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章程
汽车租赁公司规章制度(精选8篇)

汽车租赁公司规章制度(精选8篇)汽车租赁公司规章制度(精选8篇)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
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汽车租赁公司规章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汽车租赁公司规章制度篇1一、车辆养护制度(一)每日例行养护制度:1、检查外观从左前门起,看看全车漆面有否新的划伤;玻璃状态、后视镜、前后车灯的状况等。
2、目视四个轮胎的胎压情况。
如果某一轮胎胎压低,应及时补充并查明原因。
3、目视车下的地面上是否有油、水迹。
一旦发现有,应查明原因修复后再行驶。
4、进入驾驶室,启动马达着车后,需要观察仪表盘上指示灯的工作情况,有无警告灯闪烁或常亮。
5、检查雨刷片工作是否正常。
6、检查转向信号灯工作是否正常。
7、在启动过程中和着车后,发动机是否有异常声音。
8、检查空调是否制冷、有无异常声音。
9、检查车内、外卫生,是否干净,有无异味。
10、行进检查,行车前,应先踩几下刹车踏板,感觉刹车踏板高度是否正常。
11、检验员做好详细的检查记录,向值班领导汇报汽车技术状况,根据情况提出报修项目。
12、及时排除异常情况。
(二)每周例行养护制度1、检查机油油面的高度。
检查的条件:发动机水温需要达到80°c以上,使发动机不运转,车辆处于水平位置,等待3至5分钟后,拔出油尺,用干净的针织布或棉丝将其擦拭干净后,再将油尺插到底,然后拔出油尺检查其油面的位置。
2、检查其它各种液面的高度,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
3、检查备胎的气压情况,标准气压值见油箱盖处。
一般情况下,轿车的轮胎气压一般为2.3-2.5巴,备胎2.5-2.9巴。
具体数值需参照主机厂的要求。
4、检查全车外部的灯光情况,特别是后部刹车灯,如有灯泡不亮,应及时更换。
5、以上养护必须在每周检查一次。
做到有病早知道,早预防,避免病重麻烦多。
汽车租赁_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汽车租赁市场秩序,保障租赁双方合法权益,促进汽车租赁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汽车租赁业务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租赁双方。
第三条汽车租赁业务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租赁双方合法权益。
第四条国家鼓励和支持汽车租赁行业技术创新,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经营许可与备案第五条从事汽车租赁业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
第六条申请《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个体工商户身份;(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三)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汽车租赁经营设备;(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汽车租赁从业人员;(五)有健全的汽车租赁管理制度;(六)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汽车租赁经营者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接受工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三章车辆管理第八条汽车租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车辆行驶证、驾驶证和保险单,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九条汽车租赁经营者应当对租赁车辆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车辆安全性能良好。
第十条汽车租赁经营者应当建立车辆档案,详细记录车辆状况、维修保养、事故处理等信息。
第十一条汽车租赁经营者不得租赁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拼装车辆、擅自改装的车辆以及未经检验合格的车辆。
第四章租赁合同第十二条汽车租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租赁双方的基本信息;(二)租赁车辆的型号、颜色、车牌号码、行驶证号码、保险单号码等;(三)租赁期限、租赁费用、租金支付方式;(四)租赁车辆的使用范围、使用限制;(五)租赁车辆的保险责任;(六)违约责任;(七)争议解决方式;(八)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汽车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租赁双方签字或者盖章。
汽车租赁管理规定范文(3篇)

汽车租赁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汽车租赁行业经营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在本地区从事汽车租赁活动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组织。
第三条汽车租赁企事业单位应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按照本管理规定规范经营活动。
第二章经营管理第四条汽车租赁企事业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车辆:车辆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具备租赁条件,并按照要求进行保险投保。
(二)设施和场地:应具备适当的办公场所、库存车位和技术支持设施。
第五条汽车租赁企事业单位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及工作流程,并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
第六条汽车租赁企事业单位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员工具备相关技能和知识,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三章业务流程第七条租赁合同:汽车租赁企事业单位应与租赁用户签署书面合同,明确租赁期限、租金、押金、违约责任等条款。
第八条取车和验车:租赁企事业单位应向用户提供规范的取车和还车服务,并进行车辆检查,确保车辆在良好状态下交付给用户。
第九条结算和支付:租赁企事业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收取租金,并及时结算用户押金。
第十条退车和违约处理:租赁用户在租赁期满后,应将车辆按约归还;如发生违约行为,租赁企事业单位应根据合同约定进行相应处理。
第十一条投诉处理:租赁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用户投诉,并向用户提供满意的解决方案。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二条汽车租赁企事业单位应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和检修,并保持车辆在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十三条用户安全教育:租赁企事业单位应向用户提供安全教育,告知用户车辆使用注意事项,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第十四条保险投保:租赁企事业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购买车辆保险,确保用户在使用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争议解决第十五条对于因汽车租赁活动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相关部门申请调解或提起诉讼。
汽车租赁公司章程(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旨在规范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与运作,明确公司的宗旨、组织结构、经营管理、财务制度及法律责任等事项,保障公司、股东、员工及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公司名称:[公司全称]第三条公司住所:[公司地址]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汽车租赁、汽车销售、汽车维修、汽车配件销售、二手车交易等。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注册资本数额]万元。
第六条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宗旨和业务范围第七条公司宗旨:以客户为中心,提供高品质、专业化的汽车租赁服务,打造行业领先的品牌形象,为社会创造价值。
第八条公司业务范围:1. 提供各类汽车的租赁服务,包括短期租赁、长期租赁、自驾游租赁等;2. 汽车销售业务,包括新车销售、二手车交易;3. 汽车维修及保养服务;4. 汽车配件销售;5. 与汽车租赁相关的咨询服务;6.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业务。
第三章股东和注册资本第九条公司股东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不得有法律禁止的情形。
第十条股东出资方式:货币出资。
第十一条股东出资额及比例:1. [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人民币[出资数额]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2. [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人民币[出资数额]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3. [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人民币[出资数额]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4. [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人民币[出资数额]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
第十二条股东出资应当在公司成立之日起[期限]内缴足。
第四章组织机构第十三条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总经理等管理机构。
第十四条股东会:1.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a.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b. 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c.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d. 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e.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f.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g.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h.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i. 修改公司章程;j.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汽车租赁管理规章制度(3篇)

