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文明单位考核标准2019版

德州市文明单位考核标准(2019版)

为进一步规范加强全市各级文明单位推荐、评选、管理、考核工作,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根据《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试行)》《山东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修订稿)》《德州市文明单位管理办法》有关精神制订本标准,供各县市区、市直单位在文明单位复查、推荐中使用。

1、本考核标准依据中央、省文明办最新精神,增加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有关内容,删减了上不封顶的有关项目指标,改进完善了测评方式方法,测评内容更加符合上级要求、切合工作实际、顺应群众意愿。

2、本考核标准共设置组织领导、道德建设、业务工作、文体活动、科学管理、环境卫生、创建活动、特色指标8个测评项目26条测评内容,满分为100分。

3、文明单位考核评价主要采用日常工作调度、网络系统管理和实地验收测评相结合的方法,按照本标准,结合《德州市文明单位动态管理办法(试行)》,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着重考察精神文明建设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

操作说明

1.提供的文件、材料、图片均反映本年度工作情况。如果某项工作的正式文件制定时间较早而目前依然在使用的,可以提供。

2.情况说明是具体规定字数以内的总结性材料,只需上传材料电子版,版本为Word2003或2007。如没有电子版,可上传原件扫描图片。

3.正式文件可选择以下任一方式上传:①将文件所有内容拍照或扫描,上传该文件的原文图片;②上传该文件的PDF或JPG版式文件;③将该文件首尾页(套头页、签章页)及有关内容页扫描上传,涉及指标的内容用下划线标出。

4.上传图片为jpg格式,2M以内,活动照片须按具体要求附时间、地点、内容等说明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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