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交通银行营业网点选址管理办法(预财部)资料
XX银行营业网点优化建设工作管理办法

XX银行营业网点优化建设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树立本行良好品牌形象,推进营业网点建设规范化、流程化与标准化,依据《XX银行分支机构管理暂行办法》、《XX银行安装装修改造工程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营业网点是指向客户提供金融服务的本行分支机构(包括旗舰支行、全功能支行和专业支行)、支行功能区域延伸场所(如财富管理中心、个人金融服务中心)以及离行式自助银行与单体自助取款机(ATM)。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网点优化建设,是指营业网点的新设、搬迁、装修改造、场地新增租赁和机构变更(机构升格、机构调整、名称变更、临时停业、终止营业)等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工作事项,包括:营业网点设立,装修改造立项,房屋租赁、设计、费用预算、施工和验收等;机构变更事项的审批。
第五条总行及分行“网点优化建设领导工作小组”负责营业网点优化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与监督。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六条本行营业网点优化建设工作由总行零售业务管理部牵头,总行计划财务部、行政保卫部、运营管理部、信息科技部、发展规划部、法律合规部、综合管理部、XXX按工作职责要求开展工作。
分行相应成立网点优化建设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分行的网点优化建设工作。
第七条总行零售业务管理部主要职责(一)根据全行营业网点优化建设发展规划,编制营业网点年度改造计划、费用预算与分配方案。
(二)牵头组织全行营业网点装修设计标准化以及营业网点优化建设相关制度、标准、流程与规范的设计与制定。
(三)负责牵头分行以下营业网点的设立、革新、机构变更事项的批办。
(四)负责组织营业网点平面设计方案的审查。
(五)负责在年度费用预算计划内,对单个营业网点建设费用预算进行审核和批办;负责对预算外新设分行的新建营业网点费用预算的报批。
(六)负责自助设备年度安装计划的编制与自助设备品牌选型。
(七)负责协调营业网点优化建设过程中的相关工作,确保完成网点优化建设年度计划。
(八)负责组织总行相关部门对分行装修工程进行验收。
交通银行关于印发《交通银行固定资产贷款(人民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交银发[1994]4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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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关于印发《交通银行固定资产贷款(人民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交通银行关于印发《交通银行固定资产贷款(人民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1994年11月10日交银发〔1994〕415号)交通银行各分、支行,驻京办事处,各筹备组:现将《交通银行固定资产贷款(人民币)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执行中的情况及时上报总行。
交通银行固定资产贷款(人民币)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交通银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的水平,统一和规范全行人民币固定资产贷款业务的操作规程和管理要求,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结合交通银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交通银行办理的人民币各类固定资产贷款业务。
第三条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和贷款计划的安排,必须以国家批准的项目计划和信贷计划为依据,根据规定的程序和授权,先评估,后决策。
固定资产贷款项目的选择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金融政策,向有利于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的基础产业、支柱产业以及具有较大竞争力和发展潜能的新兴产业倾斜;增强市场观念,提高投资效益,结合交通银行的业务发展方向,注意培育我行的基本户和重点户;符合商业银行资金营运的要求,注重资金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的协调统一,既保证贷款本息的按时收回,扩大我行对经济的调节能量和影响,又兼顾我行的实际承受能力。
