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违纪违规行为处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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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行为规范条例及违规处罚办法

公司员工行为规范条例及违规处罚办法

员工行为规范条例及违规处罚办法第一章总则一、目的:为进一步规范经营、管理行为,明确各级员工的劳动义务,维护公司正常的管理次序和经营次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公司任何职级的正式合同工、试用合同工及临时工的违规处罚适用本办法。

三、原则及定义:(1)公司本着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为原则,纠正违纪违规行为。

应本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引导员工自觉遵守司规司纪.(2)公司对员工的任何处理决定应当公开进行,但涉及到个人隐私及公司商业秘密的除外。

(3)公司对员工违纪处罚应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根据情节依据本办法由公司相关职能部门以口头或书面形式给予处罚.(4)员工对公司的处罚决定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

对处理决定不服的有权申请上级部门复查。

(5)公司员工对管理人员的违规管理,享有向上级部门检举、投诉的权利.四、职责(1)管家部可依据员工的违规情况并在有关证据证明充分的前提下书面向上级部门提出处罚建议。

(2)部门主管可依据本部门员工的违规情节在有充分证据证明的前提下书面向上级部门提出处罚本部门员工的建议。

(3)管家部负责公司员工违规处罚申请的受理和审核并根据申请内容进行跟踪调查。

负责员工处罚材料的处理和执行处罚决定。

(4)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员工处罚的核准及员工复查申请的受理和跟踪调查。

第二章处罚的种类及适用五、本办法适用的处罚有:(1)口头警告(2)书面警告(3)记过(4)记大过(5)降职、降薪(6)留职查看(7)解聘六、公司员工因违反本办法造成公司财产损失或他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公司支持和维护受害员工合法的诉讼权利.七、公司员工因重大过失或故意违规操作,致使工伤事故发生的,应依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一人有两种以上违规、违纪行为的分别裁决,合并执行.九、二人以上共同违反公司规定的,根据情节分别处罚;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规违纪的,按其所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

员工违纪违规处理办法

员工违纪违规处理办法

员工违纪违规处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管理行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构建和发展稳定的劳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公司工作规范、工作操作流程,遵守公司的工作纪律和劳动纪律,完成规定的生产和工作任务。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分、子公司的正式员工违纪违规管理。

第四条员工在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或者实施了公司禁止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害的,视其情节轻重,可给与经济处理和行政处分。

经济处理:经济赔偿、扣发奖金、降低工资等级等;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调离岗位、降职、撤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等,对违纪员工进行处理。

第五条给与经济处理和行政处分的情形:(一)上班迟到、早退;(二)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三)不按规定程序交接班;(四)违反生产行为规范;(五)玩忽职守,提交与事实不符的报告与数据,未造成重大损失;(六)上班时间不按规定穿戴安全防护用品;(七)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调动,超过调令规定的报到期限未报到或拒不执行上级领导的合理指示;(八)打架斗殴,辱骂他人,造成不良影响;(九)上班时间未经直接领导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十)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十一)不执行公司规定,或存在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十二)散布谣言,给员工、公司造成负面影响;(十三)旷工;(十四)在工作时间饮酒或携带违禁品;(十五)无视公司规定,在禁烟区吸烟;(十六)故意破坏公司财物、环境、服务或其他员工财物或偷窃公司和员工财物;(十七)有意污染公司产品或环境;(十八)任何其他属有意行为,已对公司产品、财产、个人财产、员工社会造成严重伤害或损害;(十九)不履行工作职责,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给员工、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的;(二十)故意破坏生产、安全设施,环保、消防、职业卫生等运行及防护设施,机械设备,影响生产和安全,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二十一)工作不负责任,严重失职渎职、营私舞弊,不遵守职业道德,弄虚作假、谎报成绩谋取个人利益,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二十二)不遵守公司保密制度,出卖或泄露公司商业机密、技术机密、科技成果及公司其他公司文件和信息;(二十三)违反公司财经纪律,擅自挪用公款;(二十四)有其他类似情节的行为;有上述情形中视其情节特别严重、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也可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违纪行为处罚管理制度

