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源保护地郑州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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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全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生态保护需求
饮用水水源地是重要的生态功能区 ,保护水源地生态环境对于维护生 态平衡、保障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 义。
规划目的
01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02
03
保障饮水安全
通过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 境保护,确保人民群众喝 上干净、安全的水。
促进绿色发展
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 方式和生活方式,促进经 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维护生态安全
制定详细规划政策
制定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的详细规划和政策,明确保护目 标、任务、责任和措施,为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行动指 南。
资金投入保障
加大财政投入
各级财政要加大对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的投入力度,确保规划所需资金得到充分保障。
引导社会资本参与
创新投融资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格 局。
,确保饮用水安全。
预期社会效益
健康保障
优质的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能够确保居民饮用水安全,降低因饮 用水污染引发的健康问题,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社会信任
通过公开透明的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增强社会对政府环保工作的 信任度,提升政府形象。
经济发展
优质的水源地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保障工农业生产用水需求, 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保护策略与措施
划定保护区范围
明确水源地的保护范 围,设立保护区界标 ,严禁非法侵占和破 坏。
污染源控制与治理
加强对周边企业和农 业面源污染的监管, 控制点源污染,减少 氮磷等营养物质的排 放。
生态修复与保护
开展生态修复工程, 恢复湿地、林地等生 态系统,提高水源地 的自然净化能力。
监测与预警
建立水源地水质监测 网络,实时监测水质 变化,及时发现潜在 风险,为科学决策提 供支持。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3.04•【字号】豫政办〔2016〕23号•【施行日期】2016.03.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豫政办〔2016〕23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河南省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3月4日河南省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有关要求,依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划定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一、区划对象在省政府对全省18个省辖市、103个县(市)的263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定保护区的基础上,本次对全省125个县(市、区)1204个乡镇的1209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定了保护区,并对3个县级水源地保护范围进行了调整。

其中: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060个,河流型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56个,水库型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96个。

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一)郑州市1.中牟县(1)中牟县郑庵镇地下水井群(共2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西30米、北15米的区域(1号取水井),2号取水井外围50米的区域。

(2)中牟县九龙镇地下水井群(共2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西40米、北35米的区域(1号取水井),2号取水井外围50米的区域。

(3)中牟县八岗镇地下水井群(共2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南40米的区域(1号取水井),2号取水井外围50米的区域。

(4)中牟县三官庙镇地下水井群(共2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西、北30米的区域(1号取水井),2号取水井外围50米的区域。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项目方案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项目方案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项目方案1. 项目背景随着人口增长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饮用水资源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加强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的保护至关重要。

本项目旨在规范化建设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体系,提高水源地的水质和环境保护水平。

2. 项目目标本项目的核心目标是建设一套规范化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体系,确保水源地的水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保护水源地的生态环境,提供高质量的饮用水资源。

3. 项目计划与实施本项目计划分为以下几个阶段进行实施:3.1 现状评估在此阶段,我们将对现有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状况进行评估和调查。

包括水质测试、环境污染源分析等工作,以确定目前存在的问题和亟需解决的难点。

3.2 制定规范与标准在此阶段,我们将制定适用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的规范与标准。

这些标准将涵盖水质要求、环境监测要求、环境修复要求等内容,以确保水源地的环境保护工作得到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3.3 实施环境保护措施在此阶段,我们将根据规划和标准,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采取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

包括污染源治理、环境修复和生态保护等工作。

同时,加强环境监测和数据统计,确保保护措施的有效性和水源地环境的稳定性。

3.4 建立管理体系在此阶段,我们将建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的管理体系。

包括组织机构设置、责任划分和管理流程等。

同时,加强人员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管理水平和公众参与度。

3.5 监测与评估在此阶段,我们将建立监测与评估机制,对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监测。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修正和改进环境保护工作,以确保项目目标的实现。

4. 项目效益本项目的实施将带来以下几方面的效益:4.1 提高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通过制定和执行严格的环境保护标准和措施,可以有效提高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确保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

4.2 保护水源地生态环境通过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可以保护水源地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保障。

