生的专业和兴趣,合理分配导师,确保学生与导师之间的专业匹配。
2. 导师培训:学校应向导师提供相关培训,提升导师的指导和辅导能力,如教育心理学、职业规划等方面的知识培训。
3. 反馈机制:学生和导师之间应建立定期的反馈机制,以评估导师制的效果,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
4. 激励措施:学校可制定激励措施,鼓励导师积极参与导师制,如导师奖励计划和学术成果的指导费。
五、导师制的意义和影响导师制的实施对于学生个人成长和学校整体发展都具有积极的意义和影响:1. 促进学生个人成长:通过导师制,学生可以得到个性化的指导和关注,提升学术能力和职业素养。
导师制管理办法

导师制管理办法尊敬的同学们:为了更好地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我校特制定了导师制管理办法。
导师制是一套有机的学生管理机制,旨在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指导和关心,以培养他们的学术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
以下是我校导师制管理办法的具体介绍:一、导师选择与分配1.1 导师选择原则导师的选择应符合以下原则: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教学经验,熟悉学科前沿动态,具有较强的指导能力和良好的师生关系。
1.2 导师分配方式导师分配由学校负责进行,根据学生的专业、兴趣和导师的专业领域进行匹配。
同时,学生也可以通过申请导师的方式选择合适的导师。
二、导师职责与权利2.1 导师职责2.1.1 提供学术指导和教育辅导,帮助学生合理制定学习计划,并指导学习方法和学术研究。
2.1.2 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2.1.3 推荐学生参加学术、科研和社会实践活动,并帮助学生参与科研项目和论文发表。
2.2 导师权利2.2.1 选择适合自己研究方向的研究生指导,并参与其学术研究。
2.2.2 合理安排和调整学术指导的时间,确保学术指导工作的顺利进行。
2.2.3 参与学生评价和考核,对于表现优秀的学生,给予适当的奖励和推荐。
三、学生权利与义务3.1 学生权利3.1.1 筛选和选择导师的权利,根据个人兴趣和需求,选择最合适的导师。
3.1.2 获得合理的学术指导和教育辅导,包括学习方法、学术研究和科研项目等方面。
3.1.3 参与学术、科研和社会实践活动的权利,拓宽自己的学术视野和实践能力。
3.2 学生义务3.2.1 尊重和信任导师,积极配合导师的指导和管理。
3.2.2 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并按照计划完成学术任务和学业要求。
3.2.3 及时向导师报告学习和生活情况,寻求帮助和指导。
四、导师制管理机制4.1 导师制评价机制制定导师制定期评价机制,定期对导师和学生进行评估,对于表现优秀的导师和学生给予奖励和表彰,对于表现不佳的导师进行指导和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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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姓名
学历
等)
职称 班级
所属学科/专 业
指导时间与 次数
指导培养 小结(包 括学生的 思想品
德、专业 学习情 况、能力 水平的表 现,存在 问题及改 进措施 等)
教研室意 见
填表人(签字): 年月日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系部审核 意见 教学负责人(签字): 系部(盖章) 日期:
4、具备导师资格的教师应当积极承担导师工作并履行导师职责, 导师聘期一般为4年。
5、本科生导师由学院选聘,每名导师指导学生的数量由各学院确 定,一般不宜超过15人。
三、导师工作职责 1、导师应以自己严谨的治学态度、优良的职业道德指导教育学 生。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和科学精神、人文精神的培养,关心学生综合 素质的提高,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和成才目标,端正专业思想和学习 态度,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 2、导师应针对学生个体差异,对学生选课、专业发展方向、学习 方法、职业生涯设计等方面提出具体指导建议。遵循以个别学生指导为 主,个别指导与集体指导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对学生的指导工作应贯穿 本科学习全过程。 3、导师应建立工作日志,根据每个学生的具体情况制定指导工作 计划,学期结束时应有工作总结。 4、导师应及时了解教学中普遍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涉及教学质 量、教学秩序、教学效果、教学改革、选课排课等方面的问题,及时把 意见和建议反映到学院、教务处及其他有关部门,以便及时改进工作, 不断完善学分制管理。 四、导师工作考核 1、导师工作考核纳入学校教职工的年度考核,由各学院负责具体 实施。 2、导师工作考核内容应包括导师指导学生制定学习计划、选修课 程、学业成绩、获奖情况等履行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
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河北师范大学
全日制本科生导师制管理办法
(试行)
