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设项目绿地率计算规则
重庆绿地管理技术规定解读

1.4 新建居住小区集中(公共)绿地的规定:
•小区集中(公共)绿地是小区配套绿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满足下列规定: •(1)集中(公共)绿地建设应以植物造景为主,合理布局,乔灌草结合,适地适树,植 物种植面积不得低于集中(公共)绿地总面积地的80%。 •(2)集中(公共)绿地用地面积应符合以下要求:居住小区人均不小于1.2平方米,且不 低于居住区建设总用地面积的10%。 •(3)单块集中(公共)绿地应符合以下要求:面积大于400平方米、宽度大于8米,并可 布置一定的游憩活动设施。
1.5 屋顶绿化面积冲抵集中绿化面积的规定 :
•多层建筑(建筑高度小于24米的建筑、居住建筑8层以下)与低层建筑屋顶绿化。 •绿化种植土层深度大于0.3米、宽度大于4米、面积大于80平方米、并便于人们使用的,经 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定后,可按其实际植物种植面积的20%冲抵集中绿化面积,但冲 抵的比例不得大于规定指标的10%。
•1.配套绿地包括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集中公共)绿地、建筑物旁边绿地、道路绿地三部分。 •2.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中确定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 地等各类城市规划绿地(以下简称规划绿地),城市建设项目的建设不得占用规划绿地。 规划绿地内不得建设与园林绿化无关的项目。且不得计入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 •3.配套绿地面积指垂直投影面积,不得按山坡地的表面积计算。 •5.各种类型的运动场地不计入配套绿地面积。 •6.建设用地内的游泳池、消防水池,以及城市规划控制的自然溪河等水体不计入配套绿地 面积。 •7.城市道路绿地(城市道路红线范围内的绿化用地)不计入配套绿地面积;建设用地范围 内的项目内部道路绿地应计入配套绿地面积。
1.4 地下架平台绿化冲抵集中绿化面积的规定:
•(一)地下架空平台绿化是指全地下或半地下建构筑物顶层上面具有一定覆土深度的绿化 形式,其中半地下的应与城市道路相联系,至少有一面与城市道路标高基本一致,并具有 公共性,有利于附近居民休憩活动。 •(二)地下架空平台绿化经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定后,可按不同情况、不同比例冲抵 集中绿化面积。地下架空平台绿化面积计算范围从地上建筑物垂直投影线外1.0米起算。种 植土层深度指种植土的实际深度,不包括架空平台屋顶板、防水层和排水层构造厚度,其 中防水层和排水层总厚度一般按30厘米计算。具体按以下办法折算冲抵: •1.种植土层深度大于1.5米的,按实际植物种植面积的100%冲抵集中绿化面积; •2.种植土层深度大于1.0米、小于1.5米的,按实际植物种植面积的60%冲抵集中绿化面积; •3.种植土层深度大于0.4米、小于1.0米的,按实际植物种植面积的20%冲抵集中绿化面积。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市建设项目附属绿地管理技术规定的通知-渝城管局发〔2021〕11号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市建设项目附属绿地管理技术规定的通知正文:----------------------------------------------------------------------------------------------------------------------------------------------------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市建设项目附属绿地管理技术规定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城市管理局,两江新区城市管理局、高新区城市管理局、万盛经开区城市管理局:《重庆市城市建设项目附属绿地管理技术规定》已经市城市管理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2021年10月20日重庆市城市建设项目附属绿地管理技术规定第一条为了推进我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保障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实施,规范城市建设项目附属绿地的规划建设管理,根据《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等有关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城市建设项目附属绿地,是指附属于各类城市建设用地(除绿地与广场用地外)的绿化用地,包括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道路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等用地中的绿地。
第三条本市城市规划区、镇规划区内城市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附属绿地的规划建设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建设项目附属绿地建设应坚持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的原则。
附属绿地应符合低影响开发的建设要求,根据需要因地制宜地采用兼有雨水调蓄、净化、转输功能的绿化方式。
第五条各类建设项目的绿地率应满足《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及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区域整体绿化评价等规定的最小绿地率要求。
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条件和要求对各地块的最小绿地率有明确控制要求的,从其规定;规划条件和要求未明确建设用地最小绿地率要求属于2种(含)以上用地性质混合兼容用地,其最小绿地率按照《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规定所含各类用地最小绿地率的算术平均值确定。
重庆市都市区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管理技术规定

重庆市都市区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管理技术规定第一条为了推进重庆市都市区山水园林城市建设,进一步规范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的规划建设管理,根据《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下简称《条例》),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是指城市工业、民用、商业、市政、公共设施等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依法按规定建设的绿地。