第二章固定资产贷款的对象、期限、金额、利率第四条我行办理固定资产贷款的对象为:凡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或有还贷能力的事业单位;国家批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建设单位或投资单位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经济组织,经一定审批程序批准,进行确有市场和效益的基本建设或技术改造,在按规定比例筹足自有资金或注册资本的前提下,如资金仍有缺口的,均可向我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
商业银行的营业区域划分与网点布局

人口分布是影响营业区域划分的重要因素之一,不同人口分布的区域 具有不同的客户需求和服务需求。
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也是影响营业区域划分的因素之一,包括金融政策、市场准 入等政策法规的变化,可能对营业区域的划分产生影响。
02
营业区域划分的方法
基于人口分布的划分
总结词
以人口数量、人口密度和人口分布为主要依据,将营业区域划分为高、中、低 人口密度区域。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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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流量分析
总结词
人流量是衡量一个地区商业活跃度和潜在客户数量的重要指标,网点选址时应考虑该地 区的人流量情况。
详细描述
人流量分析包括对目标区域日常人流量、人流高峰时段以及人流来源进行调查,以便选 择人流量较大的地段开设网点。
竞争状况分析
总结词
了解同一区域内的竞争对手情况对于网点选 址至关重要,可以避免过度竞争导致利润下 降。
详细描述
竞争状况分析包括对同行业竞争对手的网点 数量、分布、经营状况等进行调查,以便在 选址时尽量避开竞争激烈的地段,寻找具有市场潜 Nhomakorabea的空白点。
成本效益分析
要点一
总结词
商业银行在开设网点时需要综合考虑成本和效益,以确保 投资回报率。
要点二
详细描述
成本效益分析包括对租金、装修、人工、运营等成本进行 预算,以及预测未来网点的盈利能力。通过对比不同地段 的成本和潜在收益,选择性价比最高的地点开设网点。
探索跨区域合作模式,共同开发市场 和客户资源,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竞争 力。
06
案例分析
XX银行营业区域划分与网点布局案例
总结词
XX银行根据市场环境和自身发展战略,对营业区域进行 了细致划分,并合理规划网点布局,以提高服务质量和 市场竞争力。
商业银行营业网点管理办法(2023最新版)

商业银行营业网点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营业网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商业银行营业网点是指商业银行在特定地点设立的用于接受客户存款、发放贷款、办理各类金融业务的机构。
第二条商业银行营业网点的设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商业银行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和调整营业网点的数量、位置和规模。
第三条商业银行营业网点的管理应当坚持依法合规、服务客户、风险控制的原则,加强内部管理、风险防控和改善服务质量。
第四条商业银行营业网点应当具备必要的设施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场所、人员、技术设备等,以满足客户需求并保障业务正常运营。
第二章商业银行营业网点的设立与变更第五条商业银行设立、变更营业网点应当向相关监管机构报备。
报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营业网点设立申请书。
(二)营业网点所在地有关、监管机构的批复文件。
(三)关于该地区市场调研的情况报告。
(四)营业网点的布局图纸。
(五)营业网点的人员配备计划。
(六)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第六条商业银行营业网点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网点名称、地质、服务范围、设施设备等,变更后的营业网点信息应当及时报备相关监管机构。
第三章商业银行营业网点的内部管理第七条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健全营业网点的内部管理体系,包括组织架构、管理制度、授权与职责等。
内部管理体系应当能够确保营业网点的业务安全、风险防控和正常运营。
第八条商业银行营业网点应当设立党组织或者党支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监督。
第九条商业银行应当合理配置营业网点的人员数量和质量,确保人员具备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十条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健全营业网点的风险控制体系,包括但不限于业务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
第四章商业银行营业网点的服务质量第十一条商业银行营业网点应当遵守客户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
第十二条商业银行营业网点应当建立健全客户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受理、调查、处理客户的投诉,并向客户公示处理结果。
