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所各项管理制度
环卫管理所工作制度

环卫管理所工作制度1. 工作时间工作时间为每天早上8:00至下午5:00,中午休息1小时。
在特殊情况下,可能需要延长工作时间,但需提前向所领导请示并获得批准。
2. 出勤要求所有环卫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岗或无法完成任务,需提前向所领导请假并获得批准。
3. 工作内容3.1 清扫道路:环卫工作人员需定时清扫街道、人行道及公共场所,保持道路整洁。
3.2 垃圾收集:环卫工作人员负责收集公共垃圾,确保垃圾箱及垃圾袋定时清空。
3.3 垃圾分类:环卫工作人员需按照规定的分类标准将垃圾进行分类收集。
3.4 绿化养护:环卫工作人员需负责公园、花坛等绿化带的养护和维护工作。
3.5 城市道路维修:环卫工作人员需及时修补道路的坑洞、裂缝等破损地方,确保市区道路的通畅。
4. 工作安全4.1 环卫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佩戴工作服和安全帽,并正确使用工具设备。
4.2 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4.3 工作人员需定期参加安全知识培训,提升工作安全意识。
5. 工作纪律5.1 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勤。
5.2 工作人员需尊重上级领导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
5.3 工作人员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懒散怠工,确保工作质量。
6. 考核评价6.1 环卫工作人员将定期接受考核评价,评估个人工作绩效。
6.2 考核评价将综合工作出勤情况、工作质量、工作态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
6.3 根据考核评价结果,将进行奖励和处罚,用以激励优秀员工和纠正不良行为。
7. 奖励制度7.1 表彰先进:将定期评选本单位的先进工作者,给予表彰奖励。
7.2 优秀员工奖:根据考核评价结果,评选优秀员工,给予奖励和荣誉称号。
7.3 奖金激励:对工作出色、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额外的奖金激励。
8. 处罚制度8.1 违规处罚:对于违反工作纪律、懒散怠工、旷工等行为,将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扣工资等。
乡镇环卫所管理制度

乡镇环卫所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乡镇环卫工作,提高环卫服务质量,营造清洁、整洁的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乡镇环卫所设立乡镇环卫所长一人,副所长一人,综合科、清扫科、公厕科、车辆管理科、保洁队长等。
三、职责1. 组织制定本所的工作计划、年度目标、环卫保洁方案。
2. 负责下发环卫工作任务和工作安排,监督落实。
3. 负责环卫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等工作。
4. 协调和处理社会反映的环卫问题。
5. 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各科职责1. 综合科:负责乡镇环卫所日常事务的协调管理、公文的起草、收发和归档等工作。
2. 清扫科:负责乡镇地面的清洁工作,包括道路、公园、广场等地面的清扫和绿地的管理维护工作。
3. 公厕科:负责公厕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保障公厕的清洁卫生。
4. 车辆管理科:负责环卫所的车辆的管理维护工作,确保环卫作业车辆的正常使用。
5. 保洁队长:负责环卫所下属的保洁队伍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五、管理制度1. 工作考核:乡镇环卫所将对各科室及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每月一次的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质量等。
2. 值班制度:乡镇环卫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乡镇环卫所长、副所长、科长轮流值班。
3. 考勤管理:乡镇环卫所实行刷卡考勤制度,所有工作人员每天上班、下班都需刷卡,记录工作时间。
4. 奖惩制度:对于工作表现优秀的工作人员进行奖励,对于违反规定、工作态度不端正的工作人员进行惩处。
六、工作流程1. 接收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种工作任务。
2. 制定并下发环卫工作计划和年度目标。
3. 安排部门及员工的工作任务和工作安排。
4. 监督和检查环卫工作的落实情况,对工作人员进行指导和培训。
5. 处理社会反映的环卫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七、总结乡镇环卫所管理制度的效力取决于其本身的健全程度。
只有完善的管理制度,才能保证环卫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人民群众的生活创造一个清洁、整洁的环境。
环卫管理所工作制度

环卫管理所工作制度
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工作时间:环卫管理所一般按照早班、中班、晚班轮班制度进行工作安排,保证环卫工作一天24小时不间断进行。
2. 岗位分工:环卫管理所根据不同的工作职能,设立不同的岗位,如清洁岗、保洁岗、垃圾清运岗等,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和工作要求。
3. 工作内容:环卫管理所要求环卫工人按照规定的工作内容进行工作,包括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公厕清洁等。
4. 安全保障:环卫管理所要求环卫工人在工作过程中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使用安全防护装备,保护自身安全。
5. 考核评估:环卫管理所常常对环卫工人进行考核评估,根据工作表现进行奖惩,激励环卫工人提高工作质量。
6. 假日休息:环卫管理所按照法定节假日的安排,给予环卫工人休息或调休,合理安排工作时间。
7. 奖励机制:环卫管理所建立奖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环卫工人进行表彰、奖励,增加工作动力。
8. 培训机制:环卫管理所定期组织培训,提高环卫工人的工作技能和职业素养,增强工作能力。
以上是一般环卫管理所的工作制度,具体情况可能会根据不同的地区和管理机构而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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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所管理规章制度

