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表(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参考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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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公布日期】2024.02.07
•【字号】津医保局发〔2024〕5号
•【施行日期】2024.02.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
正文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
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津医保局发〔2024〕5号
各区医保局,有关单位:
为适应医疗保障政务服务工作的新要求,推动高品质生活创造行动见行见效,推进医保便民服务向基层延伸,根据《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等文件要求,经2024年第4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天津市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抓好落实。

附件:《天津市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
2024年2月7日。

定点零售药店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办事指南

定点零售药店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办事指南

定点药店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办事指南一、适用范围XX区定点药店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的事项概况、法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及依据.适用于XX区定点药店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事项办理.二、事项概况三、法定依据事项办理应遵循《**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四、申请条件应为在XX区范围内的定点药店。

五、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包括**市二版系统生成文件.六、办理流程1、申请人应持申请材料向区人社局医保大厅窗口或XX乡镇人社局设立的分中心窗口提出申请,经工作人员初审通过,当场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

2、医保经办人应核定资料并打印本月费用结算单,交由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批和签字确认。

3、药店经办人应在区人社局社保大厅医疗保险窗口或XX乡镇人社局设立的分中心窗口领取签字XX后的结算单并签字确认,业务办结。

七、及依据无。

XX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结算办事指南一、适用范围XX区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结算的事项概况、法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及依据。

适用于XX区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结算事项办理。

二、事项概况三、法定依据《**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四、申请条件应为在XX区范围内的定点医疗机构。

五、申请材料1、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结算申请单;2、申请时间段内每个住院患者的报销、出院证、费用清单,特殊检查报告;3、单位非经营性。

六、办理流程1、定点医疗机构经办人应持申请材料向区医疗保险事业XX提出申请,经工作人员在30日按规定审核通过后,打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拨付单,由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签字后到XX拨付。

2、经办人审核申请资料后应打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拨付单》,由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后拨付。

3、工作人员应在窗口发件,办结业务。

七、及依据无.XX手术费支付审核办事指南一、适用范围XX区手术费支付审核的事项概况、法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及依据。

(2023)医保知识题库及参考答案(通用版)

(2023)医保知识题库及参考答案(通用版)

(2023)医保知识题库及答案(通用版)—、单选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目要求的选项)1、以下哪些属于医疗诊疗过程中医保不予支付的项目:(B)A.床位费B.空调费C.院内会诊费D.护理费2、下列A 行为符合医疗保险政策A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B 不核验参保人员医保证、卡,造成医保基金损失C分解处方,分解收费,重复检查,滥检查D 推诿、拒诊参保人员或分解住院,将不符合入院指征的参保人员收治入院的3、下列可以报销的材料是 CA、义齿B、助听器C、导尿管D、角膜4、下列可以纳入医保统筹范围内的项目是: CA、高间费、空调费、取暖费、陪人椅、治疗用服B、挂号费、病历工本费。

会诊费、出诊费C、体外震波碎石与高压氧治疗D、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陪护费5、参保人在以下什么情况下,享受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 BA.因第三者、斗殴或本人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B.非工作原因,因本人过失造成的意外伤害C.因他人侵害行为造成伤害的D.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6、下列哪种情形不能申请转往市外医疗机构就诊:(D)A.所患病种属于市人社局公布的转诊疾病种类;B.经本市三级医院或市级专科医院检查会诊仍未能确诊的疑难病症C.属于本市三级医院或市级专科医院目前无设备或技术诊治的危重病人D.本市定点医院能治疗的疾病7、下列哪项治疗项目可以纳入基金支付范围:(B) A.各种器官或组织移植时,其见习器官源或组织源费用B.心脏瓣膜、人工晶体、人工关节的安装和置换的费用C.近视和整容费用D.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住院精神病人除外)、平稳医学疗法、营养疗法和各种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费用8、城镇职工患者出院慢性病带药量不应超过C 天,抗生素带药量不应超过 A 天;并记录在相应栏目内。

A、7天B、14天C、28天D、35天9、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期结束之后仍可以办理参保手续:(A)A.缴费期之后出生的新生儿B.暂住本市的外地流动人员C.未在规定期限内参保缴费的居民D.中断职工医保关二、判断题1.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应填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就医审批表》,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主治医师填写就医意见,用人单位盖章后报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审批备案。