员工违纪行为处罚管理制度

员工违纪行为惩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内部员工的行为规范,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生产效率,订立本《员工违纪行为惩罚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员工,无论其实习、试用、正式劳动合同或者临时工种。

第三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本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均视为员工违纪行为。

第四条对于员工的违纪行为,将依照本制度对其进行相应的惩罚,以起到警戒、惩戒和管束的作用。

第二章违纪行为范围和分类第五条违纪行为重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规定;2.违反保密协议;3.违反工作纪律;4.违反伦理道德;5.违反职业操守。

第六条对于上述违纪行为,将依据其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处理。

违纪行为分为一般违纪、严重违纪和恶意违纪三个级别。

第七条一般违纪,指员工的违规行为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或其他方面造成肯定的不良影响,但不构成严重违纪或恶意违纪的行为。

第八条严重违纪,指员工的违规行为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企业形象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等方面造成较大的损害,且违纪行为明显、恶劣。

第九条恶意违纪,指员工明知本身的行为属于违规行为,且有意为之,其行为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员工的工作秩序。

第三章违纪行为处理流程第十条对于员工违纪行为的处理,应依照以下流程进行:1. 追责调查•当发现有员工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时,相关部门或上级领导应立刻启动调查程序,进行追责调查。

•调查应包含对违纪行为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解、核实与分析,并手记相关证据。

2. 违纪行为认定•在调查结束后,相关部门或上级领导应对员工的违纪行为进行认定。

•对一般违纪行为,应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内部通报、批判教育等处理。

•对严重违纪行为,应依据情况进行相应的警告、记过、降职等惩罚。

•对恶意违纪行为,应对员工进行解除劳动合同、开除等严格惩罚。

3. 惩罚决议和执行•依据对员工违纪行为的认定,上级领导应订立相应的惩罚决议,并书面通知相关员工。

•通知应明确罚款金额、停职时间、降职岗位、解除劳动合同等惩罚措施,并告知员工有权提出申诉。

员工违纪违规行为处罚管理办法

员工违纪违规行为处罚管理办法

文件制修订记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在工作中的行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和组织纪律性,有效遏制各类违纪违规行为,保障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共道德和职业道德,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自觉维护公司利益和公司形象,团结协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条公司实行处罚制度,对违纪违规的员工给予必要的惩处;对员工的惩处,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及各分支机构的员工,各分支机构可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根据本办法制订实施细则。

第五条各部门、各级机构应当根据本办法和人事管理权限具有追究违纪违规行为的责任。

必要时,上级机构可就具体违纪违规事件建议下级机构追究责任。

第二章违纪违规行为的种类和标准第六条员工必须遵纪守法,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二)违反行业有关规定的;(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四)违反财经纪律,造成公司经济利益损失的;(五)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贻误工作,损害国家、社会公众和公司利益谋取私利的;(六)从事有损于公司形象、声誉和利益的社会经济经营活动的;(七)违反保密规定,泄漏国家和公司商业机密的;(八)违反合同和印章管理规定,造成公司经济利益损失的;(九)对抗上级组织的决定和指令且拒不执行的;(十)贪污、盗窃、敲诈勒索、挪用公款、截留收入、编造假赔案、行贿受贿或利用职权为自己、他人或小团体谋取私利的;(十一)压制批评,打击报复,捏造事实,诬陷他人的;(十二)违反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十三)违反岗位职责,造成风险损失的;(十四)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十五)参与与本公司有竞争关系或利益关系的公司的经营活动的;(十六)编造情节或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奖励的;(十七)其他违反纪律的行为。

员工违规违纪管理办法

员工违规违纪管理办法

员工违规违纪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管理和员工的各项行为,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公司所有员工适用本办法。

其他公司派遣至本公司工作的员工,参照执行。

本公司派往其他公司工作的人员,可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不认为是违纪的,不得依照本办法对员工进行处罚。

第四条对员工处罚的轻重,应当与其违反纪律的程度相适应。

第五条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部门是本办法的实施部门,代表公司调查、处理违纪员工。

第二章处罚种类和运用第六条处罚的种类如下:(一)警告。

(二)降职、降薪。

(三)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对员工进行处罚时,可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第三章处理程序第八条公司发现有员工存在违纪行为的,应当进行调查。

