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污水处理技术规范
生活污水处理操作规程

生活污水处理操作规程引言概述:生活污水处理操作规程是指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的一系列操作规定和指导。
生活污水处理的目的是保护环境、预防疾病传播和资源回收利用。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详细介绍生活污水处理的操作规程。
一、污水采集1.1 污水管网建设:建立完善的污水管网,确保污水能够顺利地流入处理设施。
1.2 污水采集井设置:在合适的位置设置污水采集井,便于采集污水,减少污水泄漏。
1.3 污水采集井清理:定期清理污水采集井,防止淤积阻塞,确保污水畅通流入处理设施。
二、初级处理2.1 机械格栅:设置机械格栅,用于拦截大颗粒杂物,防止对后续处理设备造成损坏。
2.2 沉砂池:通过沉砂池去除污水中的沙子和砂石,减少后续处理设备的负担。
2.3 沉淀池:利用沉淀池使污水中的悬浮物沉淀下来,减少悬浮物对水体的污染。
三、中级处理3.1 活性污泥法:通过活性污泥法去除污水中的有机物,包括有机碳、氮和磷等,提高水质。
3.2 厌氧消化法:利用厌氧消化法处理污泥,降解有机物的同时产生沼气,实现资源回收利用。
3.3 植物净化法:采用植物净化法处理污水,通过植物的吸收和降解作用,净化水质。
四、高级处理4.1 活性炭吸附:通过活性炭吸附去除污水中的微量有机物和重金属等,提高水质。
4.2 膜分离技术:利用膜分离技术对污水进行过滤,去除微生物、胶体和悬浮物等,使水质更加纯净。
4.3 氧化技术:采用氧化技术对污水中的难降解有机物进行处理,提高水质的稳定性。
总结:生活污水处理操作规程包括污水采集、初级处理、中级处理和高级处理四个部份。
污水采集要建立完善的管网和设置采集井,确保污水能够顺利流入处理设施。
初级处理通过机械格栅、沉砂池和沉淀池去除大颗粒杂物和悬浮物。
中级处理采用活性污泥法、厌氧消化法和植物净化法进一步提高水质。
高级处理利用活性炭吸附、膜分离技术和氧化技术对污水进行深度处理,使水质更加纯净。
通过遵循生活污水处理操作规程,可以有效保护环境、预防疾病传播和实现资源回收利用。
污水处理安全技术规程(3篇)

污水处理安全技术规程污水处理是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的重要措施,而污水处理安全技术规程则是确保污水处理过程安全可靠的一项重要规范。
下面将介绍污水处理安全技术规程的相关内容。
一、污水处理概述污水处理是将含有有害物质和病菌的污水经过一系列物理、化学和生物处理过程,使之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以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污水处理过程需要严格遵循安全技术规程,确保运行安全可靠。
二、设备和设施安全1. 设备安全(1) 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备必要的防爆安全措施,如防火防爆电气设施、自动或手动停机装置等。
(2) 设备必须经过定期的检修和维护,确保运行正常。
2. 设施安全(1) 污水处理厂的建筑和结构必须达到相关标准,确保稳定和牢固。
(2) 污水处理厂的进出口、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须满足安全疏散的要求,保证人员的安全。
三、危险源控制1. 化学危险源控制(1) 污水处理过程中使用的化学药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存放和使用时必须严格遵守规程,并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
(2) 化学药剂的存放和使用场所必须严格贴示警示标识,防止误用或泄漏造成危险。
2. 生物危险源控制(1) 污水处理过程中生物处理单元的操作必须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和方法进行,避免对人员造成感染风险。
(2) 对于可能存在的病原体或有害生物,必须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如隔离设施、个人防护装备等。
四、事故应急预案1. 污水处理厂必须制定紧急救援预案,明确各类事故的应急响应措施、责任和权限,并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应急演练。
2. 当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人员疏散、隔离危险源、抢救伤员等,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对人员和环境的影响。
五、职业健康防护1. 污水处理厂必须为从事有害作业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职业健康防护设施和培训,如防护服、呼吸防护器等。
2. 对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定期的职业健康检查,确保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标准。
六、现场安全监测1. 污水处理厂必须建立完善的现场安全监测体系,检测包括但不限于气体浓度、污水pH值、温度等关键参数,确保处理过程安全可靠。
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规范

ICS 13.060.30P35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DB 33/T 868—201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规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waste water treatment of rural domestic sewage2012-11-29发布2012-12-29实施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3/T 868—2012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2)4 设计水量与设计水质 (3)5 总体设计 (4)6 工艺选择 (4)7 污水处理工程设计 (5)8 恶臭控制 (10)9 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 (10)10 施工与验收 (10)11 运行与维护 (11)附录A(资料性附录)用水定额 (12)IDB33/T 868—2012II 前言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安吉县环境保护局、浙江大学、浙江环兴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叶红玉、王浙明、曹杰、龚跃、邱琳、梁志伟、卓明、张华岳、沈琴琴。