社保社保局各类常用办事表格大全

社保社保局各类常用办事表格大全

附录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操作(征缴部分)用表一、社会保险登记管理(一)参保登记1.《社会保险登记表》2002.《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表四)》205 3。

《参保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和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代扣代缴)申报表》235 4.《乌鲁木齐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表二十三)》220 (二)变更登记5.《单位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表二)》2036.《参保单位注销、合并或分立登记表(表三)》2047.《缴费个人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表五)》2068.《分立单位在职(退休)人员名册(表十一)》2129.《缴费个人社会保险编号合并登记表(表十三)》213 10。

《单位办理地点变更和费率调整(纠错)申报表(表十八)》216 11。

《乌鲁木齐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人员信息变更登记表(表二十四)》221二、社会保险费征缴(一)缴费申报12。

《缴纳社会保险费人员增加、减少表(表六)》207 13。

《参保人员缴费基数、费率调整申报表(表十)》211 14.《社会保险基金退收情况登记表(表九)》210 15。

《社会保险费补缴、核销申报表(表八)》209 16。

《个体灵活就业人员暂停、恢复社保缴费申报表(表七)》20817.《社会保险暂缴费待转基金转移登记表(表二十一)》21818.《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大额医疗救助退收情况登记表(表二十二)》219 (二)社保年检19。

《年度参保单位社会保险年检申报表(JH—07)》23320.《参保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公示回执(JH-12)》234三、社保关系转移21.《乌鲁木齐市参保职工转移社会保险关系登记表(表十四)》21422.《乌鲁木齐市参保职工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单(表十五)》215四、网上申报23.《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网上经办业务申请表(表二十五)》222五、社会保险IC卡管理24。

《IC卡挂失停用申请(表二十六)》223 25。

《IC卡解挂申请表(表二十七)》224 26。

“五险合一软件医疗费用报盘”演示文稿(可编辑)

“五险合一软件医疗费用报盘”演示文稿(可编辑)

北京市基本医疗费用申报须知朝阳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五险合一采集软件普通单位版使用说明普通单位版软件要不断更新,各参保单位务必要使用最新的版本。

请随时关注首信社保服务网()及时下载和安装最新的版本补丁。

一、录入医疗费用首先要录入单位信息与个人信息。

如果已将社保中心提供的数据进行过导入可省略此项操作。

二、医疗费用录入上传门诊费用票据的录入票据上方有“上传号”字样,并且有上传号的非急诊费用属于上传费用如单位欠费或其他情况出现的全额垫付的实时结算单据也在已上传费用处录入。

急诊费用不管票据上有无上传号,都在医疗费用中进行手工报销录入。

单据号在录入时,有上传号的单据录入上传号无上传号的全额垫付实时结算单据录入单据右上角的条形号码。

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符合报销规定的外埠费用。

持定点医疗机构外购处方在定点药店购药的费用可以手工报销。

特殊情况:因定点医疗机构系统故障导致无法上传,并接到市、区医保中心通知或持有定点医疗机构证明的单据可手工报销。

全额垫付的住院类费用。

全额垫付的急诊费用。

外埠费用录入方法外埠诊疗费的录入外埠普通门诊费用录入外埠七日留观、门诊特殊病、住院费用参照外埠门诊费用录入。

其他相关功能操作中心感谢您的配合与支持如有其他疑问可登录首信社保服务()进行相关内容查询,或拨打首信服务热线96102 朝阳医保咨询电话:85831816 点击进入录入外埠普通门诊费用。

选择外埠类别定点医疗机构可以选择北京定点医疗机构依次录入单据内容,点击保存点击选择外埠生成审核表后,定点医疗机构系统默认为空,可手工填写异地医院。

审核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点击进入,生成报盘文件点击生成报盘文件名为系统默认,不可修改。

报盘文件存入U盘中,申报费用时需要导入。

点击保存。

手工报销,普通门诊审核表表样,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明细表表样,在相应处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单位留存一份。

