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8.超过保质期食品和食品及处置制度
过期食品、不合格食品处理办法以及销毁流程

过期食品、不合格食品处理办法以及销毁
流程
处理过期和不合格食品是确保食品安全的重要措施。
为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快速反应和查处机制,我们需要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
这些制度包括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报送体系,制定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不合格食品召回、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退市和销毁的管理制度。
这些措施可以防止过期、腐败变质等不合格食品回流到生产经营环节。
此外,食品经营企业应在定期检查库存和待销售食品过程中,发现食品已经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应立即下架,停止销售,就地销毁,并建立销毁记录台账。
对于不合格食品的销毁处理流程,我们应该采取以下步骤:首先,咨询产品报废产品销毁中心。
其次,提供所报废的清单及对产品销毁的程度要求。
然后,制定产品销毁综合处理方案。
接着,报废产品安全转移至产品销毁现场。
在整个销毁处理过程中,应全程监督(录像、照片),以确保双方核实确认报废产品销毁的数量及满意程度。
销毁程序结束后,产品销毁处理公司应开具《产品销毁证明》报告给产废方,并开具凭证。
超过保质期食品和收回食品管理及处置制度范文

超过保质期食品和收回食品管理及处置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管理和处置超过保质期食品以及回收食品,保障食品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本国境内生产、销售及消费的所有食品。
第三条超过保质期食品是指已经超过标注的保质期的食品。
第四条回收食品是指已经从消费者手中回收的、但未达到保质期的食品。
第五条食品生产、销售企业及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超过保质期食品和收回食品管理及处置制度,并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执行。
第六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是本制度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超过保质期食品和回收食品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七条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生产、销售企业和消费者的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对超过保质期食品和回收食品管理的重视。
第二章食品生产企业责任第八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严格按照食品生产标准进行生产,确保生产出的食品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和安全标准。
第九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设立专门的质量监控部门,负责监督食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检测工作。
第十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对生产出的食品进行有效的标记和包装,明确标注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并且按照国家规定的要求进行销售。
第十一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追溯制度,确保一旦发生超过保质期食品问题,能够及时追溯到食品的生产和流通环节。
第十二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及时对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进行召回,并且要确保召回行动得到公众的知晓和参与。
第十三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定期对库存中的食品进行检查,发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要立即处置,以免流入市场。
第三章食品销售企业责任第十四条食品销售企业应当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确保销售的食品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和安全标准。
第十五条食品销售企业应当确保销售的食品经过正规渠道采购,有明确的来源和质量保证。
第十六条食品销售企业应当对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进行有效的标记和提醒,确保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能够了解到食品的实际情况。
超过保质期食品和回收食品管理及处置制度

超过保质期食品和回收食品管理及处置制度超过保质期食品和回收食品管理及处置制度是为了确保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权益以及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而制定的一系列措施和政策。
保质期是指食品在正常保存条件下保持其特定品质的期限,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健康产生潜在风险,因此需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和处置制度来加以处理。
首先,对于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应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
各级政府官方机构、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执法部门以及消费者等各方应共同合作,共同监督和落实超过保质期食品的管理制度。
其中重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完善的生产、储存和销售记录,确保食品的追溯可查。
一旦发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销售,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处置,同时立案调查并追究责任。
2.强化食品执法部门的监管。
食品执法部门应加大对市场和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的检查力度,加大对超过保质期食品的处罚力度。
对于发现的超过保质期食品,要进行立案调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3.提升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
政府官方机构应加强对消费者食品安全教育的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
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要认真查看食品包装上的保质期,避免购买过期食品。
其次,对于回收食品的管理和处置也是非常重要的。
回收食品是指超过保质期但尚未腐烂的食品,如果能够妥善管理和处置,可以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并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回收食品的管理和处置制度包括以下几方面:1.建立食品回收体系。
政府可以鼓励和支持有关企业或组织建立专门的食品回收机构,负责回收和处置超过保质期但尚未腐烂的食品。
回收机构可以与食品生产经营者、超市、餐饮企业等建立合作关系,确保回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2.加强回收食品的检验和监管。
回收食品应按照相关的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和监管,确保回收食品的质量安全。
政府可以组织食品检验机构和食品执法部门加强对回收食品的监管,防止不合格回收食品流入市场。
3.提倡回收食品的有效利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过期食品

