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第3版)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第六章 著作权的限制——第八章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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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笔记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笔记第一章知识产权概述1.1 知识产权的定义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创造知识、表达思想、进行科学研究和创新实践过程中所创造出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权益。

1.2 知识产权的分类1.2.1 专利权专利权是指对发明的技术解决方案所享有的独占权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1.2.2 商标权商标权是指对商品标识的专有使用权,包括商标、服务标志、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

1.2.3 著作权著作权是指对作品的独占使用权,包括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著作权以及软件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1.2.4 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企业经营中具有商业价值并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业务信息和管理信息。

第二章专利权2.1 专利权的定义和特点2.1.1 专利权的定义专利权是一种法律规定的对发明技术解决方案的独占权利。

2.1.2 专利权的特点专利权是具有地域性、时间限制性和排他性的特点。

2.2 专利权的申请与获得2.2.1 专利申请的条件专利申请必须满足创造性、实用性和新颖性的要求。

2.2.2 专利权的获得专利权的获得需要通过专利申请、审查和授权等程序。

2.3 专利权的保护与维权2.3.1 专利权的保护专利权的保护包括专利权的使用、转让和许可等方式。

2.3.2 专利权的维权专利权的维权包括诉讼、仲裁和行政措施等途径。

第三章商标权3.1 商标权的定义和特点3.1.1 商标权的定义商标权是一种法律规定的对商品标识的专有使用权。

3.1.2 商标权的特点商标权是具有地域性、时间限制性和排他性的特点。

3.2 商标权的注册与保护3.2.1 商标注册的条件商标注册必须满足可区别性、未注册权利和不违反公序良俗的要求。

3.2.2 商标权的保护商标权的保护包括商标的使用、维权和监督等方式。

第四章著作权4.1 著作权的定义和特点4.1.1 著作权的定义著作权是一种法律规定的对作品的独占使用权。

4.1.2 著作权的特点著作权是具有性、表现性和独创性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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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笔记Word版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笔记第一章:知识产权法的概述1.1 知识产权的定义和意义1.1.1 知识产权的概念1.1.2 知识产权的分类1.1.3 知识产权的意义和价值1.2 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则1.2.1 合理保护1.2.2 公平使用1.2.3 激励创新1.2.4 促进技术进步1.3 知识产权法的国际趋势1.3.1 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历程1.3.2 国际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特点1.3.3 国际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机制第二章:专利法2.1 专利法的基本概念2.1.1 专利的定义和分类2.1.2 专利权的取得和保护2.1.3 专利侵权行为和责任2.2 专利申请和审查2.2.1 专利申请的条件和程序2.2.2 专利审查的原则和方法2.2.3 专利申请的撤回和无效宣告2.3 专利权的限制和合理使用2.3.1 补偿制度和授权许可2.3.2 专利权的限制和反垄断法的关系 2.3.3 开放式创新和专利防守策略第三章:商标法3.1 商标法的基本概念3.1.1 商标的定义和分类3.1.2 商标权的取得和保护3.1.3 商标侵权行为和责任3.2 商标注册和审查3.2.1 商标注册的条件和程序3.2.2 商标审查的原则和要求3.2.3 商标的异议和无效宣告3.3 商标的使用和管理3.3.1 商标的使用要求和保护期限 3.3.2 商标的许可和转让3.3.3 商标的监督和管理措施第四章:著作权法4.1 著作权法的基本概念4.1.1 著作权的定义和保护对象 4.1.2 著作权的取得和保护4.1.3 著作权侵权行为和责任4.2 著作权的申请和登记4.2.1 著作权的申请条件和程序 4.2.2 著作权登记的作用和效力4.2.3 著作权的终止和解除4.3 著作权的使用和许可4.3.1 著作权的使用范围和限制4.3.2 著作权的许可和转让4.3.3 著作权的合理使用与社会公益第五章:法律保护措施5.1 反不正当竞争法5.1.1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定5.1.2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禁止和处罚 5.1.3 不正当竞争纠纷的解决途径5.2 网络侵权与维权5.2.1 网络侵权行为的种类和特点5.2.2 网络侵权的预防和维权措施5.2.3 网络侵权的法律责任和追责途径5.3 反不正当竞争行政执法5.3.1 反不正当竞争行政执法机构5.3.2 不正当竞争案件的处理程序5.3.3 反不正当竞争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4.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法律名词及注释:1. 专利:指独立的技术创新成果,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等。

