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措施

严格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措施
严格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措施

严格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措施

建立和完善生态与农村环境执法监管体系。加强农村环境监管,有条件的行政村配备环保员,将秸秆焚烧、畜禽养殖等环境问题纳入日常监管范围。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湖泊湿地、饮用水水源地等特定功能区的环境执法监管。

专栏3: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重点项目

推进农村畜禽养殖污染减排。调整优化养殖场布局,鼓励适度集中、规模化发展。积极推广生态养殖、生物发酵床、垫草垫料等养殖方式减排,配套建设完善的固体废物和污水集中或分散式处理设施,推行清洁养殖。规模化畜禽以上,实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大养殖场配套建设无害化处理设施率达到50% 力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防治化肥和土壤有机质流失。

(一)强化工程减排措施。

五、加强环境综合治理

——统筹兼顾,优化发展。统筹川区和山区、工业和农业、城市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坚持清洁发展、绿色发展、促进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一)实施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

二是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难度增加。黄河支流清水河、茹河个别监测断面为劣?类水质,除四二干沟外,纳入监测范围的其他6大主要排水沟入黄断面水质仍为劣?类,由于环境容量小,改善难度很大。全区环境空气质量仍不稳定,固原市、中卫市的可吸入颗粒物及石嘴山市的二氧化硫等污染因子仍超过国家二级标准。固体废物产生量快速增长,安全处置和综合利用率较低。农村环境管理体制机制薄弱,农村、农业面源污染引发的环境问题依然突出。

实施环境保护“13568”战略:“1”是指围绕一个目标,即:推进环境友好型宁夏建设;“3”是指明确三个重点,即:调结构、惠民生、促发展;“5”是指突出五项任务,即:削减总量、改善质量、防范风险、提升能力、完善机

制;“6”是统筹六大区域,即:沿黄经济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农产品主产区、贺兰山东麓葡萄种植基地、中南部山区中心城市和大县城分布区、自然保护区和重要湿地保护区;“8”是指实施八项重点工程,即: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程、黄河流域水环境保护工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程、重金属污染防治工程、资源综合利用及工业固废处置工程、农村环境整治工程、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严格控制重点行业二氧化硫排放。电力行业二氧化硫减排突出抓结构调整与脱硫设施的稳定运行,现役燃煤机组必须全部安装脱硫设施,全部取消脱硫设施烟气旁路,综合脱硫效率稳定达到90%以上;自备电厂、钢铁烧结机、球团设备及石化催化裂化装置全面实施烟气脱硫改造;加强集中供热,对20蒸吨以上锅炉安装脱硫设施,加快工业锅炉结构升级。

环境保护科技项目建设:宁东能源化工基地高盐度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煤化工废水无害化生物治理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环境容量测算方法及总量控制关键技术研究;宁夏重点工业行业风险源安全生产与环境风险综合防控体系研究;宁夏典型地区饮用水安全保障及关键支撑技术研究;固体废物物质流特征与污染控制技术研究。

农村环境整治工程:主要包括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和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示范工程,农村清洁能源和生态环境建设工程。重点在沿黄区域、生态移民区、南部山区黄河支流区三个示范区整治连片村庄1600个,使2/3以上的农民受益。

水泥窑炉氮氧化物治理项目: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水泥窑低氮燃烧技改工程、宁夏瀛海天祥建材有限公司低氮燃烧改造工程、宁夏胜金水泥有限公司(宣和分厂)低氮燃烧改造工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农村环境保护全面加强。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大力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累计整治村庄372个,95%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得到有效保护,建设垃圾池(箱)3万座,配置垃圾转运车331辆,建设污水、垃圾处理示范工程100处,受益农民100万人。推进

生态示范乡镇、村创建工作,共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8个、生态村4个,自治区级生态乡镇41个、生态村45个。宁夏先后被环境保护部、财政部确定为全国首个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试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考核试点省区和8个“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省区”之一。

环境信息发布体系建设:完善自治区及5个地级市环境信息发布系统,建设环境数据查询和信息平台,推进环境信息公开。

火电企业二氧化硫治理项目:宁夏金昱元化工集团公司自备电厂烟气脱硫工程、宁夏西部聚氯乙烯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烟气脱硫设施技术改造、宁夏天瑞发电有限公司循环流化床锅炉脱硫技术改造工程、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循环流化床锅炉脱硫技术改造工程、中冶美利浆纸有限公司循环流化床锅炉脱硫技术改造工程。

推进自治区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建设,引进和培养一批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环保科技专家及各专业领域的学术或技术带头人,优化环保科技队伍结构,提升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机构环境科研能力和水平。开展重大环境科技攻关,重点研究高浓度难降解废水、火电厂脱硫、脱氮和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及危险废物安全处理处置等污染治理技术;研究开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和乡镇

污水生态处理技术;研究开发节能降耗、无废少废新技术、新工艺,绿色生产制造、生态工业及废旧资源再利用等循环经济重大关键技术;开展切合我区实际的资源与环境管理政策和标准、土壤监测、生态与环境监测等技术研究,建设覆盖全区的生态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和监控网络,构建水、大气、生态、土壤等环境预警和应急体系。

——环境监管体系基本健全。自治区、市、重点县(市)三级环境监察、监测、监控、信息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80%,自治区、市二级环境应急、宣传教育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80%,自治区级以上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比例达到80%,基本建成完备的环境执法体系、先进的环境监测体系、高效的环境应急体系、科学的数字环保体系、有力的科技及人才支撑体系,实现乡级能报告、县级能执法、市级能应急、区级能预警。

四是满足群众环境诉求的压力加大。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环境意识的提高,人们对环境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解决产业布局不合理带来的环境问题,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突出环境问题,已经成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

加强流域水污染防治。2013年年底前,完成全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定工作。强化黄河流域的水污染防治,编制黄河宁夏段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通过采取清污分流、治理工程与生物修复相结合,加强引黄灌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措施,重点改善黄河干流及南部山区“三河源”(清水河、泾河、葫芦河)等黄河一二级支流水质。实施第四排水沟、清水沟、南干沟、第二排水沟、永二干沟、灵武东沟、第三排水沟等沿黄7大主要排水沟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严格南部山区水库水质保护措施。加快城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不断提高中水利用率。严格沿黄排污企业(包括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环境管理,生产、生活废水必须达标排放。

规范排污口,扩大在线监控设备覆盖面,严格控制废水排放总量。全面改善宁夏黄河中上游流域环境质量,确保黄河干流宁夏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类。

(一)完善环境管理体系。

加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保证污染减排任务的落实。“十二五”期间要继续加大投资力度,加强污染源监测管理,加强技术培训。规范、完善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自治区及五市污染源监控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及数据传输,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测的比对监测,加强比对监测的质控抽测及自动监测数据用于环境执法、排污收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定期发布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加强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经费及配套资金的拨付、使用及监管工作。

以沿黄各市县基本农田保护区为重点,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科学规划养殖园区,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引导发展绿色有机农业,提高农产品产地的环境质量,保障主要粮食产区的环境安全。建立农业环保政策标准体系,加强农业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力度,促进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加强农作物秸秆化、综合利用技术的研究、开发、推广,强化秸秆禁烧执法管理。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引导农业向集约、精细、生态、高效方向发展。

(五)建设科技和人才支撑体系。

八、实施环境保护重点工程

加强重金属企业污染源管理和监控,实施台帐管理,建立环境监督员制度、监督性监测和检查制度,逐步安装重金属污染源在线监测装置。进行重金属重点防控区调查评估,建立健全重金属污染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提高重金属企业的审批权限,所有涉及重金属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由省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审批。在灵武市、青铜峡市、利通区、中宁县等重点防控区域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对于铅冶炼及铅蓄电池制

造业、皮革及其制品业、电解锰等重点防控行业进行多方位的管理和约束,提高准入门槛。对现有重金属排放企业,严格按照产污强度和安全防护距离要求,实施退出制度。加大重金属企业污染源治理力度,鼓励企业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行深度处理,推动含重金属废弃物减量化和循环利用,对重金属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到2015年,重点区域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07年减少20%,非重点区域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均不超过2007年水平。

(四)提高环境保护准入标准。

石化企业二氧化硫治理项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化分公司(炼油业务部)催化裂化硫回收工程、宁夏宝塔石化有限公司催化裂化硫回收工程。

(一)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再生水利用项目:银川市第二再生水厂、石嘴山市第三再生水厂、吴忠市第二再生水厂、固原市第一再生水厂、中卫市第二再生水厂等。

从国家层面看,一是“十二五”时期,党中央、国务院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着力点,把提高生态文明水平作为两型社会建设的目标,为推进环境保护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二是中央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为加强西部地区生态环境建设和环境保护出台了一系列扶持、优惠政策措施,为高起点开展环境保护工作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三是国务院发布的《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发〔2010〕46号),将宁夏沿黄经济区纳入全国重点开发区和“两横三纵”城市化战略格局;将宁东能源

