遥控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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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行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行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行车安全管理,确保行车生产的安全性、稳定性和高效性,保障人员和装备的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车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的行车生产活动。

第三条行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目标是保护人员和财产的安全,预防事故发生,及时做好应急处置,确保行车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行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基本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依法治理。

第五条行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内容包括以下方面:(一)行车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职责;(二)行车安全生产工作程序和操作规范;(三)行车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维护;(四)行车作业中的安全措施和防护措施;(五)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的程序和方法;(六)行车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七)行车安全生产的考核和评价。

第二章行车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六条行车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应按照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组织架构规定,明确行车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和权限。

第七条行车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职责包括:(一)制定和完善行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程;(二)组织开展行车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三)组织行车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四)指导行车作业的安全措施和防护措施的制定和落实;(五)建立行车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及时处置事故;(六)协调处理行车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和纠纷;(七)制定行车安全生产年度计划和目标,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第八条行车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应由负责安全生产的主管领导任命,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行车生产管理人员。

第九条行车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应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经验,交流问题,及时解决行车安全生产中的难题。

第三章行车安全生产工作程序和操作规范第十条行车安全生产工作程序应包含以下环节:(一)行车安全生产计划编制和实施;(二)行车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三)行车作业准备工作;(四)行车作业进行时的安全防护措施;(五)行车作业结束后的清理和整改;(六)行车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

遥控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遥控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遥控行车安全操作规程1、遥控器使用前,检查遥控器外观,保证遥控器清洁完好、编号与工作场所车号对应。

2、严禁磕、碰、摔遥控器,严禁私拆遥控器。

严禁非本岗人员触摸、操作遥控器。

3、行车工在开始工作前,必须把行车使用的吊具、绳索进行认真的检查,对产生怀疑的吊具和绳索,在未搞清以前不能使用。

4、遥控器操作,行车工需在 15m 以内控制操作,严禁超出 15m 范围。

5、必须正向面对行车吊物,严禁背对、侧对行车(注意正向面对滑线时遥控器操作方向与实际方向一致),操作行车时严禁与他人闲聊。

6、任务结束或暂时不用遥控器,及时按下紧急开关按钮,确保操作停止后行车不动作,并将遥控器按规定存放。

7、行车上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灵活有效,发现行车有问题应立即停车修理,不得凑合使用;行车在使用中如因电器失灵,工件无法落地时,必须在吊物下加以围圈,严禁人员入内和在吊物下通行。

8、不准将重物吊起后长时间的停留在空中,如因特殊需要必须采取有效保安措施。

9、吊物行走,其高度一般不得超出 1 米,并切实注意安全。

吊运工作物要慢起慢落,使用行车的人应走在吊运物的后面,并警告其他人离开通道,防止碰人撞物。

10、行车运行中,未完全停止,严禁改开倒车;行车行至接近轨道两端时,切勿开动过猛,以免发生越轨等事故,应距厂房墙壁半米停车;操作时精力要集中,其小车和上下起重马达不可同时开动。

11、行车各刹车装置必须完好可靠,如发生停电断电事故时,能确保及时停止。

12、行车起落及各方向限位器必须灵敏可靠,无限位器不准使用,以免发生重大事故。

13、吊运工作物必须平稳,不得摇摆,行车行速不得过快。

14、使用行车时,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行车工有权拒绝吊运:①吊物超负荷不吊运;②信号不明,乱指挥不吊运;③不斜吊,不斜放;④吊运物上站人不吊运;⑤吊运物捆绑、吊挂不牢不吊运;⑥吊物与任何物体相连接或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吊运。

行车无线遥控器安全操作规程

行车无线遥控器安全操作规程

行车无线遥控器安全操作规程一、行车无线遥控器的工作原理及优点:行车无线遥控器主要是通过无线发射器将人的操作指令经过数字化编码、加密后通过无线的方式传递给远方的接收系统,接收系统经解码转换后将控制指令还原,实现对行车无线控制;同时,同时可以实现在强磁场、强电场及无线电信号复杂的环境中具有百分之百的抗干扰能力。