交通银行关于印发《交通银行会计达标升级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的通知

交通银行关于印发《交通银行会计达标升级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的通知【法规类别】银行财务会计【发布部门】交通银行【发布日期】1997.12.11【实施日期】1998.01.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行业规定交通银行关于印发《交通银行会计达标升级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的通知交通银行各分、支行:根据国家有关会计法规、交通银行会计出纳基本制度以及有关储蓄、外汇等制度办法和规定,总行制订了《交通银行会计达标升级试行办法》和《交通银行会计达标升级考核标准》,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开展会计工作达标升级活动的目的是对全行各级行处的会计工作进行摸底和总结,表扬优秀,改进不足;同时也是推动各级行加强会计管理和内部控制,为交通银行进一步完善和改革会计制度打下基础。
各分支行应围绕这一中心开展会计达标升级工作。
二、会计达标升级工作计划会计达标升级工作不同于一般的会计制度检查,是一项要求高、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工作量大的工作,整个过程包括制订办法、组织学习、自查申报、考核复审、抽查确认、核发证书等。
因此,对这一工作开展的进度计划如下:1.各分支行在接到总行文件后,应成立由分管行长负责牵头,财会、稽核、储蓄、国外业务部、人教等部门参加的会计达标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并组成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财会部门,负责人员组织、拟订计划、检查申报、考核评分等具体工作。
各级行应及时组织有关会计出纳人员学习会计达标升级试行办法和考核标准。
管辖、直属行可以选取个别营业单位结合制度检查进行试行考核、模拟评分,取得经验,并将试点情况上报总行。
年底,各分支行及下属单位在熟悉办法和考核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做好年终决算准备工作,开展自查评分,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整改,为正式提出申报作准备。
2.1998年一季度,管辖、直属分行向总行上报开展会计达标升级活动的工作计划;各分支行考核单位根据自查评分情况,向上级行提出申报。
各分支行根据考核确认权限,完成达标考核单位的考核确认。
网点选址管理制度

网点选址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们对金融服务的不断需求,网点选址对于金融机构的经营战略和市场竞争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和优化网点选址过程,确保选址决策的科学性和可持续性,制定和实施一套科学的网点选址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背景1. 网点选址的意义金融机构的网点选址是为了更好地服务客户、拓展市场、提高业绩和提升品牌形象。
选址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直接影响到网点的运营效益和市场竞争力。
2. 网点选址存在的问题目前,一些金融机构在选址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如选址依靠经验判断而缺乏科学依据、选址决策不够精准和科学、缺乏选址评估和监控等。
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到网点选址的准确性和可持续性。
三、网点选址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1. 制定科学的选址标准为了保证选址决策的科学性,金融机构应制定科学的选址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人流量、交通便利性、竞争对手分布、消费水平、目标客户群体等因素。
标准应根据具体业务类型和市场需求进行设定,确保选址决策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市场需求。
2. 建立选址评估体系选址评估体系是网点选址管理制度中的核心内容之一,通过对选址过程中关键因素的评估和量化分析,以科学的方法评估每个选址方案的优劣,并给出相应的评价指标。
评估体系应综合考虑市场调研数据、行业情报、社会资本等多方面信息,确保选址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3. 建立网点选址决策流程金融机构应建立一套规范的网点选址决策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工作要求,并确保流程的合理性和高效性。
决策流程应包括选址需求申请、选址方案制定、评估和筛选、决策报告的编制及审核等。
流程要求各环节之间的紧密协作,确保选址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4. 强化选址管理和监控针对不同的业务需求和市场环境,金融机构应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选址管理和监控机制。