一、前言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民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加强过期食品的管理,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过期食品的定义过期食品是指超过保质期、失效期或生产日期不明的食品。
过期食品可能存在微生物污染、营养成分流失、口感变差等问题,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危害。
三、过期食品的管理措施1.采购管理(1)采购人员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供应商,确保采购的食品来源可靠。
(2)采购的食品应附有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等,并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2.储存管理(1)食品应按照种类、品种、生产日期等进行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2)食品储存环境应保持干燥、通风、清洁,温度、湿度等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3)对易腐食品,应严格控制储存时间,确保食品在保质期内销售。
3.销售管理(1)销售人员在销售食品时,应向消费者明示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2)对即将到期的食品,应提前下架,不得销售过期食品。
(3)销售台帐应记录食品的销售情况,包括销售日期、销售数量、销售价格等。
4.检查与处理(1)定期对食品进行检查,对过期食品进行下架处理。
(2)对下架的过期食品,应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3)建立过期食品处理记录,记录处理时间、处理方式、处理人员等信息。
四、责任追究1.采购部门负责采购食品的合规性,对采购的过期食品承担主要责任。
2.仓储部门负责食品的储存管理,对储存过程中的过期食品承担次要责任。
3.销售部门负责食品的销售管理,对销售过程中的过期食品承担次要责任。
4.管理人员对过期食品的管理工作负有监督责任。
五、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制度由公司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过期食品不合格食品处理办法以及销毁流程

过期食品不合格食品处理办法以及销毁流程过期食品和不合格食品的处理办法及销毁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过期食品的处理办法:1.首先,通过定期检查商品的保质日期,及时发现即将过期的食品。
2.当发现食品即将过期时,可以考虑采取促销活动,如降价销售或捆绑销售等方式,以促使顾客更快地购买食品。
3.如果过期食品无法在保质期结束前销售出去,可以考虑进行食品捐赠。
将食品捐赠给慈善机构、救助站或非营利组织,以减少食品的浪费和帮助那些有需要的人。
4.对于不可食用的食品,可以将其作为动物饲料处理,例如将面包屑、煮熟的米饭、蔬菜残渣等喂养给家禽、猪、鱼等家养的动物。
5.在处理过期食品时,需要注意环境保护,避免对环境产生负面影响。
可以将过期食品进行分类处理,如将纸质包装物、塑料包装物等分别进行回收。
二、不合格食品的处理办法:1.不合格食品是指食品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中的食品安全标准,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食品。
2.当发现不合格食品时,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抽样分析,确认是否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3.不合格食品应及时进行隔离、封存和标识,以防止不合格食品混入合格食品。
4.应主动向消费者公示不合格食品信息,告知食品卫生安全风险。
5.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选择销毁不合格食品或者进行再加工。
6.销毁不合格食品时,应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选择合法的销毁方式,如委托专业的废弃物处理公司进行焚烧、填埋等处理方式。
7.进行食品再加工处理时,需要确保再加工后的食品达到国家相关的食品安全标准。
三、销毁流程:1.对于过期食品和不合格食品,应先将其从正常销售流程中隔离出来,以防止影响到合格食品的销售。
2.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如质量监管部门、卫生监管部门等,报告过期食品或不合格食品的情况及处理措施。
3.根据食品的性质和数量,选择合适的销毁方式。
如果食品数量较大,可以委托专业的废弃物处理公司进行销毁;如果食品数量较小,可以选择自行销毁,如焚烧、深埋等方式。
食堂食品过期与损坏处理制度

食堂食品过期与损坏处理制度食堂作为学校师生就餐的主要场所,应当保障食品的安全和卫生。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食堂中的食品有时会出现过期和损坏的情况,这就需要制定一套合理的处理制度,以保证师生的饮食安全。
本文将从过期食品和损坏食品两个方面来探讨食堂食品过期与损坏处理制度。
一、食堂食品过期处理制度食品过期是指食品在规定有效期内没有使用完,却已经过了保质期。
在食堂中出现过期食品是不可避免的,因此需要建立相应的处理制度来及时处理这类食品,以避免给师生的健康造成威胁。
1. 及时发现过期食品为了能够及时发现过期食品,食堂应当配备专门的检查人员,并制定巡检制度。
巡检人员应当按规定的时间对食品进行检查,对于过期的食品要立即做出记录,并予以下一步的处理。
2. 封存过期食品对于发现的过期食品,食堂应当立即进行封存。
封存的食品要与正常食品分开存放,并进行明显标记,以便后续的处理。
3. 处理过期食品过期食品的处理方式应当根据食材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对于可以加工的食材,可以进行烹饪或者加工后使用。
对于已经无法食用的食材,应当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妥善处理,以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二、食堂食品损坏处理制度损坏食品是指在存放、运输或者使用过程中,食品遭到破损、霉变等导致无法正常食用的情况。
损坏食品的存在同样会对师生的健康造成影响,因此需要制定相应的处理制度。
1. 及时发现损坏食品与过期食品一样,食堂应当设立专门的检查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对于发现的损坏食品,要及时记录,并进行下一步的处理。
2. 分类标记不同种类的损坏食品应当进行分类标记,以便于后续的处理。
比如,对于有霉变的食品,应当在包装上进行明显的标记,并与其他食品分开存放。
3. 妥善处理损坏食品的处理方式也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区别。
对于可以加工的食材,可以进行烹饪或者其他加工方式处理。
对于无法食用的食材,则应当尽快关闭设备,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以免对环境和他人造成伤害。
综上所述,食堂食品过期与损坏处理制度对于保障师生的饮食安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超过保质期食品和收回食品管理及处置制度

