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能否冲抵工资
韩彪与张志强、薛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韩彪与张志强、薛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2.07【案件字号】(2020)粤04民终322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麦永明孟庆锋孙志【审理法官】麦永明孟庆锋孙志【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韩彪;张志强;薛飞【当事人】韩彪张志强薛飞【当事人-个人】韩彪张志强薛飞【代理律师/律所】阮春贤广东嘉骏律师事务所;李鸿枫广东朗乾律师事务所;陈明亮广东朗乾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阮春贤广东嘉骏律师事务所李鸿枫广东朗乾律师事务所陈明亮广东朗乾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阮春贤李鸿枫陈明亮【代理律所】广东嘉骏律师事务所广东朗乾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韩彪【被告】张志强;薛飞【本院观点】韩彪委托薛飞于2017年12月31日向张志强出具涉案50万元《借条》,且张志强提交了相关转账凭证证实已实际向韩彪交付该50万元款项,韩彪对于收到50万元款项的事实不持异议,且在其自己提交的XXXX项目部出具的《证明》中也确认“从张志强处借款50万元”事实,一审法院据此认定张志强与韩彪之间民间借贷关系成立,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维持。
【权责关键词】胁迫撤销代理基本原则书证证人证言证明力证据不足证据交换自认新证据关联性合法性诉讼请求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韩彪委托薛飞于2017年12月31日向张志强出具涉案50万元《借条》,且张志强提交了相关转账凭证证实已实际向韩彪交付该50万元款项,韩彪对于收到50万元款项的事实不持异议,且在其自己提交的XXXX项目部出具的《证明》中也确认“从张志强处借款50万元”事实,一审法院据此认定张志强与韩彪之间民间借贷关系成立,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维持。
本案二审争议焦点在于涉案50万元借款是否已经双方合意作冲抵工程款处理。
工资卡抵押借款合同

工资卡抵押借款合同
《工资卡抵押借款合同》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乙方(贷款人):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以其工资卡为抵押向乙方借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借款金额
甲方同意以其工资卡内的存款为抵押,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
二、借款期限
1. 本次借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 借款期满后,甲方应按约定将借款本息一次性还清。
三、利率及还款方式
1. 借款利率为每月【】%。
2. 甲方每月工资卡内的存款收入,优先用于偿还借款本息。
3. 借款期满后,甲方一次性还清剩余借款本息。
四、工资卡抵押
1. 甲方将其工资卡作为借款的抵押物,乙方可根据甲方授权,从甲方工资卡内直接扣除借款本息。
2. 甲方承诺在借款期间,保持工资卡内存款足以偿还借款本息。
五、违约责任
1. 甲方未按约定偿还借款本息的,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金【】%,逾期每日加收【】%。
2. 甲方违反合同约定,导致乙方无法按时、足额收到借款本息的,甲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约定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借款人):
乙方(贷款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工资和借款纠纷能够一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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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和借款纠纷能够一并处理关键词:工资借款一并处理问题:王某在A公司任职,并于2013年2月18日辞职。
王强起诉主张A公司拖欠其2011年8月至2013年3月的底薪工资33000元并按25%支付赔偿金。
A公司以王某2011年4月8日至2012年5月5日向其借款44460元未及时结清为由,从2011年8月至2013年2月逐月扣发王某应得工资共25511.85元。
王某认为,拖欠工资与返还借款是两个法律关系,不应在一个案件中处理,王某提起的是劳动纠纷诉讼,与借款处理无关。
那么,A公司是否有权要求在劳动纠纷案件处理中一并处理员工借款纠纷?法院生效判决表明:A公司因王某借款不还,通过扣发工资的形式冲抵借款,鉴于本案认定A公司拖欠王某工资并判令给付,对于用来冲抵工资的借款在本案中一并处理,亦符合诉讼经济原则减少当事人讼累。
判决书内容摘录:“A公司以王某2011年4月8日至2012年5月5日向其借款44460元未及时结清为由,从2011年8月至2013年2月逐月扣发王某应得工资共25511.85元。
王某在一审庭审中陈述其向单位借款是事实,认为借的钱不超过应得的工资,借款不能作为工资。