河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

河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

河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21)39号)、《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21)》、《河南省水环境功能区划》、《河南省水功能区划》的有关规定,依法划定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一、区划范围本次区划范围为18个省辖市及20个县级市的城市建成区和规划区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全省共113个饮用水源地,其中地表水饮用水源地41个、地下水饮用水源地72个。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另行划定。

二、省辖市饮用水源保护区(一)郑州市1.黄河邙山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黄河邙山取水口上游2000米至下游200米的水域及黄河南岸50米的陆域;邙山提灌站前沉沙池水域和沿岸50米陆域;石佛沉砂池厂界内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京珠高速公路桥至桃花峪的黄河水域和黄河南岸大堤以内、黄河北岸生产堤以内的滩区。

2.黄河花园口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黄河107公路桥至花园口取水口下游700米的水域及其黄河南岸大堤外50米的陆域;沉沙池和引水明渠的水域及其沿岸50米的陆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京珠高速公路桥至桃花峪的黄河水域和黄河南岸大堤以内、黄河北岸生产堤以内的滩区。

3.尖岗水库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细长岗水库郑密公路桥至王胡侗桥水域及其沿岸200米的陆域;引水明渠的水域及两侧50米的陆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尖岗水库郑少高速、绕城高速、侯寨公路内的水域和汇水区的陆域;输水暗管两侧50米的陆域和输水明渠一级保护区外50米的陆域。

4.常庄水库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常庄水库取水口至刁沟村桥的水域及其沿岸200米的陆域;引水明渠的水域及两侧50米的陆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常庄水库防汛路、四环路、贾鲁河内的水域和周边陆域;输水暗管两侧50米的陆域和输水明渠一级保护区外50米的陆域。

河南省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

河南省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

河南省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有关要求,依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划定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一、区划对象在省政府对全省18个省辖市、103个县(市)的263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定保护区的基础上,本次对全省125个县(市、区)1204个乡镇的1209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定了保护区,并对3个县级水源地保护范围进行了调整。

其中: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060个,河流型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56个,水库型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96个。

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一)郑州市1.中牟县(1)中牟县郑庵镇地下水井群(共2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西30米、北15米的区域(1号取水井),2号取水井外围50米的区域。

(2)中牟县九龙镇地下水井群(共2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西40米、北35米的区域(1号取水井),2号取水井外围50米的区域。

(3)中牟县八岗镇地下水井群(共2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南40米的区域(1号取水井),2号取水井外围50米的区域。

(4)中牟县三官庙镇地下水井群(共2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西、北30米的区域(1号取水井),2号取水井外围50米的区域。

(5)中牟县黄店镇地下水井(共1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东15米、西25米、南40米的区域。

(6)中牟县刁家乡地下水井群(共2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50米的区域。

(7)中牟县姚家镇地下水井(共1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西42米、南30米的区域。

(8)中牟县韩寺镇地下水井群(共2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东28米、西20米、南45米的区域(1号取水井),2号取水井外围50米的区域。

(9)中牟县官渡镇地下水井群(共2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东30米、西25米、南40米的区域(1号取水井),2号取水井外围50米的区域。