对于公司的调查,全体员工应当给予配合。

第九条对员工给予警告处罚的,由公司人力主管决定。

对员工给予。

(四)个人品德低下1. 秽语伤人、侮辱人格、中伤他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2. 散布、捏造他人隐私,并进行恶意传播的。

(五),其他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违反员工守则、安全守则、工艺流程、操作规范、考勤制度、质量管理、岗位职责等规章制度的规定,情节轻微,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十四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可解除劳动合同;情节较轻的,给予降职、降薪处罚:(一)不当行为1. 醉酒,给公司形象造成不良影响;2. 一年中迟到或早退累计10次以上(含10次);3. 无故缺勤连续两天以上;4. 不服从公司的正常调动或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岗满5天;5. 无故不考勤,代人考勤或委托他人代为考勤,1年之内满5次的;6、故意不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或指令;7. 一年中在工作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累计2次以上(含2次);8. 在非吸烟区域吸烟或带入明火,擅自动用搬移消防器材,擅自使用电加热工具,可能导致火灾事故的;9. 公司设备、装置、车辆的使用人或责任人未经公司的批准,允许他人操作或驾驶设备、装置、车辆;10. 干扰公司管理人员或考核部门工作,经劝阻无效者;11. 寻衅滋事,妨碍公司管理人员工作,经劝阻无效者;12. 教唆、煽动、鼓动、促成其他员工辞职、罢工或消极怠工;13. 故意不与公司签定书面劳动合同;14. 擅自进入公司重要部门,造成不利影响的;15.一年内连续两次受到警告以上处罚的。

公司员工违纪违规处罚办法

公司员工违纪违规处罚办法

公司员工违纪违规处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严肃纪律规范秩序维护公司利益,保障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室及下属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劳务派遣人员、非全日制用工人员、试用期人员及其他人员等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三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应当承担责任的违纪违规行为依照本办法给予处分。

第四条处理违纪违规行为的原则��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二�教育为主惩戒为辅。

�三�区分情节分类对待。

第四条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二章处分的种类与适用规则第五条处分的种类从轻到重依次分为五档��一�警告。

�二�记过。

�三�降职降级。

�四�留用察看�分为留用察看一年、留用察看两年。

�五�解除劳动关系。

第六条受处分的期间为��一�警告、记过�12个月。

�二�降职�降级��24个月。

第七条违法违纪违规员工除受到行政处分外,还将受到如下处分:��一、受处分的员工在处分期间取消评先评优资格,不得提任职务,不得提升职级,不得提高工资分位,不得列为后备干部,年度绩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受到处分的员工,在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处分期满后其评先评优、提高职级和工资档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

并可按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参加岗位竞聘或组织选拔。

受到降职、降级、留用察看处分的,处分期满不视为恢复原职务、原职级。

�二、受到警告处分的,在处分期间与绩效考核挂钩的变动收入,按80%发放,受到记过、记大过处分的,在处分期间与绩效考核挂钩的变动收入,按60%发放。

处分期满后�视其表现,经公司考察批准,可恢复原待遇。

�三、受到降职、降级处分的。

有职务的降低一至二个职务层次,直至撤职。

没有职务的降低一至二个薪酬级别,各类薪酬待遇均按降职。

降级后的职级对应发放。

公司员工违反管理规定处理办法

公司员工违反管理规定处理办法

公司员工违反管理规定处理办法公司员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严肃纪律,防范和惩治以职、以权、以水谋私行为,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根据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职工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损害国家或公司利益,以职、以权、以水谋私,非法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依照本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第三条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留用察看、开除五种。

第四条损害公司利益包括侵占、私分、侵害公司财产、盗用水量折价、故意少抄少估水量、截留或挪用水费、私自承接供水业务或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造成公司利益受损、严重影响公司声誉等.第五条本规定所指公司职工包括公司全体干部职工以及所属集体所有制职工.第二章行政违纪的调查和行政处分的权限第六条公司一般工作人员违反政纪由监察部门组织调查并会同其所在单位或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对拟作出开除处分的,须提请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方可生效。

第七条公司中层干部违反政纪由公司纪检监察部门会同组织部门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报公司党委批准,纪委、组织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对拟作出开除处分的,须提请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方可生效。