行车无线遥控器可代替拉线手柄或凸轮控制器对行车进行无线遥控。

行车无线遥控器有以下的优点:1、安全程度高,携带方便,操作维护成本低,操作人员活动范围大:可以近距离观测目标,也可以远离危险场所。

2、使用方便:遥控器可以随身携带,使用方便。

3、操控精准:一个人既可以近距离观测目标,又可以远距离控制设备,不需要两个人配合,可以实现精准操控。

4、无操作盲点:在目标前操作,无盲点。

提高生产效率:两个人的工作,一个人干;无须两个人之间的联系,提高工作效率。

5、应用广泛:凡是可以使用电气开关控制的设备,都可以实现远距离无线控制。

6、安全、可靠:连续信号,系统运行中,发射器与接收器之间始终保持联系,一旦信号中断,接收器立即自动停机;每台遥控器均设置急停开关,按下急停开关可实现全部断电,保证生产安全。

二、使用行车遥控器注意事项:1、每一部行车遥控器必须由厂部指定专人管理,必须由持有行车工证的操作工使用,其他人员严禁操作。

2、每日工作前,必须检查限位、钢丝绳、吊钩、安全装置等是否良好,并试开空车确认各部正常方可开动。

3、开动行车时,注意力必须高度集中,先眺望行驶轨道及地面是否有障碍物。

行车工只接收指挥和预先规定的信号联系工作,无指挥人员的信号不得随意起落或行走,但紧急停车信号不论谁发出行车工必须立即执行。

4、较重物件吊离地面后先试验抱闸是否可靠、吊具是否完好;行走起落前,必须先响铃警告地面工作人员离开,吊物不准从人头或设备上方通过。

5、吊运不同的钢材必须选用专用的吊具或卡具,禁止使用电线、皮带、麻绳、铁丝等吊运物件。

遥控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遥控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遥控行车安全操作规程一、操作前准备1.了解遥控车辆的基本结构和原理,熟悉各个部件的功能和使用方法。

2.在合适的地点进行操作,确保周围没有障碍物和其他车辆,并保持良好的视野。

3.确保遥控器和车辆的电池充电良好,避免电量不足导致操作失控。

二、遥控器操作1.在操作前,确保遥控器和车辆的频率匹配,并测试遥控器的各个功能。

2.确保遥控器的信号稳定,避免频繁的信号干扰和掉线。

3.经过充分的练习后再进行复杂的操作,确保自己对遥控器的各个功能能够熟练掌握。

三、行车安全1.在进行高速行驶前,要确保路面平坦,没有明显的障碍物,避免车辆因此而翻车或碰撞。

2.遵守交通规则,尽量模拟真实车辆的行驶方式,避免违法操作,如逆行、超速、闯红灯等。

3.在进行倒车操作时,应事先确保周围的安全情况,并在倒车过程中注视后方,避免撞到其他障碍物或人员。

4.行驶过程中保持适当的车速,避免因过快的速度导致操作不当或车辆失控。

5.遇到复杂路况和障碍物时,应减速慢行,谨慎操作,以避免车辆损坏或车祸发生。

四、维护保养1.定期检查遥控车辆的各个部件,确保其正常工作状态,如车架、轮胎、悬挂系统等。

2.清洁车辆的外表和内部部件,避免灰尘和杂物积聚,影响车辆的正常工作。

3.及时更换磨损严重的部件,如轮胎、电池等,以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4.存储遥控车辆时,应将电池取出并妥善保存,避免电池漏液或损坏。

五、安全意识1.强调安全第一的意识,遇到危险情况及时做出反应,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2.不将遥控车辆用于违法或危险的行为,如放置爆炸物、攻击他人等。

3.尊重他人的隐私和财产,不擅自进入他人的私人领地或侵犯他人的权益。

4.建立正确的遥控车辆使用理念,远离赌博、赛车等不良行为,保护自己的身心健康。

以上是一份遥控行车安全操作规程,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当然,在实际操作中,还应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调整,并始终保持警觉和谨慎,以确保遥控车辆的安全运行。

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行车安全操作规程一、作业前1、行车操作人员体力和精神不适时,不得操作起重设备。

2、按规定正确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工作服、反光背心(如工作服带反光条可不穿戴反光背心)、防砸皮鞋),无线遥控器操作的需穿戴好固定装置。