点击进入,可对已上传费用进行查询或回退等出现录入错误等情况,可点击“审核单回退”,直接回到单据录入界面,对录入内容进行修改或删除手工报销费用点击“医疗费用录入”。

太原市新参加医疗工伤保险个人信息退休变更情况表

太原市新参加医疗工伤保险个人信息退休变更情况表

新参加医疗(工伤)保险个人信息(退休变更微机编号:
注:1、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格式:如19620312。

2、人员类别为:在职、退休、离
3、此表用于单位新参保人员登录、报送软盘或在职转退休变更的格式。

4、此表一式三份(综合科
5、财政拔款的机关事业单位需带财政盖章的统一发放审批表;其它事业单位需人事、主管部门盖章 的退休人员需带机关事业保险中心认定的退休待遇审批表)。

企业退休人员需带劳动部门认定的
6、单位新增人员须带身份证原件,在太原市以外统筹地区参加医保的人员须带原参保的个人医疗帐
n
个人信息(退休变更)情况表
休、离休、老工人、二等乙级;
式。

4、此表一式三份(综合科、征缴科、参保单位各一份);事业单位需人事、主管部门盖章的工资待遇审批表(自收自支业退休人员需带劳动部门认定的退休审批表和待遇核定表;
的人员须带原参保的个人医疗帐户清单、医疗本和医疗卡。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管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2]6号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管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2]6号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管理的通知正文:----------------------------------------------------------------------------------------------------------------------------------------------------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管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 1998]44号)下发以来,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以下简称个人帐户)的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目前仍有相当一部分统筹地区对加强个人帐户的管理重视不够,管理不规范,个别地区存在个人帐户基金流失现象。

为了加强个人帐户管理,维护广大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障权益,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稳健运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提高对加强个人帐户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建立统筹基金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确定的一项重要原则。

个人帐户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重要内容,个人帐户资金是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立个人帐户的核心是解决参保职工的门诊或小额医疗费用,同时为职工年老体弱时积累部分资金。

个人帐户管理不到位,不仅会影响参保职工当期的医疗保障,同时也会对职工未来的医疗保障构成威胁。

各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个人帐户管理,对维护参保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障权益、确保新制度稳健运行的重要意义,转变观念,坚决克服“个人帐户完全归个人所有,可放开不管”等模糊认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个人帐户纳人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的监督管理范围。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沪医保规〔2020〕9号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沪医保规〔2020〕9号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现将《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9月10日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为了保证本市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根据《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办法》),制定本细则。

一、适用范围(一)《职工医保办法》所称的用人单位,包括国家和本市规定的中央及外省市在沪单位。

(二)《职工医保办法》所称的职工包括:1.在职职工,以及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2.受长期抚恤的在乡一至六级革命伤残军人;荣军院的革命伤残军人;退休后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放退休金的人员;在军队工作但是没有军籍的退休人员;军队退休回沪安置人员。

3.用人单位中的职工不包括征地养老人员。

二、医疗保险的登记(一)用人单位办理医疗保险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手续的具体办法,由市医疗保障局根据《职工医保办法》及医疗保险业务管理的要求,会同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予以规定。

(二)用人单位应当向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手续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医疗保险的登记、变更、注销手续。

在办理医疗保险登记手续时,参加医疗保险的结算户应当与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结算户一致。

(三)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用人单位进行登记、变更、注销手续的情况,每月告知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医保中心)。

三、医疗保险费的缴纳和医疗保险待遇的享受(一)用人单位应当在每月规定的期限内,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医疗保险费,缴费基数和缴费年度与基本养老保险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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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7: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
(参考样表)
支取人签字:年月日
参保人基本情况
姓名身份证件号码
支取原因□死亡□出国定居□主动放弃□其他
工作单位
账户号码
开户行
继承人(代表人)基本情况
姓名与参保人关系
身份证件
号码
联系电话
常住地址工作单位
账户号码
开户行
经协商,由代表全部继承人办理支取业务,有关款项汇入其名下银行账户,分配事宜自行解决,由此产生的法律纠纷由代表人自行负责。

签字:年月日
被委托人基本情况(如无被委托人,无需填写)
姓名身份证件
号码
联系电话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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