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推广工作实施方案
病案首页规范填写及主要诊断及主要手术选择原则

医疗安全
低风险死亡率
二、DRGs用于医院评审评价
1、江西省卫计委文件 赣卫医[2016]16号
关于印发《江西省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推广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2、江西省卫计委文件 赣卫医[2016]51号
关于二级医院开展DRGs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二、DRGs用于医院评审评价
• 等级医院评审关于印发《江西省三级医院DRGs绩效 分析简报(2015年1-12月)》的通知。pdf 数据上报质量、服务范围、技术水平、学科布局、服 务效率和医疗质量;
当患者存在着一种以上的疾病、损伤等情 况时,国际疾病分类要求临床医师选择其中 一个主要情况作为主要诊断。(在首页上体现)
二、选择主要诊断的意义
三、主要诊断指定方法
• 应由临床医师填写于病案首页主要诊断栏内; • 医师指定不当时,编码人员应退还负责医师改正或
根据主要诊断选择原则予以修正。
• 临床医生与编码员互为补充,才能提高疾病诊断分 类质量
统计人员负责平台上报工作
质量保证:临床医师、护士
信息源:病案首页和病案附页 ICD字典维护:疾病编目人员 病案信息质量保证:病案质控人员和临床医师
信息源:病案首页和住院费用明细清 基本信息字典维护:统计人员 费用分类字典维护:物价专业人员
质量保证:信息、统计人员
病案首页的更新
• 1990年制定了我国第一个全国统一的病 案首页
一、上海联众DRGs系统简介
• CMI是国际通用的,基于临床诊断分类的、衡量疾病 严重复杂程度的管理综合指标,反应医疗服务的整体 技术难度。
• DRG总量等于住院病例的所有RW之和。
• 例如:患者A做一个胃、食管、十二指肠恶性肿瘤手 术,RW权重为8.23.患者B做了4次入院化疗,化疗 RW权重0.33.这五份病例的DRG总量 =8.23*1+0.33*4=9.55
医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实施工作实施方案

医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实施工作实施方案一、概述医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是一种将患者按疾病诊断、治疗过程和费用等因素进行分类的方法,旨在实现医疗服务价格的合理定价和医院之间的公平竞争。
本实施方案旨在引导医院按照DRG原则进行医疗服务的组织、诊断、治疗和费用核算,实现DRG付费模式的顺利实施。
二、DRG的分类和编码1.DRG的分类标准:根据疾病诊断、治疗过程和费用等因素,将患者分为不同的DRG组;2.DRG的编码:医院需掌握DRG分类系统的编码规则,对患者进行正确编码。
三、病案质量管理1.病案首页的填写:医院应根据病案首页相关要求,对患者的病情和治疗过程进行准确记录;2.病案质量评审:医院应建立病案质量评审制度,定期对病案质量进行检查和评审,确保病案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医疗服务的组织和管理1.科室管理:医院应建立科室间的协作机制,优化患者的诊疗流程,确保患者在医院内部的转诊、转院等流程顺畅;2.医疗服务的质量管理:医院应建立医疗服务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医疗服务质量、效果和安全性的监控。
五、费用核算和成本控制1.诊疗费用核算:医院应建立明确的费用核算机制,按照DRG分类原则对患者的诊疗费用进行合理核算;2.成本控制:医院应加强成本控制,降低不合理的费用支出,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
六、培训和宣传1.医务人员培训:医院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对DRG付费模式的理解和应用能力;2.患者宣教:医院应加强对患者的宣教,提高他们对DRG付费模式的认知和参与度。
七、质量监控和评估1.质量监控:医院应建立质量监控机制,对按照DRG付费模式进行的医疗服务进行监控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改进措施;2.经济效益评估:医院应定期对DRG付费模式的经济效益进行评估,及时掌握其对医院经营的影响。
以上即为医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实施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合理的分类和编码、病案质量管理、医疗服务的组织和管理、费用核算和成本控制、培训和宣传以及质量监控和评估等措施,旨在规范医疗服务的收费行为,提高医院的医疗质量和效益。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江西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江西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12.30•【字号】赣府厅发〔2021〕47号•【施行日期】2021.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江西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1〕47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健全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制度,更好解决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诊保障问题,切实减轻其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建立健全我省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坚持人人尽责、人人享有,完善制度、引导预期,加快我省医疗保障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将门诊费用纳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逐步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实现制度更加公平、更可持续。