第八条公司级领导违反政纪,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上级部门处理。

第三章行政处分程序第九条公司职工违反政纪需追究行政责任的,由调查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并写出书面调查报告。

第十条公司职工违反政纪,一经初步查实,根据办案调查需要,可对违纪职工采取停职检查措施,相关单位或部门应予积极支持和配合.第十一条对违纪职工的调查和处理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第十二条调查人员应根据违纪职工的错误事实、责任以及认错态度、退赔情况,会同所在单位或部门领导及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并听取受处分人的申述,然后提出书面处理意见.第十三条处分决定形成后,由监督执行部门呈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员工违纪与处罚管理制度

员工违纪与处罚管理制度

员工违纪与惩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本制度的订立旨在规范员工的行为纪律,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企业运营效率。

本制度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员工及实习生。

第二章违纪行为与惩罚方式第三条违纪行为分类依据违纪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违纪行为分为五个等级:细小违纪、一般违纪、重点违纪、严重违纪、特别严重违纪。

第四条细小违纪惩罚1.违纪行为:细小违纪是指员工在工作中显现疏忽、不小心等细小错误。

2.惩罚方式:口头批判、书面警告。

第五条一般违纪惩罚1.违纪行为:一般违纪是指员工违反公司规定进行细小违法行为,或未经许可离开岗位等。

2.惩罚方式:书面警告、罚款、停职等惩罚。

第六条重点违纪惩罚1.违纪行为:重点违纪是指员工在工作过程中违反公司规定,造成较大经济和声誉损失等。

2.惩罚方式:罚款、降职、解聘等惩罚。

第七条严重违纪惩罚1.违纪行为:严重违纪是指员工有意违反公司规定,给公司造成重点经济或信誉损失。

2.惩罚方式:解聘、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条特别严重违纪惩罚1.违纪行为:特别严重违纪是指员工涉嫌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给公司造成特别恶劣的影响。

2.惩罚方式:解聘、追究刑事责任,并向相关机构报案。

第九条惩罚决议的程序1.惩罚决议的程序应当合法、公开、公平、公正。

员工在发生违纪行为后,将会经过以下程序进行惩罚:–收集证据–进行调审核实–审查并订立惩罚方案–进行惩罚决议2.在惩罚决议过程中,员工有权供应申辩料子并享有被听证的权利。

第三章违纪与惩罚记录第十条违纪与惩罚记录的建立与保管1.公司将建立员工违纪与惩罚记录,认真记录员工的违纪行为和相应惩罚。

2.违纪与惩罚记录将保管至员工档案中,以备查阅。

第十一条违纪与惩罚记录的使用1.公司可以依据员工的违纪与惩罚记录,评估员工的绩效和晋升机会。

2.员工在离职时,企业有权向新雇主供应员工的违纪与惩罚记录。

第四章违纪与惩罚的申诉第十二条申诉途径与条件1.员工对惩罚有异议时,可以向上级部门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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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XX公司员工违纪违规行为处罚管理办法》的通知各部门、各分支机构: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在工作中的行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和组织纪律性,有效遏制各类违纪违规行为,建立完善处罚机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司实际情况,制定了《XX公司员工违纪违规行为处罚管理办法》,经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同意先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六日《XX公司员工违纪违规行为处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在工作中的行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和组织纪律性,有效遏制各类违纪违规行为,保障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共道德和职业道德,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自觉维护公司利益和公司形象,团结协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条公司实行处罚制度,对违纪违规的员工给予必要的惩处;对员工的惩处,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及各分支机构的员工,各分支机构可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根据本办法制订实施细则。