虽然A公司一审诉讼时称王某借款44460元,但因其仲裁时称王强借款21757元,且公司帐务记载亦为21757元,故一、二审认定王某向A公司借款数额为21757元。
A公司因王某借款不还,通过扣发工资的形式冲抵借款,鉴于本案认定A公司拖欠王某工资并判令给付,对于用来冲抵工资的借款在本案中一并处理,亦符合诉讼经济原则减少当事人讼累。
”。
借款与工资抵消是否合法

借款与⼯资抵消是否合法
指企业向银⾏等⾦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的资⾦,包括信⽤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
借款也可以指某⼈向银⾏等⾦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借⼊的资⾦,包括信⽤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
那么借款与⼯资抵消是否合法呢?下⾯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借款与⼯资抵消是否合法
如果劳动者同意是可以的,强制的不⾏。
抵消,⼜称“充抵”,是指⼆⼈互付债务且给付种类相同时,各得以其对他⽅的债权充抵⾃⼰对他⽅的债务,从⽽使各⾃的债务在对等的额度内相互消灭,由此产⽣的权利称抵消权。
抵消权是⼀种形成权,即只要单⽅通知对⽅即可⽣效。
在抵消中,主动抵消的⼀⽅称为主动债权⼈,被抵消的⼀⽅称为被动债权⼈。
抵消权的⾏使在现实的经济⽣活中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其⼀,抵消使得当事⼈本应履⾏的债务不再履⾏,从⽽简便了债权满⾜的途径,节省了费⽤。
其⼆,有担保的作⽤,可以有效地保护债权⼈的权利。
如果⼀⽅当事⼈在对⽅当事⼈清偿能⼒下降的情况下,将⾃⼰对对⽅的债务与对⽅对⾃⼰的债务相抵消。
这样就可以迅速地使⾃⼰的债权得到清偿,避免将来可能发⽣这样的情况:即⾃⼰清偿了对⽅的债权,⽽对⽅却失去了清偿的债权的能⼒。
⾏使抵消权如果双⽅所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只能通过约定抵消,单⽅不得抵消。
不同的法律关系导致双⽅所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的不相同,如果双⽅达成约定,可以抵消。
如未达成约定,只能依据不同的法律规定,适⽤不同的法律程序加以解决。
单⽅提出抵消,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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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借款管理制度

财务借款管理制度财务借款管理制度为严格规范财务工作流程,加强借款管理工作,应制定规范的财务借款管理制度。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财务借款管理制度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财务借款管理制度篇1一、目的为了规范借款管理,规避借款坏账损失风险,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规定内容1、员工因私借款;01、公司原则上不对个人借款,对于新进员工,在入职工作时间满1个月,还未领第一个月工资,确因经济困难的,由借款人填写《借款单》,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经批准后,借款人凭《借款单》到财务部办理借款业务,营销部门所借款额不可超过基本工资的70%,其他部门不可超过基本工资的50%,每月借款次数仅限1次;02、员工个人私用借款原则上在工资发放时予以扣除,若因相关责任人工作疏忽,造成借款人的借款无法收回的,由直接责任人承担该损失。
2、员工因公借款01、对于因公借款的,当事人应填写《借款单》并注明借款理由,《借款单》由借款人所属部门负责人审核呈总经理批准后财务部方可受理。
如果是借支差旅费的还需要出具借款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核准的《出差申请》,财务部门方可受理借款手续;02、公派业务借款应专款专用,严禁公款私用,不论业务是否完成,业务经办人均须在返回公司3日内,凭有效合法的原始凭证,经签批后办理报销手续冲抵借款单,报销单不足冲抵借款单的,经办人要补交现金;在规定范围内超出借款单的部分由财务支付现金,实际业务未使用或暂不用的借款,借款应如数清偿原借款单。
3、员工备用周转金借款01、周转金借款是为了方便有采购或其它经常有业务的部门员工。
对于需备用周转金的部门员工,应填写“借款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交财务部备档;02、备用周转金应专款专用,财务部门有权检查备用金的使用情况,备用金借款实行“前帐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则,报销还款后仍有超周转金额借款的,财务部门将拒绝借支(总经理特批的除外)。
所有备用周转金的部门员工在每月末、年末或在离岗前应将所借备用周转金结清。
工资抵扣借款协议书

工资抵扣借款协议书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因个人原因向乙方借款,为确保借款的及时偿还,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使用工资抵扣借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借款金额及用途1.1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用途)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1.2 甲方承诺所借款项仅用于上述用途,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条借款期限2.1 本协议项下的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还款方式3.1 甲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使用工资抵扣借款:a. 甲方每月工资发放后,将其中________%作为还款金额直接支付给乙方。