化工基地确定为十八个国家级重点开发区、全国五大能源建设重点开发区和循环经济示范区之一;将以六盘山为主的黄土高原区纳入全国“两屏三带”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为加快改善重点区域环境质量提供了重要支撑。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下降。通过持续加大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力度,2010年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别较2005年下降了9.38%和

14.72%,排放强度分别下降了66.6%和65.8%,下降幅度均超过全国平均降幅15个百分点,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一五”减排任务,实现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的历史性突破。

“十二五”时期,是我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为了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群众环境权益,防范环境风险,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和谐富裕新宁夏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加大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实施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建立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监管清单,严格执行经营许可、日常检查和转移联单制度。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全面监督和检查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设施,落实各项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进一步规范实验室危险废物等非工业源危险废物的管理。确保地市级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正常运营,因地制宜推进农村、乡镇和偏远地区医疗废物无害化管理。

(三)控制农产品主产区农业面源污染。

健全环境风险防控机制。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境应急管理机制。制定完善部门、行业、重点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建立预案报备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建立环保、交通、公安、安监、水利等部门联动机制,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健全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地方政府环境安全监管责任。

钢铁企业烧结机二氧化硫治理项目:中卫市跃鑫钢铁有限公司烧结机脱硫工程、宁夏新华冶炼集团钢铁有限公司烧结机脱硫工程、宁夏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烧结机脱硫工程。

(二)全面防控重金属污染。

(六)严格自然保护区和重要湿地管理。

(六)推进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主要污染物减排工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工程主要包括火电、钢铁行业脱硫脱硝,其他非电重点行业脱硫、水泥行业与工业锅炉脱硝等大气污染物减排;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工程主要包括工业园区化工、造纸、淀粉及废水处理、城镇现有污水处理厂脱氮除磷升级改造、城市集污管网、城镇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污泥处理、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水污染物减排,确保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

加大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力度。优化工业企业原料、工艺、产品方案,从源头上减少固体废物排放。加强产业间、企业间循环互补链接,密切上下游企业间的关系,实现生产废物变为生产资料。实施工业固体废物产业化发展战略,建立推进固体废物集中处置、综合利用的政策机制,形成园区废物循环和再生利用体系。在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惠农、中宁等重点区域,规划建设以煤矸石、粉煤灰等工业固体废物为原料的矸石电厂、墙体材料、高档建筑微晶玻璃、轻质陶粒、白炭黑和铝等综合利用项目,重点解决粉煤灰、煤矸石、冶炼废渣、脱硫石膏、尾矿、污水处理厂污泥等污染问题。到2015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3.5%,其中煤矸石综合利用率达到85%,粉煤灰综合利用率达到75%。

强化土壤污染环境监管,建立土壤环境质量基本资料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实施动态更新。在土壤污染调查的基础上,对粮食主产区、蔬菜基地、葡萄种植基地等重要敏感区加密监测、跟踪监测,采取更加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凡对敏感区有影响的企业一律搬迁。开展土壤污染环境风险评价,加强城市和工矿企业场地污染环境监管,开展企业搬迁遗留场地和城市改造场地污染评估,

将建设场地环境风险评价内容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开展重点地区污染场地和土壤修复试点。

规范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推进自然保护区建设,稳步扩大自然保护区的数量与面积,支持有条件的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加强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开展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启动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推动自然保护区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

积极开展多种污染物控制。推进“排放大户”与“污染大户”多污染物综合控制。深化颗粒物污染控制,全面加强锅炉烟尘及煤化工、电石、铁合金、水泥等重点行业烟尘、粉尘的污染防治。对现有火电厂除尘器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削减烟尘排放量,20蒸吨(含)以上的燃煤锅炉安装静电除尘器或布袋除尘器,20蒸吨以下中小型燃煤工业锅炉强制使用低灰优质煤或清洁能源。积极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控制,银川市、石嘴山市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监测。重点加强石化行业过程排放控制,加强生产、输送和储存过程挥发性有机物泄漏的监测监管,推进燃料油和有机溶剂输配及储存过程的油气回收,减少泄漏。开展有毒废气监测,加强氨、汞、铅及苯系物等有毒有害废气环境管理。

六是环境监管能力适应形势需要的压力加大。环境监管能力仍然滞后于经济发展,特别是中南部山区的大部分地区环境管理体制和机制不完善的问题突出,铅玻璃。监管机构不全,环保人员缺乏,业务素质偏低。环境预警应急、监察、监测、科技、规划能力薄弱,短时间难以实现根本性改变。基础工作较薄弱、监管能力不足,环境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不健全,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一)健全环境执法监管体系。

(三)加快结构调整步伐。

实施“数字环保”战略。全面加强环境信息基础能力规范化建设,整合现有网络信息平台,建设环保数据中心,开发环境监察、监测、应急、管理等信息化应用系统,全面加强环境信息网络和传输能力建设,实现信息共享。

黄河流域水环境保护工程:主要包括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黄河流域宁夏段干流及一、二级支流、七大主要排水沟综合治理工程及地下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解决流域和区域影响人体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

编制实施宁东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明确重点行业环境保护主要任务,强化区域环境风险防控。推动入园企业清洁生产、节能减排,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进一步推进燃煤电厂脱硫脱硝,削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重点解决工业固体废物、高盐废水污染问题。高度重视煤矿采空区的生态治理、恢复。到2015年,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2%以上,中水回用率达到90%以上,矿井水回用率达到90%以上,综合脱硝、脱硫效率分别达到70%和90%以上。

环境保护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实施环保机构改革,设立了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建立并完善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污染物总量减排体系,修订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建成了自治区环境预警应急中心、自治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和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

”环保举报热线,卫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自治区及各市县均设立“12369对全区110家国控、45家区控重点企业实施了在线监控。环保机构、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全区环保系统人员编制达到963人,比“十五”末增加了39%。环境监管能力明显提高,环境监察、监测、辐射、信息等标准化建设稳步推进。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三)构建环境风险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

提高核与辐射污染应急能力。完善全区辐射环境监测网建设,增设石嘴山市、吴忠市辐射环境自动监测子站,健全全区辐射环境监测网络体系,提升自治区辐射

监测实验室分析能力。启动并实施重点辐射源在线监控设施建设,对全区在用放射源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对跨区域流动作业源进行GPS实时跟踪管理。

加强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开展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环境隐患排查,把环境风险评估作为危险化学品项目评估的重要内容,提高化学品生产项目的环境准入条件和建设标准,科学确定并落实化学品建设项目环境安全防护距离,对重点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完善并落实危险化学品排放、转移登记和运输过程中的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化工园区环境管理,禁止在环境敏感区域新建或扩建危险化学品项目。加强老化工集中区的升级改造,现有化工园区外的企业应逐步搬迁入园。重点加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等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及处置设施,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废弃危险化学品暂存库建设和处理处置能力建设。建立化学品环境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和全过程行政问责制。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2013年年底前,完成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严格控制现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调整,禁止一二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一切排污行为和对饮用水水源地有影响的旅游及畜禽、水产养殖等活动。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和规范化建设,依法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和排污口。开展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加强自治区及五市环保部门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指标监测分析能力建设,建立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和饮水水质公告制度,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预警。到2015年,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常规监测因子水质达标率和保护率分别达到95%和100%。

应急预警能力建设:加强全区应急预警体系建设,提高自治区环境应急预警监测能力,完善5个地级市及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环境应急预警监测能力。加强自治区核安全与辐射污染事故应急响应指挥平台建设。

在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政策、规划的研究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环境容量,坚持环境优先。严格环境准入,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作为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对未取得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不得备案、核准和审批,进一步强化“规划环评”、“区域限批”、“行业限批”政策措施。建立新建项目与污染减排、淘汰落后产能相衔接的审批机制,落实“等量淘汰(置换)”或“减量淘汰(置换)”制度。严格排污许可证制度,把总量控制要求分解落实到各污染源,30米塔吊闹市倒塌致多家商铺受损2人轻伤-中新网。

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主要包括环境监测、监察、辐射、预警和应急能力标准化工程,地表水自动监控体系、城市及工业园区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工程,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预警应急及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工程、监控系统平台、信息发布体系建设,完善人才工程、环境宣教、环境信息、环境科技和基础调查等工程,建立健全区市县三级环境监管体系。

(四)保护贺兰山东麓葡萄种植基地生态环境。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四)建立数字环保体系。