(二)基本原则。
坚持保障基本,实行统筹共济,切实维护参保人员权益。
坚持平稳过渡,保持政策连续性,确保改革前后待遇顺畅衔接。
坚持协同联动,完善门诊保障机制和改进个人账户制度同步推进、逐步转换。
坚持因地制宜,在国家整体制度设计的框架内,全省门诊共济保障政策实现规范统一,动态调整。
二、主要措施(三)增强门诊共济保障功能。
建立完善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费用统筹保障机制。
2023年1月1日起,全面建成覆盖职工医保全体参保人员的普通门诊统筹制度,一个自然年度内,普通门诊统筹的起付线为600元;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按照医疗机构等级设置为:一级及以下60%、二级55%、三级50%;最高支付限额1800元。
关于印发《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为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保障水平,近日,我国卫生部、人力资源部共同印发《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新时代我国全面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促进我国医疗服务的规范化、科学化,带来了新的契机和挑战。
为保障方案的有效落实,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方案简介《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是根据我国医疗卫生改革的基本要求和任务,以及国际医疗保障体系中应用广泛的DRG付费方式为基础制定的。
方案的主要目的是通过DRG付费方式,合理提高医院服务质量和效率,实现医疗资源的有效配置和优化,促进医疗服务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此方案试点实施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和工作措施1. 建立DRG付费模式。
将医疗服务和符合DRG诊断标准的患者,按照具体病种和治疗方式分类,进行计费。
通过病例分组和收费标准的制定,实现病例质量管理和资源配置优化。
2. 改进医疗管理。
加强医疗行政管理和医院管理,确保DRG付费模式的质量和效果。
推行例行检查和监督,对医院的医疗服务质量和DRG付费模式进行审计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付费制度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3. 完善医疗服务体系。
加强医疗服务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推行诊疗规范化和病历管理标准化,提高临床诊断水平和医疗流程管理,实现病人的医疗需求和服务水平的匹配。
4. 优化医疗资源配置。
建立医疗资源共享机制,优化医疗资源配置结构,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使医疗服务质量得到提升。
同时,通过促进技术创新和知识共享,加快公共卫生服务的发展和提高,提升基层医疗网络的服务水平和能力,助推我国整体医疗保障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三、方案实施的注意事项1. 加强实施方案宣传和解释,确保广大医务人员和社员正确理解,配合和支持方案的实施。
2. 严格按照方案有关工作的要求和时间节点,开展各项工作,确保方案的有效落实。
drgs疾病分组实施方案

drgs疾病分组实施方案DRGs疾病分组实施方案。
DRGs(Diagnosis Related Groups,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是一种将医疗服务按照疾病诊断、治疗和医疗过程进行分类的方法,旨在实现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医疗费用的控制。
DRGs疾病分组实施方案是医疗机构管理和医保支付的重要工具,对于提高医疗服务效率、优化医疗资源配置、降低医疗成本具有重要意义。
一、DRGs疾病分组的基本原理。
DRGs疾病分组是根据患者的疾病诊断、治疗和病情严重程度将医疗服务进行分类,以实现对医疗费用的控制和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
其基本原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疾病诊断相关性,DRGs将相似疾病的患者归为同一分组,以便进行医疗费用和资源的管理和控制。
2. 病情严重程度,DRGs根据患者的病情严重程度进行分组,以确保患者在相同分组内获得相似的医疗服务。
3. 医疗费用控制,DRGs通过对不同分组的医疗费用进行控制,实现对医疗成本的管理和降低。
二、DRGs疾病分组的实施意义。
DRGs疾病分组实施方案对于医疗机构管理和医保支付具有重要意义:1. 提高医疗服务效率,DRGs疾病分组可以促使医疗机构优化医疗流程,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减少资源浪费。
2. 优化医疗资源配置,DRGs疾病分组可以帮助医疗机构合理配置医疗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改善医疗服务质量。
3. 降低医疗成本,DRGs疾病分组可以通过对医疗费用的管理和控制,降低医疗成本,减轻患者和医保的经济负担。
三、DRGs疾病分组的实施方法。
