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群有关的法律问题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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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微信群规范本三篇

关于微信群规范本三篇

微信群规范本三篇微信群规范本1 微信群规范本1一、总则更好的利用现代化网络信息技术,加强沟通联络,提高办公效率,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二、微信群设置(1)微信群名:xxx精英交流群。

(2)公司全体管理人员(总监、店长、部门主管、行政区域)必须加入本群。

(3)所有群员在进入本微信群后,一律以姓名为群昵称。

具体操作步骤:进入微信群后,点击屏幕右上角的图标,在打开的菜单中选择“详细设置”对“我的群昵称”进行修改即可。

(4)所有群员需使用本人头像。

三、微信群内容(1)发布正面、积极的内容。

(2)树立正确的工作方向和目标,分享好的经验,让大家认识到自己的不足,明确需要改进的方向。

(3)本群交流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网络信息管理规定,禁止出现不良政治倾向、宗教、色情、暴力等内容。

(4)严格保守公司机密,对业务通报、群内信息、工作内容等严禁转发给非相关人员,一经发现给予严重警告。

(5)严禁在群内发布色情、赌博、病毒链接,一经发现,一经发现给予严重警告。

四、微信群管理要求(1)群中只用于公务,不得作其他私密交流。

(2)领导人在群里下达的当天需要完成或者解决的问题,相关部门责任人必须在网络畅通时马上予以回复确认,即使当时难以解决,也要及时在群里做些回应或给出可解决的实施办法,如超过30分钟依然没有回应或者解决的,负责此项问题的人员将承担100元的罚款。

(3)群里要集中下发的通知要及时做回复,比如收到、执行、马上执行之类的回复语言,不可见之信息淡漠视之。

(4)群里其他同事分享的信息,获得大家认同或者不认同,可以展开讨论,不可以矛头指向他人,要多些感谢、鼓励或赞美的语言。

(5)正确对待群里不能及时解决的问题,各部门一定要及时传达到,以落实到工作中快速解决;对群里能够解决的问题绝不推诿、拖延,以至于不了了之。

否则每次罚款50元。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

微信群规范本2一、聊天规则:1、新人入群后建议首先阅读本群规。

微信群管理办法

微信群管理办法

微信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1 为规范微信群的管理,维护微信群的健康发展和群成员的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合用于所有微信群的管理,包括公共微信群、企业微信群、个人微信群等。

1.3 微信群管理应当遵守微信平台相关规定和企业文化,促进微信群的良好氛围和积极向上的声音。

第二章群主管理2.1 群主应当认真履行管理职责,保证微信群内不传播谣言、淫秽、违法、违规等有害信息。

2.2 群主应当在微信群公告中公示微信群名称、群主身份、微信号、联系方式等信息,并记录群成员名单,确保微信群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2.3 群主应当及时处理成员之间的矛盾纠纷,如存在严重纠纷无法解决,应当报告有关部门或者组织,协调处理。

2.4 群主应当妥善保管微信群的管理密码,防止密码外泄导致微信群被恶意攻击或者滋生不良信息。

2.5 群主应当建立微信群管理制度,明确管理权限和职责,加强对微信群成员的管理和监督。

第三章成员管理3.1 微信群成员应当遵守《微信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指南》,保护个人隐私权和信息安全。

3.2 微信群成员应当尊重他人言论,不得发表不文明言辞,不得发布违法信息,不得传播谣言、虚假信息等,不得贬低他人形象或者信誉。

3.3 微信群成员应当遵守微信平台相关规定和企业文化,积极参预微信群活动,维护微信群良好氛围。

3.4 微信群成员如有发现微信群内存在有害信息,应当及时向群主举报,或者向有关部门举报。

3.5 群主有权根据微信群的需要,对成员进行管理,包括限制发送消息、禁言、踢出微信群等处理措施。

第四章处理措施4.1 对于发布有害信息的微信群成员,群主应当及时予以警告或者踢出微信群,情节严重的应当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取缔。

4.2 对于多次发布有害信息的微信群成员,群主应当予以限制发送消息、禁言、踢出微信群等处理,情节严重的应当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4.3 对于故意破坏微信群管理制度的微信群成员,群主应当予以踢出微信群、限制微信号使用等处理,情节严重的应当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普通微信群的规章制度

普通微信群的规章制度

普通微信群的规章制度第一章群的创建与管理第一条微信群的创建必须遵守相关规定,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创建者应尽到管理义务,确保微信群的安全和秩序。

第二条微信群的管理人员由创建者指定,也可由创建者追加后续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应尽到管理义务,维护群内秩序和安全。

第三条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群成员,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成员及时进行处理,维护微信群的正常运作。

