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保质期食品和回收食品管理及处置制度
超过保质期食品和收回食品管理及处置制度范文

超过保质期食品和收回食品管理及处置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管理和处置超过保质期食品以及回收食品,保障食品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本国境内生产、销售及消费的所有食品。
第三条超过保质期食品是指已经超过标注的保质期的食品。
第四条回收食品是指已经从消费者手中回收的、但未达到保质期的食品。
第五条食品生产、销售企业及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超过保质期食品和收回食品管理及处置制度,并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执行。
第六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是本制度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超过保质期食品和回收食品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七条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生产、销售企业和消费者的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对超过保质期食品和回收食品管理的重视。
第二章食品生产企业责任第八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严格按照食品生产标准进行生产,确保生产出的食品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和安全标准。
第九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设立专门的质量监控部门,负责监督食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检测工作。
第十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对生产出的食品进行有效的标记和包装,明确标注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并且按照国家规定的要求进行销售。
第十一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追溯制度,确保一旦发生超过保质期食品问题,能够及时追溯到食品的生产和流通环节。
第十二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及时对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进行召回,并且要确保召回行动得到公众的知晓和参与。
第十三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定期对库存中的食品进行检查,发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要立即处置,以免流入市场。
第三章食品销售企业责任第十四条食品销售企业应当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确保销售的食品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和安全标准。
第十五条食品销售企业应当确保销售的食品经过正规渠道采购,有明确的来源和质量保证。
第十六条食品销售企业应当对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进行有效的标记和提醒,确保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能够了解到食品的实际情况。
食品超市过期产品的处理方式

食品超市过期产品的处理方式1. 背景食品超市经营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食品过期的情况。
对于过期产品的处理方式,超市管理者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以保证消费者的健康安全,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 处理方式以下是处理食品超市过期产品的几种常见方式:2.1. 撤柜下架一旦发现食品已经过期,超市应立即将其从货架上撤柜下架。
这样可以防止消费者购买到过期食品,避免食品中毒等安全问题的发生。
2.2. 标识处理超市管理者应在过期食品上进行明显的标识,例如用醒目的标签或贴纸标注“过期”字样。
这样可以提醒工作人员,确保过期食品不会误用或误售。
2.3. 销毁处理为了防止过期食品流入市场,超市管理者需要与专业的食品处理公司合作,对过期食品进行安全销毁。
销毁过程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保留销毁记录以备查验。
2.4. 报告备案超市管理者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过期食品的情况,并按照要求进行备案。
这有助于监管部门了解超市的食品安全情况,以及对超市的管理和监督。
3. 法律法规在处理食品超市过期产品时,超市管理者需要遵守以下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办法》超市管理者应详细了解并遵守这些法律法规,以确保食品经营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4. 结论对于食品超市过期产品的处理方式,超市管理者应始终保持独立决策,避免寻求用户帮助。
建议采取简单明了的策略,避免法律复杂性的问题。
同时,在文中引用的内容应能够得到确认,避免引用未经证实的内容。
通过合理的处理方式,超市管理者可以确保消费者的健康安全,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超过保质期食品和回收食品管理及处置制度

超过保质期食品和回收食品管理及处置制度超过保质期食品和回收食品管理及处置制度是为了确保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权益以及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而制定的一系列措施和政策。
保质期是指食品在正常保存条件下保持其特定品质的期限,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健康产生潜在风险,因此需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和处置制度来加以处理。
首先,对于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应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
各级政府官方机构、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执法部门以及消费者等各方应共同合作,共同监督和落实超过保质期食品的管理制度。
其中重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完善的生产、储存和销售记录,确保食品的追溯可查。
一旦发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销售,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处置,同时立案调查并追究责任。
2.强化食品执法部门的监管。
食品执法部门应加大对市场和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的检查力度,加大对超过保质期食品的处罚力度。
对于发现的超过保质期食品,要进行立案调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3.提升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
政府官方机构应加强对消费者食品安全教育的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
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要认真查看食品包装上的保质期,避免购买过期食品。
其次,对于回收食品的管理和处置也是非常重要的。
回收食品是指超过保质期但尚未腐烂的食品,如果能够妥善管理和处置,可以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并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回收食品的管理和处置制度包括以下几方面:1.建立食品回收体系。
政府可以鼓励和支持有关企业或组织建立专门的食品回收机构,负责回收和处置超过保质期但尚未腐烂的食品。
回收机构可以与食品生产经营者、超市、餐饮企业等建立合作关系,确保回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2.加强回收食品的检验和监管。
回收食品应按照相关的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和监管,确保回收食品的质量安全。
政府可以组织食品检验机构和食品执法部门加强对回收食品的监管,防止不合格回收食品流入市场。
3.提倡回收食品的有效利用。
超过保质期食品和回收食品管理及处置制度