第三条凡在本市都市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地的规划建设,均应执行本规定。
第四条城市建设项目应按《条例》的规定建设足额配套绿地。
配套绿地建设应坚持与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竣工的原则。
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绿化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和施工单位承担。
第五条城市建设项目绿地率的计算(一)城市建设项目绿地率=(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城市建设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100%(二)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的计算按本规定第六条执行。
(三)城市建设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的计算:1.新开发区、旧城改造和市政、文化、体育设施等建设项目的建设用地总面积=(以计算容积率的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总用地面积-项目用地内配套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用地面积),其中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总用地面积=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规划用地红线图中确定的道路红线闭合范围的总面积或以道路红线与用地边界线闭合范围的总面积。
2.单位权属范围内的建设项目,若单位绿化用地面积达到和超过《条例》规定指标的,以单位总面积计算建设用地总面积;若单位绿化用地面积低于《条例》规定指标的,按本款第1目规定计算。
3.如建设项目规划用地红线内涉及规划绿地,如该规划绿地参与计算容积率指标但不计算绿地率指标并负责实施的,以规划用地总面积减去规划绿地面积之差额计算该建设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同时要求规划绿地与该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
第六条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指标计算规定(一)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计算原则:1.配套绿地包括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集中(公共)绿地、建筑物旁边绿地、道路绿地三部分。
重庆市主城区城市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重庆市主城区城市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第一条为了推进重庆市主城区山水园林城市建设,进一步规范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的规划建设管理,根据《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是指城市工业、民用、商业、市政、公共设施等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依法按规定建设的绿地。
第三条凡在本市主城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地的规划建设,均应执行本规定。
第四条城市建设项目应按《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的规定建设足额配套绿地。
配套绿地建设应坚持与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竣工的原则。
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绿化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和施工单位承担。
第五条城市建设项目绿地率的计算(一)城市建设项目绿地率=(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城市建设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100%(二)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的计算按本规定第八条执行。
(三)城市建设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的计算:1.旧城改造、新开发区和市政、文化、体育设施等建设项目建设总用地面积=以计算容积率的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总用地面积=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规划用地红线图中确定的道路红线闭合范围的总面积,或以道路红线与用地边界线闭合范围的总面积。
2.如建设项目规划用地红线内涉及规划绿地并负责实施的,以规划用地总面积减去规划绿地面积之差额计算该建设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同时要求规划绿地与该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
第六条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指标计算规定(一)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计算原则:1.配套绿地包括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集中(公共)绿地、建筑物旁边绿地、道路绿地三部分。
2.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中确定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等各类城市绿地(以下简称规划绿地),城市建设项目的建设不得占用规划绿地。
规划绿地内不得建设与园林绿化无关的项目。
重庆市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建设管理办法