143311_河南省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

143311_河南省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

河南省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8-2020年)河南省环境保护局二〇〇九年四月目 录第一章 规划指导思想和原则 (8)一、指导思想 (8)二、基本原则 (8)三、规划编制依据 (9)(一)法律依据 (9)(二)环境质量标准 (9)(三)技术依据 (10)第二章 规划目标 (11)一、规划水平年 (11)二、规划范围 (11)三、规划目标 (11)(一)总体目标 (11)(二)分阶段目标 (12)(三)水质保护目标 (12)第三章 社会与经济发展状况 (13)一、土地利用状况 (13)二、人口状况 (13)三、经济、产业状况 (13)四、供水、用水量状况 (14)五、污水处理状况 (15)第四章 饮用水水源地概况 (17)一、水源地基本状况 (17)(一)供水状况 (17)(二)服务范围 (18)二、水质状况 (19)(一)河流型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20)(二)湖库型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20)(三)地下水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21)三、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22)(一)一级保护区主要问题 (22)(二)二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的主要问题 (22)(三)水源地环境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3)第五章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与核定 (26)一、 全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总体划分结果 (26)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在四流域分布状况 (26)(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在淮河流域分布状况 (26)(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在黄河流域分布状况 (27)(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在海河流域分布状况 (28)(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在长江流域分布状况 (28)三、黄河干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结果 (29)四、跨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 (30)五、原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 (30)第六章 规划主要任务 (32)一、加强保护区违章建筑整治和保护设施建设 (32)二、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确保水源地水质安全 (32)三、有效减少和防止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非点源污染 (34)四、修复和保护保护区生态和植被,营造水源地良性生态系统 (34)五、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提高预警预报能力,强化饮用水水源地应急能力建设 (35)六、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能力建设 (36)第七章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工程 (38)一、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工程 (38)二、点源治理工程 (40)(一)一级保护区违章建筑整治工程 (40)(二)点源治理工程 (41)三、非点源防治工程 (42)四、保护区生态恢复与建设工程 (45)五、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工程 (46)(一)水源地监测体系建设工程 (46)(二)水源地监测能力建设工程 (47)六、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预警监控体系建设工程 (47)七、饮用水水源地应急能力建设工程 (48)(一)应急能力建设主要内容 (48)(二)应急能力建设工程 (48)(三)编制突发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49)八、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工程 (49)第八章 保障措施 (50)一、进一步理顺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体制 (50)二、建立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渠道 (50)三、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宣传教育,拓宽公众参与渠道 (51)四、加强规划的中期评估 (51)附表一 (53)附表二 (57)附表三 (58)附表四 (60)附表五 (61)附表六 (62)附件七 (64)附表八 (67)附表九 (70)附表十 (74)附表十一 (78)附表十二 (80)附表十三 (83)附表十四 (85)附表十五 (86)前 言饮用水安全问题是关系到千百万人民身体健康的大事,保证饮用水的安全,满足人民群众对饮用水水质越来越高的要求,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人为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人与自然和谐以及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头等大事。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勘界立标技术指南的通知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勘界立标技术指南的通知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勘界立标技术指南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公布日期】2017.07.10
•【字号】豫环攻坚办〔2017〕185号
•【施行日期】2017.07.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
正文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区勘界立标技术指南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为深入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攻坚战“1+2+9”系列文件中《河南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实施方案(2017-2019年)》有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我省保护区勘界立标工作,确保保护区界限准确、面积真实,保证勘界制图质量,规范保护区标志设立,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制定了《河南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勘界立标技术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河南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勘界立标技术指南.pdf
2017年7月10日
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2017年7月10日印发。

全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全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规划2023-11-14CATALOGUE目录•引言•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现状分析•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策略•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行动计划•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监管体系•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投资与效益•结论与展望01引言水是生命之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资源。

饮用水是人类生存的基本需求,保障饮用水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的民生大事。

当前,我国一些地区的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环境安全隐患,威胁到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需要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背景与意义规划目标通过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规划任务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防控,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法规政策,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规划目标与任务规划范围与期限规划范围全国范围内的饮用水水源地。

规划期限本次规划期限为三年。

02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现状分析03跨界水源地跨界水源地是不同行政区域之间的水源共享地,可能存在管理协调和污染治理难题。

水源地分布与特点01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国约80%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分布在城市和工业区周边,这些地区的水质受人类活动影响较大。

02农村水源地农村水源地分布广泛,但水质监测和管理相对薄弱,存在一定的污染风险。

1水质现状与问题23全国90%以上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符合国家二、三类标准,但部分水源地存在总硬度、硝酸盐、铁等超标现象。

全国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总体稳定部分水源地在雨季受到洪水冲刷,导致水质下降,同时冬季枯水期水量不足也会影响水质。

季节性污染部分水源地存在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和生态退化等问题,影响水源涵养和水质保护。