通过建立选址档案、定期评估选址决策的有效性和实施情况、跟踪网点运营情况等方式,及时纠正和完善选址工作,确保选址决策的准确性和可持续性。
交通银行关于印发《交通银行基建管理办法》的通知-交银发[2000]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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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关于印发《交通银行基建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交通银行关于印发《交通银行基建管理办法》的通知(2000年3月30日交银发[2000]25号)交通银行各分、支行:现将《交通银行基建管理办法(二000年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交通银行基建管理办法(二000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交通银行营业办公用房项目(以下简称基建项目)的基建管理,根据国家基本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财政部颁发的《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基建项目系指交通银行各分支行(包括辖属营业机构、网点)购置、新建(包括自建、联建)、改建、扩建的营业办公用房项目,项目的资金来源为资本金。
第三条凡基建项目,必须按照交通银行一级法人、两级管理的原则,根据基本建设程序报批,获总行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四条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法令、贯彻有关基本建设的政策、执行有关基本建设的制度,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
第五条营业办公用房基建投资要遵循以下原则:一、贯彻量力而行、勤俭节约的方针,实行适用、经济、庄重、美观的原则,不搞攀比,不追求豪华。
二、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核算合理的单位造(买)价。
结合本级机构的业务规模和人员、盈利能力、折旧和摊销、占用资金的成本负担等方面对建设项目进行效益核算和评估。
三、严格控制固定资产占比。
亏损行在扭亏以前原则上不批新的基建项目。
第六条各分支行必须加强对基建项目的管理,根据建设任务,指定有关部门,配备有关人员,对建设项目进行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
第二章建设标准第七条各分支行必须控制营业办公用房的建设标准,长远规划,合理布局。
交通银行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交通银行集中采购管理方法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加强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的假设干规定》,进一步标准全行集中采购行为,加强对采购支出的管理,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行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法。
本方法所称的集中采购,是指交通银行统一的采购职能部门,以确定的程序,采取购置、租赁等方式获取大宗物品、工程和效劳的行为。
集中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和效益的原那么。
集中采购工程的范围包括:(一)大宗物品类:办公营业用房、动力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电子化设备、银行卡设备、银行会计设备、平安保卫设备、通信设备、办公设备及用品、宣传广告、印刷品、纪念品、行服等。
(二)工程类:办公营业用房的施工、装修工程、网络、软件开发等工程。
(三)效劳类:物业管理、设备和有关社会效劳等工程。
各级行但凡采购大宗物品、工程和效劳工程都须采取集中采购的方式。
(一)总行统一组织集中采购和授权分行集中采购的方式。
由总行集中采购领导小组明确由总行统一集中采购的物品,并定期公布物品目录,属目录内的均由总行统一组织集中采购。
各级行一次性采购大宗物品、工程和效劳工程在100万元及以上的以及没有进入目录的工程须报总行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审定,或是由总行统一组织集中采购,或是授权分支行集中采购。
(二)各级行自行组织集中采购的方式。
各级行采购固定资产在10万元、低值易耗品在5万元、工程工程在20万元、效劳工程在10万元及以上的必须采取招标的方式。
在实行招标后无合格标的或单一的采购需要采取竞争性谈判、议价方式的,必须在开展采购活动前向总行集中采购领导小组作书面报告,必要时由总行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向主管财政机关作书面报告。
在上述标准以下的采购工程须采取议价和货比三家的方式。
各级行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招标、议价的程序和操作法那么,并报总行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备案。