第五条各部门、各级机构应当根据本办法和人事管理权限具有追究违纪违规行为的责任。

必要时,上级机构可就具体违纪违规事件建议下级机构追究责任。

第二章违纪违规行为的种类和标准第六条员工必须遵纪守法,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二)违反行业有关规定的;(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四)违反财经纪律,造成公司经济利益损失的;(五)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贻误工作,损害国家、社会公众和公司利益谋取私利的;(六)从事有损于公司形象、声誉和利益的社会经济经营活动的;(七)违反保密规定,泄漏国家和公司商业机密的;(八)违反合同和印章管理规定,造成公司经济利益损失的;(九)对抗上级组织的决定和指令且拒不执行的;(十)贪污、盗窃、敲诈勒索、挪用公款、截留收入、编造假赔案、行贿受贿或利用职权为自己、他人或小团体谋取私利的;(十一)压制批评,打击报复,捏造事实,诬陷他人的;(十二)违反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十三)违反岗位职责,造成风险损失的;(十四)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十五)参与与本公司有竞争关系或利益关系的公司的经营活动的;(十六)编造情节或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奖励的;(十七)其他违反纪律的行为。

员工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应当根据违纪违规程度给予惩戒。

第七条违纪违规行为种类员工违纪违规行为分为一般违纪违规、较重违纪违规和严重违纪违规。

(一)一般违纪违规1.违反安全工作制度,情节较轻、未造成损失或造成轻微损失的行为;2.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较轻,能及时改正,未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3.在内部工作和外部交往中违背职业规范,造成轻微损失的行为。

(二)较重违纪违规1.违反安全工作制度情节较重、造成安全隐患的,或使公司财产遭受一般损失的行为;2.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扰乱工作秩序,不服从公司和上级的管理,影响公司、项目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3.在内部工作和外部交往中发生损害公司和客户利益,造成一般损失的行为;4.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情节轻微并且未给公司造成一般损失的行为;5.在一个考核年度内,犯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二次的。

(三)严重违纪违规1.违反安全工作制度造成安全事故、人员伤亡或其他事故,或使公司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2.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扰乱工作秩序,影响公司、项目正常工作秩序,破坏公司工作管理制度,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3.在内部工作和外部交往中发生利益冲突、损害公司和客户利益,违背职业操守,给公司的声誉和经济利益带来重大损失的行为;4.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情节恶劣或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5.员工欺骗公司、虚报谎报的行为;6.在一个考核年度内,犯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一次和较重违纪违规行为一次的;7.在一个考核年度内,犯有较重违纪违规行为二次的;第八条损失标准(一)严重违纪违规中的重大损失指:直接损失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及以上(或者直接涉及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违纪违规事件);(二)较重违纪违规中的一般损失指:直接损失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三)一般违纪违规中的轻微损失指:直接损失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及以下。

第三章对于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罚第九条处罚的基本原则对违纪违规事件的直接责任人,在核清违纪违规事实后,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追究其责任并予以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条处罚方式处罚方式包括: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经济处分。

纪律处分由轻到重依次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级)、撤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

组织处理包括:调离、停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

经济处分包括:扣减薪酬,扣减或取消长期激励等。

上述处罚方式可以单处或并处。

其中受到留用察看处分的,职务自然撤销。

受到解除劳动合同处分的,各分支机构不得再度录用。

违纪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纪律处分与经济处分并处的规则因违纪违规行为受纪律处分的,可同时按以下标准给予经济处分:(一)受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分别扣发1个月~6个月的绩效工资;(二)受降职(级)处分的,按新职级重新核定年度目标现金总收入,同时扣发1个月~3个月的绩效工资;(三)受撤职处分的,原则上应在其原职级基础上至少下调两级或降为普通员工,并按新岗位重新核定年度目标现金总收入,同时扣发6个月~12个月的绩效工资;(四)受留用察看处分的,其所任职务自然撤销;留用察看期间停发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各项补贴,改发生活费。

发放基本生活费。

(五)实行长期激励的人员根据违纪违规的严重程度,同时扣减或取消长期激励。

第十二条处罚标准(一)员工如犯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一次,公司将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二)员工如犯有较重违纪违规行为一次,公司将给予记大过、降职(级)或撤职处分;(三)员工如犯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一次,公司将给予留用察看及以上处分,如发生社会影响特别恶劣,或者造成系统性风险的重大违纪违规行为,将员工重大违纪违规行为通知工会后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分;(四)在做出处罚决定前,同一责任人存在两个以上违纪违规行为的,应当合并处理,按其数种违纪违规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的基础上加重处罚。

