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辅导转介制度12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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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小学学生心理健康服务转介工作制度

XX小学学生心理健康服务转介工作制度

XX小学学生心理健康服务转介工作制度一、引言为了保障我校学生的心理健康,及时发现和干预心理问题,提高学生心理素质,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转介工作原则1. 及时发现:教师要密切关注学生的心理状况,及时发现异常表现,避免心理问题恶化。

2. 尊重隐私:在转介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学生的隐私权,未经学生及家长同意,不得泄露学生个人信息。

3. 专业干预:转介工作应由具备专业心理知识和技能的人员进行,确保学生得到有效的心理援助。

4. 家校合作:加强家校沟通,共同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形成合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三、转介工作流程1. 观察与评估:教师要定期观察学生的心理状况,通过日常表现、交流互动等方式,评估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

2. 初步干预:对于发现心理问题的学生,教师应立即进行初步干预,给予关心、关注和支持,帮助学生缓解心理压力。

3. 转介申请:若初步干预效果不佳,教师需向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提出转介申请,并提供学生的相关表现和评估报告。

4. 审批与转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在收到转介申请后,应及时审批,并将学生转介至专业心理辅导机构或医院进行进一步诊断和治疗。

5. 跟踪反馈:学校要定期了解转介学生的心理状况和治疗进展,加强与家长、心理辅导机构及医院的沟通,确保学生得到持续的心理支持。

6. 康复回归:学生经过心理治疗和康复,具备重返校园条件时,学校应积极协助学生恢复正常研究和生活。

四、保障措施1. 加强师资培训:定期组织教师参加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培训,提高教师的心理观察、评估和干预能力。

2. 完善设施设备:配置必要的心理健康教育设施和设备,为开展心理健康服务提供保障。

3. 建立健全制度:不断完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制度,确保转介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4. 充实专业力量:聘请专业心理辅导人员,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建设。

五、法律责任1. 违反本制度,泄露学生隐私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XX小学学生心理健康辅导服务转介工作制度

XX小学学生心理健康辅导服务转介工作制度

XX小学学生心理健康辅导服务转介工作制度1. 背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教育的进步,学生心理健康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更好地关注和解决学生心理健康问题,XX小学决定建立学生心理健康辅导服务转介工作制度,确保每位学生能够得到及时和有效的心理健康支持。

2. 转介工作流程2.1 辅导需求发现学校教职员工、学生家长、班主任等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发现学生心理健康问题:- 学生自主报告- 学校调查和评估- 家长关注和反馈- 班主任观察和交流2.2 转介申请提交一旦发现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相关人员应填写转介申请表,并详细描述学生的问题和需求。

转介申请表包括以下信息:- 学生基本信息(姓名、年级、班级等)- 问题描述- 辅导需求- 转介申请人联系信息转介申请表须经过申请人本人和相关人员的签字确认后,提交至校心理健康辅导中心。

2.3 转介评估和安排校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将根据所收到的转介申请,进行相应的评估和安排。

评估内容包括:- 心理健康问题的严重程度- 辅导需求的紧急程度- 学生的自愿程度校心理健康辅导中心会根据评估结果安排相应的辅导方式和时间,确保学生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帮助。

2.4 辅导跟进和评估在学生接受心理健康辅导后,校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将进行跟进和评估,以确保辅导效果和学生心理状况的改善。

相关人员也可以在辅导过程中随时了解学生的情况,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3. 转介工作的目标和原则该转介工作制度的目标是提供全面、人性化和专业化的学生心理健康辅导服务。

在转介工作中,遵循以下原则:- 尊重学生的个人意愿和隐私权- 确保学生的信息保密和安全- 综合利用学校和社会资源,提供多方面的支持- 关注学生的整体发展和成长- 建立良好的协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4. 工作制度的监督和完善为了不断提高学校的心理健康服务质量,该工作制度将接受定期的监督和评估。

校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将收集和分析转介工作的相关数据,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以更好地满足学生的需求。

心理辅导转介制度

心理辅导转介制度

心理辅导转介制度第一条为确保心理有严重困难的学生能获得确诊的机会,不贻误诊治时机,根据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徐州市第三中学学生。

第三条在心理辅导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咨询人员不能再继续完成个案辅导时,应将个案转介到合适的心理咨询人员或专业机构.转介时应详细填写《个案转介表》,并与该个案的咨询记录一起转介给其他咨询员或机构。

第四条实现多层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转介。

(一)班主任向心理辅导室的转介。

教师或学生发现有心理危机学生后,及时上报给年级处长,然后由年级处长向心理辅导中心上报,由学校心理辅导中心中心通过初步评估后,确定是否转给校内心理咨询师还是校外精神专科医生。