总行成立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和集中采购评审委员会,下设集中采购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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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分行、直属分行:为进一步加强对营业网点选址的管理,规范营业网点选址行为,提高营业网点综合经营效益,根据交通银行网点建设的相关规定,现将《交通银行营业网点选址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交通银行营业网点选址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营业网点选址的管理,规范营业网点选址行为,提高营业网点综合经营效益,根据交通银行网点建设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营业网点选址,是指已列入总行网点建设规划并符合总行新建或可迁址相关规定的营业网点选址,适用于交通银行各分支行营业网点选址行为。
第三条营业网点选址类别包括:营业网点、离行式自助服务区的购置和租赁,以及商业、公共场所摆放自助设备场地租赁。
第四条营业网点选址要通过逐级申报、论证、审议等程序,由总、分行依据管理权限范围进行审批。
第二章营业网点选址的原则和要求第五条营业网点选址的总体原则:(一)营业网点选址必须符合全行网点建设规划。
各分行应该首先针对全行网点建设规划和营业网点建设费用要求,制定本行网点建设规划,树立全局意识。
(二)要以效益为中心,以维护交通银行的整体形象,增强营业网点的综合竞争能力,提升营业网点的经营效益和品牌效应为目的,依据总行规定和分行人、财、物实力,集中管理、合理安排、分步组织实施。
避免形成低产网点。
(三)选址信息来源、踏勘、洽商、签订合同和接收房地产及办理权证等程序,必须符合当地政府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和总行制度。
(四)各分行网点建设规划要和城市规划发展趋势相一致;备选楼盘房地产用途、性质及房型、结构必须和我行营业网点使用功能相匹配;各项经济指标测算依据要客观、准确。
第六条营业网点选址的总体要求:(一)选址范围以商业办公和中高尚大型居住社区、人口密集或白昼人流量较大、中高尚收入人群聚集、交通便利等综合类的一流区域和一流位置为主要对象。
(二)选址的房地产权属和界址要清晰,预售证或房产证及土地证齐全,出售或出租方在当地行业管理部门(如建委、房地产局、地税局等)无不良记录;房产结构良好、消防验收手续齐全;供电等物业满足使用需求;拆迁项目涉及的安置问题已解决或已得到落实;在建工程后续资金有保障;销售情况良好且无重大事故发生;房地产权属无法律纠纷(若出租房产已设定抵押的,必须取得抵押权人出具同意出租的书面文件)。
(三)所选网点门前或地下要有充足的停车位,可为中高端客户来行办理业务提供停车便利服务。
(四)门头广告位显著。
第七条网点地理位置选择:(一)道路路口位置选择:十字路口以西北角位置较好;三岔路口以人流量较大的路口正面较好;丁字路口以人流量较大的转角位置较好。
(二)街面位置选择:朝阳街面优于背阳街面;宽度25米左右或以下街面优于宽敞街面;规避单行线和人流、自行车流、机动车流三分流街面。
(三)地势位置选择:楼体地面与相邻路面高度持平或略高于相邻路面位置优于楼体地面与相邻路面高度相差较大的位置;选址相邻路面相对水平路段优于坡道路段;主干道、地势独特、门前视野开阔、日照度明亮、门头标牌显亮等地段优于次干道、采光相对较差等地段。
第八条楼盘位置选择:(一)楼位选择:以转角位置较好,出口右转角位置好于左转角位置;人流出入口或临广场位置优于沿街位置;楼位出口右边位置好于左边,东、南面开口位置好于西、北面;屋顶可租用或免费制作广告位较好。
(二)商铺位置选择:沿街门面宽度大于进深较好;大开间框架和框剪结构、层高大于6米可做夹层较好;优选底层单层商铺,一层面积大于上层面积较好。
第三章营业网点选址的职责分工第九条营业网点选址和商务谈判部门及人员实行分离。
由各分行办公室或机构办牵头,与分行个金部和电银部组成营业网点选址小组;另由分行后勤部门牵头,合规部和相关支行组成商务谈判小组。
第十条各分行办公室或机构办承担本行全部营业网点选址组织管理工作,具体职责为:(一)编制分行营业网点选址实施细则及操作流程。
(二)制定分行营业网点布局和功能定位规划。
(三)组织分行相关部门研究分析本行低产网点形成的原因及解决方案。
(四)组织营业网点选址信息发布、收集和初选,承担营业网点选址代理机构委托工作。
(五)组织营业网点选址小组成员初步接触和勘察初选址,撰写可行性分析报告,报分行财审会同意后,提交行长办公会审议。
可行性分析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当地经济结构状况与趋势;分行的业务发展和经营效益;拟选址的理由;拟选址周边对公、对私客户的储源情况及业务发展潜力;新设或拟搬迁营业网点的规划或现状及经营情况;拟定的营业网点类别和人力资源配备情况;拟选址概况(购置位置、朝向、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层数、结构形式、房产类别、土地性质、他项权力、估算总投资以及所在楼盘的总建筑面积、工程进度、交房期限等);拟搬迁营业网点现址的处置方案,租赁房产需说明提前退租承担的补偿费用等;拟选址的财务评价;结论。
(六)属于分行自行审批项目,根据分行财审会审定结论,按照限购价格、面积和总额,通知分行后勤部门依照规范合同文本组织洽谈合同条款,签订意向性以及正式合同。
(七)属于总行审批的项目,按照总行《交通银行财务管理标准手册》的相关规定,将可行性分析报告和相关资料等交由分行预算部核审。