第二章群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四条微信群任何成员都有权利畅所欲言,但不得发表违法、侮辱、攻击性言论等言论。

第五条微信群成员有义务遵守微信群的规章制度,不得损害其他成员利益,不得利用微信群从事违法活动。

第六条微信群成员有权对违规行为的成员进行举报,管理人员会对举报进行处理。

第三章群内言行规范第七条微信群成员在言行上应当尊重其他成员,不能进行攻击性的言论,不能发表辱骂、侮辱性的言论。

第八条微信群成员在言行上应当尊重他人隐私和权利,不得发表他人隐私、侵犯他人权利的言论。

第九条微信群成员在言行上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发表违法言论,一经发现将会被移出微信群。

第四章群内互动规则第十条微信群成员在进行互动时应当尊重他人意见,不得过分挑衅,不得进行人身攻击。

第十一条微信群成员在进行互动时应当遵守微信群的相关规定,不得恶意刷屏、发布广告等行为。

第十二条微信群成员在进行互动时应当积极参与讨论,不得进行无关话题的讨论,不得对任何成员进行谩骂行为。

第五章群内管理措施第十三条对于存在违规言行的成员,管理人员有权对其进行警告、禁言、踢出等处理,严重情况可报警处理。

第十四条对于频繁违规的成员,管理人员有权对其进行永久禁言、踢出处理。

第十五条对于严重违规的成员,管理人员有权对其进行永久踢出处理。

第六章群内争议解决第十六条对于微信群内产生的争议,应当由管理人员进行处理,如无法有效解决,可向上级主管理人员求助。

第十七条微信群内成员应当以友善、理性的方式解决争议,不得进行过激行为,不得扩大矛盾。

第十八条微信群管理人员有义务对产生争议的成员进行调解,不得偏袒任何一方。

中央关于微信群的规定

中央关于微信群的规定

中央关于微信群的规定
1、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和使用者应当坚持正确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维护良好的网络生态;
2、互联网群组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依据法律法规、用户协议和平台公约,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构建文明有序的网络群体空间;
3、互联网群组使用者在参与群组信息交流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4、互联网群组使用者不得利用互联网群组传播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5、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应当接受社会公众和行业组织的监督,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渠道,设置便捷举报入口,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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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微信群敏感话题的通告

关于微信群敏感话题的通告

关于微信群敏感话题的通告
规都是群主或群团队定的,并没有一个标准。

比如我们穿石会社群方法之一
社群的死亡,从会员在群里发布和群主题无关的新闻,链接开始
因此,发现有人发和群主题无关的新闻或文章链接,第一时间将其踢出去,然后告知其他群友们再发类似东西就踢人。

微信群自律十条:
1、微信群严禁涉及国家机密内容,群内不得转发不易公开的内部信息。

2、微信不要转发政治敏感性话题,不“妄议”中央及国家大政方针。

3、微信不要传播未经官方发布的暴力及恐怖事件,不得涉及与反恐防恐不利的信息。

4、微信不得传播宣传非法的宗教信息,涉及宗教内容应十分谨慎,不与邪教有牵连。

5、微信群内不得传谣信谣,坚决杜绝无事生非,捕风捉影,人云亦云,造谣惑众的问题。

6,微信群不得转发未经证实的任何影响社会稳定的信息。

7、微信不要作为个人信息的传递和记录的平台,不得透露个人和家庭隐私,包括婚姻和财务信息。

8、微信不要谈论和透露他人隐私淘宝推广引流方法大全,不传闲话,不在微信上背后对朋友同事品头论足;
9、微信不涉性,不要露骨谈论色与性话题;不得发布或传播涉性的图片和视频。

10、微信群不得作为微商的销售平台淘宝推广引流方法大全,不得在朋友圈中上推销商品。

网聊微信群规章制度范本

网聊微信群规章制度范本

网聊微信群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群内良好的交流环境,促进群成员之间的友好沟通和交流,规范群内言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微信群的所有成员,包括群主、管理员和普通成员。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一经发布即生效,凡加入本微信群的成员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群内行为准则第四条本微信群成员应当尊重其他成员的意见和言论,不得进行人身攻击、侮辱、歧视、激烈争吵等行为。

第五条本微信群成员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不得传播违法违规信息,不得传播淫秽色情、暴力恐怖、虚假信息等内容。

第六条本微信群成员不得利用群内平台进行商业广告、推销产品等违规行为,不得发布涉及政治、宗教、敏感话题等内容。

第七条本微信群成员应当遵守群内秩序,不得频繁刷屏、恶意刷屏,不得发布与群内话题无关的信息。

第三章群内管理第八条本微信群设立群主和管理员,群主负责整个群的管理和运营,管理员协助群主管理群内秩序。

第九条群主有权对群内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禁言、踢出群等处理措施。

第十条群主和管理员有权对群内信息进行审查,对违规信息进行删除和处理,并向群成员解释处理原因。

第十一条群主有权对群内成员进行管理,包括对新成员进行审核、对不活跃成员进行清退等。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二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群主和管理员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对其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对于轻微违规行为,群主和管理员可以进行警告,并要求改正错误。