生态破坏规划措施针对以上污染源,需要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规划措施,包括加强水源地周边环境管理、推进污染源治理、提高水质监测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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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饮水安全问题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大问题,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涉及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又涉及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国家发展水平和质量的一个重要标志。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明确提出“以饮水安全和重点流域治理为重点,加强水污染防治。

要科学划定和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建设好城市备用水源,解决好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坚决取缔水源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严防养殖业污染水源,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郑州市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45号)要求,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和水源地可持续开发利用,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开展〈全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环发〔2006〕67号)和河南省环境保护局下发的《关于组织编制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的函》(豫环函〔2006〕94号)的文件要求,在市政府统一安排下,成立了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的《郑州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布置、安排了该项工作,强调了该工作的政府目标和责任。

市发展改革委、环保局、水利局、市政管理执法局、环境保护科研所等单位抽调业务素质高、技术能力强的工作人员成立了《规划》编制工作课题组;对各委、局、区、县具体从事该项工作的技术干部进行专项技术培训,开展了郑州市饮用水水源地城市经济基础情况、环境质量状况、污染源分布状况、生态及管理状况调查;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与核定;并编制、完成了《规划》。

《规划》在充分分析郑州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现状的基础上,结合郑州市区城市总体规划,重新划分与核定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制定了相应的规划措施,近期(2010年)基本解决郑州市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问题,水源地水质基本达到饮用水水源的标准;在远期(2020年)全面解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问题,满足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对饮用水安全的要求。

通过制定《规划》,加强水源保护,促进水源涵养,推进城市水污染防治,加大节水力度,为防治饮用水源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饮水安全奠定基础;同时,完善水源地安全防护体系和监测系统,制定防止水源地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措施,建立健全供水保障应急机制,提高城市水资源管理和应对各种突发性污染事故的能力,为郑州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和管理确定了工作目标。

第一章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概况1.1水源地概况郑州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包括:河流型、湖泊、水库型和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其现有数量详见表1-1。

郑州市河流型饮用水源地共有3个:花园口水源厂、邙山提水站、王村水源厂。

三个河流型水源地的共同之处:取用黄河水、均位于黄河南岸、上游附近没有较大的污染源。

1.1.2库湖型饮用水源地郑州市库湖型饮用水源地共有11个,详见表1-2。

表1—2 郑州市库湖型饮用水源地1.1.3地下水饮用水源地郑州市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源地共有14个井群、197眼机井。

按照地质条件等因素分为二大类型:潜水型;承压水型。

潜水型地下水饮用水源地数量及地质特点见表1-3。

承压水型地下水饮用水源地数量及地质特点见表1-4。

表1—3 潜水型地下水饮用水源地表1—4 承压水型地下水饮用水源地1.1.4明渠道、暗管道郑州市在用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有大型的明渠道、暗管道共计16条,总长度约170千米;其中明渠3条,长度32.5千米,暗管13条,总长度约137.6千米。

郑州市明渠道、暗管道数量见表1-5。

表1—5 郑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明渠暗管统计表1.1.5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基本情况郑州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基本情况详见表1-6。

1.2水源地水质2007年度郑州市地表水饮用水源地的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的7个,占58%,达到Ⅲ类标准的5个,占42%。

地下水饮用水源地的水质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Ⅱ类标准的占18%,达到地下水Ⅲ类水质的占了82%;评价区内饮用水源地的水质级别为良好,饮用水源地的取水水质达标率为100%。

郑州市辖区内8个湖库类水源地富营养化程度为中等5个,占62.5%,贫营养化的水库有:市区尖岗水库、常庄水库和巩义坞罗水库,占37.5%。

第二章饮用水源保护区划2.1保护区范围郑州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范围为:郑州市区(含上街区)、荥阳市、巩义市、登封市、新密市、新郑市、中牟县的城市建成区和规划区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共计28个。

其中,河流型地表水饮用水源地3个,库湖型地表水饮用水源地11个(包括一个为异地供水的水源)。

地下水饮用水源地14个。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不在本次区划之内。

2.2保护区划分结果《河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已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豫政办〔2007〕125号)。