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DB33/T 868—201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与维护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新建、改建、扩建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的管理,可作为环境影响评价、设计、施工和环境保护验收以及建成后运行与管理的技术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处理设计水量为150t/d以下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7959 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14554 国家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50014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20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6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141 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即验收规范GB/T 4752 户用沼气池施工操作规程GB/T 4750 户用沼气池标准图集CJJ 123 镇(乡)村给水工程技术规程CJJ 124 镇(乡)村排水工程技术规程CJJ/T 54 污水稳定塘设计规范HJ 554 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 574 农村生活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2005-2010 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1DB33/T 868—20122 全国通用给水排水标准图集S217-8-6:隔油池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02S701:砖砌化粪池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03S702:钢筋混凝土化粪池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国家计委计建设[1990]215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 号)《浙江省用水定额(试行)》(浙水政〔2004〕46号)3 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ICS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 DB33浙江省地方标准DB 33/ XXXXX —XXXX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Waste Water Treatment Projects of Rural Domestic Sewage(征求意见稿)(本稿完成日期:2011.6)浙江省XXX 发布目次前言 (II)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2)4 污染物与污染负荷 (3)5 总体设计 (4)6 工艺选择 (6)7 污水处理 (9)8 恶臭控制 (15)9 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 (15)10 施工与验收 (15)11 运行与维护 (18)(资料性附录) (23)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治农村生活污水污染,规范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与运行,改善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以国家当前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我省污染控制技术为基础,规定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的基本设施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的技术要求,其余技术及设施可参照相应技术规范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浙江省环境保护厅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安吉县环境保护局、浙江环兴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大学。
本标准由XXX201□年□□月□□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年□□月□□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浙江省环境保护厅解释。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与维护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新建、改建、扩建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的全过程环境管理,可作为环境影响评价、设计、施工和环境保护验收以及建成后运行与管理的技术依据。
本标准所指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涉及农村人口参考人数为1500人以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10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规范.doc

ICSDB350427 沙县美丽乡村建设地方标准DB 350427/T 0010—2014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规范2014-12-16发布2015-01-01实施前言本标准依据GB/T 1.1规定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沙县人民政府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沙县环境保护管理局、沙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本标准起草人:罗积本、李贤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规范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一般要求、工程技术要求、施工与验收、管理与维护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建设与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20922-2007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农田灌溉用水水质GB 50445-2008 村庄整治技术规范HJ 574-2010 农村生活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2005-2010 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关于实行“以奖促治”加快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实施方案》(国办发[2009]11 号)《农村生活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20 号)《全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指南(试行)》(环办[2010]178 号)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农村生活污水农村地区居民生活所产生的污水,主要来源于冲厕、炊事、、洗衣、洗浴、清扫等生活行为产生的污水。