b. 若甲方工资发生变动,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根据变动后的工资比例调整还款金额。
3.2 甲方应确保工资账户安全,不得擅自转移或冻结,以免影响还款。
第四条利息及费用4.1 本协议项下的借款不计收利息。
4.2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律师费等,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提前还款5.1 甲方有权在借款期限内提前还款,提前还款部分不计收利息。
第六条违约责任6.1 如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金额还款,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未还款金额×________%×逾期天数。
借款冲抵委托书(3篇)

第1篇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住址:(住址),联系方式:(联系方式),以下简称“借款人”。
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住址:(住址),联系方式:(联系方式),以下简称“委托人”。
鉴于借款人因(借款人姓名)向(借款人单位或个人)借款(借款金额)元,借款期限为(借款期限),借款人同意使用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部分或全部借款本金,现委托委托人代为办理以下事项:一、借款人同意将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冲抵借款本金,委托人作为借款人代理人,代为办理以下手续:1. 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2. 向借款人单位或个人提交《借款冲抵委托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借款冲抵手续;3. 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协助借款人办理贷款还款手续。
二、委托人应按照以下要求办理借款冲抵手续:1. 委托人应在收到借款人委托后,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借款冲抵顺利进行;2. 委托人应妥善保管借款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得泄露借款人个人信息;3. 委托人应在办理借款冲抵手续过程中,积极配合借款人单位或个人,确保借款冲抵手续的顺利完成。
三、委托人办理借款冲抵手续过程中,如因以下原因导致借款冲抵未成功,委托人概不承担责任:1. 借款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相关规定;2.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借款人单位或个人在办理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3. 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借款冲抵未成功。
四、委托人办理借款冲抵手续后,借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继续履行还款义务,如因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导致借款人单位或个人遭受损失的,委托人概不承担责任。
五、本委托书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借款冲抵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
在借款冲抵手续办理完毕前,委托人有权随时撤销本委托书。
六、本委托书一式两份,借款人和委托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签字):委托人(签字):日期:日期:附件:1.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2. 借款合同3.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第2篇借款人(以下简称“本人”)因个人资金周转需要,向(借款人姓名)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元整,小写:______元整),借款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公司借款报销管理工作制度

公司借款报销管理工作制度公司借款报销管理工作制度精选篇1公司报销及借款管理制度如何制定?应包含哪些内容?为加强本公司分析核算,规范财务制度及出差的使用原则,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证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工作与生活的需要,本着“保证必须,勤俭节约”的指导思想,提高效率,控制成本,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职责1、各业务负责人对各项业务的合理性、可行性、部门费用控制负责。