(三)加强评估考核。

从自治区层面看,一是“十二五”期间,我区明确提出了“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建设和谐富裕新宁夏”的宏伟目标,为推进环境保护指明了方向,营造了氛围,提出了要求。二是随着全区经济综合实力的不断增长,支持发展和改善民生的能力将显著增强,为我区采取更加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开展更大规模的生态保护和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政策基础和经济保障。

强化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建立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管理机制,制定重点生态功能区管理办法。结合重大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坚持保护优先与自然修复为主,以荒漠化防治和水土保持为重点,着力推进生态脆弱区综合治理,构建六盘山水源涵养和水土流失防治生态屏障、贺兰山防风防沙生态屏障、中部干旱带和宁夏平原绿洲生态带为骨架的“两屏两带”生态安全战略格局。北部引黄灌区以农田、湿地和城市生态系统建设为核心,重点完善农田林网、湿地保护和贺兰山东麓防护林体系;中部干旱带以防沙治沙为核心,继续实施封山禁牧和退牧还草,恢复退化草场植被,建设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南部山区以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为核心,巩固、提升封山育林和退耕还林成果。

环保基础调查研究工作深入开展。完成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共调查污染源48733个,摸清了主要污染物产生、处理和排放情况,掌握了有毒有害污染物区域分布情况,建立了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开展了饮用水水源地、土壤污染状况、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固体废物、自然保护区调查评估等工作,为实施环境管理奠定了扎实基础。

1.以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为重点,减少水污染物排放。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是实施规划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切实履行职责,把规划的目标、任务、措施和重点工程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规划执行情况作为地方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评价、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规划全面实施。

环境质量持续明显改善。全面实施《黄河中上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年)》,黄河干流宁夏段水质逐年改善,连续4年保持?类以上良好水质。城

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好转,2010年国家环保重点城市银川市、石嘴山市环境空气

质量达到二级标准以上的天数分别为332天和321天,分别占总监测天数的91.0%和87.9%,达到“十一五”规划目标。银川市环境空气质量连续5年在西北省会城

市中居首位,成为西北首个、西部第二个成功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省会城市。石嘴山市摘掉了全国十大空气严重污染城市的帽子。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由“较差”跨进“一般”,比2005年提高一个质量类别,改善幅度居全国前列,环境污染加剧的状况基本得到控制。

专栏6:监管能力建设重点项目

2.以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为重点,严格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

(三)强化城市环境噪声管理。

环境保护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加强人才开发培养,全区环境保护人才队伍总量增长41.6%,环境保护系统专业技术人才的比例提高到30%,适应人才发展需要的体制机制初步形成。

(二)开展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削减总量、改善质量、防范风险、提升能力、完善机制为抓手,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宁夏建设,积极探索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的环境保护新道路,努力开创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相协调的新局面,为建设和谐富裕新宁夏提供环境保障。

拓展农村、生态监测领域。在重点集镇、生态移民区开展饮用水和空气质量监测,发布监测信息。推动卫星遥感和地面监测相结合的生态环境监测,在中部干旱带、南部山区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建设特色生态监测站。

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程:包括建立区域空气质量评价体系,控制区域复合型大气污染;火电、钢铁、有色、石化、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控;臭氧、细颗粒物(PM2.5)等污染物监测能力建设;光化学烟雾污染预警系统建设;城市创模工程;机动车尾气控制工程;工业烟气粉尘治理工程;道路扬尘治理工程等。

(五)强化宁南区域中心城市和大县城生态环境保护。

到2015年,全区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排放总量分别比

41.8万吨,分别减少3.6%、4.9%。 2010年的38.3万吨、

十、保障措施

优化和完善水、气等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优化点位布局,完善空气、水质自动站建设,重点增加黄河跨市断面、黄河支流、排水沟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重点县(市)、工业园区空气自动监测设备。扩大环境监测指标与范围,提高对细颗粒物(PM2.5)、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温室气体、挥发性有机污染物、臭氧等污染物的环境监测能力。建成我区细颗粒物(PM2.5)等污染物空气自动监测网,推进自治区级和重点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分析能力建设,加强地下水、土壤、重金属及汽车尾气监测能力建设。

加强农村工业污染防治。加快淘汰污染严重和落后的生产项目、工艺、设备。严格农村工业项目环境准入,严防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工业向农村转移。优化农村工业结构和布局,鼓励发展无污染、少污染、具有一定科技含量的产业。引导分散的农村工业企业向工业园区集聚,实施集中治污。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对居民健康和农业生产产生严重影响的工业园区的环境治理。开展历史遗留工矿污染源调查,加强综合整治和监管,消除工矿污染对村庄水环境、居住区、农田等的影响。

(四)推进农村环境保护。

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鼓励发展能耗低、排放少、清洁生产水平先进的产业,鼓励企业加快技术升级改造。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严格产业政策,大幅降低造纸、化工、淀粉、火电、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等行业污染负荷,坚决淘汰能耗高、污染重、难治理的企业自备纯凝气火电机组和5000吨以下淀粉生产企业。2015年以前,淘汰

造纸落后产能8万吨;关闭3家10台61?4万千瓦小发电机组;分别淘汰钢铁、建材、有色金属行业落后产能56.1万吨、170.8万吨、28.8万吨。

畜禽养殖污染减排重点项目: 531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实施污染防治工程,20处畜禽污水回田灌溉工程。

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区内,原则上只建设与葡萄及葡萄酒产业有关的项目,且须符合环境保护、土地利用等相关政策。严禁在保护区及其周边5公里范围内,开工建设石油、化工、建材、制药、采矿等对保护区土壤、水体、大气造成污染,对葡萄产业发展造成影响的项目。对贺兰山东麓葡萄种植基地范围内现有企业进行排查,关停、搬迁影响葡萄种植的小型污染企业,监督大型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在治理达标的基础上,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工艺,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基地内葡萄酿酒企业、酒庄污染治理水平,加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加强生态文化体系建设。以建成宁夏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为目标,努力建设布局合理、重点突出、结构稳定的生态林业体系、特色鲜明、效益突出的林业产业体系和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富有感染力的生态文化体系。在南部山区构建大六盘水源涵养林生态体系和黄土丘陵区水保林生态体系;在中部干旱带构建防风固沙林体系;在引黄灌区建设高标准平原绿化体系;在城镇构建集绿化美化、休闲娱乐为一体的城市绿色景观体系。到2015年,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15%,使我区森林面积稳步增长,生态状况进一步改善。

(二)创新环境政策机制。

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水平。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和管理。城市周边村镇的污水应纳入城市污水收集管网统一处理,居住分散、经济条件较差村庄的生活污水可采取低成本、分散式处理方式。因地制宜开展农村

生活垃圾处理,逐步推进县域垃圾处理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积极推广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运输、县(乡)处理的方式,对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的地区,采取就地分拣、综合利用、就地处理的治理方式。重点抓好全区35万生态移民安置区的垃圾处理和综合利用,防止新污染的产生。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2012年年底前,各城市完成声环境功能区的划定和调整工作,不断扩大噪声达标功能区面积。建立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分工联动工作机制,制定并落实噪声不达标区改善计划。强化施工噪声污染防治,鼓励使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工艺,严格施工噪声排放申报管理,实施城市夜间施工审批和环保公告制度,依法限定施工作业时间,严肃查处施工噪声超标行为。推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严格控制加工、维修、餐饮、娱乐、健身、超市及其他商业服务业噪声污染。深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加大对敏感区内噪声排放超标污染源的关停力度,到2015年年底前实现敏感区内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达标。建设宁静社区、宁静城市、宁静乡村。

(三)加强环境法制建设。

工业企业化学需氧量减排重点项目:宁夏科进峡光有限公司、宁夏宇华纸业有限公司、宁夏昊盛纸业有限公司、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冶美利浆纸有限公司造纸废水深度治理项目,宁夏三喜科技有限公司和宁夏富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固原农业科技发展公司废水治理项目等。

加大自然保护区和重要湿地的保护和建设力度,加强生态恢复,积极开展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工作,增强自然保护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和生物多样性等功能,维持自然生态系统及其服务功能基本稳定。对自然保护区和重要湿地依法实施强制性保护,维护自然生态的原真性、完整性。

优化经济结构作用不断加强。组织开展了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等10个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工作,积极优化全区产业结构和工业布局。建立重大项目推进联系机制,

深化项目环评,对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开辟了“绿色通道”,有力地促进了重点项目建设。提高准入门槛,严格控制铁合金、电石、碳化硅等高耗能产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大力优化区域经济结构,适时调整沙坡

头、贺兰山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和范围,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重点项目:银川市第一污水处理厂、银川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等;石嘴山市第一污水处理厂、石嘴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等;吴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和青铜峡市污水处理厂;固原市污水处理厂;中卫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和中宁县污水处理厂。

