轴承月份生产作业计划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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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份生产作业计划管理制度
一、月份生产作业计划是在生产副总经理的领导下,由生产部根据
销售计划,负责编制下达的指令性计划,计划主要指示有:1、规格(型号);2、数量;3、供货客户;4、产值;5、进度6、客户的特殊要求。
二、月份生产作业计划制定的依据是:
1、根据销售部门提供的市场需求与订货情况:
2、根据产品库的库存量;
3、根据生产单位在制品的储备量;
4、根据工艺、工装及外购外协件等生产准备方面的具备情况;
5、根据各生产车间以及重点工序的最大和最小生产能力等。
6、生产计划数量需增加适当的保险量,以确保销售合同数量。
原则上按交货状态及批量划分,并参考各工序的废品率,制定
不同的保险量,新开发产品参照下表批量及交货状态并视加工
难度增加如下保险量的1.2~2倍。
批量交货状态
锻件车工件淬火件磨工件≦1000 1.5%3%3%5%
1000∽50001%2%2%4%
5000∽100001% 1.8% 1.8%3%
10000∽200000.5% 1.5% 1.5%3%
≧200000.5% 1.5% 1.5% 2.5%
通过对上述六个方面的分析综合后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月份生产作业计划。
三、生产作业计划编制前,应对销售计划对应的合同进行评审。计
划确定签章后由生产部向各生产单位下达生产作业计划。
四、各生产单位接到作业计划两天内,由生产部长(或计划员)向
各车间下达作业通知单,车间、班组根据生产下达的作业通知单按人、按机台分解下达。
五、成品计划中需要外协、外购零配件及原材料部分,要及早提出
采购申请,到货时间上避免造成占压资金或因缺少零件造成成品计划落空,合理时间提前到货以确保交货期,外购计划在销售计划合同评审后同时产生。
六、为了保证月计划的均衡完成,各生产单位须根据月计划协调制
定本单位的生产进度计划。
对有特殊供货期要求的产品,其进度应在计划中作具体规定,生产单位必须予以保证。
七、生产部对各生产单位的生产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对各项计
划实行日检查,旬小结,月总结,并进行将罚。
八、每月生产单位在月计划结束后,向生产部报一份完成情况报
表,并附有计划品种完成分析表。
九、因情况变化需要调整的某些计划,经主管副总经理签字后由生
产部随时下达生产计划调整通知单送各有关部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