为了进一步完善学分制管理,充分发挥教师在学生培养中的主导作 用,尊重学生个性差异和学习自主权,因材施教,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根据《河北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化学分制改革的实施方案》,我校从 2005级开始,为本科生配备学业导师,实行导师制。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组,组长由主管教学工作的校 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各学院院长及教务处、人事处、学生处、团委等有 关部门的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2、各学院组成相应的领导小组,根据本学院各专业的特点、师资 力量、学生状况等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实施导师制工作细则,负责具 体管理工作。 二、导师选聘办法 1、具有较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关心学生、为人师表,具备讲师 以上职称的教师,均可申报本科生导师。 2、各学院按照本科生导师工作细则和专业学生人数制定聘任计 划,筛选确定导师人选并向学生公布。 3、为了便于导师之间实现优势互补,也可以探索以导师组形式指 导学生。导师组一般不少于三名教师,导师组组长应由教学经验丰富的 教授担任。
学生获奖加分 (20分)
教研室 考核意见
系部 考核意见
备注
教研室主任签字:
(盖章) 年月日
注:学生获奖加分包括各种专业技能、文艺、体育比赛,国家级10分、省级7分、地(市)4分,校 级2分;获一、二、三等奖学金每人分别得5分、3分、2分;获科技学术成果(应用技术、公开发 表论文等),国家级20分,省级10分,地(市)级8分,满分为20分。
建筑与艺术系 2006年6月22日
附表一 附表二 附表三
附表一:
导师姓名 聘任时间
导师聘任登记审批表
学历
职称 年 月 日至
所属学科/专 业
年月日
指导学生
班级:
共计 人
教研室聘 任意见
教研室主任签名:
年月日
系部审查 意见
负责人签名:(盖单位章) 年月日
学院意
(盖 章) 年月日
导师签名
备注 附表二:
(签字): 年月日
1.考核的内容为履行职责情况和工作绩效两个部分。 2.考核办法。考核实行百分制,以上两项内容的满分值分别为40分和60分;总分90分以上为优 秀,60~89分为称职,60分以下为不称职。 (1)履行职责情况由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有关部门以学生、辅导员问卷、检查工作记录等形 式考核。(40分) (2)工作绩效由被指导学生取得的成绩确定,其中就业协议率40分、学生获奖情况满分20分。 见附表三:导师考核表 3.考核结果作为具有高级职称的任课教师的必备聘任条件之一,纳入教师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4.导师工作列入学生管理范畴,每指导20名以上毕业生一年(可累计),考核在合格以上,可 视同承担一年班主任工作,作为评聘职称的条件。 5.导师每月补助部分班主任津贴。 (三)辅导员的考核及待遇 1.辅导员的考核由学生处和系部共同负责,详见学院辅导员考核办法。 2.每月补助部分班主任津贴。 五、附则 本办法自2006年9月开始起执行。如有特殊情况,提出相应措施,报导师制领导小组批准后实 行。
:本表由导师填写,每学期至少2份,并作为导师制培养过程资料备案。 此表不够可另附页
附表三:
导师考核鉴定表
200 ~200 学年 第 学期
导师自我鉴 定
系考核组考评
履行职责规 (15分)
范
学生评分
个人签字:
(40分)
工作绩效得 分
(60分)
合计 得分 评定 等级
(15分)
规范资料 (10分)
就业协议率 (40分)
1、 本科生导师的工作津贴应由各学院从学分制课时津贴中支 付。 4、学校对工作表现突出的本科生导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并授 予“优秀本科生导师”荣誉称号。
五、导师工作程序 1、学院召开本科学生动员会,介绍实施导师制的指导思想、实施 方案及操作程序等,并组织学生选择导师。 2、学生填报选择导师志愿,每人限报三个志愿。 3、根据学生志愿顺序,在教师与学生之间进行双向选择,由学院 领导小组最终确定每位导师所指导学生的具体名单。
关于实行导师制的管理办法
(试 行) 一、组织管理 由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管理。具体职责: 1.制定导师制的实施方案。 2.做好导师和学生选择配备的分组工作。 3.做好导师日常业务管理工作,协调导师和辅导员的工作关系。 4.做好导师的考核、调整工作。 二、导师聘任 1.凡受聘任课的全职讲师及以上职称教师都有义务担任毕业生导师。 2.原则上凡负责指导班级生产实习、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的专业教师将直接确定为导师,每位 导师指导的学生数以不超过15名为宜。 3.导师原则上必须为本专业的专职教师担任,因工作需要,师生比偏高的专业也可以聘请相近 专业的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担任导师。 4.导师的聘任,由教研室主任根据专业需要提出具体意见,报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见 附表一:导师聘任登记审批表) 三、职责任务 (一)导师职责: 1.按照教学计划指导学生专业学习。引导学生确立正确专业思想和科学的人生观;培养学生 刻苦的学习精神和严谨的治学态度,教育学生参加各种专业技能训练和社会实践,指导学生确 定合适的发展方向,发展学生的潜力和特长。 2.负责对学生就业指导和就业推荐。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指导学生择业,尽自己所 能推荐学生就业。 3.同学生保持不断的联系,收集学生对系部和学校工作的意见,向院系反馈。 4.推优、鉴定工作。对学生的评奖评优、被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提出的意见。 (二)辅导员职责 每届毕业生由一名专职辅导员负责班级的日常管理、政治思想工作和推优、鉴定工作。具体要 求: 1. 负责班级课堂以外的文明、纪律、卫生、文体活动、请销假等日常性事务的管理。 2. 每周召开一次班级干部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班会,不断总结经验,及时解决班级存在的问 题。 3.会同导师共同确定班级的评优评先等鉴定工作。 4. 每周会同导师交流一次,关心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会同导师共同教育管理学生。 四、考核与待遇 (一)导师的考核与待遇 导师的考核等级分为优秀、称职和不称职,其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所带 学生数和考核等级,颁发指导补助津贴。考核结果不称职的三年内不再聘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