加强资源开发生态环境监管。落实旅游、矿山等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监管法规,加强公路、铁路、输油(气)管道等大型工程建设的生态环境监管。落实生态功能区划,发挥生态功能区划对资源开发的引导作用。加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石嘴山等重点资源开发区的动态监测,抓紧矿山环境的综合整治,完善矿山生态补偿机制。大力开展生态环境监察,规范企业资源开发建设与运营活动。

开展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全面形成与辐射安全监管相适应的辐射环境监测能力,增加5个地级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的环境空气γ自动监测、电磁辐射自动监测和总α、β自动监测点位;推进环境空气、水环境、土壤、生物放射性水平及电磁辐射监测能力建设。

(一)提升沿黄经济区生态环境质量。

完善环境宣传教育体系,落实全民环境教育计划,培育壮大环境保护志愿者队伍,引导和支持公众及社会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活动。加强面向不同社会群体的环境宣传教育和培训,积极开展环境友好学校、环境友好社区、环境友好企业创建工作,进一步增强公民的环境意识和环境责任感。完善新闻发布和重大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环境保护举报制度,广泛实行信息公开,加强环境保护的社会监

督。推进城镇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重点城市饮用水水质、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建立涉及有毒有害物质排放企业环境信息强制披露制度,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加强企业社会责任感的教育和宣传,提高企业履行环境责任的意识。加强环境标志认证,倡导绿色消费。

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按照将宁夏作为一个大城市进行规划建设的理念,构筑区域同城化、一体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体系,优化城市环境空气监测点位,建立各市县之间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考核机制,统一规划、统一监测、统一监管、统一评估。以沿黄经济区工业园区为重点区域,以火电、钢铁、有色、石化、水泥、化工等行业为重点行业,以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作为全防全控重点污染物,优化园区工业布局,强化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行业特征污染物,开展大气复合污染综合防治,实施重点污染物防治工程、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机动车污染防治工程,努力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到2015年,地市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以上的天数比例达到80%以上。

建立和完善污染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着力提高污染物减排监测预警、执法监督和环境管理能力,着力提高机动车和农业源减排监管能力。

持续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加大执法力度,着重解决城市建设过程中的建筑施工扬尘、餐饮业油烟、机动车尾气污染等问题,降低城市居民环境污染投诉率。适时开展细颗粒物(PM2.5)的环境监测工作。实施城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拆除燃煤小锅炉,积极发展城市集中供热,大力推行清洁能源。重点加强建筑施工、煤场及道路运输扬尘的环境管理,通过在场地设置围挡、洒水、遮盖或喷洒覆盖剂,车辆遮盖篷布、出工地冲洗等方式减少扬尘污染。实施机动车定期环保检验及合格标志管理,积极推进汽车“以旧换新”,按期淘汰“黄标车”,大力发展绿色交通。切实解决固原市、中卫市的可吸入颗粒物和石嘴山市二氧化硫污染问题,不断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一)指导思想。

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全面完成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辐射环境监督站、5个地级市及重点县(市)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优先推进基层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建设。

(二)加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环境风险防控。

严格执行产业和项目准入条件,进一步明确产业发展导向。对污染物排放超总量或未完成减排任务的,实行“区域限批”、“流域限批”、“企业限批”。积极研究出台宁夏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产业准入、淘汰标准以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标准,不断提高项目的环境准入门槛。鼓励企业实施ISO14000环

境管理体系认证,对实施清洁生产和削减污染物排放的技术改造项目,加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扶持力度。

建设环境事故应急指挥及支援保障体系。完善自治区级环境应急指挥中心,建立5个地级市及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应急指挥分中心,制定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设污染源信息、专家支持和通讯指挥等系统,配备各种指挥装备、应急车辆、通讯、取证和防护设备。提高污染损害评估能力。

提高并严格执行造纸、化工、化肥、冶金、建材、有色、农副产品加工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倒逼重点行业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严格控制新建造纸、印染、农药、钢铁、水泥等项目,新建项目按照最严格的环保要求建设治污设施。新建燃煤机组要配套建设高效脱硫脱硝设施;新建新型干法水泥窑全部采取低氮燃烧技术并同步建设烟气脱硝设施;新建的钢铁烧结机、石油石化设备、有色冶炼设备、炼焦炉、燃煤锅炉等重点污染源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设施。

到2015年,城乡环境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显著增强,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环境友好型宁夏建设初见成效。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最新)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关于坚决打好 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加快解决我省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的环境问题,根据生态环境部和水利部《关于印发〈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环环监〔X〕2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以加强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为目标;以着力解决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不清、边界不明、规范化建设不达标、环境风险隐患较大、违法问题多见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利用两年时间,通过定期调度、预警通报、信息公开、整改销号等措施,认真梳理我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影响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完成县级及以上城市(包括县级人民政府驻地所在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立、治”三项重点任务,努力实现“保”的目标。 二、工作步骤 (一)全面摸底排查。对全省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逐一核实水源地基本信息,查X源地

保护区划定、边界设立、规范化建设、违法环境问题等情况,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要及时上报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并在政府门户网及媒体进行公开(问题清单见附件1)。 (二)实施清理整治。根据排查出的问题,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一源一策、积极稳妥”的原则,制定专项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措施、任务分工、时间节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于X年7月底前,报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按照整改方案,积极稳妥解决存在的环境问题,如期完成各项整改任务,各市(州)政府每月20日前向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报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并向社会公开。 (三)逐一核查销号。各市(州)、县(市、区、行委)政府要建立问题清单整改销号制度,整改完成一个,销号一个,整改销号情况及时报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备案。各市(州)政府负责组织现场核查和销号,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适时组织现场抽查。各市(州)政府负责总结本辖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开展情况,X年11月底前,向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上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工作总结;X年10月底前,上报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报告。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负责起草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报告,经省政府审定后,按期上报生态环境部和水利部。 三、主要任务

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

天等县东平水厂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扩大初步设计报告 广西南宁星泽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2015年8月

编制单位:广西南宁星泽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项目名称:天等县东平水厂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 设计证号:水利行业丙级A245004385 项目负责人: 核定:周绘新 审查:耿伟 校核:唐琼翠 设计(编写):

目录 1 基本情况 0 1.1项目所在地理位置和所在水功能区 0 1.2水源地概况及保护区划定 (1) 1.3项目区土壤、植被、地质、气象概况 (1) 1.4河流及水文 (2) 1.5项目区社会经济情况 (3) 1.6水源地存在的主要问题 (3) 2 工程建设目标、总体布局及规模 (4) 2.1工程建设目标 (4) 2.2总体布局及规模 (4) 3 工程设计 (5) 3.1设计原则 (5) 3.2设计标准 (5) 3.3输水构筑物设计 (6) 4 施工组织设计及分年度投资计划 (7) 4.1施工管理机构 (7) 4.2施工组织安排 (7) 4.3技术保障及质量保障措施 (9) 4.4分年度投资计划 (10) 5 投资概算 (11) 5.1编制依据 (11) 5.2编制方法 (11) 5.3基础单价及费率标准 (12) 5.4投资概算 (14) 5.5资金筹措方案 (16) 6 效益分析及评价 (17) 6.1经济效益分析 (17) 6.2社会效益分析 (17) 6.3综合评价 (17) 7 工程管理 (19)

7.1工程建设管理 (19) 7.2工程运行管理 (19) 附图: 1、项目区地理位置图(东平-初设-水工-01); 2、排水沟、挡土墙、进厂道路断面图(东平-初设-水工-02); 3、警示牌设计图(东平-初设-水工-03); 附表:天等县东平水厂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预算表

饮用水水源地如何保护

饮用水水源地如何保护 水源地如何界定和分类 概念:饮用水水源地一般是指提供城乡居民生活及公共服 务用水(如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学校、餐饮业、旅游业等用水)取水工程的水源地域,包括河流、湖泊、水库、地下水等。广义的水源地还包括河流源头地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是指为保证饮用水质量对水源区采取的法律与技术措施。 分类:根据供水的水体类型,可分为地表水水源地和地下水水源地;以供水人口数为分界线,分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供水人口一般在1000人以下)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供水人口一般大于1000人)。 我国实行怎样的保护制度 我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等规定,国家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是国家为保护水源洁净而划定的加以特殊保护、防止污染和破坏的一定区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可分为地表水源保护区和地下水源保护区。 等级划分:根据水源地环境特征和水源地的重要性,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也可在二级保护区范围外设置准保护区。地下水水源保护区是指地下水水源地的地表分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也可在二级保护区范围外设置准保护区,准保护区范围为地下水水源的补给、径流区。 水质标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要求,