DRGs疾病分组的实施需要医疗机构和医保部门共同配合,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建立完善的医疗信息系统,医疗机构需要建立完善的医疗信息系统,以便对患者的疾病诊断、治疗和病情严重程度进行准确记录和管理。
2. 制定分组标准和支付政策,医保部门需要制定DRGs疾病分组的标准和支付政策,明确不同分组的医疗费用控制和支付方式。
3. 进行培训和指导,医疗机构需要对医护人员进行DRGs疾病分组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他们对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
病案首页规范填写与主要诊断及主要手术的选择原则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 个体特征:年龄、合并症、并发症
• DRGs-PPS(Diagnosis Related Groups Prospective Payment System)为“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预付费制”,即对 各DRGs诊断组制定支付标准,预付医疗费用的管理机制
• DRGs是一个把患者病情和医疗资源消耗相统一的病例分类系统
情况 2万个诊断编码和1万个手术码一共能产生大概60万 个代码结构,基本上覆盖了整个疾病谱,分入到734 个相关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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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海联众DRGs系统简介
• CMI是国际通用的,基于临床诊断分类的、衡量疾病 严重复杂程度的管理综合指标,反应医疗服务的整体 技术难度。
• DRG总量等于住院病例的所有RW之和。
一、DRGs系统 二、住院病案首页规范填写 三、主要诊断及主要手术的选择原则
江西省樟树市人民医院 蒋春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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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Gs的定义
• DRGs(Diagnosis Related Groups)译作“按疾病诊断相 关分组”;是根据疾病诊断、治疗方式、年龄、合并症、并发症、 病症严重程度及转归等因素,将患者分入若干诊断组进行管理的 体系
• 严格按照卫计委下发的病案首页接口标准进行 院内病案首页系统的对接,做到合格率百分之 99以上,卫计委7月份将对医院DRGs工作开 展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包括数据上传及时性、 数据量、数据质量、入组率和低风险死亡病历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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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们医院需要做什么
• 积极学习,参加省级市级卫计委和协会组织的 DRGs培训。强化院内培训、邀请DRGs 各专 家组组长和省级平台技术人员进行院内培训。 (包括基本原理、首页填报、编码准确性和分 析方法等)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医疗保障疾病诊断相关分组(CHS-DRG)细分组方案(1.0版)的通知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医疗保障疾病诊断相关分组(CHS-DRG)细分组方案(1.0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布日期】2020.06.12•【文号】医保办发〔2020〕29号•【施行日期】2020.06.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医疗保障疾病诊断相关分组(CHS-DRG)细分组方案(1.0版)的通知医保办发〔2020〕29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按照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安排,为落实试点工作“三步走”目标,指导各地规范DRG分组工作,我局组织制定了《医疗保障疾病诊断相关分组(CHS-DRG)细分组方案(1.0版)》(以下简称“CHS-DRG细分组”),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用统一的CHS-DRG分组体系CHS-DRG细分组是对《国家医疗保障DRG(CHS-DRG)分组方案》376组核心DRG(ADRG)的进一步细化,是DRG付费的基本单元,共618组。
各试点城市要参考CHS-DRG细分组的分组结果、合并症并发症/严重合并症并发症表(CC&MCC 表)、分组规则、命名格式等,制定本地的DRG细分组。
根据实际情况,试点城市也可直接使用CHS-DRG细分组开展本地的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
二、规范基础数据使用和采集工作各试点医疗机构医保管理部门要协调病案、信息、财务等部门,做好有关数据来源的质量控制,确保医疗保障基金结算清单各指标项真实、准确、可追溯。
要建立医疗保障基金结算清单和医疗服务明细信息表(KC22表)的唯一标识变量,并做好关联工作,确保同一患者信息的完整性,按规定报送试点城市医保部门。
各试点城市医保部门要加强信息系统改造,完善医疗保障基金结算清单和医疗服务明细信息的填报、审核、反馈等机制。
三、稳妥推进模拟运行各试点城市应在8月31日前向DRG付费国家试点技术指导组(以下简称“技术指导组”)提交评估报告,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模拟运行阶段的工作。
Drg相关工作制度