如果情况特别紧急,须要向学校心理危机领导小组和学生处及时上报,保证危机干预工作的科学有序.(二)心理咨询师之间的转介。

心理咨询师在咨询过程中,若遇有较为严重心理危机或疑似精神疾病的学生,必须及时向心理辅导中心负责人汇报,与中心负责人讨论危机学生的状况,然后安排其他咨询师接案或向校外转介。

为了保证转介的准确性,需要心理咨询师提供书面材料,描述当事人的详细情况,以作为转介后其他咨询师了解和熟悉学生问题的重要内容.(三)心理辅导中心与精神专科医院的转介.从心理辅导中心向精神专科医院转介,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对危机学生当事人的心理状况把握不准时,在征得学生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可由学院陪学生先行到精神专科医院接受进一步的诊断。

二是对呈现严重心理危机或精神疾病的学生,一般由家长陪同学生到精神专科医院进行诊断。

如因特殊情况,家长暂时不能陪同时,应由家长签订委托书,然后由危机学生所在学院有关教师陪同到精神专科医院做进一步诊断,以判定危机学生的危机程度和下一步应采取的救治措施,避免误诊误治。

三是心理危机学生的行为已经对自身和他人的生命构成威胁,严重影响学校正常生活教学秩序而学生家人还没赶到学校时,学校可以联系公安部门,强制将危机学生送往精神专科医院监护,等学生家人到校后,再由学生家人办理就诊事宜。

心理辅导转介制度

心理辅导转介制度

心理辅导转介制度第一条为确保心理有严重困难的学生能获得确诊的机会,不贻误诊治时机,根据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徐州市第三中学学生。

第三条在心理辅导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咨询人员不能再继续完成个案辅导时,应将个案转介到合适的心理咨询人员或专业机构。

转介时应详细填写《个案转介表》,并与该个案的咨询记录一起转介给其他咨询员或机构。

第四条实现多层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转介。

(一)班主任向心理辅导室的转介。

教师或学生发现有心理危机学生后,及时上报给年级处长,然后由年级处长向心理辅导中心上报,由学校心理辅导中心中心通过初步评估后,确定是否转给校内心理咨询师还是校外精神专科医生。

如果情况特别紧急,须要向学校心理危机领导小组和学生处及时上报,保证危机干预工作的科学有序。

(二)心理咨询师之间的转介。

心理咨询师在咨询过程中,若遇有较为严重心理危机或疑似精神疾病的学生,必须及时向心理辅导中心负责人汇报,与中心负责人讨论危机学生的状况,然后安排其他咨询师接案或向校外转介。

为了保证转介的准确性,需要心理咨询师提供书面材料,描述当事人的详细情况,以作为转介后其他咨询师了解和熟悉学生问题的重要内容。

(三)心理辅导中心与精神专科医院的转介。

从心理辅导中心向精神专科医院转介,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对危机学生当事人的心理状况把握不准时,在征得学生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可由学院陪学生先行到精神专科医院接受进一步的诊断。

二是对呈现严重心理危机或精神疾病的学生,一般由家长陪同学生到精神专科医院进行诊断。

如因特殊情况,家长暂时不能陪同时,应由家长签订委托书,然后由危机学生所在学院有关教师陪同到精神专科医院做进一步诊断,以判定危机学生的危机程度和下一步应采取的救治措施,避免误诊误治。

三是心理危机学生的行为已经对自身和他人的生命构成威胁,严重影响学校正常生活教学秩序而学生家人还没赶到学校时,学校可以联系公安部门,强制将危机学生送往精神专科医院监护,等学生家人到校后,再由学生家人办理就诊事宜。

XX小学学生心理健康辅导员转介工作制度

XX小学学生心理健康辅导员转介工作制度

XX小学学生心理健康辅导员转介工作制度1. 前言学生心理健康是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为了更好地保障学生的心理健康,XX小学特设立学生心理健康辅导员,负责学生的心理辅导工作。

本文档旨在规范学生心理健康辅导员的转介工作,以确保学生能够及时获得更专业的帮助和支持。

2. 转介工作的目的转介是指学生心理健康辅导员将遇到特殊情况或需要更专业帮助的学生,转交给其他专业人员或机构进行处理。

转介工作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的解决,确保每个学生获得适合的帮助和支持。

3. 转介程序学生心理健康辅导员在转介过程中应遵循以下程序:3.1 识别问题学生心理健康辅导员应准确识别学生心理问题的性质和严重程度。

通过与学生的沟通和观察,辅导员应全面了解学生的状况。

3.2 评估需求辅导员应评估学生的需求并与学生或其家长进行沟通。

如果问题超出了辅导员的范围或需要更专业的帮助,辅导员应主动提出转介建议。

3.3 寻找合适资源辅导员应与学校内的专业人员或外部专业机构联系,寻找适合学生的专业资源。

辅导员应考虑学生的需求、专业领域和地理位置等因素,选择合适的资源。

3.4 转介沟通辅导员应与被转介的专业人员或机构进行沟通,介绍学生的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背景信息和记录。