第十四条对于严重违规行为,群主和管理员有权对其进行禁言、踢出群等处理措施。

第十五条对于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行为,群主和管理员有权向相关部门报案,并对其进行永久踢出群的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规章制度由群主负责解释,并有权对其进行修改和更新。

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于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就是本微信群的规章制度,望各位成员自觉遵守,共同创造一个和谐友好的群内环境。

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随时向群主或管理员反馈。

微信群管理规定

微信群管理规定
2017年9月7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印发《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国信办有关负责人指出,《规定》所称互联网群组,是指如微信群、QQ群、微博群、贴吧群、陌陌群、支付宝群聊等各类互联网群组。

《规定》要求,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即“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群组成员在参与群组信息交流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1.不妄议政治,敏感话题不发。

积极推广优秀作品,传播先进文化,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讲政治,讲正义,传播正能量。

2.不信谣不传谣。

不要传播引发社会恐慌的小道消息。

3.涉黄、涉毒、涉爆等不发。

不发表、不转发庸俗,低俗,凶杀,恐怖的文章图片和漫画。

4.有关港澳台新闻在官方网站未发布前不发。

5.军事资料不发,有关涉及国家机密文件不发。

6.来源不明的疑似伪造的黑警辱警的小视频不发。

7.未经群主审批的二微码与涉及金融方面的购物、产品推销、理财链接不要发。

8.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信息不发。

9.不要涉及和追问个人家庭地址、电话等个人隐私。

10.群内人员平等交流,不同意见,不同观点可以讨论。

不要把个人意志强加于群内成员,倡导相互转发但不强求转发自己喜欢的文章或作品。

不能骂人咒人,不争辩,不抬杠,以和为贵。

11.不在群内作赢利性的商业广告。

12.不要长期潜水(例如1月内不说话)。

群主每月不定期对本群进行清理整顿,可以根据管理员建议随时更新群员。

新疆微信群规章制度

新疆微信群规章制度
第一条:遵守法律法规。

新疆微信群成员在群内发言及行为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传
播违法信息,不得散布谣言,不得传播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

第二条:尊重他人。

新疆微信群成员在群内交流时应尊重他人,不得侮辱、诽谤他人,不
得恶意攻击他人,不得散布有害言论。

第三条:文明用语。

新疆微信群成员在群内发言时应使用文明用语,不得使用粗言秽语,
不得攻击他人,不得挑衅他人,不得传播不良信息。

第四条:禁止广告。

新疆微信群成员不得在群内发布广告信息,不得推广商品,不得发表
违反自然科学的言论,不得传播虚假信息。

第五条:不得涉政。

新疆微信群成员在群内不得涉及政治话题,不得传播涉政信息,不得
发表政治言论,不得散布政治谣言。

第六条:不得诋毁。

新疆微信群成员不得在群内诋毁、攻击他人,不得恶意造谣抹黑他人,不得侮辱他人人格。

第七条:不得传播谣言。

新疆微信群成员不得在群内传播未经核实的信息,不得散布谣言,不得传播造谣抹黑他人的消息。

第八条:保护隐私。

新疆微信群成员在群内交流时尊重他人隐私,不得乱传他人个人信息,不得泄漏他人隐私。

第九条: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以上规定的新疆微信群成员,管理员有权进行警告、禁言、
踢人等处理措施,严重者将被移出群组。

第十条:制度更新。

新疆微信群规章制度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新,群成员有义务遵守最
新的规定。

以上为新疆微信群规章制度,望各位成员遵守,共同维护一个和谐、友好的群内环境。

商会的微信群规章制度

商会的微信群规章制度第一条:遵守法律法规1.商会微信群是商会为会员提供交流互动、信息共享、资源对接的平台,所有成员入群前需遵守法律法规和商会规定。

第二条:尊重他人1.商会微信群成员应尊重他人,言论不得涉及人身攻击、侮辱、谩骂等不文明行为。

2.禁止发布辱骂、诋毁他人的言论,不得传播不实信息、造谣、传谣等行为。

第三条:禁止广告宣传1.商会微信群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广告宣传,包括但不限于发表招聘、促销、广告等内容。