重庆市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建设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快城市绿化建设步伐,提高城市绿化水平,加强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建设的管理,根据《城市绿化条例》、《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等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化是指城市工业、民用、商业、市政、公共设施等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依法按照规定指标进行的绿化建设。
本办法所称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是指城市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依法按照规定应建设的绿地。
第三条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的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建设的管理均适用本办法.第四条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建设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区县(自治县)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建设的管理和技术服务工作。
规划、建设、土地房屋管理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做好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建设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建设应坚持以下原则:(一)各类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用地,要一次提供,统一征用,同步建设。
(二)配套绿化要与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审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第六条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占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为:(一)旧城改造不低于25%。
(二)新建居住区不低于30%,并按居住人口人均不低于1。
2平方米的标准建设小区绿地。
(三)占地80公顷以上的单位不低于40%。
(四)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严重的新建企业不低于40%,并按国家标准设立不少于50米的防护林带。
(五)学校、医院、疗养院(所)、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共文化体育场地、部队等单位不低于35%,其他单位不低于30%.(六)城市道路绿带面积占道路总用地比率为:城市景观路不低于40%;道路红线宽度大于50米的道路不低于30%;红线宽度在40—50米之间的道路不低于25%;红线宽度小于40米的道路不低于20%.第七条建设项目配套绿化费用必须占建设项目总投资的0。
5%以上;居住区内绿地建设经费纳入住宅建设成本;道路绿化经费,应列入道路建设总投资;污染工厂外或工业区外的防护林建设费用,应由污染厂或工业区承担;地区综合开发或批租应将绿地建设纳入开发范围,批租收入中应按比例划拨资金用于绿化设施的建设。
重庆市园林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镇公共绿地指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园林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镇公共绿地指标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园林事业管理局•【公布日期】2008.05.26•【字号】渝园林发[2008]131号•【施行日期】2008.05.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园林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镇公共绿地指标考核办法的通知(渝园林发[2008]131号)各区县(自治县)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按照重庆市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区县(自治县)2008年度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考核指标体系》(渝考发〔2008]])2号)要求,我局组织制定了《重庆市城镇公共绿地指标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考核办法的要求,认真填报各项数据,切实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不断提高城市园林绿化质量和水平,为早日将我市建设成为生态良好、景观优美、适宜于居住的现代化城市而努力奋斗。
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重庆市城镇公共绿地指标考核办法根据重庆市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区县(自治县)2008年度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考核指标体系》(渝考发〔2008]〕2号)要求,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定量标准要求(一)2008年度建成的公园绿地面积数量。
(二)2008年度建成的公园绿地面积与2007年以前公园绿地面积总量相比的增长率。
(三)2008年度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数。
(四)2008年度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与2007度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相比的增长率。
(五)2008年度住宅小区绿化建设面积。
(六)2008年度住宅小区绿化建设面积与2007度住宅小区绿化建设面积相比的增长率。
二、定性标准要求(一)城市绿化建设1.实施城市绿化建设,城市主要道路绿化符合《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道路绿化的普及率、达标率分别在100%和80%以上,道路绿化覆盖率大于25%;街旁绿化地绿化占地比例应在65%以上。