超过保质期食品和回收食品管理及处置制
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食品经营单位应严格依法管理超过保质期和回收的食品,确保食品安全。
具体措施包括:一、及时自查清理。
经营者要多次对贮存或销售的食品进行自查,查验食品的贮存条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并采取停止经营、单独存放等措施,主动退出市场。
二、设定专区保存。
对退市的超过保质期食品和回收食品要设立专门区域保存并加贴醒目标签,防止与正常食品混淆或者误将超过保质期食品再行销售。
三、依法回收销毁。
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规定,不得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和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不得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和回收食品,不得将超过保质期食品销售给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
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对超过保质期食品和回收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也可以通过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后转化为饲料或肥料等。
需要销毁的,要自行或委托有销毁能力的单位销毁,不得再次影响食品安全。
必要时,要及时通知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督销毁。
四、备查台帐。
经营者要建立
台帐备查,记录超过保质期和回收的食品的品种、数量、处理方式等信息。
国内外食品保质期的规定及过期产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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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食品保质期的规定 及相关过期产品处理
@_Stock Code: 0856.HK
保质规定
国外相关食品保质期的规定
日本:
日本相关法律对食品的保质期规定非常严格,几乎所有加工食 品必须标明“赏味期限”和“消费期限”。“赏味期限”是指可以 美味地享用食品的期限,即便过了该期限,食品仍可以食用。“消 费期限”是指一旦过了该期限,就可能发生腐烂变质,最好不要食 用。 超市和便利店每天晚上都会对即将临近“赏味期限”的食品进 行折扣销售,最开始可能减价10%,然后20%、30%、40%、50%, 最便宜可能减价90%。一旦过了“赏味期限”,虽然还可以食用, 但是商家不能进行销售,只能扔掉。
保质规定国内现状国外现状改进方法国外现状202131014经过对比国内外处理过期食品的做法可以发现我们改进的路还很长急需借鉴国外的优秀手段让本来是废物的过期食品也能发挥其作用为资源社会贡献一份力量
国内外食品保质期的规定 及相关过期产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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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质规定 国内现状 国外现状 改进方法
@_Stock Code: 0856.HK
改进方法
保质规定 国内现状 国外现状 改进方法
经过对比国内外处理过期食品的做法可以 发现,我们改进的路还很长,急需借鉴国外的 优秀手段,让本来是废物的过期食品,也能发 挥其作用,为资源社会贡献一份力量。
1. 尽快建立明确的过期食品处理制度,将超过 保质期的食品停止经营、下架封存、依法销 毁,这样食品安全才能从制度上得到保障。 2. 建立起过期食品的循环利用系统,使临近过 期或过期食品得到充分利用。可以借鉴过了 最佳食用期就得打折或者做慈善,过期食物 做成有机肥料或用于发电等做法,同时注重 对消费者和商家的观念引导,以改变现状。
回收食品登记处理制度范本

回收食品登记处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回收食品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回收食品的登记、处理和管理。
第三条回收食品的处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分类管理、协同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回收食品的登记和处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回收食品的定义和分类第五条回收食品是指因各种原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消费者要求退货的食品。
第六条回收食品分为以下几类:(一)保质期内有缺陷的食品及半成品;(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半成品;(三)因各种原因停止销售的食品及半成品;(四)被行政执法单位扣留、罚没的食品及半成品。
第三章回收食品的登记和管理第七条回收食品的处置应由专人负责。
第八条回收食品收回后,应立即对此批产品进行隔离存放,并挂牌警示。
第九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回收食品登记制度,对回收食品的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包括食品名称、批号、数量、回收原因、回收时间、回收地点等。
第十条回收食品的信息登记应真实、完整、准确,便于追溯和管理。
第四章回收食品的处理第十一条回收食品的处理应根据食品的类别、性质和风险程度,采取适当的方式,确保食品安全。
第十二条回收食品的处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毁坏壳体外形,使废品不得使用;(二)进行无害化处理,如焚烧、填埋等;(三)进行再利用,如回收食品原料的再加工等;(四)其他合法的处理方式。
第十三条回收食品的处理过程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卫生、安全等方面的规定。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回收食品的登记、处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检查。
第十五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信息。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法予以查处。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超过保质期食品和收回食品管理及处置制度