3.2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为目的,对地域空间上相对聚集的多个村庄实施同步、集中整治的治理方式,主要包括三类方式:一类是对地域空间相连的多个村庄通过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实施综合治理;二类是围绕解决同类环境问题或保护相同环境敏感目标,对地域上不相连的多个村庄进行同步治理;三类是通过建设集中的大型污染防治设施,利用其服务功能的辐射作用,解决周边村庄的环境问题。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图文【最新版】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图文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水量和水质、污水收集系统、污水处理工艺设计、污泥处理与处置、污水排放监测、施工验收、运行管理维护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九江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规划、设计、建设、运行管理维护。
本标准适用于处理设计水量为500m3/d以下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4284 农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11607 渔业水质标准GB 50014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141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3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 混泥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6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89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T 18921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 23858 检查井盖GB/T 31962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J 60 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 68 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 124 镇(乡)村排水工程技术规程CJJ 143 埋地塑料管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范CJJ/T 54 污水稳定塘设计规范HJ 554 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 576 厌氧-缺氧-好氧活性污泥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05 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353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HJ/T 354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HJ/T 355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DB36/ 852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 1102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T 419 江西省生活用水定额市政排水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给排水图集 06MS201塑料排水检查井图集 16S524全国通用给水排水标准图集 S217-8-6给水排水设计手册第2册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方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生活污水处理标准

生活污水处理标准引言概述:生活污水处理标准是指对人类生活中产生的污水进行处理的一系列规范和要求。
合理的生活污水处理标准能够有效减少环境污染,保护水资源,维护人类健康。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生活污水处理标准。
一、污水处理设施建设1.1 污水处理设施规模:根据居民数量和生活用水量,合理确定污水处理设施的规模,确保设施能够处理所产生的污水。
1.2 污水处理设施选址:选址应远离居民区、水源地和敏感区,避免对周边环境和人类健康产生负面影响。
1.3 污水处理设施技术:选择适合当地条件和水质特点的处理技术,如生物处理、物理化学处理等,确保有效去除污水中的有害物质。
二、污水处理工艺2.1 预处理:通过格栅、沉砂池等设备去除污水中的固体悬浮物和沉积物,减轻后续处理工艺的负担。
2.2 生化处理:采用生物滤池、活性污泥法等工艺,利用微生物降解有机物,去除污水中的有机污染物。
2.3 二次处理:对处理后的污水进行二次处理,如深度过滤、消毒等,确保出水符合相关的排放标准。
三、出水标准3.1 COD和BOD:COD(化学需氧量)和BOD(生化需氧量)是衡量水体有机污染程度的指标,出水标准应符合国家规定的限值,以保护水体环境。
3.2 悬浮物:出水中的悬浮物浓度应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以保证水质的清澈透明。
3.3 细菌指标:出水中的细菌指标如大肠菌群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以保障人类健康。
四、污泥处理与处置4.1 污泥脱水:对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进行脱水处理,降低污泥的含水率,减少后续处置的成本。
4.2 污泥消化:采用厌氧消化、好氧消化等技术,将污泥中的有机物降解,减少体积和有害物质的含量。
4.3 污泥处置:根据污泥的特性,选择合适的处置方式,如焚烧、填埋、农用利用等,确保污泥的无害化处理。
五、监测与评估5.1 监测指标:建立完善的监测体系,对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和出水水质进行定期监测,包括COD、BOD、悬浮物、细菌指标等。
5.2 评估方法:采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对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进行改进。
生活污水处理操作规程

生活污水处理操作规程引言概述:生活污水处理是保障环境卫生和人类健康的重要措施。
为了有效处理生活污水,制定了一系列操作规程,以确保处理过程安全、高效。
本文将详细介绍生活污水处理操作规程的内容和要点。
一、污水采集1.1 确保污水管网畅通:定期清理污水管道,防止阻塞和积水,保证污水顺畅流入处理设施。