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第3版)配套模拟试题及详解(一)【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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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第3版)配套模拟试题及详解(一)一、名词解释(每题6分,共计30分)1.职务作品2.著作人身权3.外观设计4.优先权5.许诺销售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计40分)1.比较著作权与物权的异同?2.复制指以“复印、拓印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的权利”。

网络环境中的“临时复制”是不是“复制”?3.简述专利权无效宣告的理由。

4.简述专利申请的新颖性条件。

三、论述题(每题20分,共计40分)1.论述我国现行专利法存在的不足及如何完善。

2.论述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的法律意义四、案例分析题(每题25分,共计25分)2003年5月17日,仙界公司获得一项实用新型专利P1,2005年12月8日,仙界公司对该实用新型稍作修改后,又提出一项新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并于2007年3月2日获得另一项专利P2。

2008年10月,仙界公司发现金剑公司在其生产的产品中使用了与其P2相同的技术。

2009年1月9日,仙界公司向某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指控金剑公司侵犯其P2的专利权。

金剑公司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仙界公司的P2专利权无效。

受诉法院经审理发现,仙界公司的实用新型专利P1符合专利条件,金剑公司所生产的产品所使用的技术与P2基本相同。

问题:(1)仙界公司的P2专利权是否有效?为什么?(2)金剑公司能否以现有技术抗辩?为什么?(3)金剑公司是否侵犯仙界公司P2的专利权?为什么?参考答案:一、名词解释(每题6分,共计30分)1.职务作品答:我国《著作权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

所谓工作任务,是指公民在该法人或者该组织中应当履行的职责。

我国著作权法对职务作品的归属作了明确规定。

(1)一般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2)对法律规定的某些特殊的职务作品,作者只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吴汉东《知识产权法》配套题库-课后习题(著作权的限制)【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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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著作权的限制1.著作权限制制度的理论依据是什么?答:(1)著作权限制,就是法律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而利用其版权作品或受相关权保护之对象,且不构成侵权的制度。

(2)根据权利哲学理论,任何权利都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

民事权利体系中的所有权被称为绝对权,实际上也是相对的。

(3)作为著作权客体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虽然是创作者独创的,但却是在现有文化财富基础上创作的,没有前人给我们留下的宝贵文化遗产,任何人都无法进行创作。

同样,任何人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也应为当代人和后代人的学习、欣赏等服务。

所以,法律不允许任何人绝对垄断其创作的作品。

具而言之,著作权限制就是为了平衡、协调和均衡著作权人、作品的使用者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而设立的制度。

2.著作权限制有哪些种类?答:(1)法律规定的著作权限制包括合理使用、法定许可使用、著作权穷竭、强制许可和公共秩序保留等。

此外,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制、地域限制、权项种类限制等,也属于限制形式,但理论上通常不将此三种限制与前五种限制相提并论。

前五种限制是法律对著作权在权能上的限制,而保护期和地域范围的限制,被认为是知识产权区别于物权的基本特征。

(2)著作权权项种类的限制,因国家而异,因时代而异,因经济发展水平而异。

在我国,《著作权法》明确规定的限制有三种,即合理使用、法定许可使用和公共秩序保留。

关于著作权穷竭,虽然事实上得到了认可,但法律并未作规定。

即著作权穷竭为习惯上的限制,而非法律上的限制。

3.如何理解合理使用?答:(1)合理使用概念合理使用,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而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也不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的制度。