其中,郑州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28个,划分的一级保护区28个,累计面积35.37km2;二级保护区18个,累计面积357.09km2。

各保护区的范围、边界、面积等划分结果详见表2-1。

郑州市在用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有大型的明渠道、暗管道共计16条,总长度约170千米;其中明渠3条,长度32.5千米,暗管13条,总长度约137.6千米。

对这些明渠道、暗管道所占有的一定区域也划定出保护区加以保护,详见表2-2。

2—1 郑州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序号类型水源地名称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范围面积范围面积表2—2 郑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明渠暗管保护区第三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3.1指导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有关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和水源地可持续开发利用的目标,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科学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水污染防治水平,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为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支撑。

3.2基本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在全面调查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基础上,充分考虑市情、环境、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制定的规划方案要重点突出,注重实效。

遵循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

在坚持科学性的基础上,制定的规划任务有针对性,能够实施;政策和保障措施要实用,能够执行;充分体现前瞻性、可操作性,以保证规划的全面落实。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规划、重点深入的原则。

贯彻以防为主、预防和治理相结合的思想,加快水源保护、减少污染排放;统筹兼顾对各类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保护进行全面规划,重点突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

保障人体健康,满足饮用水水质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原则。

在优先保护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的前提下,实现水源地的可持续开发利用,使城市饮用水水源水量充足、水质优良、水源地水生态系统良性循环。

3.3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郑州市辖6区5市1县,即金水区、二七区、中原区、管城区、惠济区、上街区、巩义市、登封市、荥阳市、新密市、新郑市、中牟县辖区内的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总面积7446.2平方公里。

郑州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包括:河流型、湖泊、水库型和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

3.4规划基准年与目标年规划基准年为2007年,规划目标年为2010年和2020年。

总体规划期为2007~2020年。

按照科学性、可操作性的原则,将规划期分为近、中、远期三个阶段,达到分期规划、分步实施、重点明确、便于操作的目的,其中近期为规划的重点阶段。

具体规划目标如下:近期目标(2007~2010年):全部取缔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排污口,基本遏制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下降的趋势。

中期目标(2011~2015年):不达标饮用水水源地排污总量大幅削减,水源地水质得到一定改善。

远期目标(2016~2020年):饮用水水源水质明显改善,稳定达标。

3.5保护目标3.5.1地表饮用水水源地按照国家环保总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要求,应在2010年全部取缔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排污口,基本遏制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下降的趋势,地表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的水质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GB3838-8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并须符合国家规定的《GB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2020年饮用水水源水质明显改善,稳定达标。

郑州市各饮用水源区内的湖库均规划为饮用水一级水源区,水质目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

3.5.2地下饮用水水源地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的水质均应达到国家规定的《GB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Ⅱ级标准的要求。

郑州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保护目标详见汇总表3-1。

第四章保护区污染源调查4.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违章建筑物调查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和《河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以各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作为调查区域,主要调查一级保护区内的建筑物和建设项目调查结果见表4-1。

4.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点源污染调查针对郑州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已划定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的工业污染源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包括:企业名称、废水排放量(万吨/年)、主要污染物名称、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吨/年)、排污方式、排污口到入河口距离(km)。

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工业污染源排放调查结果见表4-2。

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工业污染源排放调查结果见表4-3。

4.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非点源调查分析郑州市各个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农村生活污染源调查结果见表4-4;农田径流污染调查结果见表4-5。

畜禽养殖污染源主要调查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的养殖种类及数量、废水排放量、排污方式、处理工艺等,各个饮用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调查结果见表4-6。

水产养殖污染源主要调查鱼塘面积、养鱼数量、废水排放量、排污方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等,各个饮用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调查结果见表4-7。

根据上述各类污染源调查与分析结果,全市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工业与生活污染源调查结果汇总见表4-8。

表4-4 农村生活污染源调查表表4—4 农村生活污染源调查表表4—5 饮用水水源地的农田基本情况调查表面积:公顷表4—6 保护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调查表表4—7 水产养殖污染源调查表表4—8 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源调查结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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