环卫所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环卫所的管理行为,保障环卫工人的权益,提高环卫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环卫所的管理目标是保持公共环境的清洁、整洁,卫生和美观,提供高质量的环卫服务。
第三条环卫所的工作范围包括垃圾清运、街道清扫、排水系统维护等一系列环卫工作。
第四条环卫所的管理原则是科学管理、公正合理、服务至上、持续改进。
第五条环卫所的管理职责包括制定环卫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并及时解决环卫工作中的问题。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六条环卫所应当建立健全的人事管理制度,确保人员的招聘、考核、培训、晋升等过程公开透明、公正公平。
第七条环卫所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人员岗位,确保每个岗位有专人负责。
第八条环卫工人应当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方式履行岗位职责,不得私自离岗或缺勤。
第九条环卫工人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佩戴劳动防护装备,保护个人安全和健康。
第十条对于表现优秀的环卫工人,环卫所可以进行表彰奖励,鼓励其发挥积极作用。
第三章工作管理第十一条环卫工作应当按照计划进行,确保清洁、整洁的环境持续存在。
第十二条环卫工作应当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时间的需要进行灵活调整,提供个性化的环卫服务。
第十三条环卫节假日工作要加强组织和协调,确保公众和市民的生活不受影响。
第十四条环卫工作过程中,应当注意安全和环保,严禁使用有害物质,保护环境。
第十五条环卫所应当定期检查和维护环卫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转,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章惩罚与奖励第十六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影响工作效率的环卫工人,环卫所应当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包括扣押部分工资、降低评定等级、警告、停职、辞退等。
第十七条对于在环卫工作中表现突出、贡献显著的环卫工人,环卫所应当及时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十八条对于在环境维护、公共卫生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环卫所可以进行公开表彰。
第五章监督与改进第十九条环卫所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环卫工作进行全面监测和评估,确保其质量和效率。
环卫 管理制度

环卫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环卫管理行为,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保障市民的身体健康,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环卫设施管理一、城市垃圾处理设施的管理1. 垃圾处理设施的设置应符合市政规划,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进行设置。
2. 垃圾处理设施的日常管理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转和维护。
3. 垃圾处理设施的更新和维修应当及时进行,确保设施的完好。
二、公共厕所管理1. 公共厕所的设置应当合理分布,满足市民日常生活需求。
2. 公共厕所的清洁卫生应当得到重视,保持干净整洁。
3. 公共厕所的管理应当由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三、道路清洁管理1. 道路清洁工作应当每日进行,主要包括清扫、清洗、保洁等。
2. 道路清洁工作应当分区域负责,确保所有道路的清洁卫生。
3. 道路清洁工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清洁计划和工作方案,确保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三章垃圾分类管理一、垃圾分类设施的设置1. 垃圾分类设施的设置应当从市政规划出发,合理布局,方便市民的使用。
2. 垃圾分类设施的功能应当明确,标识清晰,杜绝混投现象。
3. 垃圾分类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
二、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教育1. 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教育应当从社区层面进行,提高市民的垃圾分类意识。
2. 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教育应当多途径进行,包括宣传栏、宣传车、宣传活动等。
3. 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教育应当配合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市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三、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1. 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应当按照分类要求进行,确保各类垃圾得到正确分类。
2. 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应当得到专业人员的指导和监督,杜绝混投现象。
3. 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应当得到社区居民的积极配合,提高分类效率。
第四章垃圾收运管理一、垃圾收运车辆的管理1. 垃圾收运车辆的配备应当符合市政规划,满足城市垃圾处理的需求。
2. 垃圾收运车辆的维护和保养需得到重视,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转。
环卫安全管理制度