一级保护区的水质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并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二级保护区的水质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应保证一级保护区的水质能满足规定的标准。准保护区的水质标准应保证二级保护区的水质能满足规定的标准。 警示要求:《水污染防治法》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 特殊规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规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范围包括向城市自来水厂直接提供水源的地表水(河流、湖泊、水库)、地下水的取水水域和密切相关的陆域,以及海水淡化厂取海水的海域。跨地区的河流、湖泊、水库、输水渠道的饮用水水源地,应上下游兼顾、共同协调,制定出入境的水质和水量要求,其保护区的划分应与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相协调。 政策措施: 有哪些保护规定 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 除了《水污染防治法》第56~63条对饮用水水源保护进行了规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作出了更为详细的规定。 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要求,饮用水地表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禁止一切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的活动以及破坏水源林、护岸林、与水源保护相关植被

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措施

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措施 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1我国饮用水水源环境现状及存在问题 自人类进入工业时代以来,轻、重工业发展迅速,由于“重规划,轻保护”,在发展过程中忽视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众多工业废弃物、工业废水的随意排放丢弃,以及生活垃圾泛滥,农业污染严重等众多因素都加剧了我国许多地区的优质水源地的严重破坏。同时,饮用水检测严重不达标,水源地环境污染严重问题十分严峻,民众的健康得不到保障,从侧面反映了一些地区政府以及环境保护相关单位在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在监督、治理上的职责缺失。诚然,监管部门在保护饮用水水源环境中扮演至关重要的角色,但是仅依靠监管部门也是远远不够的,工业企业的环保意识也应该加强。由于很多工业企业家教育程度低,缺乏环保意识,只看重眼前的利益,忽视了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由此可见,我国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现状不容乐观。所以,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的加强,需要管理部门与企业家双管齐下,共同改进,才能保证人们拥有无污染,无公害的干净的饮用水。

1.1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不完善 据悉,由于目前饮用水水源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健全,管理机制也处于萌芽阶段,所以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相关部门主管真正意义上严格遵循我国现阶段制定的有关饮用水水源环境的保护制度去管理相关工业企业,限制污染物排放到水源地的先例少之又少。而且,部分相关单位没有树立饮用水水资源地环境保护的可持续发展意识,因而对部分工业企业的污染物排放也没有制定出相关的惩罚机制,更不用说污染物达标排放等解决措施,从而使工业污染处于无人监管的放任阶段。我国是一个法治型社会,法律制度不完善,法律约束力不够,会使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破坏一发不可收拾,造成更加不可收拾的后果。如果只是为了一味追求经济利益而不重视饮用水水资源地环境保护,人们必然自食其果。因此,完善法律法规制度刻不容缓。 1.2水源地环境监测系统尚未建立 对于我国经济不发达地区,当前水源地环境检测以及环保知识的普及力度还是远远不够的。这些地区的人不仅缺乏环保理念,更加缺少资金投入,设备投入来建立起正规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测系统以及招引进相关专业知识人才,来使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检测

水源保护地郑州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郑州市城市集中式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饮水安全问题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大问题,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涉及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又涉及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国家发展水平和质量的一个重要标志。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明确提出“以饮水安全和重点流域治理为重点,加强水污染防治。要科学划定和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建设好城市备用水源,解决好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坚决取缔水源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严防养殖业污染水源,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郑州市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45号)要求,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和水源地可持续开发利用,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开展〈全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环发〔2006〕67号)和河南省环境保护局下发的《关于组织编制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的函》(豫环函〔2006〕94号)的文件要求,在市政府统一安排下,成立了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的《郑州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布置、安排了该项工作,强调了该工作的政府目标和责任。市发展改革委、环保局、水利局、市政管理执法局、环境保护科研所等单位抽调业务素质高、技术能力强的工作人员成立了《规划》编制工作课题组;对各委、局、区、县具体从事该项工作的技术干部进行专项技术培训,开展了郑州市饮用水水源地城市经济基础情况、环境质量状况、污染源分布状况、生态及管理状况调查;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与核定;并编制、完成了《规划》。 《规划》在充分分析郑州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现状的基础上,结合郑州市区城市总体规划,重新划分与核定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制定了相应的规划措施,近期(2010年)基本解决郑州市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问题,水源地水质基本达到饮用水水源的标准;在远期(2020年)全面解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问题,满足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对饮用水安全的要求。 通过制定《规划》,加强水源保护,促进水源涵养,推进城市水污染防治,加大节水力度,为防治饮用水源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饮水安全奠定基础;同时,完善水源地安全防护体系和监测系统,制定防止水

项目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图文.

第四章项目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 4.1饮用水源地分布情况 项目区内村民饮用水主要为井水和自来水,基本上每户1个水井,大部分村民通过泵提升至屋顶水箱,或加压进加压水箱,实现压力供水,少数村民通过手摇提升井水。 据此,项目区内集中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对象为xxxx ,其中xx 也为xx 县城饮用水源,示范区位于县城上游。分散饮用水源地保护对象项目区域内地下水。 4.2饮用水源地保护措施 (1 完善水源保护制度,加强水源地监管 完善地方法规标准体系,建立水源地保护和执法监督力度。建立水源地管理机构,可由乡镇水务站、农村水管员开展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环境执法与监督体系,加大执法力度。一级、二级水源地保护区禁止新批畜禽养殖申请,对已存在的畜禽养殖达不到零排放的限期停产。已有的规模化养殖场必须采取零排污工程技术,对于养殖散户位于连片整治排污收集受益范围内的进行集中收集处理,对于受益范围外的散户考虑采用生态补偿的措施,禁止畜禽养殖废物的排放进入饮用水源中。 建立健全引用水安全保障体系和应急机制,在特殊情况下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或城乡供水联合调度方案。 地表水水源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水源保护区内不应从事捕捞、网箱养鱼、放鸭、停靠船只、洗涤和游泳等可能污染水源的任何活动,并应设置明显的范围标志和禁止事项的告示牌。

②水源保护区内不应排入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其沿岸防护范围内,不应堆放废渣、垃圾,不应设立有毒、有害物品仓库及堆栈。不得从事放牧等可能污染该段水域水质的活动。 ③水源保护区内不得新增排污口,现有排污口应结合村庄排水设施整治予以取缔。 ④输水渠道和用作预沉池(或调蓄池的天然池塘,防护措施与上述要求相同。 地下饮用水水源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水源井的影响半径范围内,不应开凿其他生产用水井。保护区内不能使用生活污水灌溉和施用持久性或剧毒性农药,不应修建渗水性厕所、污废水渗水坑、堆放废渣、垃圾,不得从事破坏深层土层活动。 ②雨季应及时对周围半径50米范围内修建隔离带,防止浅层地表污水渗透进入水井。 ③渗渠、大口井等受地表水影响的地下水源,防护措施应遵照地表水水源保护要求执行。 (2 加强污染综合防治,开展流域综合整治 以小流域为单元,强化水源地、涵养区以及山区丘陵等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与建设,构筑生态修复、生态治理、生态保护三道防线,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实现污水、垃圾、厕所、河道、环境5项同步治理。 加强农村污水治理,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优先考虑再生水回用于农业灌溉。教育和引导农民科学使用化肥农药,鼓励农民采用物理方法进行病虫害的防治,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 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废水废物处理,推进乡村工业结构调整,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加快污染治理和工业企业调整搬迁,优化产业结构。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01004 64页简介:1.1项目名称 1.2项目主管单位 1.3项目负责人 1.4项目承办单位 1.5项目法人 1.6项目建设地点 1.7项目建设时间 1.8项目类型 2.1编制依据 2.2编制原则 2.3编制范围 3.1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3.2主要环境问题 4.1项目实施背景 4.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5 项目建设内容 5.1水源保护地划分及保护地范围 5.2水源地保护措施 5.3项目建设内容 6.1工程设计年限 6.2工程设计内容 6.3水源保护地划分 6.4面源污染源拆除工程 6.5截污清淤工程 6.6隔离工程 6.7监测管理 6.8工程数量表 7.1劳动安全生产内容 7.2卫生要求 7.3劳动安全 7.4劳动保护 7.5安全卫生 8.1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8.2水源保护地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8.3环境保护措施 8.4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 8.5环境保护投资 9.1实施组织机构与分工 9.2计划主要履行单位 9.3设计、施工及安装 9.4项目实施计划表 11.1组织管理 11.2财务管理