1.2 定期检查污水井盖:检查污水井盖是否完好,确保井盖密封性良好,防止异物进入管道。
1.3 安装污水采集器具:在污水排放口处安装采集器具,方便采集和监测污水排放量。
二、污水预处理2.1 筛除大颗粒杂物:通过格栅或者格板筛除污水中的大颗粒杂物,防止阻塞后续处理设备。
2.2 调节污水流量:根据处理设备的处理能力,调节污水流量,避免处理设备超负荷运行。
2.3 加入预处理药剂:根据污水成份,添加适量的预处理药剂,有利于后续处理过程。
三、生物处理3.1 氧化池运行控制:保持氧化池内氧气充足,控制污水停留时间和搅拌速度,促进生物降解。
3.2 监测污水处理效果:定期取样检测处理后的污水水质,确保处理效果符合标准。
3.3 处理后污泥处理:对处理后的污泥进行脱水、消毒等处理,合理处置,避免二次污染。
四、物理化学处理4.1 膜分离技术应用:采用膜分离技术进行过滤、超滤等处理,提高水质。
4.2 药剂投加控制:根据水质要求,准确投加药剂,控制处理过程中的PH值、浊度等参数。
4.3 残留物处理:对处理后的残留物进行分类、回收或者安全处置,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五、污水排放5.1 排放监测:定期监测排放口的水质和排放量,确保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5.2 排放管道维护:定期清理排放管道,防止阻塞和泄漏,保障排放安全。
5.3 排放报告记录:记录排放水质、量等数据,建立档案,以备日后查阅。
结论:生活污水处理操作规程是确保生活污水处理过程安全、高效的重要保障。
遵守规程,严格执行操作流程,可以有效提高生活污水处理效率,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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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13.060.30Z 23 DB64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标准DB 64/ T699—201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规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of Domestic Wastewater pollution for Town and Village 2011-09-05发布2011-09-05实施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2)4 水量和水质 (3)5 总体要求 (5)6 工艺设计 (6)7 检验与过程控制 (9)8 主要辅助工程 (10)9 劳动安全与职业安全 (10)10 施工与验收 (10)11 运行与维护 (11)附录A(规范性附录)农村生活污水人工湿地处理技术设计规范 (14)附录B(规范性附录)农村生活污水稳定塘处理技术设计规范 (20)附录C(规范性附录)农村生活污水土地渗滤系统处理技术设计规范 (24)前言本标准的编写格式符合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与编写》的要求。
本标准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宁夏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宁夏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席北斗、张列宇、夏训峰、李晓光、赵颖、熊瑛、刘锦霞、王德全、张生海。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术语和定义、水量和水质、总体要求、工艺设计、检验和过程控制、主要辅助工程、劳动安全与职业安全、施工与验收、运行与维护。
本标准适用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规划、立项、设计、建设、运行管理与维护。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J 141 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 4284 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GB 1280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准则GB 14554 国家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50003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3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4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9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23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69 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 50070 矿山电力设计规范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20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1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 5026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T 13663-2000 给水用聚乙烯(PE 管材)HJ/T 15-2007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CJJ 17 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T 54-1993 污水稳定塘设计规范CJJ 60 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HJ/T 96-2003 pH 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1-2003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3-2003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353-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HJ/T 354-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HJ/T 355-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HJ/T 377-2007 化学需氧量(COD 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HJ 2005 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DB64/T 700-2011 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西北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试行)(2010年9月)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农村生活污水 Rural domestic wastewater农村居民生活活动所产生的污水。