环卫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环卫作业人员的工作行为,保障环卫作业安全,提升环卫服务质量,特制定《环卫安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城市环卫作业领域的各类从业人员,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建立健全环卫作业安全管理体系,确保环卫工作的安全、卫生和环保。
第三条环卫作业中所涉及的环卫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清扫、道路养护、垃圾清运、公厕清洁等各类环卫服务项目。
第四条环卫作业安全管理应当符合“防范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原则,重视事故的预防和安全生产。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五条环卫安全管理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及权限,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第六条环卫作业单位的安全管理机构应当由环卫作业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具体落实。
第七条环卫作业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一定的安全管理专业知识,定期接受安全管理培训。
第八条环卫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安全档案,存档环卫作业人员的个人信息和相关培训、考核、培训纪录等。
第九条环卫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制定整改计划,确保隐患及时消除。
第十条环卫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每月的安全管理工作总结和下月的工作计划。
第三章安全培训第十一条环卫作业单位应当定期组织环卫作业安全培训,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现场作业操作规程的培训等。
第十二条环卫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岗前、在职、转岗等不同阶段的安全培训,须通过考核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三条环卫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安全培训的教材、课程,注重实际操作技能的培训。
第十四条环卫安全管理机构应当不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环卫作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安全措施第十五条环卫作业单位应当配备完善的劳动防护用具,确保环卫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六条环卫作业单位应当建立作业现场管理制度,明确作业流程、安全操作规程等。
第十七条环卫作业单位应当落实班组长对作业人员的安全监督,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
环卫所管理规章制度

环卫所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环卫所的管理,提高环卫服务质量,保障环卫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环卫所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环卫所的管理工作应遵循科学管理、规范操作、高效服务、安全生产的原则。
第三条环卫所全体员工应遵守本规章制度,自觉维护环卫所的声誉和利益。
第四条环卫所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环卫所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二、组织结构与职责第六条环卫所设所长一名,副所长若干名,下设综合管理部、环卫作业部、设备管理部、安全监管部等部门。
第七条所长负责环卫所的整体工作,组织实施环卫所的各项工作计划和目标。
第八条副所长协助所长工作,负责分管部门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综合管理部负责环卫所的行政事务、人力资源、财务管理等工作。
第十条环卫作业部负责环卫所的环卫作业计划制定、环卫作业实施、环卫作业质量控制等工作。
第十一条设备管理部负责环卫所的设备采购、设备维护、设备更新等工作。
第十二条安全监管部负责环卫所的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制定、事故处理等工作。
三、环卫作业管理第十三条环卫所应根据环卫作业区域和作业任务,制定环卫作业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环卫所应加强对环卫作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环卫作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第十五条环卫所应加强对环卫作业质量的监督检查,确保环卫作业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十六条环卫所应建立健全环卫作业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迅速采取措施,保障环卫作业的正常进行。
四、设备管理第十七条环卫所应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加强对设备的采购、维护、更新等工作的管理。
第十八条环卫所应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九条环卫所应加强对设备的监督检查,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五、安全管理第二十条环卫所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一条环卫所应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和突发事故。
环卫工作管理制度