(2)理解这项制度应当注意①合理使用人不特定;②被合理使用的客体为已发表作品;③合理使用必须有法律依据;④合理使用目的是非营利性的;⑤合理使用者使用他人的版权作品,既不必经著作权人许可,也不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⑥合理使用他人的版权作品时,使用者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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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笔记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笔记第一章知识产权概述1.1 知识产权的定义和作用1.2 知识产权的分类及相关法律1.2.1 著作权1.2.2 商标权1.2.3 发明专利1.2.4 实用新型专利1.2.5 外观设计专利1.2.6 商业秘密保护1.3 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与合作第二章著作权法2.1 著作权的基本概念2.2 著作权权利与限制2.2.1 保护作品的权利2.2.2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2.3 著作权的取得和保护2.3.1 著作权的创作和登记2.3.2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2.4 著作权的权利认定和维权途径2.4.1 著作权的权利认定2.4.2 著作权的维权途径2.4.2.1 协商解决2.4.2.2 仲裁或诉讼解决第三章商标法3.1 商标的定义和种类3.2 商标的注册和保护3.2.1 商标的申请和注册程序3.2.2 商标的权利保护3.3 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和维权途径3.3.1 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3.3.2 商标维权途径3.3.2.1 行政救济3.3.2.2 诉讼救济第四章专利法4.1 专利的定义和种类4.2 发明专利的申请和保护4.2.1 发明专利的申请程序4.2.2 发明专利的权利保护4.3 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4.3.1 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和保护4.3.2 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和保护4.4 专利侵权行为的认定和维权途径4.4.1 专利侵权行为的认定4.4.2 专利维权途径4.4.2.1 专利授权许可4.4.2.2 专利权诉讼第五章商业秘密保护5.1 商业秘密的定义和范围5.2 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5.2.1 保密协议5.2.2 内部保密制度5.3 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认定和维权途径5.3.1 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认定5.3.2 商业秘密维权途径5.3.2.1 议和和调解5.3.2.2 诉讼解决附件:附件1:著作权申请表格附件2:商标注册申请表格附件3:专利申请表格附件4:商业秘密保密协议范本法律名词及注释:1、著作权:指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

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第3版)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及其相关国际公约(圣

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第3版)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及其相关国际公约(圣

第三十四章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及其相关国际公约34.1 复习笔记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与知识产权国际保护1.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体系中的地位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是根据1967年7月14日签订、1970年4月26日生效的《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设立的。

到2005年1月3日为止,该公约已有182个成员国。

我国于1980年3月正式参加这一条约。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是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发展的产物,1974年成为联合国的专门机构之一。

2.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理的公约、条约及协定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理的公约、条约及协定主要有:(1)工业产权方面的《巴黎公约》、《制止商品产地虚假或欺骗性标记马德里协定》、《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商标法条约》、《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保存海牙协定》、《尼斯协定》、《里斯本协定》、《建立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分类洛迦诺协定》、《专利合作条约》、《国际专利分类斯特拉斯堡协定》、《建立商标图形要素国际分类维也纳协定》、《国际承认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保存布达佩斯条约》、《保护奥林匹克会徽内罗毕条约》。

(2)著作权方面的《伯尔尼公约》、《保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与广播组织罗马公约》、《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禁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的日内瓦公约》、《发送卫星传输节目信号布鲁塞尔公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

3.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组织架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下设四个机构:(1)大会,由成员国中参加巴黎联盟和伯尔尼联盟的国家组成,为该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

(2)成员国会议,由全体成员国组成。

(3)协调委员会,由巴黎联盟和伯尔尼联盟执行委员会的成员国组成。

(4)国际局,即该组织的常设办事机构,设总干事一人、副总干事若干人。

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理下的主要国际条约1.《巴黎公约》(1)《巴黎公约》概述①《巴黎公约》签订于1883年3月20日,1884年7月7日正式生效,最新的文本是1967年斯德哥尔摩文本。

吴汉东《知识产权法》配套题库-课后习题(著作权概述)

吴汉东《知识产权法》配套题库-课后习题(著作权概述)

第1章著作权概述1.什么是著作权?答:著作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

在我国,著作权即版权。

著作权有三个重要特征,即内容的双重、具体化的专有性和著作人身权保护期的无限性。

将著作权与其他类型知识产权区别开来。

2.如何理解著作权的双重性?答:(1)著作权内容的双重性,是指由文学、艺术或者科学作品能依法同时产生财产权和人身权两个方面的权利。

(2)不同国家或地区著作权的外延存在较大差距,大体有三种:①仅指著作财产权。

采用这种体制的代表是《日本著作权法》。

它使用的“著作权”、“人格权”和“邻接权”三个概念,相互平行,互不包含。

②同时包含著作财产权和著作人身权。

采用这种体制的国家非常多,如法国、德国和俄罗斯等。

它们使用的著作权与邻接权是平行的。

③既包含著作财产权,又包含著作人身权,还包含邻接权的内容。

采用这种体制的国家不多。

3.著作权自动取得就是无条件取得吗?答:著作权自动取得原则,并不是著作权的无条件取得原则。

适用著作权自动取得原则,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作品要求能够依我国《著作权法》取得著作权的作品,首先须属于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作品范围,并且不属于其第五条规定的不适用著作权法的对象。