汽车租赁管理规章制度1. 租车方必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驾驶证明,并在租车前与租赁公司签订租赁合同。
2. 租车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归还租赁车辆,逾期归还需支付额外的滞纳金。
3. 租车方必须保持租赁车辆的良好状态,不得擅自改动车辆的外观和内部设施。
4. 租车方在使用租赁车辆期间,需妥善保管车辆的钥匙,严禁将钥匙遗失或借给他人使用。
5. 租车方必须遵守交通法规,不得超速、闯红灯、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
6. 租车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车辆保养和维修,如发生事故或故障需立即通知租赁公司并按照租赁公司要求进行处理。
7. 租车方须自行购买充足的车辆保险,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并在发生事故时妥善处理与保险公司的理赔事宜。
8. 租车方需支付租赁费用和押金,押金在归还租赁车辆时无损坏且租期结束后无逾期归还情况下将全额退还。
9. 租车方如需续租或提前归还租赁车辆,需提前通知租赁公司并按照租赁公司要求进行操作。
10. 租车方不得将租赁车辆用于非法用途,如借给他人使用、运送违禁物品等行为。
11. 租车方需遵守租赁公司的其他规定和要求,如违反规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汽车租赁管理规章制度(2)以下是典型的汽车租赁管理规章制度,供参考:1. 申请租赁汽车:员工需要在提前一周的时间内向车辆管理部门提交租赁申请表。
申请表上需要填写租赁日期、租赁车型、用途等信息。
2. 租赁资格审核:车辆管理部门会对申请人的驾驶证、行驶记录等进行审核,确保申请人符合租赁汽车的要求。
3. 租赁费用和押金:车辆管理部门会根据租赁期限和车型来确定租赁费用,并要求申请人支付相应的租金和押金。
押金将会在租赁期满后退还。
4. 租赁合同签订:在支付费用和押金后,车辆管理部门会要求申请人签订租赁合同。
合同包括租赁期限、车辆使用规定、违约责任等内容。
5. 车辆使用规定:租借的汽车仅限于申请人的公务用途。
重要文件和贵重物品不得放置在车内,也不得将车辆租借给其他人。
汽车租赁公司汽车租赁与价格规程

汽车租赁公司汽车租赁与价格规程第一章:总则 (4)1.1 制定目的与依据 (4)1.2 适用范围 (4)1.3 相关术语定义 (4)第二章:租赁流程 (4)2.1 租赁申请 (4)2.2 审核与审批 (5)2.3 租赁合同签订 (5)2.4 车辆交付与验收 (5)第三章:租赁车辆管理 (6)3.1 车辆选购与维护 (6)3.1.1 选购标准 (6)3.1.2 车辆采购 (6)3.1.3 车辆维护 (6)3.2 车辆保养与维修 (6)3.2.1 保养计划 (6)3.2.2 维修流程 (6)3.3 车辆保险与理赔 (7)3.3.1 保险购买 (7)3.3.2 理赔流程 (7)3.4 车辆清洁与消毒 (7)3.4.1 清洁标准 (7)3.4.2 清洁流程 (7)3.4.3 消毒措施 (8)第四章:租赁价格体系 (8)4.1 租赁价格制定原则 (8)4.2 租赁价格分类 (8)4.3 租赁价格调整机制 (8)4.4 租赁价格优惠政策 (9)第五章:租赁费用结算 (9)5.1 租赁费用计算 (9)5.1.1 租赁费用的计算基于租赁合同中约定的车辆类型、租赁期限、公里数以及其他相关服务。
(9)5.1.2 费用计算以人民币(元)为货币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9)5.1.3 租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基本租赁费、超公里费、保险费、异地还车费等。
(9)5.1.4 超公里费用按照实际行驶公里数与合同约定公里数之间的差额计算,具体费率见合同约定。
(9)5.1.5 保险费用根据租赁车辆的保险类型及租赁期限计算。
(9)5.1.6 异地还车费用根据还车地点与租赁地点之间的距离及实际行驶公里数计算。
(9)5.2 费用支付方式 (9)5.2.1 客户可选择以下任一支付方式支付租赁费用: (9)5.2.2 客户在支付租赁费用时,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以便核对。
(9)5.2.3 租赁公司在收到客户支付的租赁费用后,应出具相应的收费凭证。
汽车租赁公司服务流程与规章(2024版)