DRG相关工作制度一、总则为确保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iagnosis-Related Groups,简称DRG)支付制度的顺利实施,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控制医疗费用,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全面推进DRG支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组织架构1. 成立DRG管理工作组,由医院领导、医保部门、财务部门、临床科室、信息部门等组成,负责医院DRG支付制度改革的组织实施、政策解读、培训宣传、数据监测等工作。
2. 设立DRG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对DRG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三、工作目标1. 提高病案质量,确保病案首页数据的真实、完整、准确。
2. 合理划分疾病诊断相关组,实现医疗服务的同质化。
3. 控制医疗费用,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4. 提升医院管理水平,提高患者满意度。
四、工作内容1. 病案管理(1)加强病案首页填写培训,提高病案首页质量。
(2)建立健全病案质量控制体系,定期对病案进行质控。
(3)对不符合规定的病案进行追溯,督促整改。
2. DRG分组(1)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制定的DRG分组方案,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院内DRG分组标准。
(2)加强对临床科室的指导,确保合理使用DRG分组。
(3)定期对DRG分组进行评估和调整,以适应医疗服务的变化。
3. 费用管理(1)根据DRG分组,合理制定各组的费用标准。
(2)加强对医疗费用的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3)推动临床路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4. 数据监测与分析(1)建立DRG数据监测体系,定期收集、整理、分析DRG相关数据。
(2)通过对数据的分析,发现存在的问题,制定针对性的改进措施。
(3)将DRG数据作为医院管理的重要依据,推动医院服务质量的提升。
五、工作流程1. 病案数据收集:临床科室及时提交病案首页数据,信息部门进行数据整理。
2. DRG分组:根据病案数据,临床科室进行DRG分组,医保部门进行审核。
3. 费用结算:根据DRG分组和费用标准,财务部门进行费用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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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iagnosis-related groups ,简称DRGs)是一种目前国际流行用于医保付费管理和医疗服务绩效评价的方法。
为进一步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医疗服务监管与评审评价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不断提高医院的质量、安全、服务、管理和绩效水平,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关于全国开展DRGs推广试点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建立全省医院管理绩效评价平台,利用“阳光医药”建立的数据通道,收集以医院病案首页为主要内容的数据,运用DRGs 进行数据分析,形成全省二级以上医院管理绩效分析报告,对不同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绩效、医疗质量进行客观评价和相互比较,创新医疗服务监管模式,促进医院精准发展,为医疗卫生政策制订、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医院评审评价、服务能力建设、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和医疗付费制度改革等重点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二、工作内容(一)建立健全领导组织和相应工作机构、制度。
(二)构建全省医院管理绩效评价平台,建立病案首页数据库。
(三)规范统一医院数据的采集、上传和接口标准,实现医院病案首页数据每日定时上传。
(四)规范统一全省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编码(以下简称ICD编码),定期修订完善ICD编码库。
(五)规范统一全省手术分级标准和目录并定期修订完善。
(六)规范统一全省医疗服务费用分类标准及目录并定期修订完善。
(七)开展规范住院病案首页填报等一系列推进DRGs相关工作的业务专项培训,确保病案首页中诊断、手术、ICD编码、费用等全部数据信息准确完整。
(八)健全病案首页评价指标体系,加强病案科标准化建设,开展病案首页填报质量督查。
(九)定期发布全省医院DRGs评价报告。
(十)应用DRGs评价结果于医院评审评价、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工作,探索与分级诊疗、付费制度改革等重点工作相结合的应用。
三、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一)筹备整合阶段(2015年1月-2016年1月)1.成立组织机构。
成立省卫生计生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DRGs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委医政医管处,具体负责DRGs谋划、实施和推广工作。