3、按照日常点检表要求开展点检、验证工作,点检中发现的设备问题应禁止作业,待技术员同意后才能作业。

4、行车操作人员必须经市场监督管理局培训考试合格后,持有操作证方能上岗操作。

4、检查起吊物上是否有未固定物品,如有则将其固定或取下,观察起吊物的周围情况。

二、作业中1、行车操作人员操作起重机械时,不允许从事分散注意力的其他操作。

2、当起重机的操作不需要信号员时,行车操作人员负有起重作业信号员的责任。

无论何时,行车操作人员都应执行来自任何人发出的停止信号。

3、作业时严格执行行车十不吊规定。

4、行车操作人员起吊前必须听从起重监护人员的起重作业指挥信号,起重监护人员应确认吊具挂钩、钢丝绳(吊带)在起吊物上固定到位并挂牢物品,钢丝绳(吊带)须固定于吊装物指定吊棒、环或位置上。

如吊物为特殊形状时,须选择合适的吊具,以确保安全吊运,严禁使用未经评审的自制吊具,并对吊物行进路径的物品、人员进行确认。

5、行车操作人员启动行车前应先鸣铃,起重监护人员检查起吊物周围3米范围及上部状况、人员安全状态,确认安全后,起重监护人员后退至距离吊装物3米以外的范围(模具存放区、数控机床加工区1.5米范围外),起重监护人员指挥行车工将吊索缓慢提升拉紧试吊。

1)当吊索发生干涉时应放下吊物重新整理,消除干涉后再次进行吊装。

吊装作业时发生异常或事故,须立即对该区域5米内人员进行隔离,同时向班长、区长汇报。

6、行车吊物品离开承重面0.3米时,停止上升,待其稳定制动良好的情况下,再次确认周围人员与吊物的安全距离,方能进行操作。

7、确认前进方向没有危险或障碍物后,鸣笛警示,开动行车前进。

1)行车在搬运吊物时,吊物在前,移动吊物不可脱离操作者或起重监护人员的视线(2吨以下可不设置监护人员),在前进过程中,要确保人员在起吊物周围3米范围外,同时操作人员操作时,需避免发生因误操作使行车偏离预定的行驶轨迹的安全事故。

行车遥控器操作规程

行车遥控器操作规程

行车遥控器操作规程
1、使用前检查事项:
(1)遥控器要专人负责,并负责妥善保管,固定或指定位置存放,不准乱扔乱放。

(2)检查遥控器部件完好,紧急停车按钮安全可靠。

(3)进行设备点检,起重机动车前确定大、小车限位等安全装置完好可靠。

(4)开车前确认所使用的遥控器与所操作的行车编号的一致性,严禁错号使用遥控器。

2、任何人员未经允许严禁随意操作起重机遥控器。

3、使用遥控器必须严格遵守起重机械操作规程。

4、操作工必须在近车处(5米以内)操作行车,严禁远距离操作遥控器。

5、操作中不允许远离行车,必须时刻观察吊钩位置、行走距离以及滑轮是否运转正常,机械是否存在故障,起吊重物时起吊物与操作人员之间不得有障碍物,保证操作人员可以清晰看到起吊物。

6、遵守行车工“十不吊”规定:
(1)超过额定重量的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清不吊;
(3)光线暗淡不吊;
(4)斜拉斜牵物、散物捆扎不牢不吊;
(5)吊索和吊物捆绑不牢或不平衡时不吊;
(6)埋在地下物体不吊;
(7)吊物上有浮动物件不吊;
(8)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吊;
(9)易燃易爆物品不吊;
(10)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7、操作中不论谁发出“停车”信号时,行车工都必须停车。

8、运行中发生疑问或故障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开关,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9、电工、维修人员在维修起重机械时必须断电拉闸,专人看护,并将遥控器收回,有电工或维修人员保管,试车正常后再交还操作人员。

10、起重机使用结束后,将遥控器送至专人保管。

1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并及时填写交接班记录。

特种设备(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行车安全操作规程草案1、行车工须经训练考试,或持有操作证者方能独立操作,未经专门训练或考试不得单独操作。

2、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气部份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

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3、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4、行车工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方能进行操作,行车起动时应先发出明确信号,使在场每一个人都确认无误才可操作。

5、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

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代停车,紧急开关代普通开关。

6、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

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

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

不准从行车上跨越。

7、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

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发出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

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8、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

9、运行时,行车与障碍物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严禁撞车。

10、检修行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11、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

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12、行车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

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13、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放置关闭位。

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钩,不准离开行车操作岗位。

14、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15、龙门吊安全操作按本规程执行,行驶时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物;吊运高大物件妨碍视线时,两旁应设专人监视和指挥。