20XX 标准合同模板范本PERSONAL RESUME甲方:XXX乙方:XXX汽车租赁公司服务流程与规章(2024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 服务内容与范围1.1 车辆租赁服务1.2 车辆送取服务1.3 车辆维护与保养服务1.4 车辆保险服务1.5 车辆使用与操作培训服务2. 客户预订与租车流程2.1 预订方式与时间2.2 租车资格与身份验证2.3 租车合同签订2.4 车辆交付与验收3. 租车期间规定3.1 租车期限与还车时间3.2 租金支付与退还3.3 车辆使用与驾驶规定3.4 车辆损害与赔偿3.5 车辆故障与救援4. 还车流程与规定4.1 还车地点与时间4.2 车辆归还验收4.3 车辆损坏与维修4.4 租金结算与退还5. 服务费用与支付方式5.1 租金计算与费用明细5.2 支付方式与时间5.3 发票与收据6. 客户权益与责任6.1 客户隐私保护6.2 服务质量保障6.3 合同争议解决6.4 违规与违法行为处理7. 汽车租赁公司权益与责任7.1 车辆提供与保障7.2 服务质量与安全7.3 合同履行与违约处理7.4 法律法规遵守8. 合同生效与终止8.1 合同签订与生效8.2 合同续约与变更8.3 合同解除与终止9. 保密条款9.1 保密内容与范围9.2 保密期限与效力9.3 违反保密条款的后果10. 不可抗力10.1 不可抗力事件定义10.2 不可抗力事件的处理10.3 不可抗力事件的后果11.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1.1 合同适用法律11.2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12. 违约责任12.1 违约行为与后果12.2 违约责任的具体承担13. 其他条款13.1 合同的修改与补充13.2 合同的转让与继承13.3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14. 合同的签署与生效14.1 合同签署的时间与地点14.2 合同的生效条件与时间14.3 合同的副本与正本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服务内容与范围1.1 车辆租赁服务租赁公司同意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客户提供车辆租赁服务。
汽车租赁规章制度

汽车租赁规章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汽车租赁业管理,保护汽车租赁业经营人(以下简称租赁经营人)和使用租赁汽车的承租人(以下简称承租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汽车租赁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汽车租赁是指在约定时间内租赁经营人将租赁汽车交付承租人使用,收取租赁费用,不提供驾驶劳务的经营方式。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除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客运以外的各类客车、货车、特种汽车和其它机动车辆的租赁经营活动。
第四条汽车租赁业的发展实行统筹规划,多家经营,统一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汽车租赁业的管理。
交通主管部门所属的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具体履行汽车租赁业的管理职责。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交通主管部门制定汽车租赁业收费项目。
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规定本辖区汽车租赁业收费标准,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章开停业管理第六条经营汽车租赁业必须具备以下技术经济条件:(一)配备汽车不少于20辆,且汽车车辆价值不少于200万元。
租赁汽车应是新车或达到一级技术等级的在用车,并具有齐全有效的车辆行驶证件。
(二)须有不少于汽车车辆价值5%的流动资金。
(三)有固定的经营和办公场所,停车场面积不少于正常保有租赁汽车投影面积的1.5倍。
(四)有必要的经营机构和相应的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车辆技术、财务会计等岗位上应分别有一名具有初级及其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具有法人资格。
第七条申请经营汽车租赁业应按下列程序办理:(一)持街道、乡级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证明和企业组织章程、经营可行性分析报告、资信证明等有关材料向当地县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提出开业申请,由县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审核后,报地市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审批。
(二)地市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后,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三)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四)按批准的数量购置车辆,办理租赁汽车入户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车辆第三者责任险,到道路运政管理机构领取营业性《道路运输证》.第八条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收到租赁经营的申请后,应根据其具备的技术经济条件和社会需求进行审定,于45日内作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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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____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章程
第三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在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龙湾分局登记注册,公司经营期限为20年。
第五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八条本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订立,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公司的经营范围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汽车租赁服务,汽车代驾服务。
(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3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召开股东会,并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公司实收资本为3万元。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十一条公司由2个股东组成:
______以货币方式出资2.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于2011年6月29日前全部足额到位。
______以货币方式出资0.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于2011年6月29日前全部足额到位。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5.审批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十三条股东会以召开股东会会议的方式议事,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定期会议一年召开2次,时间为每年一月及七月召开;临时会议可以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
第十四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执行董事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召集和主持。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五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十六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执行董事每届任期3年,执行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八条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兼任。
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依法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决定;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九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人,经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条监事任期每届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一条监事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六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二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原件一式三份,公司留存一份,验资机构一份,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全体股东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来源:/wg/detail65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