主要包括厕所卫生间冲厕、洗涤、洗浴和厨房排水,农村公用设施、旅游接待户、旅馆饭店、家庭农副产品加工及畜禽散养农户等排水,不包括乡镇企业工业废水。
3.2人工湿地 Constructed Wetland参见HJ 2005中3.1的有关规定。
3.3预处理 Pretreatment参见HJ 2005中3.12的有关规定。
3.4基质 Bed Filler参见HJ 2005中3.11的有关规定。
3.5孔隙率 Porosity参见HJ 2005中3.6的有关规定。
3.6水力停留时间 Hydraulic Retention Time参见HJ 2005中3.7的有关规定。
3.7表面有机负荷 Organic Surface Loading参见HJ 2005中3.8的有关规定。
3.8表面水力负荷 Hydraulic Surface Loading参见HJ 2005中3.9的有关规定。
3.9水力坡度 Hydraulic Slope参见HJ 2005中3.10的有关规定。
3.10渗透系数 Permeability coefficient参见HJ 2005中3.13的有关规定。
3.11土地渗滤系统 Subsurface soil infiltration systems由土壤-微生物-植物组成的生态污水处理系统,通过系统内微生物和植物的生物化学作用,使营养物质和水分得到循环利用,实现污水的资源化、无害化。
3.12稳定塘 Stabilization pond参见CJJ/T54-93中2.0.1的有关规定。
4 水量和水质4.1 水量宁夏地区农村居民生活用水量、污水排放系数、污水排放量按表1取值。
农村生活污水用水量、排放系数及排放量取值表表1(续)4.2 水质农村生活污水排水水质因排水类型不同而差异较大,宜根据实地监测确定。
若无条件实地监测,则按表2取值。
宁夏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水质参考值单位:mg/L表2(续)单位:mg/L5 总体要求5.1 工程类型及规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可分为单户、村分散型、单村集中型、连片集中型等处理工程类型,各类型划分按表3执行,鼓励结合实际的创新型分散处理形式。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类型5.2 工程项目组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由主体处理工程和辅助工程组成:a)主体处理工程:预处理、人工湿地、稳定塘、土地渗滤系统、污泥处理、恶臭处理等污水处理构(建)筑物与设备;b)辅助工程:厂区道路、围墙、绿化、电气系统、给排水、暖通、建筑与结构等工程。
5.3 场址选择5.3.1 应符合不同区域总体发展规划和农村环保专项规划的要求。
5.3.2 综合考虑交通、土地权属、土地利用现状、发展扩建、再生水回用等因素。
5.3.3 应考虑自然背景条件及特点,包括土地面积、地形、气象、水文以及动植物生态因素等,并进行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方面的勘察。
5.3.4 场址应不受洪水或内涝的威胁,且不影响行洪安全,便于污水、污泥的排放和再利用。
5.3.5 土地渗滤系统应选择在地下水位较深,土壤渗滤性能较好的场地。
5.3.6 工程选址应充分利用废旧河道、池塘、沟谷、荒地、盐碱地等闲置土地及未利用土地。
5.3.7 土地渗滤宜选在村镇的水源地下游,且应位于居民点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防止水体散发臭气和滋生蚊虫的侵扰。
5.4 总平面布置5.4.1 充分利用自然环境条件,按构(建)筑物使用功能和流程要求,结合地形、气候、地质条件、便于施工、维护和管理等因素,合理安排,紧凑布置。
5.4.2 场区的高程布置应充分利用原有地形,符合排水通畅、降低能耗、平衡土石方的要求。
多单元湿地系统、多塘系统高程设计应尽量结合自然坡度,采用重力流形式,需提升时,宜一次提升。
5.4.3 应综合考虑系统的轮廓,不同系统单元的搭配、水生植物的配置、景观小品设施营建因素,使工程达到相应的景观效果。
6 工艺设计6.1 一般规定6.1.1 工艺设计应综合考虑处理水量、原水水质、占地面积、建设投资、运行成本、排放标准、稳定性及区域自然气候条件、植被类型和地理条件等因素,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适宜的方案。
6.1.2 预处理程度根据具体水质水量情况与污水处理技术政策,选择适宜工艺,其设计应符合GB50014 中的有关规定。
6.1.3 预处理设施宜采用悬浮物去除效果较好、投资和运行费用较低的工艺。
6.1.4 后处理、污泥处理、恶臭处理等工艺设计应符合GB50014及相关行业规范中的规定。
6.2 工艺流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艺应综合考虑当地水文、地质、规划、村落分布特征、现场调查等情况来确定。
单户、村分散型及连片集中型处理工艺选择流程分别如图1、图2所示:河流、湖泊、湿地等土壤、底土、基岩、地下含水层类型及地下水保护要求等地下水保护规划、名胜古迹、实际经验等图1 农村生活污水单户、村分散型处理工艺选择流程图图2 农村生活污水连片集中型处理工艺选择流程图农村生活污水单户、村分散型及连片集中型处理工艺流程分别如图3、图4所示:图3 单户、村分散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艺注:图中的“排放标准”指宁夏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虚线框表示不同预处理工艺。
一级标准达标处理中,人工湿地或土地渗滤系统出水要回流。
其中人工湿地回流比为1:3,土地渗滤系统回流比为1:1。
图4 连片集中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注:图中的“排放标准”指宁夏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虚线框表示不同预处理工艺。
一级标准达标处理中,人工湿地或土地渗滤系统出水要回流。
其中人工湿地回流比为1:3,土地渗滤系统回流比为1:1。
6.3 预处理6.3.1 农村生活污水预处理设施应包括格栅、沉砂池、沉淀池等,其设计应符合GB50014的有关规定。
6.3.2 预处理的程度和方式应综合考虑污水水质特征、出水水质要求、污水处理工艺类型等因素,可选择格栅、沉砂等处理工艺、水解酸化及生物接触氧化预处理池等强化处理工艺。
6.3.3 单户、村分散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宜采用改良式化粪池进行污水预处理。
6.3.3.1 改良式化粪池污染物产生量取0.1 m3/人年~0.14m3/人年。
6.3.3.2 改良式化粪池有效水深取2m~3m。
6.3.3.3 池体容积为污水量与污泥量之和。
6.3.3.4 滤料层高度为0.8m~1.2m。
6.3.4 连片集中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6.3.4.1 一级标准达标技术可采用格栅、沉砂池、接触氧化池等预处理技术。
6.3.4.2 二级标准达标技术可采用格栅、沉砂池等预处理技术。
6.3.4.3 三级标准达标技术可采用格栅、沉砂池等预处理技术。
6.3.5 综合考虑污水水质特征,可按下列指标选择预处理措施:a)污水的BOD5/COD Cr<0.3时,宜采用水解酸化处理工艺;b)污水的SS含量>100mg/L时,宜设沉淀池;c)污水中含油量>50mg/L时,宜设除油设备;d)污水中的DO<1.0 mg/L时,宜设曝气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