2.城市建设项目符合《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等相关规定,旧城区改造绿地率不低于25%,新区开发建设绿地率不低于30%。
绿地率计算标准

绿地率计算标准绿地率是城市规划和建设中一个重要的指标,它反映了城市绿化程度和生态环境质量。
绿地率的计算标准对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居民生活质量有着重要的影响。
下面将介绍绿地率的计算标准及其相关内容。
首先,绿地率的计算公式为,绿地率=(绿地面积/建筑用地面积)×100%。
其中,绿地面积指的是城市内的公园、绿化带、绿地等各类绿化用地的总面积;建筑用地面积指的是城市内各类建筑用地的总面积。
通过这个公式,我们可以清晰地计算出城市的绿地率。
其次,绿地率的计算标准根据城市的不同功能区和规划要求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城市的不同功能区(如居住区、商业区、工业区、交通枢纽等)对绿地率的要求也不同。
例如,居住区的绿地率一般要求在30%以上,以保障居民的生活环境和休闲需求;而商业区和工业区的绿地率要求相对较低,一般在15%左右即可满足城市的功能需求。
另外,绿地率的计算还需要考虑城市的整体绿化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
在城市的总体规划中,要合理布局各类绿地,保障城市绿地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提高城市的绿化覆盖率和生态环境质量。
同时,还需要根据城市的发展情况和人口密度等因素,科学确定绿地率的计算标准,以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平衡。
最后,绿地率的计算标准还需要考虑城市的更新改造和土地资源利用。
随着城市的发展,土地资源的利用变得越来越紧张,绿地率的计算标准也需要根据土地资源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在城市更新改造中,要合理规划和设计绿地空间,提高绿地的利用效率,实现城市绿地的多功能性和可持续利用。
总之,绿地率的计算标准是城市规划和建设中一个重要的指标,它关系到城市的生态环境质量和居民的生活质量。
通过科学合理地确定绿地率的计算标准,可以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平衡,提升城市的整体形象和居民的生活幸福感。
希望各地在进行城市规划和建设时,能够充分重视绿地率的计算标准,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绿地率计算标准

绿地率计算标准绿地率是指城市规划中绿地面积与城市总面积的比值,是衡量城市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
绿地率的计算标准对于城市规划和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合理的绿地率可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下面我们将介绍绿地率的计算标准及其重要性。
首先,绿地率的计算公式为,绿地率=绿地面积/城市总面积×100%。
绿地面积包括公园、绿化带、广场等对城市生态环境有益的绿地,而城市总面积则是指整个城市的总面积。
通过这个简单的公式,我们可以计算出城市的绿地率,从而评估城市的生态环境状况。
其次,绿地率的计算标准根据城市的不同情况会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国家对于城市绿地率都有相应的规定,比如我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规范》中规定了各类城市的绿地率标准。
根据这些标准,不同类型的城市应有相应的绿地率要求,以保障城市的生态环境质量。
另外,绿地率的计算还需要考虑到城市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
在城市规划中,需要综合考虑人口密度、土地利用、环境保护等因素,合理确定绿地率的标准。
过高或过低的绿地率都会对城市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因此需要科学合理地确定绿地率的计算标准。
最后,绿地率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合理的绿地率可以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净化空气、调节气候、保护生物多样性,对于居民的身心健康也有重要的影响。
此外,绿地还可以美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吸引人才和投资,对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综上所述,绿地率的计算标准对于城市规划和建设至关重要。
合理的绿地率可以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对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需要科学合理地确定绿地率的计算标准,以促进城市的健康发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重庆市建设项目绿地率计算规则
、为加强建设项目绿地率审核与验收管理,根据有关规范规定,结
合本县项目实际,制定本计算规则。
二、本规定所指的绿地率,是指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面积的
总和占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的比率。
三、本规定所指的建设项目用地,是指建设项目总用地中扣除由建设
项目方带征的用地。
四、建设项目用地范围的各类绿地包括以下类型绿地:
一)地面绿地:履盖各类生长机质,上部无建筑物、构筑物遮挡,
适于栽植各类植物的用地。
折算系数:按投影面积的100%计算。
1)集中绿地和组团绿地内小于 2.5 米的道路计入绿地面积。
2)居住小区、房屋建筑外墙 1.5 米计算。
二)中心绿地内硬质景观。
1)布置在项目中心绿地内的硬质景观如铺装以及亭、台、榭等园
林建筑小品,周围被绿地包围的硬质景观其占地面积可视为绿地面积
计算绿地率。
周围被绿地包围的硬质景观总面积不大于中心绿地总面
积20%时,按占地面积计算绿地率;周围被绿地包围的硬质景观总面
积大于中心绿地总面积20%时,按20%计算绿地率。
2)布置在项目内不计算绿地率的硬质铺装,铺装上种植乔木,乔
木树干胸径6cm<0< 10cm的每株按0.5平方米计算绿地面积,乔
木树干胸径1Ocm<0< 20cm的每株按1平方米计算绿地面积,乔木
树干胸径0》20cm的每株按1.5平方米计算绿地面积。
(三)悬空建筑邙日台、雨蓬等)下绿化用地。
折算系数见表
表
(四)绿地范围内的水体:
1、主要类型:
③景观水体;
②跌水;
③景观良好、水质清澈、水岸造型自然生态的各类生产水池(不包括游泳池、旱喷及各类水体浑浊、景观效果差的生产水池)
2、折算系数见表二
表二
(五)屋顶绿化
1、主要类型:
①地下车库屋顶绿化;
②地下建筑物的屋顶绿化;
③建筑物裙房的屋顶绿化和一层屋顶绿化。
2、折算系数见表二
表二
(六)草坪砖绿化,仅指建设项目总平面图中确定的地面停车场地。
折算系数见表四
表四。