办公室下设1个综合协调小组和6个专家小组(详见附表)。
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要参照省卫生计生委的做法,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及时与省里完成工作对接,积极推进辖区内DRGs工作。
2.构建信息平台。
由委DRGs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委信息中心、软件开发公司等单位,建设“全省医院管理绩效评价平台”和全省病案首页等相关医疗信息基础数据库,在保障医院病案首页数据储存和传输安全的基础上,实现医院病案首页数据实时传送,数据质量定期反馈,不断完善DRGs数据分析等系统功能。
3.系统调试运行。
应用“阳光医药”平台建立数据传送通道,实现医院每日定时向省级平台上传病案首页数据、核查反馈数据质量。
各三级综合、专科医院按医院质量监测系统(HQMS)要求,上报2014年1月-2015年6月的病案首页数据,形成全省三级综合、专科医院的数据质量和绩效管理分析报告。
(二)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月—2016年5月)1.逐级召开启动会议。
省卫生计生委召开DRGs推广工作启动暨培训会,通报2014年1月1日到2015年6月30日各医院DRGs数据分析结果,讲解相关专业知识,阐述DRGs工作原理和重大意义,部署DRGs工作任务。
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根据全省工作部署和要求开展辖区内的工作启动暨培训会。
2.统一规范各类标准。
组织各小组专家研究制订形成全省统一的ICD编码、手术分级标准和目录、医疗服务费用分类标准及目录等各类相关规范,并建立定期完善修订规范的长效机制。
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要及时推广落实有关工作规范和要求。
3.广泛开展培训督导。
广泛组织开展DRGs基础知识、病案首页规范、ICD编码、收费分类管理目录等专题培训;开展医院病案科室标准化建设、病案首页填写质量的督促、检查。
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要根据实际,适时组织全市专业培训督导工作。
(三)推广实施阶段(2016年3月—12月)1.三级医院实时运行。
各三级医院要在系统调试运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各项工作措施,落实DRGs工作各项任务,保障病案首页等DRGs所需各项信息数据的每日定时上传和数据质量。
2.完成二级医院系统对接。
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要督促辖区内二级医院完成2015年的病案首页数据汇总上报和数据核查工作,2016年11月底前,完成二级医院系统对接,实现数据每日定时上传,并逐步推广到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
3.定期发布数据通报。
对全省二、三级医院的DRGs数据从服务质量绩效、时间、费用效率和单病种诊疗指标等方面进行分析,定期通报结果,指导各设区市应用DRGs分析结果。
(四)应用完善阶段(2016年9月始)1.开展深入研究。
选择条件较好的3-4家省、市级医院,组织专家开展DRGs数据分析结果研究,与实际情况进行对比,修订分组器软件的系统规则,完善系统功能,调整分析指标,提高DRGs系统分析结论的科学性、准确性和针对性。
选择条件合适的地域,开展应用于基层医疗机构的探索研究。
2.指导医院管理。
应用DRGs数据分析结果中的相关指标,指导医院科学开展临床科室建设、院内科室和医生绩效评价,加强医院质量安全,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积极应对分级诊疗、取消药品加成等重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3.加强结果应用。
应用DRGs数据分析结果,指导全省医院评审和临床重点专科遴选等工作,提高医院评审和临床重点专科遴选等工作的客观性、准确性。
探索DRGs与分级诊疗、付费制度改革等医疗服务综合监管重点工作相结合的信息化管理模式。
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对DRGs推广工作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推进。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医疗机构要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牵头科室抓落实,相关科室协同抓的工作机制,确保DRGs工作推广有力、实施有效。
(二)加强培训学习。
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DRGs工作有关政策、规范和知识的培训,尤其是要组织医院领导、病案、信息、医务、质控、财务、临床等各类人员,开展DRGs工作原理、ICD编码、费用分类、手术分级等专题培训,切实提高医务人员病案首页填报质量和医院信息系统采集数据质量。
(三)加强责任落实。
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分解DRGs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工作协调,落实工作责任,把DRGs 工作中的病案室标准化建设、病案首页填报、信息系统建设、ICD 编码、费用分类、手术分级等工作任务细化到科室,落实到个人,并实行责任追究。
(四)加强督查指导。
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DRGs工作督促检查,确保DRGs工作推进有力、运转有序。
同时要加强对各地各单位的培训指导工作,切实提高DRGs工作能力水平。