11.3工程管理 11.4技术管理 12.1经济效益分析 12.2社会效益分析 12.3环境效益分析 1.1法律法规 (1)一级保护地 (2)二级保护地 5.2水源保护措施 1)一类区Ⅱ时段,即烟尘排放浓度为80mg/m3、SO2排放浓度为900mg/m3。 一、面源污染源拆除工程 1、拆除居民房屋 2、仓房 3、简易厕所 4、畜禽舍 32 5、柴草垛 3 6、拆除排污管线及排污口 二、截污工程 1、生活污水截污工程 2、生活垃圾清运工程 3、畜禽养殖厂残留粪便清除工程 3 4、青一干清淤工程 6.3.1划分的基本原则 6.3.2水源保护水质要求 93)中的Ⅲ类标准《标准》GB5749-2006)。兴东群大马河组(Pt1d):主要分布在萝北县的嘟噜河、鸭蛋河流域,岩性中下部以变粒岩为主夹大理岩和少量片岩,上部由变粒岩和混合岩组成,总厚度大于3470。 (2)含水岩组富水性 7.17.38,为弱碱性水。 1)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水 (4)地下水位动态 13.5米左右,观测工作始于2009年1月5日,截止于2009年12月15日。根据观测资料,对地下水位动态分析如下: 1)松散岩类孔隙水水位动态 2.8米;11~12月份,地下水接受的补给量逐渐减少,小于排泄量,造成水位持续下降 图2 松散岩类孔隙水水位态曲线图 (5)水化学特征 4.524 5.42毫克/升,Na+含量5.52 6.49毫克/升,Ca+含量为30.13100.5毫克/升,水化学类型为HCO3--Ca型,PH值为 7.107.38,总硬度为27毫克/升,为弱碱性 724.60毫克/升,其中二价铁离子含量较高,在0.684.46毫克/升,是影响水质的主要因素,高铁含量对农作物尤其是水稻影响最大。 6.3.4水源保护地划分方法

乔官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实施方案 (采购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实施单位: 编制单位: 项目地点: 二、整治范围及问题 1. 整治范围 整治范围主要集中在()村庄区域,对集中产生的问题进行针对性的解决。 2. 水毁问题 (1)()村庄区域还处于开放状态,按照规定划定保护区域后,简单设立了各保护区标志标牌。龙丹河流域拦河坝缺少,导致出水散排,进入周边流域,水流得不到有效控制,导致河流治理麻烦。 (2)河道得不到有效及时的治理,河道周边脏乱差,直接影响了龙丹河流域水质问题。 (3)居民生活垃圾配套处理设施的不完善,造成进入垃圾池的垃圾收运转运不及时;村民习惯于将少量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其余大部分生活垃圾任意倾倒在房前屋后、路边、山坳河沟处,农田,农业生产中的农药化肥未经处理直接进入河流,造成水质恶化。

三、预期整治目标与技术路线 1. 整治目标 加快解决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巩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成果,全面推进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完成我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的环境问题,消除环境风险隐患,提高我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保障 2. 整治技术措施 规划以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基础情况调查为基础,评价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情况;制定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方案,制定相关制度措施,同时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污染环境等问题各方面的研究,为各级规划实施提供技术支撑。 四、整治内容及措施 1.整治内容 溎河路修复、姜家坊子村至老庄村路修复、姜家坊子至山秦村沿河公路修复、曹西楼村小桥修复、三官庙村至老庄村涵洞修复、溎河路涵洞修复、南水北调干渠修复12米、孤山水库溢洪道下游受损1处10米、刘双泉水库2处35米。 2.整治措施 (1)建设拦河坝,及时有效对水源地进行保护; (2)对脏乱河道进行治理,清理河道垃圾等影响水质的杂物,从根本上解

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指南

附件: 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指南 (试行) 二○一○年九月 — i —

目次 1 总则 (1) 1.1 适用范围 (1)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1.3 术语和定义 (1) 2 水源地选址和建设 (3) 2.1 水源地的基本类型和特点 (3) 2.3 水源地的建设 (5) 2.4 水源地的环境要求 (6) 3 水源地污染防治 (6) 3.1 生活污水防治 (6) 3.2 固体废物防

治 (8) 3.3 农药污染防治 (9) 3.4 化肥污染防治 (10) 3.5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11) 3.6 工业污染防治 (12) 3.7 其他污染防治 (12) 4 藻类水华控制和地下水污染修复 (13) 4.1 藻类水华控制 (13) 4.2 地下水污染修复 (14) 5 水源地环境管理 (17) 5.1 完善环境管理机制 (17) 5.2 开展环境信息调查和风险源排

查 (17) 5.3 加强环境应急管理 (18) 5.4 保障水质安全 (20) 5.5 加强公众参与 (20) 附录 A 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主要污染防治技术表 (22) 附录 B 本指南用词说明 (26) — ii —

1 总则 1.1 适用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选址、建设、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等要求。 本指南适用于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包括现用、备用和规划水源地)的环境保护工作。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指南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GB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T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1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HJ/T 81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GB18596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HJ/T433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 HJ/T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GB50445 村庄整治技术规范 GB7959 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 1.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模板) 一、水源地概况 ***水库位于***,距县城中心约1公里,属地表水,湖库型水源,为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库建成后,服务人口约2万人,日均供水量1.2万立方米/天。 二、划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三)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 (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五)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 (六)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七)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GJ3020-1993) *** 三、划分方案 ***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为一级、二级保护区,总面积10.32平方公里,其中一、二级保护区面积分别为1.18平方公里和9.14平方公里。取水点位于***,地理坐标为东经107°1′19.58″,北纬27°48′44.04″。 一级保护区(编号:X-Ⅰ) 以取水口处北侧500米101号点为起点,往东北沿山脊一线至102号点,往东南沿道路经103号点至漆树沟北104号点, 往西南至105号点,往南经

105、106、107号点至1245米高程山108号点,转西经大官山至大形地109号点,往北经***水库大坝与101号点闭合。总面积约1.18平方公里。 二级保护区(编号:X-Ⅱ) 以***水库大坝北约700米201号点为起点,往东北沿山脊线至大垭口东202号点,往东至1300.5米高程山203号点,往东北沿集雨范围至坪子头204号点,往东南沿山脊线抵1613.5米高程山205号点,往南至马家田206号点,转西沿集雨范围线至王家大坡207号点,往南至羊角老208号点,往西经郭家大坡沿集雨线至大形地209号点,往北沿铁路东至201号点闭合。总面积约9.14平方公里。 保护区拐点及界限详见附表和附图。 四、拐点坐标

严格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措施

严格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措施 建立和完善生态与农村环境执法监管体系。加强农村环境监管,有条件的行政村配备环保员,将秸秆焚烧、畜禽养殖等环境问题纳入日常监管范围。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湖泊湿地、饮用水水源地等特定功能区的环境执法监管。 专栏3: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重点项目 推进农村畜禽养殖污染减排。调整优化养殖场布局,鼓励适度集中、规模化发展。积极推广生态养殖、生物发酵床、垫草垫料等养殖方式减排,配套建设完善的固体废物和污水集中或分散式处理设施,推行清洁养殖。规模化畜禽以上,实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大养殖场配套建设无害化处理设施率达到50% 力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防治化肥和土壤有机质流失。 (一)强化工程减排措施。 五、加强环境综合治理 ——统筹兼顾,优化发展。统筹川区和山区、工业和农业、城市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坚持清洁发展、绿色发展、促进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一)实施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 二是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难度增加。黄河支流清水河、茹河个别监测断面为劣?类水质,除四二干沟外,纳入监测范围的其他6大主要排水沟入黄断面水质仍为劣?类,由于环境容量小,改善难度很大。全区环境空气质量仍不稳定,固原市、中卫市的可吸入颗粒物及石嘴山市的二氧化硫等污染因子仍超过国家二级标准。固体废物产生量快速增长,安全处置和综合利用率较低。农村环境管理体制机制薄弱,农村、农业面源污染引发的环境问题依然突出。

实施环境保护“13568”战略:“1”是指围绕一个目标,即:推进环境友好型宁夏建设;“3”是指明确三个重点,即:调结构、惠民生、促发展;“5”是指突出五项任务,即:削减总量、改善质量、防范风险、提升能力、完善机 制;“6”是统筹六大区域,即:沿黄经济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农产品主产区、贺兰山东麓葡萄种植基地、中南部山区中心城市和大县城分布区、自然保护区和重要湿地保护区;“8”是指实施八项重点工程,即: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程、黄河流域水环境保护工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程、重金属污染防治工程、资源综合利用及工业固废处置工程、农村环境整治工程、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严格控制重点行业二氧化硫排放。电力行业二氧化硫减排突出抓结构调整与脱硫设施的稳定运行,现役燃煤机组必须全部安装脱硫设施,全部取消脱硫设施烟气旁路,综合脱硫效率稳定达到90%以上;自备电厂、钢铁烧结机、球团设备及石化催化裂化装置全面实施烟气脱硫改造;加强集中供热,对20蒸吨以上锅炉安装脱硫设施,加快工业锅炉结构升级。 环境保护科技项目建设:宁东能源化工基地高盐度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煤化工废水无害化生物治理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环境容量测算方法及总量控制关键技术研究;宁夏重点工业行业风险源安全生产与环境风险综合防控体系研究;宁夏典型地区饮用水安全保障及关键支撑技术研究;固体废物物质流特征与污染控制技术研究。 农村环境整治工程:主要包括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和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示范工程,农村清洁能源和生态环境建设工程。重点在沿黄区域、生态移民区、南部山区黄河支流区三个示范区整治连片村庄1600个,使2/3以上的农民受益。