(2)作者国籍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能够在我国获得著作权的人有: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伯尔尼公约》成员国国民或者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之国民,无国籍人以其经常居住地国作为标准。

(3)作品国籍我国《著作权法》第二条第三、四款规定,其他的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以其作品的首次出版地国与中国的关系为标准,即其首次出版地国为《伯尔尼公约》成员国或者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其作品可以在中国自动取得著作权。

4.如何理解著作权的专有性?答:著作权的专有性是具体化的专有性。

物权的专有性是针对具体对象的,知识产权的专有性是针对抽象对象的,但是,著作权的专有性与物权的专有性类似,也只能针对具体对象,不能针对抽象对象。

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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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笔记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笔记正文:第一章:知识产权法概述1.1 知识产权的定义和作用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创造、使用和交易知识产物时所享有的权利。

知识产权的保护能够激励创新和技术进步,促进经济发展。

1.2 知识产权的分类知识产权可以分为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几个大类。

每一类权利都有其特定的保护范围和要求。

1.3 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体系在全球范围内,知识产权的保护依赖于国际组织和国际协议。

例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负责协调国际上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第二章:专利权的保护2.1 专利权的定义和要求专利权是一种在特定领域内对发明进行保护的权利。

要获得专利权,发明必须具备创新性、实用性和可工业应用性。

2.2 专利申请和审查程序专利申请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提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并经过审查和授权程序。

2.3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和期限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取决于专利权的技术特征,而专利权的期限通常为20年。

第三章:商标权的保护3.1 商标权的定义和要求商标权是一种对商标进行保护的权利。

商标是用于表示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标识,如商标名称、商标图案、商标口号等。

3.2 商标的注册和使用商标需要在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才干享有商标权,并可以使用商标进行商业活动。

3.3 商标权的保护范围和期限商标权的保护范围包括商标的名称、图案、颜色等特征,并且商标权的期限可以无限期延续。

第四章:著作权的保护4.1 著作权的定义和要求著作权是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进行保护的权利。

著作权包括对原品的复制、发行、展示、表演等权利。

4.2 著作权的和登记著作权是在作品完成时自动产生的,但可以根据需要进行登记来加强权利保护。

4.3 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和期限著作权的保护范围涵盖了作品的具体表达形式,著作权的期限通常为作者终身加之固定年限。

第五章:知识产权的保护手段5.1 诉讼保护当他人侵犯你的知识产权时,你可以通过起诉对方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并获得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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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著作权的限制
6.1 复习笔记
一、著作权限制概述
1.概念
著作权限制,就是法律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而利用其版权作品或受相关权保护之对象,且不构成侵权的制度。

2.著作权限制的缘由
根据权利哲学理论,任何权利都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

民事权利体系中的所有权被称为绝对权,实际上也是相对的。

作为著作权客体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虽然是创作者独创的,但却是在现有文化财富基础上创作的,没有前人给我们留下的宝贵文化遗产,任何人都无法进行创作。

著作权限制就是为了平衡、协调和均衡著作权人、作品的使用者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而设立的制度。

3.被限制的对象
根据著作权基本理论,受著作权限制的权利,既可以是著作财产权,也可以是著作人身权,还可以是相关权。

4.著作权限制的种类
法律规定的著作权限制包括合理使用、法定许可使用、著作权穷竭、强制许可和公共秩序保留等。

在我国,《著作权法》明确规定的限制有三种,即合理使用、法定许可使用和公共秩序保留。

二、合理使用
1.合理使用概述
(1)合理使用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而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也不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的制度。

(2)理解这项制度应当注意:
①合理使用人不特定。

②被合理使用的客体为已发表作品。

③合理使用必须有法律依据。

④合理使用目的是非营利性的。

⑤合理使用者使用他人的版权作品,既不必经著作权人许可,也不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⑥合理使用他人的版权作品时,使用者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