2、财务部对各项费用票据的合法性以及费用的预算控制管理负责。
二、借款及报销原则1、出差人员预借差旅费应保证专款专用,不得私自挪作它用。
原则上部门经理以上一律不准预借差旅费。
2、其他借款支出,实行单笔总经理审批。
借款审批权限序列业务审批人业务终审人财务终审人销售(含销管)销售副总总经理财务经理服务(含售前、实施、服务)服务副总运营(含财务、人力行政、市场)总经理各业务部业务部负责人4、前款不清,后款不借。
除未到期的保证金、押金外,如有未清帐借款,不得再进行下一笔借款,特殊情况由总经理审批。
5、财务部定期对业务借款进行清理,未按照规定时间还款的,对借款人按借款金额10%罚款。
6、报销时限(1)差旅费报销时限为出差返回后两周内,不得逾期。
如逾期报销,则按逾期10元/天扣减出差费用。
(2)交通及移动通讯费按季度报销,次季度的首月,必须将该季度的费用报销完毕,逾期不予报销。
如:6月报销4—6月交通费及3—5月通讯费。
(3)招待费及会议费等报销时限为此项业务结束后两周内,不得逾期。
并且报销时需相关业务负责总经理签字。
(4)所有报销单据,超过3个月期限,将不再予以报销,请务必及时报销。
三、差旅费报销标准1、往返交通费人员类别飞机火车轮船长途汽车总经理经济舱实报经济舱实报其他人员特批二等座、硬座、硬卧特批实报(1)一般员工可乘坐火车硬卧及硬座、长途汽车、轮船三等舱。
出差人员白天乘车超过12小时或晚上乘坐火车的,可购买同席硬卧车票,乘坐火车超过13过小时可乘坐飞机,但特殊情况下如需乘坐火车软卧、轮船二等舱,飞机(仅限于经济舱),须事先经总经理审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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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能否冲抵工资?
点击次数1372次来源:智通《才富》【案情简介】
2004年1月,李先生到北京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任技术总工程师一职,并与该科技信息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4年的劳动合同。
合同约定李先生月工资为1万元。
2005年9月,李先生因个人购房急需用钱,经与公司总经理协商,向公司借得5万元现款。
2006年12月,该科技信息公司因资金紧张,开始对公司的高管人员减半发薪,李先生的工资改按5000元发放。
两个月后,李先生向公司提出了辞职,并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出了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拖欠他工资1万余元并支付拖欠工资总额25%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支持了李先生的仲裁请求,公司则不服该裁决,认为公司不存在拖欠李先生工资的情形,公司之所以每月只支付李先生5000元工资,是用李先生从公司的借款抵消应支付给他的工资,公司行使抵消权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并将该案件诉诸法院。
【审理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北京某科技信息公司拖欠李先生工资一事证据确凿,情况属实,依据《劳动法》判决该公司支付李先生两个月的欠薪1万元,并同时支付欠薪总额25%的经济补偿金2500元。
【律师点评】
法院做出上述判决,是有道理的。
抵消,又称“充抵”,是指二人互付债务且给付种类相同时,各得以其对他方的债权充抵自己对他方的债务,从而使各自的债务在对等的额度内相互消灭,由此产生的权利称抵消权。
抵消权是一种形成权,即只要单方通知对方即可生效。
在抵消中,主动抵消的一方称为主动债权人,被抵消的一方称为被动债权人。
抵消权的行使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其一,抵消使得当事人本应履行的债务不再履行,从而简便了债权满足的途径,节省了费用。
其二,有担保的作用,可以有效地保护债权人的权利。
如果一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清偿能力下降的情况下,将自己对对方的债务与对方对自己的债务相抵消。
这样就可以迅速地使自己的债权得到清偿,避免将来可能发生这样的情况:即自己清偿了对方的债权,而对方却失去了清偿债权的能力。
那么本案中,公司主张行使抵消权的理由为什么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呢?原因就在于,行使抵消权的时候,如果双方所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只能通过约定抵消,单方不得抵消。
也就是说,本案存在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公司要求李先生偿还借款5万元的请求,属于普通民事法律关系,而拖欠李先生工资的行为属于劳动争议法律关系,前者由《民法》加以约束,后者由《劳动法》加以约束。
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导致双方所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的不相同,如果双方达成约定,可以抵消。
如未达成约定,只能依据不同的法律规定,适用不同的法律程序加以解决。
单方提出抵消,是不合法的。
(案例来源: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