超过保质期食品和收回食品管理及处置制度概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不合格的食品会对消费者的健康带来威胁,同时也会带来环境卫生问题。
为了保障消费者权益,保障视觉卫生,各地政府都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和处置制度。
本文将介绍关于超过保质期食品和收回食品管理及处置制度的相关问题,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管理和处置措施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是我国食品安全最基本、基础的法律,对于食品的生产、流通和销售等环节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其中,关于食品过期问题的规定如下:1.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据产品稳定性、变质性确定食品保质期,标注在包装上;2.食品生产商、流通企业应当将食品销售日期、保质期、生产日期等信息进行登记;3.经营者不得销售过期、变质、变质、污染或者有其他安全隐患的食品;4.食品销售者应当向消费者告知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信息。
其他相关政策除了《食品安全法》外,还有其他相关政策。
比如,国务院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储存食品超期淘汰标准》(GB5009.268)。
该标准规定,粮食库存中粮食的保质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
对储存两年以上未使用的粮食库存,应根据粮食保质期和品质状况进行淘汰,确保粮食限期使用质量。
管理措施生产企业的管理生产企业需要按照法律法规对食品进行质量检测和监管。
制定保质期或者保鲜期要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另外,应加强内部监管,对于生产的食品进行详细的记录;对生产的食品保质期或者保质期要在包装上做好标识。
如果发现质量问题,要立刻启动产品召回制度,主动回收相关产品。
流通企业的管理流通企业应当同样对食品的质量进行监管。
对于过期食品,要按照规定及时丢弃或销毁。
对食品过期时间,食品生产日期,应当及时记录并进行登记,确保食品能够及时调查提供。
消费者的权益在购买食品时,消费者要注意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日期等信息是否符合标准。
如发现购买的食品已经过期或有问题,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并要求商户退款或换货。
如果在食用过程中出现食品中毒等健康问题,可以向当地卫生计生部门投诉。
超过保质期食品和收回食品管理及处置制度

超过保质期食品和收回食品管理及处置制度是针对已经过期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进行有效管理和处置的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和健康,防止过期食品造成食物中毒和其他食品安全问题。
超过保质期食品管理及处置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监测和检测:相关部门可以通过抽样检测和监测手段,对市场上销售的食品进行定期检测和监测,以确定是否存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2.信息公告:一旦发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相关部门应及时向公众发布食品安全预警,并在媒体上公开通报,以便消费者及时了解食品安全风险。
3.责任追究:对于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商家,相关部门应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严厉惩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同时,对于生产、运输和销售环节中存在的违规行为,相关部门也应追究相应责任。
4.收回及处置:相关部门应制定相应的收回食品的措施和流程,对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进行回收,并进行专业的处置。
处置方法可以包括销毁、处理或回收再利用等方式,确保食品不再流入市场,避免对消费者造成伤害。
总的来说,超过保质期食品和收回食品管理及处置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有助于保障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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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保质期食品和食品管理及处置制度
1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本食品经营单位严3
格依法加强对超过是保质期和回收食品的管理,确保做到:
4
一,及时自查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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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保持食品,对贮存或销售的食品采用6
手工或信息化等方式多频次进行自查,查验食品的贮存条件,生产日期7
和保质期等,对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时进行清理,并采取停止经营,单8
独存放(下架箱,下架区)等措施,主动退出市场
9
二,设定专区保存。
食品经营者与食品生产者或供货商有食品退10
货约定的,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办理退货手续。
对退市的超过保质期食品11
和回收食品要设立专门区域保存并加贴醒目标签,防止与正常食品混淆或12
者误将超过保质期食品再行销售。
13
二,依法回收销毁
14
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关于不得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和回收食品作为15
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不得使用更改生产日期、更改保质期或者改换包装16
等方式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和回收食品,不得将超过保质期食品销售给17
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
食品生产经营者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18
定,对超过保质期食品和回收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包装一并销19
毁),也可以通过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后转化为饲料或肥料等。
需要销20
毁的,要根据待销毁食品的品种、数量等具体情况,自行或者委托有销21
毁能力的单位销毁,不得再次影响食品安全。
必要时,要及时通知当地22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督销毁。
23
三,建立台帐备查
24
建立超过保质期食品台帐,如实记录停止经营、单独存放的超过保25
质期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或者生产日期)、停止经营26
的日期、停止经营的原因、采取的处置措施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27
信息的单据。
要建立退货和回收食品台账。
退货和回收食品记录内容包28
括退货(回收)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或者生产日期)、
29
退货(回收)时间等,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相关记录供货双方要建档备30
查。
要建立超过保质期食品和回收食品处置台账。
如实记录该食品的名31
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或者生产日期)、无害化处理或销毁时间32
和地点、无害化处理或销毁方法、承办人、监督人等内容,并同步保留33
可供查阅的影像资料等,相关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