2.合理使用的条件
(1)使用的目的是非营利性的。

(2)一般而言,被合理使用的作品,应当是已发表作品,未发表作品原则上不能被合理使用。

(3)使用者所使用的是版权作品的非实质部分。

一件作品的实质部分是作者创作的精华,如果引用者将作品的精华纳入自己的作品中,被使用作品之价值就必然受到影响,从而减损了著作权保护的意义。

(4)使用的效果不得影响版权作品的潜在市场和价值。

上述四个条件是一个整体,必须同时具备。

3.合理使用的种类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了12种合理使用,具体如下: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发表作品。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发表作品。

(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发表作品。

(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

(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共集会上发表的讲话。

(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发表作品,供教学或者科学研究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发表作品。

(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9)免费表演已发表作品,该表演组织者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11)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12)将已发表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三、法定许可
1.法定许可使用概述
(1)法定许可使用,是指特定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而使用其版权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的制度。

(2)法定许可使用与合理使用的区别
①使用者不同。

合理使用者是不特定的任何人,但法定许可使用者只能是特定的人,包括: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规划教材的编写者;报刊社;录音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

②被使用的对象不同。

合理使用可涉及任何作品,而法定许可使用仅涉及少数种类的作品。

③目的不同。

合理使用以非营利为目的,而法定许可使用则以营利目的为主。

④付费与否不同。

合理使用者不必支付报酬,而法定许可使用者应当支付报酬。

2.法定许可使用的种类
(1)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规划教材的编写者的法定许可使用。

(2)报刊社转载、摘编其他报刊作为文摘、资料刊登的内容的法定许可使用。

(3)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4)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5)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四、著作权穷竭
1.著作权穷竭概述
(1)著作权穷竭,是指以销售方式将作品原件或复制件投放市场后,任何人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且不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而继续发行销售该作品原件或复制件,而不构成侵权。

(2)著作权穷竭涉及的问题
①作品原件或复制件是合法制作的。

②作品原件或复制件第一次被合法地投入市场,即依法享有发行权的人以销售方式将作品复制件投入市场。

③著作权人丧失的是对该作品复制件的再销售控制权,即发行权,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并不受任何影响。

2.对著作权穷竭的限制
(1)追续权
追续权是作家或艺术家的文学艺术作品原作或原稿,在第一次转让后,作者或作者的合法继承人享有的分享该原作或原稿转售利益的权利。

我国还没有规定该项权利。

(2)出租权
电影等作品的复制件被合法投放市场后,其著作权人虽然不能再控制它们的继续销售,但却可控制对它们的出租。

我国《著作权法》对此作了规定。

(3)公共借阅权
图书馆等公共部门向不特定的读者出借作品原件或者复制件,应当向著作权人支付适当版税。

我国《著作权法》没有给著作权人授予该权利。

五、著作权的其他限制
1.公共秩序保留
公共秩序保留,是指对损害或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善良风俗习惯的作品,著作权法不予保护的制度。

我国《著作权法》第4条规定:“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
害公共利益。

国家对作品的出版、传播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2.强制许可
(1)强制许可,又称违背著作权人意志的许可。

它是指根据申请人的请求,国家版权管理部门违背著作权人意志,授权申请人利用其作品的制度。

我国法律没有作此规定。

但《伯尔尼公约》附件第2条规定了强制许可。

(2)强制许可的特点
①强制许可是违背著作权人意志的。

②强制许可应由国家版权管理部门批准。

③强制许可有严格的条件限制。

(3)强制许可和法定许可
①法定许可使用人对作品的使用不需办理任何手续,可直接使用作品;而强制许可使用人须办理相应手续才能获得许可证,才能使用被许可的作品。

②强制许可使用的作品仅限于文字作品,法定许可使用的作品可以是多种形式的作品。

③强制许可的使用方式仅限于对文字作品的翻译,而法定许可使用的方式可以是复制、播放、制作录音制品、摘引等。

④两者都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3.对精神权利的限制
(1)对发表权的限制
违反法律规定的作品,禁止出版、传播。

而且,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的,作者死亡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作品原件的合法所有人行使。

(2)对修改权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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