16、行车操作人员必须认真做到“九不吊”:1)斜吊不吊;2)超载不吊;3)散装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4)指挥信号不明不吊;5)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6)吊物上站人不吊;7)埋在地下的工件不吊;8)安全装置失灵不吊;9)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17、工作完毕或离开操作岗位前,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两端,并将控制手柄放置关闭位,切断电源。

行车安全操作规程(安环部下发的)

行车安全操作规程1、操作者必须熟悉行车的一般性能结构,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进行操作,并遵守安全规则。

2、按照润滑规定加油,检查游标油量及油路是否畅通,保持润滑系统清洁,并检查手柄位置、操作机构是否灵活、可靠。

3、每班开动前必须进行以下各项检查:1)吊钩钩头润滑有无缺陷。

2)钢丝绳是否完好,在卷筒上固定是否牢固,有无脱槽现象。

3)大车、小车及起升机构的制动器是否安全可靠。

4)各传动机构是否正常,各安全开关是否灵敏可靠,起升限位及大小车限位是否正常。

5)行车时有无异响。

若发现缺陷或不正常现象,应立即进行调整、检修,不得迁就使用。

4、开车前,应将所有控制器手柄放在零位打铃示警后方可开车。

5、严禁超规范使用行车,必须遵守行车安全管理中“十不吊”的规定: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视线不清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不吊。

5)斜拉歪拽工件不吊;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放有活动物不吊。

7)氧气瓶、乙炔气瓶及高压容器物件等易燃易爆物不吊;8)带棱角刃口的物件未垫好的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10)违章指挥不吊。

6、雷雨天或大风天气时要关闭电源,禁止吊装作业。

7、每班第一次起吊货物时(或在符合达到最大重量时),应在吊离地面高度0.5米后将重物放下,以检查制动器的性能,确认可靠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8、操作行车时,要保持被吊物平稳,吊钩转动时不准起升,防止钢丝绳出槽。

9、大小车行驶接近终点时,应降低速度、严禁用终点开关作为停车手段,也不准用反车达到制动的目的。

10、操作者在作业中,应按规定对下列各项作业打铃示警:1)起升、降落重物时,开动大小车行驶时。

2)行车行驶接近同轨道内另一起行车时。

3)吊运重物接近人员时要减速并吹哨示警。

11、行车行驶时要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物。

吊运高大物件或车辆妨碍视线时,两旁要设专人监视和指挥。

遥控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遥控行车安全操作规程1000字遥控行车是指在遥远地点对铁路机车或车辆进行控制和指挥。

这种操作方式不但大大增强了调度运输的灵活性和效率,同时也给车站乃至铁路安全带来了风险。

因此,遥控行车安全操作规则迅速发展起来。

(一)操作准备1. 通过培训,并持有培训证书。

2. 在操作前对设备进行检测,确保所有设备完好无损。

3. 检查人员资格,要求具备相关操作经验,并经过认证。

4. 确认所需要控制的车辆编号。

(二)安全操作1. 确认车辆身份后,需向车辆发送停车指令,使之停妥于其应当位置,然后方可进行遥控操作。

2. 不得使用不同于设备规格的控制器操作车辆。

3. 根据车辆的方向和速度,合理地调整机车的动力和速度控制系统。

4. 在遥控车辆过程中,随时检测和监控车辆的速度和方向,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控制调整。

5. 当出现故障、事故等紧急情况时,必须第一时间采取措施,紧急停车并报告有关人员。

6. 禁止在车辆运行中,进行手动控制或干扰车辆的运行。

(三)注意事项1. 由于操作者不在车辆旁边,一定要保持沟通畅通,随时查看车辆的真实情况,确保操作的安全性。

2. 如发现车辆有任何异常动作或出现故障,操作员应立即通过设备向车辆下发紧急停车信号,并及时报告车站值班人员。

3. 在遥控前,应将所有操作员从危险区域及车辆运行道以外撤离,并切勿逆行或逆制预定行驶方向。

4. 禁止在车辆运行中进行搜寻、拾取等操作,一旦有异常事情出现,及时处理并采取紧急措施。

5. 在操作遥控器时,必须注意安全问题,并以安全为优先考虑。

(四)维护保养1. 遥控器必须定期检测、维护、维修,确保其正常工作。

2. 坚持对车辆进行定期检修、保养、及时更换必要部件,确保遥控行车过程的顺利。

3. 遥控设备及车辆操作,机房内应有专人全程监督,随时关注操作人员情况以及设备异常。

遥控行车安全操作规则的制定与实施,是保障运输安全和维护人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