环卫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环卫工作管理,提高城市环卫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市民生活环境的整洁和野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市环卫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环卫工作,具体包括环卫保洁、垃圾清运、公厕管理、道路清扫等工作。
第三条环卫工作管理应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市场化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实行全员参与、科学管理的模式,确保环卫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四条环卫工作管理应遵循“科学规划、精细管理、依法治理、共同参与”的原则,建立健全环卫工作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
第五条市环卫部门是本管理制度的主体,负责组织实施环卫工作,监督检查环卫工作的落实情况,并根据需要对环卫工作进行调整优化。
第六条环卫单位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共同推动城市环卫工作的改进和提升。
第七条环卫工作管理要充分发挥市民的参与和监督作用,鼓励市民提出建议和意见,共同促进环卫工作的优质发展。
第二章环卫工作管理体系第八条市环卫部门应建立健全环卫工作管理体系,明确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管理制度等内容,保障环卫工作的有序开展。
第九条环卫工作管理体系应包括环卫工作计划、环卫工作目标、环卫工作方案、环卫工作台账等内容,具体内容由市环卫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条环卫工作计划包括年度计划、季度计划、月度计划等,具体内容包括环卫保洁、垃圾清运、公厕管理、道路清扫等方面的工作内容、工作任务、工作计划、工作计划等内容。
第十一条环卫工作目标包括城市环境卫生指标、环卫设施维护指标、环卫工作效率指标等内容,具体内容由市环卫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二条环卫工作方案包括环卫保洁方案、垃圾清运方案、公厕管理方案、道路清扫方案等内容,具体内容由市环卫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三条环卫工作台账包括环卫工作记录、环卫工作情况、环卫工作效果等内容,由环卫单位及市环卫部门共同管理。
第十四条市环卫部门应建立健全环卫工作管理档案,包括环卫工作计划、环卫工作目标、环卫工作台账等内容的归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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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做到随叫随到,努力完成工作。
二、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三、保持车容整洁,车辆机械性能良好,不断提高驾驶技术和保养技能,保障日常工作正常用车。
四、每日养成自查、自检的良好习惯,车辆出现故障时及时上报领导,进行检查维修。
五、严格按作业线路出车,私自出车一次罚款100元,超过两次者,按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关系。
六、严禁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如遇特殊情况需借用车辆,应报单位负责人批准。
七、负责车辆的维修,做到费用节俭、修理及时。
八、车辆闲置期间,必须停放在指定停车点。
九、负责停车点卫生保洁工作。
清扫保洁员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学习环卫所各项规章制度。
二、认真履行清扫保洁职责,搞好城区所辖主次干道及人行道、集装箱、垃圾桶、果皮箱的清扫、清掏、清洗、保洁与管理工作。
三、及时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环卫工作质量。
四、加强安全学习,强化安全工作意识,及时发现并排除工作中的安全隐患,工作中严格着装环卫标志服。
五、服从单位领导和管理员的工作安排。
六、顾全大局,服从调度,积极完成各种临时性、突击性的任务。
环卫职工奖惩制度
一、奖励
1、在提高服务质量,增加服务收费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
2、保护单位财产,防止或挽救事故的有功人员;
3、坚持原则,抵制歪风邪气,见义勇为,保护单位利益,维护社会治安的有功人员;
4、全年出勤率达100%的;
5、工作认真负责,作业质量达标,全年检查合格率达100%的;
6、在工作中成绩显著,作出突出贡献或者受到上级主管部门表彰的;
7、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
二、处罚
1、无故不参加单位组织的会议和学习的,发现一次处罚10元。
2、迟到、早退、串岗发现一次扣10元;无故旷工者,一天扣20元,连续旷工达7天以上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迟到达60分钟以上者视同旷工论处。
3、上岗期间消极怠工,聚众闲谈影响工作的,每人每
次扣10元;
4、集体(公益)活动,无故缺席者,一次扣10元;
5、上班时间在外干私活者,一次扣20元,若连续发生三次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6、打架斗殴、挑拨是非、行凶闹事、纠缠领导、上访取闹干扰正常工作秩序者,一次处罚20~50元;
7、职工因事因病休息不请假的,发现一次处罚10元;
8、酒后上岗驾驶车辆或擅自将车交给他人驾驶的,发现一次处罚200元,造成交通事故的,一切责任或经济损失均由司机本人承担;
9、因操作不当或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交通事故的,一切责任或经济损失均由司机本人承担;
10、不爱惜、保养车辆,带病作业的,一次处罚司机50元;
11、私自出车或私自携带公共财物的,一次处罚100元;
12、非工作时间,公车未入停放点的,一次扣当班司机50元,若因未入库造成事故的,一切责任由当班司机承担。
一、各种车辆的管理实行岗位合同制,定人负责,安全员要随时监督驾驶员检查维修、保养,凡出现车辆安全事故,司机、安全员、主要领导均要负连带责任。
二、各种车辆修理须经主要领导和安全员考核检查后,按月据实核发。
若需大修,必须先写出书面报告,待批准后方可进行维修。
三、加强司机的安全教育和学习,自觉服从安排,讲究职业道德,文明出车,并做到爱惜车辆勤保养,绝对保证车况良好,不允许带病行驶。
四、严禁酒后开车,发现一次依照相关处罚规定执行。
五、各种生产车辆未经领导许可,超越工作范围办私事,发现一次,扣司机100元。
六、未经领导批准,私自出车发生交通事故者,其责任由本人自负。
七、所有车辆必须按时归库,未经领导批准,擅自停放在外,发现一次扣司机50元;确因公和特殊情况报经领导同意后,车辆方可停放在外。
八、所有车辆油耗,实行取卡加油,油卡由财务室统一管理。
一、单位安全员应加强全所的安全管理,拟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每月对司机开展安全教育学习一次,进行安全常识的学习,建立安全教育档案。
二、安全员要加强对车辆、垃圾场的安全检查,并建立台帐,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修理,以防事故的发生。
三、应建立所有车辆进出入管理制度及登记记录,所有车辆未经批准私自出车或超越范围用车,出现事故,一切责任由个人自负。
四、凡涉及单位安全等方面的工作,必须及时检查督办落实,做到全年无大小安全事故。
五、加强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防火防盗,财务室不要存放现金,下班后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锁好办公桌、柜及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