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证件号码编号规则 -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1.16•【字号】黔府办发[2009]106号•【施行日期】2009.1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发〔2009〕106号)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九年十一月十六日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12号)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黔党发〔2009〕7号),设立省交通运输厅,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将原省交通厅的职责,原省建设厅指导和管理城市客运的职责划入省交通运输厅。
(二)取消已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交通规费征收管理职责。
(四)加强统筹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五)加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职责,优化交通运输布局,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加快形成便捷、畅通、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
二、主要职责(一)起草交通运输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培育和规范物流市场;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和引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安监局关于印发《贵州省2013年春运期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安监局关于印发《贵州省2013年春运期间客运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黔交运[2013]2号【发布部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贵州省公安厅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日期】2013.01.08【实施日期】2013.01.0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安监局关于印发《贵州省2013年春运期间客运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黔交运[2013]2号)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安监局,省道路运输局、公路局、高管局,省交管局、治安总队,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各高速公路业主单位:为做好2013年春运工作,强化客运安全管理,规范长途客运市场经营秩序,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高速公路通行畅通,维护高速公路加油站、服务区良好秩序,营造和谐有序、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按照省人民政府有关部署,现将《贵州省2013年春运期间客运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附后,以下简称《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做好高速公路客运车辆综合治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各级公安交警、治安、交通、运管、公路、高管、高速公路业主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搭建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和协作配合,并制定本区域高速公路客运车辆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要尽快在辖区高速公路重点路段或区域设立“高速公路保平安、保畅通综合执法服务点”,并增配执法力量,落实综合治理工作。
二、综合治理起止时间为:2013年1月26日至3月6日,为期40天。
在此期间各地要坚持24小时值守制度,合理安排执法人员作息时间,确保综合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三、1月20日前,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要在主要高速公路入省通道口处,制作安装固定反光宣传标志牌,宣传《综合治理公告》,并在重点服务区安装宣传标志牌,主要内容为:“严禁在高速公路服务区组客、拉客、倒客、甩客。
”等。
综合治理期间,各综合治理工作组工作用车通行高速公路免收通行费。
新版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

附件1
新版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
监督检查证件编码规则
新版行政执法证件编码由8位数字组成,前4位数代表执法人员所在行政区域,由省政府法制办统一编制(详见附表1);后4位为执法人员的自然序列,由市(地)、县(市)、区政府法制机构自行编制。
如:哈尔滨市宾县的行政执法人员,编号前4位为0112,后4位由宾县政府法制办从0001开始编制;省级行政执法部门及国家、省实行垂直领导的部门的执法人员编号前4位参照附表2代码,后4位由省直各部门自行编制,如,省交通厅前4位为0020,后4位由省交通厅法规处从0001开始自行编制。
新版行政执法监督证件编码由6位数字组成,前两位数代表监督人员所属的行政区域,分别表示为:省直00;哈尔滨市01;齐齐哈尔市02;牡丹江市03;佳木斯市04;大庆市05;鸡西市06;双鸭山市07;鹤岗市08;七台河市09;伊春市10;黑河市11;绥化市12;大兴安岭行署13,后4位按照行政区域内的监督人员序列编制,省直各部门行政执法监督证件编码由省政府法制办统一编制,地市由地市政府法制机构统一编制。
道路运输电子政务平台 编目编码规则-编制说明

交通运输行业标准《道路运输电子政务平台编目编码规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标准起草组2020年1月目录一、工作简况 (1)二、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标准主要内容 (5)三、预期的经济效果、社会效果和环境效果分析 (34)四、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情况 (35)五、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关系 (35)六、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36)七、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 (36)一、工作简况(一)任务来源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下达2019年交通运输标准化计划(第一批)的通知》(交科技函〔2019〕267号),《道路运输电子政务平台编目编码规则》由交通运输信息通信及导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管理,由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承担标准制修订工作,标准计划编号为JT 2019-31。
(二)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
(三)协作单位本标准的协作单位有:交科院(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青海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甘肃省道路运输科技信息中心。
(四)编制背景《JT/T 415道路运输电子政务平台编目编码规则》标准于2006年6月23日发布,2006年10月1日实施。
随着国家政策的不断变革,道路运输行业管理业务的不断变化,相关的国家标准、中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道路运输行业标准的不断完善,交通运输行业管理规定的不断更新,现有标准范围已经不能满足交通行业道路运输电子政务系统的开发、信息处理与交换使用要求。
2016年,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工作的通知》(交办科技函〔2016〕501号),交通运输信息通信及导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了标准的集中复审,本标准的复审结论为“修订”。
现有标准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从标准的完整性及规范性来说,现有标准未进行术语定义,编码规则不够明确,缺少编码编目总表。
2.随着国家政策与交通运输行业政策的不断变化,部分指标的存在已无实际意义。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09年度省交通厅系统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09年度省交通厅系统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09.05.26•【字号】黔交人[2009]43号•【施行日期】2009.05.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09年度省交通厅系统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黔交人〔2009〕43号)厅属各单位:根据省人事厅《关于2009年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通[2009]107号)精神,结合我厅系统实际,现就2009年度交通厅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一、转变人才评价重点,逐步形成科学的人才评价机制。
职称评审将逐步从重资历、重论文、重奖励向重品德、重能力、重业绩转变,各单位要不断完善评价方式,创新评价手段,进一步健全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
二、对评审工作加强监督和公示力度,确保客观、公正、准确。
要高度重视职称信访工作,对群众来信来访及时调查,认真处理,耐心解释,将信访作为化解矛盾、落实政策、查处违纪和为专业技术人员排忧解难的重要渠道。
有关单位评审组织机构在开展评审工作中应邀请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参加,全程接受监督。
三、评审工作坚持“三公示”原则,即申报人员及材料在所在单位的公示、初审结果公示和评审结果公示。
厅中评委将于2009年8月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及单位可于2009年9月1日至7日通过贵州省交通厅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于2009年9月10日前通过网上公布的联系电话进行反映,经核实后,予以更正。
有关单位的初级评委会也要认真执行“三公示”原则,对送评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不符合条件、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不得提交评委会。
四、从今年开始,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根据省人事厅的要求,须提供《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申报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达到72学时,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达到32学时。
规范化管理道路运输证件工作

