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麻药品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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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信合医院毒、麻药品管理制度

1.毒、麻药品实行专人、专册、专柜加锁、专用处方的“五专”管

理,有醒目标志,数量固定,储存环节应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交接班有记录,实行每日每班交接制,双人双锁钥匙随身保管,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2.定期检查毒、麻药品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检查药物形状,如发现

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停止使用并报药房处理。

3.发现下列情况,应当立即向医院药剂科和保卫科报告:在储存保

管过程中发生麻醉药品丢失或者被盗、被抢、骗取或者冒领的。

4.所有毒、麻类药品,只能供住院患者,并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

不得私自取用、借用。

5.建立毒、麻使用登记本,注明患者姓名、床号、使用药名、规格、

剂量、数量、使用日期、时间、护士签名,护士长检查签名后及时凭专用处方和空安瓿补充基数。

6.毒、麻药品必须专用处方开具,项目填写齐全,不得缺项,字迹

清晰,不得涂改,特别是患者或代办人的身份证明名称、编号等资料,医生签全名,使用后保留安瓿。

7.对于使用半支的毒、麻药品应倾倒销毁,并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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