要加强DRGs工作推进实施情况的通报约谈,确保全省工作整体、有序、有效开展,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附表:1.江西省DRGs推广工作领导小组2.江西省DRGs推广工作小组附表1江西省DRGs推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利委党组书记、主任副组长:关晏民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程关华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曾传美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方晓委副巡视员成员:朱烈滨委办公室主任涂水泉委规划信息处调研员谭友文委财务处处长龚建平委体改处处长罗礼生委医政医管处处长曾向华委基层处处长祝饶荣委妇幼处处长贾立明委药政处处长熊继杰委科教处处长周秋生委中医药处处长赖国文委卫生信息中心主任办公室主任:罗礼生(兼)委医政医管处处长成员:梁斌委医政医管处副处长何亦斌委医政医管处副调研员萧锘委信息中心副主任谢友检委规划信息处主任科员廖嘉委信息中心干部邹伏英江西省人民医院质控科科长张慧利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病案科主任杨维兰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务处处长寇春黎江西省肿瘤医院医保部主任俞小萍江西省儿童医院信息科科长赖淑萍江西省胸科医院物价科副科长柏园委医政医管处干部陈欢委医政医管处干部周业琳委医政医管处干部附表2江西省DRGs推广工作小组一、综合协调小组:负责DRGs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推广和督查指导等工作。
组长:何亦斌委医政医管处副调研员成员:杨维兰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务处处长邹伏英江西省人民医院质控科科长张慧利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病案科主任寇春黎江西省肿瘤医院医保部主任俞小萍江西省儿童医院信息科科长赖淑萍江西省胸科医院物价科副科长廖嘉委信息中心干部陈欢委医政医管处干部二、分析评价小组:实施医疗服务绩效评价和质量监测;编制DRGs工作简报和年度评价报告;负责人员培训。
组长:杨维兰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务处处长成员:李建林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务科科长饶克琅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医务科科长黄慧民江西省肿瘤医院医务科科长刘建梅江西省儿童医院医务科科长张鹰江西省妇幼保健院医务科科长钟福初江西省胸科医院医务科科长程宗佑江西省人民医院医务科副科长王建忠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医务科副科长三、疾病分类与手术操作编码管理小组:负责疾病分类与手术操作分类(ICD-10与ICD-9)编码库的扩码及维护;负责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
组长:张慧利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病案科主任成员:金春莲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病案科科长陈光媛江西省胸科医院病案室主任敖惠萍江西省肿瘤医院病案科副科长冯珊江西省儿童医院病案科负责人杨冬玉江西省人民医院病案科编码员张连军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病案科编码员余荣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病案科编码员曾晟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病案科编码员方燕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病案科编码员瞿佳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病案科编码员黄小丽井冈山大学附属医院病案科编码员蔡小春江西省妇幼保健院病案科编码员四、病案首页数据字典小组:负责病案首页字典与主要诊断选择原则的维护;负责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
组长:邹伏英江西省人民医院质控科科长成员:金春莲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病案科科长敖惠萍江西省肿瘤医院病案科副科长洪卫祥江西省人民医院病案科护士长黎金凤江西省人民医院质控科科员高玲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病案科科员王晓燕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质控科科员五、数据维护与运行保障小组:负责指导医疗机构系统对接、病案首页信息系统改造升级、病案首页静态数据字典及对照关系维护、数据采集质量监管、数据挖掘分析、新评价指标建模等工作,以及信息平台搭建、系统对接、服务器与存储管理、数据库监控、网络运维等工作。
组长:俞小萍江西省儿童医院信息科科长成员:龚震宇江西省人民医院信息科科长曹磊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信息科科长熊科亮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信息科科长黄立慧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信息科科长冯珂南昌市第一医院信息科科长廖嘉省卫生信息中心干部康蘋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信息科工程师黄文剑江西省儿童医院信息科工程师- 11 -六、收费分类管理小组:负责物价分类维护和人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