道路运送证件管理工作规范第一节《道路运送经营许可证》核发一、《道路运送经营许可证》核发原则道路运送管理机构按照如下规定核发《道路运送经营许可证》:(一)《道路运送经营许可证》按照“一户一证”的原则核发。
经营类型分为旅客运送类、货品运送(含危险货品运送)类、机动车维修类、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类、运送站场类。
(二)属如下状况的I,核发《道路运送经营许可证》正本和副本:1.经许可的具有道路运送经营资格的法人单位(含子企业);2.经许可的具有道路运送经管资格的个体经营者;3.经许可的具有道路运送经营资格的I非道路运送类大中型企业内部独立核算的单位;4.经许可的道路运送有关业务经营者。
(三)道路客货运送企业设置的道路客货运送分企业不核发《道路运送经营许可证》正本,由许可机关核发《道路运送经营许可证》副本,作为在分企业经营地道路运送管理机构立案及配发《道路运送证》的根据。
二、《道路运送经营许可证》发放程序(一)《道路运送经营许可证》按照谁许可、谁核发道路运送许可决定书,并凭许可决定书在10个工作日内核发《道路运送经营许可证》的程序执行。
(二)波及多级道路运送管理机构许可的道路客货运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谁许可、谁核发道路运送有关许可决定书的原则,集中到最高一级的道路运送管理机构核发《道路运送经营许可证》。
最高一级道路运送管理机构核发《道路运送经营许可证》时,应将下一级道路运送管理机构许可的经营范围一并填入。
(三)已获得对应经营许可的)经营者,申请扩大经营范围,且需要到上级道路运送管理机构申请经营许可的,应向上级道路运送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上级道路运送管理机构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做出许可决定后,换发新的《道路运送经营许可证》时,应当收回原《道路运送经营许可证》,并将原核发的《道路运送经营许可证》与新的《道路运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一并寄送至原核发《道路运送经营许可证》的道路运送管理机构,存入道路运送经营业户的管理档案中。
货运类证书编号规律

000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
001 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
002 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
003道路旅客、普货运输驾驶员
100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
101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
102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
103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
104道路旅客、危货运输驾驶员
105道路普货、危货运输驾驶员
1、第1-6位为证件持有人区域代码,分为省市县3级,每个2位,共6位数字。具体代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2002)编制;<BR
2、第7-9位为专业代码;<BR
3、第10位为等级码,若该专业不分等级,则该码为0;若分为初、中、高级……代码分别为1、2、3……;<BR
231技术负责人+电器维修
241技术负责人+钣金
251技术负责人+涂漆
261技术负责人+车辆技术评估
212 质量检验员+机修
222 质量检验员+电器维修
232 质量检验员+钣金
242质量检验员+涂漆
252质量检验员+车辆技术评估
213机修技术人员+电器维修
223机修技术人员+钣金
4、第11位为变更码,变更码为证件丢失或毁坏,重新申请证件时使用。2007年3月1日以后通过考试以后领取证件的该位为0,2007年3月1日起第一次换证件该位为1,余次类推;<BR
5、第12-13位为考试年份代码,取考试年份的后2位数字;<BR
6、第14-19位为区域流水号,按所在县区发证顺序从000001-999999排列,各区域每年重新排列
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全文)