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文件 冀环控【2008】98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 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环保局: 近一个时期以来,我国一些地方连续出现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事故,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为切实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管理,严防污染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落实省政府批准的《河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8-2010年)》提出的目标,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的实施方案,明确每一项任务的工作要求、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警示标志。各市要在对本辖区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区有关情况调查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在不同位置设置相应种类和内容的饮用水保护区标志。并于 2009年6月底前完成。 二、建立健全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状况的报告和信息公开制度。我省列入国家环保重点的城市,要按照环保部要求每年对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进行一次水质全分析,分析评估结果报环保部同意后向全社会公布;其他设区市环保部门每年要向当地政府报告辖区内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结果,经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切实让群众喝上干净的水。 三、认真做好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废水污染源清理工作。严厉打击水源保护区内一切威胁水质安全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公开曝光查处结果。各市根据《河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划分》规定,对本地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的现有污染源进行彻底调查。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要求,对一级保护区内现有的与供水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尤其是工业、养殖、旅游等项目,提请当地政府责令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方案(1)

第一节设计原则 本项目方案设计的原则为: 1、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政策,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范及标准。满足《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项目建设与投资指南》的规定要求。 2、提高全民意识、警示及保护地下水,充分发挥建设项目的社会、环境和经济效益。 3、根据实际需求设计警示牌上的图形和文字。 4、根据现场情况设计绿化形式及植株选择。 第二节设计范围 本项目的内容包括: (1)设计内容包括:界标、警示牌图形文字;隔离栅布设;绿化。 (2)界标、警示牌的制作安装;隔离栅的采购、安装;绿化所需种植地整理、种植、浇水等。 第三节设计依据 本项目方案设计采用的主要规范及标准有: 1.《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项目建设与投资指南》 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 (HJ/T433-2008) 3.《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环境保护指南(试行)》 4.《饮用水水源地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 (HJ/T433-2008) 5.《饮用水水源保护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HJ/T338-2007) 6.《农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政策》 (HJ588-2010) 第四节项目概况 在饮用水水源区域做好防护措施,设立界标、交通警示牌和宣传牌,采用隔离栅来进行物理防护,对水源地周边进行合理绿化,建立植被绿化,利用植物的吸附和分解作用,拦截农业污染物进入水源,构建植被绿化防护工程。

①隔离栅建设 隔离栅的建设坚持以下原则:根据地形及实际情况,避开较大面积耕地、居住区, 有利于彻底保护水源地的生态及安全,所用材质为PVC浸塑护栏。 ②警示牌设置 在水源地区域显着位置设置警示牌,警示牌注明保护区范围及注意事项。 ③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 界标正面的上方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形标。中下方书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名称,下方为监督管理电话等监督管理方面的信息,监督管理电话一般为当地村居主要负责 人联系电话。 ④植被绿化防护工程 对水源地周围进行植被绿化,改善土壤环境,提高植被蓄水能力,有效防止其他 生物对水源地进行污染和破坏。 辖区内14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建设饮用水水源保护设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内 容清单参照下表: 序号工程项目单位数量备注 1 警示牌个25 2 界标个14 3 隔离栅M 315 4 植被绿化M2800 采购项目分布如下: 序号名称工程项目单位数量 警示牌个 2 1 村 界标个 1 警示牌个 3 2 村 界标个 1 警示牌个 2 3 村 界标个 1 4 村警示牌个 3

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系统保障评估指南设计(试行)

附件2 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 评估指南 (试行) 水利部水资源司 2015年4月

目录 1适用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总则 (2) 4.1评估内容 (2) 4.2评估程序 (2) 5评估指标体系 (4) 6评估指标分值及评估方法 (6) 6.1水量保障 (6) 6.2水质保障 (7) 6.3监控保障 (10) 6.4管理保障 (11) 7评估结果分级 (12)

1 适用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评估的内容、工作程序、指标体系、赋分标准和评估方法。 本指南适用于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的安全保障年度评估,其他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评估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 《地表水资源质量评价技术规程》(SL395-2007) 《水环境监测规范》(SL219-2013) 《地下水监测规范》(SL183-2005) 3 术语和定义 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1)饮用水水源地:提供居民生活及公共服务用水取水工程的水源地域。主要包括河道型、湖库型和地下水型。 (2)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为使水源地能持续满足一定供水保障率的水量和满足一定水质要求而采取的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水量水质监控及相关管理的保障措施的统称。 (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为防止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保证水源地环境质量而划定,并要求加以特殊保护的一定面积的水域和陆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还可以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围划定一定的区域作为准保护区。

(最新版)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建设项目可研报告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项目 水源地保护区清拆与搬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目录 前言 (1) 1 总论 (4) 1.1项目概况 (4) 1.1.1 项目名称 (4) 1.1.2 建设地点 (4) 1.1.3 项目法人 (4) 1.1.4 工程内容 (4) 1.1.5 工程投资 (4) 1.2编制目的 (5) 1.3编制依据与基础资料 (5) 1.4编制原则 (6) 1.5编制范围 (7) 2 城市概况 (8) 2.1城市性质和规模 (8) 2.2自然条件 (9) 2.2.1 地形、地貌 (9) 2.2.2 气象 (10) 2.2.3 水文 (11) 2.2.4 地震 (12) 2.3地质概况 (13) 2.3.1 区域地质概况 (13) 2.3.2水源地地质条件 (14) 2.4供水现状 (17) 2.5地下水水源地概况 (17) 3 项目背景、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20) 3.1项目背景 (20) 3.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22) 4. 项目水资源现状及水量预测 (27) 4.1地表水环境质量 (27) 4.2地下水水资源现状 (27) 4.3水量、水质状况、发展趋势和开采前景 (29) 4.3.1水源地供水水文地质条件 (29) 4.3.2 地下水资源评价 (40) 5水源地环境保护方案 (50) 5.1水源地环境保护思路 (50) 5.2水源地环境保护范围 (50) 5.3水源地保护区的管理制度 (50) 5.4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措施 (51) 5.5地方政府保障措施 (52) 6. 项目影响 (54) 6.1减少项目影响的措施 (54) 6.2项目影响范围 (54) 6.3.1 项目影响 (54) 6.3.2项目永久征收占用集体土地 (55)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办法三篇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办法三篇 篇一: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防治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辖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辖区内所有集中式供水的饮用地表水水源地和地下水水源地(以下简称饮用水水源地)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 第三条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并具体落实。 第四条保护区划分为一、二级保护区,其中:一级保护区:自取水点起,上游5000米至下游200米的水域,河岸两侧纵深各500米的陆域范围,包括范围内所有支流的全部水域及两岸纵深各500米的陆域。二级保护区:自一级保护区上游界起上溯10000米或水源点上游的水域,河岸两侧纵深各1000米的陆域范围,包括范围内所有支流的全部水域及两岸纵深各500米的陆域。 第五条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中,一级保护区的饮用水质必须符合《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水质标准。二级保护区的水质必须符合《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地下水水质必须符合(GB/T14848)Ⅲ类水质标准。 第六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管理实行全面规划,统一管理,分工负责,以防

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以保证饮用水安全为重点,以维护生态环境良性循环为目标,坚持饮用水水源保护与开发并重的原则,实现社会、环境、经济效益的统一。 第七条进入或居住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域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的规定,切实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保护和改善水质。 第八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污染、破坏饮用水水源地的行为,有控告、检举的权利,并有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的义务。 第二章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 第九条已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由水利部门组织设定界碑或界桩。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破坏、擅自改变保护标志和界桩。 第十条在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从事网箱养殖、拦网养殖、投饵养殖、捕捞作业; (二)使用燃油机动船; (三)开山采石、采矿; (四)生产、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 (五)经营向水域排污的餐饮、娱乐业; (六)施用化肥,使用高浓度、高残留农药; (七)建设畜禽养殖场以及敞养、放养畜禽; (八)向水体排放污水; (九)排放生活垃圾,倾倒、堆放、填埋其它固体废物; (十)毁林开荒、烧山开荒、破坏植被和非更新性砍伐水源林、护岸林等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的行为(必须根除森林病虫害及因防火需要的除外);

地下水水源地保护项目实施方案

地下水水源地保护项目实施方案 地下水水源地保护项目实施方案(说明: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直接使用)