确保信息的准确传递,保护学生的隐私。

3.5 转介后跟进辅导员应与被转介的专业人员或机构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学生在专业帮助下的进展情况。

在必要的情况下,辅导员可以在协调下与专业人员一起为学生提供持续的支持。

4. 保密原则学生心理健康辅导员在转介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保密原则,确保学生的隐私不受侵犯。

辅导员应妥善保管学生的转介记录和相关资料,并只在必要的情况下与相关人员分享。

5. 评估和改进学校应定期评估和改进学生心理健康辅导员的转介工作制度。

通过收集学生、家长以及专业人员的反馈意见,不断完善转介程序和提升服务质量。

6. 结论XX小学学生心理健康辅导员转介工作制度的实施,有助于保障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的解决。

小学学生心理健康辅导转介工作制度

小学学生心理健康辅导转介工作制度

小学学生心理健康辅导转介工作制度
小学学生心理健康辅导是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重要工作之一,在
实际开展辅导工作中,有时候可能会遇到一些学生的问题超出了辅导员的
能力范围,需要进行转介。

为了确保学生能够得到更专业、更有效的帮助,建立小学学生心理健康辅导转介工作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一、转介的条件:
1.学生需要转介的问题属于心理障碍、心理疾病等严重问题,超出了
辅导员所能提供的范围。

2.学生需要转介的问题严重影响了学生的学习、生活以及人际关系。

二、转介的程序:
1.问题发现和评估:辅导员需要通过面谈、观察等方式了解学生的问题,并对其进行初步评估,明确是否需要进行转介。

2.与学生及家长沟通:辅导员需要与学生及其家长进行沟通,介绍转
介的必要性,并帮助他们理解和接受。

三、转介工作的机构选择:
3.社会组织和机构:学校可以与社区组织、志愿者机构等进行合作,
以提供更全面、专业的心理健康服务。

四、转介后的跟进工作:
3.提供必要的支持:辅导员在转介后要给予学生必要的关心和支持,
帮助他们应对转介过程中的情绪和困惑。

五、转介工作的总结和评估:
1.转介工作的总结:学校和辅导员要及时总结转介工作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提高转介工作的效果。

2.转介工作的评估:学校可以通过收集学生、家长和辅导员的意见和建议,对转介工作进行定期评估,以不断完善和提升工作水平。

以上是小学学生心理健康辅导转介工作制度的主要内容。

通过建立科学、规范的转介工作制度,可以有效解决一些学生心理问题超出辅导员能力范围的情况,确保学生得到更专业、更有效的帮助,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

心理辅导转介制度

心理辅导转介制度

心理辅导转介制度
为了保障学生心理健康,我院制定了心理辅导转介制度。

该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全日制在校学生。

在心理辅导过程中,如果咨询人员无法继续完成个案辅导,应填写《个案转介表》,并与该个案的咨询记录一起转介给其他咨询员或机构。

为实现多层级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转介,制度规定了以下转介方式:
一、二级学院向心理咨询中心的转介。

教师或学生发现有心理危机学生后,应及时上报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由
___通过初步评估后,确定是否转给校内心理咨询师还是校外
精神专科医生。

如果情况特别紧急,应向学校心理危机领导小组和学生处及时上报。

二、心理咨询师之间的转介。

心理咨询师在咨询过程中,如果遇到严重心理危机或疑似精神疾病的学生,必须及时向心理咨询中心负责人汇报,并提供书面材料,描述当事人的详细情况。

然后安排其他咨询师接案或向校外转介。

三、心理咨询中心与精神专科医院的转介。

从心理咨询中心向精神专科医院转介,分为三种情况。

一是对危机学生当事人的心理状况把握不准时,可以由学院陪同学生到精神专科医院接受进一步的诊断。

二是对呈现严重心理危机或精神疾病的学生,一般由家长陪同学生到精神专科医院进行诊断。

如因特殊情况,家长暂时不能陪同,应由家长签订委托书,然后由危机学生所在学院有关教师陪同到精神专科医院做进一步诊断。

三是心理危机学生的行为已经对自身和他人的生命构成威胁,严重影响学校正常生活教学秩序而学生家人还没赶到学校时,学校可以联系公安部门,强制将危机学生送往精神专科医院监护,等学生家人到校后,再由学生家人办理就诊事宜。

学校心理转介制度

学校心理转介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了保障学生心理健康,提高心理健康教育水平,及时发现和干预学生心理问题,防止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我校特制定本心理转介制度。

二、制度目标1. 提高心理健康教育质量,保障学生心理健康。

2. 及时发现和干预学生心理问题,防止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

3. 建立健全心理转介机制,确保转介工作有序、高效。

三、制度内容1. 转介对象(1)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2)心理问题较严重,但未达到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3)学生主动要求转介的。