交通⾏政执法⼈员执法⾏为规范(全⽂) 为加强⾏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为,制定了交通⾏政执法⼈员执法⾏为规范,下⾯是详细内容。
交通⾏政执法⼈员执法⾏为规范 第⼀章总则 第⼀条为加强⾏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为,提升⽂明执法⽔平,根据《⾏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湖南省⾏政执法责任追究暂⾏办法》、《交通⾏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和省市交通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条执法⼈员(以下简称执法⼈员)执法⾏为规范,是指执法⼈员在执法活动和⽇常⼯作中⾏为举⽌应当遵守的基本准则。
第三条执法⼈员应当做到政治坚定、忠于国家、勤政为民、依法⾏政、务实创新、清正廉洁、团结协作、公平公正。
第四条执法⼈员是指持有有效的《交通⾏政执法证》的⼈员。
凡未取得合法有效的⾏政执法证的⼈员不得从事运政执法活动。
严禁聘⽤⽆执法主体资格的临时⼈员从事或协助执法。
第⼆章着装规范 第五条执法⼈员上岗执法、参加集体活动等,应当按规定穿着配发的制式服装。
第六条着装规范 (⼀)着统⼀发放的服装。
(⼆)执法⼈员着制式服装,应当保持整洁,不得外罩便服;不得着破损服装;不得披⾐、敞怀、挽袖、卷裤腿,不得戴袖套;长袖衬⾐下摆应扎于裤内,袖⼝应系好,不得开袖;内⾐领不得⾼于制式⾐领;除⼯作需要或眼疾外,着执法服装时不得戴有⾊眼镜。
(三)执法⼈员着制式服装时,只准穿⿊⾊(棕⾊)⽪(凉)鞋,不得穿拖鞋或⾚脚穿鞋。
(四)着制式服装时,男同志不准留长发、长鬓⾓、⼤胡须;⼥同志不得头发披肩,不得留长指甲、染指甲,不得化浓妆,不得佩戴各类饰物。
(五)执法装帽不得斜戴、歪戴、反戴。
(六)上路执法时,可配带头盔,夜间必须加穿反光背⼼。
(七)执法⼈员⾮⼯作时间不得着制式服装,禁⽌⾮公务需要着制式服装出⼊餐饮娱乐场所。
(⼋)⼥执法⼈员怀孕后,体形发⽣明显变化时,不应着制式服装。
第七条执法⼈员配发的肩章、臂章等专⽤标志不得变卖、外借。
因⼯作调动、退休等原因离开运政执法⼯作岗位时,执法标志⼀律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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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客管局
81
遵义市客管局
82
安顺市客管局
83
黔南州客管局
84
黔东南州客管局
85
铜仁地区客管局
86
毕节地区客管局
87
六盘水市客管局
88
黔西南州客管局
89
贵阳市维管处
90
贵州省地方海事(航务管理)局
60
贵阳市地方海事(航务管理)局
61
遵义市地方海事(航务管理)局
62
安顺市地方海事(航务管理)局
63
贵阳公路管理局
31
遵义公路管理局
32
安顺公路管理局
33Hale Waihona Puke 都匀公路管理局34
凯里公路管理局
35
铜仁公路管理局
36
毕节公路管理局
37
水城公路管理局
38
兴义公路管理局
39
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贵州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
40
贵阳高速公路管理处(贵阳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支队)
41
遵义高速公路管理处(遵义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支队)
27
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
26
铜仁地区交通运输局
22
毕节地区交通运输局
24
六盘水市交通运输局
02
黔西南州交通运输局
23
附件:
执法人员证件号码编号规则
执法证号为8位数字,前两位是省级国标编号52,第三、四位为地区国标编号或单位编号,后四位为顺序号(由各单位自己确定)。如省公路局单位编号为:30,某执法人员顺序号为:0023,则执法证号为52300023。以下是各单位编号:
单位名称
国标编号/
单位编号
备注
贵州省公路局
30
黔南州地方海事(航务管理)局
64
黔东南州地方海事(航务管理)局
65
铜仁地区地方海事(航务管理)局
66
毕节地区地方海事(航务管理)局
67
六盘水市地方海事(航务管理)局
68
黔西南州地方海事(航务管理)局
69
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
70
贵阳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71
遵义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72
安顺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42
安顺高速公路管理处(安顺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支队)
43
都匀高速公路管理处(都匀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支队)
44
凯里高速公路管理处(凯里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支队)
45
铜仁高速公路管理处(铜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支队)
46
毕节高速公路管理处(毕节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支队)
47
水城高速公路管理处(水城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支队)
48
兴义高速公路管理处(兴义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支队)
49
贵州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50
贵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51
遵义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52
安顺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53
黔南州道路运输管理处
54
黔东南州道路运输管理处
55
铜仁地区道路运输管理处
56
毕节地区道路运输管理处
57
六盘水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58
黔西南州道路运输管理处
73
黔南州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74
黔东南州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75
铜仁地区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76
毕节地区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77
六盘水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78
黔西南州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79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00
贵阳市交通运输局
01
遵义市交通运输局
03
安顺市交通运输局
04
黔南州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