目录 第一章总论1 1.1项目概况1 2.2项目编制依据1 1.2.1相关法律法规1 1.2.2相关已经批准实施的规划1 1.2.3技术标准1 1.3项目编制范围2 1.4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污染源状况2 1.4.1生活污水排放量及污染物质量2 1.4.2农田径流污染物流失量3 1.5饮水工程建设与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4 1.5.1饮水安全技术方面的问题4 1.5.2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问题4 1.5.3运行管理方面的问题4 1.6解决饮水安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5第二章 XX县地下饮用水源保护背景分析5 2.1项目区概况及自然条件5 2.1.1地理位置5 2.1.2气候特征6 2.1.3地表水资源7 2.1.4地下水资源8 2.2社会经济状况11 2.3饮用水水源地基本概况11 2. 3.1甘泉水厂(主水源地)12 2.3.2五台山水厂(第一备用水源地)13 2.3.3东峡水库(第二备用水源地)13 2.3.4各饮用水水源地基本信息14 2.4水源地水质评价14 2. 4.1甘泉水厂14 2.4.2五台山水厂15 2.4.3东峡水库15 2.5水源地可供水量开采前景17 2.6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及污染影响途径17

2.6.1工业源17 2.6.2生活源19 2.6.3总体情况及评价21第二章项目实施方案及建设内容23 2.1方案设定原则及方案确定23 2.1.1项目工程内容设定原则23 2.1.2项目实施方案23第三章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25 3.1编制依据及说明25 3.2投资估算25 3.3资金来源26第四章后期管理与保障27 4.1组织管理27 4.2资金管理28 4.3质量管理28 4.4水源保护29第五章效益分析和环境影响评价29 5.1社会效益分析29 5.2经济效益分析30 5.3环境影响评价30第六章结论31

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

第一章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 第一条基本情况 2007年,我国城市及县级政府所在镇共有集中式供水饮用水水源地4002个,供水服务人口4.91亿,占全国城镇人口的83%。南方地区以地表水水源地(含河流型与湖库型)为主,北方地区以地下水水源地为主。从取水量来看,湖库型水源地取水量最大,地下水型水源地取水量相对较小。 第二条水质特征 河流型水源地水质污染特征:按受污染物影响的水源地数量统计,河流型水源地的主要污染因子依次是氨氮、溶解氧、铁、锰、CODMn、石油类等。湖库型水源地水质污染特征:按受污染物影响的水源地数量统计,湖库型水源地的主要污染因子依次是总磷、总氮、CODMn、BOD5等。地下水型水源地水质污染特征:按受污染物影响的水源地数量统计,地下水型水源地的主要污染因子依次是氟化物、铁、锰、氨氮、硫酸盐等。 第三条管理状况 1.保护区划分 全国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大部分水源已完成保护区方案,但仍有部分水源的划分方案未获省级政府批复。 2.监测能力 (1)站点设置。据2007年统计,仍有部分饮用水水源地未设置监测站点,部分饮用水水源地仅设置1个监测点。因水源地分成一级和二级保护区,一个监测点难以全面反映水源地的水质状况。 (2)监测频次。据2007年统计,水源地监测点位和频次不能满足水质监督需求,常规监测点数量有限且自动检测点位甚少。监测频次也需进一步加强。

(3)常规指标监测能力。大部分地级以上城市均具备常规指标监测能力,县级城市及乡镇,多数不具备常规指标监测能力。 (4)有毒有机物监测能力。省级监测中心站中,绝大部分监测站不具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全指标(109项)的监测能力。县级市不具备有毒有机物监测能力。目前,绝大部分可能对水源地构成影响的有毒有机物质尚未纳入监测和管理范围。 3.法律法规建设 我国现有的饮用水水源保护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各地也颁布实施了多个饮用水水源环保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第四条水质变化趋势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源地面临的环境压力显著增大,饮用水水源水质总体呈下降趋势。部分水源因水质下降,不得不更换取水口位置(向上游迁移),甚至关闭水源地。 第五条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一级保护区内存在的主要问题 河流型水源地主要的环境问题是沿岸建筑物、居民点、工业及生活排污口、趸船码头、采沙场等。湖库型水源地主要的环境问题是农村居民点、规模化畜禽养殖、农业种植、旅游度假村、宾馆等。生活、农业和养殖污染是影响湖库型水源地水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地下水型水源地主要的环境问题是建筑物、居民区、生活污染及垃圾堆放场等。 2.二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存在的主要问题 河流型水源地主要的环境问题是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及污水处理厂排放等;湖库型水源地主要的环境问题是面源污染,包括农村生

水源地施工环保护监理方案

乌拉泊水源地施工环保护监理方案 一、前言 为加强G30乌鲁木齐绕城高速(东线)公路项目的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监理,确保乌拉泊水源地K58+000~K62+100段不发生水污染事件,减少水土流失、保护水源地植被,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乌拉泊水源地(K58+000~K62+100)施工环境保护监理方案。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乌鲁木齐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条例》; 4、《乌鲁木齐绕城高速公路(东线)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5、《乌鲁木齐绕城高速公路(东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6、陕西省公路勘察设计院提供的设计文件; 7、施工承包合同(WRDX-3)、监理服务协议书(WRDXJL-3) 8、已批复的监理计划、监理实施细则 9、施工过程中的批复函件、会议纪要等。 三、乌拉泊水源地环境保护监理目标 杜绝乱挖乱弃,保护陆生生态植被,避免发生水体污染事件,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减少水土流失,确保乌拉泊水源地水源安全,做到项目环境保护达标。 四、乌拉泊水源地环保监理小组及职责 1、小组组织机构 2、乌拉泊水源地环保小组职责 环保小组组长由驻地工程师担任,主要是制定环保小组的监理方案,制定环保监理工作计划,指导环保小组的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处理有关环保突发事件,参与乌拉泊水源地的环保达标和环保工程验收。副组长由副驻地工程师担任,负责乌拉泊水源地施工环保监理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环保工程师开展日常环保监理,编制环保监理方案,对乌拉泊水源地的环保

措施组织专项检查,组织召开环保工作会议。环保监理的日常巡视和检查由环保工程师负责,检查施工单位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主要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可行,检查施工过程中的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检查施工现场(施工便道、拌和站、预制场)和料场等的洒水除尘情况,施工废水、渣土、生活污水、垃圾的处置,检查取弃土场的使用及恢复。结构工程师和现场监理员主要负责检查施工现场施工中的环保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在环保工程师的指导下参与环保专项检查。 五、水源地施工环保监理的任务和工作内容 水源地施工环境保护监理是依据建设单位委托,对施工单位在水源地范围内(K58+000~K62+100)的施工过程中影响水源地环境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监理合同中规定的环境保护监理义务,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满足水源地环境保护的要求,针对水源地施工过程环境保护的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理,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在乌拉泊水源地中的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如噪声、废气、污水等污染物的排放达标管理,减少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破坏,即环境达标监理;二是对项目配套的环保工程进行施工监理,确保“三同时”的实施,如对水处理设施、声屏障、绿化工程、拦污工程等进行施工监理,确保环保工程质量合格,功效达标。 施工期的环境保护监理按照施工进程实施动态管理,贯彻“事前监理”和“主动控制”的监管理念,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为原则,具体的环境保护监理工作内容:1、施工准备阶段的环保监理工作内容 (1)参与环保设计交底,熟悉乌拉泊水源地施工环境,掌握乌拉泊水源地的环境保护重点即水资源保护。 (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乌拉泊大桥施工组织设计和开工报告,对施工环保目标和环保措施提出审查意见。 (3)审查施工单位乌拉泊水源地临时用地方案是否符合环保要求,临时用地的回复计划是否可行。 (4)审查施工单位环保管理体系是否责任明确、切实可行。 (5)组织进行环保监理工作交底。 2、施工阶段的环境保护监理工作 (1)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中的环保措施是否可行,并提出审查意见。 (2)对乌拉泊水源地施工现场、施工作业进行巡视或旁站监理,检查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3)向施工单位发出环境保护工作指示,并检查指令的执行情况。 (4)协助环境监测单位完成环境目标监测。 (5)编制、建立和保管环境保护监理资料档案。 (6)协助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处理突发环保事件。 3、交工和缺陷责任期的环境保护监理工作 (1)参与交工检查,确认水源地现场清理工作、临时用地的恢复是否达到环保要求。(2)检查施工单位的环保资料是否达到要求。 (3)评估环保任务或环保目标的完成情况,对尚存的主要环境问题处理方案和建议。(4)完成缺陷责任期环境保护监理工作。 六、水源地环境保护监理工作方式 环保监理工程师对乌拉泊水源地的施工活动的环保工作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工作方式主要以日常巡视为主,辅以环境监测(监测单位具体负责),根据乌拉泊水源地施工区污染源分部情况,进行定期巡视(每天至少巡视一次水源地施工作业区),尤其是要对桩基础施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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