(五)员工不得以对违纪违规处罚有意见为由停止工作或不履行职责。

如有无理取闹的行为,则按再次违纪违规处理;员工违纪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按损失金额予以赔偿。

第十三条处罚对象的任用和薪酬管理对于受到处罚的人员,各级机构应当按照以下标准进行管理:(一)受到撤职、留用察看纪律处分的人员3年内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享受奖励或者加薪,不得变相升职或安排同等职务(级)的岗位。

(二)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级)等纪律处分的人员2年内不得晋升职务(级),不得享受奖励或者加薪。

(三)受到经济处分的人员1年内不得享受奖励或者加薪。

(四)受到调离处理的人员一年内不得提拔;(五)受到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组织处理的人员,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职相当的职务(级);(六)发生与所在单位经营管理有关的刑事案件,发案机构的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在人民法院尚未做出生效判决或者上级机构作出责任追究决定之前,原则上应暂缓提拔任用;同时涉案人员在涉案期间未能正常工作的,公司不予发放任何薪酬福利及相关待遇,若涉案人员最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则公司有权予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且不予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第四章对于严重违纪违规的特别规定第十四条对于严重违纪违规的特殊责任追究对象严重违纪违规人员存在下列情形的,仍应依照本办法追究其责任:(一)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已受到行政处罚的;(二)已经退休,但未超过2年(含2年)的;(三)已经离岗、转岗、离司的。

相关责任人调离原工作岗位、转岗或离司的情形,由发生严重违纪违规事件的机构追究其责任,并将处理决定通知其现工作的单位;对不能通知的,由作出处理决定的机构根据监管规定将处理决定予以公告。

第十五条对于严重违纪违规事件的责任追究直接责任人,指对严重违纪违规事件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即决策、组织、策划、实施或参与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或部署、授意、默许、胁迫、协助他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司员工,以及其他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形成严重违纪违规风险、引发不良后果起直接作用的违纪违规人员。

间接责任人,指在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未能有效制约或防范违纪违规事件的发生,对严重违纪违规造成的风险或者不良后果起间接作用的公司员工,包括经营管理责任人和其他间接责任人。

对于严重违纪违规事件的直接责任人,应当依据本办法追究责任并进行处罚。

第十六条对于严重违纪违规事件从重追究的情形对被动发现严重违纪违规事件,以及反复发生同质同类事件的,应从重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一)对发现的严重违纪违规事件苗头、违纪违规事实或重大线索不及时报告、制止、整改、纠正、处理,或故意包庇隐瞒。

(二)发生严重违纪违规事件后,未进行有效整改,不采取积极措施挽回影响和损失,或者隐瞒事实真相,隐匿、伪造、篡改、毁灭证据和妨碍、干扰、阻挠、抗拒调查和处理。

(三)严重失职,管理不力,致使内部控制制度存在严重缺陷导致严重违纪违规事件发生。

(四)因违反决策程序造成重大决策失误,导致公司资产发生损失。

(五)因参与内幕交易或者违规关联交易,导致公司资产发生损失。

(六)未按规定进行业务检查,导致严重违纪违规事件隐患未被及时发现,或者因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不及时进行有效整改,导致重大严重违纪违规事件发生。

(七)严重违纪违规事件引发系统性风险或群体性事件,造成的社会影响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

第十七条对于严重违纪违规事件管理责任从轻追究的情形和其他从轻追究的情形依照《XX公司案件责任追究办法》处理。

第五章处罚实施机构和程序第十八条处罚实施的分级负责原则公司负责公司本部员工的处罚实施,并可就具体违纪违规事件建议分支机构处罚实施。

各分支机构负责本部员工及下属机构经营班子成员的处罚实施。

第十九条违纪违规责任追究决定在违纪违规责任追究过程中,应当告知责任人情况、拟处理意见,并听取相关责任人员的陈述、申辩,作出公正处理。

第二十条处罚决定的送达处罚事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须本人签字)并予公告,记入员工档案。

第二十一条违纪违规事件处理的时限要求各级机构发生违纪违规事件,原则上应在发现事件之日起2个月内,对事件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作出处理决定。

第二十二条违纪违规事件责任追究的申诉机制员工可在处分决定收到之日起十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诉。

公司应及时进行复查,书面答复申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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