2. 转介流程(1)发现心理问题:教师、同学、家长等发现学生存在心理问题时,应及时向班主任或心理辅导老师报告。

(2)初步评估:心理辅导老师对学生的心理问题进行初步评估,确定是否需要转介。

(3)转介决定:根据初步评估结果,心理辅导老师决定是否转介。

(4)转介实施:心理辅导老师向学生及家长说明转介原因和转介机构,协助学生办理转介手续。

(5)跟踪服务:心理辅导老师定期与学生及家长沟通,了解学生心理状况,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3. 转介机构(1)校内心理咨询室: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2)校外专业医疗机构:为学生提供专业心理治疗。

(3)社区心理服务中心:为学生提供心理辅导和咨询服务。

4. 转介要求(1)转介过程中,心理辅导老师应充分尊重学生及家长的意愿。

(2)转介过程中,心理辅导老师应做好保密工作,保护学生隐私。

(3)转介过程中,心理辅导老师应关注学生心理状况,及时调整转介策略。

四、责任与监督1. 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的日常观察和报告。

2. 心理辅导老师负责学生心理问题的初步评估、转介决定和跟踪服务。

3. 学校成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和心理转介制度的实施。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相抵触,以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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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辅导转介制度
第一条为确保心理有严重困难的学生能获得确诊的机会,不贻误诊治时机,根据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徐州市第三中学学生。

第三条在心理辅导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咨询人员不能再继续完成个案辅导时,应将个案转介到合适的心理咨询人员或专业机构。

转介时应详细填写《个案转介表》,并与该个案的咨询记录一起转介给其他咨询员或机构。

第四条实现多层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转介。

(一)班主任向心理辅导室的转介。

教师或学生发现有心理危机学生后,及时上报给年级处长,然后由年级处长向心理辅导中心上报,由学校心理辅导中心中心通过初步评估后,确定是否转给校内心理咨询师还是校外精神专科医生。

如果情况特别紧急,须要向学校心理危机领导小组和学生处及时上报,保证危机干预工作的科学有序。

(二)心理咨询师之间的转介。

心理咨询师在咨询过程中,若遇有较为严重心理危机或疑似精神疾病的学生,必须及时向心理辅导中心负责人汇报,与中心负责人讨论危机学生的状况,然后安排其他咨询师接案或向校外转介。

为了保证转介的准确性,需要心理咨询师提供书面材料,描述当事人的详细情况,以作为转介后其他咨询师了解和熟悉学生问题的重要内容。

(三)心理辅导中心与精神专科医院的转介。

从心理辅导中心向精神专科医院转介,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对危机学生当事人的心理状况把握不准时,在征得学生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可由学院陪学生先行到精神专科医院接受进一步的诊断。

二是对呈现严重心理危机或精神
疾病的学生,一般由家长陪同学生到精神专科医院进行诊断。

如因特殊情况,家长暂时不能陪同时,应由家长签订委托书,然后由危机学生所在学院有关教师陪同到精神专科医院做进一步诊断,以判定危机学生的危机程度和下一步应采取的救治措施,避免误诊误治。

三是心理危机学生的行为已经对自身和他人的生命构成威胁,严重影响学校正常生活教学秩序而学生家人还没赶到学校时,学校可以联系公安部门,强制将危机学生送往精神专科医院监护,等学生家人到校后,再由学生家人办理就诊事宜。

(四)学校与精神专科医院建立危机干预转介“绿色”通道。

快速危机干预“绿色”通道,是指我校对那些有比较严重心理问题或精神疾病的学生,需要通过特殊通道,转介到精神专科医院,然后由医院为心理危机高中生提供优先会诊、检查、治疗与住院等便利,减少周转环节,使危机学生在最短时间内得到评估、诊断和办理住院手续,提高危机干预的时效性,保证危机学生的生命安全。

同时,对有.
自杀企图并计划实施自杀行为的学生,应立即对其施行有效的监护,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并迅速通知学生家人到学校,由学校、医院、学生家庭共同采取干预措施。

为了促进高中生心理健康成长,提高高中生心理健康教育与精神卫生服务质量,我校与精神专科医院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建立良好的联络机制和长期合作的战略伙伴关系,签订有利于构建高中生心理危机干预的“绿色”通道等框架协议,建立分工明确、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互动的共享机制,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从制度上保证高中生心理危机干预的科学有序,使危机干预转介“绿色”通道畅通。

但要特别提醒的是,我校与医院共享危机学生的相关信息时,一定要严格遵循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避免引起法律纠纷。

第五条已转介到其他专业机构的学生,由所在学院办理手续并跟踪诊治情况,并及时告知心理辅导中心。

第六条本制度由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负责解释。

附1:心理辅导中心个案转介表
心理辅导中心个案转介单
转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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