操作人员必须遵守规则,严格执行,一旦发现问题,立刻终止操作,通知相关人员及时进行处理,才能更好地保证运输安全。

行车遥控器操作规程

行车遥控器操作规程
1、使用前检查事项:
(1)遥控器要专人负责,并负责妥善保管,固定或指定位置存放,不准乱扔乱放。

(2)检查遥控器部件完好,紧急停车按钮安全可靠。

(3)进行设备点检,起重机动车前确定大、小车限位等安全装置完好可靠。

(4)开车前确认所使用的遥控器与所操作的行车编号的一致性,严禁错号使用遥控器。

2、任何人员未经允许严禁随意操作起重机遥控器。

3、使用遥控器必须严格遵守起重机械操作规程。

4、操作工必须在近车处(5米以内)操作行车,严禁远距离操作遥控器。

5、操作中不允许远离行车,必须时刻观察吊钩位置、行走距离以及滑轮是否运转正常,机械是否存在故障,起吊重物时起吊物与操作人员之间不得有障碍物,保证操作人员可以清晰看到起吊物。

6、遵守行车工“十不吊”规定:
(1)超过额定重量的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清不吊;
(3)光线暗淡不吊;
(4)斜拉斜牵物、散物捆扎不牢不吊;
(5)吊索和吊物捆绑不牢或不平衡时不吊;
(6)埋在地下物体不吊;
(7)吊物上有浮动物件不吊;
(8)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吊;
(9)易燃易爆物品不吊;
(10)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7、操作中不论谁发出“停车”信号时,行车工都必须停车。

8、运行中发生疑问或故障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开关,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9、电工、维修人员在维修起重机械时必须断电拉闸,专人看护,并将遥控器收回,有电工或维修人员保管,试车正常后再交还操作人员。

10、起重机使用结束后,将遥控器送至专人保管。

1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并及时填写交接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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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控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1、遥控器使用前,检查遥控器外观,保证遥控器清洁完好、编号与工作场所车号对应。

2、严禁磕、碰、摔遥控器,严禁私拆遥控器。

严禁非本岗人员触摸、操作遥控器。

3、行车工在开始工作前,必须把行车使用的吊具、绳索进行认真的检查,对产生怀疑的吊具和绳索,在未搞清以前不能使用。

4、遥控器操作,行车工需在15m以内控制操作,严禁超出15m范围。

5、必须正向面对行车吊物,严禁背对、侧对行车(注意正向面对滑线时遥控器操作方向与实际方向一致),操作行车时严禁与他人闲聊。

6、任务结束或暂时不用遥控器,及时按下紧急开关按钮,确保操作停止后行车不动作,并将遥控器按规定存放。

7、行车上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灵活有效,发现行车有问题应立即停车修理,不得凑合使用;行车在使用中如因电器失灵,工件无法落地时,必须在吊物下加以围圈,严禁人员入内和在吊物下通行。

8、不准将重物吊起后长时间的停留在空中,如因特殊需要必须采取有效保安措施。

9、吊物行走,其高度一般不得超出1米,并切实注意安全。

吊运工作物要慢起慢落,使用行车的人应走在吊运物的后面,并警告其他人离开通道,防止碰人撞物。

10、行车运行中,未完全停止,严禁改开倒车;行车行至接近轨道两端时,切勿开动过猛,以免发生越轨等事故,应距厂房墙壁半米停车;
操作时精力要集中,其小车和上下起重马达不可同时开动。

11、行车各刹车装置必须完好可靠,如发生停电断电事故时,能确保及时停止。

12、行车起落及各方向限位器必须灵敏可靠,无限位器不准使用,以免发生重大事故。

13、吊运工作物必须平稳,不得摇摆,行车行速不得过快。

14、使用行车时,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行车工有权拒绝吊运:
①吊物超负荷不吊运;
②信号不明,乱指挥不吊运;
③不斜吊,不斜放;
④吊运物上站人不吊运;
⑤吊运物捆绑、吊挂不牢不吊运;
⑥吊物与任何物体相连接或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吊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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