超过保质期食品和收回食品管理及处置制度概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不合格的食品会对消费者的健康带来威胁,同时也会带来环境卫生问题。
为了保障消费者权益,保障视觉卫生,各地政府都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和处置制度。
本文将介绍关于超过保质期食品和收回食品管理及处置制度的相关问题,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管理和处置措施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是我国食品安全最基本、基础的法律,对于食品的生产、流通和销售等环节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其中,关于食品过期问题的规定如下:1.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据产品稳定性、变质性确定食品保质期,标注在包装上;2.食品生产商、流通企业应当将食品销售日期、保质期、生产日期等信息进行登记;3.经营者不得销售过期、变质、变质、污染或者有其他安全隐患的食品;4.食品销售者应当向消费者告知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信息。
其他相关政策除了《食品安全法》外,还有其他相关政策。
比如,国务院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储存食品超期淘汰标准》(GB5009.268)。
该标准规定,粮食库存中粮食的保质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
对储存两年以上未使用的粮食库存,应根据粮食保质期和品质状况进行淘汰,确保粮食限期使用质量。
管理措施生产企业的管理生产企业需要按照法律法规对食品进行质量检测和监管。
制定保质期或者保鲜期要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另外,应加强内部监管,对于生产的食品进行详细的记录;对生产的食品保质期或者保质期要在包装上做好标识。
如果发现质量问题,要立刻启动产品召回制度,主动回收相关产品。
流通企业的管理流通企业应当同样对食品的质量进行监管。
对于过期食品,要按照规定及时丢弃或销毁。
对食品过期时间,食品生产日期,应当及时记录并进行登记,确保食品能够及时调查提供。
消费者的权益在购买食品时,消费者要注意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日期等信息是否符合标准。
如发现购买的食品已经过期或有问题,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并要求商户退款或换货。
如果在食用过程中出现食品中毒等健康问题,可以向当地卫生计生部门投诉。
学校过期食品处置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确保学校食品安全,保障师生健康,防止食品中毒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严格规范学校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确保食品安全。
2. 加强过期食品的监管,防止过期食品流入师生餐桌。
3. 及时、妥善处理过期食品,降低食品安全风险。
三、制度内容1. 过期食品的定义:过期食品是指超过保质期或生产日期、保质期标注不清晰的食品。
2. 食品采购与验收(1)学校食堂、超市等食品经营单位在采购食品时,必须向供应商索取食品的合格证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相关信息。
(2)验收人员应严格按照采购合同、食品合格证明等相关资料进行验收,确保食品质量。
3. 食品储存与管理(1)食品储存应按照食品种类、保质期等进行分类存放,并定期检查食品储存条件,确保食品在适宜的温度、湿度下储存。
(2)对储存的食品应建立台账,记录食品的名称、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4. 食品加工与销售(1)食堂、超市等食品经营单位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食品加工,确保食品卫生。
(2)销售食品时,应告知消费者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5. 过期食品处置(1)发现过期食品,立即停止使用和销售,并做好隔离标识。
(2)及时向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部门报告,由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处置。
(3)处置过期食品时,应遵循以下原则:a. 确保过期食品不流入师生餐桌;b. 避免环境污染;c. 保障处置过程的安全。
(4)过期食品处置方式:a. 对无法确认安全性的过期食品,按照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b. 对可回收利用的过期食品,进行分类回收;c. 对其他过期食品,按照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6. 监督与检查(1)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进行检查,确保食品安全。
(2)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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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保质期食品和收回食品管理及处置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本食品经营单位严格依法加强对超过是保质期和回收食品的管理,确保做到:
一、及时自查清理
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保持食品,对贮存或销售的食品采用手工或信息化等方式多频次进行自查,查验食品的贮存条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对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时进行清理,并采取停止经营,单独存放(下架箱,下架区)等措施,主动退出市场
二、设定专区保存。
食品经营者与食品生产者或供货商有食品退货约定的,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办理退货手续。
对退市的超过保质期食品和回收食品要设立专门区域保存并加贴醒目标签,防止与正常食品混淆或者误将超过保质期食品再行销售。
三、依法回收销毁
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关于不得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和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不得使用更改生产日期、更改保质期或者改换包装等方式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和回收食品,不得将超过保质期食
品销售给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
食品生产经营者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超过保质期食品和回收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包装一并销毁),也可以通过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后转化为饲料或肥料等。
需要销毁的,要根据待销毁食品的品种、数量等具体情况,自行或者委托有销毁能力的单位销毁,不得再次影响食品安全。
必要时,要及时通知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督销毁。
四、台帐备查
建立超过保质期食品台帐,如实记录停止经营、单独存放的超过保质期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或者生产日期)、停止经营的日期、停止经营的原因、采取的处置措施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单据。
要建立退货和回收食品台账。
退货和回收食品记录内容包括退货(回收)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或者生产日期)、退货(回收)时间等,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相关记录供货双方要建档备查。
要建立超过保质期食品和回收食品处置台账。
如实记录该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或者生产日期)、无害化处理或销毁时间和地点、无害化处理或销毁方法、承办人、监督人等内容,并同步保留可供查阅的影像资料等,相关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