第十一条各分行个金部承担营业网点选址定位和网点选型等工作,具体职责为:(一)参与营业网点选址、布局规划及功能定位等全过程管理,对选址网点提出具体需求和提供相关数据。
(二)运用“网点规划应用系统”为分行网点建设规划提供参考数据。
(三)根据第七条和第八条的要求,采用竞争者跟随、零售商跟随、高档住宅区跟随、甲级商务楼跟随等策略,提出营业网点选址具体位置建议。
(四)根据拟选址辐射区域内市场的目标客户结构,运用“网点类型决策模型”测算确定选址网点类型和服务功能区布局,同时根据新型网点设计标准,编制网点内部功能布局平面设计要求和提供相关参考依据。
第十二条各分行电银部承担营业网点选址中自助服务区定位、机具选型并独立承担单台点的选址、商务谈判等工作,具体职责为:(一)参与营业网点选址、布局规划及功能定位等过程管理,对自助服务区功能定位、选型提出具体需求。
(二)承担营业网点自助区定位、离行式自助服务区及租赁公共场所摆放自助设备选址管理工作。
(三)编制离行式自助服务区及租赁公共场所摆放自助设备选址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四)独立承担单台点选址、布设及商务谈判等全部工作。
第十三条各分行后勤部门承担营业网点购置、租赁合同签订和办理产权过户及产权交验接收、管理等工作,具体职责为:(一)根据营业网点选址批复内容,核准房地产权权属、性质,组织相关部门依照国家规范标准合同文本与房地产商或业主洽谈合同具体条款,完善合同条款内容,尤其洽商明确满足营业网点营运各项指标的需求、交付使用日期及违约条款,维护我行权益。
(二)按程序报送相关部门审核和分行领导审批,草拟合同样本,送分行预算部审核、法律合规部审查,或按规定须总行审查的项目交由分行法律合规部上报总行法律合规部审查。
(三)签订购置、租赁合同及物业管理协议,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购置、租赁合同报备,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办理交验手续、接收和房产或房地产物业管理。
(四)办理购置房地产过户手续和房地产权证。
第十四条各分行预算部承担费用核准和评估等工作,具体职责为:(一)核定分行网点建设规划中符合总行新建或可迁址相关规定的营业网点费用额度。
(二)承担营业网点选址前期评估委托或本行自行组织评估工作。
(三)参与编制分行营业网点选址实施细则及操作流程,负责费用审核。
(四)根据《交通银行财务管理标准手册》规定,属于分行自行审批项目,根据分行财审会审定结论,核定限购价格、面积和总额;需上报总行审批项目,组织材料(新设机构尚需提供总行批复文件)行文上报总行审批。
(五)参与购置或租赁房产合同审核工作,复核房地产权属、性质及相关合同、协议等资料。
(六)组织营业网点选址合规性及效益性后评估。
第十五条分行合规部对营业网点选址提供法律咨询,对合同及涉及我行利益的买卖行为进行法律审查。
第十六条分行审计和监察部门对营业网点选址活动的全过程实施监督。
第十七条分行人力资源部、会计部、信息技术部、保卫部等相关部门,参与营业网点选址论证和评估,根据各自职责范围提出营业网点选址定位相关需求。
第四章营业网点选址的方式及流程第十八条营业网点选址分为分行自主选址和委托代理机构选址两种方式。
(一)分行自主选址:是指由分行自行组织,员工参与,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营业网点选址的职责分工,相互协作完成的选址行为。
员工个人推荐备选网点地址被采纳,分行应给予其相应奖励。
(二)委托选址:是指由分行与中介机构签订委托选址协议,委托中介机构根据分行选址委托内容要求,通过调研、专家论证,形成选址可行性分析报告,为分行选址决策提供参考的选址行为。
第十九条选择委托中介机构依据《交通银行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办理。
第二十条营业网点选址流程详见附件1和附件2。
第五章营业网点选址的前期评估第二十一条营业网点选址的前期评估是针对规划网点选型定位、人员配置、合理性及适用性、费用来源和经济效益,所在城市发展趋势、周边客户群体品质、产权权属性质、城建及消防手续办理和法律纠纷等,进行综合评估的过程。
第二十二条前期评估内容:(一)结合城市发展近期各项经济指标,对拟选房产所在地段或区域(三公里范围),现在和潜在的商业价值进行评估,综合评判其经济效益,预测业务发展、盈利预期及利润升值空间。
(二)在基本满足营业网点选址原则的前提下,评估备选房产是否处在城市规划或区域规划核心位置;是否临近大型商贸、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中高尚居民社区;区域未来人口增量和购买力增速是否超过城市发展平均水平;是否多家银行云集一个区域或商业街区,已形成“集约效应”;房地产升值潜力是否大于城市其他区域,房地产现价值区域对比数据是否占优势和具有说服力;剩余房地产龄是否满足营业网点发展需求;是否处于城市建设规划拆迁红线范围;房地产是否存在被抵押或在建工程抵押;有无产权等法律纠纷等等。
(三)根据备选房产周边其他金融机构设置情况和区域主要竞争目标对象业务发展数据(建筑面积、网点类型、开业时间、存贷款规模和业务办理状况等),确定行业竞争对象,推测和评判选址网点将可能竞得的市场份额与本行策划该选址网点建设规划目标的一致性。
(四)调研核准备选房产及周边同类型房源售价和租金情况,评价备选房产售价与本楼位租金或备选房产售价与周边同类楼盘租金之比值是否在16倍以内,若大于16倍必须有详实的理由。
(五)据实测算合理的投入产出经济效益数据,拟设营业网点日平均存款余额是否在第四年末达到大于40倍的投资额(若购置,则投资额=购置费+购置税费+装修费;若租赁,则折算投资额=16×年租金+装修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