2.商会微信群提倡会员通过私信、电话等形式进行商业合作,不得在群内进行商业宣传。

第四条:维护秩序1.商会微信群成员应积极维护群秩序,严禁发布无关话题、恶意刷屏、重复发言等干扰群正常交流的行为。

2.商会微信群不得在群内发布色情、暴力、恐怖等不良信息,任何违规行为将被管理员处罚。

第五条:管理权限1.商会微信群管理员具有管理权限,有权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禁言、踢群等处罚措施。

2.商会微信群管理员应秉承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进行管理,不得滥用权力、私自处理事务。

第六条:加群申请1.有意加入商会微信群的成员需通过商会招募流程进行申请,经商会审批后方可入群。

2.已加入商会微信群的成员需遵守本规章制度,如有违规行为将被移出群聊。

第七条:规章制度1.商会微信群规章制度由商会制定,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告知所有成员。

2.商会微信群规章制度如有修改,商会将提前通知所有成员,并在群内进行公示。

第八条:附则1.商会微信群成员有任何疑问或建议,可以向管理员反映,商会将及时处理。

2.商会微信群成员需保持良好的沟通风气,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交流氛围。

以上为商会微信群规章制度,凡加入商会微信群的成员,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定。

商会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感谢各位会员的支持与配合,共同打造一个健康、积极的商会微信群。

班级微信群管理规定4篇

班级微信群管理规定4篇班级微信群管理规定第1篇为更好地利用现代化网络信息技术,让老师和学生之间的沟通更加方便、更有亲和力,促进老师与学生共同成长,共同进步,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一、微信群管理要求(一)进群要求1.班级微信群只用于班级内部沟通交流,学生及班主任、任课老师方可入群,禁止无关人员加入。

2.群成员一律实名制,教师命名规则:学科+教师姓名;学生命名规则:学生姓名(加学号)。

(二)信息发布要求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网络信息管理规定。

2.为弘扬正气,传播正能量,群内成员发布信息应积极向上。

3.只用于信息发布、作业布置,不做聊天使用。

个别突出问题只能私信交流,不得在群内交流。

4.交流中,禁止诋毁学校及师生形象,禁止出现有违社会公德、不文明、侮辱性语言,禁止出现不良政治倾向、宗教、色情、暴力等内容。

5.严禁恶意刷屏(相同的文字连续出现3次及以上视为刷屏)。

6.鼓励在群内表扬先进个人,先进做法。

在群内一般只批评不良现象,不批评具体学生。

二、微信群管理规则(一)对老师的管理规则:1.班级微信群由班主任管理员与任课老师共同管理,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执行微信群管理规定,负责群成员实名制、聊天监管、违规处理等。

随时关注班级微信群舆情,重要信息要及时跟进,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2.不定时检查群成员,不应加入人员应予以清退。

3.对发布非本群应发的内容,教师成员班主任有权制止。

4.教师可以在群内发布有关学校或班级教育教学活动的、展示教师、学生优秀表现的文字和图片,可以发布学生的每日家庭作业,可以发布一些有关教育信息或励志人生的微信文章。

5.群内不公布学生的成绩排名或可以对比学生成绩优劣的信息,不发布学生的负面信息。

(二)对学生的管理规定1.不得发布带有煽动性、过激性的信息。

2.不在群内发布广告或推销商品或与本群无关的信息。

3.请尊重群内他人的发言,不能出现不礼貌的应答,不能就同一信息多次刷屏。

4.未经群主或管理员同意,不得擅自拉非本班级人员进班级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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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群有关的法律问题
一、微信聊天记录可作为证据作用
根据《新民诉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

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此条确立了聊天记录可作为民事案件中的证据使用的制度,但如何确定聊天记录的真实性、如何认定聊天者的身份、如何辨别聊天内容的严肃性等都需要从信息技术、信息安全、司法实践操作上做进一步完善。

二、微信群内不当行为可能构成的民事侵权
1、侵犯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
网络世界崇尚自由,但仍需遵守法律,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微信群亦如此。

在微信群内,最可能发生的侵权行为便是侵犯人格权,侵犯人格权的主要表现形式就是侵犯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比较突出的就是对名誉权和隐私权的侵犯。

隐私权被法律明确规定为人格权的一种,是自《侵权责任法》始;而在《侵权责任法》以前,对于侵犯隐私权案件,一般都是按照侵犯名誉权进行认定。

对于侵犯隐私权、名誉权的行为,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精神损害,《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一条规定:“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对于认定在微信群是否构成侵权,与在现实生活中区别不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七问:“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责任,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

以书面或口头形式侮辱或者诽谤他人,损害他人名誉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

”因此,在微信群内也应当谨言慎行,尊重他人。

三、微信群内不当行为可能构成的刑事犯罪
1、诽谤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最高院、最高检为针对利用网络实施诽谤行为,专门制定了《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从以上法律规定可知,在微信群内的不当言行,可构成诽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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